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验制度
二十四、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表、 安全阀是高压氧舱、 储气罐、 储水罐等压力容器上重要的配套设施, 是确保高压氧舱治疗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 直接关系到压力容器是否能够安全使用, 关系到所有病陪人及高压氧科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 因此, 按照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 压力表、 安全阀必须定期进行监测检验。
一、压力表的定期检验, 每半年检验一次。
1、高压氧科要做好所有压力表合格证、 检验报告的相关资料的保管、 保存工作 。
2、高压氧科应于压力表检验周期到达之前, 提前送到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计量所进行检验。
二、安全阀的定期检验, 每年检验一次 。
1、高压氧科要做好所有安全阀合格证、 检验报告的相关资料的保管、 保存工作 。
2、高压氧科应于安全阀检验周期到达之前, 提前送到枣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计量所进行检验。
范文二:压力表定期检验问题分析.doc
压力表定期检验问题分析
摘要:经笔者多年经验,压力表的使用及检定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本文先对压力表检定作用进行叙述,然后对压力表的外部检验问题作出粗浅的认识,并对压力表检测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进行论述,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压力表;定期检验;测量
一、压力表进行检定的作用
所谓检定是指相关法制计量部门以及特定授权组织机构依照专业的规定章程,在经过实验对测量器具自身的示值误差进行具体确定,以满足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活动。现阶段,随着一些专业测量仪器的推广以及使用,当前的检定工作已经收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检定方案,并正确、及时的去指导作业人员完成相应的操作,能够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获取一些所需的数据信息,并据此提出一些改善和提高企业自身生产效率的措施和方法。所以说压力表检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掌握性能
在当前工业设备的运行过程中,要安设专用的压力仪表,以将电气以及相关机械设备的实际作业状态能够实时的观测和反映出来。应该说,随着智能作业模式的不断推广和普及之后,越来越多的专业测量仪器已经被投入到企业生产以及加工中来,而压力表则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个代表。比如压力表在使用过程中,除了其内部的指针能够将相应的压力值表示出
来之外,同时也可以通过数字将所测量出来的数值表示出来,但不同类型的仪器,其操作规范也是不尽相同的。而检定人员在进行相关模拟调试之后,可以将新仪器的使用规范完全掌握并消化掉。
2.发现故障
机械压力表在现阶段的使用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对仪表造成损坏,进而影响到整个测量仪器的使用。而利用压力表能够及时有效的将设备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故障和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这样就能够时刻的提醒专业检测人员能够对其进行实时有效的检查以及维修,并尽可能的恢复压力表其相应的测量显示功能。另外,企业由于选购一批昂贵的新器材,因此应及时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正确、全面的鉴定分析,并在熟悉其他设备操作规范的同时,来了解和掌握其相应的使用性能以及参数设置等内容。
3.防范安全
从一个总体的范围来看,压力表的使用对工业电气以及机械设备的自身安全都会产生比较大的应。这主要是因为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压力超标而造成系统发生损坏等问题。像电气设备的自身内压值过高而导致引发短路故障和烧坏事故;而机械设备内部所产生的内压过高就会容易造成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短路故障。压力表作为当前对设备压力进行监测的有效工具,如果其自身的测量性能存在着一定问题,那么势必会影响系统中其他设备的安全,而通过加强相应的压力表检定可以很好的防范和避免这种意外情况的发生。
二、压力表外部检验
(1)刚刚出厂的压力表外表光滑,没有剥落或者是脱落的情况存在,除此之外,压力表应该装配有安全孔,在安全孔上,必须有防尘装置(检测介质不溢出的除外);
(2)仪器外部零件安装牢固,没有松动、滑脱现象;
(3)仪器真空表上有汉字“负”或者符号“-”标志,准确度的等级,出厂的编号等;
(4)压力表的分度盘上平坦,分度盘上玻璃透亮,各个读数清晰可见,没有阻碍读数的障碍物或者污渍。表盘上应有出厂单位、商标、许可、证件编号等以及计量单位等必要的标识;
(5)除了不允许被测量的介质溢出仪器的压力表外,其他表上均应配备安全孔,且上面需要有防尘的设备;
(6)压力表的指针必须小于等于分度线的宽度,不影响读数,不造成过度的误差,同时指示端必须覆盖其中最短的分度线长度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
(7)看零位。压力表分为无止销和有止销两种。前者在没有压力的时候,指针要处于零位的标识之内,且应在超过规定的允许误差值的绝对值的两倍范围之内。后者处于没有压力的状态时,指针靠近止销位置,且缩格不能超过规定的误差范围;
(8)压力表的精准度等级划分为不同的标准,常见的主要有四种:?1%FS,?1.6%FS,?2.5%FS,?4%FS。
三、使用计量器具检验
(1)在对压力表使用器具进行测量时,对于介质有所要求,在介质
为较为清洁的空气或者无毒害的气体时,可以测量上限低于或者等于0.25MPA的气体,而利用无腐蚀性的液体则可以用于测量下限低于或者等于0.25-250MPA之间的压力表;
