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离婚房产公证书如何写
notarization of divorce
[20xx] xxx zheng zi no.xx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xxx[男方姓名](male, born on xxx,19xx[出生日期]) and xxx[女方姓名](female, born on xxx,19xx[出生日期]) registered devorce on xxx xx,20xx[离婚日期] at the civil affairs bureau of xxxxx[县名], xxxx[省名] province.
notary:
xxx notary public office
xxx provinc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xxxx xx,20xx[公证日期]篇二:拿着公证后离婚析产协议可单方申请办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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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办理初始登记首入规范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即将于4月30日到期。为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修订形成了新版《规范》,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按照规定,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设商品房屋,或者其他法人、组织经批准建设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自然人经批准建设房屋的,要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其中,公租房办理初始登记是首次写入规范。《规范》还明确了8种情形要办理房地产预告登记,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出售预购商品房的;预购人因债权债务或者其他原因,经司法机关认定或者拍卖导致房屋权属转移的;预购人因离婚析产、夫妻协议析产、共有房产析产的等。离婚后经公证可单方申请办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9a7c3556bcd126fff6050b62?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1be00333caf6d2fc410b8e3140fe42f2&sign=cd26de7436&zoom=&png=10633-&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妻离婚后一方出国、变更住所、双方交恶甚至杳无音讯,要求双方共同申请房产登记已经不现实。对此,《规范》提出,离婚析产、夫妻协议析产、共有房产析产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持析产协议共同申请登记。但是,如果房地产析产,析产协议经公证的,可以由一方当事人申请登记。这也意味着,夫妻共有房产如果能拿出经过公证的析产协议,便可以单方申请登记。
16种情况可单方申请办证
新版《规范》规定了16种情况下,可单方申请办理房产证。其中,针对个别不良开发商收了购房款后刻意延期为买家办理合同的交易登记,甚至出现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等情况,新《规范》保留了原有规定:“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购房者办理合同交易登记,市民可以单方面自行到房管局办理。
过去不允许共有产权的一方申请转移登记,但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出国、变更住所、双方交恶甚至杳无音讯,要求双方共同申请已经不现实。《规范》首次提出,房地产析产,析产协议经公证的,可以由一方当事人申请登记。首次规定的单方申请办证情况还包括:赠与经过公证的,受赠人可以凭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单方申请转移登记;经租房的自留房或者经批准发还部分的权利人可以以按份共有人的身份申请单方登记。
人在境外委托买卖房产要公证
如果人在境外,想要委托亲朋好友买卖房产该如何处理?《规范》规定,有五种情况之
一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代理人不能提交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的;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自然人因转移、抵押等涉及房地产处分事宜申请登记的;自然人因房地产的用途、面积、结构等登记事项与现状不一致,申请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自然人申请房地产注销登记的。如果授权委托在境外办理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规范》还首次提出,196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违法建设,不需进行违法建设处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实测面积登记发证。
离婚公证书
(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登记结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范文二:离婚后房产公证书样本
离婚后房产公证书样本
篇一:离婚财产公证书样本
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 目 录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
第二式 声明
第三式 赠与
第四式 受赠
第五式 遗嘱
第六式 保证
第七式 公司章程
第八式 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第九式 出生
第十式 生存
第十一式 死亡
第十二式 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 曾用名
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第十五式 学历 第十六式
学位
第十七式 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第十九式 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第三十式 指纹
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
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1] 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2])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
在前面的委托书[注4]上签名[注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
定。[注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年×月×日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
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
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
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 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
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
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
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
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
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
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
××(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
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
(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
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篇二:离婚公证书离婚公证书
【制作依据】
离婚公证书文书样式供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离婚的事实真实、合法时使用。 离
婚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采取何种程序,取决于离婚的形式。我国婚姻法对不同形式的离婚
规定了两种离婚程序,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和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
一、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因双方当事人之合意而解除。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婚
证。”
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和民法通则中的有
关规定,准予离婚登记的条件
是:
第一,双方当事人须具有夫妻身份。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天津市
婚姻登记办法施行细则规定,未领结婚证的男女而要求离婚的,不予受理。民政部1985年颁
布的婚姻登记办法也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申请时需持结婚证。 第二,双方当事人须有行为能力。离婚是重要的法律行为,只有在当事人具有完全的行
为能力,才能提出离婚申请。还应指出,当事人即使有行为能力,如一时神志不清,处于无
行为能力的状态,也不能为其办理登记。根据有关规定,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应依
诉讼程序处理。
第三,双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确系自愿。这是准予离婚登记的最根本的条件。自愿的标
准,应以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即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应该是一致的和真实的。
