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关于网络暴力的一些看法
关于网络暴力的一些看法
佳骏 现在人们压力太大了,诸多不满、一堆情绪化的东西需要排解, 很大一部分人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找不到释放的出口, 就在网络上化身 键盘侠, 找一些槽点当做大发泄口, 包括发表的言论, 有的只是一时 口快,只是为了一时的爽。网络上的交流更纯粹,更直接,更倾向于 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表现自己,而不会顾虑太多冷静客观的东西。 网络暴力只是普通人在网络大环境下的自然流露, 所以我认为当 前中国的主要矛盾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言论需求同停滞不前的智商 之间的矛盾,毕竟网络暴力太幼稚了,基本上不存在理性和有客观, 键盘侠们过于感性看待问题。
不过凡事皆有利弊, 至于你会觉得那些人很无脑要吐槽她们, 这 个真的没有必要。 因为大家都是普通人呀, 没有规定只有教授可以讨 论政治讨论社会问题。 谁在忙碌生活中还去搞些特别客观很学术性的 东西。所以网络暴力的初衷,不见得不对,往往还很能说明问题。 如果想要解决更多社会问题, 还是需要更多人站出来思考, 说话, 辩论。 中国人为什么不可以生气?既然生气了在网上喷一下又不会怀 孕, 你爱看看, 不看拉到。 你不看, 自有人看, 要的就是个舆论效果, 想心平气和去讨论问题, 你可以去找别人啊。 但是有一个问题, 你说 话是要人听,小清新对不起,现在流行个性鲜明和深刻透彻。
差不多就是这样, 网络暴力还是要理性看待不可一味否定, 否则 你连多数人的想法都不知道,还谈什么社会问题。
范文二:谈谈你对网络暴力的看法
谈谈你对网络暴力的看法
赵晴晴
T01214147
大众传播
网络媒体的发展从传播力迈向影响力阶段,在新闻传播和舆论形成等方面,已经无可争议的获得了自身的地位,日益成为不容忽视的舆论重镇,并在当今整个传播格局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然而,网络舆论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网络暴力就是诸多问题中影响比较大的。陈凯歌的一部现实题材电影《搜索》,讲述被查出癌症晚期的都市白领叶蓝秋,因情绪低落在公车上没有为一位老人让座,彻底改写了牵连其中的数人命运,悲剧的结局更是引发了人们对网络暴力的再思考。
一、网络暴力的过程是如何形成的?
从这部电影《搜索》我认为首先我们应该去重要分析的是:网络暴力的过程是如何形成的?我根据传播学的相关知识以及个人对网络媒体的理解与看法出发,主要从四个方面对网络暴力的形成机制进行分析。
媒体报道机制是最重要的方面,新闻媒体虽然是社会真实现象的揭露者、公民大众的代言人、权利的诉求者、但却是被商业场通过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加以控制影响的。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追求轰动效应,进而求取市场利润,自然而然成了各网站工作的重心,为达到此目标,选择易于吸引眼球的报道框架,建构易于引发网民情绪和冲动的场就成为各网站的习惯性行为,而正是这些导致了一边倒的网络暴力的爆发。《搜索》中新闻记者陈若兮就是典型例子,她并未考虑到当事者的实际情况,就片面的以道德的制高点,去炒作该新闻,同时利用两个道德先锋的针锋相对将事件的冲突性推向高潮,同时当叶蓝秋道歉视频出来的时候,她认为民愤已被挑起(事实上是她主导的),暂时压不过去,于是继续以负面新闻进行炒作,还拉出了叶蓝秋的班主任,作为反面教材进行批判,同时写出描绘“小三”的新闻、沈流舒公司道德问题新闻,更将民愤推向了高潮。
从网络暴力的主体——网民出发,网民作为新起的舆论主体,具有其独特的心理特征,容易出现群体极化的倾向,这是网络暴力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网络的匿名性使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任意发泄自己的情绪,发表自己的看法。另外由于网络暴力事件,带有一定群体娱乐特征。参与者带着“看客”的心态,从批评他人的行为、窥探别人隐私中取乐。
作为事件的本身,《搜索》中“墨镜姐”事件违背了传统道德规范,中国是拥有五千年文明的礼仪之邦,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墨镜姐’不让座”事件中,“墨镜姐”不让座的行为已然违背了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让座的传统美德,更过分的事出现了她拍拍自己大腿对老人说“坐这儿”的调戏老人的言语,自然让围观者和网民们群情激愤。可以说,由于当事人的所做所为与多数网民们共同的价值观和心理情感相悖,使得当事人不得不
面对网络舆论的攻击,成为众矢之的。
最后,我国网络法律不完善,制定与实施的困难以及网络技术控制的诸多障碍也是网络暴力易于爆发的重要原因。另外,中国网民的文化程度大多数不高,所以大量网民对事物的认识深度与广度带有局限性。他们容易受到表面信息的左右,急于下是非判断,难于在短时间内理清事物背后复杂的心理及社会动因,容易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惩罚他们认定的“坏人”,容易受群体情绪的影响,难对自己在“善良行动”下所导致的行为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二、网络暴力造成的不良影响