(2)测量压力表时同样要注意温度,湿度等条件,温度要在十五到二十五摄氏度之间,相对湿度要小于或者等于百分之八十五,大气压作为环境压力。如果测量环境符合上述条件,则将压力表静置2H后可以测定;
(3)标准器具的误差值需要在需要检测的压力表的误差绝对值的四分之一范围内;
(4)采用的器具主要有真空表,活塞式压力计,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活塞真空压力计四种。辅助的则有真空校验计和压力校验计两种。
四、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
(1)首先是示值误差的检验,按照分度线上的数字进行检验,进行平缓的升高压力或者降低压力,当示值可以到达检测的上限时,将压力来源切断,进行三分钟的耐压,然后再进行平缓的降压或者升压,进行倒序回检。同时在对每个检定点进行测验时,轻敲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的示值之间的误差必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第二点则是回程误差,指的是当升压或者降压时,所规定的允许范围内的上下误差值,即误差的绝对值;
(3)第三项则是轻敲位移,指的是对每个点进行检测时,无论是升到降或者是降到升的检测,都不能超过允许误差值绝对值的一半。
五、压力表检测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1)检测时所处的环境温度应该在5?,30?为宜;
(2)被检测的压力表与作为对比标准的压力表之间指针轴需要在相同的高度上,避免由液位带来的指示误差,因为指针轴高的压力表,指示值会偏小;
(3)在定期检验的过程中要仔细的观察被检测的压力表的指针,在进行读数的校对过程中,要对作为对比标准的压力表刻度进行准确读数,再看被检测的压力表,是否有误差,误差的数值是多少;
(4)在定期检测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对校验点进行平均,科学的选取,选取除了起针之外的至少四个校验点,才能保证校验的相对准确性;
(5)在每次读数之前,都要轻敲下压力表的表壳,以此时的读数为准,每个检定点,每一个刻度点都要在允许的最大基本误差范围之内;
(6)此外,还应该把上限处的误差注意起来,不应该忽视,而如果使用点在允许的误差绝对值范围内,只是上限处误差超过,那应按照此压力表精度等级的超差量来进行计算。
六、结论
压力表定期检测的目的在于保证工艺的安全生产,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通过压力表,可以直观的显示出各工艺过程的压力变化情况,安全生产,防范于未然,对于压力表的检测,归纳而言,主要是要检验每个零部件是否装配牢固,有无松动,基本误差,来回差,零、终点,指针,轻段位移等等方面有无误差,误差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使得压力表能够稳定运行,并且能够精确地测量压力,更好的服务于工业生产的广泛领域,促进工业化进程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张国云,周荣武.增设油液缓冲器,提高压力表寿命[J].浙江冶金,1994(3).
[2]沈学忠.压力表液压式压力试验机的常见故障及其排除[J].水泥,1999(3).
[3]尤小一.抗振压力表的应用[J].石油化工自动化,2008(3).
[4]吴彬.1.6级工作压力表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分析[J].煤矿机械,2003(8).
范文三:在用压力表的定期检验探析
在用压力表的定期检验探析
摘 要 压力表,其作为计量器具,被广泛的应用于工程领域,其 主要作用在于安全防范, 工业过程控制以及检测压力, 在工业生产, 设备维护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必须作好在用压 力表的定期检查工作,本文以此为依托,重点探讨了在用压力表的 定期检验技术,希望给予同行以借鉴。
关键词 压力表; 工程; 检验
中图分类号 th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 97-0198-02
在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测量工具——压力 表。而压力表作为一项需要精准测量的仪器,需要使用者定期地进 行检验,及时调试,才能保证压力表的测量结果相对精确。
在压力表服务于工业生产的过程当中,由于受到压力和其他一些 使用损耗的影响,比如机件的磨损和变形等,仪器本身想一直要比 较平稳,比较精准的测量结果是有相当的难度的。但如果进行定期 的检验,就可以使得压力表避免一些故障和误差,保留测量的精准 度, 使得仪器能够正常地, 安全地运行。 定期进行检验可以早排查, 早发现问题,早进行解决,以免压力测量不准给生产带来更大的问 题,甚至产生安全上的隐患。而定期检验压力表主要有如下几个方 法:
1 压力表外部检验
1) 刚刚出厂的压力表外表光滑, 没有剥落或者是脱落的情况存在,
范文四:压力表定期检验问题分析
摘要:经笔者多年经验,压力表的使用及检定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本文先对压力表检定作用进行叙述,然后对压力表的外部检验问题作出粗浅的认识,并对压力表检测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进行论述,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压力表;定期检验;测量
一、压力表进行检定的作用
所谓检定是指相关法制计量部门以及特定授权组织机构依照专业的规定章程,在经过实验对测量器具自身的示值误差进行具体确定,以满足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活动。现阶段,随着一些专业测量仪器的推广以及使用,当前的检定工作已经收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检定方案,并正确、及时的去指导作业人员完成相应的操作,能够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获取一些所需的数据信息,并据此提出一些改善和提高企业自身生产效率的措施和方法。所以说压力表检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掌握性能
