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广东科龙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案例
广东科龙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案例
经查明,科龙公司2000年、2001年信息披露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未披露与容声集团的资金往来事项
科龙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冰箱)及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空调)与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原科龙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容声集团)在2000年度及2001年度存在如下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事项:2000年度资金往来单笔3000万元以上的共42笔,累计256988万元,2001年度46笔,累计466029万元。科龙公司对上述事项未依法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亦未在2000年中报、2000年年报、2001年中报中披露。
王国端自1999年6月26日至2001年6月18日任公司董事长、自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任公司总裁,徐铁峰自2001年6月18日至2001年12月23日任公司董事长、自2000年7月至2002年1月任公司总裁,王国端和徐铁峰是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公司董事陈同兴、梁垣英、蔡拾贰参加了审议公司2000年中报的董事会并签字同意,公司董事陈同兴、梁垣英、蔡拾贰参加了审议2000年年报的董事会并签字同意,公司董事李振华、蔡拾贰参加审议2001年中报的董事会并签字同意,使公司存在重大遗漏的文件公开披露,上述董事是对公司2000年中报、2000年年报和2001年中报遗漏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述事实,有科龙公司2000年度财务明细账和有关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2001年度财务明细账和有关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科龙公司关于资金往来及财务档案资料管理的证明材料、科龙公司没有历史明细账账簿的证据、关于科龙公司与容声集团的资金往来说明及材料、认定容声集团与科龙冰箱、科龙空调为关联方的说明、科龙公司与容声集团没有三分开的证明材料、公司审议2000年中报、2000年年报和2001年中报的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公开披露的有关文件等证据佐证。
二、未按规定披露容声集团代科龙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事项。
1
2000年4月,容声集团代科龙公司偿还科龙公司向广东省中行的借款1亿元。对上述事项,科龙公司未及时披露。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是当时科龙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国端。
上述事实有科龙公司对此事实承认的材料、有关记账凭证和付款凭证,科龙公司与广东省中行借款合同及公证书等证据佐证。
三、未按规定披露为容声集团进行担保及担保责任履行事项。
科龙空调分别于2001年5月31日、6月12日及6月28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容桂支行签定三份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容声集团提供最高额分别为3000万、1亿、1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总共为容声集团提供最高额2.3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2001年12月3日科龙空调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通知其佛山中院决定受理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市容桂支行起诉科龙空调。2001年12月4日佛山中院查封了科龙空调全部生产设备。2001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科龙公司代科龙空调实际履行担保责任,向银行偿还本息2.11亿元人民币,其中本金2.1亿元、利息100万元。
科龙公司对上述事项未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亦未在2001年中报中披露该担保事项。
对未及时公告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包括原董事长兼总裁王国端、徐铁峰;对2001年中报未披露有关事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是担任科龙公司原董事长王国端、徐铁峰;公司董事李振华、蔡拾贰参加了审议2001年中报的董事会并签字同意,使公司存在重大遗漏的文件得以公开披露,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述事实有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及相应的民事裁定书、银行诉容声集团、科龙公司的民事诉状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有关记账凭证及付款凭证、科龙公司代付利息的证明材料、科龙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证明材料、科龙集团关于担保的说明材料等证据佐证。
四、未按规定披露代容声集团支付广东三洋科龙冷柜有限公司货款事项。
2
科龙公司根据容声集团的委托书,于2001年9月至2001年11月代容声集团承担并支付其所欠广东三洋科龙冷柜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科龙公司占有其44%的股权)之货款10,137.02万元。
科龙公司对上述事项未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为当时科龙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徐铁峰。
上述事实有委托付款书及有关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科龙公司关于此问题的说明材料等证据佐证。
五、未按规定披露收取容声集团资金占用利息事项。
因容声集团占用科龙公司的资金,容声集团于2001年11月30日、2001年12月14日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承担2000年和2001年占用科龙公司资金的利息共计5043.22万元,其中2000年576.35万元,2001年4466.87万元。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法为:根据容声集团所占科龙公司资金月末平均余额按年利率5.85%计提。有关资金利息已于2001年8月至12月入账,但在进行2001年年报审计时予以冲销。
