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怎么算】纳税人对滞纳金如何计算
税收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国家对滞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收滞纳金,目的是为了保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履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
实际操作中,纳税人还需要把握一些对滞纳金的特殊规定。
一、延期缴纳预缴税款如何加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 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明 确,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
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注意到 一个问题:《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 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明确从“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加收滞纳金起始时间规定不一致,刚好相差一日。笔者认为,应当按《税收征管法》第三 十二条规定执行。
二、未按期预缴税款是否应加收滞纳金实践当中,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都需要预缴,如何适用滞纳金,税法没有明 确规定,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未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93号)对企业所得税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旧《税收征管 法》第二十条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笔者认为,国税函〔1995〕593号文件作为规范性文件虽然法律级次较低,但作为国家税收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管理权限有权对有关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文件,而且有关具体规定与现行税收法规特别是与新《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并不抵触,其合法性应是不容 置疑的。
三、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是否应加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对什么是税务机关的 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税“
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税务机关的责任,是指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按照《税收征管法》及 其《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的未缴少缴税款,税务机关虽然在3年内可以追征,但是不能加收滞纳金。这与纳税人在批准的缓税期内 不加收滞纳金不同,批准缓税是法律许可,在批准的缓税期内,纳税人没有缴纳税款并不属于税款的滞纳;而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纳税人超过纳税期限少缴税款,实际上确实存在税款的滞纳,规定不得向纳税人征收滞纳金是出于信赖保护原则,体现的是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
四、应扣未扣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明确: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 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因为滞纳金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款所做的补偿,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则不存在占用的问题,而纳税人在未知的前提下也不应当加收滞纳金。同样,应扣未扣其他税种也同等适用此理。
五、善意取得虚开 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追缴时是否加收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 1240号)明确:“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 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六、节假日是否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是与税款连带的,如果在确定应纳税款的纳税期限时,遇到了应该顺延的节假日,则从顺延期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但在税款滞纳期间内遇到节假日,不能从滞纳天数中扣除节假日天数。
七、破产清算中税收滞纳金是否可以申报债权,滞纳金计算的截止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 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也就是说欠税滞纳金可以申报破产债权,但是滞纳金计算截止日期应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时间,而税收行政罚款则不属于可以申报的破产债权,从这角度来看法律也赋予滞纳金与税款相近的地位。
八、查补税款的滞纳金 如何计算税务机关对检查出纳税人以前纳税期内应纳未缴纳税款如何征收滞纳金,重点应明确起止期限:计算起始时间是按照有关税种的实体法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这一起始时间并不因税务检查的进行而发生改变,纳税人超过这一期限没有纳税,就发生了税款滞纳行为,当然这给税务检查工作增加了一定 的工作量;计算截止时间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的当日,而不是至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或者下达之日。
九、滞纳金的追缴期限有多长《税收征管法》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 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十、纳税人拒不缴纳滞纳金 的,是否可以单独强制执行《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还进一步明确: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税务机 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范文二: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篇一: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小编导语:逾期30日没有缴纳契税,将需要按规定缴纳一定的契税滞纳金。那么,契税滞纳金是怎么产生的?契税滞纳金怎么算?逾期起始日期是怎样的?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是什么?本文将为您一一详细介绍。
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一、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及其相关规定
滞纳金指针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收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
二、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1、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2、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
根据国税发[2001] 110 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契税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三、购房契税滞纳金是怎么产生的?
