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浙江国地税联合交流材料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积极推进国地税协作
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既是税务部门服从服务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题~也是新时期税务工作的主线。总局肖捷局长把优化纳税服务促和谐与实施结构性减税保发展、深化税制改革调结构、加强税收征管保收入一起列为当前税收工作的四大任务~进一步凸显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浙江国地税系统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税务文化建设为基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合理满足”的理念~按照“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的要求~深入开展纳税服务的体系规划、制度建设和手段创新~努力打造具有浙江特点的纳税服务品牌~已初步构建起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
一、以“信息共享、业务合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
(一)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宣传咨询的通力合作。2005年以来~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集中接听、统一回复、部门协作、突出时效、跟踪管理”的原则~投入人力、物力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整合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等服务功能~简化语音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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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分类~完善接听功能~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更新培训~深入落实“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的工作要求~热心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杭州市更是实现了国税、地税、财政的三方共建~参照现代专业呼叫中心的做法~将商业“客户服务”理念引入公共服务领域~集税收宣传、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投诉举报于一体~搭建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综合财税服务平台。国地税共建12366~既降低服务成本~又提供权威的政策解释~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欢迎~也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的高度评价。截至2008年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受理电话168万个~发送短信1078万条~服务对象已延伸到港澳台等地区。
(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实现办税事项的分工合作。2006年以来~全省国地税系统按照“一地一窗一证一码零收费”的办理模式~联合开展新办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换验证、补办税务登记证等业务~实现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户一证”、“一证两章”。在此基础上~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开发了“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全省165万户纳税人全部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办证。嘉兴等地还实现了税务、工商“一窗式办证”~办证窗口“三合一”~通过对国税、地税、工商三部门工作流程、网络平台、信息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信息数据的自动读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同步发放~从源头上保证了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为实施数据比对、开展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
(三)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实现服务管理的优化合作。2005年以来~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联合开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依据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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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缴纳等方面的税法遵从情况~评定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并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提供个性化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评定AAA级纳税信用企业1479户、AA级纳税信用企业1992户、A级纳税信用企业4160户~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环境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建立协作机制,探索“一套制度、三个平台”的全面合作。以互信为基础、多赢为目标~全省国地税系统还因地制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纳税服务合作~如推行税款征收“多税通缴”、基础信息“数据通用”、个体税收“定额通核”、纳税申报“一户通催”、税务检查“各税通查”、税收宣传“税法通宣”的“六通”联合办税机制~积极开展委托代征税款~通过部门间的相互“借力”~服务资源配臵进一步优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目前~浙江省国、地税局正在探索建立“一套制度、三个平台”的协作机制~即包括更多涉税业务的联合办理制度和国地税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国地税社会化协税护税平台、国地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日前已初步实现纳税人一次提交财务报表、国地税两局共享的目标~国地税之间的深度协作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以“全程服务”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品牌建设
