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台了最新的高龄津贴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广安市出台高龄津贴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近年来,我市稳步推进多项举措,逐步在全市全面建立起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一是出台政策。出台《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办发〔2019〕40号),要求在全市普遍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本辖区户籍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高龄津贴,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80至89周岁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由各区市县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
二是强化措施。市老龄办对各地年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落实情况进行摸底掌握,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将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建立情况纳入各区市县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市人大将落实高龄津贴列入重点督办件进行专项督办,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三是稳步实施。切实按照底起步,小步走的工作思路,截止今年7月底,我市逐步实现了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健全了阶梯式高龄津贴制度。目前,全市高龄津贴标准如下:100岁老年人广安区发放标准为300元/人﹒月,前锋区、武胜县、岳池县、华蓥市、邻水县、经开园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发放标准为200元/人﹒月;90-99岁老年人华蓥市、前锋区、经开区发放标准为1200元/人﹒年,广安区、武胜县、邻水县、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发放标准为600元/人﹒年,岳池县发放标准为200元/人﹒年;80-89岁老年人华蓥市、协兴园区发放标准为360元/人﹒年,前锋区、邻水县、经开区、枣山园区发放标准为200元/人﹒年,岳池县、广安区、武胜县发放标准为12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