在当前工业设备的运行过程中,要安设专用的压力仪表,以将电气以及相关机械设备的实际作业状态能够实时的观测和反映出来。应该说,随着智能作业模式的不断推广和普及之后,越来越多的专业测量仪器已经被投入到企业生产以及加工中来,而压力表则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一个代表。比如压力表在使用过程中,除了其内部的指针能够将相应的压力值表示出来之外,同时也可以通过数字将所测量出来的数值表示出来,但不同类型的仪器,其操作规范也是不尽相同的。而检定人员在进行相关模拟调试之后,可以将新仪器的使用规范完全掌握并消化掉。
2.发现故障
机械压力表在现阶段的使用过程中,一不小心就会对仪表造成损坏,进而影响到整个测量仪器的使用。而利用压力表能够及时有效的将设备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故障和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这样就能够时刻的提醒专业检测人员能够对其进行实时有效的检查以及维修,并尽可能的恢复压力表其相应的测量显示功能。另外,企业由于选购一批昂贵的新器材,因此应及时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正确、全面的鉴定分析,并在熟悉其他设备操作规范的同时,来了解和掌握其相应的使用性能以及参数设置等内容。
3.防范安全
从一个总体的范围来看,压力表的使用对工业电气以及机械设备的自身安全都会产生比较大的应。这主要是因为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压力超标而造成系统发生损坏等问题。像电气设备的自身内压值过高而导致引发短路故障和烧坏事故;而机械设备内部所产生的内压过高就会容易造成机械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短路故障。压力表作为当前对设备压力进行监测的有效工具,如果其自身的测量性能存在着一定问题,那么势必会影响系统中其他设备的安全,而通过加强相应的压力表检定可以很好的防范和避免这种意外情况的发生。
二、压力表外部检验
(1)刚刚出厂的压力表外表光滑,没有剥落或者是脱落的情况存在,除此之外,压力表应该装配有安全孔,在安全孔上,必须有防尘装置(检测介质不溢出的除外);
(2)仪器外部零件安装牢固,没有松动、滑脱现象;
(3)仪器真空表上有汉字“负”或者符号“-”标志,准确度的等级,出厂的编号等;
(4)压力表的分度盘上平坦,分度盘上玻璃透亮,各个读数清晰可见,没有阻碍读数的障碍物或者污渍。表盘上应有出厂单位、商标、许可、证件编号等以及计量单位等必要的标识;
(5)除了不允许被测量的介质溢出仪器的压力表外,其他表上均应配备安全孔,且上面需要有防尘的设备;
(6)压力表的指针必须小于等于分度线的宽度,不影响读数,不造成过度的误差,同时指示端必须覆盖其中最短的分度线长度的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之间;
(7)看零位。压力表分为无止销和有止销两种。前者在没有压力的时候,指针要处于零位的标识之内,且应在超过规定的允许误差值的绝对值的两倍范围之内。后者处于没有压力的状态时,指针靠近止销位置,且缩格不能超过规定的误差范围;
(8)压力表的精准度等级划分为不同的标准,常见的主要有四种:±1%FS,±1.6%FS,±2.5%FS,±4%FS。
三、使用计量器具检验
(1)在对压力表使用器具进行测量时,对于介质有所要求,在介质为较为清洁的空气或者无毒害的气体时,可以测量上限低于或者等于0.25MPA的气体,而利用无腐蚀性的液体则可以用于测量下限低于或者等于0.25-250MPA之间的压力表;
(2)测量压力表时同样要注意温度,湿度等条件,温度要在十五到二十五摄氏度之间,相对湿度要小于或者等于百分之八十五,大气压作为环境压力。如果测量环境符合上述条件,则将压力表静置2H后可以测定;
(3)标准器具的误差值需要在需要检测的压力表的误差绝对值的四分之一范围内;
(4)采用的器具主要有真空表,活塞式压力计,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活塞真空压力计四种。辅助的则有真空校验计和压力校验计两种。
四、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
(1)首先是示值误差的检验,按照分度线上的数字进行检验,进行平缓的升高压力或者降低压力,当示值可以到达检测的上限时,将压力来源切断,进行三分钟的耐压,然后再进行平缓的降压或者升压,进行倒序回检。同时在对每个检定点进行测验时,轻敲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的示值之间的误差必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第二点则是回程误差,指的是当升压或者降压时,所规定的允许范围内的上下误差值,即误差的绝对值;
(3)第三项则是轻敲位移,指的是对每个点进行检测时,无论是升到降或者是降到升的检测,都不能超过允许误差值绝对值的一半。
五、压力表检测所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1)检测时所处的环境温度应该在5℃~30℃为宜;
(2)被检测的压力表与作为对比标准的压力表之间指针轴需要在相同的高度上,避免由液位带来的指示误差,因为指针轴高的压力表,指示值会偏小;
(3)在定期检验的过程中要仔细的观察被检测的压力表的指针,在进行读数的校对过程中,要对作为对比标准的压力表刻度进行准确读数,再看被检测的压力表,是否有误差,误差的数值是多少;
(4)在定期检测的过程中,必须进行对校验点进行平均,科学的选取,选取除了起针之外的至少四个校验点,才能保证校验的相对准确性;
(5)在每次读数之前,都要轻敲下压力表的表壳,以此时的读数为准,每个检定点,每一个刻度点都要在允许的最大基本误差范围之内;
(6)此外,还应该把上限处的误差注意起来,不应该忽视,而如果使用点在允许的误差绝对值范围内,只是上限处误差超过,那应按照此压力表精度等级的超差量来进行计算。
六、结论
压力表定期检测的目的在于保证工艺的安全生产,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通过压力表,可以直观的显示出各工艺过程的压力变化情况,安全生产,防范于未然,对于压力表的检测,归纳而言,主要是要检验每个零部件是否装配牢固,有无松动,基本误差,来回差,零、终点,指针,轻段位移等等方面有无误差,误差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使得压力表能够稳定运行,并且能够精确地测量压力,更好的服务于工业生产的广泛领域,促进工业化进程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张国云,周荣武.增设油液缓冲器,提高压力表寿命[J].浙江冶金,1994(3).