首先网络暴力伤害最大的就是事件的当事人,他(她)们的正常的生活、隐私权、声誉受到严重的影响。在电影《搜索》中,叶蓝秋无疑是个好女孩。她只是在绝望的时候没有在公车上起身让座,并说了句气话,就这样的为社会所不容乃至中学班主任都要面对镜头承认她是学校的耻辱。她承受着社会对她的谴责,如过街老鼠般连人多的地方都不能去。她看着小小的电脑里满满的信息,网站被黑掉、照片被丑化、“小三去死”的字样赫然在目,将她的名字和小三划上等号。这所有的一切都不是她这样一个女子能想象的或所能控制的。
再者,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网络暴力已经成为互联网上的毒瘤,阻碍了互联网健康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也是一种障碍。事件虽发生在网上,事件中的人受到的伤害却是实实在在的 。而在弥漫网络暴力情绪的网络中,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施暴者或者受害者———网民深陷网络暴力享受道德攻击的娱乐快感之中,有一天回过头自己却也可能被网络暴力所伤。
三、解决网络暴力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对大众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倡导文明上网。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特性,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在这一领域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而网络空间并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规则,导致网络存在一些杂乱无章的现象。同时,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特征,司法举证困难,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缺少伦理道德约束的虚拟空间里,仅仅依靠网民的自律性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是不够的,必须强化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使他们在良好的道观念下文明上网。此外,要有针对性的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导人们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养成他们心中有法的意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利用法律观念来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在使用互联网时,既能文明、合法上网,又能有效抵制不良信息。
2、建立完善的网络立法。文明上网应该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重视,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总体来说仍不成体系,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监督还很不够。不仅如此,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这方面也缺少相应监督与管理。
范文三:大学生对网络暴力的看法
北京邮电大学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实践)》课社会调查报告
题目:当代大学生对网络暴力的看法调研报告 姓名:皮邦瀚、聂耀辉、吕佳、沈梦伶 学号:2013212153、2013212156、
2013212171、2013212200
班级: 2013211601、2013211602 学院: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2015年 10 月 7 日
摘要:
当今社会,网络已经全方位地融入并改变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它深刻改变了大众传媒的发展趋势。而随着网络的流行,一种新型的暴力形式悄然而生,现阶段它正以愈演愈烈的姿态冲击人们的日常生活,它,就是网络暴力。本文首先概括介绍了网络暴力的含义及其原因和类型,接着又分析了“人肉搜索”的正反两方面作用,并对网络上的大V效应进行了深度剖析,最后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管理措施。用以引导网络传播,净化网络信息,从而使得网络、社会和谐发展。
关键词:
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明星效应,良性监管
现今社会,互联网发展迅速,并日渐构成了不同于以往物理空间的网络社会。网络社会对原有的现实社会进行着社会重构,空间概念由物理转化为虚拟,社会关系也发生了重大改变。网络空间的出现,使原本物理空间的社会规范受到了严峻挑战,“网络暴力”也应运而生。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并不断地挑战社会既有行为规范与道德价值观念。
一、网络暴力
(一)网络暴力的定义
自网络暴力问题出现以来,人们对它的研究越来越来。然而至今对于网络暴力的定义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两大代表性论点:
(1)基于道德约束的暴力行为说。这一观点的预设前提是“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即认为由信息网络技术构造而成的电子交互空间是有别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社会”(Virtual Society),是一个非实体化和无形化的公共场域,而“网络暴力”就是网民在其间针对某一对象的道德审判。例如,有学者认为,所谓“暴力”,是指通过力量上的优势地位,一种强制性侵入的方式,来干涉和控制他人的行为。而“网络暴力”突出表现在通过舆论的“集结”优势达到强制性干涉他人的目的,其基本工具是洛克所谓的“名誉之法”(或叫意见之法),实质是一种道德约束。
(2)言论表达自由的异化说。持这类观点的学者认为,“网络空间”也是“现实社会”,只不过它是一种通过虚拟技术进行信息交流和传播的新型媒介而已。因此,“网络暴力”是部分网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因忽视本身责任所致,本质上是一种网络表达自由的异化。据此,有学者将“网络暴力”作如下界定:一定规模的有组织或者临时组合的网民,在“道德、正义”等“正当性”的支撑下,利用网络平台向特定对象发起的群体性的、非理性的、大规模的、持续性的舆论攻击,以造成对被攻击对象人身、名誉、财产等权益损害的行为。当然,也有研究者将“网络暴力”笼统地界定为“网络暴民”的一种非理性行为,其方法既有现象描述,也有特征罗列;在根源追溯上,既有技术异化说、素质低下说,也有援引社会心理学“集体无意识”的观点或传播学“沉默的螺旋”理论,不一而足。
可见,“网络暴力”是备受争议且值得去探究的社会问题。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许多大学生也给出了他们对网络暴力的定义。显然,“网络暴力”问题的深入研究需要更为广阔的理论视角。
关于大学生对什么是网络暴力的调查结果
(二)网络暴力的原因
根据对问卷结果的分析,我们将网络暴力的成因大概分为三类。
第一,网络媒体的虚拟化、匿名性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无形中充当了“网络暴力”的“保护伞”。
第二,网民的年轻化及其从众心理使得网络言论带有更多的情绪化和盲目性的特点,而相关网站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又刻意凸显这种网络言论,从而导致了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第三,目前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这不仅无法对网民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同时难以明确的责任主体也给法律意义上的责任追究带来了困难,“他律”的缺失使得许多网民有恃无恐,网络暴力事件频频发生。
(三)网络暴力的类型
依据表现形式可将网络暴力分为:网络语言暴力、网络行为暴力、网络精神暴力网络语言暴力是指在网上使用文字、语音、视频等方式直接对受害者进行谩骂、污辱的行为。这种行为是网络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一般与网络精神暴力同时发生,并易被炒作,从而形成现实暴力的诱因。
网络行为暴力是指利用黑客攻击等手段对受害者进行攻击,从而达到获取被害者隐私及非法侵占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一般与现实侵害行为结合较为紧密,并多以侵财骗色为主要目的。
网络精神暴力是指通过在网络中散布被害人的假消息或隐私,从而给被害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其产生精神伤害的过程一般是由网络传播发展到现实社会传播,从而造成被害人的现实精神伤害。其中“人肉搜索”是网络暴力表现得最为突出的一种方式。
二、人肉搜索
(一)人肉搜索的定义
人肉搜索简称人搜,区别于机器搜索(简称为“机搜”),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用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提供数据的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
动。人搜有时也造就了网络爆红现象。
实际上,人肉搜索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而已。
(二)人肉搜索的类型
人肉搜索的类型有许多种,常见的类型有:
(1)友好帮助型。主要是网友们自发形成的对那些国家无法进行救济的个人提供安全或利益帮助。或者是需要帮助的个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自己的信息,从而得到帮助。比如某网民得了高血压,想知道吃什么药效果好,就可以把自己的问题放到网上,会有许多人回复。
(2)监督型。它是指网友对政府官员或国家领导人的收入、资金投放、权力行使以及道德行为等的监督。
(3)伦理批评型。主要是指网友集合起来对一些违背道德人伦的事情进行调查抨击。如虐猫事件中,网友因不满动物被虐待而对当事人进行疯狂的“人肉搜索”和猛烈的人身抨击。
(4)犯罪调查型。主要是指网友在网上对犯罪分子进行“人肉搜索”,调查事实真相,声讨违法犯罪的行为。比如网友对待北京宝马车撞人案时,可以迅速查找出犯罪分子的身份资料。
(5)娱乐恶搞型。主要是指网友在网上发布一些与事实相悖的文字,恶搞他人。比如“小月月事件”。还有是恶意报复型的。这种类型的“人肉搜索”主要是网友为了报复他人或赚取不义之财而实行的。
在我们的对大约100人的调查问卷中,以多选题的形式给出了这道题,结果每个人选的都不尽相同。其中有72.73%的人选了伦理批评型,71.72%的人选了娱乐恶搞型,可以看出大多数人认为伦理批评和娱乐恶搞是比较常见的类型。而友好帮助型和犯罪调查型则被认为是较少的类型,监督型的人肉搜索更是只有52.53%的人选择,事实上这也是极少的人肉搜索类型。