有关律师表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契税滞纳金。此外,“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业主错过交纳契税的30天时间,现实中会有许多原因。按一般情况来说,开发商会通知业主在一个月之内分批到税务部门开具购房发票。如果业主没去办理相关手续,就会形成契税滞纳金。也有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发票延迟开具的,因此导致的契税滞纳金,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拖的时间过久,契税滞纳金的数目也不可小觑。契税的应纳税额,即房产总价乘以适用税率:1997年10月1日起买卖商品房的,适用税率3%;1999年8月1日起,凡个人购买自用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凡是发生滞纳税款所属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应按照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税款所属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统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购房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篇二: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小编导语:逾期30日没有缴纳契税,将需要按规定缴纳一定的契税滞纳金。那么,契税滞纳金怎么算?逾期起始日期是怎样
的?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是什么?本文将为您一一详细介绍。
2016年房产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1、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2、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
根据国税发[2001] 110 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契税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
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016年房产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篇三:契税滞纳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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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契税滞纳金定义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
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收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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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
的起始日期。
? 2 .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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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 根据国税发[2001] 110
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
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 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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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购买首套房迟缴契税是否需交契税滞纳金 询问:2011年8月,在沈阳长白地区购买首套住房,面积89平方米,已交款签订
合同。但是春节期间回家,未来得及去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所以未交契税。现在马上得出差北京,时间得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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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知道,回来后再交契税是否会有契税滞纳金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
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转载于:www.Zw2.cN 爱 作 文 网:契税滞纳金怎么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缴税期限为纳税义务发生日期90日后的次月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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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元存款5年后只剩80元? 皇姑区的高女士询问:2007年在银行办了存折,取款几次后,账户里还剩100多元,
随后没再使用。今年2月,她取款时发现只剩8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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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活期存款在有利息的情况下会越来越少? 目前,不少银行已启动小额账户收费项目,费用标准均为3元。如果高女士的情况
属于小额存款,虽然有两年多的活期利息,但除去4年多的手续费后,当初的100多元如今变成80多元就不足为奇了。
? 一般情况下,当时存款不足300元-500元,要被扣除3元的小额账户管理费,部分
银行不收此费。而且,在个别银行,若签订代发工资、代理保险等协议,可永免扣小额账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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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契税滞纳金何时交 问题:去年我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开发商说今年5月份交房,我原本想拿到新房
钥匙后再办理房产契税,但至今开发商也没有交房。前几天我去缴纳契税,却被告知要缴纳契税滞纳金。请问,这种情况契税滞纳金该由谁缴纳?
? 解答:只要你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逾期的滞纳金应
由自己负责,和开发商按不按时交房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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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契税滞纳金的交法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
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滞纳金是日万分之五
篇四: 十四种情形不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十四种情形不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第一种情形:因税务机关责任少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纳税人如果延期缴纳申请不予批准要加收滞纳金。换句话说,对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在延期缴纳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预缴结算补税不加收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规定,对延期申报纳税人按照规定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其不适用税收征管法
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即: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 第四种情形: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明确,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第五种情形: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也就是说,企业在次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税款在5月31日前缴纳入库的,不加收滞纳金。
第六种情形: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8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49号)明确,对2008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同样,因2010年5月31日后出台的个别企业所得税政策,涉及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少数纳税人,可以在2010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企业所得税,相应所补企业所得税款不予加收滞纳金。
第七种情形: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加收滞纳金问题明确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
滞纳金。
第八种情形: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关于应扣未扣税款是否加收滞纳金的问题,明确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第九种情形: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25号)在“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中明确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体现了税收法治、人性的双重原则。
第十种情形:双定户申报缴纳高于定额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7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内蒙古东部地区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9号)规定:凡符合通知规定的各类企业,其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的各种工商税收(含教育费附加,不含农业税、牧业税、农业〔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关税)及滞纳金均纳入豁免范围。应注意的是,豁免的滞纳金应严格控制在通知限定的范围之内。
第十一种情形: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期而延期缴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3〕197号)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地震灾害不能按期缴纳应纳税款,申请延期缴纳而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仍需延期缴纳该笔税款的,省税务机关可依法按次审批至2013年12月31日。文件明确延期期间,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第十二种情形:豁免历史欠税不加收滞纳金。
《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7号)及《关于豁免内蒙古东部地区企业历史欠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9号)规定:凡符合通知规定的各类企业,其1997年12月31日前欠缴的各种工商税收(含教育费附加,不含农业税、牧业税、农业〔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关税)及滞纳金均纳入豁免范围。
第十三种情形:进入破产程序滞纳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这是由于,破产申请受理后发生的利息已经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欠缴税款将因破产申请受理而应停止继续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种情形:利用世行贷款进口设备进口税不加收滞纳金。
《财政部关于豁免国家环保总局利用世行贷款进口设备进口税滞纳金的通知》(财税〔2003〕208号),同意豁免国家环保总局在1995年至2003年2月期间,利用世行优惠贷款开展环保信息及宣教系统进口设备欠交进口税的滞纳金,共580万元。
范文三: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是什么意思
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是什么意思
滞纳金怎么算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碰到的问题,滞纳金是各种情境下没有按时还款或者缴税而造成的,比如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税款滞纳金、养老保险滞纳金等。那么各种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呢?
