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专利权的取得需要的条件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称专利三性,缺一不可。简单地说:新颖性---就是要求在申请日前世界上没有的,没有公开销售、展览过;创造性---就是要求比申请日前已有技术更先进;实用性---就是要求能够工业化生产。专利法还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要求与申请日前世界上已有的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专利权取得的审查程序
1.发明专利的审查原则--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进行形式审查,18个月即行公开, 自申请日起三年之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原则--登记制形式审查合格后即授权;
3.特殊案例的审查--微生物、药品、计算机软件。
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1)专利的申请。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附有图纸;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也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专利的审查和批准。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局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就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没有
发现驳回理由的,即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取得的权授予程序
1、授予专利权通知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在授予专利权之前,专利局应当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
2、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发出办理登记手续的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手续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发明专利申请还应当一并缴纳除授权当年之外的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
4、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当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专利局应当制作专利证书,进行专利权授予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的准备。专利证书制作完成后即可按照本部分第六章第2.1.1节中的规定送交专利权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按照本部分第六章第2.1.2节中的规定直接送交专利权人。
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本章第1.1.3节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 该通知书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期满一个月后作出,并指明恢复权利的法律程序。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四个月期满,未办理恢复手续的或者专利局作出不予恢复权利决定的,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在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前,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该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6、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
(1)一件专利申请属于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2.2节所述情形的,在发出该专利申请的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时,应当将文档中申请人提交的放弃另一件专利权的声明转送相应流程管理部门并记录,在作授权公告准备时还应当将该专利申请授权公告的卷期通知相应流程管理部门;相应流程管理部门应当对放弃声明予以登记和公告。
(2)对于因涉及重复授权专利权人主动提交的放弃专利权声明,相应流程管理部门可以参照第(1)项的方式处理。
范文二:专利权技术的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乙方将其_________的专利权转让甲方, 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达成如下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3.专利权人:_________。
4.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专利号:_________。
6.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7.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后, 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 按以下约定办理:_________
第五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_________
2.提交地点: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后, 由_________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 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_________。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 乙方应当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_________;其中, 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_________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 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3.双方确定, 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 乙方有权以_________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 在本合同履行中, 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 归_________(甲方、双方) 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 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 归_________(乙方、双方) 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 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 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2.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 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3.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 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4._________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 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 出现下列情形, 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 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 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第十九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 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
│ │ │ │ │ │ │ │ │ │ │ │ │ │ │
└─┴─┴─┴─┴─┴─┴─┴─┴─┴─┴─┴─┴─┴─┘
1.申请登记人:_________
2.登记材料: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3.合同类型:_________
4.合同交易额:_________
5.技术交易额:_________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权) 合同示范文本,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 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 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 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 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 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 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 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范文三:专利权的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技术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技术转让方(乙方):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研制单位(个人) │ │
├──────────┼──────┼─────────┼─────┤ │专利申请号 │ │ 专利批准号 │ │
├──────────┼──────┴─────────┴─────┤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_________。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_________。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_________。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
2.分次支付:_________;
3.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_________%;
4.其它方式: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_________。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_________。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_________。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术│ │ 电 话 │ │
│受│ ├───────┼────────────┤
│让│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技│ (公章) ├───────┼────────────┤
│术│ │ 电 话 │ │
│转│ ├───────┼────────────┤
│让│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中│ (公章) ├───────┼────────────┤
│ │ │ 电 话 │ │
│介│ ├───────┼────────────┤
│ │法定代表人: │ 帐 号 │ │
│方│ ├───────┼────────────┤
│ │ │ 开户银行 │ │