大学生对“人肉搜索”类型的定义
(三)对人肉搜索的看法
在我们的调查中有极少的人认为人肉搜索:有利于了解真相,发动网民的力量寻找线索,应该得到发扬。个人认为得到发扬还是不可取的。
绝大多数人认为人肉搜索:缺少监管,侵犯了个人的隐私,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是不可取的做法。在当下看起来,确实不应该让人肉搜索盛行,否则会造成社会混乱。和第一个观点一样,只有少数人觉得:我就看个热闹,也不去人肉别人,别人也别来人肉我。人肉搜索是网络时代的新生事物,不能一味否定或是肯定,应该辩证看待。
第一,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正义的声音,是符合道德的要求的。被搜索的对象往往是那些被道德所摒弃的人。同时,由于部分地区民意表达渠道不畅,老百姓有话没处说,人肉搜索也成为了他们表达诉求的一种方式。对此,政
府应该予以鼓励。
第二,即便如此,人肉搜索却可能因为侵犯了被搜索对象的隐私权而构成侵权行为,在法律上面临否定性评价。此外,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人肉搜索也可能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利用,造成对被搜索对象的无辜伤害,这是它存在的问题。
第三,综上所述,对于人肉搜索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应该加强研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制定法律法规在一定的范围内逐步规范他,引导他,使他朝着对大众有利的方向发展。
三、大V效应
(一)明星效应
大V,指的是在微博上十分活跃、又有着大群粉丝的“公众人物”。 大V们多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学者和名人,所以微博账号总有大批粉丝追踪,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也成为了爆料者的求助对象。
随着网络的高度普及化,网络成为了新的公共平台,言论自由度得到空前释放,各种观点的碰撞之激烈也激发了社会的思考。大V们通过网络宣扬正能量,进行积极的社会监督,激浊扬清,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好事,有利于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但随着近期数名知名大V如“立二拆四”、“秦火火”等的落网,也让人们看到了大V们在舆论导向中负面性的一面。
(二)对大V所持的态度
在我们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受调查者对那些在网络暴力中起了不小作用的大V的态度各有千秋,持否定态度与中立态度的人数不相上下,同时有三分之一的人认为他们是受人利用,虽行为可恶但也有他们的苦衷。从数据上看,总体还是持否定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网络暴力中的大V态度是很清醒的,并不会被他们的高知名度所影响。
2013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集中部署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和故意传播谣言的行为。对此,公众的反应不一。有人认为早该整顿网络,因为中国的网民人数已接近6亿,各种消息充斥网络,如“山东3000多人感染H7N9”等不实谣言引起了社会不必要的恐慌,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但也有人认为这样等于
“禁言”,因为“表哥”、“房嫂”等人也是通过网络曝出,贪腐官员才被扳倒,不合理的政策才获正视。对此,我们设置了“鉴于国家之前采取过措施逮捕某些所谓大V,你认为应该如何对待这些利用网络暴力伤害别人的人”这一问题,而65%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根据网络暴力造成的影响不同来分级看待,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即使有少数人认为“应该通通抓起来判刑”或是“可以对他们进行教育处罚但不至于判刑”,我们可以看到群众对于如何对待网络暴力中的大V的态度还是比较公正的
。
而对于如今网络暴力越行越盛的状况,受访者们的态度也很明确,希望国家大力弘扬正能量,让广大网民们看到社会积极向上的一面。在充斥着各式暴力的网络平台上,大V们的发声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公众对于事件的判断,正因如此,有些大V不惜利用网民对自己的信任,利用自己的公众影响制造或助推不实谣言,以实现其将“影响力变现”的个人目的,从中谋取私利。而如今网民越来越理性,对于政府的期待与信任逐步加强,这同时也表明了政府的公信力正逐渐加强,政府出面辟谣在民众看来十分重要与必要,每当出现网络暴力,政府能够及时站出来引导舆论,是民众对于政府的期待。
舆论宣传始终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最前沿。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在舆论宣传领域,尤其是在当前加速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每一名网络公知就像深夜里指引航船前行的灯台,他们的引导方向正确,就能让船安全抵达岸边;他们的指引错误,就有可能把船指向船毁人亡的境地。总而言之,对于网络大V,我们应该首先明确谣言不可信,事件都有两面性,而事件在没有得到确凿真相前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而不成为某些谋私利者的助推器,牢记相信政府的舆论引导这一原则,网络这个大平台才会更加干净。
