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收入分配秩序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收入分配的结果是否公平,关系到经济增长的好处能否有效地惠及各个阶层。因此,如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收入分配秩序得到规范,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重要环节。
从各方面分析看,分配秩序混乱具体表现为:国有企业分配秩序不规范,对企业工资总额、经营者收入水平和职务消费缺乏有效约束机制,工资外收入渠道多,有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化公为私的现象仍然存在;垄断行业凭借行政垄断地位和准入管制,既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又垄断市场,获取了高额垄断收益,并通过各种形式化为本行业的高工资和高福利;公务员工资制度外的各种津贴补助名目繁多,标准不规范;事业单位改革滞后,很多事业单位既享受行政机关的福利,又享受企业化管理的创收机制,收入分配随意性也比较大;一些企业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随意压低、克扣、拖欠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差距的调节存在制度缺陷,一些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能按时扣缴,而一些不靠工薪的高收入者往往存在征管漏洞;一些非法收入,如以企业改制为名将国有资产化公为私、偷税漏税、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造成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的原因主要是,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领域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改革滞后,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约束机制没建起来,制度缺失导致收入分配的无序和监管不力;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缺乏有效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调节收入的税制不完善,面对社会上财产累积与占有上的日益扩大差距,财产税制建设滞后,调节无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基础建设滞后,金融和财产实名制及其监测体系不健全,个人收入信息难以掌握,监管缺乏依据。
针对分配领域秩序混乱的现象和原因,《决定》提出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方向和途径:
一是规范垄断行业分配秩序。一方面,要通过加快垄断行业改革,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引入竞争。对于已经初步拆分、引入竞争的电力、电信、石油、民航部门要引入新的竞争,并完善改革措施,特别是完善个人收入分配的约束和规范。对还没有进行实质性改革的铁道、金融、公用事业等,要加快改革步伐,积极推进政企、政资、政事分开。另一方面,要在制度上采取措施,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尽快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使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在垄断企业的权益得到保障,包括国有资本应当分享的利润及其使用。垄断行业尤其要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的监督。
二是规范其他企业分配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工资主要应由市场和企业自己根据效益情况决定。但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基本权益,政府还应结合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不同行业的工资提出参考标准,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使职工工资水平能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同时,对国有企业要加快健全个人收入分配的约束机制,确立经营管理者与职工收入的合理比例。
三是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津贴制度。要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特别要规范各地、各部门公务员的津贴标准和种类,逐步使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工作的同一职务、同一级别的公务员工资大体相当。对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工作的公务员要通过提高津贴标准、扩大实施范围给以补偿,扭转工资的逆向调节问题。
四是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首先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有法律法规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对国家举办的从事公益活动的非盈利性事业单
位应参照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对盈利性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化管理,实行企业工资管理制度。
五是加强对个人收入的监测。要加快建设个人收入信息系统和个人支付结算体系。推进居民固定账号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推动交易电子化,减少现金交易。完善银行对个人收支的结算系统,为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奠定基础。
六是运用税收等多种手段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要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征管。要建立财产类税收制度,以更好地理顺分配关系。对于通过侵吞公有财产、偷税漏税、走私受贿、权钱交易、制售假冒伪劣等非法行为获得的收入,要坚决取缔和打击。
范文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蒋志安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
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一
(一)、收入差距过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有
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首先,居民总体收入差距呈现快速扩大的趋势。衡量居民收入总体差距扩大的指标主要有基尼
系数、实际收入和金融资产等。从基尼系数来看,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21~0.24,城市居民的基尼系数大致为0.16~0.18,说明当时我国居民的收入分配基本上呈现一种平均主义的趋向。目前我国城乡居民的综合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5,而且从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曲线来看,仍将呈现继续扩大的趋势。从居民实际收入来看,一方面,
我国有相当多的农村贫困人口,到2005年底,我国仍然有2350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基本上
处于绝对贫困的行列。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之后,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国已经涌现
出了相当多的百万富翁和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也已经出现。可见,实际收入出现了扩大的趋势。从
居民金融资产来看,也出现了扩大的趋势。我国城乡居民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已经突破了15万亿元的大关,但分布是不均等的,少数高收入者掌握了大部分存款。除此而外,债券和股票也被少数高收
入者所掌握。
其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城乡居民的可统计的收入差距经历了
缩小、扩大、再缩小、再扩大四个阶段。1997年之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进入改革开放之后的第
2轮扩张期。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可统计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到3.23倍,2004年和2005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维持在3.20倍的高位上。如果加上城市居民享受到的各种补贴和福利,城乡居民
的实际收入差距要更大。
再次,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部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各地区居民的收入都
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增长最快,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慢。到2005年底,我国上海城镇居民家庭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8645元,是全国最高的地区;而最低的新疆城镇
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只有7990元。
最后,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主要表现为当前我国有些垄断行业收
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使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总体上呈扩大的趋势。1978年我国最高行业和最低行业的工资比是1.38:1,2005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行业为最低行业的约5倍。
(二)、垄断行业收入过高
当前我国有些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使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总体上呈扩大的趋势。
