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路第一小学安全教育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
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 全 教 育 措 施
一、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
各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
1、学校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
2、各部门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二、建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用“请进来”的
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
安全教育网络。
3、建立放学排队护送制度(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负责排队护
送过十字路口)。成立以自然村为单位的路队小组,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安
全知识竞赛。
4、学校规定凡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十
二岁以上学生须家长打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
(二)安 全 教 育 责 任 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
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一、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
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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