四、如何管理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产生的根源问题在于网络的虚拟性。在网络上发言往往是自由而且匿名的,公众几乎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言行承担任何责任。这样“零风险性”的网络环境是网络暴力滋生的温床。而且特别是在一个网络暴力事件已经有很大的声势有很多人参与的时候,发现已经很难去追究最初的责任人了,责任的归属已经完全不明确了,到底是该追究那个“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发起者,还是那些推波助澜的网友,这也是立法上的空白。所以要减少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必须从以下几点做起:
1.实行网络实名制
网络暴力的频发的根源就是就是这些侵权行为的“低成本、零风险”,而造成这样现状的原因一部分就是在网络上大家都可以隐匿自己的身份,自己不用为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所以实施网络实名制是解决网络暴力事件必由之路。如果没有网络实名制,即使有再健全的法律再强的监管,也追究不到责任人,或者要费很大的功夫才能确定责任人的真实身份。
要实行网络实名制,又不得不说到网民信息安全的问题。许多网民都表示不敢将自己真实的身份信息交给服务器,害怕自己的信息被泄露,而且这种事情确实也时常发生。这种事情,有的是不法分子盗取了公司的服务器数据,也有的是管理员为了利益出卖了数据。这些事情都需要通过法律来监管,等到知道自己的身份信息安全了,网民也就会对实名制放心。
2.加强网民对保护隐私权的意识
网络暴力有一部分是通过侵犯他人隐私权来实施的,比如公布他人照片和其他的身份信息来对他人的生活造成损害。很多人对隐私权的范畴并不是很明确,没有很强的保护隐私权的意识,也不能确定自己的一些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人肉搜索”就经常依靠打隐私权的擦边球或者直接靠侵犯隐私权来达成
目的。虽然一些事件中的“人肉搜索”在找出不道德或者不法分子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也滋生了很多网络暴力事件。很多网民出于“朴素的正义性”,对于人肉到的不道德分子进行谩骂,甚至进行现实中的人身攻击,对当事人的现实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所以从对“保护隐私”的法律和宣传上,都有很长的路要走。
3.加大监管力度,明确责任归属
对于处理网络暴力事件,立法是一方面,监管又是一方面,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立法在于明确当这些事情发生了之后哪些人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而监管则可以防止这些事情发生,或者发生了之后能够很快的查清楚事件的起因经过,追究到人。这两点就是在增加网络暴力的“违法成本”,使网络暴力不再因为网络的虚拟性而猖獗。
4.提高网民素质,减少从众心理
减少网络暴力事件,最后不得不说的一点就是提高网民素质这个问题。其实网络上很多的“骂架”“爆吧”的事情,都是从众心理造成的。很多网民都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开始跟着大流发表意见,而且看见跟自己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就开始用恶毒的言语进行攻击。要减少这种从众心理,不仅仅要靠提高网民的素质,还要依靠有关部门能对真相的迅速而透明的调查,这样可以使民众更快地了解到真相,不被谣言所蛊惑,能够有助于网民做出正确的判断。
总而言之,网络暴力现象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研究领域也不断拓宽,不仅有大量的对于网络暴力现状的分析,还有很多针对其负面影响所总结出来的一系列监管策略。随着人们对这一现象越来越重视,相信情况一定会逐渐好转。另外,如果每一个网民都能意识到义务与责任的重要性,自觉遵守网络规范,做道德的网络人,就能建立起健康良性的网络秩序。清除信息暴力,除了要重视社会责任感,提倡媒体自律之外,还要加强法律管理。另外,这一现象也提醒我们要充分保障人们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以此来消除信息暴力的根源。这还需要网络各媒体、政府部门、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期刊:
[1]谢俊贵.网上虚拟社会建设:必要与设想[J],社会科学研究,2010,6:5-13. [2]张瑞孺." 网络暴力" 行为主体特质的法理分析[J],求索,2010,12:26-34. (2)普通图书:
[3]李一.网络行为失范[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14.
[4]张淑华.网络民意与公共决策:权利和权力的对话[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168-169.
(3)网络文献
[5]“百度百科”中对“网络暴力”的界定,参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979872.htm.