科龙公司对上述事项未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为当时科龙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徐铁峰。
上述事实有容声集团承诺函、有关会计凭证、科龙公司对上述事实的证明材料等证据佐证。
六、未按规定披露其控股子公司与容声集团签订《推广费用摊销协议》事项。
科龙公司控股子公司科龙冰箱及科龙空调与容声集团于2000年12月5日签定了《推广费用摊销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鉴于“科龙”、“容声”商标所有权人为容声集团,根据科龙公司与容声集团1996年签订的协议,科龙公司无偿使用上述商标,科龙空调、科龙冰箱推广上述商标为容声集团带来利益,容声
3
集团愿意承担部分推广费用,共计3.2824亿元,其中1999年9,324万元、2000年2.35亿元。
科龙公司对上述事项未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
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是当时科龙公司董事长王国端;科龙公司总裁徐铁峰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未向董事会提议审议上述重大事项,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上述事实有《推广费用摊销协议书》、公司对上述事实的证明材料、公司财务资料等证据佐证。
七、未按规定披露应收容声集团往来款转为应收格林柯尔往来款事项。
2001年11月19日,科龙公司与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容声集团三方签订《债务转移确认书》,确认由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容声集团归还所欠科龙公司的5.6亿元人民币债务。
科龙公司对上述事项未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
经查明,科龙电器披露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报告存在以下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违法事实:
一、2002年至2004年,科龙电器采取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导致其200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996.31万元,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847.05万元,200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4,875.91万元。
(一)2002年至2004年,科龙电器通过对未真实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的方式虚增年度报告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
1(2002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40,330.54万元,虚增利润11,996.31万元
2002年12月,科龙电器通过其17家销售分公司向广东东莞泰林贸易有限公司等81家单位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收入40,330.54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事实上,上述开单、开票并确认收入的商品并无真实交易,相关存货实物封存于科龙电器的仓库而未发送给客户。同时,科龙电器虚转销售成本
4
29,724.53万元和安装维修费用1,735.94万元,并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26.24万元。上述行为导致科龙电器 200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996.31万元。
2(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30,483.86万元,虚增利润8,935.06万元
2003年11月至12月,科龙电器向合肥市维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维希)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收入30,483.86万元。事实上,上述开单、开票并确认收入的商品并无真实交易,相关存货实物封存于科龙电器的仓库而未发送给客户。同时,科龙电器虚转销售成本20,321.36万元和安装维修费用1,792.55万元,并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65.11万元。上述行为导致科龙电器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8,935.06万元。
3(2004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51,270.29万元,虚增利润12,042.05万元
2004年,科龙电器及其16家销售分公司向合肥维希、武汉长荣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荣)等66家客户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收入51,270.29万元。事实上,上述开单、开票并确认收入的商品并无真实交易,相关存货实物封存于科龙电器的仓库而未发送给客户。同时,科龙电器虚转销售成本36,331.49万元和安装维修费用3,142.82万元,并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6.07万元。上述行为导致科龙电器200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2,042.05万元。
(二)2003年至2004年,科龙电器通过虚构与珠海德发空调配件有限公司、珠海隆加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废料销售业务虚增年度报告的利润
1(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2,002.52万元
2003年12月24日,江西科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科龙电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龙)将900万元资金划入珠海德发空调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德发),2003年12月26日,珠海德发将900万元资金划入广东科龙配件有限公司(科龙电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配件)作为支付废料购买资金,科龙电器伪造了废料出仓单等凭证,确认科龙配件其他业务收入903.61万元。2003年12月24日,江西科龙将1,100万元资金划入珠海隆加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隆加),当月,珠海隆加向广东科龙冰箱有限公司(科龙电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冰箱)、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科龙电器控股子
