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平利路第二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时间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 组 织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科研室主任、信息技术处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成立教育科研专家评审组,对教育科研课题进行指导与评审。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
总课题下的各子课题
科研室
(教导处) 各学科教研组
校园网管理中心
校长室 多媒体编辑、制作室
信息技术处 电子阅览室
有线电视台
财产保管室
总务处
资料室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国家总课题组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科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发展规划”、“校教育技术工作实施细则”为纲,主动承担区级以上的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 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本校承担的全国、市、区级以上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区级以上重点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