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什麼是登革热资料来源:行政院卫生署
什 麼 是 登 革 熱 ,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登 革 熱 俗 稱 「 天 狗 熱 」 或 「 斷 骨 熱 」 是 由 登 革 熱 病 毒 引 起 的 急 性 傳 染 病 。 它 的 傳 播 媒 介 是 埃 及 斑 蚊 及 白 線 斑 蚊 。
登 革 病 毒 依 其 抗 原 性 分 為 , 、 , 、 , 、 , 型 。
登 革 熱 的 傳 染 途 徑 :
1. 登 革 病 毒 , 只 能 存 於 人 、 猴 及 病 媒 蚊 體 內
。
2. 登 革 熱 之 病 媒 蚊 為 埃 及 班 蚊 和 白 線 斑 蚊 。
3. 病 毒 必 須 藉 由 病 媒 蚊 叮 呅 才 能 從 人 傳 給 人
。
4. 病 媒 蚊 叮 咬 登 革 熱 病 患 : 從 開 始 發 燒 的 前
一 天 直 到 退 燒 都 具 有 傳 染 力 : 8 至 1 5 天 後 ,
則 具 有 終 生 傳 染 病 毒 的 能 力 。
重 複 感 染 不 同 型 的 登 革 病 毒 可 引 起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 登 革 熱 的 種 類 : : 依 病 情 嚴 重 程 度 區 分 :
1. 典 型 登 革 熱 : Dengue Fever :
2. 出 血 型 登 革 熱
a.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 Dengue Hemorrhagic Fever :
b. 登 革 休 克 症 候 群 : Dengue Shock Syndrome :
, 登 革 熱 的 症 狀
1. 典 型 登 革 熱 的 症 狀 有 發 燒 : 39 ? 至 40 ?
: 或 惡 寒 、 皮 膟 出 疹 併 有 四 肢 痠 痛 、 肌
肉 痛 、 前 額 頭 痛 及 後 眼 窩 痛 等 。
2. 出 血 型 登 革 熱 的 臨 床 症 狀 , 主 要 是 發 燒
、 頭 痛 、 肌 肉 痛 、 噁 心 、 嘔 吐 、 全 身 倦
怠 、 腸 胃 道 出 血 、 子 宮 出 血 、 血 层 和 恢
復 期 出 疹 等 。 出 血 型 登 革 熱 與 典 型 登 革
熱 的 症 狀 很 相 似 , 兩 者 之 最 大 不 同 點 乃
在 於 前 者 有 血 漿 滲 出 的 現 象 , 臨 床 上 會
出 現 腹 水 和 助 膜 腔 積 水 , 這 是 典 型 登 革
熱 較 為 少 見 之 症 狀 。 當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之
血 漿 滲 出 量 很 多 時 , 病 人 會 呈 現 休 克 現
象, 所 謂 登 革 休 克 症 候 群 。 此 時 病 人 皮 膟
濕 冷 , 四 肢 冰 涼 , 坐立 不 安 , 脈 博 微 弱 ,
脈 博 壓 變 窄 : , 20 mmHg : , 這 種 低 血 容 性
的 休 克 若 沒 及 早 診 斷 出 來 , 而 予 以 適 當
的 輸 液 療 法 , 則 有 生 命 危 險 。 出 血 型 登
革 熱 發 生 血 漿 滲 出 的 時 間 , 大 約 是 發 燒
將 要 退 的 時 候 , 或 是 燒 退 了 之 後 24 至 48
小時 , 所 以 在 這 段 期 間 , 醫 師 宜 吩 咐 家 屬
留 意 病 人 病 情 之 變 化 , 若 病 人 皮 膟 濕 冷
、 四 肢 冰 涼 , 坐 立 不 安 時 , 即 要 帶 病 人
看 醫 生 , 不 要 誤 以 為 熱 退 了 沒 關 係 , 病
人 病 後 比 較 虛 弱 而 已 。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之 臨 床 症 狀 :
發 燒 、 頭 痛 、 肌 肉 痛 、 噁 心 、 全 身 倦 怠 、 流 鼻 血 、 胃 腸 道 出 血 、 子 官 出 血 、 血 层 及 恢 復 期 出 疹 。
治 療 關 鍵 時 刻 :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之 治 療 關 鍵 時 刻 , 大 約 是
