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土地整理招标文件
十堰市*******土地整理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十招【2010】001
招标人:中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以上时间若有变动,中国******有限公司将另行书面通知。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十堰市经济开发区渝安三期、吉林路、龙门大道、窑沟路、园区一路土地整理项目
2、总承包方:中国******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十堰市规划设计院
4、招标标段划分:Ⅰ标段:渝安三期南侧+窑沟路
Ⅱ标段:渝安三期北侧+吉林路
Ⅲ标段:龙门大道+园区一路
5、总工期: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5月1日
6、质量标准: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合格标准
7、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30日历天
8、合格的投标人: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土石方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等级。
9、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0、踏勘现场和投标前答疑: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带来的风险。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图纸
3)、工程量清单
4)、投标函格式
5)、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自行勘踏工程现场,并结合图纸充分了解现场实况后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组成,并在回标时退回招标图纸。
2)、技术标,由施工组织设计组成,应包括现场组织架构、施工顺序和方法、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劳动力机械计划安排、技术措施等内容,特别是:
a、现场组织架构;
b、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计划安排;
c、工期保证措施和计划投入的机械设备情况;
d、主要的施工方法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e、用于说明本企业资质、管理体系等情况的资料;必须具有:
①投标人概况表(要求附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项目经理简历表;(附最近3年的施工经历和资质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最近3年的施工经历和资质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③投标人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附工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需加盖红章)
f、投标人对本工程提出的优化建议;
3)、经济标,包括以下内容:
a、发出的招标文件文本,其中投标函及综合单价分析表应填报完整,合同协议书
在回标时不必填写,中标后由双方签署;
b、投标函;
c、投标汇总表及说明;
d、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e、综合单价分析表,按《综合单价分析》的规定填写;
f、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g、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h、其他: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总价有影响,必须进行说明的其它内容等。
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标记
1)、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经济标分别各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标和经济标须单独封装,并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函须用不褪色笔填写,不得重新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均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封套均须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不能作未经授权的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投标可能不获考虑。
2、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的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须立即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
3、招标文件中任何项目的错漏若本应可按上述方法予以更正而未能更正,导致投标人投标错误的责任,招标人不会承担。
4、在整个招投标期间,招标人及其授权代表有权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增
补、删减、解释,并可向投标人发出进一步的书面指令,投标人必须依令执行,不得异议。
5、所有符合上述条件作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增补、删减、解释等文件将构成今后具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投标文件中若有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要求,可能不获接纳。如有任何其他建议,可在回标时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对工期、标价的影响。
7、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综合单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他费用。
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风险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的序号、编码、名称、单位、数量已固定,除非招标人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变更外,各投标人不得更改,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如发现并确认投标人有更改现象,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报价编制完成后,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符合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资格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执业专用章。
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7)、本工程投标报价不规定统一的定额标准,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定额或参照有关定额,考虑自身成本水平及工程所在地材料价格水平提出投标报价。
8)、投标报价要求:
a、投标报价应是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
b、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市场价格信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按照地方有关规定计取规费和税金,提出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唯一的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性投标报价。 d、除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答疑纪要另有规定外,工程投标报价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有些子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入总额价者,投标人应按要求将总额价填入。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子目和单项均需由投标人填报单价或合价,若投标人某些项目没有填报单价或合价或漏报的,则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子项,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工程款。
e、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合价之中。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f、投标人在编制和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目的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有关技术规范。
g、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为由不计成本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得在一项或多项单价中,低于成本进行投标报价。
h、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争。
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① 劳动保险费;
② 税金;
③ 应缴纳的各种规费;
④相关法规、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的费用。
i、竞争费用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j、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其综合单价应按有关规定计算。投标时计入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k、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的乘积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投标函中的报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乘数量的总和为准。
l、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9)、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
一、工程量清单填表说明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定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工程规范和图纸一起使用。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金、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同时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需发生的工作内容和相关内容也应包含在报价中。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
6、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场地条件和现场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及增加的费用,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有关承包范围、技术标准、施工要求、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工程进度计划、合同义务和费用条款,并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和条件(包括交通条件、水电条件、场地条件等),结合企业自身条件进行报价。发包人原则上不再对因以上原因引起的签证、变更进行延长工期或增加结算费用。
7、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定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差错,按有关条款规定修正。
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的修复缺陷的责任。
9、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二、工程量清单(见招标文件附件)
第三章 投 标 函
致: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币种、大写)元( 小写金额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 标 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地址: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一、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
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编制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每种单价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工作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汇总表及说明
总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 人 代 表 :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
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4.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5.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
6.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五、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范文二:土地招标文件
土地开发项目招标书
招标编号:FYZB-TD-2006001 工程名称: 土地开发项目
招 标 人:
编制日期:二OO六年三月二日
土地开发项目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YZB-TD-2006001
致: (投标人):
经丹东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 招标人: ; 2、 项目地点: ;
3、 工程性质及规模:土地开发,项目面积496.8亩,新增耕地面积460.35亩; 4、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机耕路、防洪堤、排水沟、植树工程等;
5、 项目区位置:东靠宽甸满族自治县,南临东汤镇和大堡镇,西临大兴镇,北临爱阳镇; 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
TD/T1013-2000);
7、 工期要求:2006年3月末开工,2006年6月末完成主要项目的施工,2006年11月末竣工。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近似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四项,具备其中一项资质即可);
三、报名及购买方式:
1、经考察你单位符合本项目的施工投标资格,故邀请你单位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如你单位接受本邀请,请于2006年3月4日9时止到 购买招标文件。
2、每份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设计图纸抵押金:1000元人民币(现金,无息);
3、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现金),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7日内无息返还。 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人: 办公地址: 电子信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
日 期:二OO六年三月二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三章 合同要求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设计图纸 附:评标办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投 标 须 知
一 总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已到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合格施工单位。 2 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资金来源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支付。 3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为达到履行本工程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至少满足前附表第3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在施工中须对现有农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有占压、毁损,所发生的一切(占、毁损、恢复费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它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第三章 合同要求 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 第五章 工程规范
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设计图纸 附:评标办法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格式及条款、合同要求、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和设计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章节有疑问或有需要确认的事项,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3月8日前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部,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太阳大厦三楼))。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于2006年3月9日17:00时以前给予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随时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报价说明
8 工程投标报价要求
8.1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和本工程结算的依据。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投标人不得改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和顺序报价,如果投标人经过计算、现场踏勘、测量等方式认为实际工程量可能与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有差距,可自行设定风险系数,以调整投标报价。合同价格也不因人工、材料、机械、现场条件、施工中不可预见的及政策性费率变化等做调整。 8.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给定的上限,否则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
投标报价上限:壹佰玖拾捌万玖仟元人民币;
8.3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设备、人工、管理、材料、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费用。
8.4投标范围: 土地平整、机耕路、防洪堤、排水沟、植树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见设计图纸)。
8.5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现在所能提供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要求、承包范围等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潜力最后按工程量报工程总造价。
8.6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项目进行报价,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须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中。
8.7投标人可自报出其它优惠条件,鼓励投标人适当让利,但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并应详细说明理由及采取的技术措施,否则不予采纳。
8.8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以下情况可以调整合同总价外,其他均不做调整: (1) 发生经业主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
(2) 合同内容调整(调整合同总价时,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单价和分项价格不得调整)。 (3) 新增项目按辽宁省现行土地整理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4) 新增项目,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9 报价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0 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须将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绿化项目工程包给项目所在村镇施工,在施工中可以使用当地农民工的应使用当地农民工,能租用村镇现有机械的应优先租用,并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2)施工过程中,需要项目所在村镇进行组织协调的,中标人应支付配合费,具体金额应由双方协商,报招标人审定。