2004年我国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为最低的6.13倍,高收入行业基本上集中在具有垄断性的行
业。我国的垄断行业不是在自由竞争条件下通过改进技术、加强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企业
规模、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形成的,而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通过行政手段而形成的垄断。有的
垄断行业利用行政垄断地位获得高额垄断利润,使得不同行业间、企业间的经济效益偏离平等竞争
1
条件下的行业平均利润率。有的垄断行业违背国家政策和法规滥发奖金和福利,职工收入与企业的
经济效益脱节,不能准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劳动贡献和风险程度。 这些部门或行业职工收入水平远远高于竞争条件下职工收入水平。导致一方面是企业乃至于全行业亏损, 另一方面却是职工收入的大幅度上涨的奇怪现象。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是由行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别造成的, 更多
的是由行业的行政垄断性质造成的。
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使职工收入更多地和行业性质有密切联系,而与劳动生产
率的关系显得弱化,加大了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剧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
再生产,而且直接削弱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弱化了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由于家庭或个人的收入具
有强烈的刚性,不利于职工分流,直接制约了部门或行业结构的调整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的主要原因是:(1)这些垄断行业大多具有自然垄断性质或
者是关系国民生计的行业,具有很强的行政垄断性, 其利润率水平偏离了竞争条件下的平均利润率
水平,形成高额垄断利润率,为收入分配过分向个人倾斜提供了物质基础。(2) 我国的国有垄断企业大多数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缺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机制和动力,为收入分配向个人倾
斜提供了内部条件。(3)国家对国有垄断行业的工资外收入缺乏宏观调控,使这些行业的收入分配
处于失控状态。解决垄断行业所产生的分配问题,需要从深化垄断行业体制改革入手。
(三)公务员收入分配不规范
我国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分配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第一,制度内收入分配平均主义现象依然
存在甚至相当严重。一方面,在现行的工资制度中,不同级别、同一级别的不同档次之间工资差距
过小。工资未能够充分体现个人的职责和贡献;另一方面,奖金和福利是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发放
的,而且在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大,进一步加剧了平均主义倾向。第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外收
入迅速增加。工资外收入有一部分是合理的,属于对职工工资和额外劳动的补偿。主要是不合理部
分迅速增加,不少单位擅自提高奖金的发放标准,扩大范围增大工资外的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主要
来自“小金库”和预算外资金。第三,不同地区之间,同一个地区不同的部门之间,党政机关工作
人员收入差距悬殊。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分配不规范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一是在制度范围内平均主义分配的存在,
不利于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特别是不同级别之间和同一级别不同档次之间收入差距过小,
使职责、贡献与收入相脱节,遇到风险就相互推诿,不负责任,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二是
灰色收入的存在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分散了政府机关的精力,甚至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小单位”的
创收上,滋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败坏了党风和政风,引起社会的不满。三是地区之间和同一
地区的不同部门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导致机关工作人员心理上的不平衡。
(四)农民工收入过低
目前我国有大约2亿的农民工,但收入却非常低。主要表现为:第一,工资率低。由于农民工
劳动时间长,加班加点和牺牲节假日已经成为不少企业的所谓“正常现象”,导致实际的工资率非常
低。第二,收入水平低。农民工在城市从事着又苦又累的工作,但收入水平非常低,据调查,各地
农民工的收入大约只能相当于本地城市职工平均收入的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如果把城市居民享受
的隐性收入也算进来,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会更低。第三,农民工没有社会保障,一旦遇到风险,则
完全由自己承担。第四,农民工收入缺乏正常的增长机制。第五,农民工的收入没有保障,欠资问
题相当突出。
2
农民工收入低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民工供给严重大于需求,致使劳动力价格降低。二是农民工的技术素质低,大多数从事的是低技术工作,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三是对农民工的歧视政策,
如城市职工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而农民工却享受不到。四是用人单位没有执行《劳动法》,侵犯农民工
权利。
解决好收入分配的问题,首先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不动摇,要在发展中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与此同时,要在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基
础上,把深化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领域里的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地加以推进。
要通过深化改革,消除一切不利于扩大就业、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体制性障碍,
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提供保障。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和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
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坚持效
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政府对收入分配调节的目
标和重点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
节过高收入,规范灰色收入,取缔各种非法收入,努力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理顺分配关
系为此。
(一)加快规范初次分配,形成合理分配制度。
一是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逐步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要打破垄断是治理垄断行业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措施。要尽可能减少垄断行业。除了极个别的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
需要保持国家所有国家经营以外,其他的竞争性领域都需要引入竞争。对于确实关系到国家安全和
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也需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通过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持股,构建多元
的投资主体和全新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自我约
束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通过企业制度约束分配。要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首先是垄断行业的
收入分配要透明化,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次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要货币化,减少直至取消实物分
配;再次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要规范化,减少和避免分配的随意性。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
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和规范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防止少数人侵蚀国有资
产及资本收益。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二是继续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首先要大幅度提高公务员的工资。目前我国公务员收入明显低于社会其他许多行业职工的收入,不利于高素质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
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也为不少行政机关进行或明或暗的创收提供的借口。因此要全面地大幅
度地提高公务员的收入,由目前的处于社会各行业的中等偏下提高到中等偏上水平。其次要按照公
务员的职责和贡献与收入挂钩的原则,打破公务员收入的平均主义分配状况,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再次要规范公务员的工资外收入,除了必要的奖金津贴以外,其他全部进入工资序列,同时取消实