为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11月~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全程服务制度~将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办理统一集中到全程服务台~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的~予以“一次性”办结,能够当场办结的~予以当场办结,不能够当场办结的~实行全程服务并限时办结。改变了过去同一涉税事项需经多窗口、多科室流转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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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通过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有序运作~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办结纳税人交办的涉税事项~并及时反馈。此举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根据岗责体系、工作流与工作流模板的设臵要求~适时对全程服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2007年~以推行办税公开为契机~结合税收政策和征管流程的调整~对全程服务项目再次进行修订~形成了《全程服务项目一览表》。目前~纳入全程服务项目的涉税事项共分为税务登记、认定管理、退税审批、税收优惠管理等19大类236小项~全程服务已扩展到整个税收征管过程~形成了为纳税人的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8年来~共受理涉税事项3459万件~其中即办事项2974万件~纳税人平均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全程服务制度实施后~推行承诺与责任并重的工作制度、“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形成了规范、透明、快捷、高效的服务机制~使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促进了新型征纳关系的建立~树立了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全程服务制度已成为浙江国地税系统为纳税人服务的标志性品牌。
三、以深入落实“两个减负”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效能
(一)优化业务流程,推行服务管理一体化。按照“两个减负”的要求~全省国地税系统全面清理、简并涉税事项及报送资料~2007年以来共合并减少涉税事项56项~减少报送资料227种~解决了纳税人“多头报送、多次报送”的问题。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改革~ 2007年以来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项。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各环节的联动机制~通过“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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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税源管理任务进行充分协调~统一下达。同时~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对同一纳税人除举报案件和总局统一布臵的协查案件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原则上只安排一次纳税评估或涉外税务审计、日常检查、税务稽查~有效避免多头评估和重复检查~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二)推广网上办税,促进纳税服务多元化。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推广网上安全申报平台~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申报纳税。目前网上申报已覆盖国地税系统所有税种~全省纳税人基本取消现金缴款方式。截至2008年底~应用浙江国税网上安全申报平台和浙江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的企业纳税人分别达到41.72万户、53.63万户,分别占企业总户数的99.17%、97.16%。探索建立“网上办税服务厅”~逐步实现待办事项提醒、政策咨询、预登记、申报、认证、抄报税、发票缴销、文书审批等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大大节省了办税成本。
(三)创新办税方式,推进纳税服务人性化。整合内部资源~实现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规范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划~将原功能性窗口分别办理的涉税事项归集到一个窗口办理~实现多项涉税业务的“一窗统办”~彻底改变了原来纳税人围着流程转的情况。据测算~纳税人以前办理注销业务需在申报、抄税、发票验旧等多个窗口排队~平均耗时30分钟,推行“一窗统办”后~纳税人只需在一个窗口排队~6分钟内即可办结。此外~为平衡窗口工作量~在办税服务厅统一配臵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及服务评价器~并配套提供导税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服务,大力推行自助办税服务~纳税人可通过自助办税系统办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报税等涉税事项~形成了“自助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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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号、一站式办理、全程式服务”的办税服务风格。
(四)拓展服务内容,推动纳税服务社会化。加强外部协作~密切与工商、民政、公安、媒体、乡镇街道、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合作~壮大协税护税组织~探索“政府支持、税务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纳税服务社会化新途径。拓展农村税收服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农民办税方便卡”~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可凭税务机关核发的方便卡开具发票~省却了每次到村委乡镇开证盖章、再到税务机关开票的繁琐过程。在此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现有乡镇代征点等农村服务网点~开发应用“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在税务机关、农村税收服务网点和农村纳税人之间搭建起较为健全的税收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农民办税不进城”~提高了涉农服务水平。
四、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已任,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创业创新”是浙江精神的核心~也是浙江国地税系统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当前~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服务创新~根据浙江块状经济发达的特点~广泛开展行业建模工作~目前已建成123个行业模型~在降低涉税风险、公平企业税负、提高税法遵从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节能减排、促进就业再就业、支农惠农以及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推进“创业创新”总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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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发展、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2008年累计办理各类减免税,费,及先征后退税款309.34亿元~同
2.19%,办理出口退税934.60亿元~同比增长4.88%~促进比增长2
