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律师辩论赛辩题,律师辩论赛初赛辩题,律师辩论赛半决赛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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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论赛辩题一:律师辩论赛初赛辩题
辩题1:贷款担保引发的商品房买卖纠纷
2004年7月20日,张某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购买甲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首付30%,其余70%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甲公司应于张某支付首付款之日起7日内将办理贷款需由公司提供的资料交由张某;张某应于收到前述资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担保贷款。但因甲公司提供资料有缺陷未能办妥担保贷款手续。张某要求甲公司同意变更为公积金贷款用以支付70%的房款;2004年10月25日该公司书面催告张某办理贷款,张某称因手续繁琐,请求宽限一个月时间;2004年12月25日,甲公司再次书面催办,张某于2005年2月1日回函甲公司称贷款已不能办理,要求一次性付款,并同意承担延期付款利息,甲公司拒绝,并发函通知张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张某认为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并起诉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正方:甲公司无权解除合同,张某的诉求应予支持。
反方: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张某的诉求不应支持。
辩题2:房屋面积误差案
2002年初,李某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购买甲公司开发的A101号商品房一套。合同签署后,李某付清了房款,甲公司亦于2003年1月将A101号商品房交付。但李某于2004年3月请求甲公司出具相关资料拟办理产权证时,甲公司告知李某,其使用的A101号二楼东面40平方米房产系A102号套内面积,因甲公司工作失误将该面积房产交付给了李某,请求李某返还。李某当即表示其不知情,且出现该后果并非其个人原因造成而拒绝返还。甲无奈起诉至法院,请求返还40平方米的房产。
另,争议房产在李某与甲公司签约前即已分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销售面积表述为183平方米,随附平面图中将争议房产划归A101号;李某在入伙后均以183平方米支付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正方:李某应当返还多接收的40平方米。
反方:李某不应当返还多接收的40平方米。
辩题3:辞职风波
陈某与其所在甲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某日,陈某向甲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的副经理扬某当日同意了陈某的辞职申请,陈某在几天后把自己的工作移交给公司。之后甲公司以陈某提出辞职后一直未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为由,与陈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私下出具的该市职工退工通知单上写明,因陈某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故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将退工单的一联存入当地的劳动服务所,可未将退工通知单交给陈某本人。
陈某在与公司解除合同后的求职过程中,多次遇到用人单位开始同意录用,有的面试合格,但最后都以陈某在原单位的退工单上注明的是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意录用,致使其长期无法就业,造成损失。
正方:杨某同意陈某辞职申请是有效的,某公司的行为已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
反方:杨某同意陈某辞职申请是无效的,某公司的行为没有侵犯陈某的名誉权。
辩题4:《某某的色彩》
某年,郑某应某省出版社之约,翻译日文版美术工具书《某某的色彩》,出版社答应将其列入本年度的出版计划,但双方未订立该书出版合同。当年郑某完成翻译之作,将书稿交付出版社。该出版社将译稿送印刷厂完成照排稿,根据原始施工底单估算中文译稿约为15万字。此后,该书一直未能出版。次年,应郑某评职称的要求和多次追问,出版社给某职称评委会致函证明称,郑某翻译的《某某的色彩》一书经我社终审定为具有出版水平,列入出版计划。与此同时,出版社告知郑某,该书稿在发印过程中因工艺要求较高,辗转几家时造成遗失,致使至今无法出版。一年后,郑某在图书城发现,《某某的色彩》已有他人翻译并且出版成书。郑某认为出版社迟迟不予出版的行为已经严重的损害了自己的利益,遂向法院起诉该出版社,请求责令该出版社返还原译文,并以出版该书可能获得的效益要求赔偿经济损
失和精神损失。
正方:出版社应当赔偿郑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反方:出版社不应当赔偿郑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辩题5:承诺书引起的担保纠纷
王某欠张某货款40000元,并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于2005年3月30日前付清。届期王某未按约还款。张某于2005年9月向王某催要时,由在场的赵某亲笔书写了承诺书一份,载明:“所有欠款于同月30日前结清。如没有钱,由赵某负责,30号结清。最后署名为:王某。”后王某仍未按期还款。张某于是向赵某要款,遭赵某拒绝,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偿还该欠款。赵某辩称:我既不是债务人,又不是该债务的担保人。我虽然代王某书写了承诺书,但我在承诺书并没有签上“担保人赵某”的字样,故应驳回张某要求我承担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正方:赵某应当偿还张某人民币40000元。
反方:赵某不应当偿还张某人民币40000元。
辩题6:青春补偿纠纷
陈某在王某开办的企业做临时工,两人发生两性关系,并长期姘居生活。王某的行为引起了其妻叶某的警觉,夫妻间经常为此发生激烈争吵。迫于家庭和外界的压力,王某向陈某提出断绝来往,陈某要求王某支付10万元作为“青春补偿”。于是,王某与陈某签立字据,断绝“朋友”关系。陈某收取了王某支付的10万元“补偿金”,并出具了相关收据。后王某因车祸死亡,其妻叶某发现了这张协议。于是,叶某以陈某所得的10万元无合法根据,且已损害了自己及两个女儿的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返还该10万元。
正方:陈某应当返还10万元人民币。
反方:陈某不应当返还10万元人民币。
律师辩论赛辩题二:律师辩论赛半决赛辩题
辩题1:小区配套调整,业主可否退房?
