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国森林资源-森林被破坏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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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森林资源-森林被破坏的资料 检察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以黑林检发〔XX〕1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院自XX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在本地区利用二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工作安排周密,组织措施得当,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对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我院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林区分院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整个活动期间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把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牢,指定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综合情况,协调关系,排难解疑,保证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效。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了举报箱,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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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地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电视上曝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林区群众增强护林守法意识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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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清理。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并会同渎职侵权检察局的同志,深入到林业局林政、资源、公安机关对XX年以来办理的有关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行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是否存在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没有发现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违法、渎职现象。
4、集中打击。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期间,各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87件,87件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87人。收缴木材立方米,收缴非法捕鱼的电鱼设备10台,鱼网30余片,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工作已经结束,但回顾整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感到这次行动在打击力度、宣传发动程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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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是林区政法系统的日常性工作,没有必要搞专项打击行动。另外,本辖区交通闭塞,居民身份单一,加之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近几年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因此,近半年来没有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2、宣传发动的面还不够广,清查的效果不明显。由于宣传发动的方法和次数的原因,在此次行动中我们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群众举报线索,从而影响了我们对前期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清查效果。我们今后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打击活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深对林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在本地区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许多因素和隐患依然存在,违法犯罪案件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此项工作列入日事日程,作到常抓不懈。
2、加大打击力度,明确打击重点。要与公安、林政、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对本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造成巨大的畏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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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3、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针对在专项活动反映出的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以及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
***林区人民检察院
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
[法律法规]朝阳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阅读全文】
关于印发朝阳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xx〕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三日
朝阳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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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运用法律手段,以严厉打击毁林开矿、破坏植被为切入点,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制度,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行动重点
全市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特种用途林地和国家、集体、个人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区。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
摸底排查阶段
1、以乡政府、国有林场为单位,全面摸清辖区内未办理任何手续占用林地的全无采矿点、采石采沙点、采土点;已办理采矿或其它手续,但未办理征用林地审核手续的厂矿点;少批多占的企业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植被的厂点。对这些企业逐一登记造册。
2、组织技术人员对占用林地的企业、各类厂矿点排污场、废物堆放场以及废弃或停止占用林地的场点,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精确测量面积,逐一建立档案。
3、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占用林地情况登记工作,并逐级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底前完成面积测量等调查工作,并建立档案。
打击阶段
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处罚一批违法人员,追究有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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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及整改阶段
各级政府、各国有林场要针对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整改措施,研究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行动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徐春光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复生、市林业局局长包海富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监察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工商局、环保局、电业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切实将此项行动布置好,开展好。
