绩效申诉书
xxx领导(或部门):
xx部门对我的年终绩效评价为D,我个人认为这不符合实际情况。理由如下:
一、我全年工作积极,各项任务完成也不错,比如:举例说明哪件事情完成得很好(全年里你认为完成得最好的那件事情,得到某某领导表扬的最好,这才有分量!),不止一两件最好,一一列出说明,不要吝啬文字。
二、其他方面的表现情况也不错。比如:同事之间的互相协作,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最好是全勤,更能够说明问题)。
三、xx部门对你做出D的年终绩效评价,排除人为因素,你肯定在某方面做得不够,你得委婉的承认这一点,要勇于承担责任。并表明以后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或失误)-----这一点甚为关键。
特此申诉。
申诉人:XXX
年月日
简述考核申诉
绩效考核全过程包含计划、实施、结果应用三大部分内容:一、计划(一)确定工作要项:工作结果对组织有重大影响的活动或虽然不很重要但却是大量重复的活动。一个工作,其工作要项的选择一般不超过4—8个,抓住了工作要项,就等于抓住了工作的关键环节,也就能够有效地组织考核。(二)确定绩效标准:1、绩效标准的设定:将考核要项逐一进行分解,形成考核的判断基准。2、绩效标准设定的注意事项:a、要明确;b:要可衡量;c要切合实际;d:要难度适中;e:要有区分度。二、实施(一)绩效辅导:1、绩效沟通:a、计划跟进与调整;b、过程辅导与激励。2、数据收集:a、提供绩效评估的事实依据;b、提供绩效改进的有利依据;c、发现优秀绩效和不良绩效产生的原因;(二)考核实施:1、确定考核者:a、上级评估;b、自我评估;c、下级评估;d、同事评估;e、顾客评估;f、二级主祭与小组评估。2、确定考核周期和考核办法:考核周期的确定与企业的实际情况、被考核者在企业中的职位等因素有关。(三)绩效面谈反馈:绩效反馈的目的就是要让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情况,肯定员工所取得的成绩,确认仍然存在的问题,并在查清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基础上制定出解决这些问题的行动计划。三、应用(一)在人力资源管理各环节中的用途;(二)制定绩效改进计划:1、切合实际;2、时间约束;3、具体明确。(三)绩效计划修订:1、绩效计划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要项、关键绩效指标等;2、绩效计划目标值:包括关键绩效指标的目标指标与挑战指标,以及工作目标庙宇的完成标准;3、绩效指导与强化的方法及绩效考核与回报方法:对指导及考核方法进行全面的验证分析,剔除不合理的因素,并进行修正。
讨工资申诉材料怎么写
申诉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 xx 性别:女 年龄:x岁
工作单位:xx市郊区信用联社
单位性质:股份合作制企业
民族或国籍:汉
用工性质:
地 址:xx对面
电 话:
被诉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xx市郊区信用联社 单位性质:股份合作制企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 xx
性别:男 年龄:x岁
职务: 理事长
民族或国籍:汉
用工性质:聘用制国家干部
工作单位:xx市郊区信用联社
地 址:xx
电 话
请求事项:请求裁定申诉人与被诉人是聘用干部关系,被诉人应按女干部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为申诉人办理正式退休手续;被诉人应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规定补发申诉人应得的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福利和内退期间住房补贴,以及其他应得的福利补贴,履行《内退协议》中工资和福利待遇的约定,并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补缴申诉人内退以来因工资基数调整应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事实经过和法规依据:
一 事实经过
1.工作经历:我于1982年10月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xx市农村信用社,从事金融业务工作,身份是信用社内部承认的信用干部;1987年,我被聘为助理会计师,1991年我被任命为xx储蓄所所长,1993年8月6日,我又以市区第二名的成绩通过转干考试, 经考核被农行xx市分行和郊区信用联社聘为在省人事厅备案的聘用制国家干部, 1994年,我经单位批准,考入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干部学院带薪脱产学习两年,1996年毕业.1997年,我被任命为四丰信用社清欠科副科长.2003 年,我40岁,在信用社工作期限满20年,单位与我办理了内退手续,我当时是单亲母亲,带着一个未成年的儿子,没有住房,单位为了达到裁减人员的目的,想尽办法压缩职工工资,我每月只能从单位领到600元的工资,扣除每月300元的租房费用,仅剩300元的生活费维持母子二人的月生活,处境十分艰难,如果不办理内退另谋生路,无法维持正常生存。
另外,我在岗工作的20年期间,从未享受过住房福利,也没有报销过医药费,人事档案填报的年龄为实际年龄,从未修改过。我1993年被聘为国家干部之后,直到今天为止,从未收到过解聘通知,也从未与单位签署过解聘手续.我内退后,单位也没有跟我再签定劳动合同.
