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国古代科举考试的等级
隋唐五代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解试)、省试两级。北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开始创立殿试制度,科举考试变成为乡试(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乡试、会试、殿试。唐宋时期,称取得解送京师参加省试资格的考试为“解试”,这相当于后世的乡试一级的科举考试。隋唐五代时期,“解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北宋中期以后,“解试”改为“每三年一开科场”。考试一般在各州府举行。元、明、清时期改为“乡试”。乡试(解试)一般都在当年的秋季八月举行,录取名额按地区分配,各地名额多少,并不一致。解试合格被称为“得解举人”,即后来乡试合格的“举人”,第一名都称为“解元”。唐宋时期,针对解试合格举人进行的复试,在中央政府的尚书省举行,因而称为“省试”。唐代省试合格后,即赐予进士及第。宋朝创立殿试制度之后,省试成为取得殿试资格的一种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会试”。省试或会试都是由礼部主持,在当年春季的一二月份举行,一般也有大致的录取名额。省试第一名称“省元”,即后来会试第一名所称的“会元”。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对省试或会试合格举人的复试,是科举考试三级考试中最高的一级考试,一般都在皇宫禁苑的大殿内举行。如宋朝的殿试在崇政殿举行,清代的殿试在保和殿举行。宋、元、明时期的殿试,一般在三月份举行。清朝乾隆年间,殿试改为在四月二十一日举行,以后遂成为清朝的定制。北宋中期以后,参加殿试者一般都被恩赐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据殿试的成绩,重新排列名次而已。宋代殿试,一般分为五甲: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明、清时期的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名次排定后,要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范文二:古代的科举考试分哪几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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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解试)、省试两级。北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开始创立殿试制度,科举考试变成为乡试(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乡试、会试、殿试。唐宋时期,称取得解送京师参加省试资格的考试为“解试”,这相当于后世的乡试一级的科举考试。隋唐五代时期,“解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北宋中期以后,“解试”改为“每三年一开科场”。考试一般在各州府举行。元、明、清时期改为“乡试”。乡试(解试)一般都在当年的秋季八月举行,录取名额按地区分配,各地名额多少,并不一致。解试合格被称为“得解举人”,即后来乡试合格的“举人”,第一名都称为“解元”。唐宋时期,针对解试合格举人进行的复试,在中央政府的尚书省举行,因而称为“省试”。唐代省试合格后,即赐予进士及第。宋朝创立殿试制度之后,省试成为取得殿试资格的一种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会试”。省试或会试都是由礼部主持,在当年春季的一二月份举行,一般也有大致的录取名额。省试第一名称“省元”,即后来会试第一名所称的“会元”。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对省试或会试合格举人的复试,是科举考试三级考试中最高的一级考试,一般都在皇宫禁苑的大殿内举行。如宋朝的殿试在崇政殿举行,清代的殿试在保和殿举行。宋、元、明时期的殿试,一般在三月份举行。清朝乾隆年间,殿试改为在四月二十一日举行,以后遂成为清朝的定制。北宋中期以后,参加殿试者一般都被恩赐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据殿试的成绩,重新排列名次而已。宋代殿试,一般分为五甲: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明、清时期的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名次排定后,要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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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古代的科举考试分哪几个等级
古代的科举考试分哪几个等级
《 中华读书报 》( 2013年04月03日 15 版)
隋唐五代时期,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解试)、省试两级。北宋太祖赵匡胤在位期间,开始创立殿试制度,科举考试变成为乡试(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乡试、会试、殿试。唐宋时期,称取得解送京师参加省试资格的考试为“解试”,这相当于后世的乡试一级的科举考试。隋唐五代时期,“解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北宋中期以后,“解试”改为“每三年一开科场”。考试一般在各州府举行。元、明、清时期改为“乡试”。乡试(解试)一般都在当年的秋季八月举行,录取名额按地区分配,各地名额多少,并不一致。解试合格被称为“得解举人”,即后来乡试合格的“举人”,第一名都称为“解元”。唐宋时期,针对解试合格举人进行的复试,在中央政府的尚书省举行,因而称为“省试”。唐代省试合格后,即赐予进士及第。宋朝创立殿试制度之后,省试成为取得殿试资格的一种考试。元、明、清时期,改称为“会试”。省试或会试都是由礼部主持,在当年春季的一二月份举行,一般也有大致的录取名额。省试第一名称“省元”,即后来会试第一名所称的“会元”。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对省试或会试合格举人的复试,是科举考试三级考试中最高的一级考试,一般都在皇宫禁苑的大殿内举行。如宋朝的殿试在崇政殿举行,清代的殿试在保和殿举行。宋、元、明时期的殿试,一般在三月份举行。清朝乾隆年间,殿试改
为在四月二十一日举行,以后遂成为清朝的定制。北宋中期以后,参加殿试者一般都被恩赐及第,不再黜落,只是根据殿试的成绩,重新排列名次而已。宋代殿试,一般分为五甲:第一二甲赐进士及第,第三四甲赐进士出身,第五甲赐同进士出身。明、清时期的殿试,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皆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名次排定后,要张挂黄榜公布,俗称为“金榜题名”。
