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中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暴露出一些问题:不同所得间界限模糊,
计税方法和税前扣除不
同,出现税收负担不公平问题,给税收征收管理带来了困难,也为纳税人规避税收提供了机
会。如何全面修改个人所得
税,使其更公平,更利于征管,将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问题;对策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1994 年元月1 日开 始实施的,以后又经过了几次重大的调整,整体上 还是适应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的。执行13 年来,对 组织财政收入,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过分悬殊等起 到了较大的作用。近几年来中国经济形势发生了较 大的变化,特别是居民收入总量的大幅度提高,收 入结构的不平衡,来源的多样化等等因素使现行个 人所得税暴露出许多缺陷,本文就这些缺陷进行分 析,提出一些改进措施,希望引起同行的重视,推动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分11 个类别分别课 征的分类所得税,1994 年1 月1 日实施,全国人大及 其授权的国务院又对其做了许多次调整,比较大的 调整主要有:1(1999 年11 月1 日取消对个人储蓄存 款利息的免税规定,开征利息税,税率20,,2007 年 8 月15 日将利息税税率降为5,,2008 年10 月9 日 又暂免利息税; 2(2006 年1 月1 日起将工资薪金税 目的免税额从800 元,月提高到1600 元,月,2008 年2 月又提高到2 000 元,月。这些
改革使中国个人所得
税逐渐完善,对经济的适应性也明显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种主要所得之间界限不很明确,不同所 得间计税方法又不尽相同,税收负担差别较大 就目前来看,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来源是工 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税法上对这两种所得 的定义是:“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 雇佣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 红、津贴、补贴以及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其他 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 装、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广告等服务以及 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所得”。?
随着个人收入渠道的多样化,中国对个人收入 分配的方式也由单一的工资分配改变为多种分配 方式,上述对工资和劳务的定义就模糊起来。比如: 单位对临时用工支付的报酬,高校教师在一些本高 校举办的联合办学单位的讲课酬金,医生受聘出诊 的酬金等,就很难分清楚哪些是工资按工资征税, 哪些是劳务按劳务征税。
中国目前对上述两项个人收入的征税存在较 大的差异,工资按月计算,每人每月扣除2 000 元, 按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税率为5,,45,。劳务 报酬按次计算,每次扣除800 元(超过4 000 元的扣 除20,),税率为20,,另外每次所得超过2 万的加 征五成,超过5 万的加征十成,连续性劳务超过一 个月的可以以一个月为一次。
1(对单位临时用工支付的报酬,可以按工资征税, 每月(次)扣除2 000 元,税率为5,,45,的累进税率。 也可以按劳务征税,每次扣除800 元,税率为20,。 就中国现实来看,这些报酬按工资征税基本上 达不到征税的条件,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临时用 工往往不是经常性的,与单位也基本没有签订劳动 合同,不属于单位的在编员工,支付的报酬也不在工 资表上反映,习惯上很难理解为工资,按工资征税。 有媒体报道一则新闻:“2006 年四川某农村小 学聘用临时工做清洁,某月应支付400 元报酬,临 时工到税务局开发票,税务局扣税28 元。”该报道 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普遍认为是税务局扣税 太重。税务局固然有错,但错误主要在不应该对其 开发票,临时经营者在发生经营行为又没有发票时,可以申请税务局代开发票,要按税法规
定交纳
相应的税费,400 元的发票扣税28 元即7,扣税应 该不算很重。临时工显然没有发生经营行为,不是 独立劳动者,没有发生流转税的纳税义务,税务局 帮代开发票没有理由。上述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学校 没有把临时工的报酬列入学校的工资,又没有学校 会计认为合法的列支凭证,就要临时工到税务局开 发票,对临时工收取7,的税费的主要错误应该是 学校会计在凭证的处理上。
临时工报酬不列入工资就应列入劳务报酬,要 按劳务报酬征税。假设某临时工的报酬是1000 元, 月的话,就要交税(1000 元,800 元)×20,,40 元,这 与在编工人工资2 650 元,月的税负才相同,(2650, 2000)×10,,25,40 元,显然太不公平。在个人收入 来源比较单一时,劳务报酬所得比工资所得的负担 要高出许多,即1 000 元,月的收入与2 650 元,月的
收入负担相同,显然不合理。
2(高校教师在联合办学单位的讲课酬金同医生 受聘出诊的报酬性质大致相同,从税收理论上看, 单位员工从本单位取得的、由本单位负担的各项报 酬都应该计入员工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教师和医 生从本单位取得的各种形式的酬金都应算工资,而 从联合办学单位取得的酬金是否可以全部理解为 本单位负担的呢,我看未必,不然还是联合办学,那 这些报酬是否可以考虑按劳务报酬征税呢,或者划 分成两部分:本单位负担的按工资,非本单位负担 的按劳务报酬,这样在目前情况下纳税人的负担就 会降低。比如:某教师工资2 400 元,某次到函授点 授课取得报酬800 元,全部算工资,应纳税为: (3200,2000)×10,,25,95 元,将800 元报酬按劳务 算的话,应纳税为:(2400,2000)×5,,20 元,劳务每 次扣除800 元,该报酬不用交税,这样就少交75 元 税收。即使将800 元划分为本校负担和外单位负担 的话,比如60,:40,,该教师的应纳税为:(2880, 2000)×10,,25,63 元,外单位负担的部分按劳务征 税,不到800 元,不用纳税,也比全部当工资税收负 担要轻33 元。在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时将劳务报 酬单独计税又比按工资计税要轻许多。
(二)不同所得税前扣除不同,也使不同所得间 的负担不公平
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对个人所得的征税,什么是所 得,应该是收入扣除为取得该收入所耗费的各项开支后的余额,即扣除个人劳动力再生产的成
本,(劳动者
供养自己和为保持劳动者数量所必需的家庭生活用 品的价格),?显然这部分扣除很难确定,不同的人,不 同的地区,不同的时期都会有较大的差异。
中国目前对这部分扣除的方法是:按不同的所
得采取不同的扣除标准,对工资所得是每人每月扣 除2 000 元,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调整标准,对劳务报 酬等所得采取的是:800 元,次,超过4 000 元,次的 扣除20,,还有一些所得根本不允许扣除劳动力成 本。这样就出现下列几种问题:
第一,工资所得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而劳务报酬
所得等没有考虑此因素。
2006 年1 月1 日起提高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
(从800 元,月提高到1 600 元,月),国家又决定从 2008 年3 月1 日起再提高到2 000 元,月,随着居民 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该标准还会提高。个人所 得税的其他所得对劳动力成本的扣除从1994 年起 就没有调整过,显然有失公平。
第二,有些所得能扣除劳动力成本,有些所得 不能,劳动力成本与经营成本混淆。
就目前税法而言,有几类所得是没有扣除劳动 力成本的,即个体工商户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 股息红利所得还有偶然所得。同是个人所得税,老 板也可能在个体户里面做工,工人2 000 元,月不用 纳税,而老板就要纳税,个体户所得只允许扣除经 营成本(老板的工资是不能进成本的),显然不合 理。财产转让所得也只允许扣除财产原值及合理的 费用,没有扣除劳动力成本,这与个人所得的概念 也有些出入。
第三,在个人收入多样化时,存在劳动力成本 重复扣除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 的二项或者二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 税。在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 纳税。”?即工资所得、承包所得、个体户所得要求同 项合并计算纳税,其他所得分别计算纳税。个人在 二处以上取得工资等所得要求合并计算纳税,只允 许扣除一次劳动力成本,而取得工资所得又取得其 他所得时,可以按所得分别扣除成本,显然存在重 复扣除成本的问题。三、完善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对策 第一,对各主要所得之间界限不清的问题,特 别是工资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之间,笔者认为税务 机关在执行中应该用雇佣关系的稳定性来判断,即 劳动者与雇佣单位雇佣关系稳定的按工资计税,否 则按劳务报酬计税,而不要机械地按税法上列举的 内容执行。
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考虑实施分 类综合所得税的思路。个人所得税法分11 类所得 分别征收,并且各类所得又列举得太具体,使许多 新出现的所得找不到相应的税目,加大了征管的难 度。最好将所得进一步简化、合并,并且不同的所得 在税收负担上最好不要区别对待,只是为了征管的 需要,平时分别征收(实现源泉扣缴),年终综合计 算,平时扣缴时才对所得分类,分类征税时税收负 担也要适当降低,年终申报时再补回。随着2008 年 新劳动法的实施,对企业用工大部分都要签订劳动 合同,也使现行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大 幅度降低,取消工资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划分, 或者仅从征收管理的角度保留分次明显的劳务报 酬所得,按预提税的思路从低扣税,年终结算,这样
我们上面提到的临时工工资的税收问题,高校教师 的兼职授课酬金的税收问题,医院医生受聘出诊报 酬的税收问题等,都得到解决。
第二,对各种分类的所得统一规定对劳动力再 生产成本的扣除
前面我们提到实施分类综合所得税,减少所得 的分类,为了公平税负,在费用扣除上也应考虑公 平的问题,对不同的所得都应该允许扣除劳动力成 本,特别是个体户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将经营成 本与劳动力成本区分开来,以平衡个体老板同其员 工之间的税收负担,平衡个体户所得与企业所得的 税收负担(今年企业所得税负担大幅度下降,从 33,下降到25,)。在扣除劳动力成本时,应该结合 个人的工资一起考虑,既要考虑劳动者的生活费用 又要考虑防止重复扣除,在计算个体户所得时允许 扣除工资的免税额,对财产转让所得允许按劳务报 酬所得的标准扣除劳动力成本。对所得来源多的纳 税人重复扣税的问题,应该在年终综合计算所得税 时进行考虑,抵减平时已经扣除的劳动力成本。当然,要使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需要
不断调查中国的个人收入分配状况,结合中国国情 制定调整个人所得税,近几年来中国对个人所得税 关心的人越来越多,一方面说明中国个人收入的提 高,另一方面也会促进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思路
(一)推进个人所得税转型
个人所得税的类型总体上包括分类型、综合型 和混合型三种。分类型是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项目分 别扣除必要费用后,采用不同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其优点是简单透明、易于征管;缺点是难以从整体 上体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无法实现公平税负。综 合性是将个人全年各种所得加总减除法定扣除额 后的余额,依统一的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优 点是能很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实现横向和纵向公 平;缺点是对征管水平和现金管理、信用制度等相 关制度要求较高。混合型则是指一部分所得项目按 综合税制征税,另一部分所得项目按分类税制征税。 其实质是将分类型和综合型有机结合,在征管水平 和配套制度有限条件下能较好的实现收入调节功 能。我国目前分类型个人所得税弊端日益显现出 来,短期内又无法将征管水平大幅提高,而且配套 制度的完善需要相当长的过程,所以混合型所得税 就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当前目标。将具有稳定性、 连续性的收入项目,包括劳动报酬所得和有费用扣 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
