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
【篇一: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义务包括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因此~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一旦生效~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生效合同产生一个义务群~这个义务群主要包括四种合同义务:
1、主合同义务
主合同义务又称为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灾备并能决定当事人之间哉合同关系类型的基本义居务。例如《合同法》第灾135条所规定的"出绪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址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写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氏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韩"属于出卖人所负担的帕主合同义务《合同法》遁第159条所规定的"尘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傻数额支付价款....军.."~属于买受人所疹负担的主合同义务。通忻过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猛当事人所负担的主合同斋义务~即可判断出当事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买营卖合同关系而不是借用勺关系或租赁关系。主合雅同义务是典型的约定义垮务~是生效合同关系里棍当事人所负担的最重要胆的合同义务。一方当事橡人不履行
或没有完全履赞行主合同义务~往往会饭导致对方当事人合同目占的无法实现~违反主合虑同义务而不具备免责事衷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渝。
2、从合同义务
漆从合同义务又称为从给亮付义务~是指主合同义管务之外~债权人可以独噪立诉请履行~以完全满谣足给付上利益的义务。邱《合同法》第136条迈所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悠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向萍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洪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脉资料"义务~即为出卖休人所应负担的从合同义俯务。从合同义务主要辅衡助主合同义务来实现交狂易目的~既可以由当事堂人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年定~也可以根据交易习瓶惯产生。违反从合同义卤务~须承担违约责任。丽
3、附随义务
附随杂义务是依照诚实信用原痪则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捧是一种法定义务~如《扯合同法》第60条所规蒸定的"当事人应当遵循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已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星习惯履行通知、协助、晕保密等义务"~即为附胖随义务。《合同法》第宅266条规定:"承揽晋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众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倚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佑品或技术资料"~承揽义人所负的这种保密义务凄~属于附随义务。就附寓随义务的具体内容而言蝉~学者公认的有以下几冒种:
注意义务~即歪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应连尽到善良管理人
或如同预管理自己事务的注意,餐
告知义务~又可分优为:使用方法告知义务稚,瑕疵告知义务,业务官上的告知义务,忠实报隅告义务,给付不能告知帧义务、债权让与和债务藻承担时~有关债权、债瑞务的重要情事的告知义思务,继续合同中影响合姬同履行情况的告知义务蒸,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告脊知义务,
照顾义务缆~又可分为对债权人的媚照顾义务和对标的物的访照顾义务,
说明义务,助
保密义务。附随义脑务属法定义务~违反附躬随义务~须承担违约责复任。但附随义务不具备你执行力~不能通过执行助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押其存在是以损害的发生勤为前提~违反附随义务不的法律责任形式是损害纳赔偿责任。
从给付盏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共同氏之处在于他们相对于主好给付义务来说~都具有拦辅助作用~有利于当事右人给付利益的实现~两永者以可否以诉独立请求奋履行为区分标准。从给陇付义务相对的债权人享料有债权的请求力与执行操力~在义务人不履行义丘务时可以通过执行程序螟强制其履行~而附随义醒务不能成为债权请求权占行使的对象~不具有强著制执行力。 4、不真正延义务
不真正义务又牺称为间接义务~是指债拌权人对自己利益的维护详照顾义务。不真正义务谜的主要特征在于相对人莱通常
不得请求履行~而粤其违反亦不发生损害赔兽偿责任~仅使负担此义特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玲失不利益而已。不真正兵义务属法定义务~《民皱法通则》第114条及菏《合同法》第119条百所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违深约后~对方应当及时采荧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娶大之义务~以及《合同饶法》第158条所规定赫的买受人检验合同标的绚物的义务~即为比较典邢型的不真正义务。违反哼不真正义务~由义务人帽自行承担不利之法律后佃果~无须向对方承担违差约责任。
违约责任仗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氮的责任~因而违约责任疚具有相对性:
违约束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铃间产生~违约当事人因寒其违反合同义务应向合攒同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革责任。
合同以外的翰第三人不对合同当事人竿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贞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傍成违约的~应由债务人衙而非第三人向合同对方脾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钟如《合同法》第121媚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惰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滁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亿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竭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条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清定解决"另外~《合同援法》第65条规定:"烹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慎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舆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隋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琴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陵违约责任。"
合同缘当事人不对合同以外的争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窃债
务人因违约造成第三鸽人损害的~应当承担其害他民事责任~如建筑工垦程施工人交付的工程不诣符合质量约定~对发包袭人以外的第三人造成损遭害的~由施工人对第三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预~《合同法》第64条胃规定:"当事人约定由旋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夕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姓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欠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砸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少 【篇二:合同违约有哪艘些责任】
一、违约责任杖
1、违约责任的要娱件。违约责任是指合同榨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矽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钨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倍的责任。违约责任制度难是保证当事人履行合同消义务的重要措施~有利诊于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征。没有违约责任制度~生"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圆"便成为空话。
合渺同法规定~当事人不履预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荤务不符合约定的~就要疡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雏不管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职~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痒外~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笋。采取这种严格责任制笔度有如下好处:
有利于款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凭行合同义务。
有利于保糠护受损失人的合法权益叭。
符合国际的一般趴作法~大多数国家都采蔼取严格责任制度。
喀2、合同法规定~当事慢人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哟存在如下
情形之一~给眨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逗承担赔偿责任: 假借订弓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问,
故意隐瞒与订立坦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味提供虚假情况, 有其它络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瘴
3、在合同签订过裕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思密~泄露或不正当地使寞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旗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肿任。
4、为了保护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砌同法特别规定~"经营嗅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幅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郧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又规定~"经营者提供商束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貌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摹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袒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肩为消费者购臵商品的价监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铭的一倍"。
5、因讶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溶合同责任~可以部分或怔全部免除合同责任。但旨如果当事人拖延履行合妥同责任后发生不可抗力厨~不能免除责任。
二、娱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狂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观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泣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生承担如下责任:
1飞、继续履行合同。违约诬人应继续履行没尽到的寅合同义务。
2、采伯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胀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仁修
理、更换、重作、退森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畦等, 3、支付违约金。怕
合同法规定~当事俺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臃。在合同实施中~只要骸一方有不履行合同的行腥为~就得按合同规定向弹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而脚不管违约行为是否造成箩对方损失。以这种手段庭对违约方进行经济制裁害~对企图违约者起警戒踏作用。违约金的数额应只在合同中用专门条款详震细规定。
违约金同或时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戌。合同法的规定~"约狸定的违约金低于违反合丧同所造成的损失的~当秀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趁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崖,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贪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当冯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理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甩减少"。这保护了受损屯害方的利益~体现了违药约金的惩罚性~有利于己对违约者制约~同时体琶现公平原则。
当事肩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汇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寺保。即为了保证合同的幕履行~在当事人一方应靳付给另一方的金额内~圆预先支付部分款额~作歹为定金。当支付定金一柒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貌则定金不予退还。同样袁~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闲违约~不履行合同~则祷应加倍偿还定金。
元4、赔偿损失。违约方皖在继续履行义务、采取披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统后~对方仍有其它损失逊~则应当赔偿损失。损堵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狸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沂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淫得的利润。
1、1违约冠责任
1、1、1违约责倡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篙~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毙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碘务不符合定时~依法产柑生的法律责任。违约责泽任既是违约行为的法律撇后果~同时也是合同效辊力的表现。现在合同法连上~违约责任仅指违约济方向守约方承担的财产泊责任~与行政责任和刑成事责任完全分离~属于用民事责任的一种~因此迷它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喉法律特征~如违约责任虏具有惩罚性与补偿性。瞩违约责任的惩罚性表现取为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一痈种否定性评价~而不是切通过对违约方处以高于萤受害人实际损害的赔偿敷数额或者违约金来表现趣的,违约责任的补偿性亨表现为对受害人所受损启害的一种填补。有学者器指出~违约责任是否同欠时具有惩罚性与补偿性笼取决于违约责任在性质甚上属于过错责任还是无蚤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钵仅仅具有补偿性~而过舅错责任则同时具有惩罚祸性与补偿性。 1、1、献2违约责任的特征
踏?违约责任~是指当事兆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其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育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燃后果。
这一特征包渣含了两层含义:违约责凿任的成立以有效合同的仁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月任的成立是当事人违反衣合同约定义务的结果。院
?违约责任具有相腆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扣在特定的当
事人之间发牙生~合同关系以外的第戌三人~不负违约责任,疽
?违约责任的可约霞定性,根据合同自愿原檀则~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凰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栈方式、违约金的数额等捌~但这并不否定违约责肉任的强制性~因为这种澳约定必须在法律许可的狙范围内。
1、1、3违宁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骑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砸指违约责任的成立所必潮需具备的要件。
违宠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一丰般构成要件与特殊构成须要件。一般的构成要件去是所有的违约责任都必至需具备的要件~而特殊杯构成要件则是具体的违适约责任形式所必需具有苗的要件。传统的理论将褒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虾括为违约行为、损害事倪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双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行店为人主观上的过错等四移个方面。其实这四个要绩件不是所有的违约责任詹都必须具备的~而仅仅健是赔偿损失这一责任形句式的构成要件。违约责雕任形式不同~违约责任绪的构成要件也不同。如豫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辙只有违约行为一个。当蔡然~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驯~还要求违约方有过错粉。强制实际履行的构成仗要件有:违约方不履行肃合同、违约方能够履行柏、合同当事人请求履行苯,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附是:违约行为、损害、呵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员间有因果关系~在过错獭责任的情况下~还需违迷约方有过错。其详细情曝况将在违约责任的
承担誓方式中进行阐述。
脊1、2、1违约行为的酗概念:违约行为是指当术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飞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泵履行。《合同法》用不钎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澡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来表盏达违约的含义。
1辞、2、2违约行为的构竖成:违约行为仅指违反溪合同义务这一客观事实又~不包括当事人及有关发第三人的主观过错。
雨 1、2、3违约行为倚的分类:各个国家合同至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哺分都是不一样的。我国民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财体系作如下划分:
?预周期违约
长期以来人舔们习惯于将违约行为等秸同于实际违约~但在审召判实践中适用预期违约涪规则追究违约人的预期匆违约责任的案例早已出胯现~如:1994年江轩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谣院审理的"海门市对外乃贸易公司诉南通市东方报饲料供应公司购销合同以预期违约不能交货案"避中~法院确认饲料公司咋预期违约成立并判其承昭担责任。1999年3拄月15日通过的《中华荤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椒108条关于预期违约铰的规定使我国合同法中筒违约制度得以完善和发滴展。
a、预期违约的概件念
预期违约亦称先原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倔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嫂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彦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曼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胁示他将不履行
合同。所绪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搜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阳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谍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汰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禾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腮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弊保。预期违约表现为未烤来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脓而不是实际违反合同义影务。所以~有些学者认唯为此种违约只是"一种唇违约的危险"或"可能纶违约"~它所侵害的不屿是现实债权~而是履行帆期届满前的效力不齐备幼的债权或"期待权色彩观浓厚的债权"。 b、预暇期违约的构成要件
费《合同法》第108条症规定:"当事人一方明诣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恤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坛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锯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池承担违约责任。"可见临~我国合同法可分为明棱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类祷。
a、明示毁约
明哆示毁约方必须明确地、原肯定地、自愿地、不附锨加任何条件向对方提出矛违约的意思表示~如果爆毁约方在作出违约表示搬时附有条件或含糊其辞隅的话~则其毁约的意图雨是不确定的~不构成预钉期违约。比如:甲对乙隐承担了某年的1月1日怒起1年内每周向乙购买衙100吨煤的义务。4时月份~甲对乙说:"除牢非我方的钢产量进一步浑增加因而需要更多的煤宅~否则~我方将从7月躁份开始停止向你方买煤耘。"甲的话不构成预期迂违约。只有等到7月份洋~如果甲果然不再买煤笑~乙可以以实际违约向切甲提出实际履行的请求萄或者向法院提起
诉讼。蕉
b、默示毁约
当事耐人以自己的实际行为明豌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义极务的~并无要求解除合缠同~一般也不会主动表亚示承担违约责任。例如秸:在农副产品买卖合同沥中~卖方过了季节尚未氯组织货源~事实上已经毛不可能再履行供货义务助了,又如在加工承揽合航同中承揽人的加工设备逢和技术条件均不能满足邦合同的要求~在超过合窥同约定的分期工作的期雪限内尚未增加新的设备哩和技术条件的~该事实颇就可以被视为以自己的判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务~辈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撤承担违约责任。 2、违赵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尤我国《合同法》共规定血了五大类违约责任方式畅。
继续履行~又称植强制实际履行~指在违愉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讯~守约方请求法院强制源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侯务的责任形式。其构成蔗要件下:存在违约行为旨,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毖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轻的行为,必须是违约方呆能够继续履行合同。从龙表面上看~继续履行实兆际上还是原合同约定的克义务。但实际上~继续慌履行与正常履行合同义闲务在性质上是不同的。鼠一般履行是在合同履行蒙到期时如期旅行~继续营履行是在合同到期后才酚履行。此外~继续履行仙带有国家的强制的性质踞~是对行为人违约行为愈的否定性评价。有这样腔一个案例:南阳某公司蒸春节前与外地一钢材经祷销商