甲房地产公司销售广告及其他宣传资料载明,其所开发的小区配套有室外游泳池、高尔夫练习场等配套设施,且两者间尚有约500平方米的休闲广场,陈某详尽阅读后表示满意,遂购买甲公司商品房一套。
但陈某入住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沙盘等反映的有差别,主要是休闲广场面积仅有300平方米左右,取消了健身道、日光浴等设施。对此,陈某大为不满,遂与甲公司交涉。甲公司解释原宣传材料载明的非最后定案,亦未获相关部门批准,只是参考,这在所有的宣传材料中均已注明。另配套调整系根据部分业主要求而为,因增设小区医院挤占了休闲广场,希望谅解。陈某不接受甲公司的解释,遂向法院起诉,请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正方:陈某有权要求退房并获得赔偿。
反方:陈某无权要求退房并获得赔偿。
辩题2:抽血的权利
某市治理整顿酒后驾车问题,规定在路面使用酒精检测仪发现酒精度超标司机应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以准确确定超标程度并进行处罚。司机范某在路面被测酒精度超标,遂被要求前往医院抽血检测,范某以生理上对血敏感以及担心抽血被感染为由,承认酒后驾车,愿接受处罚,但拒绝抽血。公安机关则认为没有准确的超标数据指标,无法准确进行处罚,要求其抽血检测。
正方:范某有权拒绝抽血。
反方:范某无权拒绝抽血。
辩题3:耿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案
耿某某与胡某某均系一所中学高二年级学生。2004年12月14日中午放学后,耿某某与胡某某分别代表各自的球队在校园内参加自发组织的足球比赛。在比赛过程中,前锋耿某某带球突破,胡某某作为对方球队后卫上前抢球时,将耿某某的左小腿铲伤。耿某某受伤后在医院治疗,共花医疗费等人民币8000余元。后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耿某某诉到人民法院。
正方:胡某应当赔偿耿某的医疗费损失。
反方:胡某不应当赔偿耿某的医疗费损失。
案例4:短信诈骗案
近几年来,各种手机短信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层出不穷的陷阱还是让人防不胜防。7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警方提醒市民,收到开头为0941或0951的未接来电,回拨一定要小心。因为有市民反映,
一回拨开头为0941或0951的未接来电,即收费500元。而0941是甘肃合作地区区号、0951是宁夏银川市区号。警方表示,0941、0951开头号码中有一类是加值型的付费电话,市民接到这两个号码开头的陌生来电一定要小心核对再行回拨。
据了解,由于目前骗子往往利用手机平台和网络平台,采取异地远程的隐蔽作案手段进行诈骗犯罪,给侦破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有网友认为,电信运营商在这些短信诈骗、手机诈骗案中获得高额分成,在手机诈骗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电信运营商应当承担责任,不应收取被诈骗的话费,因为这些通话并非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但电信运营商认为并非他们的责任,被扣的话费仍然是被扣了。
正方:电信运营商扣除消费者巨额话费不合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反方:电信运营商扣除消费者巨额话费合法,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范文二:全国公诉人辩论赛决赛辩题解析
全国公诉人辩论赛辩题解析
作者:李勇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点击数: 6203 更新时间:2012/12/23 顶 热 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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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辩题:
拳脚下的生意
高峰~男~情未了连锁餐厅总店老板
赵宏~男~农民~三河鱼塘承包人
2011年1月9日~高峰与赵宏签订了为期一年的鲈鱼供货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三河鱼塘养殖的全部鲈鱼专用于高峰开办的七家情未了连锁餐厅~每公斤20元~不得外卖~且一年供货量不能低于1万公斤~餐厅每两天派车到鱼塘拉鱼一次。”2011年10月初~三河鱼塘已累计向情未了连锁餐厅供货1.2万公斤。赵宏认为高峰出价较低~而且鱼塘已超额完成了向情未了连锁餐厅全年的供货任务~于是让员工每天打渔到市场上销售~每公斤25元。2011年10月20日~高峰听下属汇报称近来三河鱼塘的鲈鱼时常断货~即使有货也很少~高峰因该鱼并非餐厅主打菜系~未认真寻找其他供货渠道。
2011年11月30日~高峰得知赵宏将鱼在市场上高价销售~遂带领十余名员工到三河鱼塘找到赵宏~称赵宏违反专供合同~两月来给餐厅经营至少造成10万元的损失~要求赵宏继续依合同供货并赔偿10万元~赵宏拒绝~高峰伙同员工上前拳打脚踢将赵宏一顿暴打,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赵宏答应继续供货~但称现在手头只有两万元可供赔偿~高峰逼迫赵宏交出2万元后说:“剩下的8万元的赔偿金~咱们再续签一年的合同~还是1万公斤~每公斤由20元降到12元~总价正好便宜8万元~算是你陪我的损失。”赵宏说:“真的不行~每公斤12元我的利润太少。”高峰上前又打了张宏两记耳光~赵宏被迫按照高峰要求续签了合同。次日~赵宏到公安机关报案~后经核查~情为了连锁餐厅因鲈鱼供货紧张造成的损失约2万元。
控方:高峰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抢劫数额10万元。
辩方:高峰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解析】
在我国之所以会出现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区分难题,是因为我国刑法立法上将市场交易活动的抢劫行为和敲诈勒索行为独立出来另行规定了强迫交易罪。换言之,在国外刑法中并不存在强迫交易罪,国外刑法中类似于我国刑法的强迫交易行为归入了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这一点与我国刑法中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分难题是
类似的,抢夺罪是我国大陆刑法和台湾地区刑法特有之现象,换言之,我国刑法中的抢夺罪在国外刑法中被归入抢劫罪和盗窃罪。
