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县教育局:
____同志,现龙门学区小学教员________政策________决定给____同志行政上开除公职的处分,户粮关系同时迁回原籍地,经济处罚按有关规定执行。
____学校
日期:________
【篇二】
______,男,______班学生。该生自20___年___月___日下午至20___年___月___日未经请假擅自离校出走长达四天,无故旷课累计达32课时,且在此过程中,未与家长、老师和同学有过任何联系。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张严彪本人和广大同学,根据《学员学生守则》第五章第十五条的第九项条款及规定,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严彪同学开除学籍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端正学风,认真学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一名合格的学生。
校学生处
20___年___月___日
【篇三】
____同学:
在任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联合会外联部副部长期间,因严重违反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联合会会规,由主席团协同秘书部、纪检部研究一致决定,撤销同学外联部副部长一职,并开除出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联合会。
望其余各位学生干部引以为戒,牢记学生干部的神圣职责,以维护学生会荣耀为己任。
贵州师范学院大学生联合会
主席团
秘书部
纪检部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