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什么是保证金
保证金交易又称虚盘交易、按金交易,就是投资者用自有资金作为担保,从银行或经纪商 处提供的融资放大来进行 现货黄金 交易,也就是放大投资者的交易资金。融资的比例大小, 一般由银行或者经纪商决定,融资的比例越大,客户需要付出的资金就越少。国际上的融 资倍数也叫杠杆 . 例:市场的标准合约为每手 10万元 , 如果经纪商提供的杠杆比例为 20倍, 则买卖一手需要 5000元的保证金 ; 如果杠杆比例为 100倍,则买卖一手需要 1000元保证金。 黄金保证金交易是指在黄金买卖业务中,市场参与者不需对所交易的黄金进行全额资 金划拨,只需按照黄金交易总额支付一定比例的价款,作为黄金实物交收时的履约保证。 目前的世界黄金交易中,既有 黄金期货 保证金交易,也有黄金现货保证金交易。
范文二:什么是保证金
1
www.plotiobullion.com
什么是保证金
保证金交易又称虚盘交易、按金交易,就是投资者用自有资金作为担保,从银行或经纪商处提供的融资放大来进行现货黄金交易,也就是放大投资者的交易资金。融资的比例大小,一般由银行或者经纪商决定,融资的比例越大,客户需要付出的资金就越少。国际上的融资
例:市场的标准合约为每手10万元,如果经纪商提供的杠杆比例为20倍,则买倍数也叫杠杆.
卖一手需要5000元的保证金;如果杠杆比例为100倍,则买卖一手需要1000元保证金。黄金保证金交易是指在黄金买卖业务中,市场参与者不需对所交易的黄金进行全额资金划拨,只需按照黄金交易总额支付一定比例的价款,作为黄金实物交收时的履约保证。目前的世界黄金交易中,既有黄金期货保证金交易,也有黄金现货保证金交易。
黄金保证金交易
黄金保证金交易主要有三大功能:第一是价格发现;第二是套期保值;第三是投机获利。价格发现是黄金期货交易的功能,黄金期货价格是黄金现货价格的未来体现。而套期保值在期货保证金交易和现货保证金交易中都可实现,(套期保值是期货的专利,现货不具有这个特性)这里可能需要解释一下黄金套期保值的概念,这是指金商为了规避未来金价不确定性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而采取锁定风险或锁定收益于当前值的市场操作手法。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较高的杠杆作用,从而也成为投资者投机获利的工具。
。
2
www.plotiobullion.com
黄金保证金交易有哪些特点,
黄金保证金交易是一把双刃剑,当用金商或产金商需要对现货进行规避市场风险的
套期保值时,不需占用大量资金,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实物交割时的担保。这种交易手段减轻了市场参与者的资金压力,这是它的优势所在。缺点主要体现在往往会带来很大的风险,投资者如果将套期保值数量盲目地投机性放大,一旦决策失误,会招致企业的重大亏损甚至破产。
~
范文三:什么是期货保证金
时间:2014-08-20 10:22:50 ? 点击:119
在期货市场上,采取保证金交易制度,投资者只需按期货合约的价值,交一定比率少量资金即可参与期货合约买卖交易,这种资金就是期货保证金。
期货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按性质与作用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准备金两部分。举例说某个黄豆期货合约,价格的4000元每吨,每手10吨,那么一手黄豆期货合约的价值是40000元,但是期货保证金交易,假如保证金比例按8%算,只需40000 * 0.8% = 3200元即可买卖交易1手黄豆期货,这是投资者交易开仓时所需交纳的最低资金。
如果你的账户初始资金是10000元,交易占用的3200元称为交易保证金,账面剩下未被占用的6800元称为结算准备金。
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投资者做对方向,账户资金权益自然相应增加,但如果做错方向发生亏损,账户资金权益也是相应减少,举例说4000元开仓做多,行情下跌至3950元,投资者亏损50元每吨,一手亏损就是500元,这时候账面可用资金就变成6300元。如果账户结算准备金不足,亏损继续扩大,投资者必须在规定时间追加保证金,才能继续持有手上的合约。举例说你账户资金只有3200元,全部占用操作一手黄豆期货,当前亏损了500元,期货公司将会通知追加500元保证金才能继续持有手上的黄豆期货合约。如果不追加保证金,亏损继续扩大达到交易保证金70%水平(亏损3200*0.3%=960元)交易所将执行强行平仓,投资者只能认赔出局。所以在交易过程中建议投资者必须控制好仓位,不能满仓操作,账户必须保留一定比例可用资金,这样就不会出现追加保证金和强行平仓的情况。
期货交易保证金对于保障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作用。
(1)保证金交易制度的实施,降低了期货交易成本,降低了进入门槛,交易者只需大约10%的保证金就可从事价值100%的远期贸易、发挥了期货交易的资金杠杆作用,促进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
(2)期货交易保证金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财力担保。保证金制度可以保证所有账户的每一笔交易和持有的每一个头寸都具有与其面临风险相适应的资金,交易中发生的盈亏不断得到相应的处理,杜绝了负债现象。因此这一制度的严格执行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保障。
(3)保证金是交易所控制投机规模的重要于段。投机者和投机活动是期货市场的润滑剂,但过度的投机则会加大中场风险,个利于期货币场的稳健运行。当投机过度时,可通过提高保证金的办法,增大人市成本,以抑制投机行为,控制交易的规模和风险。反之,当期货市场低迷、交易规模过小时,则可通过适量降低保证金来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活跃交易气氛。
范文四:什么是租赁保证金
?? ? 在租赁或转租时,除租金照付外,一次总付的金额称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一般按资本支付对待;有时要征资本利得税或所得税,或二者都征。
在英国,对连续租赁土地50年或少于50年时,保证金的一部分按收取的所得或支付对待,其余部分作资本收入或资本支付对待。英国对租赁保证金在资本利得税征税上的待遇,是把它作为(出租人)通过出租,把相当大的投资收益(即无偿持有或互租)部分处置(part?diposal,参见此条)(给承租人)的报偿来对待的。而连续租赁土地50年或少于50年,则以浪费资产论而带来的后果是:由获得租赁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的一定比例(即在所得税上不作为租金对待,又不作其他任何允许的支出对待的那部分保证金)在租赁余下时间内被浪费掉了,因而在租赁出售或作其他处置时,在对可能发生的利得征资本利得税时是不可扣除的。
范文五:什么是履约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要求中标人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该保证金应按照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或者根据招标人在评标后作出的决定以适当的格式和金额采用现金、支票、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其金额应足以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后应予反还。但在工程合同中招标人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后即直到工程最后验收为止。在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中招标人也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安装或调试之后。 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参见《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从仍然有效的其余投标中选择排序最前的投标为中选的投标但招标人也有权拒绝其余的所有投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由于本法没有规定接受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时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所以我们不能将其视同为定金。其次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预付款。预付款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提前支付合同约定价款。以帮助义务人能更好地履行合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预付款不遵循定金罚则即预付款交付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的问题。