这种特殊的立法,并非表明两罪之间就无法区分,其本质区分恰恰要寻着立法上这条红线来界定。基于上述立法上的情况,那么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最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处于市场交易过程中,行为人是否正常从事商业活动,是为了商业利益还是“明抢”。正如抢夺和抢劫一样,是对人暴力还是对物暴力划定了抢夺与抢劫的界限;而是否夺取被害人紧密持有的财物划定了抢夺与盗窃罪的界限。
根据上述总的思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
(1)就非法占有目的来说,由于餐厅实际损失是2万元,被害人违约在先,理由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所索要2万元,属于索要债务行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超过债务的部分可以考虑财产性犯罪,比如抢劫或敲诈勒索。本案中使用暴力得到2万元,索要债务,就这2万元而言,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抢劫罪的故意要求行为人对强取他人之物有认知,如果行为自以为是在行使正当权利,在阻却故意的成立。本案中,也可以认为行为人当时处于要求赔偿损失、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只不过手段行为违法,但是这种手段行为违法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论处,而不能认定了抢劫罪。
(3)抢劫罪的典型特征是当场取得财物,已如前述当场取得的2万元属于债务系实际损失,不构成抢劫罪;剩下的就只是继续履行合同行为了。任何国家刑法都不可能将继续履行合同行为视为抢劫罪的对象。认为使用暴力当场使得被害人继续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这是荒唐的。抢劫罪只能抢取财物,不可能抢取合同的继续履行。对方可能会将这一点界定为未来可期待的利益,比如强迫被害人打借条,属于债权,对此反方要强调本案与借条和债权还是不同的,把事实归纳成合同的继续履行行为。
(4)之所以出现上述荒唐结论的原因,是因为正方把强迫交易的行为定性为抢劫罪所导致的。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本质区别在于强迫交易是发生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强迫他人买卖货物或提供服务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它与正常市场交易的区别在于其实加入“强迫”手段所形成的畸形交易。强迫交易罪本身就包含有暴力行为,与抢劫罪暴力行为的差别在于,其是发生在市场交易中,不是向抢劫罪那样平白无故地、毫无对价地取财,而是给予一定的对价进行交易,只不过低于市场价而已。
本案发生在典型的市场交易中~双方此前就签订了合同并且一直双方都在正常做生意~只不过因被害人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行为采取了强迫手段使其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13元每公斤的对价。是典型的强迫交易行为。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辩题中被害人一句话“这样我利润太少”~
这说明即使这个价格被害人还是有利润可图的~因此~并没有超出强迫交易罪所要求的价格差。
“拳脚下的生意”毕竟还是生意~这正是与赤裸裸的抢劫的差别所在。
决赛
决赛第一场:危险的打赌
村民赵金兰于2011年10月20日中午设40岁生日宴席,许多亲友和村民到场。好吃懒做的村民易无成平日于赵金兰不睦,当日不请自到,引起赵金兰的不满,遂言语相讥。赵金兰对易无成说:“你怎么随随便便到处吃,”易无成一副无赖不满嘴脸说:“我这个人不挑食,走到哪吃到哪,什么都敢吃,什么都敢喝,就算是农药我也敢喝”。赵金兰更心生厌恶地说:“你真敢喝农药,不要吹牛了。我要是拿来了农药你不喝,就从老娘的裤裆下钻过去,敢不敢,”在场的众人也不满易无成的嘴脸,遂一道起哄。赵金兰心想,反正易无成也不敢真的喝农药,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整整他,就倒了一杯农药段在易无成面前,对易无成说:“这是农药,你敢喝吗,”易无成见真的端来类似农药的液体,新生怯意,但眼见赵金兰已做出叉开双腿的姿势,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喊着“不喝就钻裤裆”,易无成不愿意服输,端起杯子一口气喝完了。赵金兰的表情立即变得惊愕,旁边有人问:“真的是农药吗,”赵金兰下意识地点点头,
众人这才意识到大事不好,连忙喝赵金兰一起将易无成送往医院,易无成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控方观点:赵金兰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辩方观点:赵金兰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解析】
这个案例涉及到因果关系问题和不作为犯罪问题。从因果关系的角度,就是被害人的死亡与赵金兰的激将及拿农药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犯问题就是赵金兰言语激将并将农药放到被害人面前,在被害人将要喝下之时,是否具有阻止义务。
客观归责理论的主要适用领域是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所以,用客观归责理论是可以解释此案的。客观归责的基本理论严格来说是构成要件理论,而非因果关系理论,但是由于其与因果关系具有密切关系,所以常常与因果关系交织在一起。客观归责与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差别在于,后者将行为与结果间的联系以及是否需要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合二为一,也就将因果判断(是事实判断)与归责判断(是价值判断)毕其功于一役;而前者是把二者分开。其实客观归责操作很简单,分成两个阶段:第一步先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无条件说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自然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其判断公式就是若无A即无B;第二步在肯定条件说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的基础上,这个结果是否需要归责于行为,是否需要行为人承当责任,