物分配,将实物分配货币化。将必须保留的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上缴国库,不能作为本
单位的帐外资金实行体外循环。
三是要解决农民工的收入问题。首先要提高农民工素质,特别是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教育的训练。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的收入水平与接受的文化技术教育水平基本上成正比,要提高他们
的收入,基本的前提条件就是提高其技能。其次要严格执行《劳动法》,执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和每
周40小时工作制,加班加点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报酬,提高其工资率,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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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断提高各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国各低的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形同虚设,不能有效地
保护农民工的利益。要尽快建立适合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工的各项权益。最后要根
据行业、部门和地区特点,成立农民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第五,要依据
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政府干预,形成正常的收入增长机制。
四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完善政策,缩小城乡和地区收入差距。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
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积极调整国民收入的城乡分配结构,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新增教育、
卫生、文化等方面财政支出的主要部分要用于农村,存量也要逐步调整。已经给农民的良种补贴等
优惠政策不仅不能取消,还要进一步加强。建立对欠发达地区长期稳定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缓解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矛盾。加大政府扶贫工作力度,改进和完善扶贫方式,提高扶贫资金使
用效率。
(二)加大政府对二次分配的调控力度,弥补初次分配的缺陷,以保证社会公平。
构建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大力推进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允许一部分人、
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出现了
贫富悬殊加大、失业人口增多、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等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
尽快调整政策和制度安排,综合运用税收、财政等手段,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缩小贫富差距,
推进社会公平,就显得极为迫切和必要。
一是要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弱势群体。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现行税制中的各项优惠政策,
最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机会,使他们能够共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
二是要搞好收入分配的调节。加大税收杠杆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提高个税的起征点;强化
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加强税收征管,调节收入过分悬殊的现象,从制度上避免各种寻租现象的产
生。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三是完善财产税制度。对开征遗产税、物业税等新税种深入开展论证,加快税种设计,做好开
征准备。在下一步税制改革中可拓展现行财产税的课征范围,从而加强财产税对个人财富和收入分
配的调节力度,公平税负。四是要加强社保费征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低收入者的最低
生活保障,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税务部门要充
分发挥征管优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大力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五
是要支持"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农民是否安居乐业
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努
力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减缓分配的“马太效应”
在我国贫富差距拉大的今天,如何使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财富反馈给社会,以资助更多的贫困
群体,已成为当务之急。据官方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3000万,城镇失业下岗
者中的贫困人口约3000万,加上残疾人、受灾人口等其他生活困难者,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
13亿总人口的10%以上。社会改革必然要付出代价。但如果仅仅是让广大的贫困人口和平民百姓来
承受这种代价和阵痛,便是有失公平。改革之初,我国涌现出一批靠价格双轨制起家“个体户”富
裕群体,而在金融领域市场化的初期,又有一些人凭借投资外汇、原始股票和债卷等一举跻身富裕
阶层。但中国先富起来的富人对社会的回报却不那么尽如人意。我国慈善公益捐款仅占GDP的1%,
4
而美国占9%。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人的财富积累越来越多,拉大了贫富的差距,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马太效应”。慈善事业是一项移富济贫的事业。为此,必须尽快在
全社会营造一个有利于乐善好施的慈善事业机制,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包括尽快研究并制定慈善事业法,单独颁布《慈善事业条例》,从法制上统一规范慈善事业的性质、
地位和原则。并参照先进国家的惯例,利用税收杠杆,对慈善公益捐赠减免税收,以培育更多民间
机构从事慈善事业。一方面,让社会看到富者对社会的贡献,重塑富人守法公民的良好形象;另一
方面,通过转移支付,缓解部分处于社会窘境的贫困者。应鼓励富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扩大
捐赠资金量。此外,还应转变政府职能,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功能。让富有阶层债受益于改革成果
的同时,也为贫困阶层承担一部分成本,逐步减缓分配上的“马太效应”。并通过各种爱心工程鼓励
先富帮后富,共建和谐社会。
(四)大力发展中等收入群体,依法保护合法收入
缩小贫富差距,建立和谐社会,发展中等收入群体也是重要的一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扩
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写进党的报告,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央已经开始重视我国目前存在的贫富差距过
大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政府下决心遏制这种现象的具体表现。增加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将我
国的收入分配的金字塔型变为橄榄球型,目前有许多工作要做,除了加快社会保障、逐步提高社会
保障的水平和覆盖面和实行教育公平外,最关键的是要保护私有产权、维护社会公正。唯如此才能
给私有资本和职业阶层以生长的空间,也才能保证通过正当的手段和渠道获得财富的增加。另外,
要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千方百计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发
展,促进科技企业家的科技成果转化为财富。这样不仅会增加就业机会,而且也会逐步扩大中等收
入群体的比重。
(五)建立收入监督机制, 整顿不合理的收入。
建立完备的收入监督机制,是保证收入分配正常化的关键环节。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做许多工
作,其中包括强化对权利的约束,增加执行公务的透明度。由政府执行部门、社会各类中介组织和
新闻媒体、法律部门组成一个渠道畅通、相互配合的收入分配监督网络。对侵吞资产、贪污等行为
给予坚决的打击和制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社会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应通过征收巨富
税,限制巨富的出现。通过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限制并取缔“黑色收入”和“灰色收入”,最大限
度地堵住非法收入的漏洞,为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奠定基础。同时,还要在政府部门中,尽快建立新
的政绩评估机制,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安置就业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业绩作为考核和衡量政府业
绩的重要指标。此外,还要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以保障一些扶贫资金真正用在提高贫困人群的生
活水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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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蒋晓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
要求。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我们认真学习贯