稿酬、财产租赁等项目,纳入综合征收部分,按年 征收;将投资性的及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 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项目进行分类按次征 收。这样一方面可以对个人的主要收入进行综合调 节, 另一方面也可以对较难监控别收入进行特别调 节。(二)扩大征税范围
目前列举法不能把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完 整表述,必须运用排除法对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进行 规定,以便做到规范严密。个人所得税制应该规定 “除予以免征的所得项目,一切来源性质、一切收入 形式的个人所得均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这样将一些灰色收入、实物收入、证券收入、权证收 入及各种隐蔽收入全部纳入征税范围,使税收课征 有法可依。
(三)调整优化税率结构
混合制个人所得税税率应该是综合征收部分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分类征收部分除偶然所得等个 别项目实行累进税率外其他实行比例税率。综合部 分的超额累进税率要遵循“减少级距、降低税率”的 原则进行。以工资薪金所得的5%-45%九级超额累 进税率作为参考,将超额累进税率的累进级距降到 4 个,将最高边际税率降至35%,将最低边际税率降 至3%,这样实行的就是3%-35%的四级超额累进 税率。分类征收部分的比例税率大致维持在20%左 右,偶然所得等累进征收要根据具体征收项目的实 际情况确定,但最高边际税率原则上不超过40%。 (四)规范费用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主要指综合征收部分 的费用扣除,综合征收部分的费用扣除应以家庭为 单位,综合考虑影响家庭税收负担能力各种因素, 测算在保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进行扣除。 综合征收部分的费用扣除考虑的因素既包括,地区 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率、住房制 度、社会保障制度及教育制度改革的政策变化等宏 观因素,也包括所得的获取成本、家庭供养人口、婚 姻背景、消费能力差别等微观因素。费用扣除应由 国家统一规定扣除标准的幅度范围,允许地方政府 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裁量本地的扣除标准,但地方裁 量的范围不应太大,否则会造成地方税收竞争,引 起纳税人“用脚投票”而规避税收,而且对经济不发 达地区又会形成新的不公平。
(五)减轻投资所得的重复征税
股利经济性重复征税的税制设计是对投资者 投资行为的一种打击,目前我国实行了局部范围的
部分抵免制,已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对股利双重征 税带来的负担,但目前只有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利 才可抵免。所以应全面推行部分抵免制,抵免范围 不仅包括个人从所有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取得的 的投资回报,还应该包括一切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投资收益。为防止纳税人通过成立自我雇佣公司
的方式避税,可借鉴OECD 国家的做法,规定凡纳 税人持股5%以上的企业取得的股息所得要视同劳 动所得并入综合所得项目征税。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相关制度完善 我国个人所得税转型成功与否,不仅取决于混 合型税制本身的制度建设,而且还与构成税务环境 的各种制度有关。因此,完善税收环境制度是我国 个人所得税改革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积极推进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通过税收征管法或更高层次的法律规定,在公 民户口登记时由公安部门代为进行税务登记,户籍 排定的身份证号认定为该公民唯一的终生不变的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公民从事产权交 易,收入获取和劳务支付等经济活动,进行经济交 往强制使用的身份标志,并以此为基础,强行推行 存款、产权登记的实名制,以公民的其纳税人识别 号汇集税务相关信息,这样在年终纳税申报和税务 稽核时才能方便快捷,也才能达到混合所得税制的 基本要求。
(二)加强全国税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各地都开发使用适合本地的税务信息网络系 统,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在研究 各地税务信息系统优点的基础上,强制推广既规范 又不失灵活性的全国通用税务信息网络系统。并加 强与财政、银行、工商、海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等 部门的协作配合, 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 享制度,使税务网络与相关网络相连,最终形成一张 疏而不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大网。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是一项艰难复杂的系统工 程,在目标方向明确的前提下,以调节个人收入差 距实现公平分配为宗旨的改革,必须深入研究我国 个人收入和家庭传统的实际情况,并在转型后的个 人所得税税收征管实践中不断进行完善。
范文二: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郭海燕
(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000 )
[摘 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开征以来发展迅速,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个人所得税在促进我国改革开 放、经济发展、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和维护国家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政策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做出调整,虽然我国于2006年 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等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纳税 人的纳税意识还有待提高。本文对现行个人所得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改变税制模式、调整税率结构、费用扣除、 完善税收方法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课税模式 征收管理 改革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 ()入托等等。我国从企业到行政事业单位,都存在给职工发 税,是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其目的是为了调节收人差距,缓 放实物福利现象,这样侵害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减少了财 解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同时,也能增加政府的财政收人。我 政收入。
国个人所得税开征比较晚,自 19 8 0年全面开征个人所得税以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基本不下乡,对从事农、林、牧、渔业 来,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现已成为我国主要税种之一。个 10亿人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较早和 的近
人所得税在促进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经济作物种植业、养殖业、捕捞业发展较快的地区,高收入者 和维护国家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 已占相当比重,需要个人所得税来调节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
3. 税率结构不合理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在普遍增长的基础上,收入差距不断扩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课征模式下的超额累进与比 大,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所暴露出的问题和矛盾越来越突出必
须进一步改革,以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聚集财政收入和调节收 例税率并存的税率。现行的税率与国际普遍实行的超额累进税
率相比存在几个问题。一是累进档次偏多,边际税率过高。我 入分配的作用。
一、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国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率为 9 级超额累进 ,边际税率为45
1. 分类制的课税模式设计不合理,。从世界上看,20世纪 8 0 年代以来,不少国家基于公平与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大体上可分为三种,1.分类所得税 效
制,又称个别所得税制。它是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类别的所得,按 率原则,纷纷降低税率,特别是边际税率,,减少累进档次,甚 不同的税率分别课征。它的优点是可以广泛采用源泉课征法, 至采用比例税率。二是税率不统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率按所得 课征简便,节省征收费用,而且可以按所得性质的不同采取差 项目有所不同,工资薪金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生产经 别税率,有利于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但它不能按纳税人的真 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均适用五级超额累进 实纳税能力征税,不符合支付能力原则。2.综合所得税制,又 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同时对一次收入畸高 称一般所得税。它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 的,大于 2 万元,采用加成征收方式。这与国际社会普遍实行 来,扣除法定减免和项目的数额后,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收。 的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完全不同的。税率设计上的不统一 它的特点是将来源于各种渠道的所有形式的所得加总课税,不 是由我国实行的分类制课税模式所决定的,它存在有失公平与 分类别,统一课税。3.混合所得税制,又称分类综合税制。它 效率的问题。三是在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水平下,真正依 是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不同形式和程度的结合。 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处于中下收入水平的工薪阶层,这从某
种意义上更加剧了纵向不公平。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制所得税。在这种税制下,
4. 费用扣除不合理,造成税负不公收入总额一定时,收人种类越多,应纳税额则越少。随着我国
我国现已经实行新的所得税制的费用扣除方法,采用定 个人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一些高收入者非工资收入所占比重不
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方法。如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 1600 断扩大,造成“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现象,不能全 面反
元,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 映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分类课税模式总体上对经济的 弹性
所得,每次收入不足 4000 元的,减除费用 8 00 元,4000 元以 较小,不能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上的费用减除率为 20,等。这种方法存在着一些不合理、不公 2. 征收范围窄,税基有限
现行税法减免项目过多,政策不规范,实际执行中难以 平的因素,表现在,1.费用扣除标准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和物价 控管。另外我国市场发育不断成熟,金融商品不断丰富,房 水平的因素,2没有区分为取得收入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和生计 .