实践证明,口头上表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有时并非真正自愿。有的是双方因发生争执,时;
冲动而提出来的;有的是迫于某种压力而不得已同意离婚的;也有双方合谋为达到一定目的
(如调工作、上户口、分住房等等)而提出离婚的。对于这些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应根
据不同的情节,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双方对于女的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的事,还必然涉及到
子女的抚养教育,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双方对这些问
题必须达成协议,而且内容必须合法,才能准予登记离婚。现实生活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
一方急于离婚,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作了让步,事后反悔又发生纠纷。为了预防此类事件的发
生,婚姻登记机关应主动提醒当事人注意。第五,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关于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债务怎样清偿,以及是
否需要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等问题,双方均应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
婚姻登记人员态度不认真,工作不细致,也会带来新的纠纷。 以上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不符合这些条件不得准予登记。离婚确系双方自愿,
但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有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办理。 离婚登记,在农村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在城市由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
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和结婚登记基本相同。要经过申请、审查和批准
三个步骤。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填写离
婚申请书。申请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便登记机关查明当事人的身份,确定登
记事项的管辖;还应持结婚证,以便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离婚申请,应
当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的进行审查。为了查明双方的离婚申请
是否确系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的处理是否适当,除对当事人进行了解外,必要时还须
向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调查。只有这样,才能严格地依法办理,保护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
权益。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的离婚,应准予登记,并发
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对不
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讲清理由。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对婚姻登记机关必须
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登记机关如发现
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行为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触犯刑律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当事人一方为华侨或港澳同胞的离婚登记,须遵守我国民政部于1983年3月10日颁
行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来自:www.cnbOthwIn.com 博 威 范文 网:离婚后房产公证书样本)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国公民和外
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不适用离婚登记程序;此类离婚应依诉讼程序处理。
二、一方要求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他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在是否解除婚姻关
系的问题上存在分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
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
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是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
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
我国婚姻法为男女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肃郑重的法律
程序和处理原则,但并未列举具
体的离婚理由,也不以当事人的过错为离婚的先决条件。其基本精神,是从婚姻关系的本质
出发,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处理情况各不相同的离婚问题。具体来说,
离婚纠纷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处理的。
1.有关部门对离婚纠纷的调解调解是我国处理民事纠纷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一方要求离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不仅能适应各种复杂情况,而且有利于团结。有关部门对纠纷情况比较了解,容易抓住矛盾
进行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可以防止矛盾激化,使纠纷有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处理及时,
就地解决,对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也是有益的。 所谓有关部门,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调解委员会和婚姻登记机关。
有关部门的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达成某种协议,也
不得阻止或妨碍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的性
质,是否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因此,这种调解不是离婚的必
经程序,而是诉讼前的一种措施,所以又称为诉讼外的调
解。 离婚纠纷经有关部门调解后,可能有以下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和好,消除纠纷;二是调
解离婚,双方当事人仍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三是调解无效,一方仍要求离婚,另一方仍坚持不离,或双方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问题仍有争执。要求离婚的当
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这种调解并非诉讼前的必经阶段,当事人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得
以未经有关部门调解而拒绝受理。
2.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和判决
法院对离婚纠纷的调解,是审判人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帮
助双方达成协议的过程。它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一般不得未经调解即予判决。法院
调解在性质上不同于诉讼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调解,诉讼过程中经调解达成的协议,经法院
确认后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通过调解工作,可以使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分清是非、提高认识、互相协商、解
决争议。为了巩固和改善婚姻家庭关系,防止轻率离婚,调解一般应按先调和、后调离的步
骤来进行。有和好可能的,要多做争取和好的工作,促使
要求离婚一方回心转意。夫妻感情
确已破裂,无法调解和好的,则可做调解离婚的工作。不论调解和好,还是调解离婚,用调
解的方式处理离婚纠纷,一般说来比用判决的方式更为有利。 人民法院的调解同样也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双方达成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可将协议
记录存卷,一般不必发给调解书,由原告撤诉即可;二是双方达成离婚的协议。人民法院应
按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与判决书相同。三是协议不成,调解无效。在前
两种情况下,离婚诉讼已经终结;在后一种情况下,诉讼程序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应当以案
件的事实为根据,以法律的规定为准绳,作出判决。 对离婚纠纷的判决,是在调解无效时就是否解除婚姻关系所作的强制性的决定,既可判
决准予离婚,也可判决不准离婚。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与不离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
破裂为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是法律在离婚
问题上对现役军人的特别保护。人民军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保卫祖国,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安
全,
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神圣职责。对军人婚姻给予特别保护,是我国婚姻法的革命传统,
