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服务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其转让__________相关事宜,寻找适宜的受让方进行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受让方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为本次股权转让寻找适宜受让方;
2、接受甲方有关股权转让法律法规的咨询,制定股权转让方案、提供股权转让策划服务;
3、积极参与洽谈,协助进行交易价款结算。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股权转让的相关证明文件;负责和受让方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受让方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1
四、报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股权转让合同签订的报酬为_____元(大写: )。甲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十日内支付报酬。
五、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七、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八、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2
范文二:股权转让顾问服务协议
xx 银行股权转让顾问服务协议
甲 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宝代表人:
联系方式:
鉴于:
甲方有意向收购xx 银行股权, 有限公司持有xx 银行股票 股,占xx 银行总股本的 %。
乙方为专业提供投资咨询服务人士/机构,为此收购和转让提供第三方顾问服务。
现甲方有意收购/受让xx 银行股权(以下简称“股权”),特此委托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机会并提供订立股权转让合同的顾问服务,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一、 顾问服务事项
由乙方向甲方推荐股权转让的出让方、提供股权相关交易机会,使甲方成功完成股权收购/受让交易。
二、 甲方承诺:
(一) 应真实、完整、及时提供乙方为完成本服务所需的文件资料;
(二) 诚信、公平、公正参与乙方推荐拟出让方的商务谈判,避免缔约过失的
产生;
(三) 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故意隐瞒等事实情况;
(四) 无论乙方是否在场,当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出让方签署了正式的股权转让
协议后,均视为乙方为甲方完成本协议内容,甲方将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支付比例及办法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
(五) 对于乙方提供的拟出让人信息承担保守秘密的义务;
(六) 甲方承诺为完成本次服务,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相关决议,并获得
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同意。
(七) 甲方承诺,甲方符合国家对成为地方商业银行股东的有关规定,股权受
让所需的手续和审批均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乙方承诺
(一) 精诚合作,互相配合。
(二) 乙方积极协调并协助甲方进行与股权转让方的交易谈判,以尽量尽快促成转/受让双方的成功交易。
(三) 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因本服务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
(四) 乙方保证所推荐的股权拟出让方,具有达成本交易的资格并具有出让意愿;
(五) 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股权转让协议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六) 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的利益;
(七) 乙方未促成股权交易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报酬和其他费用。
四、 费用承担与报酬
(一) 双方各自承担因本顾问协议项下的合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 双方均认可: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股权拟出让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后,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交易总价款(值)的__%(百分之__)作为乙方的报酬
(乙方净取得,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税费);
(三) 支付方式: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拟出让方达成股权转让意向后(包括双方认可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在甲方与拟出让方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之前,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将该笔顾问费用以现金方式打到甲乙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上(共管帐户设立在双方认可的杭州国有商业银行),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后3日工作日内,该笔顾问费用自动划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果交易未能实施,则共管账户失效,该笔顾问费用自动归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共管账户的设立,也可以采取双方认可的其他类似第三方监管的方式,如有必要双方可以另外约定。
(四) 保密
(一) 协议双方对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1. 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 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 协议各方的商业秘密;
但依下款可以披露的除外。
(二) 仅在下列情况下,协议各方才可披露上款所述之信息:
1、法律、法规之规定;
2、依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因改制、发行、保荐之需要,向各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
4、非因任何一方过错,而使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协议各方事先达成书面认可。
本条款的适用不受时间限制,其溯及力至本协议终止之后。
五、 违约条款
若甲方延迟支付顾问服务费用,则每延期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应以诚实守信原则履行本协议下各项义务。
六、 其他
(一) 本顾问服务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本协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签约方有自然人的,则由自然人签字)。
(三)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范文三: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法律服务协议书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E-mail:
1
本法律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x月【】日在xxxxxxxxxx签署: 委托方:xx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xxxxx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委托乙方为甲方转让对天津泰达斯迪尔电子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 就本项目开展必要的法律尽职调查; (2) 协助制定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3) 就本项目涉及的国有股权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 (4) 协助草拟、审议意向性文件; (5) 回答本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 二、甲方的
1
配合 2-1 对于本协议书所述由乙方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甲方同意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并及时地向乙方提供(或促使其他方向乙方提供)其认为适当的、所有有关甲方及其关联方以及本项目涉及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该等披露没有虚假、误导和重大遗漏。 2-2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按照上款所披露给乙方的信息、文件及资料,以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记载的内容并在乙方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披露的未经甲方提出异议的有关事实和情况为准。 2-3 乙方在办理甲方上述法律事务过程中,会不时向甲方提出调查问卷和资料清单,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提供有关文件和情况;如果不能提供,应当及时反馈意见给乙方。
2 法律服务协议书
篇二: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篇一:上市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上市公司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2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3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4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5
