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事故隐患分级、分类
事故隐患是指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按其危险程度和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可分为4级:
1、一般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或一次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2、较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3、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一次重伤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4、特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的类别分21类:1、火灾;2、爆炸;3、中毒和窒息;
4、水害;5、坍塌伤害;6、滑坡伤害;7、泄漏伤害;8、腐蚀伤害;
9、电击伤害;10、坠落伤害;11、机械伤害;12、煤与瓦斯突出伤害;13、公路设施伤害;14、铁路设施伤害;15、公路车辆伤害;
16、铁路车辆伤害;17、水上运输伤害;18、港口码头伤害;19、空中运输伤害;20、航空港伤害;21、其他伤害
范文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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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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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
,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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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事故隐患分类规定
永煤公司化工企业事故隐患分类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永煤公司所属化工企业。
第三条 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工艺、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五条 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 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第七条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或车间,由于条件所限,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 要定期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跟踪监控并逐级上报。单位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并跟踪落实。
第九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或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跟踪落实。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试行);
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
(试行)
根据永煤公司现有化工企业装置实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
2、中控室、现场值班室、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的。
3、可燃气体的排气筒、放空管高度不符合规范的。
4、放射源严重超标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
5、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的。
6、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7、重大危险源未定期检测或监控设施失灵的。
8、查出的重大隐患在限期内未整改的。
9、没有编制操作规程而投入生产的。
10、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资质证书而投入生产的。
11、其他认为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
二、工艺系统
1、工艺介质为合成气、氨、氢气、乙炔、氯乙烯、氯气、硫化氢、甲醇、甲醛、二氧五环、三聚甲醛等管道或设备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的。
2、具有较强腐蚀性的工艺介质的设备、管线、法兰和阀门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的。
4、高压设备、管线、法兰和阀门泄漏仍继续生产的。
5、二氧化碳工艺气体中的氢气、氧气和硫含量严重超标仍然继续生产的。
6、安全阀、防爆板不起作用或联锁保护未投用的。
7、汽包高、低液位的联锁不起作用或未投用的。
8、超温、超压联锁不起作用的。
9、锅炉保护程序不起作用仍然继续生产的。
10、机组的保护联锁不起作用的。
11、氧系统阀门、法兰、管线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
12、气化炉本体及其煤气系统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
13、气化装置磨煤单元和煤输送单元煤粉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
14、合成气中硫含量严重超标仍继续坚持生产的。
15、合成和精馏系统以及罐区的设备、管线出现大量泄漏仍继续生产的。
16、电石库防水区内进水没有采取措施的。
17、氯乙烯混合脱水水含量严重超标的。
18、聚合釜(PVC)紧急终止剂氮气钢瓶压力不够的。
19、导热油系统大量泄漏仍继续生产的。
20、电石炉电极故障(软断、硬断、刺火)仍然继续生产的。
21、电石炉内料面不稳,出现踏料现象仍然继续生产。
22、其它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
三、设备系统
1、压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轴位移、轴承温度、轴振动值超过报警值,继续开车运行的。
2、压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断油保护不可靠,继续开车运行的。
3、压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严重漏油,继续开车运行的。
4 、DCS、PLC、ESD、UPS等控制系统存在重大系统缺陷,继续开车运行的。
5、防爆区内电气仪表设备失爆,继续开车运行的。
6、列入国家淘汰的电气设备仍在超期运行的。
7、高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因故障不能投入运行的。
8、聚合釜(PVC)在反应过程中搅拌装置、冷却水系统故障,可能导致超温超压的。
9、半水煤气、合成气、乙炔、氯乙烯气柜固架发生变形,钟罩偏心和泄漏的。
10、液氯钢瓶充装违反气瓶充装管理规定,可能引发事故的。
11、压力容器超期服役,仍然继续使用的。
12、其他认为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
四、事故隐患相关说明
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
2、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类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管理制度类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重大危险源、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淘汰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等。
5、操作规程类
依据基础设计资料和标准要求进行编制、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运行特点的各岗位操作规程。
6、安全生产记录档案类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危险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危险作业管理记录档案(如动火证审批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变配电室值班记录、检查及巡查记录、职业危害申报档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安全费用台帐等。
7、应急救援预案与实施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应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需求。
8、物料类
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物料、中间体、产品等。
9、平面布置类
平面布置主要包括:生产设施系统、动力公用设施系统、检维修设施系统、运输设施系统、仓库与堆场、生产管理及其它设施系统、有毒有害装置与厂区内其他系统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
10、建(构)筑物类
主要包括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防火等级等。
11、安全设备设施类
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仪器仪表,监控系统,报警装置,防爆、泄爆、隔爆、抑爆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毒除尘装置等。
12、辅助系统设备设施类
辅助系统主要包括电气系统(含变配电室、电气线路隐患、电气设备/工具)、消防系统、照明系统、压缩空气站、锅炉房、氧气站等为生产提供动力或其他辅助生产的系统。
13、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类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尘、防毒面罩、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耳塞、护目镜、防护服等。
14、从业人员资格资质类
从业人员资格资质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等。
15、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类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等。
16、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类
从业人员“三违”主要包括: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作业、负责人违反操作规程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
17、作业环境类
包括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物理因素(噪声、振动、辐射、高温等)、化学因素等限值超过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8、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类
根据各单位生产特点及厂区布置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合理设置及管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19、安全标志及标识类
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化学品安全标签以及使用安全色对具有危险性的设备设施进行的标识。
20、周边环境类
主要是单位厂区外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如高压供电线路、输油/气管线等)与厂区内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防护距离。
21、上级另有规定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本《规定》的条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范文四: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
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
(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范文五:事故隐患及分类
事故隐患及分类
2.1 矿井事故隐患是指施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符合《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规定的隐患或中煤进出口公司《煤矿重大隐患排查制度》,2007年7月25日进出口公司经理会议通过,规定中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介定的
2.3按事故性质和事故种类分类:
2.3.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上深涧煤业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主管单位组织整改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上深涧煤业公司组织整改的隐患。
C级:由区,队,、车间负责人或者业务部门有关人员组织整改的隐患。
2.3.2按事故的种类~事故隐患分为:“一通三防”、顶板、矿井提升运输、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
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及其它类隐患1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