[2]沈学忠.压力表液压式压力试验机的常见故障及其排除[J].水泥,1999(3).
[3]尤小一.抗振压力表的应用[J].石油化工自动化,2008(3).
[4]吴彬.1.6级工作压力表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分析[J].煤矿机械,2003(8).
范文五: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在用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及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
其中,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通称罐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 A 《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定期 检验专项要求》进行;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舱)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 B 《氧舱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 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 C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以下通称长管拖车)的 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 D 《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搪玻璃压力容器、石墨压力容器、玻璃钢和玻璃钢衬里压力容器、塑料 和塑料衬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 E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第三条 定期检验是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在压力容器停机时,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与法规 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所进行的验证活动。
第四条 定期检验工作主要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施、缺陷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具检验报告等。 定期检验的结论主要包括检验时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压力容器下一检验周期内的许用 /监控参数(主要包括许用 /监控压力、温 度、介质)、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第五条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 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 以下要求确定:
(一 ) 安全状况等级为 1、 2级的,一般每 6年一次;
(二 ) 安全状况等级为 3级的,一般 3~6年一次;
(三 ) 安全状况等级为 4级的,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 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
(四 ) 安全状况等级为 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五 )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当缩短或者延长检验周期;
(六 ) 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 )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
第六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缩短:
(一 ) 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情况异常的;
(二 ) 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三 ) 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四 ) 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五 ) 介质为液化石油气并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
(六 ) 使用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七 ) 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也可以适当缩短。
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 540MPa 低合金钢制造的球形储罐,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第七条 安全状况等级为 1、 2级的压力容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定期检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
(一 ) 聚四氟乙烯衬里层完好,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 9年;
(二 ) 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每年低于 0.1mm(实测数据 ) 、 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 (复合钢板 ) 或者热喷涂金属 (铝粉或者不锈钢粉 ) 涂层, 通过 1~2次定期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 12年。
装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压力容器,其检验周期根据设计文件和实际使用情况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和检验机构协 商确定,报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 ) 设计文件已经注明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说明,报使用登记机关备案;
(二 ) 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 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 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或者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 7.8条的规定办理; 对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均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前 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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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应当及时进行检验。
第十条 采用新的评定方法、新的检测技术,相关单位应当将有关的研究、试验、检测等依据、数据、结果及其报告等技术资料报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的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 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新的评定方法、新的检测技术方可进行试用。
第十一条 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核准的检验范围从事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 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 员证书。检验机构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并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做好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并且按照特种设备 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所要求的数据输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