范文四:古代科举考试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参见“殿试”条。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参见“殿试”条。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参见“会试”条。举人参加会试, 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参见“乡试”条。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五名为经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见“会试”条。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见“乡试”条。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
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禁锢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童子试
私塾的生活,除了放学回家外,整天都是上课的时间。开始教认字,渐渐让背四书五经。12岁学做试帖诗,13岁学做八股文。刚满12岁那年,我竟然高中了钱塘县童子试的第一名。发榜之日,全家都去看榜,入了县学游文书院。四十多人一 起求学,早上到后山读书台上背范文。这样到16岁应府试,考中博士弟子生,可以免费入读苏州紫阳书院。19岁那年,我参加省里学政主考的院考,得二等第七名,终于成为秀才了。
乡试
乡试等于全省会考,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考三场,每场考试做三篇八股文,再加一首五言八句的试帖诗。初九日为首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每场都于头一天,即初八、十一日、十四日点名入场,每场后一日,即初十、十三日、十六日交卷出场。
按照惯例,皇上会派一些重要大臣充任学台监考。1897年7月,我雇了一条民船,到南京参加8月份的江南乡试。八月初八寅时(清晨四至五点钟),我带足本场三天考试的吃用和茶酒,放在柳条编织的大“考篮”中,来到贡院门外的关卡。这里已经是人声鼎沸了。贡院内都是一排排号筒,面向南成一长巷,每一排号筒按照《千字文》的顺序“天地玄黄”依次命名,某字为编号,巷口有栅门,楣墙上大书某字号。入闱后,每巷栅门都上锁,同时贡院大门也封闭,鸣炮为响。
初九第一场,坐“淡”字号,子时发放试题。打开首场考卷一看,要以“四书”中的“告诸往而知来者,洋洋乎发育万物”一节命题,做八股文三篇、试帖诗一首。考试第一场,我还斯斯文文地穿着老布对襟褂子,其他考生早已把小褂子脱去了。伸出身子,半探在号筒中答卷。十二日第二场坐“珠”字号,考题是以“五经”中“莫如为仁”为题,再做八股文五篇。第三场考试是“策问”五道。这一天已经到了农历八月十四。出场之日,凑若干完卷之人开放栅门一次,称作“放牌”。放出后大门复闭。
一般是午前放第一牌,午后放第二牌,至傍晚放第三牌,然后就不再闭大门了。到戌时(晚上八至九点)清场。考完我就回到镇上,要到农历八月底桂花开放的时候才发榜。据说那天贡院全体考官会齐聚“致公堂”上,将中试考卷取出,一共八十一份,当众将密码加封的姓名揭开,叫做“揭晓”。从最末一名揭起,高呼中试者姓名,当即写在榜上,依次写到第一名。等到九月十一日,听说我是第十一名。第二天一早就有一群人头上戴着红缨帽子,赶来我家贴报条。
会试
做了举人,便有资格参加三年一次的会试。会试考场设在北京顺天府贡院,共试三场,
每场三天,连考九天。平时没事,吃完了饭在灯下揣摩新科闱墨。二月初九第一场,接连考试三场,一连吃了九天辛苦。出场之后,足足困顿了两日两夜。十七日放榜,友人急急来报,说是有我,第三十名。五天后 又参加复试,考中一等第三名,终于成为贡士,能参加殿试了。以后就是门生请主考,同年团拜。
殿试
三月二十日殿试设在紫禁城保和殿。礼部仪制司员外唱名,单数从左掖门入,双数从右掖门入,至保和殿前,行三拜九叩头礼,跪在地上接试题,只是策问四道,又行三叩头礼,然后就坐。在试卷的前面填写个人的履历和家中三代姓名、官职,接着在试卷下面红线内答题,无非是崇学、吏治、民生、靖边方面的题目,以平生所学尽情发挥。
1.县试。县试由州县官主持,日期多在二月。其程序,童生向本县衙署的礼房报名,填写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存、殁、已仕、未仕之履历;或出具同考五人互相保结,或出具本县廪生的保结,保其身家清白,不属于优倡隶皂之子孙,以及没有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等情,然后方准应考。县试一般共考五场,每日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即日交卷。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贴诗一首;题目、诗、文的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和字数限制。第一场录取者准应府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县试第一者称县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2.府试。府试由知府、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日期多在四月。因故未参加县试者,可于府试前补试一场,亦可参加府试。其他报名、具保、场次、考试内容等与县试相同。第一场录取者即准应院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3.院试由学政主持。各省学政在三年任期内两次巡回各地,称按临,主持生员的岁考和科考;与此同时,进行童生的院试。因故未参加府试以及县试、府试均未参加者,均可经补考后参加院试。院试报名、结保、考试内容等与县、府试同,惟正场之前加试经古一场,考试解经、史论、诗赋等。院试场规较严。入场由学政亲自点名,认保、派保的廪生排立学政座旁,如有冒考、顶替者,查出究办;此外互保的五名童生还须互相觉察,如有容隐包庇,五人连坐。考生入场携带考篮,内装笔墨食物。为防止夹带,要进行严格的搜检,甚至要解发、袒衣,连鞋袜、文具也要检查,不许携带片纸只字进入考场。点名入场后,考场即封门,禁止出入。为防止考官徇情,试卷弥封糊名。院试录取的新生须填写亲供,书年龄、籍贯、三代以及身高相貌特点,由各州县学官出具印结,汇报学政。学政于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礼,然后分拨县、州、府学学习。留县者称县学生员,拨府者称府学生员。各府、州、县奉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 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孔庙谒圣,再至学宫拜谒本学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乡试的时间和考试内容。清代乡试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三场进行。以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考试内容,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乾隆五十二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题问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顺天乡试的《四书》题和贴试诗题由皇帝钦命,其余考试内容由主考、同考官员命题;各省乡试均由主考命题。
