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住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如何办理居住证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厦门居住证暂行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昨日,《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将有望与户籍人口平等享受各类公共服务。《条例》实施,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
《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有:一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九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二是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延伸】
居住证暂住证
有啥不一样
说“居住证”,必先说它那个“著名”的前辈——“暂住证”。《公安部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于1985年出台,对流动人口实行以“暂住证”为主的管理办法。暂住证制度实施后,无疑对流动人口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其忽视流动人口的权益,强调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其在推行过程中出现众多弊病,甚至间接导致了类似“孙志刚事件”的悲剧发生。
从“暂”到“居”的一字之差,体现出对权利的尊重。居住证制度最早出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地区,早期的居住证制度强调对人才的引进作用,常常直接被称为“工作居住证”或“人才居住证”,持证人员一般是高层次人才。但随着这种制度受到广泛好评,以及流动人口规模的继续增大,不少城市开始逐步将居住证制度推广至全部流动人口。
《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居住证”这一承载着“公平”和“发展”双重意义的重要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迎来实质性推开阶段。
【链接】
各地将根据实际制定相关细则
何时可在厦办居住证
尚无时间表
《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公布,《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厦门的居住证什么时候可以办、怎么办、到哪里办?昨日,厦门警方表示,目前居住证在厦实施具体时间、细节未明确。厦门警方提醒,居住证还没正式申办之前,暂住证暂不要弃用。
居住证在厦实施细节暂未明确
昨日上午,《条例》消息一出,迅速引网友关注:暂住证改居住证(以下简称“暂改居”),真的要来了。
一张小小居住证,涉及目前超过280万在厦暂住人员的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问题。那么,厦门的居住证什么时候可以办、怎么办、到哪里办等,是这些人最为关切的问题。
按照《条例》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昨日,本报记者联系了厦门警方,据介绍,尽管《条例》已发布,但厦门警方暂未接到相关正式通知,此外《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各省各地方还将根据具体实际制定相关细则。
居住证福利,我市暂住证已有部分实现
昨日,记者翻看《条例》,发现厦门目前正在实行的不少政策,已和《条例》中的一些内容十分接近。
以《条例》第十六条的第三项规定为例:“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厦门的人口,在300万到500万之间。早在2019年,厦门就提出持有厦门暂住证人员的落户政策:暂住证连续办理8年(岛外5年),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8年(岛外5年),签订劳动合同、有合法固定住所、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准予户口迁入岛内(或岛外)。“有些政策,厦门走在《条例》之前。”一名业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