5
公司,以下简称科龙空调)分别汇入600万元、500万元作为支付废料采购款。科龙电器伪造了废料出仓单等凭证,确认科龙冰箱其他业务收入599.41万元,确认科龙空调其他业务收入499.5万元。上述行为导致科龙电器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2,002.52万元。
2(200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2,833.86万元
2004年12月15日,江西科龙划款1,760万元至珠海隆加,划款1,240万元至珠海德发。当月,珠海隆加分别向科龙冰箱、广东科龙冷柜有限公司(科龙电器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冷柜)和科龙空调汇入资金945万元、260万元、555万元。科龙电器伪造了废料出仓单等凭证,确认科龙冰箱其他业务收入945.32万元,确认科龙冷柜其他业务收入262.85万元,确认科龙空调其他业务收入556.07万元。当月,珠海德发向科龙配件汇入503万元,科龙电器伪造了废料出仓单等凭证,确认科龙配件其他业务收入489.84万元,并计提坏账准备157.22万元;珠海德发还向科龙电器汇入737万元,购买报废空调样机,科龙电器直接冲减2004年的样机费用737万元。上述行为导致科龙电器200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2,833.86万元。
(三)2003年,科龙电器通过少计坏账准备虚增年度报告的利润
科龙电器将2003年期末对广州市海珠区腾遥电器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22.14万元和对东莞市虎门供销社粤华家电公司应收账款余额,472.1万元合并进行账龄分析,少计提对广州市海珠区腾遥电器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2.14万元。科龙电器将2003年期末对深圳市新楚源电器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476.46万元与应收电白县水东远东家电商场余额,51.19万元合并进行账龄分析,且部分账龄划分错误,少计提对深圳市新楚源电器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0.14万元。科龙电器将对顺德市龙涌五金交电有限公司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部划分为三个月以内账龄,少计提坏账准备262.97万元。科龙电器将对大庆海浪物资贸易公司2003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全部作为三个月以内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60.3万元。上述行为导致科龙电器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515.55万元。
(四)2003年,科龙电器通过少计诉讼赔偿金虚增年度报告的利润
6
2003年12月10日至16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科龙电器与部分员工劳动的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一系列终审判决,判定科龙电器应当向227名员工支付生活补助费、案件受理费用等共计393.92万元,科龙电器未将上述费用计入2003年损益。上述行为导致科龙电器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393.92万元。
二、科龙电器2003年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披露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2003年,科龙电器将产品在科龙电器及其子公司之间互相买卖,并以此贸易背景开具银行承兑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到银行贴现,获取大量现金。科龙电器的现金流量汇总表并未如实反映上述现金流。经统计,科龙电器2003年年度报
302,550万元,少计偿还债务所支付告合并现金流量表少计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的现金213,573万元,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976万元。
三、科龙电器2002年至2004年未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也未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商品等关联交易事项。
(一)科龙电器2002年年度报告未披露维修保证金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002年9月,科龙电器变更了维修保证金会计核算政策。科龙电器未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影响数。
(二)科龙电器对涉及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原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格林柯尔)所持科龙电器股份的重大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04年10月11日,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格林柯尔采购中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格林柯尔)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罗湖农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广东格林柯尔为深圳格林柯尔在该行最高额为26,00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在该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广东格林柯尔保证其持有的科龙电器26.43,股份不得向第三方质押、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处分;如果违反约定,深圳格林柯尔须将未结清银行承兑汇票及未结清信用证的保证金提高至100,。根据上述保证,罗湖农行对开票、开证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为20,。科龙电器对上述重大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7
(三)科龙电器2002年、2003年年度报告未披露江西科龙与关联方江西格林柯尔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柯尔)共同投资的事项,2003年、2004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使用关联方巨额资产的事项