附录:关于网络暴力的调查问卷-自定义查询
时间:2015年8月28日 调查背景: 参考资料 调查方法:
开始时间:2015-8-24 结束时间:2015-8-28 样本总数:99 份
原始数据来源:http://www.sojump.com/report/5532993.aspx?qc=
本报告分析内容:自定义查询
本报告样本筛选规则:
本报告包含样本数量:99份
数据与分析:
1.您认为什么是网络暴力? [单选题]
2.你对网络暴力持什么态度?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围观也不关心 B.喜欢凑热闹,但也仅是看看而已
C.自己也对他人施行过网络暴力,但次数较少 D.时常发动网络暴力,如人肉搜索
53 38 6 2
53.54% 38.38% 6.06% 2.02%
3.你认为网络暴力的响应者大都出于什么样的心理? [单选题]
4.如果你的朋友或你自己成为了网络暴力中的受害者,你的反应是? [
单选题]
5.有人认为网络信息的混杂以及不能自由畅通是造成网络暴力的主要原因,您赞成这个观点么? [
单选题]
6.你认为“人肉搜索”这种行为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有利于了解真相,发动网民的力量寻找线索,应该得到发扬
B.缺少监管,侵犯了个人的隐私,会给当事人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是不可取的做法 C.我就看个热闹,也不去人肉别人,别人也别来人肉我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7.你认为“人肉搜索”的类型有 [多选题]
13
13.13%
73
73.74%
13 99
13.13%
8.对于网络上对一些人或者一些事的热议,你一般会 [单选题]
9.对于一些因为做过一些不当的行为而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的人,你认为他们 [单
选题]
10.为了防止网络暴力的发生,网民应该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这种事情看看就好了,也用不着表态,等主流媒体来引导舆论走向
B.积极主动寻找真相,第一时间把自己了解到的事实和观点发到网上
C.即使发表言论,也注意语气和措辞,即表达自己观点又不伤害别人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2
12.12%
18
18.18%
69 99
69.7%
11.对网络暴力中起主导作用的所谓大V,你的态度是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 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中伤别人,可恨 B 有人利用他们进行操作,只是可恶 C 不关我的事,我只是静静看着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35 35 29 99
35.35% 35.35% 29.29%
12.鉴于国家之前采取过措施逮捕某些所谓大V,你认为应该如何对待这些利用网络暴力伤害别人的人 [单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 这些人都很可恶,应该通通抓起来判刑 B 应该根据网络暴力造成的影响不同来分级看待,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
C 他们不过是拿钱替人办事,应该往上游调查,真正应该抓的是操纵利用他们进行网络暴力的那些人
D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可以对他们进行教育处罚但不至于判刑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8 64
8.08% 64.65%
19.19%
19
8 99
8.08%
13.针对现在网络暴力越行越盛的状况,你认为国家应该如何管理网络暴力 [单选题]
14.网络暴力对遭受暴力的一方造成的伤害,您认为应由谁承担主要责任? [多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A.斑竹、网站 B.网民 C.受暴力方本人 D.事件发起人 E.相关主管部门
40 43 21 76 45
40.4% 43.43% 21.21% 76.77% 45.45%
15.你认为网络暴力问题产生的根源 [多选题]
1
范文四:关于人们对于网络暴力的看法调查问卷
关于人们对于网络暴力的看法调查问卷
Q1:您的性别是
A)男
B)女
Q2:您是否了解网络暴力
A)不知道
B)半知半解,只了解一部分
C)十分了解
大部分人并不了解网络暴力的具体定义
Q3:您平时的上网时间为
A)1-3小时
B)4-6小时
C)7-9小时
Q4:您是否知道“马云被捐款”事件
A)不知道
B)有所了解
C)很关注
Q5: 8月12日天津塘沽爆炸发生以后,马云微博评论,评论中清一色的“逼捐”,不少网友指责马云“你那么有钱为什么不给天津捐款”,“首富就应该捐1个亿”,“你捐了就等于我捐了”,“你不捐款,我再也不淘宝了”,“总裁是时候出来捐款了,是时候彰显财大气粗咯,是时候炫富了”等等强迫性质的捐款留言。对此,您的看法是
A)马云那么有钱,多捐点理所当然
