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分三个阶段来写:
审计过程,是指审计工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一般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即计划阶段、实施审计阶段和审计完成阶段。
1. 计划阶段
一般地讲,计划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确定重要性;分析审计风险;编制审计计划等。
2. 实施审计阶段
其主要工作包括: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及遵守情况进行控制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修订审计计划;对会计报表项目的数据进行实质性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评价和鉴定。上述两项工作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较高,则实质性测试工作就可以大大减少;反之,实质性测试工作则大大增加,但不管何时,实质性测试工作必不可少。
3. 审计完成阶段
其主要工作有:整理、评价执行审计业务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期后事项;汇总审计差异,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作适当披露;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怎么写?
审计报告一般的格式如下: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报告
*审**报〔20**〕**号
被审计单位:****************
审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的规定,****(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派出审计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对****(被审计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写全称时还应注明“以下简称****”)****(审计范围)进行了审计,****(根据需要可简要列明审计重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被审计单位简称)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说明:
1.审计依据和审计范围应当与审计通知书保持一致。
2.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的,应注明。
3.采取跟踪审计等特殊审计方式的,应当写明。]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
[说明:
1.本部分简要表述被审计单位、资金或者项目的背景信息,如被审计单位性质、组织结构;职责范围或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相关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情况;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适用的绩效评价标准等。
2.本部分反映的内容应当与项目审计目标密切相关。
3.一般不得引用未经审计核实的数据,如必须引用,应当注明来源。]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
[说明:
1.本部分应围绕项目审计目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
2.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评价,也包括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简要概括。
3.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者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4.审计评价意见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
5.本部分还可对被审计单位执行以往审计决定情况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6.审计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当,以写实为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
[说明:
1.此部分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等。
2.反映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的,一般应表述违法违规事实、定性及依据、处理或处罚意见及依据;反映影响绩效的突出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事实、标准、原因、后果,以及改进意见;反映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重大缺陷的,一般应表述有关缺陷情况、后果及改进意见。
3. 依法需要移送的问题也应在本部分反映,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事项除外。对移送处理的问题,一般应表述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
4.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合理归类,按照重要性原则排序。如发现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未执行的问题,一般列在当年查出的问题之后。
5.每类问题一般应列有小标题。小标题一般应包含对问题的定性和金额,小标题应当准确、适当。
6.在引用法律和法规时,一般应列明文件名称、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在引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一般应列明发文单位、文件名称、发文号、具体条款号及条款内容。
7.处理处罚意见应当具体、可落实。对相关问题的移送处理意见一般表述为“此问题***已(将)移送*******处理”。
8.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已经整改的,应当表述有关整改情况。
9.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根据情况可以在本部分表述,或者另列一类“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问题”予以反映。]
四、审计建议
*************************************************************************************************。
[说明:
1.应围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2.审计建议的顺序应与反映问题的顺序基本一致。
3.审计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采纳。
4.审计建议的对象一般为被审计单位。如果需要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整改的,应建议被审计单位商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被审计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审计报告中相关内容涉密的,应在相关段落后用括号标注密级,并在审计报告结尾注明“除已标明的涉密内容外,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说明: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等对审计报告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审计决定格式:
****(审计机关全称)
审计决定书
*审**决〔20**〕**号
****(审计机关名称)关于****的审计决定
****(主送单位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我署(厅、局、办)对你单位****进行了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同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审计决定:
一、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二、关于****问题的处理(处罚)
*****************************************************************************************************************。
[说明:
1.审计决定所列问题应与审计报告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相关问题的标题及排列顺序基本一致。
2.每项决定都必须有事实、定性、处理或处罚决定以及相应法规依据,且表述应当与审计报告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相关表述一致。]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本决定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署(厅、局、办)。
(救济途径选项一:提请裁决) 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中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的本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救济途径选项二: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审计署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对审计署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审计署特派办或者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按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结合各省的具体规定,向特派办或者地方审计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审计底稿如何填写?