2002年5月,江西格林柯尔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进区协议》,约定开发区“全力支持格林柯尔资本公司兴办格林柯尔―科龙家电工业项目”。2002年10月,江西格林柯尔作为投资主体兴建厂房,江西科龙作为投资主体在上述厂房内投巨资兴建十二条空调生产线,并于2003年11月投入试生产,当年产量4,000多套,2004年产量达30多万套。科龙电器未在2002年、200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共同投资事项,也未在2003年、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关联方资产的事项。
(四)科龙电器2004年年度报告未披露珠海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龙)与关联方珠海格林柯尔(工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格林柯尔)共同投资事项
2003年5月18日,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订《格林柯尔工业园项目协议书》。根据该协议,2003年9月24日,珠海格林柯尔成立,2004年2月,珠海科龙成立。此后,珠海格林柯尔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青湾工业区内修建厂房,珠海科龙在此厂房内投资建设冰箱生产线及相关设备。科龙电器未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五)科龙电器对向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采购冰箱等产品791.39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03年5月2日,科龙电器与美菱电器签定《OEM产品生产合同》,约定科龙电器在2003年8-12月期间向美菱电器采购冰箱等产品共计791.39万元(含17%增值税)。2003年5月29日,顺德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受让该公司持有的美菱电器20.03%股份,成为美菱电器第一大股东。7月5日顾雏军担任美菱电器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依据上述合同,科龙电器实际支付货款701.14万元,截至2004年12月31日尚有90.25
8
万元未支付。科龙电器对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临时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六)科龙电器对科龙空调从江西科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盛工贸)购买格林柯尔R411C制冷剂的关联交易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004年10月25日,科龙空调与关联方科盛工贸签订购买95吨制冷剂协议,11月22日,科盛工贸将95吨格林柯尔R411C制冷剂送达科龙空调仓库,2005年4月6日,科龙电器支付货款1,282.5万元。科龙电器对上述事项未履行临时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9
范文二:现金OR收入:反舞弊审计重点在哪里(科龙)
现金OR 收入:反舞弊审计重点在哪里?
夏草
《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第八章“识别和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中第五十条规定: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重大错报通常源于多计或少计收入,注册会计师应当假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入确认方面存在舞弊风险,并应当考虑哪些收入类别以及与收入有关的交易或认定可能导致舞弊风险。
该条是1142号准则中唯一要求实行有错推定的高风险审计领域,对此,学术界或职业界的人士可能都比较认同,因为调查发现,受证监会处罚的公司财务舞弊手法首推收入舞弊。但我们认为,如此规定其实并不客观,因为在不同地区,在不同的行业,在不同的时期,面对不同的客户财务舞弊表现手法是有差异的,甚至有重大差异。收入舞弊往往可能不是最重要的舞弊。
最近,科龙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对其行政处罚决定,对于一般投资者,第一感觉的是科龙最大的违规是2002至2004年虚构收入、虚减费用,其实这个理解是错误的,科龙最大问题不是财务舞弊,而是挪用或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前者只承担了行政责任,后者要承担刑事责任,顾雏军正因涉嫌侵占、挪用资金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教科书中都强调,舞弊不但要看其金额,还要看其性质,无疑,在科龙案例中,资产安全是审计的第一要职。
2005年初,我们撰写了《2004年报主题:资产安全》;2006年初,我们撰写了《反现金舞弊:2005年报审计主题》,至今,我们仍认为,在当前上市公司资产安全性受到威胁背景下,尤其是2006年度是占资清欠年,上市公司审计重点无疑仍是资产占用问题,当前上市公司隐瞒占资现象非常严重,但这一背景下,中国上市公司反舞弊审计第一重点不是收入,而是资金。
05年初,我们曾在《德勤为何无法揭穿格林柯尔神话》中写道:“顾现在控制了上百亿资产,又有很好的上市公司融资平台,所以他现在吹自己最不缺的是钱,是的,单单科龙的账面上就有34.44亿现金(据科龙04年第三季报) ,顾现在确实不缺钱,但这34亿元现金是顾创造出来的吗?”当时,我们对现金舞弊并不是很不了解,如今回想,科龙怎么真有这么多现金吗?当时2004年报还没出来,2004年报显示其实现收入84亿元、总资产113亿元;,科龙当时现金余额明显偏高,而对一个资本扩张型的企业,高额现金背后往往存在挪用的可能,当然据此并不能说明科龙的现金一定有问题。毕马威后来专门对科龙的现金流进行了审计,如果科龙现金问题仅仅是毕马威所指出的这一些,顾雏军其实是很冤枉的:科龙有上百亿的资产,年收入近百亿,四年间不正常现金净流出仅5.92亿元,这在中国比比皆是,为何就拿顾问斩呢?是审计不到位还是有人故意为难顾呢?,实际上,有些人是同情顾的,认为科龙在他入主之后确实干得不错,可是大部分的人早已认定他是一个超级骗子,可事情真相到底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这里所指的现金指“货币资金”,两者有差异)
附:
毕马威调查显示顾雏军挪用科龙资金至少5.92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 11:36 中国证券报
调查结果可能影响海信收购科龙股权的最终定价
文/本报记者 王成盛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就科龙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000921)调查结果显示,顾雏军在入主科龙电器的四年间,通过格林柯尔(资讯 行情 论坛) 系公司及与格林柯尔系有可疑
关系的公司至少挪用科龙电器5.92亿元资金。由于此次调查仅为现金流向调查并非全面审计,因此顾雏军最终实际挪用科龙电器多少资金目前还不得而知。
非正常现金流出超过40亿元
此调查是针对