(3)投标人中标后,严禁擅自分包、转包。否则按投标方违约处理。
(4)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必须保证及时到岗,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招标人提出更换人员除外)。否则按投标单位违约处理。
(5)投标人须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审查,如属因投标人审查不当未纳入投标报价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
(6)本工程投标报价包括五方面承包内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工料、包保修(保修期按国家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1.2除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内容组成。投标文件按本条款次序装订并
编制目录。
12.1.1 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见附表式样)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表式样)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式样) (5)投标工程报价表(见附表式样)
(6)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包括: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②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经年检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证)。
(7)投标单位综合业绩资料(包括企业荣誉、业绩资料、信用等级证书、工程质量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2.1.2 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概况(包括名称、地址、电话、邮编) (2)经有关部门审定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4)企业现有主要施工任务一览表 (5)施工组织设计 ① 主要施工方法;
② 企业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③ 劳动力计划表;
④ 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⑤ 确保工期目标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措施; ⑥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⑦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⑧ 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和措施;
⑨ 对技术简单的分项工程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施工和与地方各部门关系协商的具体计划安排;
⑩ 保修措施
(6)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 ①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② 项目经理简历表 ③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④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2.1.3 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附表式样,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没有表格式样的可自拟。 12.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1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4项)为投标截止日期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项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4.3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7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规定签订合同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4.5 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5.1 投标人在投标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4.5.2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5 勘察现场
15.1 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按前附表第6项规定可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1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6.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包封内。
17.2包封上应写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招标编号,包封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17.3 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定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 投标文件的递送地点和截止日期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地点和时间递交给招标人。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9.2 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六 开标与评标
20 开标
20.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有关部门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所有到场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0.2 开标会议在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下由招标代理人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1开标会议程序
21.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1.2主持人介绍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身份;
21.3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和代表名单; 21.4主持人宣读开标、评标期间的工作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21.5由投标人查验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
21.6经确认密封无误的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当众拆封并进行唱标;
21.7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共同对唱标结果确认并签字。 21.8开标会议结束。 22投标文件有效性界定标准
22.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能参加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2.2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人代表人印鉴;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并非不可抗力而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未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3 评标
23.1开标会议结束后,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23.2评标内容的保密:从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标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单位人员泄露。 23.3评标定标工作程序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投标文件澄清(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
(3)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5)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工程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并提交评审意见和提出中标侯选人; (6)招标人依照本办法的中标人确定原则确定中标。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形式由评标机构决定。
25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 评标原则和办法
26.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后附的评标办法)。
26.2投标文件的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工程规定的评标定标办法通过对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企业资质及信誉、综合业绩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意见并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七 合同授予
27 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由招标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评、定标报告,申请签发
中标通知书,然后再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及时将评定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28 合同签订
28.1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第二日起3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将壹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现金)交给招标人,工程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无息返还。
28.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8.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2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此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可以考虑向第二中标侯选人授标。
28.4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8.2条的规定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应返还投标人双倍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擅自转让(转包)给他人。
28.6中标人如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无条件将中标单位清出现场,履约保证金扣留。
28.7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全面负责协调好与当地农民及地方各个部门的关系,包括与当地农民及地方各部门经济利益关系,由当地农民、村集体组织实施的工程由中标人与乡、村签订协议,由中标人负责监督实施。 29 中标服务费
29.1中标服务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0% 100-500 0.7% 500-1000 0.55% 1000-5000 0.35%
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200-100)万元×0.7%=0.7万元 合计收费=1+0.7=1.7万元
29.2投标人不得将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0其他
30.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格式及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第三章 合同要求
合同文件中的协议书及专用条款须满足以下要求: 1.工期要求
1.1要求2006年3月末开工,2006年6月末完成主要项目的施工,2006年11月末竣工。 1.2本投标书视投标方自报工期为合同工期,延误十天以上,自第十一天起每延误一天罚款一万元人民币。
1.3如施工单位无故停工15日以上或实际工期落后计划工期15日以上,建设单位有权责令其退场,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须赔偿建设单位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相关工程技术规范。 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4.工程款支付方式:预付款为合同金额10%,每月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其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并无保修责任返还中标人(无息)。
第四章
1.总体描述
1.1招标人给出的工程介绍不应认为是全面的。 1.2工程描述: 1.2.1项目区位置
工程技术要求
一、一般规定
项目位于东经12417ˊ~12419ˊ,北纬4040ˊ~4041ˊ,距离凤城市东北部44公里处,包括铁佛寺村。项目区东靠宽甸满族自治县,南临东汤镇和大堡镇,西临大兴镇,北临爱阳镇。 1.2.2自然条件
地形地貌项目所在区属丘陵地区,地势由北向南倾斜,东北高西南低,呈条状。海拔多为250至400米之间。成为东部屏障。爱河由东北至西南流向,项目区位于爱河中游,沿河两岸有部分冲积平地。 1.2.3水文、气象
项目区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年平均气温在7.6℃。无霜期150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为1100mm。 1.2.4土壤植被
项目区土壤主要为砂壤土,砂土中夹带粘土、壤土、石砾,大部分地区,肥力差,不能耕种,需要客土回填改善土壤性质,主要家作物有玉米、水稻,土特产有中药材、山楂、板栗。大面积的山场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利于发展养殖业。 1.2.5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现有耕地210亩,人均耕地1.11亩,未利用荒草地23.44公顷,占总面积的70.79%.,土地利用率较低,潜力大。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 2.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
2.1以下给出的工程承包范围和说明只是概括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承包人应研究其他文件,特别是根据图纸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
2.2承包人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其他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图纸和了解工程的内容; 3.工程内容和承担的工程项目 3.1工程内容
3.2工程任务和规模:此次规划设计工程任务,主要包括土地平整、防洪堤、机耕路、排水沟、植树工程。 4现场施工组织应充分,在人员活动、材料堆放、施工时间安排上,按有关规定要求安排计划。 5图纸: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三天提供给承包人。
○○○○
6现场施工测量
6.1承包人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安装施工测量放线工作;
6.2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核。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若经双方协商统一,承包人可邀请监理人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校签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计量付款;
6.3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水准点及自行培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通道和防护栏杆。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同承包人负责修复。
二、工程量及计算说明
7工程量
7.1承包人填写在投标报价表内的各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采购材料并送至工地、卸货、保管、起吊、定位、安装、切割、损耗、包装等材料及人工费、使用机械及工具费,现场经费、间接费等。 7.2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表内所有项目所述之材料均需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及安装施工。 7.3投标报价表所述之永久工程必须使用全新材料。
7.4用于编制投标报价表的施工图纸列在招标文件第七章的图纸目录中。
7.5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价合同方式确定。价款的调整方法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调整。 8工程量计算说明 8.1计算用单位
(1) 以重量为单位的项目:吨(t)、公斤(kg); (2) 以体积为单位的项目:立方米(m); (3) 以长度为单位的项目:米(m);
(4) 以计数为单位的项目:个、座、件、套、副、只、棵; (5) 没有数量的项目:项。
8.2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工程量应是完成后的净值。 8.3除另有说明外,每一项目的单价需包括: (1) 人工及所有有关费用;
(2) 材料及所有有关费用(如采购、运输、交货、卸货、保管、包装退还、使用、放置、安装等); (3) 使用机械费用; (4) 所有切割及损耗;
3
(5) 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或根据本地计价规则确定。
第五章 工程规范
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投标人可参考如下规范资料,但不应认为是全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土地复垦规定》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考核评分试行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66号); 《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号) 《防洪规划标准》GB50201-1994-9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2-1996 《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5077-1997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1994等有关技术规范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 《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T4-1999) 《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SL/T153-95)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 国家和省颁步的行业定额标准及相关文件等。
第六章 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 标 书(式样)
致:凤市土地整理中心:
1.根据已收到贵方(招标编号为:FYZB-TD-2006001)的凤城市石城镇铁佛村土地开发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 (单位名称)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承包该项目建设。中标后,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并按施工合同要求承担上述项目的建设,并愿意配合相关单位完成整个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投标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3. 我方在工程总报价之外,提供如下优惠条件。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年日开工,年日完成主要项目的施工, 月日竣工,共计天(日历日);并移交全部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及相关技术和标准要求。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中标后,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第29条款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式样)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土地整理项目,签署项