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与创新上下工夫。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进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改革攻坚的
关键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生活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动,迫切需要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历史进程中,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经济社会的
发展不仅改善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而且深刻地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我国的经济结构、城乡结构、
产业结构、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
首先,我国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
局面基本形成;其次,我国城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化水平从2000年的36%上升到“十五”
时期末的43%;再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出现了民
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
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最后,我国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目前,
就业方式日趋灵活,已有60%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越来越多的
“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我国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带
来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使
之既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又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二)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才能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从根本上减少社会冲突。从一定
意义上讲,深化改革的过程,也是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的过程。当前,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社会背景
和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改革内容来看,我们需要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
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
从改革动力来看,改革初期,人心思变和较低的社会预期激发着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社会的动力
与政府的牵引力紧密结合,推动着改革快速推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
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如何在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切实加强和改进
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统筹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不仅直接关
系到社会稳定和谐,而且直接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三)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趋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维护和保
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
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
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同时,必须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
会的主要矛盾表现出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其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需求同公
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近年来,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
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大幅上升,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我国公共
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结构复杂、需求多样的特点。但是,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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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渐进的动态的历史过程。如何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更多更好的
公共产品的同时,对人们迅速提高的公共需求加以正确引导,切实防止超越阶段把人们的“胃口”
吊得过高,已成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引导各种社会思潮,不断扩大社会共识。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我国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必然会产生不同的价值
观念、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利益表达和利益维护方式,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
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特别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
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依法治国
基本方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实现自我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着更高的期待。当前和今
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多变的特征日益凸显,信息流动更加频繁,各种思想文化
相互激荡,影响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因素增多、渠道扩大、程度加深。如何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在求同存异中形成社会共识,在包容多样中扩大社会认同,已成为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五)只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才能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根本上说,我国改革发展遇到的所有矛盾和问题,都同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独特性密切相关。人类迄今为止
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经历了二三百年,先后有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入了工业社会,但所有这
些国家和地区的人口不到十二亿、约占世界人口的20%,而我国拥有十三亿多人口、占世界人口的
22%。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国家要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跨度内实现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
这是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伟大变革。我国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百来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二三
百年才走完的工业化、城市化历程,这就意味着西方国家渐次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可能会集中出现。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二十年内,由于我国要加快推进工业化、
城镇化进程,由此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将会更加凸显。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
性特征的集中反映。我们必须立足于这一特殊的背景,勇于正视和善于解决由此产生的各种矛盾和
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管理完善、秩序良好、安定团结和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管理体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条件和组织基础。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当前,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
制创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重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必须实现成果共
