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 校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的第一所邮电高等学府。经过六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北京邮电大学已经成为一所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协调 发展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为数字媒体艺术。该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学科的技术优势为基础,以艺术学、文学等学科为依托,培养艺术创作和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创意复合型人才,满足当前数字媒体行业发展中激增的人才需求。
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在数字媒体艺术领域培养具有人文、艺术、科技等综合素质和良好创意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在培养学生扎实的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能力和艺术创作能力的同时,注重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深入开发艺术潜能,切实提高学生的艺术创意能力。
2.培养方向
本专业设有动漫美术和影视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经过四年的系统培养,学生将掌握数字内容的制作技术,具备数字媒体艺术的创作能力,成为数字媒体、动漫创作、游戏开发等创意产业方面的实用型、能力型、创造型人才。
3.主干学科
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美术学
4.主要课程
速写、原画设计、构成设计、漫画创作、绘本与插画创作、角色与场景设计、动画原理、动画制作、影视特效与后期编辑、镜头画面设计、游戏策划与制作、短片创作
5.毕业证与学位证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6.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每人每年10000元。
二、招生计划
各省具体招生计划将在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后确定,原则上各省招生计划数与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生源比为1:4。合格生源 不足三人的省份编制计划时该专业计划设置为0,合格考生可以填报志愿,符合录取政策的,学校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三、报名条件
1.考生应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创意能力,身体健康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
2.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一专业考试(简称美术类省级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证。
四、报名及考试
1.报考北京邮电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校考包含专业初试及专业复试。我校今年只在北京设立考点,举行两次考试,但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校考,否则成绩无效。
2.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缴费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艺术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http://zsb.bupt.edu.cn),点击“快捷通道”栏的“报名系统”,注册后登录系统开始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 人信息及报考管理信息,在报考管理信息中选择“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校考(2月27日)”或者“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校考(3月12日)”,并且须上 传个人照片,点击“提交”后打印《北京邮电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报名表》。提交信息后第二天考生须点击我校本科招生网“友情链接”中的“艺术类缴费系 统”按照提示完成缴费,专业初试费用100元,专业复试费用80元,共180元。
3.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专业初试,领取准考证。因现场确认需采集考生照片,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现场确认及初试时考生须携带:
(1)本人近期独立完成的素描作品1张(8开幅面,作品背面注明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的作品概不退还),我校根据作品进行初试,初试合格方可参加专业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校考总分;
(2)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的《北京邮电大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报名表》一份,并由本人签字;
(3)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20xx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及其复印件(若省招办还未发下合格证,但已通过省级考试的,可用准考证代替)。未通过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即使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也不予以发放我校校考合格证;
(4)考生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无身份证者不允许报名。
5.复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画具、画板、颜料,由考生自备。考试用纸采用8开纸,由学校统一准备。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6.考生可于4月15日后登录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bupt.edu.cn)查询成绩。校考成绩不安排查卷。学校将于4月15日后寄发我校校考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校考合格证发放总数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四倍以内。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的美术类省级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证,同时,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按照下述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3.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投档考生,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理科一起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我校校考成绩+高考文化课实考成绩
4.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完成第一志愿录取后,剩余计划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5.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复查。复查通过者,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6.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进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其他
1.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选拔程序。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2.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考生,未入学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校考 成绩,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 学籍。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4.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邮政编码: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b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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