审计工作底稿书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审计人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个审计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个审计事项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基本情况、审计评价、举报事项、汇总审计事项等也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索引号:一个审计项目统一按阿拉伯数字流水编号。 三、第 页 (共 页):底稿只有1页,填写第 1页(共 1 页),如果有2页,第一页填写第 1页(共2页)、第二页填写第 2 页(共 2 页),以此类推。
四、项目名称:与审计通知书所列名称一致。 五、审计(调查)事项: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名称填写。
六、审计人员:需要手签名。
七、编制日期:编制底稿的日期,手签打印均可。 八、审计过程:说明实施审计的步骤和方法(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二条列举的审计方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的名称和来源(如×××单位×××时间×××账页、会计凭证、报表,×××人的×××事项的审计询问记录等)。多个底稿共用审计证据、且审计证据附在其他底稿后的,应当在上述内容表述完毕后,注明“其中,**审计证据附在**号底稿后”。
九、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及审计结论:简要概括审计认定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人、性质、方式、金额、数量等内容,得出的审计结论包括未发现问题的结论和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对已发现问题的结论,应说明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规定和标准,即违法违规问题定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审计工作底稿中不需要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十、审核意见:审核人需要手签,审核意见种类包括: 1.予以认可;2.责成采取进一步审计措施,获取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3.纠正或者责成纠正不恰当的审计结论。审核人员提出2、3项审核意见的,审计人员应当将落实情况和结果作出书面说明,经审核人员认可并签字后,附于本底稿后。
十一、审核人员:需要手签名。
十二、审核日期:审核底稿的日期,手签打印均可。 十三、附件:审计工作底稿所附审计证据页数。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怎么写审计说明?
你好,根据本人的经验和理解,写审计说明首先要区分是否存在审计风险和差错。若存在,需详细说明出现差错的依据,包括分析性程序和细节测试的解释,尽量全面准确的记录测试的过程和结论。若不存在或者所负责的项目风险水平较低,则可以仅记录通用的审计过程和结论,如明细账加计汇总,与总账、报表核对一致,未见异常。
看你问的问题,应该是个审计新手,希望在未来的路上多学多想,不断提高自己的审计水平。
简答题: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如何选择函证的方式?
注册会计师可采用积极的或消极的函证方式实施函证,也可将两种方式结合使用。
1.积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
积极的函证方式又分为两种:
(1)在询证函中列明拟函证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要求被询证者确认所函证的款项是否正确。
优点:通常认为,对这种询证函的回复能够提供可靠的审计证据。
缺点:被询证者可能对所列示信息根本不加以验证就予以回函确认。
(2)在询证函中不列明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而要求被询证者填写有关信息或提供进一步信息。
缺点:这种询证函要求被询证者做出更多的努力,可能会导致回函率降低,进而导致注册会计师执行更多的替代程序。
注意:
在采用积极的函证方式时,只有注册会计师收到回函,才能为财务报表认定提供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没有收到回函,就无法证明所函证信息是否正确。
2.消极的函证方式
如果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对消极式询证函而言,未收到回函并不能明确表明预期的被询证者已经收到询证函或已经核实了询证函中包含的信息的准确性。因此,未收到消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远不如积极式询证函的回函提供的审计证据有说服力。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
(1)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
(2)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
(3)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
(4)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公司内部审计流程怎么写?