科龙电器及29家主要附属公司2001年10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重大现金流向的专项调查。调查报告显示,科龙电器与格林柯尔系公司在调查期间内发生的不正常现金流向涉及现金流出21.69亿元,现金流入24.62亿元;与怀疑和格林柯尔系公司有关的公司发生的不正常现金流向涉及现金流出19.02亿元,现金流入10.17亿元;另外,发现的其它不正常现金流向涉及现金流出2.08亿元,现金流入0.28亿元。 汇总上述数据,科龙电器与格林柯尔系公司或“疑似”关联公司之间不正常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0.71亿元,不正常的现金流入总额约为34.79亿元。简单从数字看,科龙电器与这些公司在调查期间内进行的不正常现金净流出约为5.92亿元。但调查报告还同时声明,5.92亿元的现金净流出金额可能只代表对科龙电器造成的最小损失。由于尚未有证据表明,这些不正常的现金流入与不正常的现金流出是相关的,因此可能不可以互相抵减。
也有专业人士表示,这次毕马威的调查只针对科龙电器账面中记录的等于或超过一定金额标准的现金流向,具体标准为科龙电器5000万元,科龙空调和科龙冰箱为1000万元。因此一些少于这一标准的金额并未列入调查范围,如果一旦在这些重要性标准以下存在不正常的现金流,也可能进一步导致最终挪用金额攀升。
毕马威也在报告中表明,在调查中发现科龙电器存在账外银行账户、账外银行贷款以及未入账的已开出票据和票据贴现等情况。由于尚未收齐各银行重新打印的调查期间内科龙各所属公司的全部银行对账单,加上调查范围只限于科龙系内公司,而不包括第三方公司,所以无法发现科龙可能存在的全部账外银行账户、账外银行贷款、未入账的已开出票据和票据贴现,以及其它可能未在账中反映的资产、负债及担保抵押等情况。
范文三:【财务舞弊经典案例】科龙倒下 德勤蒙羞
案例一:科龙倒下,德勤蒙羞
科龙倒下,为科龙提供审计服务的德勤浮出了水面。这家试图在中国市场大干一场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正受到中国监管当局的调查。
科龙事件
此前上海一家媒体报道说,2002年至2004年三年间,科龙电器采取虚构销售收入、少提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致使上述三年分别虚增利润1.2亿元、1.14亿元、1.49亿元。
服务的就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这期间,为这家公司提供审计
“因为盘查库存很费工时,所以有些审计者只进行象征性的抽查,这让存货监盘成为一个风险极高的审计程序。科龙虚增了这么多利润,很有可能在这上面做了手脚。”资深会计研究人士清议说。但清议同时指出:“如果进行账实相符的核查,这种问题其实很容易发现。”
据悉,广东一家属于科龙的销售公司2002、2003两年虚开了数额巨大的货品出库单和销售发票,但实际上这些货物至今依然在这家公司的仓库里。
因为科龙在广东、北京、上海、山东、辽宁等地有上百家销售公司,如果没有进行有效的抽盘核账,显然存在巨大的“操作”空间。科龙三年虚增利润3.83亿元,但德勤并未发现这些漏洞。
清议认为,“对科龙审计的依据,很有可能是抽查出库单和销售发票。这些出库单和销售发票如果被确认为科龙的销售收入,肯定会对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很难把这些“如果”与一家有近百年历史、信奉“天道酬勤”的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在一起。基础的会计学教科书认为:“存货监盘是一项核心的审计程序。”而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的独立审计准则更明确了存货监管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在2002年CICP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审计》一节还特别警告——“不存在满意的替代程序来计量和观察期末存货”。
目前尚未知晓德勤有没有对科龙的库存进行核查,但来自各方的信息表明,科龙确实将不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并引致数额巨大的利润虚增。而作为审计者的德勤对科龙的这一行为并无察觉。
不曾实现的销售确认为当期收入肯定引致利润虚增。这种操作的矛盾是,表内已经实现销售的产品实际仍在仓库里。因此,利润虚增后,次年必须再行销售退回,才能做平账目。在德勤为科龙电器2004年度境内会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有这样的一段说明文字:“贵公司2004年度已确认了销售退回超过人民币2亿元。贵公司管理层认为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没有必要对销售退回计提准备。我们未能取得足够的资料及解释以确定2004年12月31日是否不需对销售退回计提准备。”
注册会计师**峰指出,如果一项销售行为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就根本不应该被确认为收入,更不能体现在利润表的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中。会计原则中不存在先确认收入,然后对销售退回计提准备的做法。
科龙电器主营空调制造和销售,这个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在于存在大量的售后服务。“如果虚增了销售,相应可能会虚提安装费用。”空调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该引入的审计程序没有引入,这反映了审计方在内控机制上存在重大问题。如果控制系统出了问题,那么整个体系的审计都可能出问题。”清议担心。
记者曾向德勤中国首席执行官鲍毅询问该公司是否因审计存在重大失误而受监管当局
目前并无这方面的信息,并且从未听说过此事。” 调查一事。鲍毅回复称:“
德勤二三事
2005年11月初本报曾接到举报,称德勤在为中芯国际(HK 981)海外上市项目审计过程中,以香港子公司签约,上海子公司收款的方式,套汇近两千万人民币。
2003年8月,香港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与中芯国际签订了价值190万美元的审计业务协议,以帮助中芯国际在美国、中国香港两地上市。同年12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又分别与中芯国际北京、上海子公司签署相同目的的审计协议,约定该审计费用包含在前述190万美元中。但2003年8月至2004年3月期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于2003年10月、12月、2004年2月、3月,4次要求中芯国际上海子公司向该所支付全部协议金额,计1651.86万元人民币。上海市外汇管理局事后发现,在此协议中,签约方为香港德勤,但加盖了德勤华永的公章,协议约定支付给香港德勤的190万美元最终以1600多万人民币支付给了德勤华永。该行为被认定为套汇行为,有关方面要求德勤在2005年4月底以前完成对2003年至2004年的业务全面自查。
2005年9月28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05年第四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1996年以来,上市公司古井贡(SZ 000596)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人民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的独立审计机构已经查明上述问题,但其注册会计师未予以指明。
另外,2005年由创维事件直接披露出,德勤在担任其独立审计机构时帮助伪造会计记录,使创维成功在港上市。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前执业会计师、合伙人郑建中在其中涉嫌获取不当利益。德勤近年来已经卷入多家公司的会计丑闻中,香港廉政公署和香港会计师公会均曾表示德勤在这类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
质疑