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上述项目施工合同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0
三、 授权委托书(式样)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土地
整理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
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单 位: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日期: 年 月 21 日
四、投标报价表(式样)
工程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凤城市石城镇铁佛村土地开发项目 金额单位:元
注:税金(6)=[(1)+(2)+(3)+(4)+(5)]×税率
合计(7)=(1)+(2)+(3)+(4)+(5)+(6)
22
工程报价表
单项名称:土地平整 金额单位:元
注:1、直接费(4)=(1)+(2)+(3)
23
工程报价表
单项名称:排洪沟 金额单位:元
注:1、直接费(4)=(1)+(2)+(3)
25
单项名称:防洪堤 金额单位:元
注:1、直接费(4)=(1)+(2)+(3)
27
单项名称:机耕路 金额单位:元
注:1、直接费(4)=(1)+(2)+(3)
28
单项名称:植树 金额单位:元
注:1、直接费(4)=(1)+(2)+(3)
29
五、确定投标人法律地位的资料
附: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③经年检有效的项目经理资格证
六、投标人综合业绩
包括企业荣誉、业绩资料、信用等级证书、工程质量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第七章 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一、企 业 概 况
表1
二、 经有关部门审定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三、企业近三年竣工主要工程一览表
表3
注:投标人可针对不同工程类型,对此表做调整
四、企业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在建及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表4
注:投标人可针对不同工程类型,对此表做调整
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12.1.2条款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雨季施工技术措施、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还应附相关图表及下列表格。
3、具体施工要求见设计图纸。
1、企业计划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表5
2、 劳 动 力 计 划 表
表6 单位: 人
注:本计划表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六、项目管理负责人简历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表7
2、项 目 经 理 简 历 表 表8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9
第八章 设计图纸
(另附)
附件1: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规定》、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招标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
(一)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保密。
(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组成,其中专家四人,业主代表一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 专家由丹东市土地整理主管部门指定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 三、 工作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评标委员会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评标办法: (一)初步评审办法:
1、专家评委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原则,招标文件以外的评标内容(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没有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做废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作废标处理:
(1)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2)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金额不足;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6)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4、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的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侯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二)详细评审办法: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标办法按百分制计算,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企业资质及信誉、企业综合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择优确定中标人。
1、投标总价(30分)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当投标家数为5家及以上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投标报价,计算其余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家数少于五家时,计算所有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此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得分(20分)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最高扣20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高扣20分。
3)报价合理性(10分)
(1)分项工程的单价与实际有较大偏差的每项扣1-2分,最多扣10分。
(2)主要材料、设备单价与实际有较大偏差的每项扣1-3分(应注明主要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型号、技术规格和单价);
(3)其他方面有较大偏差的扣1-2分;
4)高于投标上限的投标报价不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值,其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 2、施工组织设计;(48分)
1)确保工期目标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具体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0-6分; 2)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具体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可靠,0-6分;
3)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法、工艺、设备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要求,是否先进合理,0-18分;
(1)土地平整分部工程,0-5分; (2)农田水利分部工程,0-8分; (3)道路分部工程,0-3分; (4)绿化分部工程,0-1分 (5)其他分部工程,0-1分
4)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配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0-5分; 5)主要施工机具配备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施工要求,0-4分; 6)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方案和措施,0-2分; 7)安全体系建立以及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0-1分; 8)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0-1分;
9)对技术简单的分项工程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施工和与地方各部门关系协商的具体
计划安排,0-5分;
3、企业资质及信誉(10分) 1)企业资质AAA得1分;
2)上一年度被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评定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得2分; 3)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得2分;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一般得1分,较好得3分;
5)近二年所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评定优良率为50%以上得1分,优良率为70%以上得2分。 4、企业施工业绩(12分)
1)近二年内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累计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得2分,累计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以上得5分,累计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以上得7分,累计合同价款在3000万元以上得10分,累计合同价款在5000万元以上得12分;
2)近二年内完成其它工程累计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以上得1分,累计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以上得3分,累计合同价款在4000万元以上得6分,累计合同价款在5000万元以上得8分,累计合同价款在1亿元以上得10分,累计合同价款在2亿元以上得12分。
以上两项得分值可以累加, 但最多得12分。 5、其他
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本办法进行评标。
2)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
3)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排在前面。
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定打分结果,推荐一至三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最终确定中标人。
5)评标中若遇到未考虑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范文三:土地测量招标文件
潜 江 市 政 府 采 购
项目名称:潜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潜
招 标 文 件
编号:潜采二字[2015]053号
颁证测绘服务项目
江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二0一五年七月
一、 投标邀请书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潜江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的委托,现就潜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同时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资质及以上的单位参加投标。
1、投标编号:潜采二字[2015]053号
2、项目名称:潜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服务项目 3、服务内容:
1、项目内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确权登记相关技术要求,采用图解法、实测法等方法,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权属调查,准确获取承包农户每个地块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坐标等信息,并完成公示审核、完善打印承包合同、建立打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打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数据整理及建库、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同时,提供相关文字报告成果,最终通过国家和湖北省的检查验收。
2、全市11个镇处,约238个村,承包地总面积约100万亩。本次招标项目预算18元/亩(不包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刷费);非家庭承包地面积不纳入招标范围,以实际面积为准,涉及测绘环节的费用,按家庭承包地中标价格的50%结算,涉及家庭承包地报价不能超过预算,超过预算为废标。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1个标段,标段分配如下:中标公司按得分高低排序,第一名作业第一标段;第二名作业第二标段,依次类推。
测绘作业各标段如下:
村数、村民小组数、承包户数为2015年各地上报数;国土二调耕地面积为2013年底国土统计数据,仅供测绘公司投标参考。结算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的实测面积(包含非家庭承包地)。
三、工期要求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 四、成果要求
各项成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湖北省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并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4、开标时间:2015年8月 21 日上午9时整,为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地点:潜江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市建委办公楼一楼右侧)
6、招标代理机构: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潜江市财政局培训中心(章华南路34号)二楼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7286236806(传真)
7、招标人:潜江市经管局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07286238294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七月 二十七 日
二、招标人承诺书
我单位作为潜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服务项目的招标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礼物,不组织评标专家参加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2、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他有可能影响公正监管的活动。 3、参与此项招标活动的所有成员,不通过明示或暗示手段插手招标投标活动。 4、参与此项招标活动的所有成员,不泄露招标投标机密。
5、参与此项招标活动的所有成员,不与投标人、评标专家进行私自联系,确因工作需要联系的,要作为事项向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
如发生上述违法违纪行为,本招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15年 月 日
三、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确权登记相关技术要求,采用图解法、实测法等方法,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权属调查,准确获取承包农户每个地块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坐标等信息,并完成公示审核、完善打印承包合同、建立打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打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数据整理及建库、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同时,提供相关文字报告成果,最终通过国家和湖北省的检查验收。
2、项目价格:全市11个镇处,约238个村,承包地总面积约100万亩。本次招标项目预算18元/亩(不包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刷费)。非家庭承包地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确权价格按承包地中标价格的50%结算。家庭承包地报价不能超过预算,超过预算为废标。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1个标段,标段分配如下:中标公司按得分高低排序第一名作业第一标段;第二名作业第二标段,依次类推。
测绘作业各标段如下:
村数、村民小组数、承包户数为2015年各地上报数;国土二调耕地面积为2013年底国土统计数据,仅供测绘公司投标参考。结算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的实测面积(包含非家庭承包地)。
三、工期要求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 四、成果要求
各项成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湖北省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并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了保障本项目工作效率和质量,拟担任本项目经理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测绘专业技术职称,授权委托书需委托项目经理(必须是本企业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
4、投标人为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公室通过资格审查的测绘单位,并有10人(含10人)以上取得合格证书,且具有近3年来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工作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成果验收证明);
5、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它内容以本项目实施细则和合同为准。 (二)项目名称
潜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服务项目 (三)主要内容
采取图解法、实测法等方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准确获取承包农户每个地块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坐标等信息,并完成公示审核勘误,完善打印承包合同,建立打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打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数据整理及建库、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同时提供相应文字报告成果。
(四)成果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省农业厅相关规范。
项目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 2、成果形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调查技术设计书、基础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公示图表,各村承包土地地籍图、农户承包地快空间位置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书、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调查确认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检查报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资料、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
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按上级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资料。
四、投标人须知
(一)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通过资格后审的条件为:
1、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近三年在国内有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测绘业绩1个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及原件查看);
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须担任过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负责人,且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须具有测绘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参与人员的学历及资格证明等(都需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分包、转包。 (二)项目预算
全市11个镇处,238个村,承包地总面积约100万亩。本次招标项目预算18元/亩(不包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印刷费)。非家庭承包地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确权价格按家庭承包地中标价格的50%结算。所有报价不能超过预算,超过预算为废标。