你这个问题有点大,怎么说呢?你这个工作属于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个环节,我给你发个内部控制的资料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 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 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六)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 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二十九条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 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三十一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三十二条 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三条 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四条 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五条 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 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条 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四十一条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第六章 内部监督
第四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范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的配套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规范自xxxx年x月x日起实施。
审计的含义和过程
审计 有人认为审计(AUDIT)是从会计中派生出来的,其本质还是与会计有关。事实上,审计与会计是两种不同的但又有联系的社会活动。审计与会计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审计的主要对象是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会计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活动本身就是审计监督的主要对象。我国古代的“听其会计”和西方国家的“听审”,都含有审查会计之意,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审计的一种手段和方法。随着审计的发展,审计和会计的区别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产生的前提不同。会计是为了加强经济管理,适应对劳动耗费和劳动成果进行核算和分析的需要而产生的;审计是因经济监督的需要,也即是为了确定经营者或其他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的需要而产生的。二是两者性质不同。会计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或管理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审计则处于具体的经营管理之外,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 行审查,具有外在性和独立性。三是两者对象不同。会计的对象主要是资金运动过程,也即是经济活动价值方面;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和其他经济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四是方法程序不同,会计方法体系由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检查三部分组成,包”括了记账、算账、报账、用账、查账等内容,其中会计核算方法包括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等记账、算账和报账方法,其目的是为管理和决策提供必须的资料和信息;审计方法体系由规划方法、实施方法、管理方法等组成,而实施方法主要是为了确定审计事项、收集审计证据、对照标准评价,提出审计报告与决定,使用资料检查法、实物检查法、审计调查法、审计分析法、审计抽样法等,其目的是为了完成审计任务。五是职能不同。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记录、计算、反映和监督;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此外还包括评价和公证。会计虽说也具有监督职能,但这种监督是一种自我监督行为,主要通过会计检查来实现,会计检查或查账,只是检查账目的意思,主要针对会计业务活动本身,而审计,既包含了检查会计账目,又包括了对计算行为及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分析、检验,即含审核稽查计算之意;会计检查只是各个单位财会部门的附带职能,而审计是独立于财会部分之外的专职监督检查;会计检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检查范围、深度、方式均受到限制,而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审计检查会计资料只是实现审计目的的手段之一,但不是惟 一手段。
审计的一般方法
一、 顺查法与逆查法
审计的一般方法,按照审计工作的顺序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关系,有顺查法和逆查法之分。