發 燒 將 要 退 的 時 候 , 或 是 燒 退 了 之 後 24 至 48 小 時 , 可 能 發 生 血 漿 滲 出 。
登 革 熱 的 死 亡 率 :
1. 典 型 登 革 熱 :
小 孩 子 與 老 人 罹 患 率 較 成 年 人 低 ; 致
死 率 低 於 1 , 。
2. 出 血 型 登 革 熱 :
罹 患 率 以 未 滿 一 歲 的 嬰 兒 及 二 至 八 歲
的 小 孩 最 高 ; 若 無 適 當 治 療 , 死 亡 率 可 達 15
, 50 , 以 上 。
出 血 性 登 革 熱 不 同 於 典 型 登 革 熱 , 死 亡 率 約 15 至 50 , 。
? 注 意 事 項 :
1. 罹 患 登 革 熱 的 患 者 要 多 休 息 , 補 充 水 份 ,
與 醫 師 充 份 合 作 遵 照 醫 師 的 指 示 服 藥 , 大
約 一 個 星 期 後 就 能 逐 漸 康 復 , 不 會 有 後 遺
症 。
2. 患 者 在 生 病 期 間 , 若 被 病 媒 蚊 叮 到 , 會 將
病 毒 傳 給 病 媒 蚊 , 病 媒 蚊 再 去 叮 咬 別 人 時
, 就 會 把 病 傳 給 別 人 。 為 了 不 使 病 再 傳 染
別 人 , 患 者 在 生 病 期 間 臥 床 要 掛 蚊 帳 , 而
且 要 清 理 住 家 環 境 , 不 使 病 媒 蚊 孳 生 。
3. 前 往 東 南 亞 旅 遊 , 返 國 後 身 體 不 適 , 應 儘
速 就 醫 , 交 代 旅 遊 行 程 , 提 供 醫 師 診 治 參
考 , 避 免 登 革 熱 境 外 移 入 。
4. 醫 師 診 治 病 人 發 現 有 疑 似 登 革 熱 症 狀 之 病
例 , 應 儘 速 報 告 衛 生 單 位 , 以 便 採 行 緊 急
防 治 措 施 , 避 免 危 及 家 人 、 鄰 居 之 健 康 。
5. 防 治 登 革 熱 應 避 免 白 天 被 蚊 蟲 叮 咬 :
a. 裝 設 紗 窗 、 紗 門 。
b. 登 革 熱 流 行 期 間 , 睡 覺 時 應 掛 蚊 帳 。
c. 應 選 購 環 境 保 護 署 登 記 合 格 之 環 境 衛 生
用 藥 , 於 家 庭 陰 暗 處 噴 灑 , 非 必 要 時 不
使 用 殺 蟲 劑 。
d. 白 天 室 內 陰 暗 處 可 使 用 捕 蚊 燈 滅 蚊 。 清 除 積 水 容 器 , 杜 絕 病 媒 蚊 孳 生 , 是 防 治 登 革 熱 的 根 本 方 法
撲 滅 蚊 子 就 沒 有 登 革 熱 :
1. 傳 播 登 革 熱 的 病 媒 蚊 是 埃 及 斑 蚊 及 白 線 斑
蚊 。 這 兩 種 蚊 子 都 是 在 白 天 吸 血 , 吸 血 場
所 大 多 在 屋 內 或 野 外 陰 暗 處 , 如 樹 林 或 竹
林 內 。
2. 病 媒 蚊 孳 生 的 場 所 為 家 屋 內 外 或 家 屋 附 近
盛 水 之 各 種 容 器 , 比 如 水 缸 、 水 甕 、 鐵 桶
、 木 桶 、 塑 膞 桶 、 水 泥 槽 、 廢 輪 胎 、 花 瓶
、 花 盤 、 空 罐 、 破 瓶 等 人 工 容 器 。 及 樹 洞
、 竹 洞 、 屋 簷 、 排 水 溝 等 。
3. 清 除 孳 生 源 為 將 上 述 病 媒 蚊 的 孳 生 場 所 清
除 乾 淨 , 不 需 要 的 容 器 去 掉 , 必 須 盛 水 的
容 器 比 如 花 瓶 、 水 缸 等 , 至 少 每 週 要 倒 棄
一 次 , 以 便 清 洗 。 清 洗 時 必 須 用 刷 子 將 內
壁 用 力 刷 洗 , 才 能 將 病 媒 蚊 的 卵 洗 淨 。
4. 室 內 外 容 易 積 水 地 方 都 是 蚊 子 孳 生 的 場 所
, 應 徹 底 清 除 , 並 保 持 乾 燥 , 室 內 外 勿 堆
積 雜 物 , 以 免 蚊 子 藏 匿 。
請 注 意 您 的 家 中 及 周 圍 環 境 , 消 除 蚊 蟲 孳 生 場 所
如 地 下 室 有 積 水 , 請 投 置 亞 培 松 或 陶 斯
松 其 中 或 抽 水 排 空 , 避 免 病 媒 蚊 孳 生 。
, 室 內 孳 生 源 :
冰 箱 底 盤 、 花 瓶 、 水 生 植 物 容 器 、 水 槽
、 貯 水 缸 , 每 週 清 洗 、 換 水 。
, 室 外 孳 生 源 :
廢 輸 胎 、 花 盆 、 空 罐 。
清 除 後 , 交 清 潔 隊 運 走 或 通 知 環 保 局 處
理 。
殺 蟲 劑 之 安 全 使 用 須 知
凡 是 殺 蟲 劑
對 人 畜 都 是 有 毒 的 。