2.向被诉人申诉的过程:2010年7月,我到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缴费时得知:我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期限是截止50周岁,这说明我的退休年龄被强制提前到50周岁.之后我到xx市郊区信用联社人力资源部核实这一情况,得到的答复是: 按照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制定的“三定”指导意见,我被划入非管理岗之列(我没有签字同意), 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年龄是50周岁.对于人力资源部领导的这一答复,我当即表示不能接受,随后写了一份申诉材料,交给了孙太凯理事长和梁玉梅部长,他们让我等候处理意见.
之后我到xx市劳动仲裁部门咨询和申请仲裁,当事人答复我说,省直属单位应该到省劳动仲裁厅和信访部门投诉。2011年10月初,我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求见相关领导,向人力资源部的陈丽娜递交了申诉材料,并责成其把申诉材料转交给xx理事长,同时给xx理事长寄了挂号信。
2011年10月底, xx理事长和xx部长口头答复我说:他们请示了xx省农村信用联社人力资源部的xx部长,最终答复是: 单位只执行内部规定,我必须5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赵部长本人也通过电话对我进行了上述答复。我要求单位出具书面答复函,被拒绝.要求查看相关文件,也被拒绝。
2012年4月初,我和单位内退人员集合起来向xx市信用联社、郊区信用联社的理事长投诉工资待遇问题和退休年龄的问题,理事长让大家听候处理意见。一个月过去了,我们始终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2012年5月29日,我又到省里求见主管领导,我在门口见到两位人力资源部的领导,他们拒绝接待我,无奈之下,我把申诉材料上交到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纪检部门,一位女同事接待了我,我问她姓名,她拒绝回答。我要求单位为我出具书面答复涵,她承诺我一个月内给予答复。
2012年6月1日,我在省社保局服务窗口打印了我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发现我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内退时领导承若的不符,缴费年限也有出入。
2012年6月6日,市联社xx理事长和人力资源部的xx部长接待了包括我在内的五位上访人员代表,王理事长作出了最迟6月底对于我们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的承诺。
经过几个回合的申诉,我对各级农村信用联合社已经失去了信心,因此求助劳动仲裁机构为我提出的诉求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3.我认为以上事实说明了以下问题:
★被诉人违法为我办理了内退手续,又单方面强制解除了我内退时保留的聘用干部身份(管理岗身份), 并向社保部门瞒报了我的真实情况,以非管理岗身份为我填报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报表,强迫我提前五年办理退休手续, 不履行2003年单位与我签定的《内退协议》的内容,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福利制度。这种行为让我在工资和福利待遇方面遭受十几万元的经济损失,严重侵犯了我的个人利益,是一种违反《民事诉讼法》和《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二 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均可以证明我请求的事项合理合法:
1.关于聘用制干部的解除和退休问题:
1991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
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有如下说明: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
(二)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四)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中一方要求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都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保证在不损害合同双方权益的情况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须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聘用制干部受聘十年(本规定颁布之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并在聘用岗位上退休、退职的,原则上可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2.关于聘用干部的岗位问题,人事部政策法规司(〈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相关内容如下:
1、关于聘用制干部的含义问题
《规定》第二条指出,本规定所称聘用制干部是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工人(包括合同制工人)中聘用到干部岗位上任职工作的人员。这个规定,明确规范了聘用制干部的概念、对象和范围。 本条所说的干部岗位,包括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3.关于企业内退人员的内退条件问题:
1994年6月20号劳动部颁发的259号《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和(劳社部发〔1999〕8号)《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明确规定:
一、企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3.企业改制内退协议的履行问题:
劳社部发[2003]21号文件规定:企业改制分流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或国有法人控股的改制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实行内部退养。职工在改制前已经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一般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的内部退养协议。由改制企业履行原内部退养协议的,应当在改制分流总体方案中明确。
4.关于退休年龄标准和审批条件的问题,
《xx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部分问题具体操作意见》黑劳社发[2007]93号中规定:(1`)关于退休年龄掌握问题
凡与企业建立过劳动关系,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满5年以上的人员,包含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国家承认连续工龄满5年以上的人员,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均应按《国务院关于颁布<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确定的年龄执行;
(2)2010年7月17日发布的《xx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制度》中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予以审批:
(一)全省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
(二)男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
(三)缴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以上。
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名册;(二)参保人员个人档案;(三)拟退休人员本人书面申请;
(3)2006年颁布的《xx省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及基层信用社“三定”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内退人员的规定如下:
(一)内部退养 适用范围:正式在编员工。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或工龄满30年的,本人自愿,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办理内部退养,
