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关于确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深地税发[2010]75号)规定,我省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从2010年1月1日起变动如下:
1、娱乐业“游艺”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5%”。
2、娱乐业“音乐茶座”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5%”。
3、娱乐业“网吧”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10%”。
4、娱乐业“高尔夫”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10%”。
5、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税目营业税税率改为“15%”。 填写营业税申报表时,对于税率调整的应税项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前的,选择原有的应税项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选择列表中对应的应税项目。
013 歌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4 舞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5 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6 卡拉OK歌舞厅--练歌房(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7 卡拉OK歌舞厅--恋歌房(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8 音乐茶座--酒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019 高尔夫球(10年1月1日起适用)
020 游艺场(10年1月1日起适用)
021 网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填写综合申报表时,对于税率调整的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前的,选择原有的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在2010年1月1日以后的,选择列表中对应的征收品目。 0655 网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56 舞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57 歌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58 卡拉OK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恋)歌房)(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07 歌舞厅(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08 音乐茶座(包括酒吧)(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09 高尔夫球(10年1月1日起适用)
0610 游艺(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其它)(10年1月1日起适用)
什么是转让无形资产,它的征税行为是如何的
《营业税税目注释》中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销售不动产的应税范围包括哪些?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销售不动产的应税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缴税。 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范文二: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营业税一共有 9 个税目,包括 7 个应税劳务以及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采用比例税 率,基本税率为 3%和 5%;还有一个 5%~20%的幅度比例税率。 税目 税率 注意问题
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营改增:交通运输业 11%)装卸搬运
交通运 输业
3%
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此税目的征税范围 远洋运输业的程租、期租和航空运输业的湿租业务属于此税目 自 2005 年 6 月 1 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 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属于服务业) 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注意营业税修缮(不动产、构筑物)与增值税修理的划分 自建自用、自建出租、自建投资的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劳务的征税范围 金融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的离岸银行业务,应在我国缴纳营业税 注意邮政业务中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区别 注意电信业务里电信物品销售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文化业包括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动、植物园)、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 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资料借阅等业务 出租场地举办文化活动属于“服务业——租赁业”范围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娱乐业适用税率在 5%~20%的幅度内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注意三个问题:(1)幅度税率;(2)项目辨析;(3)相关业务处理 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远洋运输业的光租和航空运输业的干租业务属于此税目 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照“服务业——旅游业”征税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无船承运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税 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全额征收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征税
建筑业 金融保 险业 邮电通 信业 文化体 育业 娱乐业
3%
5% 3%
3% 5%~ 20%
服务业
5%
1.2013 年 8 月 1 日起, 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部分现 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都为 6%)、有形动产
租赁(17%)。小规模 3%
2.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 纳营业税。 税目 转让 无形 资产 销售 不动
产 税率 注意问题 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 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 征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 收营业税。投资后转让该项股权,也不征收营业税
5%
5%
范文三:营业税的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营业税的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收集日期:2007-12-16【作者:】
税 目 征 收 范 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5%(从
2009年
1月1日
起至
2011年
12月31三、金融保险业 日,对农
村金融
减按3%
的税率
征收营
业税)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游戏机、高尔夫球 10% 六、娱乐业 其它 5%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七、服务业 5%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八、转让无形资产 5%
权、商誉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范文四:营业税的范围和税目。新修
营业税的范围
1,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硬说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
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2,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 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3、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原则
(1) 一般原则(适用于一般情况)
按照纳税人主营业务的税种性质确定适用的税种。
具体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 营业税。
(2) 特殊原则(适用于特殊混合销售行为,处理原则与兼营原则相同)
(3)
按照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纳税的原则处理。
具体为: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A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B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兼营行为
分清收入,分别纳税的原则。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
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5.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
(1)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电信物品,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而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东 奥初级栏目精选稿件。
(3)林木管护劳务,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符合条件的免征营业税;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4)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的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
(5)自2004年7月1日起,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缴纳营业税。东 奥初级栏目精选稿件。
(6)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7)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
1. 建筑业。包括建筑工程、安装过程、修缮工程、装饰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等内容。
2. 金融保险业。包括金融业和保险业。
3. 电信业。包括电报、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4. 文化体育业。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
(1) 文化业是指从事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和其他文化业
(2) 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5.娱乐业。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场、保龄球场、游艺。
6..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这是光租;航空运输企业在约定的时间内将航空器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这是干租。税法规定,干租和光租,按照“服务业”税目(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
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7.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
转让商誉。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8.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9..自2010年10月1日起,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
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范文五:建筑业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税目营业税
建筑业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税目营业税
建筑业 营业税 税目 税率
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修装饰业。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是,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Io自建自用房屋,不征收营业税。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涉及建筑与销售不动产两个应税行为,所以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一)土木工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包括从事矿山、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飞机场、运动场、房屋(如场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和住宅)等建筑活动。也包括专门从事土木建筑物的修缮和爆破活动。
该子目可分为房屋建筑业,矿山建筑业,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建筑业,堤坝、电站、码头建筑业,其他土木工程建筑业。
(二)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
包括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供热等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活动。一个施工单位从事土木工程时,在工程内部敷设电路、管道和安装一些设备的,应列入土木工程建筑业内,不列入本子目。
该子目可分为线路、管道安装业和设备安装业。
(三)装修装饰业
包括对建筑物的内、外装修和装饰的施工和安装活动,车、船、飞机等的装饰、装潢活动也包括在内。
(四)其他工程作业
指建筑、修缮、安装、装饰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等工程作业。
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上述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业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