(一) 顺查法。又叫正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进行分类审查的一种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间顺序进行检查,逐一核对。首先检查原始凭证,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再根据凭证核对,对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进行检查,最后以总账和明细账核对会计报表和进行报表分析,沿着“制证—过账—结账—试算”的账务处理程序,从头到尾进行的普遍检查。
此法由于审果工作细致、全面、完整,一步一个脚印地进行审阅核对,不易发生疏忽、遗漏等弊病。所以,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账目比较混乱,存在问题较多的被审计单位,采用顺查法较为适宜。其缺点是工作量大,费时费力,不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成本。
1.顺查法的特点
由原始凭证开始,到账簿,最后到报表。
(2)侧重于账、表、单、证之间的核
(3)审查的重点是原始凭证的审查,以确定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注重记账凭证的审查,以确定数字计算的正确性和科目运用的适当性。
2.顺查法的优缺点
顺查法是从问题的起因查起,以资料相互核对为核心,审查全面而仔细,特别容易发现会计处理中的错漏与疏忽之处,同时也能取得全面而准确的查账效果。
(1)顺查法的优点。顺查法的优点在于查账之初,从检验原始凭证人手,然后逐项核对,方法简单,易于查对,如能耐心审核,不厌其烦,账目的细微错弊,均能揭露无遗,故其查账结果比较精确。
(2)顺查法的缺点。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掌握不住主攻方向,以致重大问题可能被疏忽。用这种方法查账抓不住重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费时费力。
②如按时间发生顺序检查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就无法按照业务类别审查。查账人员遇到不同业务,就需要同时查找不同科目的明细账,不便于系统研究各类业务,分散查账注意力。
③不便于了解个别会计事项与其项目整体之间的联系。
④不便于进行专项查账或按业务进行查账分工,不便于按同类业务实行抽样查账。
(二) 逆查法。又叫倒查法,它是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的相反程序既在检查过程中逆着记账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通常先从记账程序的终端检查,从会计报表或账簿上发现线索、寻找疑点,然后逆着记账程序追根求源进行检查。如从会计报表查到会计账簿,再查到记账凭证,最后查到原始凭证,即从审阅、分析会计报表着手,根据发现的总是和疑点,确定审计重点,再来审查核对有关的账册和凭证,而不必对报表中所有项目,一个一个地进行审查的一种审计方法。
索。
(一)逆查法检查的内容
第一,检查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并与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有关数字相核对,从中分析有关不正常情况和可疑之处。
第二,检查总分类账及有关资料,着重从明细分类账中检查性质特殊、容易隐藏问题的账项,或金额数字大、内容不清晰的账项,以及对应关系复杂、异常的账项,从中发现线索或疑点。
第三,检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了解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从凭证所列会计事项中,对情况复杂、对应关系不清、附件不全的记账凭证和内容不全、有涂改伪造迹象的或有疑点的原始凭证进行分析检查,找到发生的原始根据,彻底弄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二)逆查法的优缺点
逆查法是一种较为普遍采用的查证方法。其优点是:易于抓住重点,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可以集中精力检查主要问题,在时间上和人力上都较为节省.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降低审计成本。其缺点是: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才能胜任审计工作。如果审计人员分析判断能力较差,经验不丰富,特别是初次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往往在审阅报表过程中发现不了问题,或分析判断不正确,以致影响审计的效果。如果查证人员对检查的重点问题判断失误,就会造成轻重倒置。同时,由于采用有重点的检查方法,对于会计凭证和账簿记载的差错和弊端,就不可能全部揭露出来,容易发生疏忽。
必须指出,顺查法和逆查法由于它们各有不足之处,因此,在审计实务工作中,应当注意将两者结合起来运用。即在顺查过程中可以采用一定的逆查方法,逆查过程中也可以采用一定的顺查方法。两种方法的结合使用,可以取长补短,提高审计效果和审计效率。逆查法与顺查法刚好相反,运用起来较省时省力且容易抓住问题的重点,但有时会遗漏重大问题,不便把问题彻底查清楚。在会计错弊查证工作中,不能机械呆板运用顺查或逆查,而应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般说来,查帐伊始,宜先运用逆查法,通过反映全面、综合情况的会计报表的检查抓住会计错弊存在的重点环节,然后,根据确定的重点环节确定需要检查的会计帐簿并对其进行详查。在检查会计凭证和帐簿时,若为了证实某处记录是否存在会计错弊或错弊线索,可运用顺查法开始,从中再结合运用逆查法。总之,顺查和逆查可变换运用,顺查中有逆查,逆查中有顺查,顺查与逆查相互结合、相互渗透。只有正确认识并处理顺查与逆查的关系,才能在顺查与逆查的灵活运用过程中,既尽快抓住会计错弊存在的重点环节,又及时、准确地捕捉住会计错弊的疑点或线
二、 详查法与抽样法
审计方法按照审查经济业务资料的规模大小和收集审计证据的范围的大小不同,又有详查法和抽样法之分。