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任务重、难度大,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其它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相互通报信息,建立健全立案、结案、案件移交、责任追究等制度。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对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要进一步明确林权管护者的义务与责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面出击,严格执法,不留死角。一是清理排查全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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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对所有占用林地的各类厂、矿、点认真排查,不留死角。二是责任人员追究到位。以打击现行违法犯罪为重点,无论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有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都要认真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要扩大线索,深挖犯罪,对几易其主的老矿点追根溯源,进行现场认定和指认,查清责任,根据植被破坏程度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在打击直接违法犯罪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林权、林地监督管理者和承包、租赁者的查处力度,对为了本地、本部门或个人的经济利益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力,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没收其非法所得,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作案工具扣押到位。凡为毁林开矿、破坏植被提供的机械设备、交通运输等作案工具,该没收的没收,该扣押的扣押,或折抵罚款,直至改正为止。四是法律程序执行到位。对既无采矿手续,又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造成植被破坏的,一律停止违法行为,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限期恢复不了的,申请法院强制恢复原状,费用由违法者支付。对已办理其它手续,尚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的,限期依法依规办理手续,愈期未办理的,限期恢复原状,由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历史遗留问题,由地方政府组织查清事实,做出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市政府将在这次行动中挂牌督办一批大、要案件,并适时启动森林公安重案队对一些挂牌督办案件直接侦办。各县区森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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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机关要对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及时立案,及时侦查破案,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面清查,及时汇总,完善制度。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查阅档案、实地巡查、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彻底的清理。乡林业站、国有林场要落实责任,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及时汇总辖区占用林地情况,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上报县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立健全占用林地档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乡政府要对辖区的森林资源管理负全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建立森林资源管护的长效机制,落实护林责任制,明确领导和管护人的责任,特别是要建立完善护林制度和考核制度,强化护林员的管理,明确职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切实管护好辖区内的森林资源。
五、加强检查,认真考核
为防止个别单位和部门走过场,此次行动的考核纳入市、县行政首长责任制,并作为县城经济考核的重要内容。在专项行动期间,专项行 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新闻单位不定期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随机对乡、国有林场进行抽查。专项行动结束后,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行动组织得力、打击治理成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领导不力、行动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反馈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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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专项行动上报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各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行动报告制度,确定专人,按要求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情况,每月的5日、15日、25日上午上报行动报表,8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完)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林业厅关于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计算立...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林业厅关于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计算立木蓄积有关问题的意见
本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
当前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中,各地对立木蓄积如何计算有不同理解。为统一执法,现就立木蓄积计算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办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应当按照常规测量林木胸径的方法计算立木蓄积;因被盗伐、滥伐的林木灭失、转移等原因,不能用测量林木胸径的方法计算的,应当采取勘查现场伐桩,用测量林木根径的方法确定立木蓄积。
2、对于无法依照本《意见》第,条规定通过测量林木胸径或根径的方法计算立木蓄积的,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四至范围内超量采伐的,可根据超量采伐林木的材积,按照许可证或采伐作业设计确定的出材率计算立木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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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现场基本确定,属于无证采伐或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四至范围外采伐的,可根据采伐林木的材积,按照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定,确定现场范围的林木出材率并依此计算立木蓄积; 犯罪现场无法确定的,根据浙政发18号文件附件《浙江省“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表》规定的55%的出材率计算立木材积。国务院或省政府对出材率有新标准时,依照新标准执行。 3、立木蓄积计算及出材率确定,由具有森林案件技术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并出具鉴定结论。
对林木采伐许可证和采伐作业设技术确定的出材率有异议的,可以对出材率进行鉴定。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林业厅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家林业局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林资发[2001]549号
【颁布日期】:2001-12-16
【生效日期】:2001-12-16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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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国家林业局
国家林业局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
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