4、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协助制定股权转让及并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及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与乙方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3、甲方填报工作记录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师处理后交回甲方存档。
四、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
1、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元;在募股资金进入甲方帐户之日起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
6
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帐号:。
3、如果乙方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照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
五、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2、根据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以适应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篇二: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
012)第____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7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话:传真:
受托人: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观东路鸿宇大厦十二楼 负责人: 职务:主任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龙狮楼三楼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518109 电子信箱:
电话:0755-28101988 传真:0755-28101768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组成专项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
8
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9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
10
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篇三: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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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文本级别法意范本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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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作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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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资设立、经营管理等事项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3
1、公司设立法律服务
(1)提供公司投资形式、投资可行性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提供策划公司、集团公司股权构架方案;
(3)起草、审查、修改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资设立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分析说明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
(3)对于投资设立中的有关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处理意见;
(4)进行投资设立公司所需的有关商业调查;
(5)协助办理公司登记设立登记手续;
(6)协助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公司经营管理法律服务:
(1)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结构、董、监事会及管理层设置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方案设计;
(2)为公司提供管理层持股及其他期权奖励计划的方案设计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为公司与他方之间的合同和/或协议提供意见或建议;
(4)为公司建立和完善长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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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公司审阅、修改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
(6)为公司审核、修改员工手册等内部规章制度;
(7)协助公司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8)参与公司与他方的商务谈判;
(9)当公司与他方发生纠纷时,以非诉讼形式协助公司对外交涉、谈判;
(10)为公司提供并解释与公司日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各项政策;
(11)提供与公司业务活动相关的法律信息;(12)对将由公司开展的重大商业活动出具法律建议;
(13)应公司要求对外出具律师函;
(14)经公司授权发表律师声明;
(15)应公司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6)代理公司进行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7)为公司办理对外重大文件签署等事件的律师见证事项;
(18)其他委托事项。
篇三: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
012)第____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15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转载于:www.zaIdian.cOM 在点 网: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电话:传真:
受托人: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观东路鸿宇大厦十二楼 负责人: 职务:主任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龙狮楼三楼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518109 电子信箱:
电话:0755-28101988 传真:0755-28101768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等相关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组成专项法律服务小组,负责甲方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项完毕之日时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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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委托事项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公司上市专项法律服务
(1)向甲方提供公司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为甲方提供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发行、上市的方案设计;
(4)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必要的报批文件;
(5)协助拟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关资产、股权、工业产权、重大商业安排有关文件;
(6)审查招股(配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办法等证券募集文件,出具验证笔录;
(7)为公司上市出具律师承诺函;
(8)制作和审查有关证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开股东大会、重大事件及关联交易制作相关文件,提供有关咨询;
(10)制作、审查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
(11)为股票发行人、可转换债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审查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的法定条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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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协助境外金融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发行、上市;
(14)代理期货交易所、经纪商处理期货法律事务;
(1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6)办理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2、配股、增发新股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配股、增发新股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件;