乡试的考场。清代乡试考场称贡院。对于贡院的建筑结构,清末甲辰(1904年)科进士出身的商衍鎏先生在《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中有过记述:顺天贡院建在京师崇文门内东南角,大门前有一座“天开文运”的牌坊,其他与各省贡院基本相同。各省贡院均建于省城东南,贡院大门上正中悬“贡院”墨字匾额,大门东、西建立两坊,分别书“明经取士”和“为国求贤”。贡院大门外为东、西两座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内又平开四门,取《尚书?虞书》 “辟四门”以招贤俊之义。龙门直进为至公堂,是监临和外帘官的办公处所。在龙门和至公堂中间,有一楼高耸,名曰明远楼,居高临下,全闱内外形势一览无余。监临等官员可登楼眺望,稽察士子有无私相往来、执役人员有无代为传递之弊。至公堂再往后有一座飞虹桥,过桥即为内帘门。内帘的后部是正副主考和房官办公阅卷的场所。龙门、明远楼两侧是士子考试的号舍,号舍自南而北若干排,每排数十间乃至近百间,顺天和某些大省贡院的号舍总数可达万余间,中小省也有数千间。贡院四面围墙遍插荆棘,四角各有一楼,以为望。考试期间,贡院四周派军队分段驻守巡逻。
乡试的场规。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 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1858年,顺天乡试发生舞弊案,主考官、协办大学士柏被问斩,数十名官员、士子受到包括死刑在内的严重处罚
.乡试的考官和阅卷、录取。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一人(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三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18人不等。顺天乡试的同考
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监临”负责监察、总摄考场事务。顺天乡试以顺天府尹为汉监临,任用二三品满官为满监临;各省乡试以巡抚、总督为监临。此外,乡试还设监试、提调、帘官等人员负责管理考场。士子用墨笔作答的原卷称墨卷,出场交卷后由弥封人员将卷上姓名籍贯弥封。为防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之弊,将弥封后的墨卷编号交誊录人员用朱砂誊录,称朱卷。朱卷誊毕后,经对读人员与墨卷校对无误,分别套封,墨卷存于外帘,将朱卷交内帘阅卷。正副主考批阅各房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乡试放榜后各省试卷调礼部复查,称磨勘。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乾隆间,有时令督抚、学政对中式举人进行复试,嘉庆后成为定制,道光后定赴京复试。
7.乡试的放榜。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式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 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
范文五:古代科举考试
古代科举考试
科举是一种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的制度。它是古代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直接催生了不论门第、以考试产生的“士大夫”阶层。邻近中国的亚洲国家如越南、日本和朝鲜也曾引入了这种制度来选拔人才。科举始于605年时的隋朝,发展并成熟于唐朝,在中国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才在1905年被废除,而在越南更迟至阮朝末年的1919年才废除,持续了1300多年。现代社会选拔公务员的制度亦是从科举制间接演变而来。 (一)童试
童试亦称童子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8]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为禀膳生员,简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学生员,简称“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成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间广东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纪录。[10]
(二)乡试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按规定每三年一科。[11]清朝时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遇上皇帝喜庆亦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乡试于八月在两京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闱”。考官是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官员临时担任。乡试每次连考三场,每场三天。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提着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
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则称为“亚元”。[11]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三)会试和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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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榜名录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京城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12][13],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14]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三元及第”。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中,仅有14人能够三元及第,在唐朝有二人张又新 、准元翰、宋朝有六人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金代一人孟宋献,在元代只有王崇哲一人;明代三百年间的八十九位状元中,只有黄观[15]和商辂两人,清代则有钱綮、陈继昌两人(另有三元及第的武状元王玉鐾)。
明清的惯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其他进士要经过考核(称朝考),成绩较好及年龄较轻者获得进入翰林院任“庶吉士”进修。其余的进士则可能任六部、中书、御史;间中亦有派为知县、知府等职。进士榜下即用为知县,被称为“老虎班”;指其行事往往雷厉风行。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会试曾发生南北榜之争。当年春天杏榜取录的五十二名进士全部为南方人,引起北方举人的不满。朱元璋大怒,亲自查问后,把三名主考处死,在夏天再发榜,所取的进士全为北方人。之后在明仁宗时确定,会试按地域分配名额。在会试的试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规定录取进士。之后比例偶有调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举被废。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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