第二章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 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失效模式制定检验方案,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 准。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的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及原设计单位的意见。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 进行检验工作。
第十四条 定期检验前,检验人员一般应当审查以下资料:
(一 ) 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二 ) 制造(含现场组焊)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 (对真空绝热压力容器,还包括封口真空度、真空夹层泄漏 率检验结果、静态蒸发率指标等 ) ,竣工图等;
(三 ) 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四 ) 压力容器安装竣工文件; (五 ) 使用登记证;
(六 ) 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七 ) 上一次定期检验报告;
(八 ) 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操作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九 ) 有关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方案,竣工资料,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本条 (一 ) 至 (五 ) 款的资料在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检验时必须审查。
资料审查发现使用单位没有按要求对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查时,检验机构应当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反映情况。
资料审查发现容器无制造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无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或者使用登记证的,检验机构应当停止检验并且向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反映情况。
第十五条 定期检验前,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一 ) 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二 ) 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对离地面 3m 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三 ) 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的部位,必须彻底清理干净,母材表面应当露出金属本体,进行磁 粉、渗透检测的表面露出金属光泽;
(四 ) 需要进行开罐检验的压力容器,内部介质必须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 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隔断;
(五 ) 需要进行开罐检验的盛装易燃、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 分析结果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在使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做出规定。盛装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 置换;
(六 ) 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当在 18%~23%(体积比 ) 之间。必要时,还应当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七 ) 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 伤害;
(八 ) 能够转动的或者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当锁住开关,固定牢靠。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移动;
(九 ) 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检验照明用电不超过 24V ,引入压力容器内的电缆应当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十 ) 如果需现场射线检测时,应当隔离出透照区,设置警示标志;
(十一 ) 检验时,应当有专人监护,并且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十二 ) 检验时,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到场配合,协助检验工作,负责安全监护。
第十六条 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当根据需要拆除压力容器外隔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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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压力容器外表面无可靠的防腐蚀措施的;
(二 ) 隔热层有破损、失效的;
(三 ) 有隔热层下腐蚀和外表面开裂可能性的;
(四 ) 无法进行压力容器内部检查,需要外壁检查或者从外壁进行内部检测的;
(五 ) 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
第十七条 检验前,检验机构应当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对检验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且保存教育记录。 第十八条 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当在有效的检定或者校准期内。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验时,应当采用防爆、防火花型设备、器 具。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与检验机构密切配合,按本规则的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工作 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并在检验现场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十条 检验人员应当执行使用单位有关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罐内作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护等规定,确保检验工作安全。 第三章 检验项目与方法
第二十一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项目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表面缺陷检测为主,必要时增加埋藏缺陷检测、材质检查、密封紧固 件检查、强度校核、安全附件检查、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等项目。
第二十二条 宏观检查采用目视方法(必要时利用内窥镜、放大镜或者其他辅助仪器设备)检查压力容器表面裂纹、腐蚀、变形等情 况以及结构、隔热层、衬里等是否满足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要求。
宏观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 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裂纹、鼓包、机械损伤、变形、泄漏、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过热等;
(二 ) 内外表面的腐蚀;