(4)协助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5)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6)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7)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沟通及协调;
(8)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
(9)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
(10)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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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
(12)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办理配股、增发新股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3、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资产置换)及公司治理专项法律服务
(1)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有关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参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咨询,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3)起草、审查、修改有关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文件;
(4)分析资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
(5)协助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
(6)办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7)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培训;
19
范文四: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精品文档
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那么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整理的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阅读。
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县黄甲镇340亩土地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凭任乙方担任该地块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按确保甲方300万元/亩底价计算,其超出底价部分的价差做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含提高容积率的费用和解决发票问题的费用)。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该地块的股权转让成功后,甲方按照土地股权转让费回收的比例同比支付。如果乙方为甲方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可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一切配合乙方做好土地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土地股权转让成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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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否则,按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甲方洱源县纵横综合磁选厂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拉萨金城矿业有限公司之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纵横综合磁选矿厂原甲方独资企业中百分之百(00%)股权中的百分之八十五(85%)的股权以人民币肆佰万元(4000000.00)转让给乙方,甲方保留佰分之十五(5%)的股权,双方共同合作经营。
二、甲乙双方合作后,纵横综合磁选矿厂的法人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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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即纵横综合磁选矿厂的原甲方法人必须进行更改为乙方人员作为选矿厂的法人。
三、甲乙双方合作后,原甲方名下的磁选矿厂的财产及选厂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已购进堆放在厂区内的原料和山下堆矿场的原料共计四万多吨(甲方可以确保不低于三万吨以上)和财产,以及外面欠本企业的一万吨原料等都属甲乙双方按新股权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合作后,甲方在与乙方合作前的一切所欠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合作后企业所需要的一切资金,甲方将不另行投资。建成日处理量达000吨以上的选矿厂以及购买资源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投资。
六、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主要负责财务,甲方监管,由乙方主要负责企业运作和生产规划。甲方协助乙方购买资源。
七、甲乙双方合作后,当企业产生效益时,按企业报表每月所产生的实际利润,甲乙双方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红。
八、甲乙双方共同将纵横综合磁选矿厂重新注册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解付后支付给马成芳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设备安装生产正常后个月内乙方付给马成芳200万元,(从第一次支付马成芳款项日期后5个月内),余款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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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在新建选厂正常生产3个月内乙方付给马成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或签订补充合同条款,所补充的合同条款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前提下,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争议事项,在甲乙双方协商未果时,由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
法人(签字),
乙方,
法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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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介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协作促成甲方与持有 公司00%股权转让,甲方愿支付综合服务佣金给乙方;
.甲方是购买编号, 宗地项目的认购者;
本着互惠互利及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介绍协作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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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持有编号 宗地项目公司00%股权转让及有关佣金收取分配等事宜签订本《居间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总则
-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最高行为准则,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甲方有意出让 公司的股权,特委托授权乙方,联系协助促成甲方完成对公
-乙方帮甲方受让的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 宗地地块,位于 ,乙方为“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以下简称甲方)实施服务,“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甲方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甲方有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甲方的经办人、或经甲方经办人转介绍的企业或个人。项目公司所持有的编号 地块项目规划如下,
此地块用地面积,6670.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6670.8平方米。
指标按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 建设覆盖积率?4.0
. 建设覆盖率?35%
. 建设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 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 建筑面积,246683平方米
住宅,7267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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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72005平方米
综合市场,2000平方米
第二条,投资服务方式