签定了钢材购销合刁同~约定2月底交货。刨但随着节后钢材价格的泅疯涨~经销商愿意承担腑违约责任而不愿履行合混同~因此~守约方南阳多某公司将经销商告上法蓄庭要求履行合同。法院镀判决经销商继续履行合洼同。由本案可以看出~崖与违约金、损害赔偿等速违约责任形式相比~继扼续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咋的的实现。
违约方枉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斟行合同~致使对方当事蔚人权利不能实现时~受游害方如果认为违约方能汽够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舌挽回合同损失时~可以尖请求对方采取修理、更痴换、重作的方法实现合沼同权利。其中修理是在砧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途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修程合同、技术合同等的蜘履行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营约定质量要求时~卖方议所作的补救措施,更换斩是在买卖合同、赠于合诺同、租赁合同、技术合殴同等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笛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时浙~卖方所作的补救措施牙,重作是在加工承揽合镍同、建设工程合同、技也术合同等的履行过程中给出现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手求时~卖方所作的补救诊措施。
《合同法》胰第111条规定:"质杀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赁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误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躁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瞬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誊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灰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击、退货、减少价款或者靴报
酬等违约责任。"有迷专家认为~退货、减少辽价款或者报酬属于违约假责任的一种~但不属于寨继续履行的形式~而是础《合同法》第107条易所规定的采取补救措施颅的责任。不能因为退货在、减少价款或者报酬与匈修理、更换、重作规定陛在一个条文中而认为它倍们都属于继续履行责任噬的表现形式。 3、违约眼责任的免责条件与免责敢条款
违约责任的免唇除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印然构成了违反合同~但楼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当诈事人的谅解~无需承担蛾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迁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喇损失。当事人违反合同瑟的约定即构成违约~民谣事活动的内容是权利义戊务~而权利义务的焦点邢是财产责任~合同的顺固利履行就是财产权利的拆顺利实现。因此~确立呸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和袒免责条款具有重要意义舱。
不可抗力是根据秆我国《民法通则》和《以合同法》法律制度的规卡定~在合同生效后~由含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寻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短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拱合同不能履行~对约定刀的合同制度如何处理的耘法律制度。在合同生效掠后至终止前发生了不可汝抗力事件~无论合同履嚎行到何种程度~因不可磨抗力导致履行成本和费鬼用的损失~由损失方自姓己承担责任。《中华人床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伊17条规定:"因不可绣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如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粕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疥外。"但当事人迟延履猛
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锰不能免除责任。
法逾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况主奄要是《合同法》第11怎7条第二款规定的:"咋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片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兆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雄况。"其现实表现为过诈分强烈的自然灾难~例骗如严重的地震、水灾、锈风灾、雨灾、雪灾、高柔温、低温等人力所不能摩或很难抗拒的自然突发冗情况~而这些情况是立折合同时所不能预见或不任能确定的。而约定的不赔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对合语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发榴生的意外情况有所预计广~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栅定哪些情况属于不可抗课力情况~当出现这些情野况时~就可免除当事人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燕同的责任~包括违约责旋任。
现实生活中~验有些企业为逃避承担违耕约责任~滥用不可抗力胸。如:甲公司与乙公司寒签定一个供货合同~约莹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吊向甲公司提供一级精铝妹锭100吨~价值13绑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契不能按期供货~每逾期找一天需向某公司支付货痔款价值0、1%的违约焉金。由于组织货源的原翟因~乙公司在两个月后肤才给甲公司交付了10怔0吨精铝锭~甲公司验斟货时发现不是一级精铝讯锭~而是二级精铝锭~蛛就以对方违约为由拒绝蒂付款~要求乙公司支付汪一个月的违约金390兽00元~并且要求乙公陵司重新提供100吨一萧级精铝锭。但是乙公司线称逾期供货不是自己的森过错~而是国家的产业沼政策调整所然~属于不晕可抗力~不应该支付违供约金......。
这肚就是属于滥用不可抗力绚~逃避责任~因为不能回组织货源是正常的市场穴风险~应当由当事人自呐己承担责任。 【篇三:欣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相凹关法律规定】
合同挣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释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颖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骡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朱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垄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铸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烹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誓客观事实~不包括当事椿人及有关第三人的主观充过错。各个国家合同法震对违约行为形态的划分穷都是不一样的。
违就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翅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械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臻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袱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屯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猪则第111条、合同法潘第107条对违约责任仍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违墅约行为
违约行为~秉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烃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帝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翘行为。这一定义表明:洽
违约行为的主体是赃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润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陇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阴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等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协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具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毯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绞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奄成违约。
违约行为锡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吾的行为。违约行为的
认郸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凉在客观上与约定的行为汛或者合同义务相符合为渝标准~而不管行为人的挝主观状态如何。
违灾约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合愧同对方的债权。因违约龟行为的发生~使债权人尘的债权无法实现~从而卧侵害了债权。 违约行为话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桥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丈类:
单方违约与双设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椒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裔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周同法第120条规定:悦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徐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肋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豺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剔
根本违约与非根本矗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衔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骤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铸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猖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弄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碗由。 不履行、不完全履式行与迟延履行。
实际违忠约与预期违约。
承担违令约责任的方式有:
1、干支付违约金,
2、损害脾赔偿,
3、继续履行,景
4、其他补救措施,
阔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搀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熏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肮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悲施后~对方还有其他
损坷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矮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章违筏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文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慑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巫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乒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幽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跌违约责任。
第一百彬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艇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雀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蜕~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锋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敞约责任。
第一百零川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秦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夏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难者报酬。
第一百一旬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你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胁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拨~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含外: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静不能履行,
债务的绸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理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权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么履行。
第一百一十讯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冤~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雀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批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券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镶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邪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俘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部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政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嫁、重作、退货、减少价扎款或者报酬等违约
责任映。
第一百一十二条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抬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跺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铲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傀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网的~应当赔偿损失。
奢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颖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辉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讶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流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邑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妮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器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影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梯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样可能造成的损失。
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除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笼的~依照《中华人民共殴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津》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虾责任。
第一百一十絮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霞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芽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犬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晶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知偿额的计算方法。
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澈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耶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孤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夷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彭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蔑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琼构予以适当减少。
型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硬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茫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掘债务。
第一百一十站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
保法芯》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帝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举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想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讨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昼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稳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瘸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惕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裂还定金。
第一百一斑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辊约金~又约定定金的~蹋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供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慎金条款。
第一百一膛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揖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寓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蜘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紧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入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掣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倒。
本法所称不可抗陵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呐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植观情况。
第一百一怔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侧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沂~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阐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夹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女期限内提供证明。
臆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险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芍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毖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轿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栖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糜赔偿。
当事人因防刃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移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笨。
第一百二十条当皱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苏~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叭责任。
第一百二十玄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寒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榆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罩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汀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饶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崖决。
第一百二十二混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道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蒸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囚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堤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刽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雄侵权责任。故意隐瞒与隆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嚷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有实其它违背诚实信用的行懒为。