费用,3不分纳税人己婚未婚、抚养赡养人口多少、家庭总收 .屋、土地、财产、科技走向商品化,个人收入结构发生重
入多少等不同情况,4忽略了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个人纳税能力 .大变化,证券交易所得、个人股票转让所得、资本利得、财
的影响。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每个人所 产利得等收入已成为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现行税
面临的各种负担,所以也就不能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进行区 法却没有涉及这些方面,导致了大量税收流失。
别对待,不能贯彻税收公平的原则。另外,税法中所规定的“扣 另外,现行税法对于附加福利的课税问题没有涉及。附
除必要的费用”、“扣除合理费用”等用语含混不明,并没有一 个准加福利是指由于雇员己经提供或即将提供的服务而获得的货币
确的量上的执行标准,因此也很容易由于技术上的或人为 的原工资和薪金以外的所有利益。如住房补贴、公费医疗、儿童
因而造成税负上的更加不公。
中国经贸14
财经与金融
5. 尚未形成良好的征管环境制度效率。因此广泛税基的建立才是个人所得税税基的理
想状态。 5.1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薄弱 中国历史上无论朝代如何更
迭,从来没有关于税收的铁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发育逐渐成熟,金融 定的法律,税权的滥用和税收作用的“越位”,作为一种消 商品不断丰富,房屋、土地、科技也走向商品化,其结果是个 极的历史文化积淀下来,给依法治税带来了障碍。对社会主 人收入来源多元化。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并没有将大部分资 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之意义知晓甚少,影响了 税本所得和附加福利纳入征税范围,实物分配和权益所得游离于 法的有效执行。公民的纳税意识和纳税素质方面的缺陷, 已个人所得税调节之外,损失了相当的税源,影响了税收的调节 经成为制约依法治税、阻碍税收征管水平提高的因素之一。 力度。随着证券交易市场的发展壮大,对于个人证券交易转让
5.2 税务征管手段落后,难以提高征管水平 我国个人所所得,目前我国尚未计征个人所得税。目前我国的个人外汇买
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 卖走向火热,但对于个人买卖外汇所得还没有征税。就附加福 法,但难以实现预期效果。主要表现在,自行申报制度不健 利而言,我国税法虽然也强调所有工资外收入、现金或实物等 全。目前流通中大量的收付以现金形式实现,致使税务部门 都需要纳税,但这种税法还是显的比较笼统,应该在税法中规 无法对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许多达 定直接对附加福利等开征个人所得税。
3. 调整税率级距,降低边际税率到征税标准的纳税人,只要不“自行申报”又无人检举揭
发,就可以轻易逃避纳税。代扣代缴难以落实。在实践中有 对个人所得税课税级距及税率进行调整时应遵循低税率的 相当一部分代扣代缴单位并不认真履行其义务,而是采取消极 基本思路,可以进行以下调整,一是改现行的两个超额累进 应付税务机关的态度,甚至有意隐瞒纳税人的收入或者站在纳 税率,缩短级次为五级,降低较高级次的边际税率,顺应世 税人的立场上想方设法为其分散收入或逃避税款,给税款的征 界性改革税制的发展趋势,二是将应税项目中的劳务性所得归 收增加了难度。 为一类,总体上坚持从轻课税,以体现对劳务所得的某种鼓
5.3处罚难以从重从严 励,三是对证券投资不论股息、红利所得,还是其他有价证
美国每年对 10,的纳税人进行抽查审计,一旦查出有偷 券,特别是企业证券,所得应同等征税。具体可将工薪所 税行为,即使数额较小,也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同时还要将 得、个体业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对企业承包租赁经营所 偷税行为公布于众,使违法者声名狼藉。而我国目前的税收 得、个人独资和合资企业投资者经营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合 征管对偷、逃税款的行为虽然也有处罚措施,一般按偷税金 并一起设计统一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其最高的边际税率定为 额处以 5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以 7 年以 40 ,,并按年设计,按月或按次预征,年终汇算。同时, 下有期徒刑。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罚则过轻,同时在税收征 对其他应税项目仍实行比例税率,按次或按月计征,而税率
可适当下调到 15,左右。 管中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往往以补代罚,以
合理设置费用扣除项目4.罚代刑,难以起到惩戒作用。
二、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思路现行扣除项目的设计也有不符合国际惯例的地方。以个
1. 建立综合征收与分项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人为例,我国采用简单的定额扣除,这种扣除方法比较符合
如上所述,我国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缺陷较多,综合所 我国现阶段的税收征管水平。但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得税制虽然优点较多,但由于我国分配方式复杂,现金流通 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充分,对净所得征税的特征表现不 领域广泛,居民隐性收入普遍,金融资产实名化刚刚起步, 明显,同时没有考虑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基本生活支出水平的 税务征管手段落后,没有与实施综合所得税制相适应的信用、 地方不平衡性。
交通、通讯等手段,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收入水平难以实施 费用扣除项目的设计必须坚持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的原 有效监控,因此选择综合所得税制并不符合我国目前国情。 则。要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合理设计税负水平。结合各种 实行混合所得税制,将个人所得中一部分具有延续性或经常性 因素的综合考虑,建议实行基本扣除和特殊扣除。基本扣除 的收入实行综合征收,实施统一的累进税率,其他所得按分 即纳税人维持最低生活标准所需的生计费用,确定基本费用扣 类课税,实施比例税率。具体来说,就是将现行税目中的工 除有必要考虑以下因素,1婚姻状况,已婚与未婚的负担状 .
