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开放式小区
(2016年2月21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具体看这个意见的第十六条
(十六)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树立“窄马 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科学、规范设置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安全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积极采用单行道 路方式组织交通。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参与,放宽市场准入,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从中央发布的意见来看,这个行为主要是加大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城市道路,缓解大城市城市交通状况。客观的说,这些问题在北上广深事实存在,在后继的一些一二线城市也逐渐浮现,确实需要解决。
这里先不谈开放式小区对交通的改善到底有多少,仅看开放式小区在国内的可行性,我认为现阶段开放式小区在中国面临很多考验。主要是下列原因i 首先,破除围墙和针对旧小区的改造没有法律基础
这里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小区”的产权问题:
在日本及欧美,大量房屋采取的是具体到个体的私有权,无论是日本的“一户建”还是欧美的独门院落,都做到了产权明晰,即使公寓性质的多户建筑,也基本做到了以“栋”为单位的明晰产权,并没有涉及大面积的“有限集体共用”的概念,所以其土地房屋产权结构是“个人-社会公共”两层结构
而在中国,考虑到土地集约利用的情况及政府配套的能力不足,对于一些重复的配套服务设施必须由个人共享改为集体共享(比如车位、园林绿化等),这就导致了我国的房屋产权结构出现了“小区共有”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后来被《物权法》加以确认巩固,对“个人-小区-社会公有”这三层产权有了明确的划分,并提出了对“个人-小区”这种私权的保护和相应责任的划分,基于这套法律,目前大部分城市形成的“居民-物业-街道办事处”三层权责体系也逐渐成熟,小区的封闭化,其实就是权责明确的一种体现,是有法律依据的。
具体举个例子:比如日本的社区,大部分由“一户建”这种单位构成,在一户建的土地范围内,业主享有完全的权力,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车库、车位等),都不公用;而土地范围外,则是政府的公共用地,政府享有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道路的修缮和基础管线的维护),相应的资金来源于政府税收。居民无需购买自己房屋范围外的土地,也不需就房屋范围外的公共设施缴纳专项费用。中国则不一样,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范围外,居民同样享有“小区”内各种设施的共有产权(包括道路、绿化、康体设施等等),居民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来行使权力,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这些设施的日程维护工作。中国的居民已经掏钱购买了小区土地的使用权,并且通过物业费的形式承担了维护这部分公共设施的责任。
简单的开放式小区,完全没有考虑中外房地产产权和社会结构的区别。如果盲目推行,必然导致公权侵犯私权,这是违反《物权法》的
当然,在中国即使政令和现阶段法律有所出入,日后也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来合法
化,这一点在最高法2月23日答记者问中也有涉及。但对于土地所有权(或者说长期使用权)这种基础、重大且影响面广的定义,修改起来十分麻烦:一方面需要在既定法理内满足法律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民众对于法律的接受程度。即使是目前法定的70年到期后的处置,未来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时候也要考虑到民众的普遍意愿,否则一个遭到民众大规模抗拒的法律是白纸一张,引起的民众愤怒还不好处理。
第二,我国政府没有提供大范围基础服务的能力
第一个问题里说到权力,但也隐含了“责任”问题:住宅区的道路、绿化、水电等等各种基础服务设施,都是需要进行后续管理和维护的。在外国环境下,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由政府维护,相关费用从政府财政列支,而政府财政来源于广泛的税收;而中国目前则是由小区物业维护,相关的费用由业主缴纳的“房屋大修基金”和物业费列支。如果原属于小区的部分在权力上得到了变更而实现公用,那么相应的责任也要变更。小区的业主们没有义务再为此缴纳物业费,甚至不能允许政府动用“大修基金”,而对于政府来说,维护这些设施意味着更多的人力和财力,而中国的基层政府恰恰不具备这两样东西。按照我的估计,一旦小区开放之后,基层政府是没有能力高效的解决这些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的,到时候违法侵吞“大修基金”几乎是必然的道路,然并卵,“大修基金”实在是杯水车薪,而为了解决问题则必然加收类似“城市建设费”这样的专项费用,这种缺乏法理支持的额外的行政收费,会引起城市中产阶级多大的反抗,情况不容乐观 第三,我国的安保环境不支持开放式小区