享,使构成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参与社会发展的不同群体,都能够实现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共
同发展,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借助各种社会
力量,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最大程度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必须着力减少
社会发展的成本,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正,努力降低
社会发展的成本,在更高层次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创新社会管理格局。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同时各种社会组织也快速发展。社会组织主要分为四类,包括律师、公证、会计、
资产评估等市场中介机构,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
团体,以及各类基金会。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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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因此,要健全党委
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首先,对政府来讲,主要是树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转变职能、强
化服务、改进管理、明确责任、提高效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逐步形成惠及
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其次,对社区来讲,主要是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把社区
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是居民群众共同的生活家园,在
和谐社会建设中占有基础性的地位。我们要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使
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
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再次,对社会组织来讲,主要是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
组织的政策,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
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
刻变化,社会管理体制也从单一的政府管理模式逐步向社会化管理模式转变。市场经济的发展、社
会结构的转型、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变化等等,都使得各种社会矛盾更加凸
显。解决这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除了加快经济发展外,还需要调动包括各类社会组织在内的社会
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的独特功能:化解社会矛盾,协调行业
发展,在服务领域拾遗补缺,成为和谐社会的推进器、润滑剂和减震器。
(三)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如何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不仅直接关系
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
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抓紧建立健全以下五个机制:
第一,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协调是和谐社会的题中要义。社会活力的激发,离不开对不同利益
群体正当利益诉求的满足。利益追求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杠杆,也是引发社会矛盾的最终根源。
和谐社会应是能够协调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也是劳动者共享
社会发展成果的社会。但和谐社会绝不是没有矛盾与冲突的社会,而应当是一个拥有不断解决矛盾
和化解冲突机制的社会。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于科学地设计有效化解矛盾冲突的
机制和方式,不让矛盾积累与激化,通过政策调整、制度安排和法制规范等途径,建立健全包括利
益导向、利益约束、利益调节、利益补偿等内容的利益协调机制。
第二,诉求表达机制。在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多元化的今天,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总是存在着矛
盾和冲突,如果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信息沟通反馈不及时,就会导致社会利益关系
紧张、利益矛盾激化。因此,要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设置社会情绪的“出气口”,形成社会的
“安全阀”。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诉求表达渠道和完善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处理群众反
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应当成为一种维护社会和谐的常规性的社
会管理机制。
第三,矛盾调处机制。 要建立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防止矛盾激化、保持社会稳定
的基础。首先, 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管理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主导作用。职能部门是社会
管理的责任主体,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主体。明确党政职能部门和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在化解
社会矛盾中的工作责任,使其做到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各尽其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
众组织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提供服务的纽带作用。发挥各级信访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处理
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和大信访工作格局,有效解决了大量社会矛盾。 其次,要
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基础作用。城乡基层是社会矛盾发生的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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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领域,也是开展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环节。再次,要充分发挥新
闻媒体关注民生、疏导民意、舆论监督的桥梁作用。新闻媒体具有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和舆论监督
的功能,是疏导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最后,要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提供条件、搭建平台。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途径,为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事务决策提供条件,
为群众参与各种矛盾的解决搭建平台,使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提供群众参
与民主决策的载体,避免出现因公共事务决策不公开透明而形成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二是创新
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避免出现因居务、村务、厂务不公开透明而形成管理主体与群众之间的
矛盾。三是拓宽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渠道,避免出现因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不公开透明而形成职能部
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
第四,权益保障机制。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
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
面群众的关切。要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
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
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各种手
段,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
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第五,危机管理应急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是各级政府的
重要社会管理职能。因此,要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未
雨绸缪,增强对社会危机事件的敏感性,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积极做好社会矛盾
的缓解工作,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分类
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
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做到处变不惊、常