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 况是不同的,因此应根据赡养人口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扣除 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5 个项目划入综合征税,其他类所得 标准,2.教育费用,当今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科技是 仍实行分类征税。为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个人收入的 第一生产力,为了增加自身的知识与技能,人们自费参加各 作用,应开征个人所得税的配套税种。例如可适时开征社会 种教育培训的支出也将相应增加,3地区收入、消费水平的 .保障税、特种消费税、遗产和赠与税,这些税种将对调节个 差距,我国沿海开放城市的收入、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内陆地 人收入差距过分悬殊起到有效的辅助作用。 区,这种差距在沿海各城市之间也普遍存在,实行全国统一
的费用扣除标准显然是不合理的。建议对费用扣除实行分档, 2. 合理调整征收范围,扩大税基
从效率观点看,税基的大小将直接影响个人获取各类所 以体现税收公平及合理负担的原则。特殊扣除主要是为保证低 得的经济行为。税基过窄或存在大量税收优惠,必然改变个 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对特殊弱势群体的扶持照顾,包括薪 人劳动和资本的相对价格,进而产生个人经济行为的替代效 金特别扣除和残疾抚养特别扣除等。特殊扣除的设定改变了现
行税法中通过减免税形势照顾上述人员的情况,有利于规范税 应。这一方面改变劳动资源配置,扭曲资本流向,另一方面
个人为实现这种转化需要付出代价,政府为了防止这种转化同 制, 防止税收流失。 另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还需
要循序渐进,逐步 样需要付出代价,进而增加经济制度运行的交易费用,降低
15中国经贸
财经与金融
与国际惯例接轨。诚然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的扣除办法与 5完善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制度 .2
国际惯例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如赡养因素、鼓励因素,如教 双向申报制度即由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义务人分别向主管机 育,、纳税方式因素等,在其扣除中均未直接充分地予以体 关申报个人所得及纳税情况,在两者之间建立交叉稽核体系。 现。但这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以我国目前的税制环境, 它是实现税源控管、预防税款流失的有效措施。为确保该项制 条件还很不成熟,不能急于求成。如果我们现在就立即将费 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应明确规定,纳税人都有向税务部门申报 用扣除根据纳税人的婚姻状况、赡养人口的多寡、年龄状 应税所得的义务和责任,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的一切应 况、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杂的扣除细分,操作上还是有很多困 税所得,必须建立向税务机关报送明细表的制度,并明确纳税 难的。因为扣除项目过多过细,很多纳税人没有能力和精力 义务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不申报、不纳税、申报不实、不代扣 去填表计算,就连不少征税者也是如此。国家目前还是应该 代缴的法律责任。
考虑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缴税成本的,在各方面制度不到位的 5.3 加强执法刚性,严厉惩处偷逃税行为 首先,加强与前提下,太多弹性规定会导致不公平和其他问题的出现。 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严厉打
5. 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个人所得税 击惩处偷逃税的行为,体现执法的刚性。其次,法律应赋予 征管体制 税务机关相应的执法权力,如能够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纳税人的
5.1 开展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建立 存款和其他财产情况,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及人员配 诚信纳税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对个人所合,协助提供相应纳税人偷逃税款的证据或阻止其出境并有权
得税 冻结纳税人的账户,封存、拍卖纳税人的财产,强制执行。 的征管具有重要意义。税务机关要增强税法宣传意识,开辟 甚至可以考虑设立税务警察一职,对违反税法较为严重的纳税 和理顺税收政策传递渠道,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 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武装稽查和武装拘捕。再次,健全协税、 持不懈地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注重税法宣传的有效性、实用 护税网络。完善税务信访、举报制度,认真贯彻“有案必 性。税务部门应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人力、物力、财 查、查办结果公开”的原则,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营造一个 良力,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通过街道橱 好的社会氛围和征纳环境。
参 考 文 献窗,定期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向纳税人印制发放各种宣传资
[1] 彭学军、姜德安,《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思 料,增强税收法制观念,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改变人们
对纳税问题的传统看法,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建立诚信纳 考》,《内蒙古民族大学报》,2003 年第 6 期.
[2] 朱晓丹,《对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探讨》,《商业研税,应成为我国目前税收征管的一个重要问题。电台、电视
究》,2004年第14期. 胡凯,《我国个人所得税改台、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把税法纳入国家普法
[3] 革问题邹议》,《兰州学教育规划,组织税务干部深入纳税人中宣讲税法,让税收法
刊》,2006年第2期.规政策深入人心,鼓励公民通过合法经营和诚实劳动富裕起
[4] 《200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来,并致富不忘国家,积极纳税,在全社会形成纳税光荣的
师协会,2006年.良好风尚。
(上接第60
页)
由方程,5 ,、,6 ,可知,两种类型产品的出口竞争 对此,首先要继续着力调整贸易结构,提高对外贸易质 力与 FD 之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其中,初级产品是最显著 I量。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继续扩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 的。相关系数为 0.8 0。FD I每增加 1 个百分点,初级产品的 品的出口,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档次和价格。其次,在吸引 出口竞争力就下降1.02个百分点,工业制成品的出口竞争力下 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注重对行业和技术含量的选择,加强 降 5.22 个百分点。相对来说,工业制品的出口竞争力与 FDI 与国内企业的关联,促进技术转移。 负相关的程度并不是很明显。考虑到浙江省近年来贸易顺差逐 参 考 文 献 年扩大,大部分企业处于净出口的情况,为何初级产品和工 [1] 宋延武、王虹:“外国直接投资与我国促口结构和出口 业制成品的外贸竞争力会随着 D 的进入越来越小。其主要原 FI竞争力的关系研究”,J, 《国际贸易问题》 2007.05. 因可归结为劳动力、政策等优势向高科技产品转移,其次是 [2]江小涓:“中国出口增长与结构的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在浙江省所起到的技术外溢效应并不明显,对内资企 的贡献” 蔡茂森、顾,J,《南开经济研究》2002.2. 业的出口竞争力没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3]敏芬:“FDI 对我国出口贸易贡献的实证分 析”,J, 四、结论及建议2005.18. 项喜:“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江《商业研究》通过实证的方法研究外商直接投资与浙江省商品出口结构 [4] 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测算”及竞争力的关系,结果表明,外商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 ,J,《浙江统计》2005.02. 徐晓虹:“外商直接投资对浙浙江省商品结构的优化,包括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的商品结 [5]江的产业经济效应” ,J, 构比例和贸易方式的改变。而在出口竞争力方面,外资在一 《浙江社会科学》2006.05.定程度上削弱了浙江省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中国经贸16
范文三:个人所得税论文-论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现状与改革
论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现状与改革