也是一个关系到巩固部队、巩固国防的重大问题。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上述规定是对军人配
偶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但从全局来看,这一限制是必要的,它符合全国人民的利益,也
符合现役军人配偶的根本利益。在适用这一特别规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明确现役军人的范围。现役军人是指参加我国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
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正服役的人员(包括军中的文职人员)。退役、复员和转业军人以
及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围。 第二,对提出离婚一方的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非军人一方。只有非军人一方向军
人一方提出离婚,才须得军人同意,如果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双方均为军人,一方提出离
婚,都不适用这一特别规定,只能按照一般规定处理。 第三,适用中的原则性和灵活性。人民法院在适用这一特别规定时,既要依法保护军人
的婚姻关系,同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保护非军人一方(往往是女方)的合法权益。现役军人
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应配合有关单位对军人配偶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劝其珍惜军
属的荣誉,改善夫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确实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军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在做好军人
的工作以后准予离婚。应当指出,须得军人同意是一般原则,上述办法只在特定的情况下采
用的措施,处理时要严格掌握。第四,排除干扰,同破坏军人婚姻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军人的离婚问题,有的是因
为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而造成的,如与军人配偶通奸、姘居甚至重婚等等。排除这些干扰,
制裁破坏军婚的行为,是保护军人婚姻、巩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必要措施。依照我国
刑法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
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
篇二:离婚协议公证告知
网上公证:https://
离婚协议公证告知
本公证处提醒您:
本告知载明了您所申办之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及可能产生的法律效果,请务必仔细阅读或/请公证员向您宣读本告知,不明白或不理解之处,务请向公证员垂询
一、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的身躯,对拟登记离婚(或拟通过判决/调解离
婚)的男女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债权债务的处分等事宜达成之相关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
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或侵害第三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三、当事订立离婚协议,不得已逃避债务为目的。
四、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
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不论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另一方仍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探望的权利,并且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
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其中所称“一
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六、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隔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七、对于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劵以及未上市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分割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的等,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请您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同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处理。
八、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
网上公证:https://
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
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务,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九、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
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布恩那个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本人已详细阅读/(或由公证员向本人宣读)并完全理解上述公证告知的全部内容】
男方(签署): 女方(签署):
日期:二〇年月 日
篇三:夫妻离异把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公证委托书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xxx 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xxxxx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xxxxxxxxxx(房产证号)的房产,其中,委
托人占有xxx%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可以单独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
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
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
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篇二:房屋公证委托书大全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购买位于上海市 路弄
号 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代
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项(共计 项)事项,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
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
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 肆、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伍、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
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陆、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柒、代为领取上述
有关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地产权证》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物业管
理 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拾、代为收楼 拾壹、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贰、维修并管理房屋 拾叁、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
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拾肆、代为办理还贷手续、代为办理退保手续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
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拟在上海购买/出售/出租本委托人名下的房屋,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上述房屋购买/
出售/出租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
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出售/出租本人名下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
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上述委托的期限自200 年 月日至200 年 月日止。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
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伍、代为签订有关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还贷、退保、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陆、
代办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及其变更、注销登记 柒、代为领取《房地产
权证》、《房地产登记证明》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