一、物业费滞纳金怎么算
?物业费滞纳金 物业费滞纳金是物业公司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等活动,必须经过业委会的书面同意,且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一关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问题被写进合同加以明确和保护。
市建委与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五一”起实施,停车收费、等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都包含其中,范本中明确规定,业主拖欠物业费将交滞纳金。
?物业管理费滞纳金是什么?应如何收取? 滞纳金是逾期付款违约金。对滞纳金的计算标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无约定的,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时确实存在未完全履行的事项,而有关这方面的收费项目上无明确区分,业主一方提出减少物业管理费的,法院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业主一次补交物业管理费的,无须支付滞纳金。
二、养老保险滞纳金怎么算
问:毕业工作后,一直缴纳了养老保险,但中间有5年时间到其他公司工作,未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如果补交,保险费和滞纳金该咋算?养老保险滞纳金怎么交?
答: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三、税款滞纳金怎么算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
例如,小马的银行信用卡应于2014年3月25日还上月消费金额40000元,但是小马当时只还了30000元,当月28日收到工资后才能归还剩余10000元,这样小马就需要缴纳10000元对应3天的滞纳金,假设滞纳金的比例是0.01%/天,那么归还剩余款项时应多缴纳的滞纳金为:10000*3*0.01%=3(元)。
四、信用卡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但由于各家银行政策的不同,所设的最低额度也不尽相同。下面我们来说一下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最低还款额-还款金额)*0.05=滞纳金
例如,上个月用信用卡透支了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在最后还款日,只交了200元,那滞纳金就是(1000-200)*0.05=40元。
注意:各个银行虽然都遵守百分之五的收取标准,但起步价有所不同的。比如交行和招行就是要收取最低10元或1美元。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1999年第259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
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应当从缴费申报被核准后的第4日起开始计算,按日加收,即按欠缴的天数计算,欠一天,计算一天;直至缴费单位按规定完成缴费为止。
税收滞纳金怎么算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电费滞纳金怎么算 居民电费违约滞纳金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其他客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滞纳金收取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水费滞纳金怎么算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拖欠水费的用户,按日加收0.1元滞纳金。对于晚交或拖欠水费的用户,从次月第二天便开始计算滞纳金,而且每月都会计算,直到交纳完为止。
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滞纳金。商铺税率是3%,滞纳金是日万分之五。
印花税滞纳金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者少缴印花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补缴税款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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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社保滞纳金怎么算社保滞纳金是什么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社保滞纳金是什么
社保滞纳金是什么啊?它怎么计算的呢?相信很多人都有点蒙圈了,说到滞纳金,大家都知道信用卡如果你长期不还的话,就会产生大额的滞纳金,其实道理是差不多的,不信,我们就看看招商信诺的专家怎么说。
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缴纳金开始计算的时间
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开始缴费的那天
打个比方,
如果缴费时间是15日,自从2014年1月15开始起未缴费,然后到2014年10月15日重新缴费,一共也就是10个月,那就是全部需要补缴滞纳金的全部时间
社保滞纳金如何计算
欠缴费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每天都要计算进去的,
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来说
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时间也就是10个月,一共300天
是怎么算呢?