安保对于居民来说,是直接切身体会的感受。针对基层的治安、消防,日常防控和快速响应是基本要求,而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维持。小区物业额外提供的安保服务,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社区警力的延伸,在中国基层警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培训物业公司保安来增强一线治安、消防人力,加大日常工作的广度及深度,同时也提高了突发事件响应的速度。此外,由小区物业出资维护的监控安保设施、消防设施等,在拓展了安保硬件范围的同时,还占用基层治安经费支出,是非常有效的。目前事实证明,一个好的小区物业,不但在预防偷窃、抢劫、拐卖等恶性犯罪方面有帮主,在广告推销、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等等骚扰性行为也有非常好的效果。同时,对于火灾等突发事件,好的物业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半专业人员进行处置,降低损失。如果短期内简单的开放,那就意味着小区层级的集中联防名存实亡,小区保安和各类监控、防护、预警一旦失效,而政府提供的资金和人力短期内又不能补充,中国的基层治安、灾备处置能力可能会降低一个档次。
第四,开放式小区不符合中国居民的传统思想
不论是古代城池、集坊,还是现代农村的村集体和城市的单位大院,都是潜在的满足中国人小范围群居并自给自足的集体意识,这是中国文化的传统,也是几千年来中国基层“乡贤+宗族”管理模式的延续。这种模式作为中国人的一种文化基因,并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这就要求中国人的居住需求中,私密性和资源有限集体共享是两个理所当然的要素。一方面要求自己的居所完全不可侵犯,另一方面要求在其外延提供有限且排外的资源共享。比如在农村家庭一般要求独门独院,而多个家庭集中组成的村庄就会要求一定的共享设施,而且这些设施只能针对本村使用,不对外共享;而同样的模式,在城市中先产生了大院,后产生了小区,这种能被大众接受且运转良好的模式并不是偶然产生的,而要改变它,则是与广大居民的居住理念相悖的。
第五,现阶段的城市规划没有开放式社区的规划经验受限于地方政府的规划设计能力,即使是新建社区、城区,也不具备大规模建设开放社区的条件。 开放式社区对于地方城市规划是一个新生事物,并不只是简单的在现有规划上多加几条路网那么简单。区域层面上的交通组织规划(单行、过街、转向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分布(学校、商店、公园、娱乐等),市政管线的走向和接驳(水、电、燃气、通信等)都需要做调整;建筑物层面上,首层建筑功能、退线、安防、市政接驳、噪音防护等等都需要有新的思路设计,这些规划设计的变更和协调是需要十分专业的基础知识的。而现实是,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的政府,在城市规划方面的专业能力都很薄弱,规划环节受长官意识影响的现象十分普遍,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不可能科学有效的落实中央的美好愿景,反而会给城市管理造成巨大的麻烦,而这种隐患则会作为城市痼疾影响后续数十年。
我并不否认开放式小区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解决大城市交通问题,也同样认为以开放式的街区为引导,居民房屋产权进一步清晰化,政府基础服务进一步优化细化,是未来新型城市的发展道路,但是就现在看来,这个步子迈得的大了点。
一个中央层面的纲领性文件,如果希望做出一个趋势的引导,大可使用“提倡”这种说法,然后从行政角度入手,在城市规划、土地出让方面做出改变,比如更新区域用地规划,减小单宗土地出让面积等,逐步试点有效后再行推广;针对老旧小区的改造,也要先在实践中试点,解决了法律层面和实际操作层面的诸多问题后,再上升为规定及法律。而这次中央的文件,在没有考虑法律和实操可能性的前提下,直接采取了一刀切的方法,虽然有“逐步”这样的字眼,但是在具体指标的硬性要求下,地方政府很可能在没有考虑周全的情况下“大干快上”,为了在限定时间内满足单一的考察指标,罔顾科学合理、长远发展的要求,轻率的制定规章制度并强加推广。而真的到了现实环境中,这样一个基础上违法、带来的权责变化超出了基层政府的能力上限、带来了社会安保和公共服务下降和缺失等弊端、而且缺乏民众认同的政策,究竟能不能走通,这其中的关系如何协调,对于基层政府来说是个巨大的问题。而一旦草率实行,那些因为缺乏经验而导致的麻烦接踵而来,可能也是基层政府在今后数十年内头疼的问题。
范文二:开放式小区管理建议
开放式小区管理建议
尊敬的各位领导:今年~我市将迎来三年一次的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目前~全市干部群众参与“治脏治乱、创文保卫”的氛围全面形成。社区环境卫生的好坏既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涉及民生~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底~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行居民自治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洪意办发[2016]96号,~我市重点开展了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展程~程并要求在完成整治后推行居民自治管理。自推20160年到2016年全市城区共整治市328个社区,点位,~从后续管理区看~绝看大多数回到整治前的管理状态~极少数开展的了居民自治和准了