├─┼──────────┴───────┴────────────┤ │鉴│ 意见: │
│证│ 经办人: │
│单│ (公章) │
│位│ 年 月 日 │
├─┼───────────────────────────────┤ │公│ 意见: │
│证│ 经办人: │
│机│ (公章) │
│关│ 年 月 日 │
└─┴───────────────────────────────┘ 附件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专利申请文件和有关技术背景材料为合同附件,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合同类型一项注明专利权转让合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转让专利权应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权必须事先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因此,在合同类型一项中,应注明批准日期、登记号和公告日期
范文四:浅谈专利权转让的内容
浅谈专利权转让的内容
关键词:专利转让 转让人 受让人 专利权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概念
专利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是指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有效性审查
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属于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人、专利的有效性即是否通过实质审查、是否有被申请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的。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条款审查
1、应写明转让方拥有某专利权
转让方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应写明专利号、公开号、公告号、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且需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同时应写明转让有转让该专利的和受让人受让该专利的意思表示。
2、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应明确详尽的列明所需交付的材料
如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等,可以在本条约定后用附件的方式进行列明。
3、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①交付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实践中有约定支付转让费后交付的,也有约定合同生效后交付的,如果是部分交付,应注意剩余资料的交付时间,避免转让方拖延不交付,影响专
利的实施。
②交付方式可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因专利文件较多且涉及商业秘密,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建议最好采用面交方式,将文件清单及材料一并交付并核对签字。
③交付地点为受让方(转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因专利转让前,转让人往往自己已经在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因此,需对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进行明确约定。实践中一般为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的,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5、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对转让费应明确约定,币种明确和金额大小写要一致,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转让方可以要求约定合同生效时或交付材料之前支付费用,受让方可以要求约定交付材料之后或专利局公告后支付费用,双方也可约定分期支付。
6、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①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因此,应注意审查该专利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
②对专利权被撤销时的责任,应明确是否需要返还转让费、专利材料及赔偿损失。
③对他人提出撤销专利权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由谁负责答辩及费用承担。
7、过渡期条款应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受让该专利期间由谁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及费用承担:
①应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转让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但这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由谁支付应约明。
②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由谁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支付。)
③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转让方或受让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8、税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由谁负责缴纳进行约定。
9、违约责任
①转让方要注意,当其逾期或拒不交付专利资料、转让手续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②受让方要注意,当其逾期或拒不交付转让费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有利于己方的专利管理机关、法院、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11、其他及合同的生效,在前十条未约定的的条款,如涉及专利的咨询、指导、培训等,也可以另起协议 依据《专利法》第十条“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权转让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审查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的主体发生了变更。在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所有权问题:应先通过法律状况检索,以证实其是有效专利,以及转让方持有专利
权的合法性和转让的合法性;
2、专利的历史问题:应先了解该专利以前是否与他人签过许可实施合同,以及专利权人自行是否实施过,并要明确这些问题的法律责任及解决方法;
3、检查必备的法律文件:专利权转让的双方均须提供证实其身份的法律文件,向国外转让的另须提交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的批准文件;
4、必须采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监制的合同文本或其他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能规范专利权转让的合同文本;
5、专利权转让合同需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登记公告后才能生效;
6、鉴于专利权转让合同区别于一般的经济合同及技术合同,同时涉及到文件技术资料移交、转让费用的到位、专利权属的变更等,故建议可向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咨询或委托服务机构帮助签订。
综上所述,双方在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对被转让的专利要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从而最大限制规避法律风险。专利权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双方的利益所在,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都要进行面签,避免出现麻烦。
范文五:2012年注会《经济法》重点: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2012年注会《经济法》重点:专利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
(一)专利权的取得
专利的申请
(1)专利申请的原则
? 先申请原则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专利申请日。如果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 单一性原则,即“一申请一发明”原则
例外: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 优先权原则
?外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自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点睛:
外国优先权释义:如甲某就A发明创造于2012年1月1日在日本申请发明专利;同年6月1日又就A发明创造向中国申请发明专利,则他若要求优先权,就可将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日期由实际的6月1日,改为在日本申请发明专利的时间——2012年1月1日。其后果是排除了他人在2012年1月1日——6月1日期间抢先在中国就A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可能,从而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本国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2)专利申请的提出、修改和撤回。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专利申请被撤回后,该申请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1)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程序
? 初步审查。
? 申请公开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规定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还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 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授权决定
1 / 2
发给发明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批准
初步审查——授权决定。不进行申请公开和实质审查程序。
(3)专利的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 专利权的行使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3.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2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500元。
4.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5.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纳税后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支付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三)专利权的转让
1.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共有专利权的出质
以共有专利权出质,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质权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时设立。
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出质的专利权的,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