class="law_article" name="1"> 第一条 为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行为,切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根据行政监察法、森林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class="law_article" name="2"> 第二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破坏森林资源的责任追究工作,并按照行为人的行政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具体组织实施。
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辖区内所有林业单位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责令被检查的单位追究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人的责任,有权参与有关的责任追究工作并提出建议或处理意见。 class="law_article" name="3"> 第三条 对具有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的,适用本规定。
实施责任追究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class="law_article" name="4"> 第四条 地方林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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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明知同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批复或决定是违法的,既不向同级人民政府反映正确意见,又不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盲目执行造成自身行为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部门负责人的有关指示、批复或决定是违法的,不及时向有关负责人表明正确意见,或者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直至国家林业局报告情况,盲目执行造成自身行为违反森林资源管定、造成破坏森林资源的,追究该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追究对作出违法的指示、批复或决定的有关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class="law_article" name="5"> 第五条 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干预、妨碍、阻挠本部门工作人员或下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正常行使森林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 class="law_article" name="6"> 第六条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坚持违法的决定、或者拒绝采纳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的正确意见,造成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破坏森林资源的,追究该负责人的责任。
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违法的决定,致使该部门或所属林业单位、下级林业主管部门违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定、造成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要追究该部门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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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按照领导班子中其他领导成员所起的作用和责任大小,追究其他领导成员的相应责任。 class="law_article" name="7"> 第七条 林业主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一)超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下达林木采伐指标;
(二)超过国家统一制定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下达本地区或本部门的木材生产任务;
(三)非法批准建设单位征用占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或者擅自批准改变林地用途的;
(四)对上级机关批转、督促办理的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不组织核实、查处,或者不按照规定向有关上级机关报告案件办理情况的;
(五)因执法不严、监督管理不力或者对问题处理不当,导致本辖区发生破坏森林资源重大、特大案件的。 class="law_article" name="8"> 第八条 林业主管部门违反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有关内设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一)违反林木采伐管理规定审核或审批采伐林木、运输、经营或加工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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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林地保护管理规定审核或审批征用占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或改变林地用途的;
(三)违反林权管理规定审核办理林权登记、发放林权证书的;
(四)违反资源数据管理规定弄虚作假、或者擅自变更、篡改森林资源调查、检查、核查、监测数据的。 class="law_article" name="9"> 第九条 林业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破坏森林资源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政案件不及时组织依法查处、或者查处不当造成错案的;
(二)对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不按规定报告或报告不及时,或者瞒报谎报案情、损失或查处情况贻误查处工作的;
(三)因不认真依法办案或者出现办案重大失误,致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
(四)伪造、篡改案卷内容或统计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违反案件保密规定向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造成案件处理错误的;
(六)不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移交刑事案件造成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工作受到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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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law_article" name="10"> 第十条 森林资源监督机构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或者因失职、渎职造成森林资源破坏或者使林业全局工作受到不利影响的,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class="law_article" name="11">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class="law_article" name="12">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2月11日起施行。
二00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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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
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
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 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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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第五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第六条 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第七条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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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第九条 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
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
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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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株以上的;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十二条 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定罪处罚:
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采伐数量在十立方米以上的;
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三条 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
对于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营许可证明,同时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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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四条 聚众哄抢林木五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较大”;聚众哄抢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的,属于聚众哄抢“数额巨大”,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
第十五条 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第十八条 盗伐、滥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的定罪量刑问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的精神,规定本地区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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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数量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量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的通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1999]247号
【颁布日期】:1999-12-28
【生效日期】:1999-12-28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颁布机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贯彻实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的执法要求,现就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class="law_article" name="1"> 一、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审理好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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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毁林开荒、乱占林地,致使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江河流域植被减少、环境恶化、水灾频发,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林业资源的保护形势十分严峻,滥伐盗伐、特别是超限额采伐在一些地方比较严重;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在一段时间内屡禁不止;一些地方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一直居高不下。各级人民法院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大力加强涉林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保障林业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class="law_article" name="2">
二、严格依法审理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森林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打击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同时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依法打击哄抢、盗伐和滥伐林木,盗窃木材,非法猎杀、倒卖和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殴打、伤害护林执法人员等犯罪行为。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特别是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惩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对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加强监督、指导,对于个别地方存在的执法不严、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久拖不决等问题,必须依法予以纠正,对于同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质询的案件,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答复意见。清查情况应包括收、结案情况、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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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情况及是否超审限等情况,务必于2000年2月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院研究室。 class="law_article" name="3">
三、及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确保办案质量,力争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人民法院对于移送起诉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应当抽调精干力量进行审理,依法尽快审结。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宣传森林法的有关活动,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中,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一个重要步骤统一部署,对一些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我国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经济特征分析作者:曾寅初 绿色中国 xx年10期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巴西、喀麦隆等南美与非洲国家,被非法盗伐的林木已经占到全部林木生产的80,以上,而在印度尼西亚等部分亚洲国家,非法盗伐林木所占的比重也超出了50,。为了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东亚森林法执行与监管部长会议”于2001年9月11日至13日在印度尼西亚举行,会上东亚各国相互交流森林法执行和监管的经验,并对进一步加强这一领域的国际合作达成了共识。 在我国,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虽然没有南美、非洲、东南亚的一些国家那样严重,但是,在国家正致力于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的同时,各地违法占用林地、超限额砍伐、盗伐、滥伐林木等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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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频繁发生,显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一个重要障碍。 Callister对非洲、南美等国家森林犯罪的类型、影响和原因进行了归类分析。王纯和蒋成树则分别对我国东北和湖南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特征作了简要总结。本文的目的,就是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统计资料,对2000年至2002年3年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各类破坏森林违法犯罪案件的基本经济特征进行分析,为国家根据违法犯罪的特征,调整相应的林业经济制度与政策,从根本上减少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提供依据。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定义及处罚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是指不按法律规定利用森林资源或者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行为,主要包括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故意毁坏林木、苗木,盗窃、抢夺、抢劫木材,人为引起森林火灾,伪造、倒卖林业票证等。同时根据破坏森林资源的数量,又可把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划分为林业行政案件、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1.