物业管理。。
目前~由于老城区开放式小区基础设施年久失放修~大多修数仍存在路不平、灯不亮、排水不畅、垃、圾难以清运等问题~圾
部分小区还存在卫生死角~居小民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严重民~不~交卫生费和袋装垃圾清运费。鉴于社区环境卫清生作业经费全生部来源于这笔费用~而收费还在执行笔959年的标准~且社区收费基础薄弱~弱势群体集费中~收费难度逐年增加~中据统计~据上门收缴率平均在在40%—50%之间~这也直接导致社区环卫工这作作收费难、招工难~从而………………………此处…隐藏部分隐
/ 2
文章内容………………………………………………
补贴~明确管理经费。同时~出台相关扶持费政策~增加政小区的“造血”功能~使得物业管理有”费用、有标准、有扶费
持~确保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确接管后~政府在依据小区接准物准业管理成本的测算~每年给予补贴~由所在街每道,乡镇,准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核拨公。有关准物业管理经费。
保障与政策扶持由市财政、障物价等部门具体制定。物
/ 2
范文三:开放式小区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现代城市里的居住小区都以封闭式结构为主。随着社会发展和居民精神需求提高,封闭式结构居住小区的弊端逐步显现出来。居住区作为城市形态的重要有机组成单元,而封闭式的居住小区让城市空间结构变得分离和单一,缺乏连续的公共空间承载人们的活动和交流。小区内外部隔离导致外部缺乏相应的公众监督,街道安全性降低,而小区内部居民之间缺乏公共活动和交流参与也让整个小区居民逐步缺乏地方感和归属感。此外,郊区封闭性大型住宅区的无序蔓延让资源和环境遭到破坏,城市空间的居住分异现象越来越明显。这一系列经济、社会、安全问题让人们逐步开始反思这种居住模式。开放式结构小区就是在保持城市多样性的基础上而发展。从规划和建设角度来看,开放式结构小区拥有开放的公共空间和私密的居住空间,前者是居民共同活动和交流的场所,后者是保持安全与安静的居住场所。从道路体系来看,开放式结构小区道路与周边环境有机结合。它们所形成的网络状道路结构有助于改善城市拥挤问题。从人口与人文来看,开放式居住小区提倡的是多元化的居住人口和建筑形态,以保持城市的多样性和居民需求的多样性,改善城市居住空间分异现象。论文就如何发展开放式居住小区提出了思路与建议。
在2015年2月21日晚,新华社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客观来讲,《意见》里的很多提法符合城市发展规律,改革措施具有新意、富有内涵。但是,社会舆论对《意见》的其他方面关注并不多,却形成了聚焦第十六条“新建住宅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以下简称“小区开放”)的舆论漩涡。相应的话题迅速引爆舆论场,并且连续多日在社交网络呈现“霸屏”之势,直到3月5日“两会”开幕时,关于推广街居制的政策争论仍在持续发酵。
在面对新的政策的时候,公众对“小区开放”政策普遍存在误读的现象,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部分专家、学者及官员也给出了相关的解释,来说明“小区开放”的利弊关系。按照部分专家、学者和官员的解释,“封闭住宅小区是农耕时代的产物”,随着大宗用地开发越来越普遍,宽马路、超大封闭社区形成,不但阻碍了“小街区、路网密”的形成,进而形成交通堵塞;还破坏城市街道的生活性,不利于形成更良好的关系。有评论指出,公共、开放的街道是城市活力的源泉,社区的大型化、封闭化却导致街道的生活性功能降低。例如,封闭小区之外的街道就难见到小商店、怡人的环境、步行空间、绿带、休憩场所等。正向来看,小区开放正是为了解决“城市病”。
其一,小区开放可以缓解交通压力,部分官员和专家回应:不少城市断头路和丁字路因封闭的住宅小区而起,带来交通阻塞,因而要打开占据城市中心地带的单位大院和封闭小区;
其二,小区开放有利于激发社区活力,有学者和媒体引用国内、国外开放小
区的实践,力证小区开放后,会提升街道的生活性和公共场所的开放,有利于激发社区治理活力; 其三,共享社区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绿地、花园、公园以及林地所构建的绿色空间构成了城市的生态景观。封闭小区使小区内部绿色空间彼此孤立、零散分布,切割了绿色空间布局与城市景观规划的整体性,降低了绿地的服务功能和生态效益。而开放小区则在诸多方面有利于增强城市的生态性; 其四,共享社区服务空间,促进城市和谐。开放、和谐是现代文明城市的表征。住宅小区和城市不仅仅是人们居住的场所,还是体现市民伦理、人文价值的空间载体。充满活力的城市十分注重人与城市,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培育归属感和认同感。开放式住宅小区不仅是拆除围墙和栅栏的形式上的开放,更是服务空间的和人际交往的开放;
其五,开放式小区对土地的利用率有大幅度提升。其实从城市住宅建设的切割上来说,住宅占地面积基本上都比较小,在城市控规级别的万亩大社区是非常少的。人口、社区商业、交通等配比前期城市规划好了,但是如果开发商不按照城市控规来建设对城市规划还是有一定影响。另外从商业的角度来讲,新建小区开放式模式会增加更多街区性商铺的供应。从区域来看,社区配套会更加便利,像成都的玉林社区其实就是一个大的开放式的小区。但是真正的商品房打开的可能性不大。
开放社区的最大意义就是彻底改变商品房制度施行以来的住宅建筑形态。首先政府推行开放社区的政策是要落实,另一方面业主对于出钱要求独占公共设施的需求仍然存在,既然地面配套被剥夺剩下的就只有空中花园了。为了同时满足两方的要求,开发商的建筑成本势必提高,房价也肯定会涨起来(推行街区制后)。但从长远来看,从城市的合理规划看,利大于弊。封闭小区的做法意味着只需要做好住宅产品就好,但会导致城市功能分区混乱。现在的居住和工作远距离分离的办法,导致最核心的难题就是交通拥堵,因为工作仍然在主城区,大量的娱乐,工作,消费需求要在主城区释放,日常活动要在主城区完成,举个简单的例子,各类CBD上班人潮如织,假期门可罗雀。
