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职员岗位职责
监察部部长职责:
1.主持监察部全面工作;
2.领导对各单位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监督和法律监督;
3.领导监督各单位执行总经理的决定;
4.主持对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5.主管对总经理任命的员工进行监督及审查其违法违纪问题;
6.审核总经理任命的员工的奖惩晋升或处分决定;
7.受理员工对总经理任命的员工的检举、控告;
8.总经理授委托的其他工作.
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工作;
2.负责分管的监督、审计、审查和审核工作;
监察员职责:
1.承办具体监督、审查和审核工作;
2.承办监察部日常事务工作.
审计员职责:
1.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综合审计或专项审计;
2.研究各单位财务状况,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3.监督各单位执行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