包括德勤在内的大型跨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近年来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国政府的警惕。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在2005年年8月19日的一次会议上警告,应当反思过去赋予“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特殊地位。
此前,中国政府当局对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一直存有充分信任。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底曾有意实行“双重审计”规定,即,申请在证券市场再筹资的A股公司财务报告不仅需经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还需要提供经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同期补充财务报告。虽然该规定因安然事件而最终没有实施,但可以看出“四大”在中国的特殊地位。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早前的一份报告指出,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向亚洲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采用较低的审计标准。上述行为表明,一些令人尊敬的事务所并没有在上述地区提供与其收费相符的服务。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案》正在卷起针对独立审计师的监督风暴,
是全面整顿审计问题的时候了。”清议评价。这被视为拉开了对独立审计不受信任的序幕。“
在中国,很多人和这位专业人士一样想。
案例二: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天华正事务所及何祚文
等人)
【时间:2007年07月25日】 【来源:行政处罚委员会】 【字号: 大 中 小】
证监罚字[2007]18号
当事人: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华正所),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法定代表人梁春。
何祚文,男,1962年出生,中天华正所注册会计师,住址:广东省深圳市滨江新村30栋。
周珊珊,女,1967年出生,中天华正所注册会计师,住址:广东省深圳市机电设备安装公司17栋。
依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雅集团)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当事人提出了书面申辩意见,没有要求听证,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中天华正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未能发现美雅集团2003年虚增非经常性损益和未及时调整价差收入的事实:
一、对银行账关注不够。经查明,中天华正所未充分关注美雅集团使用并控制的鹤山市鹤伊毛纺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对银行存款的当期发生额关注不足;未关注到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差异;未充分关注银行函证结果与账面数的差异;对 银行询证函的回函中反映,美雅集团存在委托贷款和拆借行为,中天华正所没有取得上述业务的相关合同、追查收益情况、对其可回收性作出合理判断,也未提请公司根据业
务性质作账务调整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充分披露。
二、中天华正所在审计风险的控制上存在疏漏,缺乏对企业经济活动中重要过程的必要关注和合理怀疑:对主要经销商和供应商的往来余额形成缺乏审计过程;对所取得的审计证据没有进行充分的甄别和相互印证,未发现部分数据前后不一致;对一些缺乏支付依据的付出款项,没有取得进一步证据证实其真实性和合理性;缺乏对相关数据的分析性复核程序。
中天华正所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股票条例》第七十三条所述“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
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是在美雅集团2003年度审计报告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何祚文、周珊珊。
上述事实,有中天华正所对美雅集团2003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问题的审计情况及有关审计工作底稿复印件;中天华正所关于美雅会计报表审计情况的说明;中天华正所会计师周珊珊、何祚文、夏如意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股票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如下:
一、对中天华正所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二、对何祚文、周珊珊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付款凭证的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一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证监罚字【2007】17号
经查明,美雅集团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2003年年度报告虚构利润
(一)通过虚增非经常性损益虚增2003年利润110,675,160.25元。 经查明,2003年,美雅集团以自有或第三方提供的资金,通过将鹤山市宏科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银行账户作为中间账户,以代还款等形式虚收鹤山市鹤伊毛纺织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前年度大额欠款173,787,976.43元;另外,美雅集团还以相同的方法虚收广西边贸、云南边贸两公司历史债权(2003年年度报告未作披露)14,971,956.38元,合计虚假收回历史债权188,759,932.81元,合计冲回坏账准备110,675,160.25元,虚增2003年非经常性损益110,675,160.25元。
(二)未及时调整价差收入导致虚增2003年利润57,250,031.37元。
经查明,2003年10月,美雅集团根据销售代理合同中关于定价权的条款,与鹤山市双英纺织物资有限公司等三家主要的代理商签订提价合同:代理商接受美雅集团的提价要求,并同意补回2003年度毛毯销售的价差。美雅集团于2003年11-12月向该三家代理商补开销售发票64笔,合计金额57,250,031.37元(不含税)。2003年12月,美雅集团在前述虚收历史债权的资金周转过程中,将部分往来资金认定为收回的应收账款,确认了前述销售收入57,250,031.37元。2004年1月,美雅集团终止了原有的代理关系并于2月8日与前述三家公司签订了价差收入的解除协议;但其并未按照期后事项的账务处理的规定,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对该项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调整,导致虚增2003年度利润57,250,031.37元。 二、通过报表调节方式虚增2004年上半年及前三季度利润