(三)现场踏勘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标前会,也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意外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需在领到招标文件7个工作日内,以文字形式送达招标人(法人签字盖章 )。
3、招标人对所有问题做统一答复,由招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视为招标文件内容。
(四)评标方式
1、我中心将根据项目设计特点邀请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2、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招标文件前提下对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时间承诺、组织方案、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商务承诺、深化服务项目、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取百分制打分方式,其中方案45分、商务报价30分、质量保证措施及深化设计25分,由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数量定为11家。
(五)评分办法
1、方案分:方案得分包括投标单位、项目组和项目详规成果得分。项目业绩应有拟派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的测绘业绩成果,其成果须合同证明。
2、商务报价分: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投标总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投标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承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并分项报价:
3、质量措施及深化分:按后期服务改进方案等书面文件资料,由评审组专家在0-25分之间打分。
4、投标单位总得分=方案分+商务报价分+质量措施及深化分
(六)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详见如下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表
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办法,最后平均5位评委的打分,根据平均得分高低
排序,从排序由高到低选择中标企业。在选取最后1名中标单位时,平均得分如出现2家以上企
业平均分相同时,评委会根据投标公司的资质高低、业绩多少、项目经理资格证级别高低等方面
选择中标企业
基准报价为投标最低报价为基准报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价,否则为废标.
七)定标程序
评分、计分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分值排序,推荐从高到低分排序取11名为中标方案。
采购方根据评标报告,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方案,确定中标单位。
(八)测绘周期及开标时间
1、提交成果时间: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5年8月 21 日上午九点。
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单位如有不详之处请询问招标人。
(九)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全部由投标人自理。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
2、商务标要求:明标方式,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4份,包括投标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能证明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企业资质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条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工程测
绘人员配备情况:(工程主要设计人员简介、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曾负责的类似工
程或工程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执业资格章);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措施承诺书(质
量保证和技术服务措施承诺书无标准版本,各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自行承诺)及后期和深化设计
承诺及投标总报价等; 3、技术标要求:见招标文件前述。4、投标人须出具本项目保密承诺书;
5、本项目成果需得到省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承诺书。6、项目组成人员需8人以上,含项目负责
人。
(十一)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规定制定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
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
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商务标采用明标方式,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
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应密封完
好。
(十二)投标文件的审查
评标前,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将视为无效,
不得进入评标。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后,未出现上述任何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交
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
理,相应的投标人不得进入技术标评审程序。
(十三)其他相关说明
1、所有投标人投标方案的知识产权属招标人所有,无论中标与否,其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
有,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负责。
2、中标单位应根据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的要求,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深化设计),完善图纸
及文字、打印说明等。
3、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质疑书面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
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
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做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
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者,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提起投诉。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单位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潜江市工行营业部
帐号:1813080029044060378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自带,采用银
行电汇和现金方式提交则为无效投标
4.3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4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在评标委员会当场宣布中标候选结果后退还。
4.5 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到集中采购机构全额退还。
5、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享受最终解释权。
附件一:
投 标 函
致: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文件。我企业决定参加投标,现根据贵单位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一套(商务文件 份,技术文件 份及电子版 套),我企业(或公司)同
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的费用,签订设计合同。
2、本次投标工作总周期: 天(日历日);
3、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
4、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投标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
(项目名称) ,并向贵方提交报告及完整合格的归档资料。
6、本投标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60个日历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之
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7、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投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诺书(投标人)
本企业参与 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潜江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质量保证书
致:
本保证书作为 对(招标担任)的(招标项目)提供标的质量保证的证
明。
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的成果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2、提供的成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要求;
3、保证兑现投标文件中所提出的工作内容、进度计划和质量标准。
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60天内有效;如我方中标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有效。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四
其它文件不祥处请询问招标人。
附件六
法人代表授权书
致: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
切事宜。
授权机构全称:
(公 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 期:
附:
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2.价格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11(条)的要求报价。
3.此表与《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保留在投标文件中外,另再一起封装在一个小信封
中,投标时单独密封提交。(表格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相应表格内容一致,且均为加盖公章及签章的原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及内容)项目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 投标供应商银行帐号:
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各部分分项报价表总计价格合计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 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进行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他”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表后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资质证书、上岗证书等证明文件和有关证书复
印件,类似经验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并需提供社保证明。无证明材料的内容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经验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注:1.项目经验在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无证明材料的项目经验专家
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2.评分项中若涉及到经验评分的,则按评分项类别分别提供。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评标内容索引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按评标标准对应所投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各评分内容中若有分
项内容,则按分项内容分别提供页码。若有其他情况则在备注中说明。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范文四:土地治理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 .......................................................................................................... 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2
二、投标须知 .................................................................... 4
(一) 总则 . .......................................................................................................................................... 4
(二) 招标文件 . .................................................................................................................................. 5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 6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 10
(五) 开标 ................................................................... 11
(六) 评标 ................................................................... 12
(七) 合同的授予 ............................................................. 14 第二章 合同格式 . ...................................................................................................................................... 16第一部分 协议书 . ............................................................... 16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 ............................................................. 17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 18 附:工程质量保修书 . .................................................................................................................................. 25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 .......................................................................................................................... 33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 总则
1. 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 1项~第 6项。
1.2 本招标工程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初步设计已获得批准, 现通过 公开招标 方式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前附表第 7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 8项。
3. 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 9项, 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 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企业必须是经过工商注册登记并经过年审合格(有年审记录) 、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的企业 ,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且持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1 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详见前附表第 10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前附表第 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5. 踏勘现场
5.1 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 15项规定,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承担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自身 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
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 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格式
第三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7.2 除须知第 7.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 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 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于 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否则, 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 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招标人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 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7 日以书面形 式 (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 以解答,答复将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 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 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 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时间排序最后的书面文 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招标文件的修改、 补充等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三部分组成。
11.2 商务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1.2.1采用广西水利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各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初 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按照包工包料、单价承包方式自我编制投标报价 11.3 技术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4 资格审查部分
11.4.1 资格后审资料 :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年审记录栏的副本复印件) ;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
(6)投标函;
(7)拟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附岗位证复印件) 。
(8)本招标文件规定须提交的其它资信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等 ) 。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 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
13. 投标报价及预算控制价
13.1 投标报价