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浙江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今年以来~全省国地税系统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及“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帮扶企业“春雨”行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举办各类政策宣讲会、培训班1568场~参加人数达295288人次~共派出税务干部59186人次~深入76478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伸出“有形之手”~加大帮扶力度~与纳税人共度时艰。“寒流”袭来~浙江国地税系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步伐在加快~为困境中的浙江企业送去了缕缕暖意。对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资格认定~实行“一次性”审批,针对研究开发费立项渠道不畅、部分企业担心信息外泄而对立项有顾虑等问题~适当简化立项程序,积极帮助纳税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消除了企业由于信息不畅、程序较多等原因对享受优惠政策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国地税与财政、金融、科技、民政等部门间的工作合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近年来~浙江国地税两局通过“持续不断抓创新、坚持不懈促完善”~已构建起“拨打热线咨询办税、部门协作联合办税、全程服务轻松办税、优化流程快捷办税、就近选择同城办税、归并功能一窗办税、服务大厅自助办税、智能叫号坐等办税、农村农民方便办税、足不出户网上办税”的格局~纳税服务工作基本形成体系~但与纳税人的需求、总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按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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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浙江实际~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开拓
进取~扎实工作~使浙江的纳税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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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浙江[权威资料]
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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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 浙江
浙江的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是什么时候建立的?登录的入口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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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浙江首个国地税联合
近日,台州市本级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挂牌成立,成为浙江省内首个完全意义上的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同日成立的还有椒江区等台州市内数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前几天看到税务局的短信通知和微信公告,以为只是互设窗口,过来一看真的是都合在一起了,原来要跑两个地方,两个多小时才能办好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业务,现在在一个地方用15分钟就全办好了!”浙江兴达讯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建国对记者说。
据了解,近期,台州市9个县(市、区)以及经济开发区都将陆续在本辖区内成立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我们的联合办税服务厅和其他地方不一样,不是简单的互派窗口或者是共驻大厅。”台州市椒江区联合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杨先会告诉记者。“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均将实现‘全市
通办’和‘一窗通办’,纳税人进了办税服务厅,在同一个窗口,既可办理国税业务,也可以办理地税业务。不仅如此,纳税人既能办理本地的涉税业务,也能办理市域范围内其他地方的涉税业务。”杨先会说。
记者在台州市本级联合办税服务厅看到,这里秩序井然,布局合理,办税功能非常齐全。统一的规范标识,统一的规划设置,统一的办税标准,统一的服务标准。在这里,既有用于一窗受理、国地税业务通办的综合窗口,也有针对国地税独有业务,如实物发票发放等专业窗口,在多个办税窗口中,一个有着“小微贷”标示的办税窗口格外引人注目。据介绍,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的浙江温台地区,如何更好地帮助民营企业茁壮成长是税务机关一直关注的重点。“在办税服务厅引入金融机构入驻,小微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地用纳税信用记录换取银行贷款资金的支持。”台州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丁坚说。
台州市国税局局长尹苏平表示,下一步,国地税双方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以联合办税服务厅为平台开展税收征管、税法宣传、纳税评估、满意度调查和信息共享等多方面、深层次的业务合作。同时,双方将总结先期成立的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的运行和创新做法,为在全省乃至更大范围推广提供借鉴,最终实现国地税深度融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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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新版网税系统(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
新版网税系统(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
社保缴费申报指南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国税、地税部门将于2016年10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届时您的各项涉税费业务都将由新系统办理,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新版网税系统)也会同步上线。请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它需自行网上申报社会保险费单位在进行网上操作时需注意以下事项(正式上线后可能会有些变化,以实际为准):
一、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第一步:新用户:请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相关证明等资料向主管地税分局或地税办税大厅申领注册码。第二步:直接搜索 “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或在浏览地址栏输入(122.224.125.242:96),登录浙江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各项个人基本信息,绑定手机号码。(老系统用户从此步开始,老系统的用户无需重新注册账号,直接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