盗伐林木 盗伐林木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所有的林木的行为。其实质是侵犯了林木的所有权和林木管理秩序。 依据《森林法》的规定,构成盗伐林木行政案件,除依法赔偿损失以外,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10倍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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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依据《刑法》的规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盗伐林木刑事案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构成盗伐林木重大刑事案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构成盗伐林木特大刑事案件,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滥伐林木 滥伐林木是指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方式,任意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的行为,其实质是侵犯了林木管理秩序。 依据《森林法》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行政案件,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刑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刑事案件,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构成滥伐林木重大刑事案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经济危害程度特征 2000年至2002年3年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433621起,其中刑事案件28740起,治安案件41351起,林业行政案件363530起。 表1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类型 刑事案件治安案件 林业行政案件 合计 发生破案发生 查处 受理处理发生处理 总数 28740 26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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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51 40706 363530 359743 433621 427088 盗
伐林木 11870 11161 7837 7657 72175 71475 91882 90293 滥伐林木 7921 73872616 2580 63071 62274 73608 72241 小计 19791 18548 10453 10237 135246
133749 165490 162534 占总数, 资料来源: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分年度看,案件持
续上升的趋势虽然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案件总数居高不
下。2000年、2001年、2002年分别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
案件141116起、150096起、142409起,其中2000年比1999年上升,,2001年比2000年上升,,2002年比2001年下
降,。 从案件的经济危害程度上看,刑事案件、治安案
件和林业行政案件分别占了查处案件的,、,和,,林业部
门处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占了绝大部分。这说明,从总体上看,小案件多发是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特
点。 ,的刑事案件虽然从比例上看不太高,但是危害巨
大。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资料,2000年至2002年
3年间,在刑事案件中,发生重大案件5759起,特别重大案
件1185起。全国平均计算,每天发生5起重大案件、1起特
别重大案件。例如,相继发生的云南省贡山县边贸有限公司
盗伐林木[3]、新疆巩留林场盗伐林木9000m[3]、黑龙江省
密山市二龙山林场滥伐林木6000m[3]等大案要案。 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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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类型来看,盗伐林木、滥伐林木仍然是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要形式。如表1所示,3年间全国共查处盗伐林木案件90293起,占各类案件总数的21,,共查处滥伐林木案件72241起,占各类案件总数的17,,两者合计占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38,。特别是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刑事案件中,盗伐与监伐林木案件的比例更大,几乎达到了70,。 从表1中,还可以看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破案率或者处理率相当高。总体上看,达到了,,其中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为,,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的处理率也分别达到了,和,。盗伐与滥伐林木案件的破案率与处理率,与其他案件基本相同。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经济损失特征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表2所示,在2000年至2002年3年里,案件使得万hm[2]林地受损,损失林木397万m[3],折款约亿元,损失幼树和竹子6221万株,折款6257万元,其他损失4535万元,损失总计达到了亿元。 表2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经济损失情况年 林木幼树、竹子 其他损失 项目 林地面积 折款 数量 折款 数量 折款 合计
盗伐林木 滥伐林木 小计
占合计, 资料来源:同表1。 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造成的损失中,最主要的损失是林木损失,占了总损失的81,。而造成林木损失最严重的是盗伐和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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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案件,两者占了林木总损失的,。特别是滥伐林木案件造成的损失更为巨大,仅此一类案件的林木损失就占了全部林木损失的,。 通过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破获和处理,挽回了巨大的损失。如表3所示,2000年至2002年3年,全部挽回的损失高达亿元,其中林业行政罚款最多,近亿元,占了45,,其次为收缴林木222万m[3],折款亿元,占了37,。而无论是哪个项目中,盗伐和滥伐林木案件挽回的损失都占有相当的比例。特别是林业行政罚款和赔偿损失两项,约有,和,来自盗伐和滥伐林木案件。相对来说,盗伐和滥伐林木案件收缴的木材占总收缴木材数量的比重确不高,只占,。 表3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收缴财物情况 项目 收缴木材 治安罚款林业行政罚款 赔偿损失 其他财物折款 合计 数量折款
合计 盗伐林木 滥伐林木
小计 占合计, 资料来源:同表1。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犯的经济特征 2000年至2002年3年里,抓获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案犯情况如表4所示。全国共抓获有关的案犯总数超过了5万人。值得注意的是:?从身份类别上看,农民占有最大的比重。这3年的案犯中农民近4万人,约占了案犯总人数的80,。?从案犯历史情况来看,初犯是主要的。这3年初犯人数万人,占了案犯总人数的,以上。?上述特征在盗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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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案件中,也显得非常突出。前述两个比例分别达到了,和,。 表4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案犯情况 案犯的身份类别案犯历史情况 项目抓获案犯总数 干部 工人 农民 个体经营者 流动及闲散人口 其他 惯犯 初犯 合计 50004 1052 2077 39627404123948132238 47766 盗伐林木 18612 233891 15949389 882 268993 17619 滥伐林木 13563 628339 11769489 241 97 492 13071
小计 32175 8611230 27718878 11233651485 30690
占合计, 注:查获犯罪团伙1333个,共5475人。资料来源:同表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抓获的案犯当然要受到处罚。如表5所示,2000年至2002年3年里,全国共处罚各类案犯54万人次,其中接受罚款处罚的人数最多。接受林业行政罚款的万人,接受治安罚款的万人,约占了总接受处罚人次数的72,。就盗伐与滥伐林木案件而言,占最大比例的同样是罚款处罚,但是与其他案件相比,由于盗伐与滥伐林木案件中刑事案件比例相对较高,所以其逮捕和劳教的案犯人数也相对较多。2000年至2002年3年逮捕的盗伐林木案犯9416人、滥伐林木案犯4891人,两者合计占了全部案件总逮捕人次数的,;被判刑劳教的盗伐林木案犯751人,滥伐林木案犯318人,合计占了全部案件总劳教人次数的,。 表5 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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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件的处罚情况 项目 逮捕 劳教 治安拘留 警