13.1.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前附表第 12项所规定的方式。至少要求提供:
(1)投标报价封面;
(2)编制说明;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工程量清单预算价表;
(5)设备清单预算价表;
(6)单价分析表;
(7)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预算价表;
(8)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13.1.2 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 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承受能力。 13.1.3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 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 批准。
13.1.4 承包人的临时占地(含预制厂、料厂、拌和站、借弃土场等)租用费(含拆 迁补偿) 、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
均由承包人负责; 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 人负责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3.1.5 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3.2 招标控制价
13.2.1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 4681928元:其中
工程量清单总价 4609101元;
设备清单总价 59000元;
意外伤害保险 13827元。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⑴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7年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设计概(预)算编 制规定》;
⑵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7年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下 册。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7年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⑷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按广西水利厅桂水基【 2007】 38号文执行。
⑸设计文件及图纸
⑹编制按《北海工程造价信息》 2010年第 3期,其中施工用电自备电源,施工用水为 现场抽取。
⑺其他有关文件。
13.2.2 基本单价(摘自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
(1)人工单价 3.46元 /工时,进入工程的直接费;
(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水泥、块石、河砂、碎石价格按 xxx 县供货市场价格计算,预算 价格超过现价部分,作为材料差价列入工程建筑费):
材料限价:按广西壮族自治区 2007年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设计概 (预)算编制规定》,材料限价:水泥:250元 /吨;钢材:2500元 /吨;圆木:600元 / m3; 板仿材 800元 / m3;柴(汽)油 3000元 /t;碎(卵)石 30元 /m3;河砂 30元 /m3。
13.2.3 机械台班费定额采用广西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台班定额,定额中的人工单价、 材料单价采用水利厅编概预算软件材料库单价。
13.2.4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另册)
14. 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45日内。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 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或 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 本须知第 16 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4项规定的数额、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保证金,此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6.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 绝其投标。
1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6.4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6.4.1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签 署合同协议;
16.4.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 本招标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退色的黑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 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 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由授权
代理人签字的,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签字、 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书无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 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否则修改无效。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密封袋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将所有投标文件按资格审查、商务、技术的顺序装订成 一册 , 在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 密封袋内 。
19.3 投标文件的 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密封 。
19.4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与地址、 邮政编码, 以便本须知第 22 条 规定的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 19.1款、第 19.2款和第 19.3款规定装订及密封, 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并退还给投标人。
20.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 文件。
2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1.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 17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条规定以修改、 补充通知的方式, 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 长后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1.2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 招标人将依法 重新组织招标。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对投标人在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 标文件不予接收。
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 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第 20条的有关规定密封、 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
(五) 开标
24. 开标
24.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 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获得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用以证实其身份,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4.2 开标会议在招标人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4.3 按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 知第 25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4 开标会议程序
24.4.1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4.4.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资格证件;
24.4.3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启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对:
24.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4.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24.4.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检验已开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 定,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并宣读核查结果;
24.4.5 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上承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级预算控 制价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各投标人核实后签字确认;
24.4.6 开标会议结束。
24.5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 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判定废标的条件
25.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废标处理的条件:
25.1.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5.1.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25.1.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5.1.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25.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或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的;
25.1.6 投标文件不按要求提供下列法律地位证件:有年审合格记录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 25.1.7 投标文件承诺的施工工期大于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8项规定的要求工期或承 诺的竣工交付质量等级低于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6项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25.2 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六) 评标
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 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 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 解释。 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 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31条 规定,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 资格审查
29.1 开标后,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符合本须知第 2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才能进行技 术标和商务标的评审。
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 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 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 制,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 公正的影响。
29.3 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 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 投标文件算术错误的修正
30.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 存在计算 或表达上的错误时修正原则如下:
30.1.1 当投标总价的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0.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 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30.1.3 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文件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投标
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若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1.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 30条的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与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者 工程预算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 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31.4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 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 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 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1.5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第四章。
31.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 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 合同的授予
32. 合同授予标准
32.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1.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 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4. 中标通知书
34.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4.3 招标人应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将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他协议。
35.2 如果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 转让(转包)给他人。
36. 履约担保
按前附表第 20项规定执行。
第二章 合同格式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 12月 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 (建建【 1999】 313号) 。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xxx 县财政局
承包人:(中标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应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工程地点:xxx 县公馆镇
工程内容:按本项目初步设计图及相关文件。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所包含的内容。施工期间工程量的增减办理变更签证,调整 造价。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按中标人工期承诺)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按中标人投标报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⒈本合同协议书
⒉中标通知书
⒊投标书及其附件
⒋本合同专用条款
⒌本合同通用条款
⒍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⒎图纸
⒏工程总造价投标报价表及施工图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 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 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行:开 户 银行:
帐 号:帐 号:
邮政编号:邮政编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按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 12月 24日印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 范文本) 》 (建建【 1999】 313号) 《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⑴ 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款
⑶本合同通用条款
⑷中标通知书
⑸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⑹工程预算控制价成果文件
⑺图纸、工程量清单
⑻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合同签订时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所在地 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3.3 适用标准及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另外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参照国外有关标准、规范。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提供一 式四份全套图纸。
4.2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借给第三人。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现场工程师
职权:按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8.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 7日前完成。
⑵ 将施工所需的水、 电、 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 地点和供应要求:现状。 ⑶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状。
⑷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现状。
⑸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现状。
⑹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现状。
⑺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 7日前。
⑻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9.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⑵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 25日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次 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各两份。
* ⑶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 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⑷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 。
⑸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① 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
② 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
③ 施工噪音超过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费用按规定 协商承担。