3、在合同签农订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鱼业秘密~泄露或不正当坚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淡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她偿责任。
4、为了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合同法特别规定~"涪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外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痒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叭》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吐责任"。消费者权益保卸护法规定~"经营者提岩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弹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歼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番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骇金额为消费者购臵商品菏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默费用的一倍"。
5滞、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朱履行合同责任~可以部应分或全部免除合同责任稼。但如果当事人拖延履耘行合同责任后发生不可郊抗力~不能免除责任。液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前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冷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雾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的~逊应当承担如下责任:
藕 1、继续履行合同。声违约人应继续履行没尽西到的合同义务。
2绊、采取补救措施~如质洞量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常要求修理、更换、重作缩、退货、减少价款或者禹报酬等, 3、支付违约蔡金。
合同法规定~曾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应条款。在合同实施中~现只要一方有不履行合同斩的行为~就得按合同规向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摘~而不管违约行为是否匀造成对方损失。以这种阿手段对违约方进行经济理制裁~对企图违约者起盾警戒作用。违约金的数表额应在合同中用专门条真款详细规定。
违约役金同时具有补偿性和惩烩罚性。合同法的规定~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迹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的撵~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醒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于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扩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谢~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壕适当减少"。这保护了沼受损害方的利益~体现筑了违约金的惩罚性~有腋利于对违约者制约~同秒时体现公平原则。
沏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瞳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胳的担保。即为了保证合藻同的履行~在当事人一青方应付给另一方的金额煎内~预先支付部分款额锋~作为定金。当支付定衷金一方违约或不履行合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锁同样~如果接受定金的焚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透~则应加倍偿还定金。扬
4、赔偿损失。违椰约方在继续履行义务、亏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奸约金后~对方仍有其它诬损失~则应当赔偿损失款。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列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盐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梢以获得的利润。
1、1娇违约责任
1、1、1违有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众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睁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布同债务不符合定时~依郴法产生的法律责任。违溯约责任既是违约行为的奸法律后果~同时也是合谈同效力的表现。现在合柒同法上~违约责任仅指甸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的点财产责任~与行政责任枣和刑事责任完全分离~捂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宰因此它具有民事责任的帕一般法律特征~如违约扮责任具有惩罚性与补偿唾性。违约责任的惩罚性臻表现为法律对违约行为芋的一种否定性评价~而饯不是通过对违约方处以件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害的种赔偿数额或者违约金来闰表现的,违约责任的补房偿性表现为对受害人所欺受损害的一种填补。有斩学者指出~违约责任是泥否同时具有惩罚性与补炸偿性取决于违约责任在钮性质上属于过错责任还允是无过错责任~无过错糖责任仅仅具有补偿性~悔而过错责任则同时具有阔惩罚性与补偿性。 1、另1、2违约责任的特征偏
?违约责任~是指候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悬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谢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娶法律后果。
这一特冤征包含了两层含义:违妇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合引同的存在为前提的。违点约责任的成立是当事人味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结壕果。
?违约责任具恶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筏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艰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齐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呼任,
?违约责任的短可约定性,根据合同自渣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可基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鬼任的方式、违约金的数芦额等~但这并不否定违心约责任的强制性~因为桓这种约定必须在法律许搜可的范围内。
1、1、痕3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痈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宵件是指违约责任的成立嗡所必需具备的要件。
赌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橱分一般构成要件与特殊逾构成要件。一般的构成肉要件是所有的违约责任嗡都必需具备的要件~而奄特殊构成要件则是具体晓的违约责任形式所必需凿具有的要件。传统的理榆论将违约责任的构成要只件概括为违约行为、损褂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誓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蘑、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匈等四个方面。其实这四瘴个要件不是所有的违约腊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而崖仅仅是赔偿损失这一责李任形式的构成要件。违硼约责任形式不同~违约径责任的构成要件也不同梭。如违约金责任的构成戍要件只有违约行为一个棋。当然~在过错责任原牟则下~还要求违约方有斧过错。强制实际履行的姚构
成要件有:违约方不性履行合同、违约方能够幼履行、合同当事人请求讯履行,赔偿损失的构成碴要件是:违约行为、损郁害、违约行为与损害结郁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在煽过错责任的情况下~还镁需违约方有过错。其详辅细情况将在违约责任的效承担方式中进行阐述。娘
1、2、1违约行询为的概念:违约行为是焙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衍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阁务不履行。《合同法》待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驳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彦来表达违约的含义。
愁 1、2、2违约行为壁的构成:违约行为仅指而违反合同义务这一客观刽事实~不包括当事人及逝有关第三人的主观过错音。
1、2、3违约沉行为的分类:各个国家屿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陷的划分都是不一样的。态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行为氯形态体系作如下划分:葡
?预期违约
长期以垦来人们习惯于将违约行裁为等同于实际违约~但溅在审判实践中适用预期吐违约规则追究违约人的奄预期违约责任的案例早式已出现~如:1994娱年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诌民法院审理的"海门市镇对外贸易公司诉南通市磐东方饲料供应公司购销盼合同预期违约不能交货薪案"中~法院确认饲料剃公司预期违约成立并判酒其承担责任。1999离年3月15日通过的《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闽》第108条关于预期芬违约的规定使我国合同狗法中违约制度得以完善搽和发展。
a、预期违约早的概念
预期违约亦养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淑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褪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火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寨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扰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泰。所谓默示毁约~是指祥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鸦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琉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论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顶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氨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剃约担保。预期违约表现邪为未来将不履行合同义愚务~而不是实际违反合植同义务。所以~有些学布者认为此种违约只是"众一种违约的危险"或"斡可能违约"~它所侵害是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炳履行期届满前的效力不温齐备的债权或"期待权尤色彩浓厚的债权"。
燕 b、预期违约的构成譬要件《合同法》第10辉8条规定:"当事人一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遂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怜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禄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耿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弟可见~我国合同法可分唯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丫两类。 a、明示毁约
煮 明示毁约方必须明确绵地、肯定地、自愿地、锭不附加任何条件向对方吝提出违约的意思表示~阿如果毁约方在作出违约蛾表示时附有条件或含糊裸其辞的话~则其毁约的站意图是不确定的~不构近成预期违约。比如:甲犯对乙承担了某年的1月浴1日起1年内每周向乙屑购买100吨煤的义务躺。4月份~甲对乙说:侗"除非我方的钢产量进配一步增加因而需要更多镊的煤~
否则~我方将从系7月份开始停止向你方途买煤。"甲的话不构成邓预期违约。只有等到7奎月份~如果甲果然不再颐买煤~乙可以以实际违吼约向甲提出实际履行的厄请求或者向法院提起诉猫讼。
b、默示毁约
型当事人以自己的实际行秀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坎的义务的~并无要求解痰除合同~一般也不会主腐动表示承担违约责任。蛹例如:在农副产品买卖脊合同中~卖方过了季节麦尚未组织货源~事实上召已经不可能再履行供货们义务了,又如在加工承夺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加工筑设备和技术条件均不能适满足合同的要求~在超压过合同约定的分期工作醛的期限内尚未增加新的丈设备和技术条件的~该鳃事实就可以被视为以自偏己的行为不履行合同义娘务~守约方有权请求违靳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杭
我国《合同法》共症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钉方式。
继续履行~测又称强制实际履行~指呕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虽务时~守约方请求法院瞪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捣同债务的责任形式。其卵构成要件下:存在违约谬行为,必须有守约方请袍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蒋债务的行为,必须是违饰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例。从表面上看~继续履丫行实际上还是原合同约需定的义务。但实际上~罕继续履行与正常履行合乏同义务在性质上是不同诸的。一般履行是在合同油履行到期时如期旅
行~随继续履行是在合同到期庸后才履行。此外~继续伙履行带有国家的强制的菜性质~是对行为人违约森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有亡这样一个案例:南阳某间公司春节前与外地一钢涅材经销商签定了钢材购技销合同~约定2月底交与货。但随着节后钢材价粘格的疯涨~经销商愿意斧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愿履纳行合同~因此~守约方高南阳某公司将经销商告滚上法庭要求履行合同。杠法院判决经销商继续履弘行合同。由本案可以看尚出~与违约金、损害赔沂偿等违约责任形式相比载~继续履行更有利于合皆同目的的实现。
违绅约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虽全履行合同~致使对方冤当事人权利不能实现时政~受害方如果认为违约裙方能够采取一定的补救杭措施挽回合同损失时~慢可以请求对方采取修理惯、更换、重作的方法实冀现合同权利。其中修理椒是在买卖合同、租赁合赵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蒲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扣等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佯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时~简卖方所作的补救措施,许更换是在买卖合同、赠贞于合同、租赁合同、技勃术合同等的履行过程中策出现不符合约定质量要脾求时~卖方所作的补救货措施,重作是在加工承鞋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每、技术合同等的履行过獭程中出现不符合约定质半量要求时~卖方所作的质补救措施。
《合同乞法》第111条规定:阉"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窑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揪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链责任没有约定或
者约定烩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策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裔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脂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烷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哭对方承担修理、更换、余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疮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铝"有专家认为~退货、斤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属于醋违约责任的一种~但不纹属于继续履行的形式~阶而是《合同法》第10嫂7条所规定的采取补救靳措施的责任。不能因为运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胡酬与修理、更换、重作仑规定在一个条文中而认积为它们都属于继续履行杀责任的表现形式。 3、扬违约责任的免责条件与摹免责条款
违约责任肥的免除是指当事人的行平为虽然构成了违反合同已~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挟或当事人的谅解~无需垒承担因不履行合同或不褪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个成的损失。当事人违反瓢合同的约定即构成违约缠~民事活动的内容是权译利义务~而权利义务的熏焦点是财产责任~合同舆的顺利履行就是财产权援利的顺利实现。因此~钩确立违约责任的免责条裸件和免责条款具有重要巢意义。
不可抗力是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塘和《合同法》法律制度衰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衡~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鞘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粥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对肘约定的合同制度如何处工理的法律制度。在合同季生效后至终止前发生了骨不可抗力事件~无论合呵同履行到何种程度~因斯不可抗力导致履行成本拯和费用的损失~由损失商方自己承
担责任。《中匪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掖第117条规定:"因养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陇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句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乞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既的除外。"但当事人迟居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羊的~不能免除责任。
兆 法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剖况主要是《合同法》第豫117条第二款规定的搞:"本法所称的不可抗谚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倒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臣观情况。"其现实表现墩为过分强烈的自然灾难灾~例如严重的地震、水率灾、风灾、雨灾、雪灾邢、高温、低温等人力所隐不能或很难抗拒的自然靖突发情况~而这些情况沼是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烁或不能确定的。而约定漏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煮对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募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有所巷预计~并且在合同中明贞确约定哪些情况属于不耙可抗力情况~当出现这仅些情况时~就可免除当标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虚行合同的责任~包括违土约责任。
现实生活狱中~有些企业为逃避承炉担违约责任~滥用不可豹抗力。如:甲公司与乙毡公司签定一个供货合同脂~约定由乙公司在一个涛月内向甲公司提供一级敷精铝锭100吨~价值屑130万元~双方约定雌如果不能按期供货~每趣逾期一天需向某公司支拥付货款价值0、1%的伊违约金。由于组织货源栈的原因~乙公司在两个堡月后才给甲公司交付了帧100吨精铝锭~甲公淡司验货时发现不是一级以精铝锭~而是二级精铝窄锭~就以对方违约为由勇拒绝付款~要求乙公司裔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3欺
9000元~并且要求边乙公司重新提供100向吨一级精铝锭。但是乙板公司称逾期供货不是自苫己的过错~而是国家的佩产业政策调整所然~属蘸于不可抗力~不应该支狗付违约金......严。这就是属于滥用不可岂抗力~逃避责任~因为墨不能组织货源是正常的连市场风险~应当由当事绞人自己承担责任。 【篇勿三:合同法:违约责任操的相关法律规定】
协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穴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肇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忠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盗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妓~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巴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哗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绢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噬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慨这一客观事实~不包括嗡当事人及有关第三人的姓主观过错。各个国家合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的蒸划分都是不一样的。
蜒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谊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障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汗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且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涯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玉法通则第111条、合蛔同法第107条对违约甚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彻。违约行为
违约行卧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城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抑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潦明:
违约行为的主纺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苑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恶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翌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浴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谷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玄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则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怔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遥不构
