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下文是芜湖城乡低保实施细则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芜湖城乡低保实施细则:积极准备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合理确定低保对象的标准和范围,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切实做好低保年度复核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近日花桥镇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谋划20xx年城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宣传。通过镇村电子宣传栏、公开栏积极宣传低保复核发动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民生政策宣传,知晓低保年度复核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积极主动配合复核工作。
做好业务培训。由镇统一安排并组织实施,做好此次年度复核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高效地完成此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
做好摸底工作。将低保在册人员档案进行整理汇总,为低保年度复核提供完整的基础性资料。
芜湖城乡低保实施细则:深入开展低保申请入户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六郎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应退尽退工作,根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和民政工程考核要求,六郎镇民政办、村(居)委会的低保工作人员要深入城乡低保对象家中认真开展摸底工作。新申请低保户的入户率要达到100%,核查申请户的家庭基本状况,包括家庭收入、支出情况及家庭成员就业和外出务工、健康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以及相关信息比对。
为更好的完成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调查,六郎镇民政办协调芜湖县民政局、易太村民政工作人员针对户籍在六郎镇、居住地在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的的低保申请户,深入到其居住地清水街道竹秀社区及丈夫所在的原户籍地清水联盟社区了解该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及涉及到拆迁的各项补偿以及拆迁房屋的出租问题,做到客观、真实的反映家庭收入、生活等情况。
芜湖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从“忧居”到“宜居” 芜湖晒城乡发展“成绩单”
从“忧居”走向“宜居”,越来越多的江城市民改善了居住环境,实现“住有所居”。11月24日,市住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1—10月份重点领域的信息数据。数据的背后,是暖暖的民生温度。今天的芜湖,正朝着品质之城大步迈进,变得更加安居、宜居、乐居。
托起百姓“安居梦”
早在20xx年,为了让众多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我市启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累计开工公租房141199套。其中,累计竣工83682套,已分配79296套,占竣工总量95%;租赁补贴6277户、租金补助4877户。
据了解,我市在优先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将棚户区改造居民、受灾群众、搬迁移民、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以及医生、教师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继续扩大保障覆盖面,在上述人员“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凡有住房需求的其他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
按照租补分离、租售并举的原则,我市还对承租公租房并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给予租金补助。其中,对低保、低收入家庭分别给予85%、70%的补助;对专科、学士、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给予20%-80%的补助。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向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宜居”城乡幸福景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施惠农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让越来越多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实惠。近年来,我市力推农村危房改造,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今年,我市农村危房的改造任务是3300户。其中,无为县1890户、南陵县459户、芜湖县300户、繁昌县268户、镜湖区109户、鸠江区200户、三山区74户。截至10月底已全部竣工,目前正在组织竣工验收。
哪些人属于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一般来说,是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一般贫困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其中,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如果进行危房拆除重建,户均补助为2万元;如果进行加固修缮,户均补助为6000元。一般贫困户如果进行拆除重建,户均补助1万元;如果进行加固修缮,户均补助为4000元。
“乐居”生活新期待
20xx年,我市在惠民靓城上再挥大手笔,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安居工程的“重头戏”,形成 “改一片、成一片、美一片”的新模式。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共114个,改造总量是26943户、305.48万平方米。截至10月底,已开工27144套,开工率100.75%,改造面积358.18万平方米。
一系列举措回应了江城市民对“乐居”生活的新期待。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探索选房服务平台和房票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推行“模拟征收、惠民征收、责任征收、阳光征收”,既实现政府决策与民意选择的高度契合,又带动棚改与房地产市场联动。通过举措创新,我市征收速度明显加快,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进一步整合了土地资源。
“棚改工作肩负着改善困难群体居住条件与生活条件的双重使命。”市征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为此确立了“当年项目、当年完成”的工作目标。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权责明确的推进机制、纪律严明的考核机制,有效解决群众所需所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