但 是 只 要 使 用 前 後 有 充 份 的 準 備 與 預 防 措 施 , 這 類 的 危 險 是 可 以 避 免 的 。
范文二:行政院卫生署慢性病防治局暂行组织规程
【法规名称】 行政院卫生署慢性病防治局暂行组织规程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 1999-06-29
【正 文】
行政院卫生署慢性病防治局暂行组织规程
第 1 条
本规程依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
行政院卫生署为办理慢性病与胸腔病之预防、治疗、研究、策划、示范及工作人员之训练,特设行政院卫生署慢性病防治局 (以下简称本局) 。
第 3 条
本局设中心、组、室,分别掌理下列事项:
一示范中心:慢性病及胸腔病防治示范门诊,住院病人诊疗管理事项。
二慢性病组:心脏血管疾病与煻尿病等慢性疾病之流行调查、研究及防治等事项。
三胸腔病组:结核病与其他胸腔病之流行传染调查、防治与卡介苗接种工作之计划、研究及督导等事项。
四放射线检查组:台湾省慢性病及胸腔病之巡回检查,固定式,光设备之分配管理及仪器运用等事项。
五实验诊断组:临床病理检验、细菌检查与培养基制造之计划、推行及督导等事项。
六卫生教育组:台湾省慢性病及防痨工作人员之训练,卫生教育之计划及推行事项。
七护理组:护理业务计划之督导、训练、病患之护理及病房管理之监督事项。
八药剂组:药品调配、制剂、鉴定、验收、保管、资料搜集与分析及研究等事项。
九病历资料室:办理门诊挂号、病历保管、结核病登记管理卡、,光小片之保管与慢性病、胸腔病资料之搜集汇办、分类统计、研究及督导等事项。
一?社会服务室:医疗社会服务及贫病救助等事项。
一一总务室:典守印信、文书、档案、财物管理、修缮养护、电机设备、庶务采购、出纳、收费、病人住、出院之管理、环境卫生、废水处理、劳工安全卫生及不属于其他各中心、组、室之事项。
第 4 条
本局置局长一人,承行政院卫生署署长之命令综理局务,并指挥监督所属机关及员工;副局长二人,襄理局务。
第 5 条
本局置主任秘书、中心主任、组主任、技正、主治医师、秘书、室主任、护理督导员、住院总医师、住院医师、药师、医用放射线技术师、医事检验师 (或医事检验生) 、护理长、护理师、技士、营养师、课员、分析师、操作师、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员、公告卫生护士、护士、办事员、书记。
第 6 条
本局设人事室,置主任、课员、助理员,依法办理人事管理事项。
第 7 条
本局设会计室,置会计主任、课员、佐理员,依法办理岁计、会计及统计事项。
第 8 条
本局设政风室,置主任、课员,依法办理政风事项。
第 9 条
本局在台中、嘉义、台南分别设慢性病防治院,办理各该地区慢性病及胸腔病防工作;其暂行组织规程另定之。
第 10 条
本规程所列各职称之官等职等及员额,另以暂行编制表定之。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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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卫生署慢性病防治局暂行编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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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官等职等?员额?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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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简任第十一职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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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荐任第九职等至?二??