第一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10个月,那么900*0.05%*300(天数)
第二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9个月,那么900*0.05%*270(天数)
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将所有的月份加起来就是 当然我们为了方便是将每个月的天数都算作30天,实际情况会根据每个月的具体时间做计算,当然这个差不了多少天
社保滞纳金单位和个人缴纳如何区分和计算
上面的计算方式只是简化来算,就是一个月全部的总额
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区分单位和个人来核算的
社保滞纳金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
某参保用人单位A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立,生产经营正常。2014年1月,市社保中心按规定向其发出《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2014年1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但A公司未按规定履行按时足额缴费义务。
处理结果:
针对A公司拖欠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市社保中心在依法对其实施催告后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2014年1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并自欠费之日起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于A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足额缴纳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及逾期产生的滞纳金,市社保中心依法对A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查询,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划拨欠缴社会保险费决定书》,并依法从其银行存款账户中强制划拨了全部的社会保险欠费35.02万元和滞纳金2.19万元。
最后,小编告诉大家,缴纳社保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当然我们也需要一份重疾险,推荐招商信诺的安享康健重疾保险C款,它的保障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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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养老保险滞纳金怎么算
养老保险滞纳金怎么算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解决国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目前解决我国养老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就是推行养老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养老保险,鼓励居民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养老保险滞纳金怎么算供大家参考选择。
养老保险滞纳金怎么算
补交养老保险的滞纳金怎么算?
【导读】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对不按缴纳期限延期缴纳养老保险施行的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金的一项惩罚警告,是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养老保险滞纳金收取标准:0.5‰。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方法:养老保险滞纳金=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0.5‰。
【注意】:每个城市养老保险政策不同,因此所需缴纳的滞纳金也存在差异,具体扣费标准请咨询当地社保局。
为完善养老保险政策,某市补交养老保险滞纳金规定:
1、超过补缴本金40%的按40%征收;
2、滞纳金总额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
3、因病办理提前退休的,滞纳金总额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征收。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社保经办机构需即时审核,对不能即审核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缴费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拒不执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不缴纳的,加收滞纳金,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相关问题回复】
一、补交养老保险怎么计算滞纳金?
【回复】:补交养老保险,滞纳金按应缴费用0.5‰
每天来计算的。
1、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2、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二、今年要补交养老保险,却说要收取滞纳金,按日千分之零点五收取,保费是不到1700元,收取滞纳金900多元,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收费合理吗?有明文规定吗?
【回复】: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养老保险是不需
要缴纳滞纳金的,但要交利息。如果是以单位名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话,延迟缴纳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而且时间越长,滞纳金越高,有可能比交的保费还要高。具体明文细则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三、我是个体从业人员,有两年多没缴养老保险,能不能补缴?补缴要交多少滞纳金?
【回复】:可以补缴。个体从业人员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从欠费的第七个月(含欠费当月)1日起计算欠费天数,按日征收0.5‰。的滞纳金。超过补缴本金40%的按40%征收;滞纳金总额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因病办理提前退休的,滞纳金总额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征收。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导读】养老,人人都需要面对的问题,亦是人人都需要考虑的问题。为了解决国民养老问题,减轻后辈赡养压力,我国政府大力推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纳养老保险。同时为了构建平等的养老保险体系,我国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养老金并轨制度的通知,规定公务员个人也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下面我们就为大家详细说明一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以便加深大家的了
解。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单位20%,个人8%;
【企业】: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依据本地规定执行。例如深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单位缴费13%,个人缴费8%。例如上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9%,单位缴费21%,个人缴费8%。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
1、缴费基数:单位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个人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2、缴费基数上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3、缴费基数下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企业】:
1、缴费基数:单位以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个人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2、缴费基数上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3、缴费基数下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当地养老保险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