B)捐款本身基于自愿,选择捐或者不捐,他人无权干涉。
C)不发表意见
Q6:在网络上看到信息你会持有什么态度
A)愿意相信
B)保持理性,自己判断对错
C)不相信
Q7:您平时在网上看到新闻或帖子是否评论
A)从不评论
B)偶尔评论
C)经常评论
Q8:您发表的评论是否是在认真了解事情的所有经过后发表的
A)不了解
B)略有了解
C)基本了解
D)清楚了解
Q9:您发表的目的是
A)分享自己的感受
B)影响他人的观点
C)与他人交流
D)出于习惯
Q10:您在网上发表过激言论大都出于什么样的心理、
A)从众,大家都这么说,我也加入
B)正义心/道德感。当事人太过分,必须受罚
C)发泄现实的不满
D)窥视欲/好奇心以响应来推动事件发展
E)没有发表过
Q11:一些网友在网上辱骂劣迹艺人,给他们造成很大困扰,对此,你有何看法
A)谁让他们犯错,活该
B)太不理智了,不过能理解
C)太恶劣了,应该严惩
D)不支持此类行为
Q12:您觉得以下哪些是网络暴力(多选)
A)随意公布他人信息
B)对他人恶意诋毁
C)谩骂他人
D)发布关于他人的虚假信息
E)其他
Q13:您认为网络暴力会发生在哪里(多选)
A)新闻的网评部分
B)微博留言
C)论坛、贴吧等网站
D)其他
Q14:您认为网络暴力的根源是(多选)
A)网民的匿名性
B)网络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约束
C)网民素质低
D)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滞后
E)社会的不公
F)从众心理
G)其他
范文五:网络暴力的伪暴力
摘 要:网络暴力问题日趋突出,消除网络暴力的呼声也日趋强烈。挖掘网络暴力的形成机制,发现网络暴力不仅是网络非理性舆论监督的一部分,更有着网络伪暴力的一面。 关键词:网络暴力;伪暴力;网络舆论监督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185-02 在传播范围极其广泛、跨越了时间和空间限制的互联网的世界里,互联网俨然成为了一个“意见自由市场”,网民通过它对各类社会事件各抒己见、相互交流。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这样的网络舆论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明显优于传统媒体。例如前些年在网络上炒的沸沸扬扬的“孙志刚事件”、“日本人买春事件”、“刘涌案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并在网民的舆论声中得到监督批评,无疑可以说是在网络舆论的表达过程民主进程的更近一步。 但是,由于网络的传播广泛性、匿名性、自发性等特征,也催生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副作用,非理性的网络舆论通常也会转化为网络暴力。从暴力的概念开始延伸,网络暴力可理解为,在网络上发生的暴力事件,并且造成了一定的暴力伤害。例如,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等。从“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到“最毒后妈事件”,网络暴力的频繁出现,且伤害力度之深、受牵涉人之多,使其日益成为一个尖锐的社会话题。 许多学者提出消除网络暴力,大力倡导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社会。本意虽好,但是网络暴力真的如理想所想的那样能消除吗?同网络舆论的根本性质一样,借助于网络这个自由、公平的渠道发布信息、表达意见。消除网络暴力,是否也意味着网络这个意见自由市场的关闭?探究网络暴力的来由和未来,联系网络舆论的产生和发展。从中发现,网络暴力具有伪暴力性,并且是网络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 一、网络舆论与网络暴力 探究网络暴力和网络舆论监督的发生机制,可以发现网络舆论监督不力,非理性的舆论占了主导地位时,常常会发生网络暴力事件。网络暴力实质是现实暴力行为在网络中的体现,从网络暴力形成的反应链中,可以看出区别于现实暴力的网络暴力之所以造成巨大伤害,根源于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网民的盲目跟风、顶贴,之后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场,使受害者除了受到暴力行为的直接伤害以外,更是受到了舆论重压之下的另一重伤害,这也正是网络暴力可怕之处。从另一个层面上来说,“网络暴力”一词其实只是网络舆论的一种性质界定,某些非理性的网络语言、画面本身就是一种暴力,随着网络滚雪球似的传播,造成了一定的暴力伤害。例如,在“最毒后妈事件”中,一个网帖引爆了全国网民对小慧后妈的口诛笔伐。然而,因为各方说法不一,公安也无证据,案件至今扑朔迷离。随着调查深入,多个疑点凸现,最终答案揭晓,其实“后妈虐童”是策划出来的。该事件中,一张小慧患病的图片,被大肆传播渲染,最终导致了舆论一边倒,最终受到暴力伤害的就是无辜的后妈,被万千网友指责为“最毒后妈”。该事件堪称一张图片引发的血案。 并且,网民在参与网络暴力事件、行为的过程中,自身角色俨然发生了转变,而扮演了网络暴民。