而履约保证金则发生不予返还的问题。最后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保证。保证是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属于人的担保。 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的形式时最容易与银行担保相混淆。银行担保是银行以自己的财产或信用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一种保证是一种新的人的担保。而作为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只是银行保证在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时从其开户上支付相应的保证金额。所以银行保函实质上还是中标人自己的担保并非作为第三人的银行的保证。 综上所述履约保证金属于本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债务的措施而与债的法定担保方式有所不同。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 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 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 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
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 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 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 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有些采购机构对询价采购方式规定经采购人特别要求可以在询价标段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不高于成交额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未作特别要求的一般将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成交额的1如不足可以要求补缴。 5、对政府采购的定点企业有些地方规定通过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制裁措施。有违规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第一次通报批评并扣履约保证金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第三次扣全部履约保证金第四次通报取消其定点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的招标活动。 6、有些地方规定把履约保证金等同于定金。有些地方规定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政府采购中的履约保证金不属于定金。不论供应商是否同意和自愿采购主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发生争议时援引定金罚则缺乏法律根据。 四、建议与对策 1、履约保证金收取数量及标准目前很难有准确的说法。笔者认为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多少取决于采购项目的类型与规模但大体上应能保证中标人违约时采购人所受损失能得到补偿通常为合同金额的510左右当然采购人要求高于上述额度时也不能说不对但不能高得太多为合同价的15还是可以的如果为合同价的25就太高了。因为有关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收取的具体数额没有特别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本人认为以510为宜。 2、法律法规对履约保证金交付给谁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比较合理。集中采购机构作为中间方能站在公正立场上正确处理合同履约问题同时也便于对采购人与供应商进行有效控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 3、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履约保证金收取时间一般情况应该在投标保证金退还之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具体的时间规定应在标书中明确注明便于中标人操作目前的投标文件一般会规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几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取消中标资格授予另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等。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投标保证金金额偏少时转入履约保证金阶段还要补交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原来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变成履约保证金的做法不再符合规定了办法规定五日内退还按照标书规定又必须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退还履约保证金这样来回折腾影响效率。笔者认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 不足部分再补齐这样做比较合理。 4、在工程合同中招标人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工程完工后即直到工程最后验收为止。在货物或服务采购合同中招标人也可将一部分保证金展期至安装或调试之后。 如果中标人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可以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参见《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从仍然有效的其余投标中选择排序最前的投标为中选的投标但招标人也有权拒绝其余的所有投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5、也有些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笔者认为收取履约保证金目的就是保证供应商诚实经营和防范风险收与不收要区别对待。对于一直从事政府采购业务诚信度高的供应商可以不收如果集中采购机构建立了供应商的诚信体系与档案确立了综合考核与评估制度就能对供应商的诚信等级作出正确的评估。随着诚信体系与评估制度的完善对诚信度高的供应商不收履约保证金也是合理可行的。 6、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采购主体一般都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招标采购文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保证金条款通常又分为缔约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顺利进行政府采购国际规则和各国的政府采购法中都有资金担保的规定。然而我国的政府采购法中却寻找不到一个有关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招标投标法中对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额度也没有作出规定。政府采购中的履约保证金应该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数额比例、返还日期、权利义务等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从而才具有可操作性。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完善立法即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应该明确实施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务必加强履约保证金的监管力度使履约保证金真正发挥其确保工期和质量、防范风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