第三步:纳税申报?填写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或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第四步:发起扣款,缴纳入库。点击首页居中位置的【快速通道】—【汇总扣款】图标,查询出未扣款的申报记录,勾选需要扣款的行次,点击“扣款”按钮进行税费款扣缴。点击扣款后需等反馈信息,勿连续点击;若因账号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成功扣款的,在存足余额后需继续点击发起扣款。
注意事项: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新老用户首次登录时需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各项个人基本信息后,完成手机号码绑定,否则后续无法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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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填报要求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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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本表与老版网税系统申报表一致,输入缴费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实发工资总额、职工人数等数据后申报即可,各数据项的逻辑比对校验和老网税系统一致。《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需按月申报,并在每月15日前完成申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1-2日一般不要申报(社保部门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可能未导入)。申报表内各项费种申报规则如下:
1.机关或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机关或事业职业年金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公务员或企事业医疗补助的缴费基数由社保部门核定并发送导入,其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均会在报表中直接显示,不能修改也无需录入,只需核对确认(一般只有机关事业单位有这些险种)。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失业保险(个人缴纳)的缴费基数由社保部门核定并发送导入,其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同样均会在报表中直接显示,不能修改也无需录入(若缴费基数为零,说明无人员参保或社保数据未成功导入),但各自分别对应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的缴费基数栏均显示为“0”,均需自行填报录入。填报规则为:对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暂时按相互对应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失业保险(个人缴纳)的缴费基数”填报录入,若再有相关填报数据提示的,按提示数据填报;对企业缴费单位(含个体申报户),需自行按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相关缴费工资调整规定计算填报录入,填报数据需大于等于相互对应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失业保险(个人缴纳)的缴费基数,若再有相关填报数据提示的,需按不低于所提示的数值填报录入。
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个人不缴费,只有单位缴纳部分,缴费基数显示位“0”,需填报录入。对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暂时按本申报表其它费种当中“最小缴费基数值”进行试填,若无填报数据“提示框”出现,表明填报正确,若有相关缴费基数提示的,需按所提示数值填报录入;对企业缴费单位(含个体申报户),需自行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相关规定计算填报录入,若有相关缴费基数提示的,需按不低于所提示的数值填报录入。
4.职工人数、销售营业收入、实发工资总额等需按实际发生额填报,若有相关填报数据提示的,按提示数据填报。
5.双击机关或事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机关或事业职业年金个人缴纳打开“个人缴费明细”可查询单位参保人员明细情况,其它险种明细暂不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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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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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度终了后至5月31日前,按规定自行填报社会保险费结算申报表(各险种的单位缴纳部分需结算,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不结算;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暂不结算)。
2.《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本表与老网税系统申报表一致,先填报《工资总额调整表》输入各项调增调减项目,再填报《社会保险费年度结算申报表》,输入结算期工资总额、结算属期销售(营业)收入、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全年平均职工人数、年末职工人数、年末各险种参保人数等数据后申报即可,各数据项的逻辑比对校验和老网税系统一致。
三、申报其它注意事项
1.同属期申报表不可重复申报,如申报后未扣款可进行作废并再次申报。需要提醒的是,已完成扣款的申报表,不能作废,需要到办税服务厅重新申报。
2.作废申报表的两种方法:?点击各申报表打印页下方居中位置的“作废”按钮;?依次点击首页左侧“业务受理”功能模块中的【涉税查询】—【纳税申报查询】—【申报表查询】菜单,查询出相应的申报表,点击最右侧“操作”列中“作废”按钮。
3.在申报页面中,系统默认税款所属期为当期,且不可更改。如果某一税种存在往期的未申报记录,须按先后次序依次完成往期数据申报后方可进行当期申报。
4. 缴费单位在填写申报表时,系统会间隔一段时间自动保存填写内容。因意外退出系统需重新填报时,系统会询问用户是否使用自动保存的填写内容,如果用户选择“是”,则会导入已自动保存的内容。
四、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问答
1.职工不愿意参保,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就可以不申报缴纳社保费吗,
按照《社保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职工的权利,申报缴纳社保费是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的义务。单位是社会保险缴费的责任主体,首先要承担单位的缴费责任,同时要履行职工参保的个人缴费的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不愿意参保为由就不申报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有职工、有工资发生,就要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计算申报缴纳社保费,履行单位缴费义务。
2.我市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以上月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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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按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单位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各种商业保险;不休假职工发放的现金或补贴;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等;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原则计算。