??简任第十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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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书?荐任第九职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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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荐任第九职等? (一) ?由技正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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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主任?荐任第九职等? (五) ?一计胸腔病组、慢性病?
???二?组、放射线检查组、?
????卫生教育组、实验诊?
????断组、护理组、药剂?
????组等七组。?
????二胸腔病组、慢性病组?
????、放射线检查组、卫?
????生教育组、实验诊断?
????组主任由技正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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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正?荐任第八职等至?九??
??第九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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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荐任第七职等至?二??
?医师?第九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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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荐任第八职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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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主任?荐任第八职等?三?病历资料室、社会服务室?
????、总务室等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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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督导员?荐任第六职等至?九??
??第八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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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总医师?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一??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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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委任第五职等或??内三分之一得为实习医师?
??荐任第六职等至?五?,列聘用。?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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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三??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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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放?委任第五职等或??内二人俟留用技术员出缺?
?射线技?荐任第六职等至?七?后改置。?
?术师?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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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事检验师?委任第五职等或??一具有医事检验师资格?
? (或医事检?荐任第六职等至?二?者,以医事检验师任?
?验生) ?第七职等??用;具有医事检验生?
????资格者,以医事检验?
????生任用。?
????二以医事检验生任用者?
????,列委任第三职等至?
????第五职等。?
????三内一人俟留用检验员?
????出缺后改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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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长?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六??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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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师?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五??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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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四??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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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师?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一??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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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员?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四??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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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委任第五职等或??俟留用雇员出缺后改置。?
??荐任第六职等至?一??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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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师?委任第五职等或??俟留用雇员出缺后改置。?
??荐任第六职等至?一??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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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安全卫?委任第四职等至??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系本?
?生管理员?第五职等?一?职称一人与公共卫生护士?
????职称尾数一人合并计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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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护?委任第四职等至??一内一三五俟留用护理?
?士?第五职等?三一九?佐理员出缺后改置。?
????二内一五九人得列荐任?
????第六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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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委任第四职等至??一内一人俟留用助理护?
??第五职等?一五?理出员缺后改置。?
????二内七人得列荐任第六?
????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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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员?委任第三职等至?七??
??第五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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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委任第一职等至?三?俟留用雇员出缺后改置。?
??第三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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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任?荐任第八职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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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员?委任第五职等或???
???荐任第六职等至?一??
?事??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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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员?委任第四职等至??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系本?
???第五职等?一?职称一人与护士职称尾数?
?室????一人合并计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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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计?荐任第八职等?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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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员?委任第五职等或???
?计??荐任第六职等至?一??
???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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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理员?委任第四职等至?二?内一人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室??第五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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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主任?荐任第八职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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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课员?委任第五职等或?一??
???荐任第六职等至???
?室??第七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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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四二四??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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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一现职检验员一人,仍以原职称原官等留用,出缺后改置为医事检验师(或医事检验生) ;现职技术员二人,仍出原职称原官等留用,出缺后改置为医用放射线技术师;现职护理佐理员一三五人,仍以原职称原官等留用,出缺后改置为公共卫生护士;现职助理护理员一人,仍以原职称原官等留用,出缺后改置为护士;现职雇二人,仍以原职称原官等留用,出缺后分别改置为分析师、操作师;现职雇员三人,仍以原职称留用,出缺后改置为书记。
二本编制表自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第 11 条
本局分层负责明细表由本局订定,报行政院卫生署备查。
第 12 条
本规程自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七月一日施行。
范文三:卫生署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中心药物不良反应评估记录
1. 個案編號:
2. 可疑藥物:(1) ,可疑藥物之分類(1)
可疑藥物:(2) ,可疑藥物之分類(2)
可疑藥物:(3) ,可疑藥物之分類(3)
可疑藥物:(4) ,可疑藥物之分類(4) 3. 藥物不良反應症狀(1):
COSTART: ,BODY: ,MedDRA:
藥物不良反應症狀(2):
COSTART: ,BODY: ,MedDRA:
藥物不良反應症狀(3):
COSTART: ,BODY: ,MedDRA:
藥物不良反應型態4.