摘要: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中国税收体系中,个人 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 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 及税制改革的变化, 在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 我国现行个人所 得税制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和完善, 更好的发挥税收的调节经济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就个人所得税 的职能、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革方向等提出几点认识。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职能 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年轻的税种。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 展状况,我国自 198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开 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增长迅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个 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 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核心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职能有三个方面:1、筹集财政收入 个人所 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2、调节经济,促进经济增长 个 人所得税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在一定程度上对扩大内需, 刺激 消费、改善民生、 推动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有重要的作用,有 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调节收入分配 由于市场经济机制的缺 陷,在经济体制改革以来, 随着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居民的收入差 距逐渐拉大。 个人所得税作为重要的调节手段, 通过政策的调整和征
管力度的加大, 可以起到有效的收入分配作用, 既要做到拉开差距又 要防止贫富过分悬殊。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1、分类 征收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所得税制, 将个人取得的各种 所得划分为 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及高低不等的税率 和优惠办法。 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累进税率体现公平,调 节收入水平。比例税率体现效率,以实现普遍纳税。 3、采用定额和 定律两种方法减除费用 中国目前对工资、 薪金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项目,每月减除费用 2000元;其他收入采取 定额和定率两种方法减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元的,定额扣 除 800元的费用;每次费用收入 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的 20%减除 费用,如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但对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 非劳动所得,计算纳税时不扣除费用 [1]。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的问题:
一是居民收入渠道多元化,税源隐蔽,难以控制 随着改革开 放的进一步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较过去发 生了很大的变化, 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 收入水 平显著提高, 收入结构日趋复杂。 政府未能根据收入分配体制全面调 整及现实情况的变化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收入监控体系。 另外我国的财 产税调节不力, 还没有遗产税、 赠与税等税种。 目前个人收入除工资、 薪金可以监控外,其他收入甚至上处于失控状态,许多隐形收入、灰
色收入税务机关无法控制也控制不了,造成个人所得税实际税源不 清。另外纳税人多、面广、分散、收入隐蔽,纳税人在银行里没有统 一的账号, 公民收入又以现金取得较多, 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 接联系,收入难以控制。
二是个人所得税在社会再分配中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有限,不能 充分体现公平税负,合理税负的原则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扩大 , 收入差距水平已经达到相当大高的程度。 一般认为, 基尼系数 0.3~0.5表示相对合理,通常以 0.4作为警戒线。而实际情况是我国基尼系数 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 0.4的警戒线,达到 0.48。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从财税视角分析,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现行税制不完善导致 税收杠杆不能充分发挥调控作用。
1、 税率设计不合理, 工薪阶层税率偏高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 税对工薪所得实行 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而对个体工商户和 承包承租所得实行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最高 边际税率太高, 且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征收对象主要由普通收入阶层承 担, 难以实现税收公平原则。 而对股息、 红利所得则采取 20%的比例 税率,进一步造成实际税负的不公平。
2、 税制本身存在着明显的制度缺陷,出现逆调节,对高收入 阶层缺乏基本的调节和监控手段 目前来自工薪阶层的税收收入占 到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的 40%左右, 中低收入工薪阶层不是个人所得 税要调节的对象,却成为了征税的主体。
3、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选择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实行分
类征收, 对不同收入来源采用不同税率和扣除方法, 容易出现综合收 入高, 但是所得项目多的纳税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综合所得低但所 得项目单一的纳税人反而多纳税的不公平现象。 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综 合纳税收入, 也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 难以体现公平 税负、合理负担的征税原则。
三是费用扣除标准不合理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 税基起征点为 2000元,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的目的是调节个人收入,缩小收入分 配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2000元的起征点显然偏低,起征点偏低, 会加重中低收入群众的负担, 影响人民生活, 还会弱化个人调节收入 分配的功能。我国现行分类制下在费用扣除上不考虑家庭、教育、医 疗等方面的因素, 表面上实现了公平, 实际上由于每个纳税人的负担 不同,却扣除同样的费用,造成了税收不平衡。与美国相比,中国只 根据个人收入而不考虑家庭状况,美国是根据个人收入逐步提高税 率, 以此来减少低收入者的负担和控制高收入者的收入过快增长, 最 基本的原则是多收入多缴税,收入低的先缴税再退税。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收 入分配拉大的趋势仍在发展, 必须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 的功能作用, 以此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外有的国家征收 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 20%~30%,甚至在 40%以上,而我国 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不到 10%。 另外,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源潜力很 大,个人所得税是具有很大发展前途的税种。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调节收入分 配,促进公平 (2) 与国际接轨,同时要适合国情 (3) 重视发挥财政 收入职能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发展趋势应以综合为主分类为辅, 充分 反映纳税人的综合纳税能力。拓宽税基,降低税率,减少税率级次, 合理确定费用扣除标准。
1、改革课税模式,建立综合征收与分类征收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可分为分类所得税制、 综合所得税制、 混合所得 税制 。随着居民收入的多渠道化,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完全放弃分 类所得税制可能会加剧税源失控, 税收流失。 而应建立适合我国国情 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 既充分发挥分类税制的长处, 又要弥补分类 税制的不足,体现公平原则。因此,未来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模式 应以综合为主、 分类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 即对不同所得进行合理 的分类,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仍可实行分类所得征税,属于劳 动报酬所得和费用扣除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生产经 营、承包承租、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项目可 以改为综合征税 [2]。