(一)详查法。又称详细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全部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进行详细的审核检查,以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此法的优点是容易查出问题,审计风险较小,审计结果比较正确。缺点是工作量较大,审计成本较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只对有严重问题的,非彻底检查不呆的专案审计,以及经济活动很少的小型企事业单位采用此法外,一般是不常采用的。
(二) 抽样法。又称抽样审计,是指从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资料(包括凭证、账簿和报表)按照一定的方法抽出其中的一部分进行审查,借以推断总体有无错误和舞弊的一种方法,进而判断评价被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的效益性的一种审计方法。运用抽样审计,若在所抽查的样本中没有发现明显的错弊,则对未抽取的会计资料可不再进行审查。反之,则应扩大抽样的范围,或改用详查法。此法的优点是可以减少审计的工作量,降低审计成本。缺点是有较大的局限性,如果样本选择不当,就会使审计人员作出错误的结论,审计风险较大。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采用这种方法时审计人员通常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使审计结论有较大的可靠性。
在运用抽样审计方法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应特别注意所选取的样本是否能够代表总体,否则就不能保证由抽样结果推断到总体特征具有合理性和可靠性。样本选取的方法有很多种,审计人员应结合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选用恰当的方法。常用的样本选取的方法有任意选样、判断选样和随机选样等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它们往往被结合起来使用的。
审计的技术方法
一、 检查
检查是审计人员对审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核对。
(一) 会计记录和书面文件的审阅
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的书面文件进行审阅。通过审阅,找出问题和疑点,作为审计线索,据以进一步确定审计的重点和审计程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方面:
1、 会计凭证的审阅。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其中以审阅原始凭证为重点。
(1) 原始凭证的审阅。审阅时主要应注意:
① 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其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② 原始凭证的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经过统一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开发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地址是否注明,凭证的编号是否连续,有否单位的公章和经手人的签章。
③ 原始凭证的项目,包括抬头人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字迹有无涂改。
(2) 记账凭证的审阅。审阅时应注意:
① 记账凭证上所注明的附件张数是否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相符。记账凭证的内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② 记账凭证的填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制证人、复核人和主管人员的签章。
③ 记账凭证上所编制的分录,其应用的账户和账户对应关系是否正确。
2、 账簿的审阅。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各种辅助账簿等。其中以审阅明细账和日记账为重点。总账除具有与明细账、日记账核对的作用外,其本身一般发现不了问题。因为总账的登记依据,主要是各种记账凭证汇总表,它所反映的是汇总数字,不容易发现问题。审阅账簿时,应注意:
(1)各种明细账与总账有关账户的记录是否相符,有无重登和漏登情况。
(2)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规则,有无涂改和刮擦等情况。账簿登记错误,是否按规定的错误更正办法进行更正。
(3)更换账页或启用新账簿时,特别应注意其承上启下的数字是否一致。
(4)根据摘要内容,审阅账簿所登记的经济业务是否正常,如有疑问应进一步核对凭证。对于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账户,如暂付款、暂收款等,审阅时,应特别予以注意。
3、报表的审阅。审阅报表应以审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为重点。审阅时应注意:
(1)报表中应填写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有无遗漏。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特别是审阅资产负债表,应注意资产总额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额是否平衡,资产与负债各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否正常等。
(2)报表的编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编表人和审核人等的签字盖章。报表中的合计、总计等计算是否准确,应填列的数据有无漏填、漏列或伪造。
(3)报表的附注和说明也应予以审阅,因为附注是报表有关项目的补充说明,不可忽略。
4、其他记录的审阅。其他记录虽然不是会计资料的重要部分,但有时也可从中发现一些问题,供作审计线索。例如,产品出厂证、质量检验记录,以及合同、协议等。
(二) 会计记录的核对