要看行为人有无创设法所不允许的风险——风险是否实现——是否在构成要件效力范围之内。
至于是承担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责任,那是有责性判断,与构成要件符合性和违法性无关。
第一步:如果赵金兰不用言语激将把农药放在被害人面前,被害人就不会喝农药,被害人不喝农药,就不会中毒死亡,因此,具有条件说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第二步:赵金兰拿来农药言语激将让被害人喝下,创设了法所不允许的风险——该风险实现了(被害人中毒死亡)——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围之内,在这里产生了争议,从正方的角度来说,可以认为在构成要件效力范围内,从反方的角度来说可以说是被害人的自我答责。因为辩题中有个细节“易无成见真的端来类似农药的液体,新生怯意,但眼见赵金兰已做出叉开双腿的姿势,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喊着不喝就钻裤裆,易无成不愿意服输”。这说明被害人当时已经知道可能是真农药,仍然喝下,无异于自杀,自我答责,不在构成要件效力范围之内。
接下来,在讨论有责性问题。赵金兰明知自己拿的真农药,也知道喝下去的后果,但是过于自信以为被害人不会真的喝下去,具有过失。因此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当然,也可以从不作为的角度来论证,认为赵金兰前面言语激
将及端农药的行为是先行行为,这种先行行为创设了风险,而在场的人只有赵金兰本人知道这农药是真农药,这种先行行为使得其处于保证人(或称保障人)的地位,具有阻止被害人喝下去的义务,我没有进行阻止。(个人觉得从不作为角度论证需慎重,因为按这个思路,可能得出故意杀人的结论,而且辩方可以说当时赵金兰根本来不及阻止)
决赛第二场
当买官遇到骗子
王正是南山县副县长~年轻有为~政绩突出~得到当地干部群众公认。适逢县长到市里任职~王正作为竞争县长的人选~在干部群众中呼声很高~马东是王正大学好友~在县里经营一家名为“东顺大酒店”的四星级酒店~效益很好。对王正竞争县长一事~马东作为好友非常支持~同时觉得王正当了县长~对自己酒店生意也会照顾。王正虽自感工作能力各方面有一定优势~但考虑到县长是市管干部~市委书记起关键作用~而自己与市委书记在工作上接触~联系不多~彼此不太熟悉~多次在与马东的私下交谈中对此表示忧虑。马东闻言后也多次想找门路帮助王正。
一天~李明被一群人前呼后拥来酒店就餐~马东无意中听到人称其李局长~并请求其在一项重大工程项目招标中帮
忙~认为李明一定是大官~便借酒店老板名义前去敬酒~通过相互交谈~得知李明曾是省委主要领导秘书~现在是省国税局局长。后马东找到李明~请求李明找到市委刘化雨书记帮助王正在此次县长竞争中胜出。李明提出这事可能需要点活动经费~马东问需要多少~李明说至少得100万。马东因与李明交往不深~担心受骗~就说我先给你30万花着~事成之后再给你70万。马东回家取存折时~其妻得知此事表示反对~说:“这事一下子拿出去这么多钱~人家王正都不知道~算什么事啊,”马东劝说道:“你这就是妇人之见了~凭咱和王正这种关系~他要是真当上县长~以后的回报可不是这么多钱能换来的啊:”在马东坚持下~其妻勉强同意。马东在付给李明30万之后~多次催问此事进展。两个月后~李明找到马东~拿着一张市委组织部拟同意王正为县长提名的文件~说这件事市委刘化雨书记已同意~组织部也已经批准~马上通过人大选举程序就可以了~要求支付其余70万元。马东遂支付其70万元。王正因各方面优势明显~顺利被提名为县长人选并经县人大会议选举后任命。
后经群众举报案发。经查,李明是无业游民、江湖骗子,其向马东出示的市委组织部文件系伪造。王正对以上全部事实不知情,在其选任县长过程中没有任何不正当行为。
控方观点:马东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辩方观点:马东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
【解析】
这个辩题主要涉及不能犯问题。我的正在写的专著《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践性展开》(将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明年5月份出版)一书中有一节是关于这个的。这了简单分析一下,更详细的理论问题见附件(我书中内容节选)
一、从正方的角度即构成行贿罪的角度来说,(1)可以从我国传统通说观点来论证构成行贿罪的未遂。我国传统通说实际上采用的主观说,将误将稻草人当人、误把白糖当砒霜都认定为未遂。
(2) 客观上有行贿的行为,只不过是对象的认识错误,属于犯罪未遂。
(3)认为有侵害法益之危险,因为既遂与未遂的差别在于,既遂现实侵害法益,而未遂是造成法益侵害的危险,从正方来说,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
(4)毒品犯罪的司法解释,贩卖假毒品以贩卖毒品未遂处罚。
二、 从辩方的角度,即不构成行贿罪。
(1)一方面,属于不能犯,按照结果无价值论的观点,没有行贿的对象,收受财物的根本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可能造成法益国
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侵害;
(2) 另一方面由于不存在行贿行为,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在实质上是侵害法益的行为,本案中没有国家工作人员,其把钱给骗子,不是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实行行为,无行为则无犯罪。这如同误把稻草人当人杀,由于不存在人,所以根本就不存在杀人行为,也就无法构成杀人罪。
(3)第三方面受贿与行贿是对合犯,本案中由于对方是诈骗或招摇撞骗罪,没有受贿罪也没有受贿行为,作为对合犯当然不能成立行贿罪。对方会说构成受贿罪也未必一定构成行为罪,但是这是因为行贿罪我国刑法设定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的,但是虽然不构成行贿罪,但是行贿行为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受贿行为和行贿行为这样的对合关系是存在的。
(4)正方说是犯罪未遂有个悖论,因为钱已经给了,给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也即正方所说的行贿行为已经实施完毕,要么构成犯罪既遂,要么不构成犯罪,不可能未遂。因为行贿罪是行为犯而非结果犯。这是正方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问对方行贿罪到底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其既遂的标准是什么,这是正方无论如何都难以回答的问题。这与杀人罪结果犯是不一样。
决赛第三场
荒唐婚姻
