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指年销售额在规定的标准以下的,会计核算并不健全,无法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深圳直通车财务】小编详细讲解基本情况。
注销步骤情况基本如下: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三、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的45日之内到我公司
的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等事项)
四、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五、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上述是关于小规模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是什么的内容,深圳的商事主体登记或者变更的程序在经改革后已经简化很多,因此广大需求群众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也为工商部门的工作省不少事,更加富有效率及速度,不过除了流程方面,还有很多细节是初创业者们考虑不全的,许多朋友经常在办理过程中就产生各种问题,因此建议大家提前做好了解,以免临时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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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新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报税
新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报税
报税
国税:1。每月电话申报
2。每月填写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季度一交。
一般1月,4月,7月,10 月15日之前报所得税时交。
3。每季度报所得税。
地税:1。每月报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2。还有残疾人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防洪基金。(一般一年交一次)
3。工会经费。
若无业务,表中报零即可。
零申报
税务机关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的。只要企业没有发生业务关系,帐面上没有收入税务机关是不会报税的。 必须按月向税务机关送达申报表,也可零申报(一直到企业发生业务,有收入为止;但不能虚假申报);但送达的财务报表,不能是空白的,应为企业已发生了支出
范文三: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作者:
2015年11期
问: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2年前为一般纳税人),有一台A设备已使用2年,现以旧换新,作价10万元,新设备20万元,厂家按20万元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为一般纳税人)给甲公司,同时,厂家要求旧设备10万元要有税务发票。现甲公司去税务局开发票,税务局指出当时这个设备是按17%抵扣的,现在开具销售发票,依然应按17%开发票。请问,税务局的说法合理吗?
答:以旧换新业务应视为销售和采购两项业务,旧设备作价10万元实际上就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从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出发,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基于增值税链条完整性与税负公平考虑按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甲公司该固定资产购进时(2013年)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资产范围,再销售时应按17%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问:母公司A有一块待开发土地,账面价值130万元,作价190万元对外投资成立子公司B,B公司成立半年后(同一年度),A公司按200万元转让B公司全部股权,请问母公司A在投资和处置B公司时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分别应该怎么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该业务的相关处理如下:
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190;贷:无形资产130,营业外收入60。
处置时,借:银行存款200;贷:长期股权投资190,投资收益10。
由于是同一年处置,年末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17.5[(200-130)×25%];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7.5。
问:A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且外资比例为25%,现因外方发展需要将其持有的股权溢价转让给另一外国投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并在转让股权合同中设置一些限制性条款(如在一定期限内该公司未达到其目的,转让方需进行回购)。请问,该业务涉及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如何缴纳?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三条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投资企业有未能分配的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因此,A公司转让股权时,应按上述规定计算股权转让所得。A公司回购股权时,另一方也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其股权转让所得,进而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股权转让所得适用税率为10%。
问: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采购原材料一批,因实习会计疏忽,未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也未给予发票。2015年税务局进行稽查时,查到了这笔采购业务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采购业务不真实,并要求纳税调整增加利润,由于这笔采购业务金额比较大,我公司需缴纳数额较大的企业所得税。请问:我单位确实发生了这笔采购业务,但是没有开发票,怎么向税务局证明业务的真实性?由于业务发生已2年了,还能否要求供应商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能补开,补开的期限是多少?
答:(1)采购业务涉及的主要凭证有:请购单、订购单、验收单、卖方发票、付款凭单、采购合同等。其中,发票单据必须及时交到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2)《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专用发票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
贵公司的供应商发生经营业务,却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限开具发票,违反了税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且其开票义务仍存在,现在贵公司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应该开具。至于补开的期限,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摘自《财会月刊》(武汉),2015.22.112~113
问:今年3月初我公司成立,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办法。我公司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一季度利润额为4万元。请问,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可以,是否需税务机关审批?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第四条规定:“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为本年度新办企业,如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自行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标准的,需按规定补缴税款。
问:最近公司(小型图书发行公司)购入空调和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为5%,且购入价均低于5 000元。请问我公司新购入的这些固定资产应如何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进行税前扣除时是否需要考虑其净残值?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 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上述规定“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指的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 000元的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你公司新购入的价值低于5 000元的固定资产不再分年度进行折旧,可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进行一次性扣除时可不考虑会计预计的净残值,根据固定资产的价值据实计入当期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问:我公司是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艺术培训机构,近日在重庆市成立了分支机构。税务人员告诉财务人员,可以享受税率为15%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请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我公司是否可享受有关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第二部分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其中重庆市新增鼓励类产业包括艺术及技能培训(音乐、演艺、美术、设计和传统手工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4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公司在重庆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艺术培训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可以享受税率为15%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摘自《中国税务》(京),2015.8.59~60
范文四:新建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凭证
新建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凭证