告 治安罚款 林业行政罚款 其他处罚 合计 合计 18966 1971 1881213711 32530 358776 98422543188
盗伐林木 9416 751 5519 2641 5529 7585717062116775 滥伐林木 4891 318 1686 1634 3192 767861120599712 小计 14307 1069 7205 4275 8721 152643 28267216487 占合计,
资料来源:同表1 总结及其政策意义 根据以上分析,
我们可以将2000年至2002年3年我国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
罪案件的主要经济特征总结归纳如下: 第一,案件持续
上升虽然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案件总数居高不下。虽然
每年也发生相当数量的大案要案,但是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
的是由林业部门授权处理的经济危害程度相对较轻的行政
案件。 第二,从案件类型来看,盗伐林木、滥伐林木仍
然是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要形式。 第三,案件造成巨大的
损失,其中林木是最主要的损失。通过处理可以挽回一部分
损失,其中最主要的是罚款挽回的损失。 第四,破坏森
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案犯,是初次作案的农民。 上述结论表明:一方面,面对案件大量发生、造成损失巨大
的局面,说明迫切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努力减少破坏森
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必须针对盗伐与滥
伐林木案件案犯类型主要是初犯农民的特征,适当调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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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林业制度和政策,促进林区经济的发展。这一经济特征表明,并不是只要增加警力就一定能够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初犯农民选择盗伐与滥伐林木,一定有其适宜经济环境,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是在特定经济环境下的具有一定合理性的选择结果。增加警力和处罚,由于不能改变适宜于此类违法犯罪案件产生的经济环境,因而仅能起到非常有限的作用。减少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更需要从调整林业经济制度和政策、促进林区经济发展着手,通过改变违法犯罪者面临的经济环境,来从根本上降低一般农民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作者介绍:曾寅初,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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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被破坏的森林_700字
很久以前,大自然里有一座美丽的森林,森林里的河流清澈见底,天空很蓝,小鸟在枝头上欢快的歌唱,森林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动物们都和蔼的相处着。 可是有一天,森林里来了一群猎人,猎人们凶恶残忍,滥杀动物,把森林搞得乌烟瘴气。这一天,猎人们又来了!站岗的鸟儿赶紧飞去森林报信:“不好啦!凶恶的猎人又来了!大家快跑呀!”年迈的树爷爷生气却又无可奈何地说:“什么!把森林弄得乌烟瘴气还不够吗!每天都来破坏我们的安宁的生活!”而这次不同的是,不止有猎人,还有伐木工!糟糕,这次树爷爷危机了!“树爷爷,我们来救你!”从天空飞来一群小鸟。树爷爷着急的说:“你们快走,不要管我了!”小鸟们犹豫着:“可是……”“别说了,你们快走吧!”小鸟们刚要起飞,猎人们便来了,他们拿起枪迅速瞄准,只听见“砰”的一声,一只只小鸟便摔在地上死了!树爷爷痛心的说:“都怪我啊!孩子们,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树爷爷说的没错,树都一棵一棵的被砍到了,森林里一片狼藉…… 昔日清澈的溪流里流淌着鲜血,草儿也不再嫩绿,土地上也血迹斑斑,黑色的天空中回荡着猎人和伐木工邪恶的狂笑……????六年级:钟思忆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范文三:环境被破坏的资料
环境被破坏资料
全球10大环境问题
1、气候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生物多样性减少
4、酸雨蔓延
5、森林锐减
6、土地荒漠化
7、大气污染
8、水体污染
9、海洋污染
10、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污染及其后果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对生态系统有害的物质进入环境后对生态系统造成的干扰和损害的现象,简称污染。具体来说就是,有害物质或有害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发生扩散、迁移、转化,并跟生态体统的诸要素发生作用,使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它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因化石燃料的燃烧,使大气中的颗粒物和SO2浓度的增高,危及人和
其他生物的身体健康,同时还会腐蚀材料,给人类社会造成损失;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使水体质量恶化,危及水生生物的生存,使水体失去原有的生态功能和使用价值。环境污染除了给生态系统造成直接的破坏和影响外,污染物的积累和迁移转化还会引起多种衍生的环境效应,给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造成间接的危害,有时这种间接的环境效应的危害比当时造成的直接危害更大,也更难消除。例如,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破坏就是由大气污染衍生出的环境效应。这种由环境污染衍生的环境效应具有滞后性,往往在污染发生的当时不易被察觉或预料到,然而一旦发生就表示环境污染已经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
当然,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
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例如城市的空气污染造成空气污浊,人们的发病率上升等等;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恶化,饮用水源的质量普遍下降,威胁人的身体健康,引起胎儿早产或畸形等等。严重的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随着污染的加剧和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由于污染引起的人群纠纷和冲突逐年增加。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全球影响的方面有大气环境污染、海洋污染、城市环境问题等。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全球化,环境污染也日益呈现国际化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问题就是这方面的突出表现。
我国环境状况
1、大气污染属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危害最大,污染程度在加剧。
2、酸雨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及四川盆地。华中地区酸雨污染最重。
3、江河湖库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除部分内陆河流和大型水库外,污染成加重趋势,工业发达城镇附近的水域污染尤为突出。
4、七大水系(珠江、长江、黄河、淮河、海滦河、辽河、松花江)中,黄河流域、松花江、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
5、大淡水湖泊总磷、总氮污染面广,富营养化严重。
6、四大海区以渤海和东海污染较重,南海较轻。
7、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并呈加重趋势。
8、城市环境污染呈加重趋势。
9、城市地面水污染普遍严重,呈恶化趋势。绝大多数河流均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10、全国2/3的河流和1000多万公顷农田被污染。
范文四:森林被破坏的图片 森林被破坏——都是贪婪惹的祸
森林被破坏的图片 森林被破坏——都
是贪婪惹的祸
森林被破坏——都是贪婪惹的祸 漫画可以让人哈哈大笑,也可以让人深思。今天,我遨游在漫画王国里,看到了一幅有趣的漫画。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个有着木头似的脑袋的男人,吸着一支烟,拿着一把斧头开开心心地向茂密的森林走去。他在一棵粗壮的大树下站住了,拿起斧头,向这棵树的茎部砍去(一只啄木鸟听到这刺耳的伐木声后非常生气,然后就飞向男人的脑袋上,用它尖尖的嘴在啄他的脑袋,一边啄一边说::这段木头里一定有虫??:
人的脑袋里真的有虫子吗,不是的,这个人可能是为了金钱利益才砍伐树木的,:贪婪:这条虫子已经在他的脑袋里安了家。据资料显示:目前世界森林面积只有,,亿公顷。如果人类继续砍伐树木,会使森林资源不断地减少,人类就会灭亡。森林资源本来可以不断再生,长期给人类作贡献的,但是因为人类的随意破坏,不爱护森林环境,因此森林资源越来越少。这幅漫画仅仅只是好笑吗,不是的,这幅漫画讽刺了一些人为了一时的个人利益而破坏森林资源,做出令人不耻的行为。
以后,我们一定要节约用纸、节约用水,不要随便浪费、破坏自然资源。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为保护地球出一分力,要多点
植树造林,绿化我们的生活环境吧~
广州市回民小学六年级:潘月
森林被破坏——都是贪婪惹的祸相关内容:小树苗诚信 在乡间的一条小路旁,栽种着一棵小树苗,他的名字叫诚信。由于近日来气候比较干旱,他已很久没喝到水,已经奄奄一息了。突然,他听到一阵轻快的脚步声,发现是一位名叫快乐的男孩哼着小曲儿向他走来,他急忙喊道:快乐,快乐,给我浇点水...