2、优化税制结构,降低高端的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距 我国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实际上 35%以上的三 档税率基本没有适用的纳税人, 而对中等收入的税负显得过高, 难以 实现税收公平原则。应将税率级次减少,超额累进税率可减少到 3~5级,将最高边际税率降至 30%~35%,在此基础上拉大级距。对于工
薪阶层的低收入者, 通过适度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减轻税收负担, 体现 对低收入者免税, 对中等收入者轻税, 对高等收入者适度重税的原则。 与国际上流行的“宽税基,低税率,少级距”相接轨,最终缩小贫富 差距。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废止了 2002年以来实行的“年 底双薪单独计税” 的计税方法, 即个人取得的多出来的一个月工资将 不再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 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举实现了 对工薪高的的个人提高了税率,体现了征税公平原则。
3、设计合理的费用扣除标准 在实行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 人所得税制模式后, 应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有关费用扣除内容, 可采用 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相结合的方法。 要考虑到家庭状况, 例如儿童老 人的数量、教育费、医疗费等因素,扣除标准应适时调整,以真实反 应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更好的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 税扣除额为 2000元,扣除标准显然过低。当前如果将个人所得税税 基提高到 3000元的标准,就可以实现对中低收入人员近 800亿元的 向上调整, 将个人所得税收入逐步提高到 10000亿元的水平, 实现对 基尼系数的调整。 同时拓宽个人所得税税源, 减少税基提高而造成的 税收流失,增加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税种配合个人所得税 以降低基尼系数。
另外, 为了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应该建立有效地个人监 控机制,监控税源,以减少税款流失。在税源的监控方面,可参照美 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做法,实行“个人经济身份证”的制度。在全 国范围内建立有效的税务监控机制, 使公民必须依法自觉纳税, 减少
偷税漏税行为。同时要提高征管人员的素质,改善征管手段,加大违 法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款的行为。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势在必行,又任重而道远。改革个人所得 税对于完善我国税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 只有公平税负, 才能创造和谐社会,才能更好更快的促进经济发展。在税收政策改 革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需要决策者号召全社会的大力支持 和配合,以保证改革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庞凤喜 , 薛刚 . 税收原理与中国税收 ; 修订版 [M].北 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8.
【 2】王诚尧 . 改善个人所得税制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 制 [J].财政研究 ,2004,(2).
范文四:谈现行城乡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1.税制模式存在弊端。征收城乡个人所得税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调节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水平的重要手段,公平是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征税额与纳税人收人水平相适应以保证各纳税人之间税负水平均衡。分类所得税制是将纳税人各种所得按照收入性质划分为若干类,对不同类别的所得设计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分别计算征收。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将个人收入划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11类。这种税收制度的优点是可以实现分别征收,有利于控制税源;缺点是各类收入所使用的税率不同、免征税额不同,导致不同类别收入的税负不同,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容易产生综合收人高、应税所得来源多的人税负轻,综合收入低、应税来源少的人税负重的现象。
2.征收范围不全面。个人所得税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分为概括法和列举法。列举法又分为正列举方式和反列举方式。正列举方式就是对税法中明确规定的项目予以课税,没有出现在税目中的项目不用纳税。反列举方式则是明确规定出不在纳税范围的项目,除此之外所有项目都要纳税。一般来说,正列举方式的范围相对于税源来说是有限的,反列举方式的范围往往是接近税源的。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正列举方式加概括法,列举法规定了10个应税项目,并运用概括法规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的其他所得。主要采用正列举方式确定税基范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征税范围的扩大,虽然用概括法规定了其他认定的应税项目,避免税基流失,但是因其规定的模糊性,易在征纳过程中引起征纳双方的纠纷和纳税人逃避税行为的发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特别是随着技术市场、人才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发育和成长,我国居民的收入已由工资收入为主向收人形式多元化的趋势发展。目前在我国居民所得中,不仅工薪、劳务报酬所得等劳务性收入成为个人的重要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等资本性收人也逐渐成为居民个人所得的重要来源。此外,劳保福利收人、职务补助、免费午餐及其他实物补助形式也逐渐成为我国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新变化在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下都无法自动地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使得所得税的税基过于狭窄。与此同时,许多公司利用这一税制缺陷,减少现金奖金和工资的发放,取而代之的是大量地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提供健身俱乐部会员卡、用餐券、假期旅游等福利,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金额,侵蚀税基。
3.城乡个人免征额标准缺乏科学性,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设立个人免征额的目的之一是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资料及教育培训费用,家庭成员所需生活资料的费用等。我国目前的个人的所得税制度实行收人减去固定标准的免征额作为应税所得额的方法,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到不同的纳税人,的赡养费用、子女抚养费用、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因素。在现实生活中,上述情况不同,各纳税人的生活必要支出就不同,实行固定免征额的方法不科学。
4.税率设计不尽合理。目前我国对工资薪金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与世界各国相比,这一税率偏高。过高的税率一方面会增强纳税人偷漏税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45%的税率在现实中极少运用,这一税率只起象征性的作用,有其名而尤其实,却使税制空背了高税率之名。
5.征收管理力度不足
(1)征收方式难以控制高收入者。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我国和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了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方法,但侧重点不同,我国更侧重源泉扣缴。由于税法没有对所有纳税人要求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检查信息是单方面的,无法有效进行监督,使得源泉扣缴的执行力度在不同单位间有很大的差别。源泉扣缴执行力度的不同使得个人所得税只管住了工薪阶层,没有管住高收入阶层。自行申报目前尚未全面铺开,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有5种情形下的个人收入应自行申报。由于没有实行全面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税收流失难以避免。
(2)征管水平低、手段落后,使征管效率难以提高。税务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工作的要求,是削弱征管力量,影响征管效率的重要因素;以人工为主的落后征管手段,不能使税务部门及时取得纳税人的收入资料,并对其纳税资料进行处理与稽核;税务代理制度还不完善,不能很好发挥其中介组织的作用;加之与个人所得税征收相联系的诸如财产申报制度、个人信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使得征管效率和监督作用很难提高。
(3)处罚法规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强,不能对纳税人起到震慑作用。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对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的界定模糊(例如:对纳税人取得收入后挂在往来账户不结转的行为,很难明确界定是纳税人有意行为还是无意行为),使税务执法机关难以把握,往往避重就轻。这样,对违法者本人起不到接受教训,自觉守法的约束作用;对广大公民更起不到警示和威慑作用,违法现象得不到抑制。因此,遵纪守法、自觉纳税的良好社会风尚难以形成。
