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定相应的员工管理制度,可以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那么应如何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与员工守则呢?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 考勤员应予每月1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劳资员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三条 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第四条 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其方案在报企管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第五条 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为考勤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为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第六条 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七条 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八条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第九条 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工厂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其相应的处罚不变,但可根据公司有关的奖励条款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有关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
(1) 迟到早退一次,扣除薪点数5点;当月超过三次后,每次扣除10点;
(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6次,或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的,记做旷工一日。
(3)擅自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薪点5点;15-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薪点10点;30-60分钟的,每次扣除20点。
(4) 旷工半日,扣除薪点数40点;旷工一日,扣除薪点数80点;
(5) 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记警告处分一次。
(6) 当月旷工累计5日,全年旷工累计15日的,予以辞退。
(7) 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企管部批准,可记嘉奖一次
(8) 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薪点10点;当月超过4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9) 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0) 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请假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条 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
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十六条 长期病假根据员工在职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长短,给付的标准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年限病假最长不超过
<20xx年<5年
>5年3个月
6个月
>20xx年<5年
5-20xx年
19-20xx年
15-20xx年
>20xx年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18个月
24个月
病假期超过上述规定的,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工伤导致的病假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病假的批准权限为:
(1) 病假1日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报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备案;
(2) 病假3日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报企管部备案;
(3) 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 病假累计超过30日,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条 事假的批准权限为:
(1) 事假1日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报企管部备案;
(2) 事假3日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 事假少于5日,由总经理批准;
(4) 原则上,当年事假不超过7日。否则,应予以停职。
第二十条 有下列缘由之一的,可申请公假: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假每次不超过3日,全年不超过5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福利假的享有标准见《员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条 除上述规定外的请假批准权限,一律由隔级上级批准;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超过3日的,需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
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 请假单由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须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员工守则范本
总则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指纹考勤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5)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以事假论处;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5)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3)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