审计人员还要对账证、账账、账实和账表之间进行相互核对。通过核对证实双方记录是否相符,账实是否一致。如果发现有不符情况,应进一步采用其他审计方法进行跟踪审计。核对的内容如下:
1、账表核对。是指以报表项目与有关账簿记录进行核对,以查证报表指标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核对时,一般是以账簿记录核对报表项目。但在采用逆查法的情况下,则相反,应以报表项目来核对账簿记录。核对账表,主要是核对报表金额是否与总账和明细账有关账户的金额相符,以及不同报表之间的有关金额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则应用其他方法查找原因。
2、账账核对。是指以各种有关的账簿记录进行相互核对。如总账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通过账账核对,查证双方记录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进一步抽查凭证,进行凭证核对。有些账簿记录的本身也应进行核对。如核对总账各账户的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等。如果不符,说明登账有错误,应进一步核对账证。
3、账证核对。是指以明细账和日记账的记录同记账凭证相核对。通过核对,证明所有凭证是否都已记入有关账簿,有关重记或漏记情况,以及账簿记录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与其作为记账依据的记账凭证相一致。一般说来,账账核对结果如属正常,可以不再进行账证核对。
4、账实核对。是指以明细账记录与实物相核对,以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以实存数为准,来调整账面记录。核对时,可以由两人配合进行,即由一人读账,另一人对账。这样,可以发现重登、漏登和差错等情况。对于已经核对无误的账目,审计人员应在原记录的右方作出一定的标记,以免以后重复核对。对于核对不符的账目也应作成标记,以便今后原审计人员或其他接替人员进一步加以审查。
通过核对,找出差错,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工作不小,无意造成的;还是有意地弄虚作假,进行违法活动。对于后者,审计人员还应进一步采用其他审计方法进行查证核实。
二、 监盘
监盘是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对资产进行盘点是验证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重要方法。
盘点的方式有突击盘点和通知盘点。前者一般适用于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的盘点。后者适用于固定资产、在产品、产成品和其他财产物资等的盘点。盘点对象如果散放在几个地方的,应同时进行盘点,以防被审单位有足够的时间移东补西。对已经清点的对象应作好标记,以免重复盘点。
一般而言,盘点工作应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于重要项目,审计人员还应进行抽查。但抽查时,必须有原经管人在场,并作好抽查记录。
盘点结束,审计人员应会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编制盘点清单,并根据盘点的溢缺数,调整账面记录。盘点清单即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审计人员监盘实物资产时,应对其质量及所有权予以关注。
三、 观察
观察是审计人咒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察看。
四、 查询及函证
查询是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头询问.
函证是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如果没有回函或审计人员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
五、 计算
计算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另行计算。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往往需要对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数字重新计算,以验证其是否准确无误。计算工作虽较机械、繁琐,但意义重大,不可等闲视之,因为数字计算错误,或故意歪曲计算结果,将对会计资料的正确性产生重大的影响。
计算的内容包括凭证中的小计和合计数、账簿中小计、合计和余额数,报表中的合计、总计的比率数,以及有关计算公式的运用结果等。特别是对账簿中的承前和续后的合计数,必须重算,以防记载人员假造数字进行舞弊。
六、 分析性程序
分析性程序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一般而言,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都将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对于异常变动项目,审计人员应重新考虑其所采用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必要时应当追加审计程序,以获得必要的审计证据。
分析性程序常用的方法有绝对数的比较分析和相对数的比较分析两种方法:
(一) 绝对数的比较分析
绝对数的比较分析,是通过某一会计报表项目与其既定标准的比较,判断其差额的程度是否在正常合理范围,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绝对数比较分析中的既定标准,可以是本期的计划数、预算数或审计人员的计算结果,也可以是本期的同业标准。在绝对数的比较分析中,若发现可疑之处,则应扩大审查范围,证实是否存在差错或舞弊现象。
(二) 相对数的比较分析
相对数的比较分析,是通过对会计报表中的某一项目同与其相关的另一项目比所得的值与既定的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相对数的比较通常主要是对被审单位一些财务比率指标的比较分析,例如流动比率、速动比例、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净资产利润率等。审计人员应结合被审单位所处的行业背景、生产规模和经济环境等具体因素,判断所得的各项比率指标是否出现异常,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决定是否有扩大相应审计查范围的必要