主城区的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卫星城又搞不起来,最好的资源和服务高度集中,又造成资源的极度稀缺和浪费。推广街区制就要求在住宅规划中不能单单考虑居住需求,还要把商业,工作等因素全部算在内,把这些需求留在街区范围内,从而减少大家长距离出行的问题,不仅创造工作机会,减少交通压力,同时有利于打造活力社区,逐步发展出城市副中心。分流城市交通压力,商业压力以及住宅压力,更好的优化城市结构,应对城镇化后公共设施不足造成的城市病,这应该算是开放式社区最大的目的。
开放式小区利大于弊,我是坚持这一观点的,问题的核心在于政府在要求小区开放后的补偿问题,真正推广意义是对房地产市场开发模式的变革,以及打通围墙后民众生活方式的深远影响。但具体推广模式仍然有待商榷,我是不同意封闭小区是农耕时代产物的观点。开放本身并无对错,真正的对错是这个话语权是在谁手里,业主的意愿还是行政命令,还是照搬西方国家街区模式彻头彻尾的“拿来主义”。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小区内的道路、绿地等共有设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业主没有任何义务将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对外开放。若政府强行推行开放式小区的政策,必将存在侵犯业主对共有道路使用权的问题。如果要推行开放式小区,个人认为政府可以采用与业主协议有偿使用业主共有道路的方式,或者采用直接征收业主共有道路的方式。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从现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而言,将业主共有的道路公共化均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因此,推行开放式小区,立法为先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推行开放式小区必须依法进行,尊重业主的选择权。
在推行开放式小区前,对于哪种类型的小区可以推行开放式小区,是强制性推行还是建议性推行,同样是政府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对于老百姓普遍关心的小区开放后是否还需要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小区公共安全如何保障等问题都需要政府在推行开放式小区的过程妥善回应老百姓的关切。 另外,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这句话,引发人们热议,已建成小区谁有权决定开放?今后没有封闭式小区,是否意味着小区不再有物业?小区开放后安全如何保证?学区房划分是否会受街区影响?开放使用小区道路如何补偿?最高法:“小区开放”尚需立法实现法治化?
从封闭小区到“街居制”是一个城市空间正义转型的问题,对于改变既有粗放的城市发展路径、增加城市内涵具有引领意义。但是,也势必涉及到旧账偿还与新挑战等一系列的问题。由此,有必要用正义的手段推动城市空间正义的转型。
第一, 推进沟通交往保证政策程序正义。意见表达和意见
综合是政府过程的开端,在伊斯顿看来,政治沟通也就是政治系
统进行输入—输出的工具,阿尔蒙德则指出“当某个集团或个人
提出一项政治要求时,政治过程就开始了”。“推广街居制”的政
策,越过了意见表达这个环节,使得政策议程与公共议程的关系倒置,决策者与公众沟通不畅,进而损及程序正义。必须推进理
性的沟通交往,保证政策程序正义。一是要确保在“《意见》转化为具体政策”的过程中,构建畅通的官民双向沟通渠道,经过充分的调研,获知公众诉求、打消公众疑虑,积极阐释政策调整
的目的,引导公众认识城市的“密度、规模、协同”等发展要素,
关切不同群体的利益立场,获得公众对小区开放政策的理解和支
持;二是构建理性的公共舆论场,要从非理性的个体利益表达转
向公共理性基础上的讨论。按照哈贝马斯的理解,公共意见的理
想“只有在从事理性的讨论的公众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形成”,现有的舆论场中个体意见表达的工具性、主观性有余,正当性、真
诚性不足,有必要引导公众遵循“真实性、真诚性和正确性等有效性要求”,找到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交往沟通理性。
第二,推进系统性改革保证政策的实质公平。城市政府既要面对开放封闭小区的挑战,也要面临开放后带来的压力和冲突。站在空间政策调整的关口,必须承受压力、负责任地系统地布局改革,才能保证政策实施的公平性。其一,要综合布局“上中下游”政策网络。政府实施《意见》前,要仔细调研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从前期规划、公共配套到后期保障上做好系统改革,首先,国土和城规部门有效衔接,土地出让规模划小、土地出让成本下降、保证道路设计方便,其次要做好业主共有权益保护、业主共有设施移交和维护、充分保证公共绿地、公园等基础建设,提供街区治安、公共卫生、通行安全、噪音识别和控制等公共服务,再次推动物业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充分竞争的物业管理市场,保障业主共同体的自主权、监督权。对于拆围行动要有充分的法理依据,要抓紧完成修法和司法解释工作,依法推进小区开放。除此以外,提升包括“车让人”等方面的城市居民素养和城市文明品质,也是必须要做的长期工作;其二,要保证政策的实质公平,就要差异化地推行这个政策。要有不同类型开放小区的示范,从而引导社会上“观望、对比”的心态,公有单位在土地使用等方面没有商品房小区的负担,要在适当条件下先行开放;对于什么类型、什么地段、什么面积、什么条件的小区要开放,如何开放、开放之后的问题如何解决,都要有差异化的保障方案;相应的税费调整、公共设施的移交和维护等也应该有差异化的安排;在时间上,要循序渐进,尽可能降低拆除围墙开放小区给业主生活带来的影响;对于已经建成的小区,需要在业主共同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均衡点。