該藥物在一般治療劑量時,正常的藥理作用過度增強產生的現象。 A
B 該藥物在一般治療劑量正常服用時,產生非已知藥理作用的其他副作用。 5. 此藥物不良反應有以下哪些特性:
(1)不希望的藥理作用;(2)過敏反應;(3)特異體質;(4)劑量過高;(5)生理功能障礙;
(6)停用藥物所造成;(7)藥物治療失敗;(8)服藥錯誤;(9)嚴重藥物交互作用;(10)藥物濫用;
(11)自殺;(12)其他,請敘述
6. 藥物不良反應之處置:
(1)停藥;(2)停藥,並投與解藥;(3)停藥,改變藥物治療;(4)投與解藥,並改變藥物治療;
(5)未停藥,但投與解藥;(6)減輕藥物劑量;(7) 減輕藥物劑量,並投與解藥;
(8)未處理,密切觀察情況;(9)急救;(10) 其他,請敘述 7. 藥物不良反應之嚴重度 ? 輕度(無需治療、不用解藥)
? 中度(需治療、導致住院或延長住院時間至少一天)
? 重度(導致死亡、危及生命、需加護病房治療或需七天以上才能復
原、造成永久性殘疾或先天性畸形)
? 無法評估
8. 藥物不良反應是否記載於仿單 ? 是(? 中文 ? 英文) ? 否 ? 不知 9. 藥物不良反應是否記載於文獻 ? PDR ? CCIS ? Martindale ? 否 ? 不知 10. 服藥與不良反應發生是否有合理的時序性? ? 是 ? 否 ? 不知
藥物不良反應與病人本身疾病或併用藥物有關? ? 是 ? 否 ? 不知
停藥後不良反應是否減輕? ? 是 ? 否 ? 不知 11. 通報資料完整性分級: ?A. Good data ?B. Fair data ? C. Poor data
若通報資料不全,是否要求通報者提供更完整資料
? 是( ? 已取得進一步資料 ? 無進一步資料) ? 否
12. 不良反應是否送醫療專家作書面審查評估 ? 是 ? 否
13. 是否可預防? ? 是 ? 否 ? 不知
14. 不良反應與藥物相關性之評估
2003.2修訂
范文四:行政院卫生署通知媒体应注意刊播涉及违规之广告清册
行政院衛生署通知媒體應注意刊播涉及違規之廣告清冊
公告日期 ( 94年12月13日) 未具名廠商 萬佛還魂寶 靉友之聲廣播電台 廣告違規
未具名廠商 有機菜仔粉 山城廣播電臺(台厝邊頭尾 廣告內容誇大
中地區FM90.7) 不實
94年7月22日
未具名廠商 奈米光波能中彰電台(台中非美好快樂天廣告內容宣稱
量卡、奈米光法FM92.2) 地吳老師時涉及療效,涉違
波能量健康94年9月8日 間 反藥事法及衛
蓆 10:00至12:00 生相關法及規
定 未具名廠商 紅中牌九二鄉親電臺(台中非青春樂團吉廣告內容宣稱
五養氣精、檸法FM94.9) 他伴歌聲 涉及療效,涉違
檬芭樂精、紅94年8月31日 反藥事法及衛
中牌生血胎07:00至09:00 生相關法及規盤素、磁性健定 康枕
未具名廠商 活力九九酵台中不知名電臺健康加油站 廣告內容宣稱 素、活力一條(FM92.2) 涉及療效,涉違龍、九九保眼94年11月15日 反藥事法及衛丸、喘嗽散、14:00至16:00 生相關法令 紅中牌靈芝
苦茶精、百草
如意茶
未具名廠商 明冠過敏三台中不知名電臺信輝明明廣廣告內容宣稱 郎、明冠鎮嗽(FM88.4) 播網 涉及療效,涉違寶、明冠土龍94年11月11日 反藥事法及衛粉、明冠寶胃06:00至08:00 生相關法令 腸、明冠肝寶
范文五:香港卫生署:回春堂等三款港产中药重金属超标
香港卫生署:回春堂等三款港产中药重金属
超标
的毛冬青片等3种药品,暂停在江苏省销售.
据了解,这三种药都属处方药,必须严格在医生指导下 购买服用,但它们皆存在未经审批,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 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 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希望广大居民不要购买上述药品. 国家工商总局2009年11月10日上午发布今年第3季 度媒体广告监测结果,共有12个严重违法广告被点名.北京 军科医院广告,304医院广告还有同仁堂洗肝胶囊药品广告, 均被曝光.