李强和杜梅是一对恩爱夫妻,杜梅在一家公司任要职,年薪颇丰,但丈夫李强的收入却很低。二人原本共同购买了一套98平米的商品房,产权证的产权人为杜梅。夫妇俩的儿子李中树已经恋爱三年,马上面临结婚。夫妇二人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于是二人商量通过假离婚、假结婚的方式购买经济适用房。首先,李强与杜梅协议离婚,98平米的商品房归杜梅所有。然后,李强与住在农村的丈母娘陈菊登记结婚。起先,陈菊死活不同意,认为这件事太丢脸,但李强、杜梅反复做陈菊的工作,陈菊最后同意与李强登记结婚。于是,李强与陈菊以夫妻名义申购了一套6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购得经济适用房后,李强与陈菊协议离婚,并与杜梅复婚。经查,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差价为66万元。
控方观点:李强与杜梅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辩方观点:李强与杜梅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解析】
这个辩题没有什么好论证的,也不涉及太多的理论问题。
从诈骗罪的构造: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交付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
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角度看,应该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客观上实施了假结婚、假离婚的行为,使经济适用房审批人员陷于错误认识,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将房子给了不符合条件的行为人。
这里的争议无非是,辩方可能会认为行为人只是钻了法律的漏洞,这是其一;其二,就是这里的结婚和离婚都是经过婚姻登记部门审批确认的合法有效行为。
这里涉及到实质解释与形式解释的问题,从实质解释的角度,结婚是以感情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离婚是感情破裂的标志,本案中结婚、离婚在实质上都是假的,民政部门也是被骗,如果民政部门知道就不会办理。形式解释会强调形式上离婚和结婚都是“真的”,没有伪造结婚证或离婚证。
范文三:经典辩论赛辩题
第十五届辩论赛辩题集锦 1 正方:当今时代,应当提倡“干一行,爱一行” 反方:当今时代,应当提倡“爱一行,干一行”
2 正方:用人仁为先
反方:用人智为先
3 正方:大学生应该先择业后就业 反方:大学生应该先就业后择业
4 正方:实力比机遇更重要
反方:机遇比实力更重要
5 正方: 新闻市场价值比新闻道德重要 反方: 新闻道德比新闻市场价值重要
6 正方:体育明星偶像化利于体育发展 反方:体育明星偶像化不利于体育发展
7正方:做鸡头比做凤尾好
反方:做凤尾比做鸡头好
8正方:治愚比治贫更重要
反方:治贫比治愚更重要
9 正方: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可以统一 反方: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不可以统一
10 正方:革新技术更重要
反方:革新思想更重要
范文四:搞笑辩论赛辩题
搞笑辩论赛辩题
搞笑辩论赛辩题
(1)一只蚂蚁一天到底能搬运几粒沙子出蚂蚁窝(条件:假定
这只蚂蚁途中并未因交通事故而丧生)。
正方:78粒
反方:79粒
(2)鸡生蛋还是蛋生鸡。
正方:鸡生蛋
反方:蛋生鸡
(3)猪八戒为什么调戏嫦娥?
正方:因为爱情
反方:因为性欲
(4)玫瑰花有助于泡妞吗?
正方:有助
反方:无助
(5)1+1=2吗?
正方:给出13个1+1=2的理由
反方:给出13个1+1不等于2的理由(场外背景音:需要理
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6)猪和乌鸦到底谁更黑?(条件:假定世界上不存在白猪和白
乌鸦)
正方:猪更黑
反方:乌鸦更黑
(7)201卡给我们带来欢乐还是200卡给我们带来欢乐?
正方:201卡
反方:200卡
(8)口袋里的钱交给强盗保管好还是叫给骗子保管好?
正方:交给强盗好
反方:交给骗子好
(9)人死了以后能感觉到痛吗?
正方:能
反方:不能
(10)被老虎吃了更幸福还是被狼吃了更幸福?(条件:不要涉及是否应该被吃的问题)
正方:被老虎吃了幸福
反方:被狼吃了幸福
加时赛辩题:
正方:这场辩论赛是无聊的
反方:这场辩论赛不是无聊的
大家也可以讨论一下这几个辩题 多多参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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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辩论赛辩题
全球化能为我国带来经济发展 全球化不能为我国带来经济发展 大学私营化的利大于弊 大学私营化的弊大于利 文化建设应先于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应先于文化建设 重奖大学新生利大于弊 重奖大学新生弊大于利 名人拍商业广告可以虚构 名人拍商业广告不可以虚构 广告竞争对经济发展利大于弊 广告竞争对经济发展弊大于利 电子商务将会改变现有营销模式 电子商务不会改变现有营销模式 经济发展可以避免自然环境恶化 经济发展不能避免自然环境恶化
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能代表文明程度的高低 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不能代表文明程度的高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避免拜金主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避免拜金主义 市场经济有利于道德发展 市场经济不利于道德发展
中国发展网络经济应走洋为中用 中国发展网络经济应走洋为中用另辟蹊径
选吧~~
2000年广商三水校区广播台第一届“新华书店杯”辩论赛 口号:集广商之灵气,竞世纪之辩 辩题:
1、大学生是否应该社会兼职 2、嫉妒是成功的动力还是阻力 3、认识大自然的保护者是破坏者
4、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发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6、西部大开发引知更重要还是引资更重要 冠军队:00届法学院代表队
最佳辩手:00法学院三辩杨继福(02-03工商学院主席 全国三好学生)
2001年广商三水学院广播台第二届辩论赛 口号:辩古今中外,论四方精彩 辩题: 1、(忘了)