成违约。
违约熟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圆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悉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钮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唉行为或者合同义务相符骇合为标准~而不管行为滑人的主观状态如何。
阅 违约行为侵害的客体顺是合同对方的债权。因柴违约行为的发生~使债郎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摆从而侵害了债权。 违约聪行为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牙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姻下分类:
单方违约湿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蝴~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吼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锐。合同法第120条规轴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登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逮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墩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悯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虱销。
根本违约与非芋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唯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呜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碧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荚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缆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泻的理由。 不履行、不完猖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实荣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承蚤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挡
1、支付违约金,
2、褪损害赔偿,
3、继续履嫌行,
4、其他补救措施亦,
当事人一方不履焉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百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四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替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眯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猩失。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告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炎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账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眨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趾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验失等违约责任。
第苞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挣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译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梁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寡担违约责任。
第一屈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而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叙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勤款或者报酬。
第一舔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悠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六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熊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牟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狭的除外:
法律上或者事逃实上不能履行,
债丘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授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鳞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踞要求履行。
第一百严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列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锋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缮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抹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眠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僵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颂
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漱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戊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踞更换、重作、退货、减澈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酥责任。
第一百一十了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货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娄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杠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驶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那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添。
第一百一十三条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添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烟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避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柜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炕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击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号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颇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谣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皿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剿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则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悯行为的~依照《中华人嗅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艘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持赔偿责任。
第一百诌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负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闽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浇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藐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正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汛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依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抿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臣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次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蠢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滥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墓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硬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戮支付违约金
后~还应当鉴履行债务。
第一百坞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齐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疡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窥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灸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叁~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调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阴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州~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耘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拱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契倍返还定金。
第一乖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咐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魄的~一方违约时~对方糕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坡者定金条款。
第一产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嘎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疏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伊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欣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逾责任。
本法所称不邵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钵、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雄的客观情况。
第一曾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蚁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惩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雍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疫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暑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汞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嗅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统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砷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帚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嗓要求赔偿。
当事人婉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抑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炒承担。
第一百二十猾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的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蒜应的责任。
第一百薪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杂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窑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怂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痘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谊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侍定解决。
第一百二撼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里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铲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债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猿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妊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营承担侵权责任。
范文二: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的违约责任
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归责原则包括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违约责任的救济措施包括: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回复原状、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等。违约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的免责事由和约定的免责事由。
关键词:违约责任 归责原则 救济措施
abstract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s the liability caused by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who not comply with the contract. the doctrines of liability fixation are based on strict liability and supplied with liability for wrongs. the remedies for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are including resolution, damages, reinstatement, liquidated
key word liabilitybreach of contractdoctrinesremedy
一、违约行为
(一)违约行为概念
违约责任以违约行为为成立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便不会产生违约责任。有鉴于此,首先介绍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简称违约,即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合法理由不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对合同的履行存有瑕疵、或使自己不能履行合同时,便发生违约。
(二)违约的形态
范文三:借款合同违约责任
?? ? ? ? ? ? ??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
?篇一:??
??浅谈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浅谈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因?贷款?主体?是?金融机??构还是自??然人而?呈?现出?不同?的?法律特??点,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双?务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为??单务合同??;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 借?款?合同?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订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迫贷?款?人出借??款项,也??不能强?迫?他人?必须?贷?款。在??金融借款??合同的?订?立中?,除?合?同的一??般要求外??,必须?遵?循以?下两?条?特别要??求:
?? 借?款?人一?般应?提?供担保??,借款人??有如实?陈?述的?义务?。?
?? 借款??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必??要条款:??
? ?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 ? ? 双??务有偿的??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当借??款人违?反?约定?时,?如?何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之?达到公??平与合理??是实践?中?需要?考虑?的?问题。??下面,谈??谈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要义务??:
? ? ?
? ?(一)??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返还借??款的义?务? 任?何合?法?的借款??合同
?义?务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额返?还?借款?。金?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借款??人都有
的?还?款义?务更?具?有强制??性,这是??因为金?融?机构?出借?借?款,是??通过收取??借款的?利?息达?到营?利?目的的??,而贷款??人的资?金?有一?定的?安?排计划??,如果借??款人不?按?时定?额返?还?借款,??就会影响??贷款人?资?金正?常运?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以?至于?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二)接?受?贷款?人的?用?款监督??的义务 ??在订立?借?款合?同时?,?贷款人??特别是作??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人?,一般??会要求借??款人就?有?关的?情况?作?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后才?能发?放?贷款。??但在借款??后,借?款?人的?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仍??处于不?断?变动?中,?特?别是对??于借款的??使用情?况?会直?接影?响?到贷款??人是否能??收回借?款?,所?以法?律?规定贷??款人应在??合同中?规?定贷?款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的内?容?。
??
?? (?三?)按?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 贷?款?人是根??据贷款用??途来确?定?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而同意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可能?会?导致?贷款?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因?此?,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
?? (?四?)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及时?偿还?借?款的义??务 依照??《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先?就?还款?期限?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协?议?,处?理上?应?按合同??的内容或??性质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否??则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借款??,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但??应注意?给?予履?行义?务?一方适??当的合理??期限,?所?以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应?先向?借款?人?发出还??款催告,??给借款?人?一定?的还?款?期限。??
??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义?务 ?获?取利息??是贷款主??体的权?利?,因?此,?借?款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仅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的?限制?规?定,否??则借款人??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当当事??人的约?定?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超?过?国家限??制规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此有明确??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
??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实践?中?常遇到??的借款人??违反义?务?的情?况有?如?下几种??: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借?款?,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先就??还款期?限?进行?协商?,?如不能??达成协议??,处理?上?应按?合同?的?内容或??性质或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否??则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借款?,?贷款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但??应注意给??予履行?义?务一?方适?当?的合理??期限,所??以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应??先向借?款?人发?出还?款?催告,??给借款人??一定的?还?款期?限。? ?
(五)??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支付利息??的义务? ?获取?利息?是?贷款主??体的权利??,因 ??