备不懈;建立善后恢复的保险机制,以保证社会管理不会因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发生而陷入全面混乱
的状态。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创新社会管理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必须要抓好社会的稳
定工作,让百姓生活安定祥和。这就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稳定的科学机制来保障,要建立健全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目前,我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是稳定的,但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问题不少,各种诱发和滋生违法犯
罪的因素增多,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
任务。
首先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强化治安控制,持续严厉打击
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大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整治力度,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治安防
控体系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完善各自工作的运行体系和机制,构筑起以教育、防范、打击、管理、
建设为核心的系统管理工作体系。同时,要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
到基层,抓好基层基础工作,采取以动制动、社区警务固本强基、治安承包责任到人等措施,合理
有效地调动利用公安、社区以及社会力量,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真正实现社会治安无缝隙管控,
筑牢防控违法犯罪的全方位屏障。
其次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对刑事犯罪要区别对待,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
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要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最后还要加强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强化吸毒人员感化和管理,改进刑释解
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有效遏制刑事案件高发势头,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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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黑莓生产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上沛镇人民政府 朱 峰
近年来,我们上沛镇党委、镇政府紧紧围绕“三农”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借助本镇丰
富的丘陵山区土地资源优势,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通过制定、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积极加
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引导农民搞调整,特别是黑莓经济林果的尝试和推广,初步彰显出巨大的经济、社会及生
态效益。现就涉及黑莓生产的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黑莓原产北美,属蔷薇科悬钓子属的小果类水果,是第三代新兴浆果类果树中的珍品,具有一
年投资,多年受益的特点。其适应范围广(尤其适宜丘陵山区沙壤土质)、生长快、结果早、产量高、
病虫害少,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果实中富含多种维生素、氨基酸、较高的SOD果胶物质及锌、硒等矿物质,具有促进代谢、美容养颜、抗衰老之功效,在欧美冠有“生命果”、“黄金水果”之美誉。
其鲜果可加工成速冻果(出口欧美,每吨1350美元左右)、罐头、果汁、果酒、果酱,成为当前果
类消费新时尚。
最初,江苏省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于1986-1988年先后从美国引进7个黑莓品种,通过试种筛选和示范栽培,选出2个适合于丘陵山区栽培的赫尔、切斯特等2个品种,并推广成功。我镇于90年代初,法司塘村有部分村民在家前屋后零星种植,期间,由于人们消费档次低,规模较小,技术不
成熟,效益一般;“十五”规划以来,由于各级对“三农”问题越来越关注,2001年我镇黑莓面积得到迅猛发展,截止2005年实种面积逾2000亩,今年,我镇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在镇财力有限
的情况下,专门拿出20万元资金补贴种植户,每亩良种补助50元,扩大栽植面积4000亩,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农民的种植积极性。目前,全镇已发展黑莓面积达6000亩,覆盖18个行政村。其中,龙峰、法司塘村实际种植黑莓面积已分别突破千亩。
黑莓是一种多年生经济林果,一年投入,可连续收益10年左右,种植当年需一次性投入种苗、
搭架用材、肥药及管理费用500元左右,当年由于处于营养生产期,没有产出,从第二年开始受益,
第二年亩产一般可达350公斤,按5元/公斤计算,亩产值1750元左右,即第二年就可收回全部投
资并可亩均盈利800元以上。第三年开始进入盛果期,亩均产量能稳定在1000公斤以上,按现行市场价5.4元/公斤计算,剔除亩均肥药、采收成本800元,亩可实现纯利4600元左右。
今年自6月中旬开采以来,莓果售价一路“高走”,从最初的2元/公斤(仅一天)一路上升到6.6元/公斤,平均单价约5.4元,经过实际调查,今年全镇平均亩产2年生的达400公斤,3年生的达1200公斤,其中,法司塘村民强小龙1.5亩黑莓(3年生)亩产达2100公斤,亩产值11340元,剔除当年成本亩均800元,1.5亩黑莓纯利达15810元。
在当前产业结构调整“如火如荼”的大好形势下,广大村干部更是“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
法司塘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国栋于2002年果断承包山林地百亩发展黑莓生产。龙峰村党支部书记余庆
贵于2004年种植黑莓65亩,2005年发展50亩,2006年大规模发展380亩,实际种植面积已近500亩,今年余庆贵2年生黑莓平均单产达350公斤,能一次性收回全部投资,并亩均尚有850元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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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的盈利,50亩实种面积共可实现纯利42500元;3年生黑莓平均单产1000公斤左右,按市场价5.4元/公斤计算,亩产值可达5400元,剔除当年肥药及采收成本800元,亩均纯利达4600元,65亩实种面积共可实现纯利近30万元。这样,今年115亩进入产果期的黑梅可实现总利润34万多元。同时,在余庆贵同志的带动下,全村已有230多户农户发展黑莓生产,占全村农户总户数的50%;带动帮助本地群众劳务,长期雇用劳动力15名,在黑莓采摘期每年需要劳动力60名,全年支付本村劳务费用15万元,经济、社会效益非常可观。
当前,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命健康越来越关注,对食品
的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除了色、香、味,更讲究的是营养成份和无公害。因其果实营养丰富、色
泽艳丽、风味独特,深受消费者的青睐。目前,国际、国内市场供不应求,且每年都以30%的需求量激增。自6月中旬开采以来,每天来我镇收购鲜果的食品加工企业如潮水般涌来,仅邻县溧水就
有10多家,还有本地的万德福以及浙江等地企业,期间还有很多经纪人穿梭其中,场面十分壮观,
价格一度直线上升,呈现“抢购”局面。广大黑莓种植户自然是喜不自禁,有农民笑称:“种植3亩田,3年能盖一幢楼”,黑莓产业已成为上沛人民名符其实的“摇钱树”、“绿色银行”。同时,通过
发展黑莓生产,能极大地缓解丘陵山区用水紧张的矛盾,种植当年尚可进行套种,提高复种指数,
增加经济效益,此外,还可大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广大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创造劳务收入。
综上所述,大力发展黑莓生产,在我镇是切实可行的,对当前实施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进
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发展前景是十分广阔的。总结经验,我们信
心倍增,但从近年来,我们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惨痛教训来看,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因此
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黑莓生产中得出如下启示:
在市场调研充分准备下,要果断地作出决策。市场经济多变幻,争取在
很短的时间内得到“第一桶金”。
俗话说:“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作为农村基层干部,要率先
尝试,勇于承担风险,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起到潜移默化作用。我镇余庆贵、陈国栋两位村
党支部书记个人既得到了实惠,在群众中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通过召开现场会的形式,要让干部、群众亲身体验,了解实物,要让成
功者亲口所言,使群众真正从内心很快接受,去年和今年市、镇、村三级都召开了现场会和座谈会,
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政府通过投入一定的补贴到种植户,一方面可以提高种植户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可以缓解种植户的资金困难矛盾。
通过新办深加工企业,并且能取得自主出口权,减少中间环节,
使种植户增效和减轻风险。
以黑莓专业合作社为龙头,联合广大种植户,实行统
一供亩、统一技术、统一收购、统一销售,以稳定生产经济秩序,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黑莓生产作为“短、平、快”项目,其优势
是能让广大农户不需很大投入在很短时间内有收益,其缺点是科技含量低,易于投入种植,因而易
于使农户接受。要加强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调研,有计划、有目的地引导农民,防止一哄而上,