这对网民本身来说,在这样的暴力行为的涵养下,对于许多盲目而价值观不明确的网民有着很大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在“最毒后妈事件”中,不明真相的网友只顾着为小慧喊冤,却鲜有人去思考、质疑事情的真相,网友的盲目,可谓是披着正义之师的旗帜,扮演着网络暴民的角色。 二、网络暴力的伪暴力 不可否认,在许多网络暴力事件中,网络监督的力度还是得到了体现的。“虐猫门”的主角已经被开除公职、“史上最毒后妈”事件的水落石出,也让许多网民明白了盲目跟风的幼稚性,对于网络传播的事件始终要抱一颗怀疑的心态。回顾网络暴力的事件的发展,从中透露的是网民的盲目和冲动,以及其媒介素养的不足、舆论引导力度的不够、网络社会的过度自由和匿名等原因。就此很多学者提出,利用各种渠道和方法消除网络暴力。但是笔者认为,需要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去看待网络暴力,因为它是网络民主进程中舆论引导不力的体现,任何新兴的技术的到来总会伴随着一些缺陷。 (一)网络暴力的伪暴力性 作为现实暴力的延伸,网络暴力这种暴力现象从根本上是不可消除的。很多学者认为,可以在网络实名制上下工夫,相信某些那些肆无忌惮的语言能有所收敛。通过网络实名制限制网民的言论,实则是在给网民灌一剂哑药,指标不治本。而纵观网络上那些粗暴、非暴力的言论发生的机制,不难发现,这类言论带有很多宣泄性、盲动性、聚合性。而这些非理性的言论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真实体现民意,有时则体现出一种夸大的伪暴力性。因为在当今社会,网络脱离了传统媒体的限制,作为一个表达民意的单一渠道,给网民一个发泄的平台,由于疏导的不力,难免会出现“泄洪”的态势。瞬间,各种难以在现实生活中表达的心情、对生活不满的心情来到了网络上,在传播的过程中则形成舆论,伤害到网络事件当事人。 首先,从暴力事件的发生源来说,本身网络暴力事件中暴力本身就具有虚伪性,在“史上最毒后妈”事件中,小慧被后妈殴打本身就是个为了赚取受众眼球的乌龙事件。“中国第一网络暴力”事件中,所有的暴力源头其实是源于姜岩的日志;其次,从网络暴力的传播来说,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不排除很多跟风和宣泄的情绪,这些宣泄的情绪在不适当的引导下,会如“沉默的螺旋”般弥漫开来,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显示出网民的本意,网民在“最毒后妈事件”中虽然向“毒妈”恶语相加,但实质上更多地透露出一种对受伤小女孩的人文关怀;最后,在暴力伤害的最后阶段,伪暴力最终还是会被事实的真相所打败,最终舆论监督的力量得到彰显。“虐猫”事件的女主人被开除公职;“最毒后妈事件”中小慧的家人也公开道歉,后妈得以平反;“姜岩跳楼”事件中被人肉搜索重伤的王菲,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网络暴力具有伪暴力性,其暴力来源是虚伪的;暴力实施主体是盲目的,很多网络暴民并非都是宣泄暴力,他们很多都是盲目的跟风者;暴力伤害最终大多真相大白。在这个不真实的网络社会中,对于网络暴力的伪暴力现象认识,需要我们以一个理性的心态去看待网络上那些沸沸扬扬的言论,不可完全亲信那些言论,也不必过分纠结于那些言论。 (二)网络暴力是网络发展的必然 在当今这个倡导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监督力度的时代,在关注媒体经济效益更胜于关注社会效益的时代,网络暴力的关注的话题趋向于高热度的“腥、星、性”话题,而且网友趋向于打着“仗义执言”的旗号,实则是在满足自己强烈的宣泄欲和好奇心,而很多网站大肆传播这类事件,则是为了吸引点击率。回顾整个传媒行业的发展历史,美国历史上曾出现的黄色新闻风潮使媒介暴力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堪称美国报业历史上的丢丑时代。如今,新生媒体也在遭遇恶俗、暴力、黄色的挑战,借鉴美国报业从黑暗走向辉煌的历史,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网络民主的深入发展,网民媒介素养的不断提高,网络暴力事件会不断得到调节。 此时,想到了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提到的“意见自由市场”和“自我修正”理论,他认为谬误和真理需要得到同等的传播。假如被压制的言论是正确的,践踏了被压制者的政治权利,而压制者自身也被剥夺了以错误换取真理的机会;假如被压制者的言论或思想是错误的,也意味着双方都失去了让真理同错误在公开的较量中使真理更加显明的机会。因此,压制人们的言论和思想,必然是一种对个人乃至整个人类智慧力的掠夺。网络舆论的发展轨迹里,势必会出现真理和谬误的对抗,而开放、自由、交互的互联网势必能提供一个空间,给予真理同谬误较量的机会。杰佛逊断言:“如果严厉的惩罚人民的错误,就会有损于唯一的公众自由的安全保障。”事实已经证明,当报刊不犯错误时,它就是软弱无力的。对正确意见和错误意见的辩证阐述,使得“意见自由市场”在理论上站稳了脚跟。网络暴力呈现出的意见自由市场,最终还是能在网络中得到自我修正。网络就像一条河,必然具有一定的自我净化能力,否则它无法正常运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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