此?,?借款?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人??不仅应按??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此?外,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利息??的,依《??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的限?制?规定?,否?则?借款人??有权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当当事??人的约定??高于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那么,?超?过国?家限?制?规定部??分的利息??就不受?法?律保?护。?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此?有明确??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 ?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实?践?中常?遇到?的?借款人??违反义务??的情况?有?如下?几种?》?第二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 ??
(??二)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贷??款合同?中?,某?些贷?款?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将使??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流于?形?式,最??终影响经??济安全?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可?能造?成部?分?产业投??资过热,??影响金?融?运作?。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贷??款人还?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体?现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强制?性?。
?? (三)??没有按?约?定期?限偿?还?贷款 ??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
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
违约?责?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
款本??金和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是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
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
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
如??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一般??来说,
金??融机构?会?拒绝?提前?接?受还贷??,因为这??样意味?着?预期?利益?的?损失。??
??
? ?(四?)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 借款?合?同多?为有?偿?合同,??借款人有??支付利?息?的义?务,?如?
果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则构?成?违约,??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这?种?违约责??任
主要是??因拒绝?偿?还利?息所?引?起的。??对于逾期??期间的?利?息,?能否?计?入本金??计算复利??,
我国?法?律目?前尚?无?明文规??定,所以??,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的规??定,对于??逾期支?付?的
利?息应?当?可以计??入本金计??算利息?。?但公?民之?间?的借款??,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
复利的??,不受法??律保护?主?要是?出于?权?利义务??平衡考虑??。如果?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
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不??予
保护?。?篇二?:
? ? 贷??款合同中??借款人?违?约责?任研?究?贷款合??同中借款??人违约?责?任研?究 ?中?文摘要?? 贷款
?我国?货币?借?贷市场??中最常见??的一种?消?费借?贷,?与?现实中??的经济和??社会生?合??同是目?前
活?联系?密切?。?但由于??我国法律??对于贷?款?合同?的制?度?设计不??够完善,??以及货?币?借贷?市
场?中?市场主??体法律地??位的不?平?等,?导致?了?贷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不?平
等,??这不仅违??背了民?法?确立?当事?人?地位平??等以及公??平的基?本?原则?,而?且?对于经??济的
健康??发展起?着?一个?负面?影?响。最??为突出的??就是贷?款?合同?中违?约?责任的??设计,在??实务
中?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和讨论。??文章选?择?借款?人的?角?度,通??过分析贷??款合同?中?当事?
人的?地?位以及??借款人违??约责任?的?类型?,参?考?我国对??于这方面??的立法?实?践,?阐述?了?借
款人??的违约责??任现状?。?然后?结合?对?我国目??前对于借??款人违?约?责任?在实?务?中比较??有争
议问??题的探?讨?,尝?试针?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提出合?理?的建?议,?以?期对贷??款合同中??借款
人?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自己??的观点?。?
? ? ?关键词??:
?? 违约?责?任;?合同?法?;借款??人权益B??rea?c?h ?of? ?Loa??ning?? Co?n?tr?ac?t? [A??bstr??act?]? I?n ?t?he ??loan?? co?n?tr?ac?t? is?? at ??pre?s?en?t ?o?ur ??coun??try? ?cu?rr?e?ncy?? len??din?g? m?ar?k?et ??one ??of ?t?he? m?o?st ??mon ??con?s?um?er? ?len??ding?? an?d? d?ai?l?y e??cono??mic? ?is? c?l?ose??ly r??ela?t?ed? t?o? ec??onom??ic ?a?nd? s?o?cia??l li??fe.? ?Bu?t ?b?eca??use ??our? ?co?un?t?ry ??law ??for? ?th?e ?i?mpe??rfec??tio?n? o?f ?t?he ??syst??em ?d?es?ig?n?, t??he l??oan? ?co?nt?r?act?? in ??the? ?le?nd?i?ng ??mark??et ?a?nd? c?u?rre??ncy ??mar?k?et? m?a?in ??body?? le?g?al? s?t?atu??s in??equ?a?li?ty?,? le??d to?? th?e? l?oa?n? co??ntra??ct ?o?f ?th?e? pa??rtie??s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ineq??ual?i?ty?, ?w?hic??h no??t o?n?ly? v?i?ola??tes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e?s?ta?bl?i?she??d pa??rti?e?s ?ha?v?e e??qual?? st?a?tu?s ?a?nd ??fair??, b?u?t ?al?s?o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pl?a?ys ??a ne??gat?i?ve? e?f?fec??t. T??he ?m?os?t ?p?rom??inen??t i?s? t?he? ?loa??n co??ntr?a?ct?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n t??he d??esi?g?n,? h?a?s c??ause??d c?o?ns?id?e?rab??le c??ont?r?ov?er?s?y i??n pr??act?i?ce? a?n?d d??iscu??ssi?o?n.? A?r?tic??le c??hoo?s?e ?th?e? bo??rrow??er ?s? p?oi?n?t o??f vi??ew,?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sta?t?us? a?n?d t??he b??orr?o?we?r ?o?f l??oan ??in ?t?he?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ty?pe?,? re??fere??nce? ?on? t?h?is ??aspe??ct ?o?f ?th?e? le??gisl??ati?o?n ?pr?a?cti??ce i??n o?u?r ?co?u?ntr??y, t??he ?s?ta?tu?s?
of?? the?? bo?r?ro?we?r? s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to ??mak?e? a? c?l?ear?? und??ers?t?an?di?n?g. ??Then??
bi?n?e ?of? ?our?? cou??ntr?y? a?t ?p?res??ent ??to ?t?he? b?o?rro??wer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n? th??e pr??act?i?ce? i?s?
co??ntro??ver?s?ia?l ?q? try???ues?? to?tion ???pu? dit ??fs??orwcu???ss?ard i???on,?rea?s?on?ab?l?e S??ugge??sti?o?ns? o?n? th??e so??lut?i?on? o?f? th??e pr??obl?e?m,? t?o? lo??an t??o t?h?e ?bo?r?row??er i??n t?h?e ?co?n?tra??ct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n ?l?eg?al? ?per??fect?? pu?t?s ?fo?r?war??d hi??s o?w?n ?op?i?nio??n. [??Key? ?wo?rd?s?] L??iabi??lit?y?
f?or? ?bre??ach ??of ?c?on?tr?a?ct;?? con??tra?c?t ?la?w?; t??he b??orr?o?we?r’?s? ri??ghts??引 ?。。?。。?。?。。。??。。。。??。。。?。?。。?。。?。?。。。??。。。。??。。。?。?。。?言?
。.?.? 1
??
?? 一?、?贷款?合同?概?
述 。??。。。。??。。。?。?。。?。。?。?。。。??。。。。??。。。?。?。。?。。?.?. 2??
??(一)?贷?款合?同的?概?
念 。??。。。。??。。。?。?。。?。。?。?。。。??。。。。??。。。?。?。。?。.? ?2 ?? (二??)贷款?合?同的?特
征? ?。。。??。。。。??。。。?。?。。?。。?。?。。。??。。。。??。。。?。?。.? 3? ?
??(三)贷??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地位的??分
析 。??。。。?。?。。?。。?。?。。。??。。。。??。. ?4?
? ?二?、我国??贷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义?务及?其?违约责??任 。。??。。。?。?。。?。。?。?。。。??. 5 ??
?的义 ?(?一)?借款?人
务?? 。。。??。。。?。?。。?。。?。?。。。??。。。。??。。。?。?。。?。。?。?。..?? 5 ?? (?二?)借?款人?的?违约责??任类
型 ??。。。?。?。。?。。?。?。。。??。。。。??。。。?。?。。?。。?.?. 6??
??三、我?国?贷款?合同?中?借款人??违约责任??的立法?现?
状 ?。。?。?。。。??。。。。??。。。?。?. ?8 ?
? (??一)法
律?? 。。?。?。。?。。?。?。。。??。。。。??。。。?。?。。?。。?。?。。。??。。。。??。。。?.?. ?8 ?
? (??二)部门??规章及?文?
件 ?。。?。?。。。??。。。。??。。。?。?。。?。。?。?。。。??。。。。??。。.? ?8 ? ? ?四、贷??款合同中??借款人?违?约责?任方?面?相关问??题的探讨?? 。。?。?。。?。。?。?。。。??。 9 ??
?(?一)?借款?人?逾期违??约责任过??重的问?
题?。。?。。?。?。。。??。。。。??。。。?。?。。?。.?.? 9 ??
(??二)提?前?还款?是否?构?成违约??的问
题 ??。。。?。?。。?。。?。?。。。??。。。。??。。。?。? 1?0 ?结?
语 ??。。。。??。。。?。?。。?。。?。?。。。??。。。。??。。。?。?。。?。。?。?。。。??。。。.??14 ?参?考文?
献 ?。?。。。??。。。。??。。。?。?。。?。。?。?。。。??。。。。??。。。?。?。。?。。?。?。15?? 后 记?? 。。?。?。。?。。?。?。。。??。。。。??。。。?。?。。?。。?。?。..?? 错误~??未定义?书?签。?引 ?言? 贷款??合同中借??款人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不仅能够??从法律?上?有效?的维?护?我国的??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而?且?对于制??定并实施??相对完?善?的合?同法?有?重大的??
意义。我??国的金?融?市场?存在?着?交易双??方主体实??际地位?不?平等?的现?象?,而我??国现有的??违约责?任?制度?在贷?款?合同中??并不能有??效合理?地?解决?这种?现?象所导??致的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但是在??一个逐步??走向法?治?的国?家,?金?融市场??运行中交??易主体?的?权利?义务?将?会是一??个威胁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我国?金融?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对贷?款?合同?中借?款?人违约??责任进行??研究,?并?结合?对司?法?实践中??所遇到问??题的分?析?和探?讨,?从?法律制??度的设计??上找出?对?于平?衡贷?款?合同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法?律机?制,?这?对于营??造一个公??平合理?的?金融?市场?交?易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 ?一?、贷款??合同概述??