2、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3、大学阶段应该更注重实践锻炼 / 大学阶段应该更注重理论学习 4、全球化有利于/不利于发展中国家 5、战争不是打击恐怖主义的有效手段 6、经济水平高低能否代表文明程度的高低 冠军队:00工商管理学院代表队
最佳辩手:01经济学科杨家佑(02-03三水分团委第一副书记)
2002年广商三水学院广播台第三届辩论赛 口号:辩天地之高低,论千古之绚艺 辩题:
1、保护弱者是不是社会的倒退 2、法治能不能清除腐败
3、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能不能代表文化水平的高低 4、实现男女平等主要应该依靠男性/女性努力 5、美丽是福还是祸
6、医学的发展应不应该有伦理的界限 7、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不相融 8、大学教育应不应以市场为导向 冠军队:管理学科代表队
最佳辩手:管理学科四辩吴丹泓(03-04台长)
2003年广商三水学院广播台第四届“百草堂杯”辩论赛 口号:巧辩通天地,博论纵古今 辩题:
1、现代社会,收敛锋芒与锋芒毕露何者更容易成功 2、善意的谎言是否有碍诚信 3、个性需要/不需要刻意追求 4、长生不老是人类的福音/灾难
5、同样可以伴随一生,友情更重要还是爱情更重要
6、杜绝盗版,政府比消费者扮演更重要角色/消费者比政府扮演更重要角色 7、道义比利益/利益比道义何者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 8、在校大学生积累知识和塑造人格何者更重要 冠军队:文法学科代表队
最佳辩手:闪光口才四辩马莹莹
2004三水广播台第五届“动感地带杯”辩论赛
口号:辩,三寸舌抵百万师;论,玲珑心扭大乾坤 辩题:
1、社会的发展将导致人际关系的亲近还是疏远 2、真正的爱情一定/不一定是天长地久的 3、留学生归国是个人问题还是社会问题 4、生活是为了自己还是别人 5、人无压力能否成才
6、只有/无需思源才能进取
7、劳心者对社会的贡献大还是劳力者对社会的贡献大 8、去哪里和与谁同行哪个更重要 9、理想人才以仁/智为主
10、建立和谐社会主要靠法制/道德 冠军队:工商管理学院代表队 最佳辩手:旅游环境 黄琴琴
2005三水广播台第六届“动感地带杯”辩论赛 口号:千回睿辩声振谷,百番撼论势惊天 辩题:
1 、教育张扬个性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2、做人要圆(做人要方);
3、人的功利色彩的增强是(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4、达到法定年龄的在校大学生适宜(不适宜)结婚; 5、传统文化在发展,发展中必然会加入流行因素 6、人的财富越多越(不)自由;
7、宽容(不利于)有利于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 8、科学技术的发展存在(不存在)禁区; 9、理在情先还是情在理先
2006年三水广播台第七届永安财产保险杯辩论赛 口号:石破天惊妙语论,斗转星移睿音辩。 辩题:
锋芒毕露有利于个人发展/锋芒毕露不利于个人发展 越遵守规则的人越自由还是越不自由
文凭不如工作经验重要/文凭不如工作经验重要
2007年三水广播台第八届流行前线杯辩论赛
口号:辩千万巧言语妙千古论,论千古妙语巧言千万辩。(回文诗??) 辩题:
1、执着/变通更能使人成功
2、通迅方式日益多样化有利于/不利于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3、超前消费利大于弊/超前消费弊大于利
4、网络的娱乐性比实力性强 /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强
5、大学教育 注重人格培训多于知识培训/ 大学教育 注重知识培训多于人格培训 6、酒香不怕巷子深/酒香也怕巷子深 7、应该禁止高三复读/不应禁止高三复读
8、国庆黄金周应该取消/国庆黄金周不应该取消
9、特别照顾女性上岗是对女性的尊重/不特别照顾女性上岗是对女性的尊重 10、发明长生不老药有利于人类进步/发明长生不老药不利于人类进步
11、禁止摩托车上路能舒缓城市交通压力/禁止摩托车上路不能舒缓城市交通压力决赛 12、预防医疗建设重在医德建设还是医疗法制建设 冠军队:金融学院 决赛最佳辩手:
辩论赛辩题大全及程序
正方 反方
个人的命运是由个人掌握 个人的命运是由社会掌握 便利器具便利 便利器具不便利
发掘人才需要考试 发掘人才不需要考试 民族技艺应该保密 民族技艺不应该保密 理想人才以仁为主 理想人才以智为主 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 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弊大于利 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以并行 金钱的追求与道德可以并行
杜绝盗版,消费者扮演比政府更重要的角色 杜绝盗版,政府扮演比消费者更重要的角色
个性需要刻意追求 个性不需要刻意追求
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利大于弊 宽松式管理对大学生弊大于利 留学归国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留学归国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 通俗文学比文学名著影响大 文学名著比通俗文学影响大 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强 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强 网络的发展对文学弊大于利 网络的发展对文学利大于弊 相处容易相爱难 相爱容易相处难
外来文明对中国文明利大于弊 外来文明对中国文明弊大于利 青年成才的关键是自身能力 青年成才的关键是外部机遇 环境保护应该以人为本 环境保护应该以自然为本 企业发展需要无私奉献精神 企业发展不需要无私奉献精神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成大事者也拘小节
审判时参考判例在我国利大于弊 审判时参考判例在我国弊大于利
杜绝盗版,政府比消费者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杜绝盗版,消费者比政府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送子女进名校,利大于弊 送子女进名校,弊大于利 避免人才外流,是政府的责任 避免人才外流,不是政府的责任 爱的教育比体罚更有效 体罚比爱的教育更有效 合作比竞争,更能使文明进步 竞争比合作,更能使文明进步 天灾比人祸更可怕 人祸比天灾更可怕 相爱容易相处难 相处容易相爱难 远亲不如近邻 近邻不如远亲 新闻自由是社会改革的最大动力 新闻自由不是社会改革的最大动力 全球化能为我国带来经济发展 全球化不能为我国带来经济发展 性教育应列为中学课程 性教育是科学教育 道义比利益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 博彩事业的兴旺是社会进步繁荣的象征 征