丢掉传统产业,从而一旦市场低落,农民利益必将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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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如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收入分配改革
如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化收入分配
改革
对于收入分配改革,我想在查资料的基础上也写一点我的认识体会,我知道我写的这些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但也应该是在收入分配的上面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
收入分配差距这个深层次问题如果不解决,诸多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就会继续积累。恩格斯说过:"分配并不仅仅是生产和交换的消极产物,它反过来也会影响生产和交换"。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一)缩小行业间收入差距
目前中国行业间收入差距已经达到16倍。目前最新研究数据显示,证券行业平均年收入在17万元左右,而畜牧业平均年收入仅1万多元,相差达16倍,这种差距在很多国家来说是很少见的。
据相关资料显示,1978年改革之初,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和水利管理业为高收入行业。因为全社会总体收入都不高,高低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是十分明显。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1.8倍左右。
2002年,最高人均工资水平与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比例也仅为2.99:1。直到2003年以后,我国对行业划分进行了调整,5年间,高收入行业迅速集中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四大行业。
最近10年,中国行业间收入分配总的趋势是高速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某些垄断行业的收入更高,而传统的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收入则相对较低。
对于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如何遏制,需要综合配套改革。一方面畜牧业也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比较困难的企业,要通过前面讲的建立劳资协商机制,给职工涨工资,同时政府给予税费减免扶持。另外对过高收入行业应该加强调控,特别是其中的国有企业,已经应该普遍的建立并且实施利润上缴制度、资源占用税制度,调节它来得太多太猛的收入来源,以此从源头上进行调控。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否,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贫困阶层的正常生活。因此,在缩小贫富差距的思路中,不能不考虑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我认为:
第一:提高政府的财政支出,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在贫富差距扩大的压力之下,对于贫困阶层的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程度,严重影响着当前的社会稳定。可以考虑将财政用于补贴原亏损企业的某些资金,用于下岗失业者的生活保障。在失业保障金的管理上,严厉打击某些贪赃枉法者将"救命钱"挪作他用的行为。在对下岗职工的补偿问题上,着力解决企业曾经在困难时期向职工集资的"集资款",或者以"买断性补偿"、或者以"股份化补偿"的方式,解决下岗职工为此所作出的利益牺牲。
第二:建立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和帮助网络,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社会支持体系,都是建立在"单位"里,城市职工的生老病死都依赖于"单位"和组织。随着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企业和单位原来承担的社会功能逐渐分离出去。但是,迄今为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就业支持网络还很不健全。特别是对下岗职工这类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支持体系。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调节机制,规范各种分配行为
1.反腐倡廉、消除权力寻租的根源
非法收入得以产生的一个主要根源,在于某些官员的腐败。加大改革的力度,限制某些政府部门对经济运行的过多干预,应该是当务之急。打击腐败和权力寻
租,加强对国家行政部门的监督,是消除权力寻租的关键。为防止市场化进程中权力寻租与侵吞国有资产现象的发生,必须杜绝私营业主阶层或企业家阶层利用政府权力非法暴富的途径。这不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以及今后建立社会基本职业伦理的需要;而且还是政府取信与民、缩小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2.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调整
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只是完善个税制度的一方面,我们要由分向征收向分向征收与综合征收相转化。
分项征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列举的征税所得项目有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这种税制模式采用源泉课征法,课征简便。但不能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不符合量能负担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不仅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成为个人的重要所得,而且利息、股息和红利等资本性所得也渐渐成了个人所得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一些人还有财产继承所得、股票转让所得等,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纳税能力强的是拥有资本性所得、资产所得和资本利得的人,但这些项目并未全部列入征税范围,与我国税负设计的初衷相悖。
综合征收即是现在征收的是工薪劳动者,我们一定要对那种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的人加强征税的力度。此外对家庭负担比较重的还有一个费用扣除制度,在这几项的同时,再适当适时的提高起征点,一方面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条件,另一方面又对中等收入者、低收入者减轻了税负。综合起来既提低,又控高,这样打破了行业人力资源的壁垒,让他真正的能够合理流动,慢慢的行业收入差距就会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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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公平
074
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渤海大学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公平
吴芳吴爱民(宣城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室,安徽宣城242000)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财富的迅速增加,居民收入的大幅增长,收入分
配秩序不规范问题越发凸显出来。笔者通过对当前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提出了建立合理的企业分配机制,创造条件让更多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加强税收调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立法,完善制度等方面措施建议,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使所有社会成员能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关键词:收入分配秩序;问题;再分配;规范;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F014.4收稿日期:2014-12-29
作者简介:吴芳(1971—),女,中共宣城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室副教授,从事农村经济、区域经济研究;吴爱民(1958—),男,中共宣城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室讲师,从事经济法应用研究。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254(2015)04-0074-04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财富快速增加,居民收入也大幅增长,但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问题却越发凸显出来,分配不均衡、不合理现象已成为影响社会公平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1]
一、当前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
(一)基尼系数仍在警戒线上高位运行
基尼系数是衡量收入分配公平度的重要指标。按照国际标准:0.3以下为较平均,0.3-0.4间为正常,而0.4为国际警戒线,0.4以上为不均,若超0.6则为危险。据统计,我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基尼系数基本处于0.3之下,社会分配较平均,2000年起超过0.4的“警戒线”。[2]从下
表(见表1)看出,近12年来基尼系数一直处于
警戒线上高位运行,其中2008年高达0.491。
(二)“两个比重”较低