范文四:开放式小区的建设
开放式小区的建设
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不仅“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还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 围绕这份文件“拆除小区围墙”的要求,赞同者有,质疑的声音也有。有人疑问:没有围墙,物业怎么管?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还有人冷嘲热讽,认为中央推广的街区制无助于疏解城市交通拥堵,这么干是拍脑袋做决定。 拆小区围墙是拍脑袋决定吗?当然不是。中央为何要发文件推广街区制、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不妨往下看。
城市病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回到文件制定的出发点上。
这份文件,全称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时隔37年重启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配套文件,它勾画了“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路线图”,说它重磅一点不为过。 经过37年发展,中国城市日新月异,但问题吗?也不少。尤其是各种“城市病”,必须得治,刻不容缓。这就是这份重磅文件的出发点。
对于中国的“城市病”,文件里这样表述:城市建设盲目追求规模扩张,节约集约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够,违法建设、大拆大建问题突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在中央看来,封闭小区是当前城市病的一大病因。随着大宗用地开发越来越普遍,宽马路、大广场、超大封闭社区形成,迫使人们不得不开车出行,却拥堵在路上。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不但造成街区宜居性不高,社区活力缺乏,也令不少人的城市生活并不快乐。
这些“城市病”需要治到什么程度?中央有总体目标: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实现“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就是中央着力推出的新举措。
街区制
不少人觉得,如果能居住在一个封闭小区,特别是单位大院,那必是极好的。因为外有保安守门,内有绿地红花,闲杂人等不得入内,不仅显得有身份,住得 也安心。因此,他们对于拆围墙、街区制有不少意见:小区围墙跟城市交通拥堵能有啥关系?街区制让外人随意进出小区,还能和谐安宁吗?
人们在抱怨新生事物时不妨也多思考一些。
第一,小区拆围墙其实就是清除城市交通路网栓塞。封闭式小区确实有好处,但对于城市交通而言,它无异于一个个“拦路虎”。
在地图上看,每个封闭小区都有可能成为城市的交通“盲点”。很多封闭小区一方面不允许小区内道路对外开放,一方面迫使城市道路绕小区进行规划,于
是 一些传统街道的小路,本可以充当为主路分流的“交通毛细血管”,却被封闭小区堵死,导致所有的车流压力都集中到主干道。这岂不是在人为制造拥堵? 由于封闭式小区的进出往往只有一到几个出口,而且如今不少小区规模越来越大,一旦成为数万人入住的超大型封闭社区,将让小区出入口与其关联的道路通行压力巨大,极易造成拥堵。想想你们小区门口的车流,你还敢说小区围墙和城市拥堵没关系?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拆掉围墙的街区制正是破解城市拥堵的良药。为应对交通拥堵难题,不少国家正是通过发展小街区,畅通城市毛细血管,使城市路网稠密,四通八达,从而达到“治堵”的目的。
中国的城市越来越堵,大量的道路资源却被封闭在小区里闲置,这怎么可以?拆掉围墙,推广街区制,不仅出门就有通途,还能提供更多的停车泊位,难道不好吗?
第二,街区制并非威胁社区安宁的洪水猛兽,拆围墙有助于增强社区活力。 长久以来,封闭式小区用围墙将城市割裂成一个个封闭的小单元,往往只能搞内循环,不仅阻碍交通,也妨害经济繁荣。与之相比,开放式的街区制的优点就是资源共享。
街区制之所以会有这一优点,关键是它具有由城市主干道围合、中小街道分割、路网密度较高、公共交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就近配套的开放街区模式。最常见的街区制是,楼上住人,属于私有空间;下面做生意,属于商业空间或者公共空间。
这样一来,没有围墙的街区制就能将封闭小区内的其他资源公共化,例如绿地、停车场、小商铺等,带来更多的商业活动。这些神经末梢被激活,整个城市的经济会更有活力。
被激活的还有社区活力。中国一些城市的老城区,如南方一些城市的骑楼,就是典型的街区制,居民们往来密切,邻里关系融洽,而在一些大城市高大上的封闭式小区里,小区居民往往互不相识,甚至一个楼层的邻居都从不打交道。 推广街区制带来的更多公共空间,将让更多的城市居民告别冷漠的围墙,给整个社区带来生活气息,逐步建立熟人社会,这岂不会给居民带来更大的安全感?
