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安全工作,增强人们的安全责任意识,需要指定一份安全责任告知书。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在这里为大家分享一些安全责任告知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责任告知书范文篇一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是项目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付诸实施。
4、督促、检查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封闭。
5、按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保证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
6、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在安排和审批生产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纳入计划。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告知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责任告知书范文篇二
各位家长∶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分清责任界限,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责任告知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因此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学生个人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发生。
4、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要严格遵守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借住校外,更不得容留非住校生和社会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但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后,教职工或学校不负责任。
6、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纪律,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履行正常的告知责任,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校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刀具、棍棒等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均由肇事方承担责任。
9、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河、沟等处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严禁学生在校园、翻窗、攀登护栏、攀高爬树;严禁在校园内追逐嬉闹、在教学楼上蹦跳、打狂、在宿舍床上蹦跳、上下楼梯拥挤抢道,因此造成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严禁学生吸烟、酗酒,因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3、严禁学生进入校内外建筑工地或在其附近玩耍,学校在已尽了教育和告知责任的情况下,若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15、已投保的学生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学校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6、若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受伤害的学生与父母(监护人),可先与肇事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学生走出学校大门后的安全责任学校不承担。请家长教育、监督学生在校外的安全。
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联系电话:
安全责任告知书范文篇三
为了加强安全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学院决定将学生安全责任告知全体学生:
一、认真学习《大学生行为规范手册》、《乐山师范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乐山师范学院关于禁止学生下河游泳的通告》、《乐山师范学院假期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知识和安全规定。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学生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要求。
1、自觉遵守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起哄、不留宿他人。
2、自觉遵守校园预防灾害事故的安全规定,不翻爬危险地方。
3、自觉遵守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不违章用火、不破坏消防设施、不损毁消防安全标志。
4、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违章用电、不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不使用蜡烛;不存放、不使用违禁物品;不私自校外住宿等;不施放烟花爆竹。
5、自觉遵守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的规定;
6、自觉遵守其他有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规定。
7、自觉交纳假期留校住宿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
三、下列情形下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其事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1、学生在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擅自离校或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
3、学生在假期中自行滞留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四、本安全责任告知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中心、学生各执一份。 管理部门: 学生:
所在学院、班级:
原住楼幢、宿舍号:
家庭联系电话: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