? ?(一?)贷?款?合同的??概念 贷??款合同?属?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我国合??同法上的??借款合?同?与传?统民?法?上借贷??合同不同??,传统?民?法上?的借?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的金钱??或物品移??至他方?,?他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同等??种类、?数?量、品质??的?金钱或??物返还的??合同。?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包??括金钱和??物品,?并?且在?学理?上?根据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将?借贷?合同?分?为使用??借贷和消??费借贷?。?使用?借贷?的?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毁损?,?合同到??期应该将??该原物?返?还。?消费?借?贷的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生毁?损?灭失,??合同到期??时只要?返?还相?同数?量?的与标??的物同种??类、同?品?质的?物品?即?可,不??要求返还??原物。?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对象?是货?币?,而货??币作为民??法上特?殊?的种?类物?,?其占有??权和使用??权是一?体?的,?在货?币?的使用??
?有权?会因?为?使用而??消灭,所??以借款?合?同属?于消?费?借贷的??一种。?????过程中,??货币的?所
我?国?《合?同法?》?只是规??定了借款??合同这?一?特殊?的借?贷?合同,??其他并无??明文规?定?。一?般通?说?认为,??其他的借??贷合同?可?以参?考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的规?定?。 ?? 借??款合同?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借款??合同订立??主体的?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依?法与?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贷合?同。?它?是借贷??双方当事??人就货?币?资金?的借?贷?与使用??达成的、??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本?文?中贷?款合?同?的概念??仅指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
? ????? ??????陈?祥健?,孟?旭?.借贷??合同的基??本原理?与?风险?防范???M?.??北京: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我?国?合同法??上的借款??合同与?传?统民?法上?借?贷合同??不同,传??统民法?上?的借?贷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的?金?钱或物??品移至他??方,他?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同等种类??、数量?、?品质?的金?钱?或物返??还的合同??。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包括金??钱和物品??,并且?在?学理?上根?据?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将借?贷?合同?分为?使?用借贷??和消费借??贷。使?用?借贷?的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毁损?,合?同?到期应??该将该原??物返还?。?消费?借贷?的?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生毁?损灭?失?,合同??到期时只??要返还?相?同数?量的?与?标的物??同种类、??同品质?的?物品?即可?,?不要求??返还原物??。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对?象?是货?币,?而?货币作??为民法上??特殊的?种?类物?,其?占?有权和??使用权是??一体的?,?在货?币的?使?用过程??中,货币??的所有?权?会因?为使?用?而消灭??,所以借??款合同?属?于消?费借?贷?的一种??。?????我国《?合?同法?》只?是?规定了??借款合同??这一特?殊?的借?贷合?同?,其他??并无明文??规定。?一?般通?说认?为?,其他??的借贷合??同可以?参?考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的规?定。? ?
?? 借款合??同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区分为??不同的?类?别。?按照?借?款合同??订立主体??的不同?,?借款?合同?可?以分为??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依法?与?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之间??签订的货??币借贷?合?同。?它是?借?贷双方??当事人就??货币资?金?的借?贷与?使?用达成??的、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本文中?贷?款合?同的?概?念仅指??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
? ? ????? ?????陈祥?健?,孟?旭.?借?贷合同??的基本原??理与风?险?防范??M???.北京??》第21??1条:? ?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 ?
? 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经催?告?后,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的,应??按《若干??意见》?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第?二?、“?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确定 ?对?“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确??定应以?人?民银?行的?公?布的正??常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可?及?时查阅??《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各个?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为计算标??准。因?为
率时高?时?低、?有高?有?低,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同?时,?要?注意区??分月息与??年息的?不?同。?当事?人?约定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因违??反法律规??定,若?当?事人?在诉?讼?中没有??请求调整??, 一?般?法院?会主?动?调整 ??。
?? 第?三?、利?息的?程?序真实?? 民间借??贷款利?率?一般?月利?率?为二分??至一角之??间,按?法?律规?定均?属?“高利??贷”。但??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往?往不约??定利率或??直接约?定?无息?,借?款?人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默?认出?借人?的?不合法??行为,作??为公证?员?无力?审查?。?但是,??我们可以??在谈话?笔?录中?尽可?能?多的履??行“高利??贷”相?关?法律?风险?的?告知义??务,做到??程序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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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利、?复?利的计??算 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即单利?和?复利?。在?民?间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会?就借?款?利息的??偿还方法??和时间?做?出约?定。?例?如合同??中“按月??收息,?利?随本?清”?的?约定。??这就要求??借款方?每?过一?个月?就?要还一??次利息,??这种利?息?就是?单利?。?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该月?的利?息?,那么??从利息逾??期之日?起?,就?要对?这?部分逾??期的利息??加收利?息?,即?复利?。?依据1??999年??《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短期借款??的可以?按?月、?按季?结?息,每??月或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中长??期借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
? ? ?单利?的?计算仅??在原有本??金上计?算?利息?,对?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再计?算?利息?。计?算?利息有??三个基本??要素:?若?干意?见》?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 ? 第?二?、“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确?定 ?对?“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确定?应以?人?民银行??的公布的??正常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可及时查??阅《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
为计算??标准?。因?为?各个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时高?时?低、有??高有低,??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同时??,要注意??区分月?息?与年?息的?不?同。当??事人约定??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因??违反法?律?规定?,若?当?事人在??诉讼中没??有请求?调?整,? 一?般?法院会??主动调整?? 。 ?
? ? 第?三?、利息??的程序真??实 民?间?借贷?款利?率?一般月??利率为二??分至一?角?之间?,按?法?律规定??均属“高??利贷”?。?但是?当事?人?在合同??中往往不??约定利?率?或直?接约?定?无息,??借款人在??
急需用?钱?的情?况下?默?认出借??人的不合??法行为?,?作为?公证?员?无力审??查。但是??,我们?可?以在?谈话?笔?录中尽??可能多的??履行“?高?利贷?”相?关?法律风??险的告知??义务,?做?到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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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单利??、复利的??计算 ?合?同期?限内?的?利息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即?单利?和?复利。??在民间借??款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会就??借款利息??的偿还?方?法和?时间?做?出约定??。例如合??同中“?按?月收?息,?利?随本清??”的约定??。这就?要?求借?款方?每?过一个??月就要还??一次利?息?,这?种利?息?就是单??利。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该月的??利息,那??么从利?息?逾期?之日?起?,就要??对这部分??逾期的?利?息加?收利?息?,即复??利。依据??199?9?年《?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短期?借?款的?可以?按?月、按??季结息,??每月或?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中??长期借?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
? ? 单??利的计算??仅在原?有?本金?上计?算?利息,??对本金所??产生的?利?息不?再计?算?利息。??计算利息??有三个?基?本要?素》?第?7条规??定:
?? “?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6??条(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的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计复利?”?问题?应直?接?适用《??若干意见??》第7?条?,也?就是?说?出借人??在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原?文?来自:??若干意见??》第7?条?,也?就是?说?出借人??在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原?文?来自》??{银发【??199?9?】7?7号?}?和《合??同法》第??1
? ?12?、2?0?7条规??定,罚息??=上期?本?息结?余×?罚?息利率??×逾期期??限或者?罚?息=?本金?×?罚息利??率×逾期??期限+?累?积逾?期利?息?×罚息??利率×逾??期期限?。?民间?借贷?合?同中一??般存在复??利,就?其?计算?方法?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只能?以?商业银??行通常的??计算复?利?方法?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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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贷款逾??期违约金??的计算? ?贷款?逾期?违?约金既??具有惩罚??性又具?有?赔偿?性,?可?以在合??同上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是对?借?贷双?方的?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当事人??在缔约时??约定的?违?约方?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以?及《?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的?规?定。?一般?认?为它不??能与罚息??同时适?用?于借?款方?。?逾期贷??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合??同法有关??原则来?确?定。?它的?计?算方法??与罚息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民间借??贷合同中??一般存?在?违约?金的?约?定,甚??至有些贷??款人恶?意?利用?还款?期?限导致??对方违约??,进而?“?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将?此?作为?谋取?
暴?利的手??段。他们??一般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合??同签订之??时各方?在?公证?员面?前?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合?理?性,?一旦?产?生违约??责任,各??方则站?在?自己?的立?场?想方设??法否定违??约条款?的?效力?,要?求?撤销公??证书。对??此,我?们?通常?对于?超?出合理??范围如约??定借款?总?金额?20?%?以上的??违约金的??合同条?款?进行?强行?限?制,如??果不奏效??,则用?黑?体字?在笔?录?中进行??特别说明??和告知?,?例如?告知?当?事人如??果将来双??方因违?约?金多?少问?题?发生争??议,可诉??请法院?解?决,?其方?案?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调整的?前?提,?必须?由?当事人??主动提出??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是??否调整?由?法院?审查?决?定。但??不宜拒办??公证,?因?为目?前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比??例或是?数?额多?少为?合?理或是??不合理、??或是不?合?法并?无明?确?规定。??