教育应注重人格培训多于知识培训 银行合并对国家未来经济发展利大于弊 于利
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 关怀
劳心者比劳力者对社会更有贡献 贡献
新闻价值比新闻道德重要 要
强权胜于公理 大学私营化的利大于弊 文化建设应先于经济发展 以暴制暴是打击恐怖主义最有效的途径 最有效的途径
重奖大学新生利大于弊 社会安定主要靠法律维持 代沟的主要责任在父母 女
名人拍商业广告可以虚构 构
类似川剧变脸这样的民族技艺应当保密 技艺不应当保密
克隆人有利于人类发展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大学生谈恋爱利大于弊 电子商务将会改变现有营销模式 式
仁者无敌 乱世应用重典 人的功利色彩增强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性教育不应列为中学课程 性教育是道德教育 利益比道义对人际关系的影响更大 博彩事业的兴旺不是社会进步繁荣的象 教育应注重知识培训多于人格培训 银行合并对国家未来经济发展弊大 女性比男性更需要 劳力者比劳心者对社会更有 新闻道德比新闻价值重 公理胜于强权 大学私营化的弊大于利 经济发展应先于文化建设
以暴制暴不是打击恐怖主义 重奖大学新生弊大于利
社会安定主要靠道德维持 代沟的主要责任在子 名人拍商业广告不可以虚 类似川剧变脸这样的民族 克隆人不利于人类发展 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 大学生谈恋爱弊大于利 电子商务不会改变现有营销模 仁者未必无敌 乱世不应用重典
人的功利色彩增强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文才比口才更重要 口才比文才更重要
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同性恋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
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需要向企业输血 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不需要向企业输血
传播中国酒文化应靠酒乡 传播中国酒文化应靠“吆喝”
保护弱者是社会的倒退 保护弱者不是社会的倒退 个性需要刻意追求 个性不需要刻意追求? 善心是真善 善行是真善
真正的爱情一定是天长地久的 真正的爱情不一定是天长地久的 用和平手段可以遏止恐怖主义 用和平手段不能遏止恐怖主义
情在理先 理在情先 网络的实用性比娱乐性大 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大 钱是万恶之源 钱不是万恶之源 美丽是福不是祸 美丽是祸不是福 功可以补过 功不可以补过
人类应加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 人类应限制对海洋资源的开发
管理比收费重要 收费比管理重要
当今世界合作高于竞争 当今世界竞争高于合作 强将手下无弱兵 强将手下未必无弱兵 在人生路上乘胜追击好 在人生路上见好就收好 实现男女平等主要应该依靠男性的努力 实现男女平等主要应该依靠女性的努力 在校大学生积累知识更重要 在校大学生塑造人格更重要
“盗版”折价换购“正版”活动利大于弊 “盗版”折价换购“正版”活动弊大于利 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
辩论赛新形式利大于弊 辩论赛新形式弊大于利
不破不立 不立不破
应当允许名人免试就读名牌大学 不应当允许名人免试就读名牌大学 应对女性就业实行保护 不应对女性就业实行保护 知足常乐 不知足常乐
实体法比程序法更重要 程序法比实体法更重要 挫折有利于成才 挫折不利于成才 大学教育应以市场为导向 大学教育不应以市场为导向 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 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大学生广泛社交利大于弊 大学生广泛社交弊大于利 大学生就业实行“双项选择”利大于弊 大学生就业实行“双项造择”弊大于利 大学生勤工俭学弊大于利 大学生勤工俭利大于弊 代沟的主要责任在父母 代沟的主要责任在子女
当代社会,“求博“更有利于个人发展 当代社会,“求专”更有利于个人发展
当今时代,应当提倡“干一行,爱一行” 当今时代,应当提倡“爱一行,干一行”
地方保护主义可以克服 地方保护主义不可以克服 电视征婚利大于弊 电视征婚弊大于利
读大学,长进最大的应该是知识 读大学,长进最大的应该是人格 对于西部开发应当知识优先 对于西部开发应当资金优先 发展旅游业利多于弊 发展旅游业弊多于利 法律无情 法律有情
法治能消除腐败 法治不能消除腐败
高分是高能的体现 高分不是高能的体现 革新技术更重要 革新思想更重要
广告竞争对经济发展利大于弊 广告竞争对经济发展弊大于利 机遇是成功的关键 机遇不是成功的关键 纪律会促进个性的发展 纪律会限制个性的发展
经济发展应该以教育发展为前提 教育发展应该以经济发展为前提
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可以统一 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不可以统一
经济发展可以避免自然环境恶化 经济发展不能避免自然环境恶化
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能代表文明程度的高低 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不能代表文明程度的高低
克隆人有利于人类发展 克隆人不利于人类发展 类似川剧变脸这样的民族技艺应当保密 类似川剧变脸这样的民族技艺不应当保密 理想人才以“仁”为主 理想人才以“智”为主
流动人口的增加有利于城市的发展 流动人口的增加不利于城市的发展
留学生归国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留学生归国是社会问题,不是个人问题
名人拍商业广告可以虚构 名人拍商业广告不可以虚构
目前的彩票发行方式利大于弊 目前的彩票发行方式弊大于利
男女平等是可能实现的 男女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 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 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 逆境有利人才成长 逆境不利人才成长
评价行为善恶的标准是效果,不是动机 评价行为善恶的标准是动机,不是效果