签订内退协议。内部退养员工在内退期间仍执行行员工资制,按其现行工资前两项(行员等级工资+责任目标津贴)的70%执行,其他各项津、补贴按退休员工标准掌握,内退期间工龄连续计算,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内退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5.关于内退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问题:
1996年《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或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其离岗休养或退养的有关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6.关于企业女干部内退满五年后可否按工人办理正式退休的问题:
xx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劳社函字[2002]139号《关于企业女干部内退满五年后可否按工人办理正式退休》问题的复函:企业的女干部(女性管理人员),从干部(管理)岗位上由企业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内退期间其原有干部(管理人员)身份并未改变,因此,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女干部退休年龄55 周岁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内退的女工人仍应按50周岁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规定执行。
以前有关解释与此复函不一致的,以此复函为准,此复函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7.关于不按法律规定与职工签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8.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的劳动纠纷: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二条 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代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或他人未经劳动者同意代替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未优先留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人员,被裁减的应予优先留用人员请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予支持。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法院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41号: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与国家相关政策。对于历史遗留的劳动问题,要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方针政策处理。
附件:1 身份证复印件
2 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3 工资表
4罗佳琳聘用干部审批表
5原告宁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关兴兰《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此 致
申诉人:_xx_______(签名或盖章)
2014年x月x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按什么规定提出复核和申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清退违规进人、撤销奖励、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等几类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
公务员对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服,能提出申诉吗
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不服可以提出申诉,但没有规定对“定期 考核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基本称职属于有问题要改进。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对考核不称职不服,可以直接提出申诉吗
评析 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对非领导成 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考核结果涉及公务员的切身 利益,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 依据。公务员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如何提出复核和申诉呢? 1995年公布的《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规定,公务员对 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也可以向有关 机关提出申诉,但是复核是申诉前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公务员对年 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服,必须先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 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而不能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诉材料是干吗用的?
就是针对那些不符合的注册条件提出自己的意见,当然意见要有理有据,足以证 明你是符合注册条件的。
我是今年第七批没过审核,是不是现在没办法申诉了?
请你马上与省建设厅市场科联系询问
绩效考核方案怎么写?
一、先找出每个部门的关键业绩指标KPI(可根据公司的年度指标来设定),并设定目标值。
二、设定权重、考核标准或评分标准。根据指标的重要性设定权重分比例,根据完成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得出每个部门的绩效分之后,就可以计算每个部门的绩效奖金。具体挂多少奖金、怎么挂由你自己斟酌了。
四、最好以正激励为主,这样容易调动部门、员工的积极性。运行之后,从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绩效方案。
五、没有最好的绩效方案,适合自己公司的才是最好的。
例文: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构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善做好准备。
3、为同方中层管理、技术类员工的职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员工的薪酬待遇(含员工持股权重调整)以及相关的教育培训带给人事信息与决策依据。
4、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在同方构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以增进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
2、以员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和方法为操作准则;
3、以全面、客观、公正、公开、规范为核心考核理念。
四、适用对象
本制度主要是为同方公司总部职能部人员和分公司副总级以上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员设计(分公司副总级以下人员由分公司参照总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状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连续出勤不满六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
3、兼职、特约人员
五、各类考核时间排定表
考核类别考核时间复核时间考核终定时间
年中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转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调配制度执行
晋升考核按公司内部晋升制度执行
注:1、考核时间主要是指由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主管与下属就绩效表现,绩效改善计划,新的绩效目标共同进行讨论的时间
2、人事复核时间主要由人事决策委员会对有争议的考核结果及员工申诉的事件进行调查了解和仲裁