(作者单位:164700 黑龙江省拜泉县龙泉财政所)
范文五:现行税制下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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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下的个制人得税所筹方划案河
经北贸学大
近来,年个人所 税纳税过得程存中在一不种合的理象:现富 有 的明、 企业家星税缴不一多定,而由 扣缴义务代扣人缴其个 人代所得税中低收入阶的却成为缴层个纳人所得的主力军税追。 根其, 源一是其行现分的所得类税制式模成造收总额一入定 时入收类越多种应税额越纳少;其二是 自个人所税得开之初征至 今一采直用代的扣代模缴已不能完全式应新形适多税式的源 要需;其三 是扣旧缴式下模扣缴务义或者放人了弃使个行人得 税 所 划筹 的权 利 , 或 利 用者分 税 制 的 漏 洞 进 了“ 行 分 ”过 个 人的 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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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林(
二 ) 终年次一奖性金税方计存式着在与税收优惠初相背的
衷误
。区终年次一奖性计金税旨在低降税 负 方,是 法先将“员雇月当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 奖金除以12, 按其数商定确用税适和速率 扣算数” , 即通除过降低率 , 进而降税低税。那额是否么该方以支付 的式报越酬 多,享受的 惠优越多 ? 呢须必再测算做 :前中例某张 末 一年 性 奖次 金 600为 0 , 由元于 当 工月资 于大1 060元 , 且600 除0以 1 2之商 为 50 , 0故 用 5% 税 适率 , 速算 扣 除数 为0 年,终 奖 应计税 3 00( 6 00×0 5 % 元 ); 但 果如 年 终奖 上 1升元 , 其除 以 1 2 的 商00508.大 于 50 ,0故 选 用 01%税 和率25 的速 算 扣 除 ,数 纳 个 人 所得应税则为 57.15 (061× 01%-025 ) 。元 一 之 元 , 为差 多 何 2付7.51 元(5 7.1-530 0 ) 个 的 人 所得税 呢 ? 若改 变 其 支付方 式 作分 析 : 将 060 元1 的 年 终奖 月 支分 ,付每 月 5 0.0830( 6010 ÷ 1) 2 元,原 月工 资 260 0元加 上 该 摊 数 后分仍 适 用
2050 年 个 所 得人税 起 征 的 提 点升 说 明 我国 税 已 改启 程 其,
有利于减将轻低中收入的者负。税但要现实如诸税制向分类分与 综结合合式的转化模代、模式向扣庭申家报模的变更等重式大改 革,还 要行进时长探间索。显然 ,要在时短内期大最限地 治度理上述合不理象,现 应辟途径, 另透现行析式与实际模作操 不协、 调失显平公整调之, 对完善扣缴义务人处的权和利义进务 探索。 行一 现行、税制 在 调节 收入 上显 失公 平 之处 与正确 行 个 人使所 得 税划筹权利的要必 据性 统计 , 20 40年 我 国 个人
所得 收税入 为 173705.亿 元, 其
中1
% 0 的税 , 率 本则年 税计 增 加0031. ([5 0.008 3× 0%1 2-5)× 12 ] 元 (。575 1- .30.1)0 元 原, 060 元的1收入在种两方式下的税之负为差 75
2在因于终年计税奖式暗公了含其与初衷相背的“ 灶”病 ——年只全准许 一性次扣除个速算一除扣数 ,因 导而了致税额上的升所以该。 税方计式的区便误是 : 一当的收定入月分付支年终一和次支适用 税率付同时相, 选后者用负必增税, 增 加额好等恰于税段该算扣除速 ( 如本例为2 5=27× 数5 ×1 111) 。照推此算 ,类似 05 0 2、00 0 、500 0 这…税率界限些 2 倍的1收入6 00 0 、2040 、 00600 0…显 成 然为 税务 筹划时一次性年 奖不终可草逾越率“雷的”。 ( 池 )三利用 分税制漏的进行洞个人所税筹划应予杜得绝。假如 (260 0× 对 上例 中 张 某 均 收 入 6月01[ 10+10502 ×04) ÷1]元 进 行2 筹划, 让其 来 源 于多种 入 收 式方: 工 薪所 得160 元0, 劳务 报 酬所 得
65%来 自薪阶工 ,层即 工阶薪成层为目前负最重税的体 群,个 人
所税筹划自得应然以阶该层所的得为心。与靶该群相关的体应项税 股、 息利所红 包目括资工、薪金 得,所劳务 酬所报, 以得及利、息 得; 按 自其然 支 的 方付 式 大 致 有 三 种 :一 是按 月 支 ( 付如 资工) , 是二按段期支付( 如阶任 务 奖 、 校学的课等)酬, 三是年一终性次年终 薪等加 ) 。下就从面现行制在税支付( 如一次 支付数奖金、月调节 效失突的出点已和造 成的 意识扭 曲 入手进 行 分 析 , 阐 正述 确进 行个所得税人务税筹划必然性的 : (一) 以 付收实 现 确制认 应 税 收 入 与 入收取 时得 间 上的不 均 性 成个人造税的增加负。 例如 , 某 单 位 一 中 层 领 导 张 某本 年 度 月 薪200 6元, 各末季可取都得次性一付支任务的金 10奖500 。元 其纳应个所人税计得如下算: 每月 月纳薪税75 [( 260 -0 6100 )×10 %
80 元 0 , 余其为 在事 业 单位 承 租 经营 所 得 , 张 某 按 月则 计算 , 纳税 额
仅为 14 5 1 [(610 0-1600 800- )- 800×] 5% -30 元, 年 税 1740 纳元, 比年 均衡支性付筹骤划然低税降 48额6 (0 600- 6714 )0 ,元 显有然悖于 人个所得计征税“上同的收入相负一税致的原则” 原因。于 在种税该
务筹划是利用分解收入、多次 扣除费的用法变办相税逃, 应予杜绝 。( )四代 扣缴代模造式扣成缴务人视义为之外额负和担纳税人被动 税纳大两心扭曲。理人个所得税扣代缴模代式以在往税收 征管中发的挥巨大了作 用, 但也存在着明的显作用负: 从缴义扣务人来看 , 实 行从严扣缴 在当今,民纳税观国尚淡薄念情况下的然必 致扣缴导人纳税义与人务对立的 ;少 扣 不、应扣扣税款必然承担要相 应法的后律 , 所以许多果扣人缴明保身处哲该理项外负担 ,额 即 全完以自支付然收的入计税对象依法为缴 , 扣果结只履行了义务却放 了弃行使个所得税人划筹的权利。从 纳人税析分 , 扣代代缴模 使之处式于动地位 ,被随着 税的额加和因扣缴义务人代增扣公 ,不 使易纳税人孳敌生对理 心 , 消 极纳税 和 抗 税, 此 因,应 通 过税 务筹 划
-25] ;元 每季度 季 度 奖 金计税 1725( 1050 0 ×2%-0 357 )元 ,全 年 所得税计共 8700( 5× 7如做筹现 , 将划年内收入其 12先1+725 ×4) 元。 (2 06 × 汇0 总再 平均到 1 2 个月中 支付 , 则每 月 纳税 5 05 1[1 2+1 0500×4 ) 1÷2 -600]1 1×5% 1-25 3元 ,年 纳额税为6 60 0元, 那么此项
划筹共税节 1020 (7 008- 6600) 元。 因原于在法以税实月得报酬 应为税收入, 然支付自模 式一 般可 造 成 能 各月 应 税 入 收的不 均 衡 适和税用率不一。致那么, 一 中年用适高较率税收的居多时入, 全 年负税必增; 相 反,均 性支衡 付 于利 节 税 ,利 于 收 入总 相 额同 时 税 负一致 的, 此因人所个得 税税务 筹 划 的 第 着一 眼点 应 是 实 年 现 入收 均的支付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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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讯?会理财版 0207年第 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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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两者矛化盾、建立良好的 税意纳识。 二、 个人在所得 税 新 起 点征 基 上础探 讨 个 人 得 税所 筹划 方案 的新 路思 过通上分析以 , 不 难得 出个 人 得所税 划 筹应遵 循 的原 则 :向 综制合进迈 ,大扩列作次一筹划收的入类种; 一定的 薪年(即全 收年 入)经筹划应得出 具广泛指导意有义个的人得税税所范负围 ,超出限说明筹划上败失, 低 下限于则有税逃嫌。疑思新如路 下 : 其, 一入收年统筹,按按月平 支均;付其二 ,薪分年为月薪一次和性年终 支付,奖 并当且后适用者率税低前者于个人的得税率段 时所 应进,先行低税段最大按额支年终奖付 其余,均
到每支月付的筹 划;其三 ,难 在于点年当 薪 再 升度高 打 破第 二 条种 时 , 要件 求扣 缴做人出终年奖变不 增加月薪支、付并高升其税率 ,或月者薪 变不增而加年终支奖并付 升高 其 税 与率月 薪 等相的 选择 筹 , 时划应 考虑 述“上池雷:” 当年 奖终支 付 额 未 超 越该 税 段 “雷 池 时 做 ” 第种一选 择 相反做第;种选择二。因 ,此个 所人税得筹可划性方行 的核案在心先于遵新循 路 思 , 挖掘一 系 列 能引 起 月 薪和 年终 所 适奖 税用率生发动的变薪分界点年,再 实际年薪对将入号, 得座出 薪月和终年支奖最佳付 额 实现全,年负税低最化
。表 1薪工入个收人得所筹税划表
薪税年分界段 (①R =R 1 1×+2 2)R月薪筹 划额 月薪限 界 R 1一次性年终奖筹划 率税年 终 税奖率
税务划
筹( 一)个 所人税筹划方案得及可其行性、最 性佳析。遵分以 循新上路思 笔,已测者算出了系列一薪年界点分 并,据此计设个出 人 得所 税筹 划 方 案和 年计 税最 佳 范 围 见 左 ( ) 供表大 家 参 考( 本 表 对仅近万元内百薪额作出年筹了 划 如果,际收入再实出超 , 可按 时分点界式公算更高计段的薪分界年点 )。 ( 2600× 下 先 面借 助张 年某 薪 来 证验 可其 行性 : 其年薪 9701
221210+00×2+6 01 ) 元0 , 居位中表第7 行年薪段 故,作如可筹划 :
下 先 24将00 元 0 收入 为作 次一 性 年 终 奖支 ,付 余其收 入5 251 元0 7(209- 120400 )作月均 46薪000. 元( 855210 ÷2 1 )付 支, 划筹全 后年税 计2756.401 [(46 00.80 -1060 ) × 24(000× 15-% 215]×1 2+ 1 0-%2 5 )4 元 。显 然 此 税额 比已自 然 式方支 付的 税计 额387.1[57 ×512 ( +601×0 715× 24+1 0-% 5 ) ]元 节2税 近 2 100元 。 那么 675.142元 是 否 是薪 年7209 1元最的税额呢佳 不妨另做?试。测案方一: 降 月 低适薪用率税 , 3按600 元划筹, 其 收入他 6301 元作为0年奖终 ,么那( 603-0 1060 ×) ( 36001 ×全 年计 税 为7735.15 [ 100- 25]× %12+1 %-5 案二方: 降 低次一性年奖终1 5 2 4) , 大元于 276514. 元筹的划额税 。适用低 税率, 按 600 元0筹 划 , 其 收他 均 入 月 为 6薪10008 . 元 付支 , 则 全 应年 付个 人 所 得 为税 627