公告中说,304医院医疗广告中宣传"美国DOBI乳腺肿 瘤筛查系统",北京军科医院万康痛风病研究院医疗广告,均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发布,使用专家,患者名义 证明疗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另外,同仁堂洗肝胶囊药品广告,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 门审查批准擅自发布,夸大产品疗效;肝之宝保健食品广告 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白云山脑络通胶囊药 品广告,前列清茶药品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 的处方药广告;都邦超英牌麦芪参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宣传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保健功能;泽正多维智康胶囊保健 食品广告,宣传产品的治疗作用;魔影肤立白系列化妆品电 视直销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保证产品功效,严重违反了化 妆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
"看男科,到同济,同济
还您真本色!"近年来,以男
科,妇科等专科为主的民营
"同济医院"在全国遍地开
花.从2009年10月22日到
11月1日,在全国12个城市
调查发现,仅有一个地区没
有这类私营同济医院,而包括长春,大庆,石家庄,杭外l,苏帅I, 西安等地,均有"同济男科医院"或"同济专科医院". 事实上,"全国只有,家同济医院,从未在任何地方开设 分院,更没有专门的男科医院!"武汉同济医院前院办主任李
些医院借同济之名,行欺骗患者之实. 辉呼吁,一定要当,tlq~
近Et,网上广泛转载由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 制的一种可有效抑制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抗病毒口罩研发 成功并面世的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 2009年11月12日指出,药监局尚未批准过具有抑制甲感病 毒的抗病毒口罩.颜江瑛说,该企业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 每月健康黑榜
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据调查,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为永清县 大辛阁明大针织厂,位于河北省永清县大辛阁乡赵各庄村,是一 家主要从事纺织品加工销售的个体企业,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照.
现场核查发现,截至11月9日,该厂共生产"防流感杀菌美 容口罩"8,012只,销售了5,000只,每只售价9.5元.现场发现的 "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3,012只,半成品2,652只,原材料(口罩 布)6,500只,包装袋1,000个,以及生产设备若干,天津及河北药 监部门均予以查封.
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及其生产企业追回已销售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并主动删 除企业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近日,香港卫生署向内地
卫生部门通报了三种港产问题
中药产品,分别为"德国(汉堡)
强力活肝宝","回春堂五宝丸"
及"香港民济堂六神丸".
香港卫生署称,"德国(汉堡)强力活肝宝"微生物含量超出标 准限度,系由香港康溢医药有限公司生产;"回春堂五宝丸"的汞 含量及"香港民济堂六神丸"的铅含量超出标准,此两种产品系由 香港回春堂中药厂生产.香港卫生署发言人表示,长期摄入汞可
,听觉或味觉逐渐减退,也可导致神经系统 导致麻痹及触觉,视觉
和肾功能受损;长期摄入铅则可导致贫血,关节及肌肉痛,脑部及 肾脏受损等.因此,香港卫生署近日巡查了"回春堂五宝丸"及"香 港民济堂六神丸"的制造商后,已责令其从市场上回收这两款产 品,并及时对"德国(汉堡)强力活肝宝"叫停.
"吃蛔虫可以减肥,而且效果明显."近日,淘宝网出现一家 出售"蛔虫卵胶囊"减肥药店铺,店主称她所在的演艺圈内很多人 吃过这种虫卵,最多减了20斤.交易记录显示,已有不少人购买 了这种减肥药..
浏览该店页面发现,店主对产品的描述是"正唐庄牌西洋参 含片",主要功能是缓解疲劳,而所卖实际产品却是"蛔虫卵胶囊" 减肥药,4粒120元(一次服用),代购费20元(买打虫药另需10 元).店主介绍,自己是演员,为了减肥曾尝试过很多方法,吃蛔虫 卵减肥效果不错,可以减掉十多斤.蛔虫孵化期为天,服用后 肚子里会发育出很恶心的虫子,消耗掉肠胃里的营养,所以不用 节食就能很快瘦下来.对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消化科 韩医生表示,蛔虫属于一种寄生虫,患者感染后,将会影响消化功 能,导致营养不良,严重时会诱发肠梗阻等并发症,甚至死亡. 2009年11月13日,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通知网络安全部门 处理此事.很快,该产品被清除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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