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xx华庭四期x幢x房x业主:
经我司工作人员于年月日进行巡查时发现贵单元在装修施工过程中,违反了xx华庭小区《业主公约》中有关事项:
1、在客厅后阳台安装封闭式防盗网。
2、。。。。。。。。
3、。。。。。。。。
根据中山市政府[1999]24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违反规定安装外墙防护设施,损毁设施、设备,危及房屋安全"的规定,结合小区《业主公约》及《装修手册》相关条款。贵单元须在收文后5日内完成以上违章工程整改拆除。整改完毕,请致电xx华庭管理处,若贵单元未能按期完成违章工程整改,我司将根据《装修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从贵单元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整改费用。
特此通知
现场管理员:
违规单元业主: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华庭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
装修队负责人:
贵公司位于厂区单位的装修工程以下所列项目违反《管理公约》和《装修管理规定》,请于年月日前完成整改工程。
序号不合格工程处理意见
装修公司负责人签字:
物业公司(签字或盖章)
【篇三】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你公司恩施州商会大厦二标段7#楼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1人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处置事故、配合调查,并暂停恩施州商会大厦项目你公司承建的所有标段的现场施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