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的简称,安全防护,即安防,所谓安全,就是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事故;所谓防护,就是防备、戒备,保护安全的一种措施。劳动保护的简称。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守于会议发言稿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使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守注和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积极努力下,我市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不少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年初市政协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为搞好这次民主评议,市政协做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部分政治强、作风正、水平高的委员组成了评议活动小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高度重视,充分准备,全心支持,全力配合。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刚才,我们听取了任局长的工作情况汇报,评议工作告一段落。下一步,将进入汇总反馈阶段。为使这次民主评议工作深入扎实,取得实效,下面,我就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关问题讲三点意见。概括讲,就是要做到“三明”。
一、明确民主评议的
政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是我国宪法和政协章程所赋予人民政协的职责和义务。大家知道,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政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际上就是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基本方式、一个重要抓手。民主评议的主要形式是讨论、协商、批评、建议,其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
我市政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是从九届市政协开始的,此后,市政协每年都要对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总结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政协的民主评议有“三个基本立足点”。一是立足于宣传。政协是带着宣传的目的来评议,通过评议,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宣传亮点,扩大影响;二是立足于学习。我们是带着学习的态度来评议,借助这个机会,深入了解部门的工作情况,认真学习各部门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作风;三是立足于支持。在民主评议中,肯定工作也好,提出建议也好,找出差距也好,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支持工作、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多年来的实践也证明,政协开展的民主评议工作,受到了被评议部门的欢迎,受到了政协委员的响应,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也收到了增进了解、融洽关系、加强合作的效果。
二、明确民主评议的意义
首先,民主评议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政协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是是实效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履行自身职能的必要形式。政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具有独特的优势。其一,政协组织位置超脱、视野开阔,一般不受某些特别利益的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看待、评议问题;其二,政协组织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提出具有针对性、广泛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其三,人民政协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的特点,可以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因此,政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有责任、有义务、有优势。
其次,民主评议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体现。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着许多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既需要通过自身的努力,开拓创新,改进工作,同时,也需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政协通过民主评议这种形式,把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收集起来,集中反馈到政府有关部门,有利于各部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有利于增强部门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保持机关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第三,民主评议是推进部门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民主评议可以使职能部门及时倾听到群众的呼声,倾听到平时难以听到的意见,使部门更全面、更客观地认识自己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强化“人民政府为人民”的理念,打造良好的部门形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担负着综合管理全市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与民生息息相关,与发展息息相关,与和谐息息相关。市政协这次组织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旨在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沟通,促进理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同时也是为了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加深社会各界对这方面工作的熟悉了解,提升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营造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劳动保障事业的氛围。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搞好这次民主评议活动。
三、明确民主评议的要求
民主评议是一种双向行为,要取得良好效果,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搞好配合,有计划地实施,有步骤地推进,努力做到“三实”。
一是希望被评议部门实话实说。前面说过,政协是带着宣传、学习、支持的目的来搞民主评议的。我们不是发现了什么问题而要评议,也不是为了发现问题而评议。而是为了达到增进了解、促进工作、树立形象的目的,来开展民主评议的。希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放开讲、放开谈,实心实意,实话实说,并与评议小组搞好联络、配合等项工作,保证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希望评议小组实情实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很多,评议小组的同志们要认真学习,尽快熟悉情况,尽快进入角色。要发扬政协联系面广、代表性强的优势,广泛了解社情民意,集中大家的智慧,认真细致地搞好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从有利于大局、有利于改进工作、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出发,做好评议的各项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出评价,总结经验要全面,意见建议要中肯,助推工作出实招。
三是希望民主评议工作实效明显。民主评议是手段,不是目的。评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推动工作,这项活动开展好了,对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劳动保障局的工作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参加评议的政协委员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措施上到位。希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民主评议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边评边改,寓改于评,做到工作、评议“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会议发言稿】
尊敬的李书记、魏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全面实施“xx”规划,欢庆“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喜庆时刻,隆重召开全市工会工作会议暨“当好主力军,建功‘xx’”劳动竞赛动员大会,市里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市委安泽书记将作重要讲话,璇君市长亲自主持会议,市委还将印发《中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工人阶级和先进模范的亲切关怀,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此,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亚平的委托,代表省总工会向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广大职工、工会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的经济工作主线和“通过20xx年努力,实现人均期望寿命80岁”的民生工程主线,创新思路,大有作为,广大劳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释放,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辉煌,涌现出一大批品格崇高、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先进模范人物,展示了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唱响了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时代主旋律。一直以来,市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为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市政府支持工会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坚持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把更多的事情交给工会去办,为工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各级工会抓住机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群众,大力开展有特色的建功立业活动,全面落实“两个普遍”要求,实现了“两个维护”的有机统一,“三大场所”建设成效显著,整体工作成绩显著。省总工会对市总工会的工作是满意的。
今年是“xx”规划开局之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向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我代表省总工会对各级工会组织提几点希望,共勉。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