?? 对于?合?同条?款上?没?有约定??或是碍于??面子不?愿?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也应当??在笔录?中?告知?,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与?法释?〔?201??7〕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确立了??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有关??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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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利息?、?罚息?、违?约?金并存??问题 在??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罚息条??款并存或??是利息?和?违约?金条?款?并存均??不矛盾。??因为两?者?的性?质和?使?用情况??不同,而??罚息和?违?约金?均属?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罚息?实质?上?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根据?意?思自由??、私法自??治的原?则?和《?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合?同?法》第??1
??12、?2?07?条规?定??息结余,罚息???×?=罚息上期本?利率??×?逾期期??限或者罚??息=本?金?×罚?息利?率?×逾期??期限+累??积逾期?利?息×?罚息?利?率×逾??期期限。??民间借?贷?合同?中一?般?存在复??利,就其??计算方?法?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只?能?以商?业银?行?通常的??计算复利??方法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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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贷?款逾?期?违约金??的计算 ??贷款逾?期?违约?金既?具?有惩罚??性又具有??赔偿性?,?可以?在合?同?上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的数?额及?计?算方法??,是对借??贷双方?的?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制度,在??性质上?属?于当?事人?在?缔约时??约定的违??约方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1?2条第??2款,以??及《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的规??定。一?般?认为?它不?能?与罚息??同时适用??于借款?方?。逾?期贷?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清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合?同?法有关??原则来确??定。它?的?计算?方法?与?罚息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民?间借?贷?合同中??一般存在??违约金?的?约定?,甚?至?有些贷??款人恶意??利用还?款?期限?导致?对?方违约??,进而“??依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将此??作为谋?取?暴利?的手?段?。他们??一般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合?同?签订之??时各方在??公证员?面?前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合理??性,一?旦?产生?违约?责?任,各??方则站在??自己的?立?场想?方设?法?否定违??约条款的??效力,?要?求撤?销公?证?书。对??此,我们??通常对?于?超出?合理?范?围如约??定借款总??
金额2?0?%以?上的?违?约金的??合同条款??进行强?行?限制?,如?果?不奏效??,则用黑??体字在?笔?录中?进行?特?别说明??和告知,??例如告?知?当事?人如?果?将来双??方因违约??金多少?问?题发?生争?议?,可诉??请法院解??决,其?方?案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调整的前??提,必?须?由当?事人?主?动提出??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是??否调整由??法院审?查?决定?。但?不?宜拒办??公证,因??为目前?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比??例或是数??额多少?为?合理?或是?不?合理、??或是不合??法并无?明?确规?定。? ?
?? 对于合??同条款?上?没有?约定?或?是碍于??面子不愿??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也应当??在笔录中??告知,?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与法?释?〔2?01?7?〕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确?立了?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中?,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有关?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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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利息、??罚息、?违?约金?并存?问?题 在??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罚?息条?款?并存或??是利息和??违约金?条?款并?存均?不?矛盾。??因为两者??的性质?和?使用?情况?不?同,而??罚息和违??约金均?属?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罚息实?质?上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根?据?意思?自由?、?私法自??治的原则??和《合?同?法》?(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要?求?增加?或减?少?的,应??当书面提??出请求?,?未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不得直?接?调整?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由?此可?见,?对?于违约??金的高低??目前宏?观?的政?策还?是?比较宽??的,是最??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既??然司法?机?关都?没有?直?接否定??其有效性??,不主?动?进行?司法?干?预,公??证处也不??宜进行?强?制干?预,?还?是做好??本职工作??为妥,?当?事人?自己?问?题由当??事人自己??解决、?自?己承?担一?切?有利亦??或是不利??的法律?后?果。?篇四?:?
?? 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 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 蒋?贤铮? ?(作者??单位: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在审理?借?款合?同特?别?是民间??借贷合同??案件中?,?常遇?到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 ? ?借款人??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如?不?按期支??付利息则??出借人?要?计收?复利?;?借款人??超过借款??期限未?归?还借?款本?息?则出借??人要计付??罚息;?有?的约?定借?款?人既要??支付利息??又要支?付?违约?金。?为?准确处??理此类案??件,需?要?梳理?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 ?
? ?一、?法?律概念??上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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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这是《??合同法》??规定的?两?种借?款合?同?类型。??两类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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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贷?主?体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与?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现??行法律?禁?止企?业法?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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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贷款利??率不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和《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等?强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银??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限?利?率的,??超出部分??应当确?认?无效?,但?对?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限度?内?的利?率仍?然?保护。??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19?9?5年6??月26日??《关于?调?整各?项贷?款?利率的??通知》中??规定,?固?定资?产全?部?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对??不能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3?月2?日?公布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规?定?,对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计收??复利。?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是??允许各商??业银行?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在不违反??法定利?率?上下?限规?定?的限度??内收取复??利的。? ?
? ?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
?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区的?实
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和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不?得约定??复利,否??则认定?复?利约?定条?款?无效。??
?? 在此?必?须强?调的?是?,逾期??利息与罚??息两个?概?念之?间是?有?区别的??。逾期利??息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在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本?息?时支付??给贷款人??的超期?使?用资?金的?利?息。罚??息是指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收?取的?超?过正常??借款利率??的带有?一?定惩?罚性?的?利息。??可见两者??的联系?是?,逾?期利?息?包括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的借?款?期限内??的法定利??息(包?括?复息?)和?逾?期归还??借款本金??的罚息?(?包括?复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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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罚息?与?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从?上述?分析?可?见,逾??期利息包??括合同?期?限内?的法?定?利息和??逾期的罚??息,其?中?罚息?本身?含?有惩罚??性,所以??其计算?标?准一?般要?高?于银行??同期正常??贷款利?率?。违?约金?是?当事人??依法定或??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与??罚金的联??系就在?于?,借?款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事??合同,?约?定违?约金?或?采用法??定违约金??时,一?般?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即?罚息?计?算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可见?两者?虽?具有惩??罚功能,??且违约?金?计算?标准?可?以参照??罚息的计??算标准?,?但不?能因?此?认为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两者?属?于不同??的民事责??任形式?,?不能?划等?
号?。详言??之,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罚?息在合??同当事人??守约时?就?发生?效力?,?而违约??金只有在??一方违?约?时才?发生?效?力,是??对合同非??常态履?行?的一?种约?束?;利息??(罚息)??一般在?借?款合?同中?由?借款人??支付给贷??款人,?而?违约?金则?由?违约一??方支付给??守约一?方?,并?不限?定?由借款??人支付。??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依?法?定或约??定所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利息(??包括罚息??)的性?质?到底?是作?为?损失赔??偿金还是??作为法?定?孳息?,法?学?界与司??法界均
有??争议。?从?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合同法??》规定的??两种借?款?合同?类型?。?两类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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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贷主?体不?同?。银行??借款合同??是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与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现行法律??禁止企?业?法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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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贷款??利率不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和《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等强制?性?或禁?止性?的?规定,??银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
?但对?中国?人?民银率?超?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上?限利?率的?,?超出部??分应当确??认无效?,
行??规定限度??内的利?率?仍然?保护?。?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1?99?5年?6?月26??日《关于??调整各?项?贷款?利率?的?通知》??中规定,??固定资?产?全部?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对?不能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3?月?2日?公布?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规定?,对?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计??收复利。??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是?允许各??商业银行??在贷款?合?同中?约定?,?在不违??反法定利??率上下?限?规定?的限?度?内收取??复利的。??
? ? 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和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中不?得约?定?复利,??否则认定??复利约?定?条款?无效?。?
?? 在此??必须强?调?的是?,逾?期?利息与??罚息两个??概念之?间?是有?区别?的?。逾期??利息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在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本息?时支?付?给贷款??人的超期??使用资?金?的利?息。?罚?息是指??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收?取?的超?过正?常?借款利??率的带有??一定惩?罚?性的?利息?。?可见两??者的联系??是,逾?期?利息?包括?借?款人应??当
向贷款?人支付??的?借款?期限?内?的法定??利息(包??括复息?)?和逾?期归?还?借款本??金的罚息??(包括?复?息)?之和?。?
??
?? 2、?罚?息与?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从上述?分?析可?见,?逾?期利息??包括合同??期限内?的?法定?利息?和?逾期的??罚息,其??中罚息?本?身含?有惩?罚?性,所??以其计算??标准一?般?要高?于银?行?同期正??常贷款利??率。违?约?金是?当事?人?依法定??或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形?式。?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具??有赔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与?罚金的??联系就在??于,借?款?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事合同,??约定违?约?金或?采用?法?定违约??金时,一??般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率即?罚?息计?算标?准?计算违??约金数额??。可见?两?者虽?具有?惩?罚功能??,且违约??金计算?标?准可?以参?照?罚息的??计算标准??,但不?能?因此?认为?罚?息就属??于法定违??约金。?两?者属?于不?同?的民事??责任形式??,不能?划?等号?。详?言?之,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罚?息在?合?同当事??人守约时??就发生?效?力,?而违?约?金只有??在一方违??约时才?发?生效?力,?是?对合同??非常态履??行的一?种?约束?;利?息?(罚息??)一般在??借款合?同?中由?借款?人?支付给??贷款人,??而违约?金?则由?违约?一?方支付??给守约一??方,并?不?限定?由借?款?人支付??。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依法?定或?约?定所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利息?(?包括罚??息)的性??质到底?是?作为?损失?赔?偿金还??是作为法??定孳息?,?法学?界与?司?法界均??有争议。??从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
?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
间》?总则?的?规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依约?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可见??现行《?合?同法?》总?则?并没有??对违约金??责任形?式?所适?用的?合?同范围??作出限制??。在《?合?同法?》分?则?部分中??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的规?定部?分?,特别??是第二百??零七条?所?规定?的“?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也??没有排?除?违约?金等?其?他责任??承担方式??。而且?违?约金?条款?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依?据?私法自??治原则同??时约定?利?息或?罚息?和?违约金??,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由?此?见得,??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 ?
? ??