配套
当然,“没有围墙,怎么保障居民道路安全?”“车来车往,如何不被噪音打扰?”“很多小区道路本就狭窄,如何达到疏解交通的目的?”,这些老百姓担心的问题确实值得关切。
毕竟,很多人已经习惯了“封闭化”的小区模式,对“街区制”新生事物多少总会无所适从。平静的家里突然来了陌生人,咋办?这就提醒相关执行部门:街区制推广不会一蹴而就,在制定具体规划时,必须注意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
首先,推行街区制要有“软件”支撑。这里说的“软件”主要是权益的划分,我们知道,《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等,
都属于业主共有。未来,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还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绝对不可以是一个糊涂账。 其次,推行街区制还得有“硬件”保障。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例如,由于街区制使得居住区楼下的车流增加、车速更快,增添了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加大了居住区的噪音干扰,这就需要考虑到街区单元尺寸的大小。有媒 体介绍,成都的“小街区规制”试验对街区单元尺寸有明确规定:街区单元尺度不宜大于200米×200米,街区单元规模约50亩左右;道路网密度宜不低于 10km/km2,道路宽度宜不大于25米。这种细化的要求值得借鉴。很多小区内部的道路不规整,如果开放小区作为公共道路通行,必须要经过相应的改造, 这样的“硬件”改造离不开政府的参与。
最后,街区制的推行还需要一些单位做表率。当前,街区制的推行仍面临一些问题,尤其是人们的思想观念误区需进一步疏通,需要一些单位大院率先垂范、 引领,加快开放步伐。这一点,中央的《意见》已经明确,“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范文五:开放式基金投资规划
开放式基金投资规划
◆ 前 言
开放式基金作为一种优秀的投资工具,非常适合时间不充裕、不熟悉金融市场的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开放式基金已成为与储蓄、保险、股票、债券投资并驾齐驱的、深受投资大众欢迎的一种普通投资工具。 具体而言,开放式基金具有如下优点
1、组合投资,分散投资:开放式基金往往会同时投资于很多上市公司,投资者购买基金单位,也就相当于购买了由多种股票组合而成的“复合股票”,因而可以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2、专家管理:基金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专家负责投资管理运作,购买基金单位也就意味着能够得到专家管理的服务。
3、享受规模经济的好处:中小投资者财力有限,无疑会成为股市上的弱势群体。开放式基金则可以通过汇集中小投资者的资金,进行规模投资,中小投资者投资基金也就会享受到大规模交易和大资金运作的好处。 4、流动性好:开放式基金流动性充分,当投资者需要现金时,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赎回所持有的基金单位。 虽然说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有如上的一系列好处,但依然存在一个如何投资的问题?构建恰当的基金投资组合可以分散风险,提高收益。本规划就是帮助您构建一套适合自己的投资风格的基金投资组合。
◆ 您的投资类型
经过我们的测试,您属于:中庸型
在任何投资中,在风险较小的情况下获得一定的收益是您主要的投资目的。您通常愿意使本金面临一定的风险,但在做投资决定时,会仔细的对将要面临的风险进行认真的分析。您对风险总是客观存在的道理有清楚的认识。总体来看,愿意承受市场的平均风险。 风险承受能力:中 获利期待:中等报酬
◆ 您的基金投资需求及试算
根据您对收支的预期,您每月可将200元用于投资开放式基金,如果按照以上的基金投资组合、及在规划中您所认可的预计收益率计算(该组合的加权收益率为6.2%),30年后,即2038年时,您将拥有208763.23元的基金投资本利收益。其中共投入本金72000元,投资收益136763.23元。
在规划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您计划的基金投资年限较长,目前许多基金公司推出的“后端收费”基金购买方式也相对适合您,后端收费方式中基金的“申购费用”在基金赎回时才缴纳,而且申购费率随时间递减,通常在持有基金2至3年的情况下,后端申购费率低于“前端交费”的申购费率。
如果您是相对稳定的每月将一定数量的资金投资于基金,我们建议您采用“定期定额”的基金投资方式,这种
方式不但可减少您每月往返基金购买网点的麻烦,同时也有助于您平均投资、分散投资风险。
◆ 关注的基金产品
结合您的投资偏好,在理财经理与您共同对各具体开放式基金往期收益、波动性等要素进行分析后,如下几只基金值得您的关注:
◆ 风险提示
本规划在收集您的投资需求时,预期的投入与实际的投入可能存在偏差。风险偏好测试的结果与您的实际投资个性也可能不一致。基金收益率以历史收益率为参照进行计算,并不表示您未来的真实收益。此外在基金交易时,也可能会由于政策、技术等风险使得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存在较大的波动。 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客户抄录:
客户签名:
◆ 免责声明
1、本理财规划中使用的数据大部分来源于现实情况,但由于未来的不可预知,部分数据仍然无法完全来源于实际,我们采用根据历史数据作出假设以及根据您的自身情况加以假定两种方法来获取这类数据。 2、本规划书的建议不可视为任何投资产品的销售或购买邀请;
3、本投资规划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
◆ 附录:
基金定投
☆服务简介
基金定投计划是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以固定时间、固定金额申购银行代销的某支基金产品的业务。简单的说是类似于银行零存整取的一种基金理财业务。您开通基金定投后,我行系统会根据您申请的扣款金额、投资年限,自动每月扣款。从您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第二月起,我行系统根据您申请的金额、年限,自动每月第一天开始扣款,若账户余额不足,将在第二天继续扣款。每月投资最低扣款金额只需200元。交易时间、交易费用、购买价格、基金的赎回一般与正常申购相同。 基金定投计划有如下几个优点:
1. 利用平均成本法摊薄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
对于单笔投资,定期定额属于中长期的投资方式,每月固定扣款,不管市场涨跌,不用费心选择进场时机,运用长期平均法降低成本。类似银行的零存整取,不论市场行情如何波动,定期买入定额基金;基金净值上扬时,买到较少的单位数,反之,在基金净值下跌时,买到较多的单位数。长期下来,成本及风险自然摊低。
定期投资金额
多头市场(股票上涨时) 单位价格
购得单位数
空头市场(股票下跌时) 单位价格
购得单位数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合计¥5,000
¥1.00 ¥1.02 ¥1.05 ¥1.05 ¥1.08
1,000.00 980.39 952.38 952.38 925.93
¥1.00 ¥0.98 ¥0.95 ¥0.95 ¥0.92
1,000.00 1,020.41 1,052.63 1,052.63 1,086.96
合计4,811.08单位
¥1.0392
合计5,212.63单位
¥0.9592
=(¥5,000/5,212.63)
¥0.9600
=(1.00+0.98+0.95+0.95+0.92)/5
平均单位成本
=(¥5,000/4,811.08)
¥1.0400
平均市价
=(1.00+1.02+1.05+1.05+1.08)/5
由上表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每个月固定投资1,000元的结果是,不论多头或空头市场,所取得基金的平均成本都比平均市价低,所以投资者利用定期定额方式投资开放式基金,即使面临空头市场也不必惊慌,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以一样的成本反而可以买到较多的单位数,一旦空头市场结束,多头市场来临,获利则更为可观。 2. 完全不用考虑投资时点
投资的要诀就是“低买高卖”,但却很少有人可以在投资时掌握到最佳的买卖点获利,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般人在投资时常陷入“追高杀低”的盲点中,因为在市场行情处于低迷时,即使投资人知道是一个可以进场的时点,但因为市场同时也会陷入悲观的气氛当中,而让许多投资人望而却步;同样,在大盘指数处于高位时,眼见股价屡创新高,许多人即使已从中获利,也会忍不住地将钱再次投入股市,而新的资金也会不断地涌入,制造热烈的投资气氛,让人难以理性判断投资行情。因此,为避免这种人为的主观判断,投资者可通过“定投计划”来投资股市,不必在乎进场时点,不必在意市场价格,无需为股市短期波动改变长期投资决策。 3. 积小成多,小钱也可以作大投资
“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是分散投资风险的一个重要法则,然而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投资不同行业的绩优股需要有庞大的资金。由于基金本身就是集
合众人的资金来投资,因此基金投资人便可将极少的投资资金分散在不同的股票投资上。而以定投方式投资基金,所需的资金更低,每个月最低只需要200元即可,投资人还可视自身的状况,在未来收入增加时,随之增加定期定额的投资金额,非常适合上班族或每个月有固定收入者来利用。 4. 复利效果长期可观
“定投计划”收益为复利效应,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加入本金继续衍生收益,通过利上加利的效果,随着时间的推移,复利效果越明显。定投的复利效果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充分展现,因此不宜因市场短线波动而随便终止。只要长线前景佳,市场短期下跌反而是累积更多便宜单位数的时机,一旦市场反弹,长期累积的单位数就可以一次获利。理财目标则以筹措中长期的子女教育金、退休金较为适合。 ☆服务特色
一快:手续简便、自动扣款。
您一次申请后,每月银行自动划账,您不必考虑申购时点,极大地方便了您的投资。
二低:起点低、风险低。
基金定投的最低申购额每月仅需200元,不会使您有过大经济负担。每月采取固定金额投资,当基金净值下跌, 所购买的基金份额愈多;基金净值上升, 所购买的基金份额愈少, 由此产生平摊投资成本和降低风险的效应。
三多:坚持储蓄,积少成多;专家理财,受益良多;工行服务,便利更多。 坚持储蓄,积少成多:基金定投之所以能实现“小积累、大财富”的理财目标,关键在于其复利效应高于各种储蓄存款和国债。
专家理财,受益良多:基金定投的推出,实现了我行客户用较小金额便可参与基金投资的理财需求。我行基金定投业务选出的基金产品都具有突出的投资业绩或鲜明的产品特性,选择这类精选成熟产品,将为您带来更多收益。而且,您参加基金定投获得的投资收益完全免税。
工行服务,便利更多:目前国内其他代销机构只能固定在每月的某日划款,我行可由客户自主决定每月不同的划款日,划款弹性更大,给您提供了个性化的投资理财服务。
☆“基金定投”产品列表
基金代码 481001 270002 161605 320001 050004 202101 270001 310308 040002 255010 202001 161604 213002 580001 161005 483003 270005 121003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基金 广发稳健基金 融通蓝筹成长基金 诺安平衡基金 博时精选股票基金 南方宝元债券基金 广发聚富基金 申万巴黎盛利精选基金 华安MSCI 中国A 股指数增强型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基金 南方稳健成长基金 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 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基金 东吴嘉禾优势精选基金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基金 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 广发聚丰基金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基金
519008 260108 160105 320003 206001 161607 310328 110009 163801 160505 050007 100022 100020 162703 270006 070006 160706 070001 257010 040004 260104