1.940 [( 6001.8- 0600 1 ×) 51- 125]%× (6000× 12 5%+ 4)元 ,也 于 大2765.41元 筹的划税。额当 然 ,破平 打衡原则自的支付然式方更在对不比之列 ( 。二 )人个所得税筹方案的划实。施 以的测试只是证实上了 税方案筹可的性行 , 付诸但于实施仍任重道。首远是理先顺扣义务缴 与人纳人的税系。现阶段行之有效关的途径为 : 1()纠正 偷漏与税 务税筹相混淆划错的误识认 树立,行履缴扣务义与确正使个行所人得税 划权筹并利的重观念 ( ;2) 鼓公民励自行报 申 ,以大最善意的去相 纳税人 信 ,即是使扣代代缴也让税人主动申纳报, 并 予优惠给 ( 3;) 缴扣务人应义进步认识到个人所得一申报模税式的变革税与务筹 划无的触抵性 ,在即自申行的模式报下, 应协助纳税人做仍好由 本位单付支人收个入个人的得所税划筹作工给自并行申报人予准确 的入数据收 其次是。 充 考分虑 扣 缴 义 务 人 实的 际支 付 程序 及意 情外况 , 并到找施实有效途径的 :第 一 , 改 变个 人报酬 自 然 支付 方式 实 现, 筹划后的均 性衡支付对此。 , 关部门相做如下应调 : 协劳科或人事资 部调内动 一次性、终 部年应门熟悉关相政 策 在,考 虑 常 规 调性 薪、奖等诸 变多因素动的基础上 ,尽 可能确精提供地每一职下一年工度 全年的工薪预数计; 量质考部门核同预应算管部门理联在强 手化算预理管的础上基 落,到人 实,在 新的年到来前度可将现的最 佳实量质预计奖上数报务财, 旨在鼓励 工优质工作并员到最得报高 酬;财务部以下年度 薪预计数工、最 佳考核及奖他来源的收入计其算每 职一的年员薪, 将 在其中表对号座 , 入出找佳最月和年薪奖 支终额付。确认 员人出时 支, “应记付工”贷方资, 按 预数支计付时依 次入记借。方实收行付实现制单的位 , 可“在存款暂”下补“应 付设资”二级工目科设定各部门往并号来。第 , 现实二业中奖周务 与年薪周期不期致一情下况个的人得所筹税划最。型的典是学便校教 学度跨年越个两自然度年。其后是果难将很学一年课酬及的 奖在自金然年度末确地一准为分二 且;在要本学年一第期期学末就 作出一下自年度然半后的新学年教年学计划很难。果依据如新 路 思 协调,的法很简单 ,方 无 将非 年薪 起 止点 稍 作变 通,始 于 7 月初
财会讯 通?理 财 版0270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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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单 元 :)筹划后年
人 个得税总额所最 值佳范 ③
围 行
号 1 R1≤290 R0 ≤160012 9200<1 R
≤2250 0610<R0 ≤1210 3 02500<2 ≤3R1200 1R=1002 31240<0 R≤42090 210<0R1≤3 06 50 4290<R ≤047002510<0 1 R 6≤ 57400<R 67200 ≤ 1R3=6007 6207<0R ≤03120 03006R 1<660≤ 80 03201<R0≤ 152203006<0 R1≤ 1952200R<≤ R =6610 00 1392010<R≤ 6600 < R≤2160013 11 391200<R≤37420 206010<R 1261≤3. 82 1374020R < ≤R =216100 ≤ 1 439209<0 ≤R16002R< 11 7392400R <959≤2040600<R11 5≤9339 3
L1. 0 5 50115 1 05 20 15 1022 5 0225 3
R0 2 0 0≤0600 600 0600 0≤2 400 20000 ≤4 6000 600000≤ 400002 400002 40000
L20 05 5 5 10 0 101 15 1 155 02 2 00
20
30 0030<≤T00 6600T≤2<04 0420<T03225 ≤235<T≤4247544 57<≤T8957 987<T≤51247.05 41275.044<T ≤1365<7T≤2355752 753T ≤ 66124.9<6< ≤ 91T15<2≤151T251 11152<T 5≤
注 :
中① 表年薪额“分段的计”公算为式 当税: 率2= LL1时 , 界 点分Ri = (薪工所得九级率第税 i 率段税应所得税界限的+ 1060 ×) 1+2 i税第率对应的年终奖各段应年税得所界限 的 当税; 率2=L 1- 1L 时, 分界 点 iR = (工所薪九级得率第 税 i率税段税所得的界限 + 应106)0× 12 +第 -i 1率税段对的年应奖各年应终税所的界限得; 当 税率 L 2 L1= 2 时 ,- 分点界R 从 5 740、0125200、 73200、 499250…界限 数0中号对择选。中表547②00、 25120、 073400、 2959002 为均定本来 已比工界薪税计率一个级别年终奖低税计的收率界入。 即在年薪限额 提高 时, 是择方选案一( 薪计月率再税次升 ,高年 奖税率不终变) 还是,选择案方二 (提高年 终税奖 , 率同月薪计率税等相 ) 。拿现 5700 4为元例算计其来 由 :设该可年额薪为 R, 案方 :一1 年 共应内 交纳 个 所 人 得
税 A 1={ ([R - 6 00)0 ÷1- 12006×] 51% - 152 ×} 21+( 6 000 × R(- 24 000) % ) ;5方 案 :二 1 年共内应交纳人个所税得 A= 2{ [ A 1令 A 2, 求得 R= =57400÷ 1 2-16 0]0 10× -% 52} ×21(+ 24000× 01 - %2) 。5元。 表中③ 筹划后年个人得税所总最额值范围佳 = 进行已筹划后 月个的人得税额× 所21 +进已筹行后划的年奖个人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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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得税所税筹务划法探方
讨燕大学
随着山经济日益的展发 我国人,生民活水逐步提高平 ,如 何通合法的过段手实现个人来所税得节减, 的为个人理财成的重 要 技巧 我。国 现行 的 个 人 所得 属税于 分 类 所 得 税,税 目 众 , 多 率 税 复杂, 税负 差 较 别 , 大 还 存且 在不少 优 政惠 。策 纳税人 可 充 分以用各利规项定,在 纳义务发税前巧妙生进行地筹划能就到 节税达的目的。面下者拟笔介绍几常种用个人所得的筹税方划法 一、。在纳税义 务发生前估算收入并根据况确情税定 目工资、 金所薪得适用是的 5% ~4%5的九级额超累税进 率; 劳务相 同的入收采 酬所报适得用的是20 %~ 0%4的三超额累级进税率。用不同 的劳务报酬工 或 资 薪、方金式计的应算纳税所会产生得很 差大。异就这要纳税 求 人在 纳税 义 发 务 生 前 提前 筹 ,划在 不违 反法税定的规况下情, 用最采利的有式确定税方目。 ( 一) 收将入定为工确、 薪资金。例 如,李先 生 020 年6 2月 从金薪1 000元 , 由于 单工位资低 , 李太先生同月在A 公司得取资、工 B司公找了份兼职 ,一取得收入 5000 。如果李元先生 B与公 没 司金所得薪劳和报务 有酬定固雇的佣关系, 则 照按 税法 规 定 ,工 、资 得应该所分别算计征收个所得人。从 A 公司取得的工税 资 、金薪 有超没过除限扣 , 不额纳税用。从B 公司取 得 的 务 报 酬劳应 纳 税( -1 2%0 × )额为 80 [0000 × 250]元%, 则 月2 份王 生 先共 应缴 纳 人个所税得 80 元0 ;如果李 生与 B 先公存司在固 定 的雇 佣 关 系, 则 两项收应入并按合资工薪、所得金缴纳人所个得税5 53[ ( 500+0 然 显 在,种情况下 , 采用工资这、 薪金 计0010 16-00 )× 15 -%125 ]。 元应算缴个所人税得明是智的。因 此 李,先应生 该与 B 公司 签订 固的定雇佣合 , 同
由 B公以工资司金的薪式将 此方项 报 酬 付支给 李 先生 。( )二将收入 定确劳务为酬报。例 如 王教授是,某学经济管 大理学院的教, 对师企业管理有研颇究 ,经应企业的常邀请到业企 讲。课王授教 0206年 月在2学的校资工入收 是4000 0元 , 为 企A
希赵
海讲课取得讲业收入 4课000 元0。果如王授教和 A业存在稳企的 定薪所得缴税金,王教 2授月 应份缴所纳 雇得关佣系, 则 应工按 、资 税21 605[( 4 0000+0040-0 610 ) × 053%- 6375]元 如 果 王。教 授 与A 业不存企在定稳雇的佣被雇佣与系关, 则该 项所得按劳应报酬务薪 金入 收得所纳缴个所得人税 , 王 授 教2 份 应月纳 额 税 :为 资工、 ( 0004-0160 0 )× 应纳个 人 所 得税 822 [525%- 3751]元; 劳务报 酬 所得应 纳个所得税人 7060[ 4000× (01 - 20 )%× 0%3-200 ]0 元 ,合计 (2 105- 158256) 元在这。情况 种5821 5元, 比 第种一方法税 52节0 下4, 王教授即和使 A业企有长合作的关期系, 也不 应将该项此入收 作为工资、薪金所 得 而应作为自己的一,劳项报务酬报缴申个人纳 所得。税 二 、合理利用税收临点
界200 年5 月12 6 ,日国 税家总局务台了出国家《务总局税于关
整个调人得取年全次性奖金等一计征收算个所得税人方部法的 (题国税发[ 2 05 0]9 号 ) , 对年终一性奖次的金计方税法出作 知》 了通新规的定: 税人取纳的全年一得性奖金次 单,独为一个月工作资 、金薪得计算所税 ,纳 但 在 征计 时 应, 先 将纳 税人 月 当 内 取 的得 全年一性奖次金以除1 2个 ,月按其商数 定确用税率适和算扣除速 并据数以算应扣缴计个人的得所。税这种方法按计算终奖个人年税 后所得会额生产戏性剧的果。 例如 ,结 刘先和张先生是某生公两司高级名理人管员 ,年终公 根 司据 两人业 绩 发 放 年 终 ,奖 刘 先生 应 年 发 奖终24 000 元 根,据
240
00÷1 =22000, 刘 生适先用个的所人得税 税 率为 01 , 速%算 除扣(
24000×数 为25元 ,缴个应所人得税 235 70%-1 5 2 元 ) 刘,先 生 实得 21 652元 。先生张发年应终 奖5002 0元 根,据2 5000÷ 1=2082 ,3 先张适用生个的所人得税税 率 为 15 , % 算 速 扣 数除为 25 元 1 , 应个缴人所得税 326 5( 52000× 51% 1-2
5 元 ,) 张先 生 实得 2 375 元1。 25000( -40200 元 ) ,较发现 比 ,先张生应发年终奖刘先比多 生0100 但后税得却所 250少 213(5-7216 2) 元 。 此 5 现象产 生的 原 是因根
而止次于年6 底月可。即第三, 原 务税划筹案失效时方的理。原处方案 失效一般由于是超预 算 性 和偶 性然 收入 的 发 生, 包括非 普 调类工资调 , 或获得稿酬、 上研奖科及其他项奖其处理。应立足于 个所人税得法的立衷初 宗和 旨: 对 国 家 鼓励 和 有 税收 惠优的 收 入如 稿费 、研科项立与原年薪 无 奖 ,关按 稿 筹 计 税 ; 对于 其他 收 入应 增 记薪年进行再分:析 税未法特作殊定规, 假若的将项收该增加入 年到末次性奖一金或中分后平增加本年到度余月剩月份薪支中付 , 不会引 税率起加增, 那 么按 增 加年 终 或 奖月 薪的方 式 支 付 ,否 重则筹作。但应注意划 :注释按中“薪年分额”的段计公式重算 计新算年“薪额分界点时其月份”改应为本“年余剩月数”对诸如。
一次性发补月数工、一资性次发数补奖月等金税已法出特作规 殊定的, 可按上将面筹的划式方加增个人所得税额的同税按法规定 式方下计的所得税算进行额比较, 以低税 负式为方。 参优文献考 :[ 1 ] 郭 安: 《 地税市 : 北局个京所得人起税征点 在应 501 0元 合较适》《,京报新。》[ ] 国2税务总家 :《局关于整调人个得取全一年性次奖等计算金 收个人所得税方征问法题通的知》, 税国 [ 005]29 号 。(编 庞群雁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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