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胜会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也是中国工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我们各级工会要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坚持向党委汇报工作和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党政机关、社会各界的联系沟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深刻理解市委对工会工作的政策指向,用好用足党和政府赋予工会的资源和手段。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xx”规划目标任务建功立业,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两个普遍”,依法普遍建立工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作用,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二、组织引导广大职工为实现“xx”规划建功立业
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积极融入翻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突破工业5000亿”的战略部署,各级工会组织要围绕实现这个目标,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于“当好主力军、建功‘xx’”的竞赛活动中去,积极参与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技术攻关、节能降耗,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要大力推进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不断增强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为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和赣西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三、扎实推进“两个普遍”,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党的要求,职工群众的期盼,各级工会必须全面落实“两个普遍”。按照省委关于“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将工会组建工作责任目标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要求,全面落实全省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三年规划,突出抓好工业园区、“两新”组织、改制企业、新型劳动关系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突出以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为重点对象,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要依法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主动参与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推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努力推动实现“两同步、两提高”,让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力争在20xx年底,实现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市政府将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府在工资集体协商中主导作用,必将推进全市“两个普遍”工作的落实,这也为全省深入推进“两个普遍”提供了鲜活的经验。要在党政主导的维权机制下,建立并完善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职工帮扶工作新模式,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丰富国家帮扶体系,实现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推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发挥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等在协商劳动关系的作用,维护职工群众的“四权”。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劳动矛盾预防、预警及处理机制建设,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各级工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主席姚亚平特别强调,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就要坚持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的组织性质,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本领。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要树立群众工作思想,掌握群众观点,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和研究问题,努力把握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以职工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工会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做到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的需求和呼声,始终把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实利益作为我盲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善于把握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以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和各项社会职能为结合点,以组织引导职工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重点,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采取教育疏导、平等协调、民主参与、机制构建等办法,不断提高工会组织做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把工会干部造就成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友”,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同志们,“xx”时期,是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和赣西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工人阶级肩负着崇高的历史使命,工会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广大职工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出新的更加辉煌的业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1周年!
【会议发言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体系,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促进充分就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城乡一体化服务监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一体执法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执法标准、统一目标考核”的要求,坚持围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高效便民”原则有序有效开展执法活动,全面提高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效能,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改革和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凡涉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监督检查活动,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力量调度、统一处理处罚。
二、尽快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体系
(一)建立四级管理的监管体系。依托行政区划和按照法定管辖规定,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为四级管理。即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中心市区(潍城区、奎文区、坊子区、寒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开发区、滨海开发区、峡山发展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心市区的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抓好本辖区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其他县市抓好本县市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街办、乡镇受有管辖权的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委托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所属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明确各级部门监管职责。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设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负责中心市区和外地驻潍单位以及重点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各类执法检查活动,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中心市区的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对委托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社区(行政村)法律监督员开展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和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罚)等工作,负责落实街道(乡镇)兼职监察人员和聘请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信息汇总工作;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主要负责组织兼职监察员、法律监督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管理信息采集、录入,建立基础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一般劳资纠纷进行初步调查,配合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可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设立举报投诉窗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落实相关人员的监管职责。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四定”原则,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法律监督员的监管责任。