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再扩容,范围扩大至9个城市。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xx年广州以及其他各地公积金异地贷款,欢迎阅读!
20xx年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广州长沙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1 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需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按照规定时限审核审批手续——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20xx年广州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再扩容
从5月3日起,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可在长沙贷款购房。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长沙市户籍职工,可到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据悉,互贷对象仅针对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首次贷款已经结清的职工。意味着,长沙在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和清远之后,成为第9个可以和广州互贷公积金的城市。
按照广州和长沙签订的《广州、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长沙市户籍职工,在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情况下,可在长沙申请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可以提取个人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异地购房贷款将按照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另外,广州长沙还可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包括在还贷期间。但如果职工在异地贷款期间逾期偿还贷款,公积金提取的资格将有可能被取消。
早在20xx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公积金互贷业务。20xx年5月这一协议到期,虽然没有续约,但在各地公积金额度充足的情况仍然可以实现。去年7月,广州和清远签订互贷合作协议。
此外,除了以上城市外,在全国其它任何一个城市缴纳公积金的广州职工,亦可在广州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油田公积金贷款再出新政 将逐步开放省内异地贷款
油田住房公积金贷款再出新政策,贷款条件放宽。4月4日,记者从胜利石油管理局公共事业部了解到,今后,借款人不仅购买商品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以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还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而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也从25万元提高到了3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下一步,油田还将逐步在德州、滨州、烟台、济南等地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以异地银行委托等方式跨地区进行资金发放和抵押登记。
“和20xx年相比,新政策主要调整了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品种方面,现在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一律为所购住房总房款的80%,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0xx年油田开通了商品房贷款与商转公,20xx年间逐步开通省内异地贷款,减轻职工负担。”公共事业部工作人员介绍道。
按照要求,职工在办理贷款申请后,公积金中心将在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做出贷款审批决定,并对准予贷款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予贷款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目前,全市一共有63处商品房楼盘可申请油田公积金贷款,购买这63处商品房楼盘且满足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等条件均可申请贷款。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3月29日,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河口管理部正式挂牌启动运行,并已经为河口医院一名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下一步公共事业管理部将继续进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推广工作,缩短职工办理贷款的时间。
保定清苑限购:外地人限购一套 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
4月5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暂停向拥有城区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
(一)暂停向拥有城区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暂停向拥有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二、调整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居民家庭在城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套普通住房系指居民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或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在城区再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二)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
(一)在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城区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二)在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城区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三)对在城区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四)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清苑地区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区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四、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一)商品房经营者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手续前,对全部房源须向区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一次性价格(一房一价)备案。备案价格应科学合理,不可明显高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价格,经区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60日内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请。区住建、统计部门配合提供不同区域的商品住房参考价格。
(二)商品房经营者持价格备案证明文件向区住建局提出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申请,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售备案后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销售过程中应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和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商品房经营者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区住建局停止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四)本意见实施前,已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但尚未出售的住房,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区住建局先行暂停该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系统。商品房经营者应在30日内向区价格主管部门申请进行价格备案,并将备案证明文件报区住建局后,方可再次使用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系统。
政策执行过程中涉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时间,均以住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本意见自20xx年4月5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清苑区。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
20xx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