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理想 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理想
人类社会应重义轻利 人类社会应重利轻义
人类是环境的保护者 人类是环境的破坏者 人为自己活着快乐 人为别人活着快乐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儒家思想可以抵御西方歪风 儒家思想不能抵御西方歪风 社会发展应重利轻义 社会发展应重义轻利
社会发展主要靠法制 社会发展主要靠德制 个人需要对于大学生择业更重要 社会需要对于大学生择业更重要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避免拜金主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避免拜金主义
生态危机可能毁灭人类 实行学分制利大于弊 市场经济有利于道德发展 提倡购买国货有利于经济发展 购买国货不利于经济发展
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发展利大于弊 弊大于利
外行能够管好内行 网恋能成为婚姻的有效途径 网络爱情是真正的爱情 情
网络影响人际关系 网络对大学生的的影响利大于弊 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文凭能够代表知识水平 时势造英雄 愚公应该移山 治愚比治贫更重要 中国发展网络经济应走洋为中用 蹊径
中国社会更需要德治 中小学封闭式管理有利于学生成才 中庸之道应该提倡 全才更适应社会竞争 自动售套机进入校园利大于弊
辩论赛细则 辩论赛程序 (辩论会主席执行) 1、辩论赛开始 2、宣布辩题
3、介绍参赛代表队及所持立场 4、介绍参赛队员
生态危机不可能毁灭人类 实行学分制弊大于利 市场经济不利于道德发展
提倡 外来文化对民族文化的发展 外行不可能管好内行 网恋不能成为婚姻的有效途径 网络爱情不是真正的爱 网络不影响人际关系
网络对大学生的的影响弊大于利 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 文凭不能够代表知识水平 英雄造时势
愚公应该搬家 治贫比治愚更重要
中国发展网络经济应走洋为中用另辟 中国社会更需要法治
中小学封闭式管理不利于学生成才 中庸之道不应提倡
专才更适应社会竞争
自动售套机进入校园弊大于利
5、介绍规则评委及点评嘉宾
6、辩论赛比赛(辩论过程程序见右表) 7、规则评委及点评嘉宾退席评议 8、观众自由发问 9、宣布比赛结果 10、辩论赛结束 序号 程序 时间
1 正方一辩发言 2分30 2 反方一辩发言 2分30
3 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与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30 4 反方二辩选择正方二辩与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30 5 正方三辩选择反方二辩与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30 6 反方三辩选择正方二辩与三辩进行一对一攻辩 1分30 7 正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 1分30 8 反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 1分30
9 自由辩论(正方先开始) 8分钟 10 反方四辩总结陈词 3分钟 11 正方四辩总结陈词 3分钟
1. 时间提示 自由辩论阶段,每方使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计时员用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停止发言。其它阶段,每方队员在所用时间剩余30秒时,计时员以一次短促的铃声提醒,用时满时,以钟声停止发言。终止钟声响时,发言辩手必须停止发言,否则作违规处理。 2. 陈词 即兴陈词,引论据要恰当
3. 开篇立论 用于本次比赛辩题大都接近日常社会生活及热点问题,所以开篇立论无须在理论层面上过多纠缠。立论时,要求逻辑清晰,言简意赅。
4. 攻辩 (1)攻辩由正、反方二辩开始,正、反方交替进行。
(2)正、反方的第二、三名辩手进行攻辩;正、反方的第一名辩手作攻辩小结。正、反方的二、三辩各有且必须有一次任为攻方;辩方由攻方任意指定,不受次数限制。攻辩双方必须单独完成本攻辩,不得中途更替。
(3)攻辩双方必须正面回答问题,提问和回答都要简洁明确。重复提问和回避提问的均要扣分。每一轮攻辩,攻辩角色不可互换。
(4)正、反方选手站立完成每一轮攻辩阶段,攻辩双方落座视为完成本方攻辩,双方选手在限时内任意发挥。
(5)每一轮攻辩的时间为1分30秒,攻方每次提问不可超过10秒,每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辩方每次回答不可超过20秒。用时满时,以钟声终止发言。若攻辩双方尚未完成提问与回答,不作扣分处理。 (6)四轮攻辩完毕,正方一辩与反方一辩先后为本队作攻辩小结,限时1分30秒。正、反双方的攻辩小结,要针对攻辩阶段的态势及涉及的内容,严禁脱离比赛实际状况的背稿。 5. 自由辩论 这一阶段,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发言辩手落座视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计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时间照进行。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继续发言。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发问总是回避交锋达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6. 结辩 正、反方的第四位辩手应针对辩论会的整体态势进行总结陈词;脱离实际,背诵预先准备的稿件的,适当扣分。
评判及评分标准 一、评判
1. 组委会将聘请五---七位资深评委组成评审组进行全程评议。 2. 每场比赛另设两名点评嘉宾,不参与比赛评分二、评分标准
(一)团体分:共300分陈词:30分 攻辩:40分 攻辩小结:30分自由辩论:60分 ?总结陈词:30分 语言风度:50分 ?团体配合:50 综合印象分:10分 (二)辩手个人得分,每场总计50分。每场比赛的最佳辩手由得分最高者获得。本次比赛全场最佳辩手由个人累积分最高者获得。 整体配合:10分 语言表达:10分 辩驳能力:10分
美感风度:10分 综合印象:10分
注:1. 每场比赛的胜负判断,根据五位选定评委所计的团体分总和来评判;2. 辩手个人得分只作为个人奖项的评审依据,与判断每场胜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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