小鸭子历险记 今天,我看了一本杂志,上面写了一则非常感人的事迹。讲了一只鸭妈妈因为自己的孩子掉进了下水道,在紧急之下,向民警求助。事情是这样的:一群可爱的,小巧的小鸭子在鸭妈妈的带领下井然有序的穿过马路,他们一边嘎嘎地叫着,好似一堆训...
营救小鸭子 有一天,天气十分炎热。鸭妈妈带着她的鸭宝宝们去马路对面的池塘游泳。小鸭子们排成了一列,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走过去。鸭妈妈时不时向后望几眼,看看小鸭子们是否平安无事。
啄木鸟 我是一只生活在郁郁葱葱的森林。我快乐极,因为有许多的好伙伴被陪伴我。可是有一天我在林子里转了好大一圈,大树伯伯们都没有生病,看来我要饿肚子了。我正准备飞回去,突然听到前方有几声笃笃的声音。
倔犟的骆驼 今天,语文老师要我们看图作文,不少于400字。这是在本学期《习作4》一幅不足20平方厘米的剪纸,图上是一
个少数民族的小男孩背着一筐草,手里还拿了一把,牵拉着两只小骆驼那是一个春天,万物复苏。
“这个脑袋里一定有虫” 一天,啄木鸟医师来到树木大叔的自然生态森林参观。啄木鸟医师对树木大叔说:你为人类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人类一定会感谢你的。可树木大叔摇了摇头说:唉~
善良的救赎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鸭妈妈带着小鸭们出去散步了,小鸭子们高兴极了,嘎嘎嘎地欢快地叫着,高兴地闪动着翅膀。在鸭妈妈的带领下,小鸭们乖乖地站成一排,鸭妈妈说:go~go~go~孩子们,出去逛街了~
自杀 喀喀太好了,这棵树树干真是太直了,一定能买一个好价钱。说话的那个人是个男的,爬到树干上去锯断树枝,旁边还有一个女的,正在捡鸟窝,还抱怨捡得太辛苦了。
范文五:全球变暖——森林被破坏
全球变暖——森林被破坏
世界陆地
的4分之一是森
林。丰富的森林
会给我们带来
新鲜的空气,充
分的水资源。但
是,有这样的报
告,再过100年
全球森林就会
消失。我们也许
活不到那个时候,但我们不得不考虑我们的孩子们。相像一下森林消失的那时刻。地球上的所有的生物也许也会被灭绝。森林破坏,作为环境问题的一项重要课题,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问题。不用说,我们要保护森林。
森林承担着许多重要任务。比如,给我们提供木材,承担着储藏支撑人类生存的雨水的作用。还有吸收二氧化碳生产氧气,给生物提供生存环境的作用等森林的作用有很多。因此,破坏森林等于破坏我们的生活。破坏森林会造成土沙崩溃,洪水等自然灾害。而且会加速全球变暖,导致生存在森林的生物死亡。现在每隔1个小时,3平方公里的亚马逊的森林在消失。我们应该保护我们的森林。 森林被破坏的主要原因有:为了利用木材,大量地砍伐森林;烧毁田地造成的原生林的消失;为放牧,确保大规模的农地而开拓森林;滑雪场等娱乐设施的开发; 因酸性雨的树木干枯;全球变暖造成的森林干枯。
我们生存的地球被称为“绿色的地球”、“美丽的地球”。但我们的资源是有限的,我们有重大的环境污染,垃圾等问题。我们以富裕的生活为代价,换来了种种这样的问题。为了我们的孩子们,我们得尽量减少垃圾,提倡物品的再利用,东西坏了,最好修理,不要马上更换新东西,回收后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不要跟不能用的垃圾混在一起,拒绝多余的商品包装。
我们可以从生活中的小事情开始做起。这是[珍惜东西]的心灵表现。为了我们的地球,为了我们自己,您是不是也要从现在开始做起呢?关于成为全世界课题的全球变暖,环境问题,我们得更加的关注。为了我们的孩子们,为了我们的下一代,也要爱惜我们的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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