经查明,美雅集团通过直接对合并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节,在2004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63,769,900元。美雅集团还以相同的手法,在200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虚增利润91,848,409.46元。
美雅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原《证券法》第五十九条所述“公司公告的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第六十条关于中期报告、第六十一条关于年度报告的规定,构成了原《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所述“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
美雅集团虚假信息披露的责任人为在2003年年度报告、2004年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签字的公司时任董事长冯国良,时任董事董光元、吕陆洋、吴继忠、林树明、何建强,时任独立董事郭伟、孟家光、李连华,时任财务总监林穗生。
上述事实,有美雅集团关于调节账龄的说明、影响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明细表;美雅集团2004年6月和9月的报表调节说明;有关明细账及凭证;有关企业代收代付款和补收价差的函证材料;美雅集团2003年年度报告;美雅集团2004年半年度报告;2004年三季度报告及其调节情况;董事及高管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在案佐证。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范文四:舞弊审计---一案例
舞弊审计---一案例
涉案价格不算太高,70多万。是下面工程部经理举报,说XX 西门子程控机,卖给我们的是个假货,实际是个二手的,当作全新进口的卖给我们。
然后我就下去看那个程控机了,没发现什么问题,后来问那个经理,经理就指给我看,说里面的某块程序版是老的板子,虽然他指出这些疑点,但是当时没法证实这个确实是二手货。审计总监让我想想办法进一步去确认事实。可我那时候还是一个新手,压力大,我就说要不让西门子总部的人过来看看,然后打电话至西门子的总部。
过几天西门子的那个工程师,但是看看后,后续也没什么回应了,后来问问他,他说没什么问题,板子是新的,只不过生产日期早了几年,压在仓库了。
那时候老板嫌总监办事不利,扣了他年终奖,他一气就走了,我那时候慌了,反正查不出来,我也得走。
我就再打电话,那个工程师说,让我和他们上级沟通,就是这句话,我断定这个机器确实有问题。
然后我没办法了,求助那个举报人,把机器拆开来,发现了几个技术疑点,最明显:
1、外壳确定是旧的,生产是07年生产的;
2、里面各个板子和合同里标注的板子型号不同; 3、对方无法提供这部机器整机进口,报关证明(其实我们已经初步判断,对方是把各个零件自行组装起来的) 有了这个东西,底子就硬了,我们就把供应商叫过来,用老沈的话,小黑屋关起来,跟供应商谈,一开始供应商很强硬的,拒不承认。
我就坐在总监位置上,跟他说,你不认,没关系,这事情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和你谈,你靠什么吃饭,金牌代理商这个牌子吧(这也是我当时加班工作成果之一,知道供应商的软肋)。
没这个牌子,几个公司会让你做,他开始慌了。
然后我就把跟西门子总部沟通的邮件给他看,我说,我不跟你谈别的,这事情你肯定有猫腻的,就这点实质证据,应该是进口整机,给我们你自己组装的机器,足够扯了你金牌供应商的名号(西门子这方面管理很严格)。
后来他看了邮件后,就说自己确实不对,这方面XXXXX 理由n 条。
我说我要的不是这个,我跟你说白了吧,到底物流总监拿了多少钱。这事情上级已经同意我通过西门子总部处理(其实那时候我没有上级了,就我一个人),但是我知道,你不希望我这样。
这样对你打击是毁灭性的,然后我再把一张底牌给您,如果西门子不处理你,我们就通过媒体去曝光西门子。
然后他就招了,给了那个总监大概2万多,还请他玩什么的。
最后处理结果是,降价5万,重新给我们一台进口整机,多两年的质保期。
当然,我们的物流总监,也灰溜溜领便当去了。
范文五:舞弊审计案例
舞弊审计案例
审计学案例分析
SEC对世通公司非法行为的反应
目录
6
1
2
3
4
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法
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世通公司简介
问题讨论
5
案例警示及启示
一、世通公司简介
世通公司(WorldCom)是一家美国的通讯公司,于2003年破产。在2006年1月被Verizon以76亿美金收购,重组成为其属下的事业部门。目前公司已更名为MCI有限公司,总部位于维吉尼亚州。
世通公司经历了美国电信业半个世纪以来的风风雨雨:它曾推动了美国反垄断的立法进程,这导致了AT&T的被分拆;它对MCI的收购及其后报出的会计丑闻反映了20世纪90年末互联网泡沫中电讯业的躁动不安。
世通公司一度是仅次于AT&T的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公司,这归
功于对其他电信公司的收购,其中最为人知的是对MCI以及美国互联网骨干Tier 1 ISP UUNET的收购。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1、成立和发展
1983年,LDDS公司在密西西比州首府杰克逊成 立,公司名字意为“长途话费优惠服务”。1985年,公司推举伯纳德3>.埃伯斯(Bernard Ebbers)为其首席执行官,1989年8月,公司在收购Advantage公司后上市。1995年,公司更名为LDDS 世通,随后简化为 世通。 20世纪90年代,公司规
模通过一系列的收购迅速膨胀,并在1998年收购MCI后达到顶峰。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2、收购 MCI
1997年11月10日,世通与MCI通信公司对外宣布了价值370亿美元的合并计划,创出当时美国收购交易的历史纪录。1998年9月15日,新公司MCI 世通正式营业。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3、兼并 Sprint
1999年10月5日,MCI世通与Sprint公司宣布将以1290亿美元合并,再创纪录。合并后的公司将一举成为史上规模最大的通讯公司,首次把AT&T从此宝座拉下。但该项交易因触犯垄断法未获美国及欧盟批准。2000年7月13日,两家公司终止收购计划,但MCI世通仍在随后再次更名为 世通。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4、财务丑闻
伴随手中世通股票价格高企,首席执行官伯纳德.埃伯斯Bernard Ebbers成为商界富豪,他用这些股票向银行融资以从事个人投资(木材、游艇,等等)。然而,在公司收购MCI后不久,美国通信业步入低迷时期,2000年对SPRINT
的收购失败更使公司发展战略严重受挫,从那时起,公司的股价开始走低,Ebbers不断经受来自贷款银行的压力,要他弥补股价下跌带来的头寸亏空。2001年中,Ebbers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他的个人生意提供贷款以及担保,总金额超过4亿美金,未果,他本人亦于2002年4月被公司解职。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4、财务丑闻
