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
你,因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动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该建设工程属违章违法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天内将该违法建筑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我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对该违法建设依法强行拆除,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你承担。
特此通知!
送达人:
接收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
占道经营的个体户:
连日来,xx城管中队开展龙凤新区城市综合整治。
整治内容包括:
违章占道、乱停乱放的车辆,未进店经营、乱搭乱建的临街商场、店铺,占道经营、乱贴乱画及违章搭建遮阳伞或太阳伞及未落实“门前四包”等有损城镇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自x月xx日至x月xx日为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至xx日为自行整改阶段,x月x日至10日为强制执行阶段。对x月底以前未自行整改到位的经营户,xx镇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xx城管中队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