- 服务内容,乙方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受让本合同第一条-3条款式所约定的土地,并协助甲方签到定 宗地项目公司00%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转让成功后,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服务金额,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在甲方完成编号宗地项目公司00%股权收购后,甲方愿付给乙方综合服务费用人民币 万元(按建筑面积 /M?计算)
-支付方式,在甲方取得编号 综地项目公司的00%股权,在支付项目转让费的同时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按与乙方约定的综合服务费 万元人民币无条件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若甲方违约,需另按每天%拖欠费支付违约金。
-甲方履约支付协定的综合服务费时,需甲方各乙方受益各方同时在场并出具三份合同,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凭乙方各人的身份证解付各自的佣金。
第三条,保密条款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向任何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要求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甲、乙双方必须保守本合同内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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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公开或谈论合同书内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第二条2-条款中所列的作业内容。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资料有保密义务,甲方有对乙方公开股权转让谈判进程的义务,如甲方在隐瞒乙方的情况下,跟乙方所介绍的项目方达成交易,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按第二条2-2条款中约定支付综合服务费用的同时,还可要求甲方按该项目收购标的金额的%支付违约给乙方 ,并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若此项又有违约,需要另每天%拖欠费用支违约金。
-甲方在成功取得项目公司00%的股权后,必须按约定兑现双方书面协定的综合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根据第二条2-条款中所列作业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权知情整个项目的收购谈判。
-3、在项目收购成功签约后,乙方有权要求按双方的书面协议由甲方支付综合服务费用或其它经济权益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及违约
-、本合同一旦签订,若无协议第七条款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或其它法定情形,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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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甲方如果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以合同约定佣金的总金额全部赔偿给乙方,并支付总金额0%的违约金。
-2如双方产生违约纠纷,应在尊重事实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到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时终止。
-2、出现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在事实上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其它条款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三人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盖章), 乙方三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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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煤业公司股权转让顾问服务协议
顾 问 服 务 协 议
甲方:XX电力燃料限公司
XX市XX煤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大街XX号XX投资大厦X座X
乙方:XXXX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
联系地址:XXX台区X客站XX广场XX大厦XX层
鉴于:XX电力燃料限公司拥有位于内蒙古“XX市XX煤业有限公司”煤矿100%采矿权~该煤矿经“XXXX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5月10日评估后可知:该矿区面积5.6平方公里~估算保有储量:6957.4万吨~可采储量5374万顿~生产规模:300万吨每年~产品为原煤。
乙方为一家富有综合实力的投资咨询公司~国内外一些大型矿业投资公司是其战略合作伙伴~拥有先进的投融资理念和雄厚的融资实力~拥有各方良好的公共关系资源。
鉴于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煤矿转让事宜提供相关服务等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委托服务内容
第一条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同意接受~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内蒙古XX市XX煤业有限公司”6957.4万吨煤矿100%采矿权或100%股权转让或项目合作事宜提供服务。具体包括:
1.1甲方负责提供该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和有效。
1.2乙方负责为甲方推荐引进潜在的投资方、收购方~并尽力促成甲方与投资收购方达成煤矿转让之交易。
1
1.3 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服务内容。
第二章 服务费及支付期限
第二条 甲方同意按以下标准和期限支付服务费:
一、服务费的计算方式:
1.1 基本服务费:基本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按照最终甲方与项目方成交价格,即交易作价标准为40亿元及以下,的成交金额计算~乙方收取服务费比例为总成交金额的3%。
1.2 超额奖励:若甲方与乙方介绍推荐的投资人达成煤矿转让交易的~无论该交易是以转让项目公司100%股权的方式还是以采矿权直接转让的方式进行~只要项目公司100%股权或100%的采矿权转让的价格高于40亿元人民币的~则甲方都应将高于40亿元以上部分的转让价款全部支付给乙方作为服务费。例如~转让价款为41亿元人民币~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为1亿元人民币。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与项目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项目合作协议》~并在甲方支付项目方股权转让价款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按甲方与项目方签署的协议内容按付款比例分期支付乙方服务费及超额奖励,如有,。
第三章 声明和保证
第三条 双方保证严格保守因履行本协议获得的与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转让价格~项目实际收购方等信息~双方不得将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
第四条 双方保证拥有合法及充分的权利或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利或获得授权实施与本协议有关的行为。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若出现如下情况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2
5.1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不得擅自提高项目报价~即项目转让价格不得超过40亿元~若因甲方提高报价致使交易不能成功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事项后~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按日累计~直至甲方付清服务费及违约金之日止。
第六章 协议的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如在服务期内甲方与项目方达成协议~即为乙方的服务完成~如在有效期内付款未全部完成~本协议有效期顺延;如在服务期内~甲方与乙方介绍引荐的第三方达成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交易的~则甲方仍应按本协议第二章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第八条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且甲方与项目方股东第一次见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乙双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本项目股权转让或项目合作事宜另行洽谈~。
第九条 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若需提前终止的~须经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第十条 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对方~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有关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结果为终局。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XX电力燃料限公司 XX市XX煤业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XXXX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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