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出差补助、误餐补助外地在义乌的企业及外地驻义乌的办事机构已在总机构参保人员工资;总机构设在本市,对工资在义乌发放,而参保在外地分支机构的人员工资;本市的分支机构人员在总机构参保,工资在分支机构列支的;超过省平工资三倍以上部分等可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
以上单位工资总额、缴费基数调整具体按《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249号)和《义乌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义地税规〔200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文件可上义乌财税网政策法规或社保费政策宣传栏查询。
3.市政府文件对我市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如何规定,
按照《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工作的实施意见》(义政办发〔2008〕88号)和市政府2014年(义办第8号)抄告单,鉴于历史原因和用人单位的承受能力,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状况,现阶段除实现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全覆盖外,其他社会保险实行分步到位的办法。其中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各险种单位缴纳部分的缴费基数按不低于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 “最低申报比例”计算的金额申报;工伤、生育保险(自2014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与工伤保险同步参保)单位缴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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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以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进行申报;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企业向社保部门办理参保人员登记后进行代扣代缴申报。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或“最低申报比例”计算的各险种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低于的,按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各险种单位缴纳部分的缴费基数。
五、地税、社保部门地址、咨询电话:
1.了解社保费政策,掌握财税资讯,请直接搜索 “义乌财税”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义乌财税网:csj.yw.gov.cn;咨询服务电话:12366 85212366
85312366。
2.地税部门地址和管辖范围
单 位 地 址 管辖范围 地税办税大厅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望全市纳税人、缴费单位
道路300号)
义乌市国际贸易服务中心2全市纳税人、缴费单位
楼地税窗口(福田路288号)
稠城税务分局 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市行稠城、稠江、江东、北苑和城
政5号楼 西街道
商城税务分局 义乌国际商贸城海洋商务楼商城集团、陆港集团、市场集
4楼 团及下属的专业市场、分公
司、子公司,福田和后宅街道 苏溪税务分局 义乌市苏溪镇钻石广场37省苏溪镇、大陈镇、廿三里街道
道对面(义北房管所、供电所
隔壁)
佛堂税务分局 义乌市佛堂镇双林路203号 佛堂镇、赤岸镇、义亭镇、上
溪镇
3.社保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96150; 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咨询服务电话
义乌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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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浙江首个国地税联合办税厅挂牌
既能通办国地税业务 还能就近办理“小微贷”
浙江首个国地税联合办税厅挂牌
鲁海宾 邰财轩 本报记者 董晓岩
近日,台州市本级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挂牌成立,成为浙江省内首个完全意义上的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同日成立的还有椒江区等台州市内数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前几天看到税务局的短信通知和微信公告,以为只是互设窗口,过来一看真的是都合在一起了,原来要跑两个地方,两个多小时才能办好的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业务,现在在一个地方用15分钟就全办好了!”浙江兴达讯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建国对记者说。
据了解,近期,台州市9个县(市、区)以及经济开发区都将陆续在本辖区内成立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
“我们的联合办税服务厅和其他地方不一样,不是简单的互派窗口或者是共驻大厅。”台州市椒江区联合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杨先会告诉记者。“全市所有办税服务厅均将实现‘全市通办’和‘一窗通办’,纳税人进了办税服务厅,在同一个窗口,既可办理国税业务,也可以办理地税业务。不仅如此,纳税人既能办理本地的涉税业务,也能办理市域范围内其他地方的涉税业务。”杨先会说。
记者在台州市本级联合办税服务厅看到,这里秩序井然,布局合理,办税功能非常齐全。统一的规范标识,统一的规划设置,统一的办税标准,统一的服务标准。在这里,既有用于一窗受理、国地税业务通办的综合窗口,也有针对国地税独有业务,如实物发票发放等专业窗口,在多个办税窗口中,一个有着“小微贷”标示的办税窗口格外引人注目。据介绍,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的浙江温台地区,如何更好地帮助民营企业茁壮成长是税务机关一直关注的重点。“在办税服务厅引入金融机构入驻,小微企业可以更加方便地用纳税信用记录换取银行贷款资金的支持。”台州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丁坚说。
台州市国税局局长尹苏平表示,下一步,国地税双方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以联合办税服务厅为平台开展税收征管、税法宣传、纳税评估、满意度调查和信息共享等多方面、深层次的业务合作。同时,双方将总结先期成立的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的运行经验和创新做法,为在全省乃至更大范围推广提供借鉴,最终实现国地税深度融合的目标。
既能通办国地税业务?还能就近办理“小微贷”
浙江首个国地税联合办税厅在台州挂牌
范文五:0906浙江国地税联合交流材料(最终稿)
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积极推进国地税协作