⑹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在竣工验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 包人负责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 ⑺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 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保护。 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 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⑻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⑼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是:合同签订之日 起 14日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于收到之日起 5日内批复。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待定。
13. 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待定。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部门鉴 定,有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 合同方式确定。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和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 实际施工或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和工程 量变化的,投标报价中有相同细目的按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中 有类似细目的按类似细目中标综合单价结算;新增项目的单价有定额的套定额计算, 其中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按施工期间《北海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无信息价的按 市场价或甲乙双方签证结算价;新增项目无定额可套的,由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市场 价格协商确定。② 国家和本自治区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
* 24. 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预付款在施工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按 合同造价的 10% 支付。
25.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 25日前,监理工程师应 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之日起 7日内完成审核并报业主确认。
* 26.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工程进度款按形象进度支付,每 次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合同价的 80%,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办理结算手续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5%(结算总价的 5%保留金作为工 程质量保修金) (按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财建 [2002]394号)文件规定,在竣 工验收一年后办理退还手续 ) 。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设备:无。
28.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所购材料品牌、型号等须报发包人同意。
* 八、工程变更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本条目的规定。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如下:
⑴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完整 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⑵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份数为:2份 ;提交的时间是:竣工验收 15日前。
⑶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 15日内提交 2份。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 33.竣工结算
33.1 按通用条款第 33.1、 33.5、 33.6款执行。
34. 质量保修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⑷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在工程保修期内,发包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规定的金额,在支付承包人 的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为经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的 5%(无息) 。发包人按 财政部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财建 [2002]394号) 文件规定, 在竣工验收一年后办理退 还手续。
十、争议、违约和索赔
35. 违约
*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发生,双方协商解 决。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每延误一日按 合同价款 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5%。误期时间从规定 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的移交竣工报告的批准日期之间的天数 (不足 一日的按一日计算),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他方 式收回此款。 此项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中约定的其 他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返工使其达到合同约 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费用。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待定
37. 争议
37.1 双方约定,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 请 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调
解;调解不成时,直接向 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 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39. 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⑴ 6 级以上的地震;
⑵ 10 级以上持续 1天的大风;
⑶ 暴雨级 以上持续 1天的大雨;
⑷ 50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2天的高温天气;
⑸ 50 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 2天的低温天气;
⑹ 50 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⑺ 对上述几种形式,应以造成灾害和影响施工为准。
40. 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 发包人投保内容:根据需要自行办理。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⑵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自行投保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团体保 险,该保险应不属于储蓄险等还本险。承包人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10日内按有关规定自 行办理。
46. 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待定
附: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xxx 县财政局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 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经协商一致,对 __ 签定工 程质量保修书。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 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 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 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
2. 质量保修期
2.1 双方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及有关规定, 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 下:
⑴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⑵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五 年; ⑶ 装修工程为 二 年;
⑷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二 年;
⑸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二 个采暖期、供冷期;
⑹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二 年;
⑺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 。
2.2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天内派人 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 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保修费用
4.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其他
5.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如发生属承包人责任的质量 问题,按本保修书第 3条第(1)款约定,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由发包人在 质量保修金中扣除。超过保修金额的部分,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7日内 付清,否则按应缴款额的 5%/日计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 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目 录
一、资格审查部分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年审记录栏的副本复印件) ;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4) 《驻桂企业单项承接工程项目登记表》 (广西区外企业) ;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
(7)投标函;
(8)拟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证书(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有 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
(9)本招标文件规定须提交的其它资信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等 ) 。
二、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表及预算文件
三、技术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 格式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格式二
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现授权 (姓名) 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 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 (工程名称) 的投标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和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 月 日
格式三
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 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 BHZC-政采字 1013 的 工 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 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投标文件商务 标承诺的投标总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 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遗文件及有关附件。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 交全部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
5.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 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 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 标 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格式四
投标报价表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
格式五: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包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 11.3款规定的 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可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 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本招标工 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保证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工程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 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 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本办法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且仅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为保证评标工作的质量,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 的评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全体评标委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 招标人接受招标人内设监督机构对本工程招标全过程依法实施的监督。
一.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下面的步骤进行:
① 组建评标委员会;
② 评标准备工作;
③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④ 初步评审(也即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只有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才能 进入后续评审。如果经过初步评审,所有投标均被判定为不合格,则表明招标失败,招 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⑤ 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一般从经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中,按投标 价格由低至高确定商务部分的评审次序。
⑥ 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的目的是判断各投标人的报价是否合理、是否低 于成本。
⑦ 推荐中标候选人;
⑧ 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招标人递 交评标报告;
⑩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解散。
二.评审内容与方法
⑴ 投标人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审查投标人递交 的投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和合格条件部分的相关资料, 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定性的 判断(合格或不合格)。对于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任 何后续评审。
⑵ 对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 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明显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⑶ 商务部分评审 招标人不接受低于成本价的投标。 当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 价时,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的报价 ;当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时,招标人 将拒绝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并宣布当次招标失败。
a 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从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b 投标人在 10家以上的, 原则要求将前五名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审的 合理低价;投标人在 5家以上 10家以下的,将前三名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 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人在 5家(不含 5家)以下的,按核准的最低价作为评审的合理
低价。
c 评标时原则要求以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作为得分最高 (采用百分制) , 采用内插法计 算各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报价每高于合理低价 1%的扣 2分, 每低于合理低价 1%的扣 1分,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作为投标报价评审排序 。
⑷ 汇总评审结果 , 形成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前 2名 ) 。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 会的推荐意见以及开标评标情况签署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并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 书,列明中标价、承包工期及竣工交付等级、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期限和地点并通知中 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本招标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定标原则和方法
本招标工程定标的基本原则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 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方法如下:
⑴招标人应当选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列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 人;
⑵如果出现投标价格并列最低并且经过商务部分评审投标价格均不低于成本的情 况,技术部分得分最高者排序优先;
⑶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 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 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招标工程施工投标截标后不再另行编制开标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定为投标人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45天内有效。
范文五:招标文件(土地)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洛南县城关麻坪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招标编号:0617-06030276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西安
2006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施工条件