为收取房价款
拾、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壹、代为交房 拾贰、代为收楼拾叁、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肆、维修并管理房屋拾伍、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
案 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出售位于上海市 路 弄
号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就上述房地产
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
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贰、代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 叁、代为办理买卖合同/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公证、领取公证书
肆、代为办理房地产转
移登记/预购商品房转让预告登记伍、代为办理还贷、退保手续、代为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包括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并
办理公证)
陆、代为办理变更或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 柒、代为收取房价款、承兑银行票据 捌、代
为交房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 拾、代为办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
其他相关事宜 拾壹、代为办理上述房屋水、电、煤及物业过户手续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拟在上海购买房屋,购买房屋座落限于上海市,购买房屋座落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另
行商议决定,房价款无限额。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办理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为本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 项(共计 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购买上述房屋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
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壹、代为签订定金协议贰、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叁、
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 肆、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伍、代办办理预购商品房
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陆、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柒、代为领取上述
有关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地产权证》 捌、代为支付房价款 玖、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物业管
理 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拾、代为收楼 拾壹、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拾贰、维修并管理管理房屋拾叁、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
案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拾肆、代为办理还贷手续、代为办理退保手续委 托 书篇三:夫妻卖房授权委托书公证版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共同拥有位于(房产证号)的
房产,其中,委托人占有50%
产权。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可以单独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
关文件上签字。
二、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三、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
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
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委托人均予认可。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篇四:2015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2015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
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
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
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
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
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
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三、领证(12个工作日)地税局开出完税证明后送海甸房管局,12个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发证办领取房屋所有
权证。篇五: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房屋过户委托书公证流程
【房产过户流程】
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件、收入证明
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一起
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
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资料,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
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
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
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
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给新产权人。 由于各个地区以及各个银行的规定会有所差异,所以建议还是详细咨询贷款银行。
【房产过户提交的资料】
一、送件→评估(12个工作日)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申请减免税(21个工作日)经房管机关评定房屋价格后,到地税局申请减免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产证复印件二份;
3、房地产买卖契约复印件二份;
4、评估表复印件二份;
5、原买卖发票(或合同)复印件二份;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三、领证(12个工作日)地税局开出完税证明后送海甸房管局,12个工作日后即可到房管局发证办领取房屋所有
权证。
范文三:离婚房产公证书如何写
离婚房产公证书如何写
篇一:离婚公证书英文翻译模版
Notarization of Divorce
[20XX] XXX Zheng Zi No.XX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XXX[男方姓名](male, born on XXX,19XX[出生日期]) and XXX[女方姓名](female, born on XXX,19XX[出生日期]) registered devorce on XXX XX,20XX[离婚日期] at the Civil Affairs Bureau of XXXXX[县名], XXXX[省名] Province.
Notary:
XXX Notary Public Office
XXX Provinc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XXXX XX,20XX[公证日期]
篇二:拿着公证后离婚析产协议可单方申请办房产证吗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hao.lawtime.cn 拿着公证后离婚析产协议可单方申请办房产证吗核心内容:拿着公证后离婚析产协议可单方申请办房产证吗,人在国外要委托亲友买卖房产,该如何进行,今日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官网上公布《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
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该《规范》对上述问题均作出了详细指引。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公租房办理初始登记首入规范
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即将于4月30日到期。为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修订形成了新版《规范》,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按照规定,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要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建设商品房屋,或者其他法人、组织经批准建设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自然人经批准建设房屋的,要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其中,公租房办理初始登记是首次写入规范。《规范》还明确了8种情形要办理房地产预告登记,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出售预购商品房的;预购人因债权债务或者其他原因,经司法机关认定或者拍卖导致房屋权属转移的;预购人因离婚析产、夫妻协议析产、共有房产析产的等。离婚后经公证可单方申请办证