3、考核终定时间是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新的绩效目标进行备案归档的时间。
4、年度考核是公司对全体(正式)员工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对年度考核评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类人员的考核。
六、考核体制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估部属,部门主管复评制。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续致信网上一页资料)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人事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常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相关部门主管组成)是同方公司员工考核政策的最终仲裁机构。具体权限见下表:
考核对象初评(员工自评后)汇总部门复核
分公司副总级总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总工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企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相关副总裁、公司总裁
职能副总级职能总经理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考核对象初评(员工自评后)汇总部门复核
职能总经理员工自评人力资源部主管副总裁
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
部门经理级主管副总经理分公司人事总经理、相关职能总经理
部门职员直接主管评分公司人事间接主管核定
技术人员技术主管评分公司人事间接主管核定
注:对于分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人员,均是由员工先自评,再由直接主管复评,员工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两级)最后核定认可。
七、考核标准
人事考核不能用统一的标准来评价不同岗位的任职人,尤其是对同方这样的高科技企业。同方在设计考核标准的核心理念是(员工)分层分类考核、客观评价过去着眼将来。公司依据员工经营职责大小,将员工分为三个层次,总部人力资源部针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专门设计考核标准与量表;其次,针对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点,将员工划分为管理类与技术类业务类,并专门设计考核标准与量表。
公司的考核标准主要是从经营业绩、工作态度、任职潜力三方面,不同部门类的员工,其考核标准的权重也不一样,具体如下:
各类员工考核权重比例图:
考核项目职位类别经营管理类职能管理类技术类
业绩考核约占70%50%40%
潜力考核约占15%30%30%
态度考核约占15%20%30%
员工考核总得分=业绩分+潜力分+态度分
八、考核表
1、考核表按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分为经营管理类和职能管理类研发技术类三种,各类下面再细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资源部与各相关部门研究和设计统一的表格。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的指标制定有必须通用性的评分参考表,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状况对考评因素和要点进行调整,但未经与人力资源部协商透过前,不能擅自调整考评结构和要素赋分。
2、年终考核成绩由人力资源部存于员工个人档案中,除人事决策委员会和各部门总经理外,其他人员一概不得查阅。
九、考核评价
1、考核结果的等级评定:
全部类型的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特优”、“优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级,并作如下界定:
等级特优秀优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
考核总分95分以上85―95分70-84分50-69分50分以下
2、考核等级比例控制:
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及心理误差(晕轮效应,比较效应,平均化等),考核结果经过除权处理实行部门(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门,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5%
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15%
中等人数: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65%
有待提高人数:约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10%
急需提高人数:约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5%
注:考核列入极优秀或急需提高者,务必同时带给具体的事实依据
十、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员工自评:按照“考核权限表”,员工选取适当的考核量表进行自我评估
2、直接主管复评:直接主管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复评。
3、间接主管复核: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对考核结果评估,并最后认定。
补充推荐:
当直接主管欲评分数与员工自评分数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档级时:
1、直接主管应让员工本着客观的原则再次自评
2、如员工再次自评分数变化不大时,直接主管能够进行复评,并向该员工的间接主管说明状况
3、当员工自评分数与直接主管分数出现档级上的差别,推荐主管就应与该员工进行面谈,并完成“绩效面谈表”
当员工最后考核分数归入“急需提高”或“特优”时
1、推荐该员工主管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完成“绩效面谈表”
2、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体的事实说明,作为考核结果的补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诉
1、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定的特殊程序。
2、部属与直接主管讨论考核资料和结果后,如有异议,可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由部门主管进行协调;如部门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可向人事决策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专员进行调查协调。
3、考核申诉的同时务必带给具体的事实依据。
十二、考核与奖惩
1、公司将考核结果与岗位津贴相挂钩,按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对员工的职位工资进行调整,调整原则如下:
①特优员工:原则上岗位津贴上调一级
②优秀员工:岗位津贴不作调整,在机会适当时,可作职务晋升处理
③中等员工:岗位津贴不作调整.
④有待提高员工:岗位津贴不作调整,但列为年中考核对象。
⑤急需提高员工:岗位津贴下调一级,且列为年中考核对象。
2、年度考核为“有待提高类”员工的处理
①岗位津贴暂不调整,在年中考核前不作晋升处理
②若年中考核再评为“有待提高”,则岗位津贴下调一级,若等级在“有待提高”之上,则岗位津贴不调整,也可按正常程序作晋升处理。
③若年中考核再评为“有待提高”,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评为“急需提高”,则公司与此员工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3、年度考核为“急需提高类”员工的处理
①该员工岗位津贴在年度考核结束后下调一级。
②同时,如在年中考核前,公司与该员工聘用合约到期,则该员工与公司聘用期满后,公司不再聘用。在这期间,该员工岗位津贴相应下调一级
③如在年中考核时,公司与该员工聘用合约仍未到期,则对员工进行年中考核,如仍评为“有待提高”或“急需提高”,则公司与此员工解除劳动用工关系;如评为“中等”或以上等,则公司继续聘用,但岗位津贴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开始前不作调整。
十三、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2、本制度的最终决定权、修改权和废除权归人事决策委员会。 3、本制度生效时间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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