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xx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25500多人,专任教师1158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13人的省属重点公办院校和经管类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示范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基地。
学校现有55个本科专业,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法学3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覆盖33 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7个专业硕士点。建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各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支,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2门,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获批为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其中本科生就业率连续14年保持在99%以上。
二、人文与传播学院概况
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设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等传媒专业,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部分教师均学成于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英国利兹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科背景好,专业能力强,指导有方,师生融洽。
学校建有规模庞大的“传媒技术综合实验中心”,下设有三个媒体实验平台模块,即播音主持媒体实验平台、影视媒体实验平台、新媒体实验平台。此外,为大力发展广播电视艺术专业教育,拥有实验教学场地面积一千多平方米,各类实验教学设备一千多万元,其中正在使用的虚拟演播厅设备投入400多万元,已经建成正在进行设备配置的实景演播大厅预计投入3000多万元。目前,广东财经大学已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下属的广东电台、电视台以及部分地市级电台、电视台,南方网,21.CN等当地主要媒体建立了较好的学习交流合作关系,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教学及实习就业平台。
三、招生专业简介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及影视新媒体内容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兼具传媒管理、产品营销素养,能够在广播电视系统、新媒体机构、文化机构及其它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同时该专业利用学校财经学科优势资源,培养具备一定财经知识背景的专业性传播人才是其特色。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文学、应用语言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新闻传播、公关宣传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同时该专业利用学校财经学科优势资源,培养具备一定财经知识背景的专业性传播人才是其特色。
四、招生计划
注:1、招生省份为湖南、山西、河北、山东、广东,其中河北、山东、广东组织校考,其余省份使用统考成绩进行录取;2、以上专业四年均在广州校区修读。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在生源地有组织统考的省份,按当地统考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不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
2.我校校考考点只允许设点所在省考生参加考试,且不接收考生跨省考试,跨省考试获得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非艺术类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校考。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优秀考生的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校考报名办法与收费标准
1.广东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预报名,报名成功后持身份证原件、音乐类联考准考证原件到报名点按要求进行现场缴费确认。
2.河北、山东考生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缴费的方式,具体要求按生源所在省招办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费标准为235元/人(广东省考生200元/人)。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一试完成,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总分300分。
1.专业基础测试 (30分钟,60分)
2.影视作品分析 (60分钟,120分)
3.命题(材料)创作 (60分钟,120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校考安排表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或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一试完成,科目四门,均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全过程摄像)。
1.自备稿件播读 (2分钟,80分)
2.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 (2-3分钟,100分)
3.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 (70分)
4.才艺展示 (2分钟,5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安排表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或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八、合格资格公布及录取原则
1.合格资格公布
20xx年4月中旬左右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资格考生名单。
2.录取原则
(1)统考省份
考生文化和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校考省份
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投档至我校的考生按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网 址:http://zsb.gdufe.edu.cn
邮 箱: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杨老师 020-84096844
人文与传播学院钟老师(播音)
彭老师(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