针对个别不良开发商收了购房款后刻意延期为购房者办理合同的交易登记,甚至把已经售出的房子再抵押或者卖给别人,出现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等情况,新旧两个版本的《规(转 载 于:wWW.cnbotHwIN.COM 博威 范文网:离婚房产公证书如何写)范》均这样规定,“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
定的期限内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
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
预告登记”。也就是说,一旦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购
房者办理合同交易登记,市民就可单方面自行到房管局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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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离婚后一方出国、变更住所、双方交恶甚至杳无音讯,
要求双方共同申请房产登记已经不现实。对此,《规范》提
出,离婚析产、夫妻协议析产、共有房产析产应当由双方当
事人持析产协议共同申请登记。但是,如果房地产析产,析
产协议经公证的,可以由一方当事人申请登记。这也意味着,
夫妻共有房产如果能拿出经过公证的析产协议,便可以单方
申请登记。
16种情况可单方申请办证
新版《规范》规定了16种情况下,可单方申请办理房产
证。其中,针对个别不良开发商收了购房款后刻意延期为买
家办理合同的交易登记,甚至出现重复抵押、一房多卖等情
况,新《规范》保留了原有规定:“预售人未在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或者未依预购人委托代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提交规定的材料,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购房者办理合同交易登记,市民可以单方面自行到房管局办理。
过去不允许共有产权的一方申请转移登记,但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出国、变更住所、双方交恶甚至杳无音讯,要求双方共同申请已经不现实。《规范》首次提出,房地产析产,析产协议经公证的,可以由一方当事人申请登记。首次规定的单方申请办证情况还包括:赠与经过公证的,受赠人可以凭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单方申请转移登记;经租房的自留房或者经批准发还部分的权利人可以以按份共有人的身份申请单方登记。
人在境外委托买卖房产要公证
如果人在境外,想要委托亲朋好友买卖房产该如何处理,《规范》规定,有五种情况之一的,委托书应当经过公证:代理人不能提交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核对的;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自然人因转移、抵押等涉及房地产处分事宜申请登记的;自然人因房地产的用途、面积、结构等登记事项与现状不一致,申请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自然人申请房地产注销登记的。如果授权委托在境外办理
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规范》还首次提出,1966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违法建设,不需进行违法建设处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实测面积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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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离婚公证书
离婚公证书
(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与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地点)登记结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原婚姻登记机关名称,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其夫妻关系自该日终止(登记离婚之日或者判决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市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范文四:离婚房产公证书作用是什么
离婚房产公证书作用是什么
公证书是一种具有特殊法律性质的司法证明书;房产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对于房产有关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的活动。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有关离婚房产公证书的知识。
离婚房产公证书
房产公证的类型
一、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和协议继承权等国家法律所承认的继承权, 对继承死者生前私有财产者, 进行身份确定, 材料核实等一系列工作后, 所出具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依遗嘱继承、依法定顺序继承。根据中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也就是说,对于子女或家属要办理继承房产的话,必须要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书;
二、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公证
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和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三、赠与房产公证
房产赠与,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作用
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真实性
民事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两层意思:一是该行为确系行为人所为;二是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房产交易中,交易人亲自实施交易行为基本上没有问题,即使出现问题也容易被发现和纠正;问题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为基于其对交易物的错误认识所为。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和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民事行为。据此,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基于房产商不真实的宣传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受让人因对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均不为真实意思表示。而此类情况在目前房产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于大多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误以为自己已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就无法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交易行为的情况还不多。随着社会法律知识的进一步普及和律师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这方面的诉讼必将大量增加。而房产交易如经公证,通过公证机构严格、详细的询问、告知、审查程序和证据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诚实、详尽地交流相关情况,全面、具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意思表示的真实性,能有效地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公证可确保房产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房产交易涉及的法律较多,其行为不仅为专门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范,同时也为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调整。确保房产交易行为合法,难度最大的是保证交易行为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而绝大多数交易人不可能具有这样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证作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让具有
全面掌握并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能力的专业法律人对交易行为进行审查,可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范文五:房产公证书
房产赠与公证书
赠予人A姓名(身份证号: ),男,汉族,出生日期: 住址: 联系电话:
赠予人B姓名(身份证号: ),女,汉族,出生日期:住址: 联系电话:
受赠人C姓名(身份证号: ),女,汉族,出生日期:住址: 联系电话:
受赠人D姓名(身份证号: ),男,汉族,出生日期:住址: 联系电话: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A与B为C的亲生父母,D的岳父母,C和D于 年 月 日登记注册
结婚,目前婚姻关系稳定。
二、 赠与的理由
年 月 日A与B以家庭的名义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套,现指标已下来,房款共计50万元整。该房产座落于 ,面积为 平
米。由于C和D 夫妻俩已结婚却无房居住,A与B遂决定让C和D一次性负担全
部房款50万元人民币,并将该房产交予C和D夫妻居住。
三、赠予的意思表示
1、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管理规定,目前A和B暂时无法处置该房产,因而A
和B与C和D现约定,一旦该房产能够自由处分,即立即赠予并过户至C和D
的名下。
2、若因该房产出现政府回购等政策性原因导致无法过户至C和D的名下,则A
和B承诺返还给C和D为该房产承担的50万元人民币。
当事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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