努力构建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既是税务部门服从服务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主题,也是新时期税务工作的主线。总局肖捷局长把优化纳税服务促和谐与实施结构性减税保发展、深化税制改革调结构、加强税收征管保收入一起列为当前税收工作的四大任务,进一步凸显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浙江国地税系统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税务文化建设为基础,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公开和文明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合理满足”的理念,按照“制度简明、程序简化、操作简便”的要求,深入开展纳税服务的体系规划、制度建设和手段创新,努力打造具有浙江特点的纳税服务品牌,已初步构建起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
一、以“信息共享、业务合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国地税联合办税机制
(一)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宣传咨询的通力合作。2005年以来,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集中接听、统一回复、部门协作、突出时效、跟踪管理”的原则,投入人力、物力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
线,全面整合税法宣传和纳税咨询等服务功能,简化语音流程,规范业务分类,完善接听功能,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更新培训,深入落实“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的工作要求,热心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杭州市更是实现了国税、地税、财政的三方共建,参照现代专业呼叫中心的做法,将商业“客户服务”理念引入公共服务领域,集税收宣传、政策咨询、办事指南、投诉举报于一体,搭建起“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综合财税服务平台。国地税共建12366,既降低服务成本,又提供权威的政策解释,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欢迎,也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的高度评价。截至2008年底,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受理电话168万个,发送短信1078万条,服务对象已延伸到港澳台等地区。
(二)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实现办税事项的分工合作。2006年以来,全省国地税系统按照“一地一窗一证一码零收费”的办理模式,联合开展新办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换验证、补办税务登记证等业务,实现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户一证”、“一证两章”。在此基础上,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开发了“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全省165万户纳税人全部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办证。嘉兴等地还实现了税务、工商“一窗式办证”,办证窗口“三合一”,通过对国税、地税、工商三部门工作流程、网络平台、信息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信息数据的自动读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同步发放,从源头上保证了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为实施数据比对、开展增值服务创造了条件。
(三)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实现服务管理的优化合作。2005年以来,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联合开展企业纳税
信用等级评定,依据纳税人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等方面的税法遵从情况,评定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并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提供个性化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评定AAA级纳税信用企业1479户、AA级纳税信用企业1992户、A级纳税信用企业4160户,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环境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建立协作机制,探索“一套制度、三个平台”的全面合作。以互信为基础、多赢为目标,全省国地税系统还因地制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纳税服务合作,如推行税款征收“多税通缴”、基础信息“数据通用”、个体税收“定额通核”、纳税申报“一户通催”、税务检查“各税通查”、税收宣传“税法通宣”的“六通”联合办税机制,积极开展委托代征税款,通过部门间的相互“借力”,服务资源配臵进一步优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目前,浙江省国、地税局正在探索建立“一套制度、三个平台”的协作机制,即包括更多涉税业务的联合办理制度和国地税网上办税一体化平台、国地税社会化协税护税平台、国地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日前已初步实现纳税人一次提交财务报表、国地税两局共享的目标,国地税之间的深度协作为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以“全程服务”为核心,进一步推进纳税服务品牌建设 为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的问题,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2001年11月,浙江国地税系统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全程服务制度,将所有涉税事项的受理、办理统一集中到全程服务台,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的,予以“一次性”办结;能够当场办结的,予以当场办结;不能够当场办结的,实行全程服务并
限时办结。改变了过去同一涉税事项需经多窗口、多科室流转办理的做法,通过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有序运作,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办结纳税人交办的涉税事项,并及时反馈。此举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的上线运行,根据岗责体系、工作流与工作流模板的设臵要求,适时对全程服务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2007年,以推行办税公开为契机,结合税收政策和征管流程的调整,对全程服务项目再次进行修订,形成了《全程服务项目一览表》。目前,纳入全程服务项目的涉税事项共分为税务登记、认定管理、退税审批、税收优惠管理等19大类236小项,全程服务已扩展到整个税收征管过程,形成了为纳税人的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8年来,共受理涉税事项3459万件,其中即办事项2974万件,纳税人平均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全程服务制度实施后,推行承诺与责任并重的工作制度、“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形成了规范、透明、快捷、高效的服务机制,使广大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促进了新型征纳关系的建立,树立了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全程服务制度已成为浙江国地税系统为纳税人服务的标志性品牌。