三??、民间?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应如?何?调整?。银?行?借款合??同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作?的格?式合?同?,少有??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在?审判?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多见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有??的约定违??约金高?出?借款?本金?好?几倍。??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当?事人?提?出调整??请求,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违?约?金。至??于借款合??同中违?约?金的?调整?是?否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调?整?,有?的法?官?认为借??款合同是??特殊合?同?,国?家规?定?的利率??是强制性??规定,?特?别是?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之?和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人即??使未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法?院?也应依??职权进行??调整。?否?则会?为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变相?放?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笔?者?认为?,从?上?述分析??看罚息区??别于违?约?金,?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或?罚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行?法律?规?定超过??部分无效??。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
定的违约金条????款作为?当?事人?救济?的?一种方??式,法院??仍然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宜?依职权??进行干预??。当然?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承担??高额违?约?金的?借款?人?行使释??明权,由??其对自?身?利益?进行?判?断后决??定是否提??出违约?金?的调?整请?求?。
?? 四、??民间借?款?合同?中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基于?以?上分析??,如果民??间借贷?合?同中?对借?款?人逾期??归还借款??的违约?责?任,?既约?定?了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又约??定了高额??的违约?金?,应?如何?处?理,对??于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或罚息部??分,由?于?违反?了上?述?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法?院?应依?职权?认?定无效??,只保护??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内??的利息。??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高?额违?约?金调整??的标准是??守约方?的?损失?。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其标?的物?是?货币,??对于贷款??人来说?,?如果?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其所?遭?受的?损失?只?能是借??款利息。??虽前述?分?析利?息或?罚?息的性??质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精?神可?以?认定属??于
法定孳??息,但?在?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时,所??参照的?损?失标?准只?能?是贷款??人所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利?息?,别无??其他参照??标准。?因?此,?民间?借?贷合同??中同时约??定了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和高?额?的违?约金?时?,对于??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部??分法律尚??且不保?护?,举?轻明?重?,法律??更不保护??高额的?违?约金?。此?时?法院不??应支持所??有的高?额?违约?金的?请?求,即??在处理上??以约定?的?利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为?由?,判?决驳?回?原告贷??款人的违??约金请?求?。也?就是?说?,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
?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处?理?方案?是:? 定?了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
? ??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就?超?过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不?必?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诉??请即可;??当然,?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应当?均?予以?支持?。?篇五:??
??违约责?任?条款? 关?于?借款公??证合同的??违约条?款? 出?资人?:?
?? (甲方??) 借?款?人:?
? ? (乙??方)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
??(一)乙??方违约?责?任 ?
? ?1?、甲乙双方约???定可以?提?前还?款,?如?提前还??款,由乙??方提前?天?提出?书面?申?请,并??须向甲方??多支付?七?天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 ? ?
??2、借款??人若发?生?借款?本金?恶?意逾期??,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诉至?法?院则?乙方?应?承担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
? ?(二?)甲?方?违约责??任
?? 1、?甲?方未?按时?给?甲方提??供借款,??每日应?按?借款?金额?的? 0.??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 2、?乙?方按?期还?款?后,甲??方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时?,?甲方?应按?“?合同借??款额日借??款利息?延?迟天?数”?的?标准赔??偿乙方。??
??
范文四: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 ? ? ?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篇一:?
?租赁合同?就合同违?约金有约?定的,该?如何适用?,租赁合?同就合同?违约金有?约定的,?该如何适?用,问题?: 租赁?合同就合?同违约金?有约定的?,该如何?适用,解?答:违约?金是当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 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 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其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 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 ?河约定违?约金之分?。本文摘?自北京唐?湘凌律师?编著的《?企业诉讼?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 (?中国法 ?制出版社?出版) ?。该书以?“何宰飞?与朱启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为点? 评案例?分析了该?问题。欲?进一步详?细了解该?问题,建?议阅读参?考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的?《企业诉?讼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 ?。该书主?编唐湘凌?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 专业?委员会委?员。他们?律师所的?团队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该领域的?法律问题?可 以与?他们探讨?交流、委?托处理该?领域法律?事务(地?址:企业?诉讼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 (中国?法 制出?版社出版?) 。该?书以“何?宰飞与朱?启娄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上诉案”?为点 评?案例分析?了该问题?。欲进一?步详细了?解该问题?,建议阅?读参考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的《企?业诉讼法?律精解与?百案评析?》 。该?书主编唐?湘凌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 ?大学法学?院,获
?专业委员?会委得?法学硕士?学位,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 员。?他们律师?所的团队?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该领?域的法律?问题可 ?以与他们?探讨交流?、委托处?理该领域?法律事务?(地址》?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因此就?约定的违?约金而言?,一方面?,违约金? 的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 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数额?。另 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 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 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同 时?《合同法?》第 1?14 条?第 2 ?款又规定?:合同法?》第 1?14 条?第 2 ?款又规定?》中的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主的责?任承担方?式。因此?当约定 ?的违约金?的额数额?过高或过?低时, ?允许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 当地增?加或减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 之三十?的, 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 的损?失。”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 之三十?的, 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 的损?失。”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 ?在这份文?件中明确?。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这个?案例,尹?某在搬离?时到底与?黄某是否?忆达成了?解除合同?的一致,?是否明确?不 追究?违约责任??由于没?有书面文?件,根本?无法确认?。所以,?不管解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协商一?致解除,?自然可以?签 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 ,?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怎么办??守约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 主?张权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相关阅读?: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 ?,协商不?一致无法?双方签订?文件怎么?办?守约?方可以单?方向对方?发同相应?催示函 ?主张权
利?,并保留?催示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相关阅?读》一书?中,称之?为“不确?定概念”?。梁慧 ?星教授并?列举了法?律规范中?,关于显?失公平、?合理期限?、正当理?由来加以?说明法律?规范与现?实 生活?中的法律?运用很可?能出现的?隔阂。但?是,在同?一法院对?同一法律?和事实问?题,是可?以做到 ?相对平等?地适用法?律的。波?斯纳说过?:
? “为了?演绎出一?个新案件?的结果,?最安全的?前提就是?一 个最?新决定的?,且与案?件
?以像一个?手根本事?实相同的?案件,因?此这个先?前案件所?表述的或?隐含的规?则就可 套(另?一个贴切?的隐喻)?那样适合?新案件。?”当然,?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法律?适用 不?可能照搬?判例。但?是,我们?对相同的?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是?能够做到?统一的。?笔者曾注? 意过
? 一、?二审法官?对租赁合?同案件违?约金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相比较?而言, ? 一、?二审法官? 判断违?约、计算?当事人的?利益赔偿?和平衡违?约的金标?准是有差?异的。一?审法官过?多的是强?调当 事?人约定,?标准掌握?不超过所?欠租金的? 50%?;二审法?官着重按?可预见规?则进行平?衡,对此?进行裁 ?判。综上?所述,现?代租赁合?同纷繁复?杂,违约?金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发 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们?对此应当?有所认识?,陈旧的?惩罚性观?念应当抛?弃,多种?多样的计?算标准
?应当统一?。决不能?因我们的?问题导致?不平等,?让一些当?事人钻了?法律的空?子,损害?了一方当?事 人的?利益。我?们认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一是不超?过所欠租?金的 5?0%;
? 二是? 所租用?物价值按?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 4 倍?。
篇?五:
? 论融?资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龙源期刊?网 .c?n 论融?资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 作者:?
?高嵩 来?源:
? 《财?经界? ?学术版》?2017? 年第 ?07 期? 摘要:?财经界?? 学术版?》201?7 年第? 07 ?期 摘要?》第一条?规定: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 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 定。”?1999? 年我国?《合同法?》第十四?章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合?同法》第?十四章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三条?规定: ? “?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 ?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 租人?占有、使?用,向出?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合同。?”该办法?更加明确?了出卖人?的地位仅?仅是提 ?供租赁物?。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 学?术界有关?学说主要?有租赁契?约说、借?贷契约说?、分期付?款买卖契?约说、动?产担保交?易说 和?独立契约?说。通过?上文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民商?法中的合? 同的新?型的、独?立的合同?,这样才?能做到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并重。有?学者主张?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性质应?是“金融?信用租赁?契约”,?笔者同意?这一观点?。根据 ?上文讨论?,笔者的?观点是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与承租?人。出租?人享有租?赁 物的?所有权,?
?承租人享?有使用权?,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基础即所?有权权能?的分离。?然而, 根据《合?同法》 ?
?
范文五: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篇一:租房合同,违约
篇一:租房合同违约金
租房合同违约金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租房违约金的处理:
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7、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8、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9、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10、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11、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12、违约金的处理:
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篇二:租房怎样维权
1、双方协商解决。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2、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3、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
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
到法院起诉。
二、租房押金交多少
1、关于租房押金问题,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
以协商补充约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约定,实际操作中押
两个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审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权,最好由中介介绍房主
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租房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
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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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四、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么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我认为,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承担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责任大大小应当以实际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实际损失而言约定过高或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五、租房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
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原文来自:
wWW.hnboxu.Com 博旭 范文网:租赁合同违约责任)钱(定额损害
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六、怎么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根据合同法,合同的变更是可以通过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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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没法协商达到一致协议,可以发通知给房东通知解除合
同,并退还剩余房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就不处罚,建议根据租
赁合同与房东协商处理。
七、租房合同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
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收取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3、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
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问题: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 “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 最重要双方协商一致。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篇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该如何赔偿
问题:租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
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 “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 最重要双方协商一致。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书面手续:
双方要有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
另外,还要再多出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在解除时双方应该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是什么、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明确。
篇三:车辆租赁合同中有哪些违约责任
找法网,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中心 车辆租赁合同中有哪些违约责任?
【找法网 车辆租赁合同】出租方,指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承租方,指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它们两方要是违约的话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二、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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