汇添富优势精选基金 景顺长城新兴成长基金 南方积极配置基金 诺安股票基金 鹏华行业成长基金 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 申万巴黎新动力基金 易方达价值精选基金 中银国际中国精选基金 博时主题行业基金 博时平衡配置基金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基金 富国天益价值基金 广发小盘 广发策略优选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 嘉实沪深300基金 嘉实成长收益基金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基金 华安宝利配置基金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基金
202002
160603
160605
161601
310318
519180
340001
110003
110002 南方稳健贰号基金 鹏华普天收益基金 鹏华中国50基金 融通新蓝筹基金 申万巴黎盛利强化配置基金 万家上证180基金 兴业可转债基金 易方达上证50基金 易方达策略成长基金
☆服务渠道
我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均可办理“基金定投”业务。
☆操作指南
1. 您只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持理财金账户卡或灵通卡(e 时代卡)到网点柜台办理有关手续即可。
2. 基金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投资金额级差为100元人民币。目前,工行推出投资期限为3年、5年和8年的三种基金定投品种(分别对应的基金定投品种代码为361、601和961),划款期限皆为一个月。
3. 对通过基金定投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以在业务受理时间内随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基金交易卡到当地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基金赎回业务。
4. 与一般申购一样,基金定投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 基金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各基金的基金定投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与一般申购相同(优惠活动除外)。
6. 投资人申请开办基金定投后,如开通申请在法定交易时间内,则银行系统于申请当日从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扣款;如开通申请在法定交易时间之后,则银行系统于交易申请次日从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扣款。从投资人开办基金定投业务第二个固定期限的首个工作日起,银行系统开始从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扣款,如当日法定交易时间内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银行系统会自动于次日继续扣款,并按实际扣款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认份额。
7. 投资人退出基金定投业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向基金管理公司主动提出退出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并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人基金定投业务计划停止。二是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投资人指定的扣款账户内资金不足,且投资人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补足申购资金,造成基金定投业务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时,系统将记录投资人违约次数,如违约次数达到三次,系统将自动终止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违约次数计算方法如下:若投资人本期内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则本期扣款申购不成功,违约次数加一。在下一期次内,系统不仅要补扣上期申购款,还要扣取本期申购款,若补扣申购和本期扣款申购两者都成功,违约次数减一;若补扣申购成功且本期扣款申购不成功,违约次数不变;若补扣申购和本期扣款申购两者都不成功,违约次数再加一;依此类推。
8. 若投资人在计划期内未及时交纳基金定投业务计划所规定的款项时,投资人可将上期未交款项与本期应扣款项同时存入指定的资金账户,并均按实际扣款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认份额。
☆温馨提示
一般来说应根据理财目标的年限定立投资的年限,“定投计划”的投资年限为三年、五年和八年,在到期后应对过去的投资状况作回顾,根据基金的表现确定是否更换定投的基金组合继续开始新一期的投资“定投计划”。为了提高您的长期理财收益,工行建议在办理“基金定投”时注意以下几点:
1. 切忌于低点停止扣款
景气有高低循环,股市也有涨有跌,最悲观的时候往往也是最低点的时候,但是投资人却常常在此时停止扣款。由于低点时可买进较多的单位数,等到股市回升后可以享受更优厚的回报,因此万万不可因小失大。
2. 长期投资方显效益
“定投计划”采用平均成本的策略降低投资风险,但相对地也需长期投资,才能克服因市场波动产生的风险,并在市场回升时获取利益。包括国内股市在内,全球股市整体上保持长期上扬的趋势,若是投资期间愈长,就可化解短期股市波动,收取股市长期的获利。
3. 越早开始越好
由于投资时间越长,复利效果越明显,所累积的财富也越多。因此如果能够尽早开始定期定额的计划,将可以越早实现理财目标。
本规划软件由财智软件提供,其中的数据、信息及计算结果、相关方案仅供参考,据此投资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