1.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较低。从企业利润来看,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由1998年的1458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64715.3亿元,增长44倍。私营企业利润总额由1998年的67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2322.6亿元,增长近333倍;从国家财政收入来看,2001-2014我国财政收入由1.6万多亿元增加到14万亿元,年均增长11.4%。而同期我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仅8.6%,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37%,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85%,远远低于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的增长。
2.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较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包括三部分:一是劳动者报酬所得;二是资本所得;三是生产过程中的政府税
2003-2014年中国基尼系数统计表
年份系数
20030.479
20040.473
20050.485
20060.487
20070.484
20080.491
20090.49
20100.481
20110.477
20120.474
20130.473
20140.469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收集整理
收。据全国总工会调查统计,1978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基本稳定,1983年达到56.5%后逐步下降,2005年降至36.7%,从2007年略有回升,达到39.74%;2011年上升至44.9%,但仍低于同期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
(三)三大差距的扩大化1.城乡绝对收入差距较大。当前城乡收入差距相对比虽然逐渐缩小,但绝对额仍在扩大。据统计,从2002-2014年,全国城乡收入相对比由3.11:1缩小至2.75:1,但城乡绝对差距由5227元扩大到18355元;安徽省城乡收入相对比由2.85:1缩小至2.50:1,但城乡绝对差距由3915元扩大到14923元;宣城市城乡收入相对比由2.58:1缩小至2.17:1,但城乡绝对差距由3955元扩大到13500元。如果把医疗、教育、养老等非货币收入量化的话,全国城乡收入比可能会突破6:1。
2.区域间收入差别较大。从全国范围来看,2014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地区上海达到47710元,是最低省份甘肃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4元的2.29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仍是上海,达到21192元,是甘肃5736元的3.69倍;从安徽省来看,2014年最高的马鞍山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0950和13920元,而最低的阜阳市分别只有21715和8213元,前者分别是后者的1.43和1.69倍。
3.行业间收入差距较大。通过调研发现:竞争性越强的产业,普通工人的收入水平越低;相反行业垄断性越强,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也越高。如2013年安徽省宣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913元;但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达到68743元,是平均工资的1.41倍;金融业67628元,是平均工资的1.38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6095元,是平均工资水平的1.15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住宿和餐饮业23941元,是平均工资的48.9%;农、林、牧、渔业24862元,是平均工资的50.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1791元,是平均工资的64.5%。①
二、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分析
(一)分配秩序的不规范
因处于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渡期,不健全、
不合理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机制,直接导致了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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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分配的不公平、分配秩序不规范。一是劳资双渤
方地位不对等。因劳动力要素市场的不完善,长海大期劳资双方地位不对等,常存在拖欠工资现象。学
而政府协调、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工资形成机学制仍未形成,致使普通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处报
于劣势。二是市场机制不健全。因为市场未真正二○
一做到透明化、公开化和监督化,导致出现很多因五年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权力寻租现象,通过行政第四权力牟取非法利益,获得“灰色收入”。三是分配期规则不公平。根据市区行政区划而制定一些不合理的规则,拉开分配差距。例如宣城公务员阳光津贴发放与长期同步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式和发放标准方面存在不对等现象,一些显失公平的分配设置,体现出长期形成的行政区划带来的等级观念。
(二)垄断滋生的不公平目前,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仍然维持着国家独资和国家绝对控股的地位,政府的行政垄断仍然严重干扰甚至限制市场的作用,造成许多不平等竞争现象。[3]因为拥有无竞争的行政垄断权,国有垄断企业可以制订出远高于平均成本的垄断价格,带来较高的垄断利润,使垄断行业利润率远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职工工资及奖金福利收入远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据调查,宣城市电力、烟草和电信的三大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约为12-15万元不等,是宣城本市内其他生产型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7倍。若再将行业间职工的奖金、住房公积金等各种补贴的差异计算在内,差距就更大了。
(三)个人所得税收调节不完善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基本上没起到缩小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反具逆向调节作用。[4]主要因为:一是缺乏切实可行的居民收入监测办法,居民的真实收入税务部门无法精确掌握,为高收入者逃税、避税提供可行空间。[5]二是课税设计不科学。如对工薪阶层个人所得征管严,遗漏少;而非工薪阶层收入来源复杂,渠道多,征管漏洞多。现实中恰恰许多非工薪阶层人成为以要素分配为主的高收入人群。这意味着个税缴纳主角却因为制度缺陷从而充当配角,使税负从理论上的累进变成实际上的累退,导致收入差距的扩大。
(四)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
范文五:浅议科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浅议科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摘 要]十八大报告指出了科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主要任务。文章分析了当前居民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的原因,提出了解决目前问题的途径,即通过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及综合运用税收、财政等手段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和完善公民(及家庭)收入信息系统,科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快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关键词]科学规范;收入分配;共同富裕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体现的是同劳同酬,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行业的不同、劳动者人事“身份”的不同等等,往往是同劳未必同酬。十八大报告指出了科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主要任务,即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为前提,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一、当前居民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是收入差距过大。主要表现在居民总体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扩大;区域之间以及区域内部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垄断行业收入明显偏高;公务员收入分配不规范等。
二是税制结构不合理,限制了税收公平调节功能的发挥。财产性收入的兴起,先富群体占有资产等要素较多,增加了非劳动收入,但目前的税收体制没有将这部分收入完全计税。
二、造成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的原因
造成收入分配秩序混乱的原因主要是,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一些领域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改革滞后,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约束机制没建起来,制度缺失导致收入分配的无序和监管不力。有关部门对企业收入分配缺乏有效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完善。调节收入的税制不完善,面对社会上财产累积与占有上的日益扩大差距,财产税制建设滞后,调节无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基础建设滞后,金融和财产实名制及其监测体系不健全,个人收入信息难以掌握,监管缺乏依据。
三、科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遏制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解决好收入分配的问题,要牢牢把握和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