第四章 工程量、报价执行定额标准及报价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图纸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日 期:2006年10月26日
招标编号:0617-06030276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洛南县土地开垦整理开发中心委托,现邀请各合格投标人就洛南县城关麻坪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的下列施工及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凡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
1标段:土地开发整理(详见图纸);
2标段:土地开发整理(详见图纸);
3标段:土地开发整理(详见图纸);
4标段:土地开发整理(详见图纸);
5标段:土地开发整理(详见图纸);
6标段:土地开发整理(详见图纸);
7标段:土地开发整理(详见图纸);
8标段:堤防工程(详见图纸);
9标段:堤防工程(详见图纸);
10标段:堤防工程(详见图纸);
2、发售标书时间、地点:2006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节假日休息),在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以北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发售。
3、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图纸在业主处领取。标书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6年11月16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5、开标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西安市长乐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
联系人:薛康 杨鸿章 张平义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368497
传真:029- 029-85368497 电子邮件:W555W@msn.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8670188000006576
洛南县土地开垦整理开发中心
联系人:蔺苍锋 邓志国
电话:0914-738125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1. 定义
标书中的下列词语应解释为:
1.1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招标人(发包人):洛南县土地开垦整理开发中心
1.3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企业。
1.4项目监理单位: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5标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格式的统称(含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更改、会议纪要、图纸等书面资料)。
1.6天:指日历天
2. 标书
2.1标书以中文编印。《招标文件》发售时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2.2标书一经售出,一律不退。
2.3标书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
3. 投标及《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标书并登记。未未从招标代理机构直接购买标书的投标人谢绝投标。
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制;未尽事宜,投标人可自行补充。
3.3《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
3.4因字迹潦草、模糊不清或不按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5投标有效期:90天。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1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6《投标文件》的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7投标时,投标人须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投标保证金可以单独密封)。正副本应分别密封。密封袋封皮上应注明下述字样:
“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启封”。
3.8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未经密封的《投标文件》。如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保存错误或提前启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9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电话、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
3.10一经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其《投标文件》恕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
3.1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投标后,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但补充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12投标方案:
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种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会导致其废标。
3.13投标报价不是评标的唯一条件,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3.14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5任何需要澄清的问题,均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电子文件。
3.16如果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招标答疑会。具体安排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7所有澄清的答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标书的单位。
3.18任何价格折扣均须在《投标报价表》中注明;价格折扣不得有“若中标”、“中标后”等条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考虑。
3.19投标货币:人民币。
4. 开标
4.1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活动。
4.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可自愿选派代表参加。
4.3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的通知、投标价格、工期、工程质量、折扣说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5. 投标文件出现表述矛盾时的处理原则
5.1文字与图表不符,以文字为准。
5.2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5.3投标报价的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5.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6. 澄清
6.1为有利于评标,评委会可随时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清楚的内容予以澄清。
6.2澄清的答复须附以书面形式,但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的改变。
6.3评委会并非对所有投标人都采取澄清这一做法。
6.4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落实其投标的真实性。
7.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办法
7.1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建立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所有成员均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7.2评标方法:详见附件《评标方法》。中标人必须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
8. 定标
8.1评委会根据分值,推荐得分最高者为预中标人。投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中标,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顺序从该单位预中标次序开始,依次类推(即前一标段中标后,其他标段不再推荐该单位为中标人)。
8.2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最终确认中标人。
8.3评标结束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向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发送《招标结果通知书》。
8.4《中标通知书》与《招标结果通知书》均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9. 无效投标
9.1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的投标。
9.2有损国家利益、违反国家法律的投标。
9.3具有欺诈行为,无理取闹的投标。
9.4《投标文件》字迹潦草、内容模糊不清的投标。
9.5签字、盖章不全的投标。
9.6投标书涂改,涂改处又无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人盖章的投标。
9.7未按给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导致难以评审的投标。
9.8未按招标要求提供必备资格证件的投标。
9.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规定的投标。
9.10逾期送达的投标。
9.11无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形式、金额不足的投标。
9.12评委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串标、围标嫌疑的投标。
9.13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过期的。
9.14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年检的。
10. 中标合同
10.1中标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能违反国家法律。
10.2中标人须按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洽商并签订中标合同。否则,视同中标人撤标。中标人撤标后,按评委会的评标顺序,依次递补新的中标人。 10.3合同签订
10.3.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须签订合同。
10.4其他要求
10.4.1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证书。
10.4.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10.4.3合同协议书的格式由发包人另行制定。在签订协议书时,发包人有权增加其它实施管理中的实质性条款。中标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4若中标单位未能遵守本须知的有关规定,则招标单位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补的中标单位或重新组织招标。
10.4.5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的草签合同经本次招标管理单位审查后正式生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
11.2投标保证金数额: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转账支票或汇票的形式。
11.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无息退还。
11.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招标结果通知书》5天内,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无息退还。
11.5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损失。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1.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
11.5.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与甲方签订中标合同;或
11.5.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要求履行投标承诺。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1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12.2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
第三章 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施工条件
第四章 工程量、报价执行定额标准及报价
1. 工程量:详见工程图纸
2. 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2.1《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4年);
2.2《陕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及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2.3洛南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图纸、设计报告及说明;
2.4主要材料设备按当地市场价运至施工现场价计算。
3. 投标报价
3.1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本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
3.2本工程投标报价以工程设计图、设计说明为依据编制预算,工程量以图纸为准。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和本工程的实际,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3.3本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由乙方进行采购,甲方认可后方可安装。在进行投标预算时,材料、设备费及所有安装的费用须计入总报价。
3.4所有标段必须在投标报价中含5%的环境协调保护费,作为项目协调、环境保护所用。该项费用的开支,以项目实施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签证认可为准计算,实际未发生的,结算时不得计算此项费用;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各标段“上、下限”内。
4. 唱标、评标均以投标报价为依据。
第五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一)甲方、乙方
1、甲方:洛南县土地开垦整理开发中心
2、乙方:是指与甲方签订了合同协议书的施工单位。乙方的法人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负责及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中的澄清纪要及补充资料、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招标期间发出的补充书和有关函件)、合同条件、图纸、投标书附表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包括所有承诺),包括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其它补充协议。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以上列次序先者为准。
(三)合同形式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保持不变。
2、合同总价应包括:为实施本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费、临时工程费、临时占地租金、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的一切风险等所有费用。
(四)合同工程范围
合同的工程范围是指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五)合同的转包与分包
严禁乙方将本合同以任何借口和形式转让,如有发生,取消承包资格,另选施工单位。
(六)书面通知
1、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文件为准。
2、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于某种原因,须口头指示时,乙方应当接受,监理工程师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对上述口头指示予以补认。
(七)工程复核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书面资料,并进行
现场交验。乙方则:
(1)根据甲方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资料,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准确放线,并对本工程各部分的位臵、标高尺寸正确负责。若施工中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原始数据不正确或与图纸不符,图纸上所示的各部分的位臵、标高、尺寸有错误或相互矛盾等,应及时通知甲方予以核实。
(2)放样过程中所必须的仪器、机具和劳务均由乙方负责提供。
(3)复核工程量。乙方应在开工前3天内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对本合同段各项工程数量进行复核。
2、在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任何部分的位臵、标高、尺寸出现超出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误差,当甲方要求更正时,乙方应资费更改正这些误差,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如果这些误差是由甲方书面提供的数据错误所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予以核实。
3、监理工程师对放样、标高的核查,均不应解除乙方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乙方应认真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它有关标志,乙方应及时恢复,费用自理。
(八)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双方均需认真履行合同赋予各方的权利义务,遵守承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均属于违约行为,由甲方按本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任何批准或同意,并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2、乙方在投标书附件中填写的资料,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主要人员和机械设备,要根据工地需要及时用于本工程,否则,甲方可采取暂停施工、暂停支付,另行雇佣及罚款等一切自自认为合理的手段来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书附表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常驻现场对本合同工程进行管理,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果需要更换时,必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批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请假超过3天时,由甲方审批。未经批准或超假者将按 元/日给予损失补偿。如果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已委派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不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撤换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撤回原委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
负责人,同时委派新的经甲方与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4、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甲方将按违约论处,每发生一次,由乙方给甲方 万元的损失赔偿。
5、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签订合同协议书。
(九)进度计划
1、投标单位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一并投保,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单位在审议投标文件时可提出质疑,中标单位应在签订施工合同签将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交甲方。
2、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十)工程工期
乙方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工期限 天(日历天)。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在2天内将现场(或部分现场)移交给乙方。乙方接管现场且开工报告得到批准后,即可开始施工。本期招标工程有效合同工期在签订协议书时予以明确,工期从合同签署后7天开始算起。