(三 ) 不合理结构及新生缺陷,包括封头主要参数、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开孔位置及补强等(适用于首次定期检验) ;
(四 ) 对接焊缝、接管角焊缝等部位的裂纹、泄漏、腐蚀等;
(五 ) 纵、环焊缝的布置、型式及其对口错边量、棱角度、咬边;对承受疲劳载荷的压力容器,以后的定期检验中重点检查有问题部位 的新生缺陷(适用于首次定期检验时);
(六 ) 法兰密封面及其紧固螺栓;
(七 ) 支承或者支座,大型压力容器基础的下沉、倾斜、开裂,直立压力容器和球形压力容器支柱的铅垂度,多支座卧式压力容器的支 座膨胀孔等;
(八 ) 压力容器排放 (疏水、排污 ) 装置以及多层包扎、热套压力容器泄放孔的堵塞、腐蚀、沉积物;
(九 )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功能。
第二十三条 隔热层、衬里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 ) 隔热层的破损、脱落、潮湿,有隔热层下腐蚀倾向和产生裂纹可能性的应拆除保温层进一步检查;
(二 ) 衬里层的破损、腐蚀、裂纹或脱落,查看检查孔是否有介质流出,发现衬里层穿透性缺陷或有可能引起压力容器本体缺陷腐蚀缺 陷时,应当局部或者全部拆除衬里,查明本体的腐蚀状况或者其他缺陷;
(三 ) 堆焊层的龟裂、剥离和脱落。
第二十四条 真空绝热压力容器除进行第二十二条所要求的检验内容外,还应当进行以下补充检查
(一 ) 夹层上装有真空测试装置的真空绝热压力容器,测试夹层的真空度;未装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真空度应当低于 65Pa ,多层绝热夹层真空度应当低于 40Pa 为合格;装有低温介质的情况下,真空粉末绝热夹层真空度应当低于 10Pa ,多层绝热夹层真空 度应当低于 0.2Pa 为合格。
(二 ) 夹层上未装真空测试装置的真空绝热压力容器,检查压力容器日蒸发率的变化情况,进行压力容器日蒸发率测量。实测日蒸发率 指标小于 2倍额定日蒸发率指标为合格。
第二十五条 壁厚测定,一般采用超声测厚方法。测定位置应当有代表性,有足够的测定点数。测定后标图记录,对异常测厚点做详 细标记。
厚度测定点的位置,一般应当选择以下部位:
(一 ) 液位经常波动的部位;
(二 ) 易受腐蚀、冲蚀的部位;
(三 ) 制造成型时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易产生变形及磨损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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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宏观检查时发现的可疑部位;
(五 ) 接管部位。
壁厚测定时,如果遇母材存在夹层缺陷,应当增加测定点或者用超声检测,查明夹层分布情况以及与母材表面的倾斜度,同时作图记 录。
第二十六条 表面缺陷检测,应当采用 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中的磁粉检测、渗透检测和涡流检测等方法。铁磁性材料制 压力容器的表面检测应当优先采用磁粉检测。
表面缺陷检测的要求如下:
(一 ) 碳钢低合金钢低温压力容器、盛装介质有明显应力腐蚀倾向的压力容器、有再热裂纹倾向的压力容器、 Cr-Mo 钢制压力容器、标 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 540MPa 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按疲劳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首次定期检验的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1.6MPa 的第Ⅲ类压力容器,检测长度不少于对接焊缝长度的 20%。
(二 ) 应力集中部位、变形部位,宏观检查发现裂纹的部位、异种钢焊接部位、奥氏体不锈钢堆焊层、 T 型焊接接头、接管角焊缝、其 他有怀疑的焊接接头,补焊区,工卡具焊迹、电弧损伤处和易产生裂纹部位,应当重点检查;对焊接裂纹敏感的材料,注意检查可能发生 的焊趾裂纹。
(三 ) 在检测中发现裂纹,检验人员应当根据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扩大表面无损检测的比例。
(四 ) 如果内表面无法进行检测,可以在外表面采用其他方法对内表面进行检测。
第二十七条 埋藏缺陷检测,应当采用 JB/T 4730中的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等方法。超声检测包括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 )、 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和不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当进行射线检测或者超声检测抽查,必要时相互复验;抽查比例或者是否采用其他检测方法复验,由检验人员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必要时,可以用声发射判断缺陷的活动性:
(一 ) 使用过程中补焊过的部位;
(二 ) 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的部位;
(三 ) 错边量和棱角度超过制造标准要求的焊缝部位;
(四 ) 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
(五 ) 承受交变载荷设备的焊接接头和其他应力集中部位;
(六 ) 用户要求或者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
已进行过此项检查的,再次检验时,如果无异常情况,一般不再复查。
第二十八条 材质检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化学分析或者光谱分析、硬度测定、金相检验等方法进行材质检查。
材质检查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 ) 主要受压元件材质的种类和牌号一般应当查明。对于第Ⅲ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必须查明材 质;
(二 ) 有材质劣化倾向的压力容器,应进行必要的硬度测定和金相检查;
(三 ) 有应力腐蚀倾向和有焊缝硬度要求的压力容器,应进行硬度测定。
对于已进行过此项检查,并且已作出明确处理的,不再重复检查。
第二十九条 无法进行内部检查的压力容器,应当采用可靠检测技术(例如内窥镜、声发射、超声检测等)从外部检测内部缺陷。 第三十条 M36以上(含 M36)的设备主螺柱在逐个清洗后, 检查其损伤和裂纹情况,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重点检查螺纹及过渡部 位有无环向裂纹。
第三十一条 对于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设计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名义厚度不明、结构不合理(并且已发现严重缺陷)、检验人 员对强度有怀疑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强度校核。强度校核由检验机构或者有资格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进行。
进行强度校核的有关原则如下:
(一 ) 原设计已明确所用强度设计标准的,可以按该标准进行强度校核;
(二 ) 原设计没有注明所依据的强度设计标准或者无强度计算的,原则上可以根据用途 (例如石油、化工、冶金、轻工、制冷等 ) 或者结 构型式 (例如球罐、废热锅炉、搪玻璃设备、换热器、高压容器等 ) ,按当时的有关标准进行校核;
(三 ) 国外进口的或者按国外规范设计的,原则上仍按原设计规范进行强度校核。如果设计规范不明,可以参照我国相应的规范;
(四 ) 材质不明者,对于无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按同类材料的最低强度值进行强度校核。
(五 ) 焊接接头系数根据焊接接头的实际结构型式和检验结果,参照原设计规定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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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剩余壁厚按实测最小值减去至下次检验期的腐蚀量,作为强度校核的壁厚;
(七 ) 校核用压力,应当不小于压力容器许用 /监控压力。装有安全泄放装置的,校核用压力不得小于安全阀开启压力或者爆破片标定 的爆破压力(低温真空绝热容器反之);
(八 ) 强度校核时的壁温,取实测最高壁温;低温压力容器,取常温;
(九 ) 壳体直径按实测最大值选取;
(十 ) 塔、大型球罐等设备进行强度校核时,还应当考虑风载荷、地震载荷等附加载荷。
对不能以常规方法进行强度校核的,可以采用有限元方法、应力分析设计或者实验应力分析等方法校核。
第三十二条 安全附件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 压力表,检查是否在有效期内(适用于有检定要求的压力表)
(二 ) 安全阀,检查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
(三 ) 爆破片,检查是否按期更换情况。