各种审计方法之间及其与审计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各种审计方法都有它们的适用范围和特写目的。但在审计实践中,它们又是互相配合使用的。如上所述,审计的方法有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等多种。这些方法在具体运用上,有时应该结合起来使用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就是说,选用审计方法应该因事、因时、因地而异,不能机械地只使用某一种审计方法。比如,在采用技术方法中的监盘时,应该针对财产物资的类别来考虑应该结合使用哪一种审计方法。如对于贵重物品的盘点,为了保证重点,使它不发生漏盘,应该结合运用一般方法中的详查法。但对于大堆散放的沙石料,实行全面盘点有困难,同时,为了节省人力和时间表,则可与一般方法中的抽样法结合使用。又如,一般方法中的逆查法,由于它是先由审阅报表开始,根据报表项目所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再采用抽样法作进一步审查。所以逆查法一般是与抽样法结合使用的。但对抽查中的重大问题,应扩大审查的范围时,则须采用详查法。
在各种技术方法中,有时也需要几种方法结合使用,不能单用一种方法。例如,在会计报表的审计中,若采用检查法,发现问题和疑点,就应结合其他方法深入追查其原因;对账表、账账和账证之间进行检查核对时,也可以采取查询和函证方法,通过口头询问或运用函证与往来客户进行核对。对于性质严重,金额较大债权债务也可派专人外调或委托当地的审计机构就地检查。对于审计技术方法中的分析性复核而言,其在会计报表审计中的应用相当广泛。在审计的准备阶段,审计人员必须运用分析性复核确定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及范围;在审计实施阶段,分析性复核则直接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程序,以收集与账户余额和各类交易相关的证据;在审计的终结阶段,分析性复核则用于对被审会计报表的整体合理性做最后的复核。但是分析性复核运用的前提是必须保证报表指标正确性,这就需要结合采用检查、函证和计算的方法。而对于一般方法中的顺查法和逆查法而言,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也应结合起来使用,以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由此可见,各种审计方法不是孤立的,而是可以相互结合、灵活运用的。审计方法与审计质量的关系甚为密切,它是决定审计质量的关键。审计方法如果选用不当,必然会影响到审计的质量。因此,结合各种审计方法的特点和审计工工作的要求、因事、因时、因地地选用适当的审计方法,是搞好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作用,保证审计质量的一个关键问题。
审计方法与审计分类之间的相互关系
审计按照各种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审计,其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也有所不同。不同的审计方法有其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这就决定着各类审计在其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选用与其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审计方法。换句话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审计方法与各类审计之间的关系。否则,就不能取得正确的审计证据,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例如,在按审计范围分类中的全部审计,由于审计范围广泛,采用详查法,实行全面审查,工作量太大,费时费力,且其效果不一定优于抽样法。因此,除规模较小、管理混乱、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可以采用详查法外,一般以采用抽样法为适宜。又如局部审计,特别是专案审计,由于审计范围不大,审计工作量不繁重,为了保证审计质量,一般可以采用详查法,进行全面审查。这里所以提“一般”,说明它还有例外的特殊情况,这就需要国事、因时、因地,来确定其应选用的审计方法。具体地说,详查法有时可转化为抽样法。抽样法有时也可转化为详查法。譬如,局部审计对于已发现的情节严重的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可以扩大其审查范围,采用详查法进行详细审查。全部审计对于大量的、金额不大的审计事项,可以采用抽样法进行抽样审计。又如,在按审计工作进行时间分类中的事前审计,由于它的审计内容,一般是对计划、预算、基建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审查,一般可以采用分析性复核。事后审计的审计内容,是对期末财务报表的审计,一般可以采用检查、查询和函证等审计方法。事中审计是以内部审计的日常任务为审计内容,它应采用的审计方法就比较广泛,基本上包括所有的技术方法。又如,在按审计的内容和目的分类中的财政财务审计,由于它是全部审计,审计范围广泛,因此,它的审计方法,一般采用抽样法。但有时对某些审计事项也可采用详查法。财经法纪审计的审计范围一般是局部审计,它的审计方法一般采用详查法。经济效益审计的审计范围也是局部审计,它的审计方法一般则以抽样法为主。
各类审计虽各有不同的目的和作用,但在审计实践中,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交错的。因而,它们所采用的审计方法也是相互结合使用的。而且只有按照不同类型审计的特点,结合使用与其相适应的审计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审计效果。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审计过程填写范文 在工作底稿中怎样填写审计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