摘要 会计科目 借方 贷方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1、收投资款 银行存款 一般户 300000
实收资本 张三 100000 实收资本 李四 200000
2、收利息 银行存款 一般户 129
财务费用 利息 129
3、销户 银行存款 基本户
银行存款 一般户
4、付刻章款 管理费用 办公费
其他应付款 张三
5、购支票、付开户手续费 财务费用 手续费
其他应付款 张三月
银行存款 基本户
6、付工资 管理费用 工资
其他应付款 张三
7、购买理财产品0768K 交易性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
8、结转管理费用 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9、收回购买理财产品0768K 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提取备用金 现金
银行存款
11、付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 A公司
银行存款
12、付银行信息短信费 财务费用 手续费
银行存款
13、购支票 财务费用 手续费
银行存款
14、付投资金印花税 管理费用 印花税局
银行存款式
15、付油费 管理费用 加油费
库存现金
16、路桥费 管理费用 路桥费
现金
17、付话费 管理费用 电话费
现金
18、付工资 管理费用 工资 300129 440 846.20 1900 280000 2340 717.20 280289.97 40000 100000 30 30 150 810 345 589.87 3600 300129 440 616.20 30 1900 280000 2340 717.20 289.97 280000 40000 100000 30 30 150 810 345 589.87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现金 3600
19、还款 其他应付款 张三 3156.20
现金 3156.20
20、结转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289.97
本年利润 289.97
21、收B公司款 现金 5000
主营业务收入 装卸收入 5000
22、计提下半年防洪费 管理费用 防洪费
应交税费 防洪费
23、计提本月税金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 营业税
应交税费 城建税
应交税费 教育费
24、10月税金 应交税费 营业税
应交税费 城建税
应交税费 教育费
银行存款
25、付上年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金---应交教育费
应交税金---应交防洪费
银行存款---工行
26、计提税金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计提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计提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计提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
27、收往来款 银行存款---工行
A公司
28、付上月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金---应交教育费
银行存款---工行
29、付上月个税 其他应收款---个人
银行存款---工行
30、预付华新公司购车款 预付款—华新公司
银行存款—工行
31、付租车费 主营业务成本
现金
32、应收晓晓租赁费 应收账款—晓晓
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33、购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客车
预付款---华新公司 8.13 34.66 6 0.42 0.18 31.50 2.21 0.95 8.13 49.5 200000 45 3.15 1.35 20 230000 19200 27000 328341 8.13 31.50 2.21 0.95 6.60 42.79 45 3.15 1.35 200000 49.5 20 230000 19200 27000 230000
总账科目 明细科目
其他应付款---张三 98341
34、借款 现金 30000
其他应付款---张三 30000
35、付检验费/场地费 主营业务成本 282
现金 282
36、付车辆保险费 管理费用---保险费 1440
现金 1440
37、付01年企业所得税审计费 管理费用---审计费 800
现金
38、收枫叶公司款 现金 8152.80
收豆豆公司款 银行存款---工行 25728
收豆豆公司款 应收账款---豆豆公司 22582.5
收枫叶/豆豆公司款 主营业务收入---服务收入
39、暂借款 现金 6000
其他应付款---张三 800 56463.30 6000
范文五:商贸公司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商贸行业)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差别
小规模纳税人的定义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如下: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2009年以前为100万)。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
1
万元以下(含)(2009年以前为180万) 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主要有两种征收方式:一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的征收率一样,区别在于前者需要建账,按实际发生的经营销售额自行申报,后者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核定定额,定期按照定额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应纳税计算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单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不含税)和规定的6%和4%计算应纳税额(现在为3%不区分工业商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即把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变化
2008年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2
“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因此,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按新规定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一律调至3%。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率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2%、3%、4%或6%。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的定义
一、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
3
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
纳税人认定手续。(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59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8号文件转发)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法[1994]116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321号文件转发) 个体经营者符合条例第十四条所定条件的,经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批准,可以定为一般纳税人。(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在实际工作中就用有个一般纳税人转正的辅导期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辅导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第三条规定:“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入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小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传辅导工作,同时按以下办法对其进行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
4
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
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二)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审批。专用发票的领购也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一般要是那个月的开票额比较大,也可以超限额购买发票。
(三)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
(四)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供应数量。
(五)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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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七)企业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方法计算申报增值税。如预缴增值税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评估核实无误,多缴税款可在下期应纳税额中抵减。
过了辅导期一般就是当月稽核当月抵扣。
一般纳税人的征收方式:
都是查账征收
增收税率都是17个点。只不过是按他增值的部分征收。
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乙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乙企业用银行存款从甲企业采购价值30万的材料。那么针对这笔业务我们的双方会计处理又要怎么做,
一般纳税人甲企业:借:银行存款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贷:增值税-销项税 51000
小规模纳税人乙企业:借:原材料 351000
贷:银行存款351000
到月底的时候处理甲企业按他(销项-进项)*17%支付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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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按他开具给其他单位的开票额/1.03*3%支付税款。
讨论:
说明那种规格的纳税人比较划算。征税的方式比较合理。
控制的好的话,一般纳税人税负率远远低于3%,并且,大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正规,对口,事实上,一般纳税人不喜欢跟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生意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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