1、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和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定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的期限。
① 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② 由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③ 不可抗力;
④ 可能会出现的,但不是乙方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下列条款中任意一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① 乙方在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赔偿费和限额;
② 按合同工期,每推迟一天乙方赔偿甲方 元人民币。
(3)甲方可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2、工期提前
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与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元人民币。
(十一)工程质量
1、本工程应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乙方应按此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乙方如果工程竣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甲方奖励乙方 元人民币。
3、如期不到约定条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按合同价格10%向甲方赔偿。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合同价款与工程款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一经“甲方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款,如需调整将在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应向甲方提交两份按合同规定乙方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分月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甲方查阅。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还应按月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
(2)工程款的支付除第一笔预付款外,按工程月(季)进度结算,乙方申请工程款支付时,除编制进度统计报表外,还应填写“工程价款结算单”一式四份,程序同前,格式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及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后,3天内支付工程款。
3、每次结算时,甲方按90%支付本次应结算的金额。竣工总结算时,甲方留5%的质保金,待有关部门最终验收工程质量后,30日内付清。
4、甲方将直接向乙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理部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应保证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项支付,否则甲方将不予计量与支付。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均由乙方采购和安装。甲方认可质量。
(十四)安全生产及施工现场
1、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路基、路面、结构物、材料、设备、车辆及本标段中的地下管道、地上或地下通讯线路(含设备)、电力线路(含设备),权属界桩、公路界桩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制定管理办法,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坚决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由于管理不善或职工的过失及第三者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等任何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由其而引发的连带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3、施工及缺陷修复期间,乙方应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全措施,以确保工程施工周围的居民、建筑物以及其它设施的安全,保证农灌渠畅通和交通、供电、通讯的正常运行。若因施工原因、基坑开挖、取土弃土、临时排水处理不当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为了出入现场、备料和施工运输,应维修和养护必要的临时道路和桥梁,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整洁,妥善存放施工设备和材料,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设备及材料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从现场及时清除并运走,并由乙方承担费用。
(十五)缺陷责任期及责任
1、本合同缺陷责任期从颁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时间。
2、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及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局部损坏,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指示,自费修复或重建,并交甲方验收。
3、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如果没有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上述修复或重建,甲方有权雇用他人完成此项工作,其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4、缺陷责任期内,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损坏,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修复,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只有在监理工程师签发了缺陷责任期满证书、写明乙方实施和完成工程及修复本工程内任何缺陷的义务已经完成,才能认为本合同已经完成。甲方一般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5天内向乙方颁发缺陷责任期满证书,同时归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十六)缺陷修复
1、施工及缺陷修复期内,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注意环境保护,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因施工原因(如烟尘排放、噪音、废料遗弃等)违反了环境保护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河道障碍、灌溉渠道的堵塞及损害等,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乙方应采取选定运输路线、选用运输车辆、限制和分配载运量等一切合理措施,防止乙方的任何超过载重限制而损害或或损伤所有通行的道路和桥梁。大型施工装备和超重件的运输,应事先取得公路管理部门的许可方能启运。如果采取上述措施后,仍超过所通行公路或桥梁的载重限制而又必须通过时,乙方应与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或协助,并负责承担所通行线路上的桥梁加固、道路改线或改善及其它特殊许可的费用。甲方不承担上述费用以及由于乙方未执行本款规定造成道路或桥梁损坏而引起的一切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十七)图纸和文件的供给
合同签署后,甲方将通过监理工程师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各两套,并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需要更多时,应自费复制。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乙方不得将图纸和其他文件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颁发缺陷责任期满证书时,乙方应将合同规定所提供的全部图纸及资料归还甲方。
(十八)开工报告
1、乙方须按照投标中所列人员、设备、测试仪器按照相应的进场时间如数进场。当具备全部开工条件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并抄报甲方。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的开工报告后在认真、逐一清点和核查的基础上,于2日内进行批复。
2、乙方在取得开工指令后,若其主要人员、机械设备、测试仪器等发生数量变化或更换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给甲方相应的损失赔偿。 (十九)工程量的计算
1、确定完成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和计算方法,都必须按有关规范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验证后才能有效。
2、除非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另有准许,一切计量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由乙方自行测量。
3、工程量由乙方计算,监理工程师审核,甲方复核批准。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及有乙方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一份,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
4、凡超过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等都不予以计算。
5、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算,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计算。
(二十)合同变更
1、只有在国家计划有重大调整和变更时,才允许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出现上述情况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则应尽快从施工现场撤离。
2、由于出现了上述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有: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的全部合同工程费用。
3、由于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施工现场提供方便。
4、如果从法律上认为乙方已陷入自动申请或强制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或无视监理工程师事先的书面警告,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义务时,也可由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其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一)其它
1、保险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承包人雇员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等进行保险,保险额按国家规定执行。
2、每一方均应负责和保障另一方不负担由于他自己的行为或疏忽所招致的物质财产的损坏或损失以及人员上网所造成的损失、花费和索赔。
第六章 图纸
在业主处领取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百分制评标法》技术标占30分,商务标占70分,从技术、商务两个方面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赋分,按得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第一名为预中标人。
二、评审内容及步骤
1、评审内容:
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只对入评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进行评审。
2、评审步骤:
(1)确定入评单位;
(2)评入评单位的商务标;
(3)评入评单位的技术标;
(4)汇总技术标、商务标得分;
(5)确定中标候选人。
3、确定入评单位
本次投标禁止不正当竞争。
(1)入评单位条件:
①投标总报价在招标上、下限控制价内;
②投标工期小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
③投标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
④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2)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入评单位条件中任何一款,均不得作为入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再参与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
4、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30分):
(1)项目经理部的组成;
(2)施工现场部署或总平面布臵图;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
(5)施工方案;
(6)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7)施工技术措施; (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9)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0)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1)文明施工措施及环境保障措施; (12)项目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措施。 5、商务标评审(70分):
(1)评标报价 (50分)
本工程采用无标底评标,设臵招标上、下限控制价,招标上、下限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超过(含等于)“最高限价”或低于(含等于)“最低限价”按废标处理。
以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B 。有漏项或多报项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漏项或多报项的认定由评委会确定。评标基准价B 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分:
B=入评单位投标报价之和/入评单位个数
入评单位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B 时为满分,每高于(含等于)或低于(含等于)评标基准价1%时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按插入法计算。
(2)经营范围 (5分) 以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为准
(3)工程质量 (5分) (4)工期 (5分) (5)业绩 (4分) 近两年类似工程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缺一均不得分
(6)在本县内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的 (1分)
附件:各标段上、下限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 标 文 件
(格式)
项目名称:洛南县城关麻坪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招标编号:0617-06030276 投标人: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书 1、投标书 2 3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投标报价表 、投标保证金 报价预算书(自制) 投标书附表及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施工组织设计(自制) 1 2 3 4
第一章 投标书
一、投标书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经认真研究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的投标总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该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建设及其缺陷责任期的维修工作,该投标总价及其工程量清单所列入的单价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本投标书如被采纳,我方同意在进驻工地 天内开工。并根据合同及标书的规定,在开工的 天内完成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3、本投标书如被采纳,我方将根据合同条件的规定提交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我方将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5、我方愿意出具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交贵方,如果在投标书有效期内,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修改标价,或在中标通知书接到后3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则投标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被贵方没收。
6、在正式合同签订以前,本投标书连同你方发出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应作为我们双方之间合同的组成部分。
7、我方理解,贵方有权不受任何一份投标书的约束。不论中标与否,我方将承担本公司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8、随同本投标书递交的有关证明文件我方在此申明是真实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 天内遵循本投标书,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本投标书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10、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已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确及误解的权利,并保证与招标人无任何利益和利害关系。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账户:
二、投标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章: 日 期:
三、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报价预算书
(投标人自制)
第三章 投标书附表及附件
附表一: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章:
附表二:
施工组织机构
(自制)
经理
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
(以框图的形式列出本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及相互关系)
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装备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章:
合同条款响应及承诺
(投标人自制)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格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参与该工程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6、承担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类似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两年施工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8、投标人资格声明;
9、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第四章附件1: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工程名称) 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服务,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于2006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
公 章:
被授权人签字:
单 位 名 称:
地 址:
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1)企 业 全 称
(2)企 业性 质
(3)开户银行名称
(4)账 号
(5)电话 / 传真
2.资质情况
(1)经 营 范 围
(2)企业规模、等级
(3)银行资信等级
(4)其 它
3. 业绩情况
(1)近二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总金额
(2)已实施的类似项目金额
年份 金额 项目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上述企业资格声明表中的内容是真实和正确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公 章
银行资信证明
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行的开户单位,自开户以来资金运转正
特此证明
出证行名称:
公 章:
日 期:
常,无不良贷款记录,信誉良好。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