第三十三条 定期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的试验参数 (试验压力、温度等以本次定期检验确定的许用 /监控参数为基础计算)、准备工作、安全防护、试验介质、试验过程、合格标准等按照 相应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耐压试验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负责实施(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机构负责检验 。
第三十四条 对于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者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泄漏试验。泄漏试验包括气密 性试验和氨、卤素、氦检漏试验。试验方法的选择,按照压力容器设计图样的要求执行。
泄漏试验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负责实施(也可以委托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机构负责检验 。
泄漏试验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 ) 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本次定期检验确定的许用 /监控压力;其准备工作、安全防护、试验温度、试验介质、试验过程、合格 标准等按照相应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对设计图样要求做气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是否需再做气密性试验,按设计图样规定; 对大型成套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可以用系统密封试验代替气密性试验。
(二 ) 氨、卤素、氦检漏试验,按照设计图样或者相关试验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四章 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第三十五条 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的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作为评定级别。
需要改造或者维修的压力容器,按改造或者维修后的复检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经过检验,安全附件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
第三十六条 主要受压元件材质,应当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如果与原设计不符,材质不明或者材质劣化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安全 状况等级划分:
(一 ) 用材与原设计不符,如果材质清楚,强度校核合格,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 (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 ) ,检验员认为可以安全使 用的不影响定级;如果使用中产生缺陷,并且确认是用材不当所致,可以定为 4级或者 5级。
(二 ) 材 质 不 明 , 对 于 经 过 检 验 未 查 出 新 生 缺 陷 (不 包 括 正 常 的 均 匀 腐 蚀 ) , 并 且 强 度校核合格的,在常温下工作的一般压力容器,可以定为 3级或者 4级;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定为 5级。
(三 ) 材质劣化,发现明显应力腐蚀、晶间腐蚀的,定为 4级或者 5级;发现存在表面脱碳、渗碳、石墨化、蠕变、回火脆化、高温氢 腐蚀等材质劣化现象并且已产生不可修复的缺陷或者损伤时,根据材质劣化程度,定为 4级或者 5级;如果缺陷可以修复并且能够确保在 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 3级。
第三十七条 有不合理结构的,按照以下要求划分其安全状况等级:
(一 ) 封头主要参数不符合制造标准,但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 (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 ) ,可以定为 2级或者 3级;如果有缺陷,可 以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二 ) 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如果采用单面焊对接结构,而且存在未焊透时,罐车定为 5级;其他压力容器,可以根据未焊透情况,按第 四十三条的规定定级;如果采用搭接结构,可以定为 4级或者 5级;不等厚度板 (锻件 ) 对接接头,未按规定进行削薄 (或者堆焊 ) 处理的, 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 (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 ) ,可以定为 3级,否则定为 4级或者 5级;
(三 ) 焊缝布置不当 (包括采用“十”字焊缝 ) ,或者焊缝间距小于规定值,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 (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 ) ,可以定 为 3级;如果查出新生缺陷,并且确认是由于焊缝布置不当引起的,则定为 4级或者 5级;
(四 ) 按照规定应当采用全焊透结构的角接焊缝或者接管角焊缝,而没有采用全焊透结构的主要受压元件,如果未查出新生缺陷 (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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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括正常的均匀腐蚀 ) ,可以定为 3级,否则定为 4级或者 5级;
(五 ) 如果开孔位置不当,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 (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 ) ,对于一般压力容器,可以定为 2级或者 3级;对于有特 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可以定为 3级或者 4级;如果孔径超过规定,其计算和补强结构经过特殊考虑的,不影响定级;未作特殊考虑的,可 以定为 4级或者 5级。
第三十八条 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如果有裂纹,应当打磨消除,打磨后形成的凹坑在允许范围内不需要补焊的,不影响定级; 否则,可以补焊或者进行应力分析,经过补焊合格或者应力分析结果表明不影响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 2级或者 3级。
裂纹打磨后形成凹坑的深度如果在壁厚余量范围内,则该凹坑允许存在。否则,将凹坑按其外接矩形规则化为长轴长度、短轴长度及 深度分别为 2A(mm)、 2B(mm)及 C(mm)的半椭球形凹坑,计算无量纲参数 0G ,如果 10. 00
(一 ) 凹坑表面光滑、过渡平缓,凹坑半宽 B 不小于凹坑深度 C 的 3倍,并且其周围无其他表面缺陷或者埋藏缺陷;
(二 ) 凹坑不靠近几何不连续区域或者存在尖锐棱角的区域;
(三 ) 压力容器不承受外压或者疲劳载荷;
(四 ) T /R 小于 0.18的薄壁圆筒壳或者 T /R 小于 0.10的薄壁球壳;
(五 ) 材料满足压力容器设计规定,未发现劣化;
(六 ) 凹坑深度 C 小于壁厚 T 的 1/3并且小于 12mm ,坑底最小厚度 (T -C ) 不小于 3mm ;
(七 ) 凹坑半长 RT A 4. 1≤。
凹坑缺陷无量纲参数, RT A T C G ?=0
式中 :
T —凹坑所在部位压力容器的壁厚 (取实测壁厚减去至下次检验期的腐蚀量 ) , mm ;
R —压力容器平均半径, mm 。
第三十九条 机械损伤、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以及变形的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一 ) 机械损伤、工卡具焊迹和电弧灼伤,打磨后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评定级别;
(二 ) 变形不处理不影响安全的,不影响定级;根据变形原因分析,不能满足强度和安全要求的,可以定为 4级或者 5级。
第四十条 内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 0.5mm 、 咬边连续长度不超过 100mm 、 并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 10%时; 外 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 1.0mm 、咬边连续长度不超过 l00mm 、并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 15%时,其评定要求如下:
(一 ) 对一般压力容器不影响定级,超过时应当予以修复;
(二 ) 对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或者罐车,检验时如果未查出新生缺陷 (例如焊趾裂纹 ) ,可以定为 2级或者 3级,查出新生缺陷或者超 过上述要求的,应当予以修复;
(三 ) 低温压力容器不允许有焊缝咬边。
第四十一条 有腐蚀的压力容器,按照以下要求划分安全状况等级。
(一 ) 分散的点腐蚀, 如果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 (扣除腐蚀余量 ) 的 1/3; 在任意 200mm 直径的范围内, 点腐蚀的面积之和不超过 4500mm 2
, 或者沿任一直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 50mm ,不影响定级:
(二 ) 均匀腐蚀,如果按照剩余壁厚 (实测壁厚最小值减去至下次检验期的腐蚀量 ) 强度校核合格的,不影响定级;经过补焊合格的,可 以定为 2级或者 3级;
(三 ) 局部腐蚀,腐蚀深度超过壁厚余量的,应当确定腐蚀坑形状和尺寸,并且充分考虑检验周期内腐蚀坑尺寸的变化,可以按第三十 八条的规定评定级别;
(四 ) 应力腐蚀,发现裂纹的定为 3级或者 4级,裂纹应当打磨消除,打磨后形成的凹坑可以按第三十八条处理;
(五 ) 晶间腐蚀,发现裂纹的定为 4级或者 5级。
第四十二条 错边量和棱角度超出相应的制造标准,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一 ) 错边量和棱角度尺寸在表 1范围内,压力容器不承受疲劳载荷并且该部位不存在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严重缺陷的,可以定为 2级或者 3级;
表 1 错边量和棱角度尺寸范围 单位:mm
注 1:测量棱角度所用样板按照相应制造标准的要求选取。
(二 ) 错 边 量 和 棱 角 度 在 表 1范 围 内 , 如 果 该 部 位 伴 有 未 熔 合 、 未 焊 透 等 严 重 缺 陷 时,应当通过应力分析,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的定为 3级或者 4级。
第四十三条 制造标准允许的焊缝埋藏缺陷,不影响定级;超出制造标准的,按照
以下要求划分安全状况等级:
(一 ) 单个圆形缺陷的长径大于壁厚的 1/2或者大于 9mm 时,定为 4级或者 5级;圆形缺陷的长径小于壁厚的 1/2并且小于 9mm 的,其 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见表 2和表 3。
表 2 按规定只要求局部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 (不包括低温压力容器 )
注 2:圆形缺陷尺寸换算成缺陷点数,以及不计点数的缺陷尺寸要求,见 JB4730的规定。
表 3 规定要求 100%无损检测的压力容器 (包括低温压力容器 )
注 3:圆形缺陷尺寸换算成缺陷点数,以及不计点数的缺陷尺寸要求,见 JB4730的规定。
(二 ) 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见表 4和表 5。
表 4 一般压力容器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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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注 5-1:表 4、表 5中 H 是指缺陷在板厚方向的尺寸,亦称缺陷高度; L 是指缺陷长度(单位为 mm )。对所有超标非圆形缺陷均应当测定 其长度和自身高度,并且在下次检验时对缺陷尺寸进行复验。
注 5-2: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主要包括承受疲劳载荷的压力容器,采用应力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盛装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 容器,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大型压力容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 540MPa 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等。
(三 ) 如果能采用有效方式确认缺陷是非活动的,则表 4、表 5中的缺陷长度容限值可以增加 50%。
第四十四条 有夹层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一 ) 与自由表面平行的夹层,不影响定级;
(二 ) 与自由表面夹角小于 10°的夹层,可以定为 2级或者 3级;
(三 ) 与自由表面夹角大于或者等于 10°的夹层, 检验人员可以采用其他检测或者分析方法综合判定, 确认夹层不影响压力容器安全使 用的,可以定为 3级,否则定为 4级或者 5级。
第四十五条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鼓包,应当查明原因,判断其稳定状况,如果能查清鼓包的起因并且确定其不再扩展,而且不影响压 力容器安全使用的,可以定为 3级;无法查清起因时,或者虽查明原因但仍会继续扩展的,定为 4级或者 5级。
第四十六条 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真空度或日蒸发率实测指标超过第二十四条规定指标,但不超过规定指标的 2倍时,可以定为 2级 或 3级,否则定为 4级或 5级。
第四十七条 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功能不满足要求的,定为 5级。
第四十八条 属于压力容器本身原因,导致耐压试验不合格的,可以定为 5级。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安全状况等级定为 4级并且监控期满的压力容器,或者定期检验发现严重缺陷可能导致停止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对缺 陷进行处理,缺陷处理的方式包括采用修理的方法消除缺陷或者进行合于使用评价。负责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根据合于使用 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其他定期检验项目的结果综合确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许用参数和下次检验日期。
第五十条 对于实施 RBI 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根据 RBI 提出的检验方案(检验策略)制定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定期检验机 构依据 RBI 提出的检验方案(检验策略)制定定期检验方案并且实施定期检验。
第五十一条 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检验质量,检验时必须有记录,检验后及时出具报告,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本规则附录 1的要求。检 验记录应当详尽、真实、准确,检验记录记载的信息量不得少于检验报告的信息量。凡明确有检验人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必须由检验机构持 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签字方为有效。检验报告应当及时送交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存入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检验工作结束后,一般应当在 3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应当有检验(编制)、审核、审批三级签字,审批人为检验机构授权的技术负责人。
因设备使用需要,检验人员可以在报告出具前,先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 (1)》(见附录 2),将检验初步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 位,检验人员对检验意见的正确性负责。
检验发现设备存在需要处理的缺陷,由使用单位负责进行处理,检验机构可以利用《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2)》将情况通知使用单 位,处理完成并且经过检验机构确认后,再出具报告。经检验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检验机构也可以采用《特种设备检验意见书(2)》将 情况及时告知使用登记机关。
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当地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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