三、以深入落实“两个减负”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效能
(一)优化业务流程,推行服务管理一体化。按照“两个减负”的要求,全省国地税系统全面清理、简并涉税事项及报送资料,2007年以来共合并减少涉税事项56项,减少报送资料227种,解决了纳税人“多头报送、多次报送”的问题。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扩权强县”改革, 2007年以来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7项。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建立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
评估、税务稽查各环节的联动机制,通过“税收征管辅助系统”对分税种税源管理任务进行充分协调,统一下达。同时,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对同一纳税人除举报案件和总局统一布臵的协查案件外,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原则上只安排一次纳税评估或涉外税务审计、日常检查、税务稽查,有效避免多头评估和重复检查,减轻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的负担。
(二)推广网上办税,促进纳税服务多元化。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推广网上安全申报平台,推进财税库银联网,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申报纳税。目前网上申报已覆盖国地税系统所有税种,全省纳税人基本取消现金缴款方式。截至2008年底,应用浙江国税网上安全申报平台和浙江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的企业纳税人分别达到41.72万户、53.63万户,分别占企业总户数的99.17%、97.16%。探索建立“网上办税服务厅”,逐步实现待办事项提醒、政策咨询、预登记、申报、认证、抄报税、发票缴销、文书审批等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大大节省了办税成本。
(三)创新办税方式,推进纳税服务人性化。整合内部资源,实现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纳税人可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规范办税服务厅功能区划,将原功能性窗口分别办理的涉税事项归集到一个窗口办理,实现多项涉税业务的“一窗统办”,彻底改变了原来纳税人围着流程转的情况。据测算,纳税人以前办理注销业务需在申报、抄税、发票验旧等多个窗口排队,平均耗时30分钟;推行“一窗统办”后,纳税人只需在一个窗口排队,6分钟内即可办结。此外,为平衡窗口工作量,在办税服务厅统一配臵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及服务评价器,并配套提供导税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服务;大力推行自助办税服务,纳税人可通过自助办税系统
办理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抄报税等涉税事项,形成了“自助式取号、一站式办理、全程式服务”的办税服务风格。
(四)拓展服务内容,推动纳税服务社会化。加强外部协作,密切与工商、民政、公安、媒体、乡镇街道、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合作,壮大协税护税组织,探索“政府支持、税务主管、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纳税服务社会化新途径。拓展农村税收服务,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农民办税方便卡”,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可凭税务机关核发的方便卡开具发票,省却了每次到村委乡镇开证盖章、再到税务机关开票的繁琐过程。在此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现有乡镇代征点等农村服务网点,开发应用“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社会化办税服务平台”,在税务机关、农村税收服务网点和农村纳税人之间搭建起较为健全的税收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农民办税不进城”,提高了涉农服务水平。
四、以服务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已任,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创业创新”是浙江精神的核心,也是浙江国地税系统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当前,全省各级税务机关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服务创新,根据浙江块状经济发达的特点,广泛开展行业建模工作,目前已建成123个行业模型,在降低涉税风险、公平企业税负、提高税法遵从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节能减排、促进就业再就业、支农惠农以及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等
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推进“创业创新”总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2008年累计办理各类减免税(费)及先征后退税款309.34亿元,同比增长22.19%;办理出口退税934.60亿元,同比增长4.88%,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浙江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今年以来,全省国地税系统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及“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帮扶企业“春雨”行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已累计举办各类政策宣讲会、培训班1568场,参加人数达295288人次,共派出税务干部59186人次,深入76478户企业开展上门服务,伸出“有形之手”,加大帮扶力度,与纳税人共度时艰。“寒流”袭来,浙江国地税系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步伐在加快,为困境中的浙江企业送去了缕缕暖意。对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退税资格认定,实行“一次性”审批;针对研究开发费立项渠道不畅、部分企业担心信息外泄而对立项有顾虑等问题,适当简化立项程序;积极帮助纳税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消除了企业由于信息不畅、程序较多等原因对享受优惠政策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国地税与财政、金融、科技、民政等部门间的工作合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近年来,浙江国地税两局通过“持续不断抓创新、坚持不懈促完善”,已构建起“拨打热线咨询办税、部门协作联合办税、全程服务轻松办税、优化流程快捷办税、就近选择同城办税、归并功能一窗办税、服务大厅自助办税、智能叫号坐等办税、农村农民方便办税、足不出户网上办税”的格局,纳税服务工作基本形成体系,但与纳税人的需求、总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
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浙江实际,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使浙江的纳税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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