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央税和共享税
中央税、地方税他和共享税征收:
一、中央全额: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全额: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
三、中央地方共享征收:
1、增值税:中央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按60%与40%比例共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中央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中央。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
范文二:中央地方共享税有哪些
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管理,收入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享的税种。
1、增值税
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2、营业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3、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4、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5、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从2000年10月1日起分享比例分三年调整到中央97%、地方3%,即:2000年中央91%、地方9%,2001年中央94%、地方6%,从2002年起中央97%、地方3%。这个比例保持至今。
范文三: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国税和地税分别留存的比例
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国税和地税分别留存的比例
1、增值税。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
2、资源税。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部分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
3、证券交易税(未开征):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 4.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 ,其余归地方 (深、沪)
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在北京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在北京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关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问题
(1)分享范围。除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继续作为中央收入外,其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分享比例。2002年所得税收入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2003年起所得税收入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
(3)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中央100%
范文四: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是中央政府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
属于中央固定收入的有:
?关税。
?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营业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车辆购置税。
?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2)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使用的税种。
属于地方固定收入的有: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5)房产税。
6)车船使用税。
7)印花税。
8)农牧业税。
9)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
10)耕地占用税。
11)契税。
12)土地增值税。
13)城市房地产税。
14)车船使用牌照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征收管理,收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享的税种。
?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
?所得税:除铁路运输、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归中央收入外,其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
2002年所得税收中央分享50%,地方分享50%;2003年所得税收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2003年以后年份的分享比例根据实际收入情况再行确定。同时,以2001年为基期,地方分享的所得税收入,若小于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差额部分由中央作为基数返还地方;若大于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差额部分由地方作为基数上解中央。
?资源税:陆地资源税归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归中央收入。
?证券交易印花税:2002年起,中央分享97%,地方分享3%。
(补充:教育税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
范文五:共享税调解中央地方税收比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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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税调解中央地方税收比例论文
内容预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共享税设置现状;共享税设置必要性;现行分税制下共享税的设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有的国家设置共享税,有的国家不设置、共享税设置过多、地方固定收人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也带有收人分成的痕迹、共享税设置不规范、税负转移问题,会导致地区间税基与税源的争夺、共享税中中央所占比重过大、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应建立在充足税源,税收体系健全的基础之上、共享税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对中央与地方税收比例的调解、中央税收占全国税收的比例为70,左右、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一方面要考虑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度、企业所得税应设置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共享税应实行税基分享制等,具体请详见。 一、 共享税设置现状 从国际上来看,有的国家设置共享税,有的国家不设置。目前,采用专享税形式的国家有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德国实行按比例分成的共享税;美国则按照共享税源、分率分征的方式建立独立的中央税与地方税体系。我国在分税制改革中,大体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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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共享税设置现状;共享税设置必要性;现行分税制下共享税的设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有的国家设置共享税,有的国家不设置、共享税设置过多、地方固定收人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也带有收人分成的痕迹、共享税设置不规范、税负转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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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导致地区间税基与税源的争夺、共享税中中央所占比重过大、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应建立在充足税源,税收体系健全的基础之上、共享税设置的主要目的是对中央与地方税收比例的调解、中央税收占全国税收的比例为70,左右、中央与地方税种的划分一方面要考虑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度、企业所得税应设置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共享税应实行税基分享制等,具体请详见。 一、 共享税设置现状 从国际上来看,有的国家设置共享税,有的国家不设置。目前,采用专享税形式的国家有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德国实行按比例分成的共享税;美国则按照共享税源、分率分征的方式建立独立的中央税与地方税体系。我国在分税制改革中,大体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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