兼职监察员、法律监督员由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监察员原则上由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和劳动保障所(站)负责人兼任。专职监察员职责是按区域负责具体一级网格,指导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行政村)法律监督员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执法活动,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兼职监察员职责是配合专职监察员做好所辖一级网格内的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协助专职监察员开展执法活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职责是负责及时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负责对用人单位和社区居民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反映和传递群众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配合专职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专项检查和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做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完善监管手段。要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模式,通过实施多元化监管,确保劳动保障监察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
1、动态监管。结合一年一度的书面审查工作,组织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法律监督员对网格内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搞好信息采集。按照“一企一档,一格一册”的要求,填写《用人单位调查登记表》,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实施计算机管理。结合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定、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等,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2、日常监管。各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社区(行政村)法律监督员要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坚持将监察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守法经营、规范用工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行为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对难以处理的案件或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3、分类监管。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为标准,根据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4、重点监管。对网格内的下列用人单位,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管:新开业以及未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发生欠薪欠费2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次以上或发生集体上访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定为C级以下的用人单位。
5、应急监管。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按照管辖区域快速启动应急预案。监管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定局势,妥善处理。根据事件性质,按照规定逐级上报。要跟踪关注事件的处理进展情况,事件处理完毕要再次报送处理结果。
6、网络化监管。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和劳动保障一体化信息网络平台,通过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联网,建立用人单位基本数据平台、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对城乡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监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较广,工作难度较大。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劳动保障、工商、、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在年6月底前建成网格化监管体系。
(二)搞好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监察员,并在经费、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要加强街道(乡镇)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要制定统一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教材和师资,对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由省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要建立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管理制度和信息管理库。
(三)明确目标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出台并严格落实监督考核办法。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会议发言稿】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有关用人单位:
为规范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 保障条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部分市属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的要求,凡涉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检查活动,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监察执法事项统一规划,监察执法力量统一调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统一处理。
二、对市区及滨海开发区、旅游开发区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实施监察。
三、驻其他县市的原市属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县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实施。对中央、省属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执行。
四、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原则上由受诉监察机构受理,根据需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委托区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五、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市属企业社会保险稽查工作仍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为加大基金监督力度,每年对县市区属企业抽查3-5户企业,进行延伸性检查,以加大稽查力度,确保社保基金的足额收缴。
六、要积极探索市区一体执法和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路子,加大工作联动,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和越权执法现象的发生。
【会议发言稿】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科室:
为加强劳动保障工作交流,扩大劳动保障工作影响,展示劳动保障部门风采,实现劳动保障工作领导知晓、群众知情目标,现就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
信息宣传工作是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种重要形式。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有利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服务决策,推动全面履行劳动保障工作职能;有利于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取得各级领导特别是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劳动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引导干部职工善于用脑、勤于动笔,提高写作能力和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宣传工作摆到全局性的工作中统筹安排,在谋划工作的同时,适度地谋划宣传,确保信息宣传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二、明确信息宣传内容
开展劳动保障信息宣传工作,要本着正面宣传、展示风采、提升形象的原则,突出宣传政策类内容,及时了解和把握各级出台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政策解读、政策概要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突出宣传动态类内容,对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贯彻落实重要会议、重大部署和决策情况、本级开展的重要活动情况等进行及时宣传报道;突出宣传经验类内容,认真总结、提炼、挖掘促进就业、社会保险、监督维权等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突破、新成绩、新亮点等,并及时向外推介;突出宣传调研类内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弄清实际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三、拓宽信息宣传渠道
各类信息宣传稿件通过两条渠道报道:一是各级信息阵地;二是各级新闻媒体(包括网络)。
四、严格信息报送要求
1、局属各单位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局属科室每两周不少于1条。对属于本单位、科室职能范围内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突发事件等重大紧急情况,必须当天采写好信息宣传稿件并报送,确保报送信息的时效。
2、各单位、科室报送信息宣传稿件,须经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报局分管领导把关后向外报送,同时报局政研室登记备案。
3、要注重报送信息质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观点明确、措施具体地采写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挖掘信息,确保信息的广度和深度。
五、强化信息宣传激励
1、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2、局政研室负责按季度通报各单位、科室信息宣传稿件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通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3、对被各级采用的信息宣传稿件撰写人,给予物质奖励,今年安排奖励资金1万元,奖励本年度稿件撰写人。具体考核奖励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