从1999年开始,直到2002年5月,在公司财务总监斯科特.苏利文(Scott Sullivan)、审计官David Myers和总会计师Buford “Buddy” Yates 的参与下,公司采用虚假记账手段掩盖不断恶化的财务状况,虚构盈利增长以操纵股价。 他们主要采用财务欺诈为:一是少记“线路成本”(与其他电信公司网络互连所产生的费用),将这部分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二是假造“企业未分配收入”科目虚增收入。在2002年6月的一次例行的资本支出检查中,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发现了38.52亿美金数额的财务造假,随即通知了外部审计毕马威。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4、财务丑闻
丑闻迅即被揭开,苏利文被解职,Myers 主动辞职,安达信(毕马威之前的公司外部审计)收回了2001年的审计意见。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SEC)于2002年6月26日发起对此事的调查,发现在1999年到2001年的两年间,世通公司虚构的营收达到90多亿美元;截至2003年底,公司总资产被虚增约110亿美元。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5、破产
2002年7月21日,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保护案。2003年4月14日,公司更名为MCI,将总部从密西西比迁至维吉尼亚州。 根据破产重组计划,公司向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 (SEC)支付总额75亿美金的
现金和新公司股票,用以偿付受欺骗的投资者。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6、破产后
破产重组后的世通公司负债57亿美金,拥有资金60亿美元,这60亿美元中的一半将用于赡后诉讼及清算。破产前公司的债券以一美元兑35.7美分获偿,而股票投资者则血本无归。许多小债主苦等两年多也没有收回自己的本钱,其中包括许多前公司雇员。(世通在案发之前拥有2000万名个人客户以及数以千计的公司客户,在全球拥有8万名员工。世通股价在1999年6月曾达到每股64.50美元的历史高位。世通造假消息公布后,纳斯达克证券市场于次日上午宣布世通股票暂时停牌交易,当时世通股价已经下跌到每股83美分。)
二、世通公司发展历史
6、破产后
2005年2月14日,Verizon通信公司宣布以76亿美金收购MCI。 2005年3月15日,伯纳德.埃伯斯 (Bernard Ebbers)被判犯有欺诈、共谋、伪造罪,获刑25年监禁,Ebbers于2006年9月开始服刑,时年64岁。
该公司其他涉案人员,亦被裁定有罪。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1、滥用准备金,冲销线路成本
滥用准备金科目,利用以前年度计提的各种准备(如递延税款、坏账准备、预提费用)冲销线路成本,以夸大对外报告的利润,是世通的第一类财务舞弊手法。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和司法部已经查实的这类造假金额就高达16.35亿美元。这些会计处理既无原始凭证和分析资料支持,也缺乏签字授权和正当理由。迈耶斯、耶特斯、贝蒂(管理报告部主任)和诺曼德(子
公司会计主管)虽然知道这些账务处理缺乏正当理由,也不符合公认会计准则,但最终还是屈从于苏利文的压力,参与造假。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2、冲回线路成本,夸大资本支出 世通的高管人员以“预付容量”为借口,要求分支机构将原已确认为经营费用的线路成本冲回,转至固定资产等资本支出账户,以此降低经营费用,调高经营利润。SEC和司法部已查实的这类造假金额高达38.52亿美元。 为了将这类造假伎俩付诸实施,苏利文授意迈耶斯和耶特斯,要求总账会计部给各地分支机构分管固定资产记录的会计人员下达指令,在季度结账后,根据指令借记固定资产账户。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2、冲回线路成本,夸大资本支出
与第一类造假手法一样,第二类造假手法所涉及的会计处理也没有任何原始凭证作支持,应有的授权签字也同样缺失。而当固定资产会计部主任索要原始凭证和做账依据时,诺曼德坦率地告诉他,这些指令来自高层,是苏利文和迈耶斯亲自指示的。 通过将经营费用调整为资本支出,世通歪曲了其最大费用项目——线路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虚构了巨额的利润,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对世通盈利能力的判断。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3、武断分摊收购成本,蓄意低估商誉 除了在线路成本方面弄虚作假外,世通还利用收购兼并进行会计操纵。在收购兼并过程中利用所谓的未完工研发支出(InprocessR,D)进行报表粉饰。其做法是:尽可能将收购价格分摊至未完工研发支出,并作为一次性损失在收购当期予以确认,以达到在未来期间减少商誉摊销或避免减值损失的目的。
世通利用创造性并购会计,武断地将收购价格分摊至未完工研究开发支出。1998年9月14日,世通以370亿美元的代价(其中股票约330亿
美元,其余为现金)收购了微波通信公司(MCI)。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3、武断分摊收购成本,蓄意低估商誉
尽管世通未披露收购日MCI公司的净资产,但相关年报资料显示:MCI公司1998年末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分别为138.8亿美元、109.3亿美元和29.5亿美元,1998年末世通的商誉余额为440.76亿美元,比1997年末的133.36亿美元增加了307.4亿美元。可见商誉的大幅增加与收购MCI有关。收购MCI时,世通原计划将370亿美元收购价格中的60,70亿美元分摊至未完工研发支出,并确认为当期损失,以降低商誉的确认额。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3、武断分摊收购成本,蓄意低估商誉
此计划受到SEC的干预。SEC认为这是世通利用未完工研发支出的手法进行盈余操纵。迫于SEC的压力,世通最终只好将这部分的分摊额确定为31亿美元,并在1998年度一次性确认为损失。然而,世通并不能提供这31亿美元未完工研发支出的相关证据,也无法说明拟分摊至未完工研发支出的金额为何从60,70亿美元锐减至31亿美元。这一武断分摊收购成本的做法,导致商誉被严重低估。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4、随意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虚增未来期间经营业绩 世通一方面通过确认31亿美元的未完工研发支出压低商誉,另一面通过计提34亿美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虚增未来期间的利润。收购MCI时,世通将MCI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由141亿美元调减为107亿美元,此举使收购MCI的商誉虚增了34亿美元。按照MCI的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约为4.36年,通过计提34亿美元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使世通在收购MCI后的未来4年内,每年可减少约7.8亿美元的折旧。而虚增的34亿美元商誉则分40年摊销,每年约为0.85亿美元。
每年少提的7.8亿美元折旧和多提的0.85亿美元商誉摊销相抵后,世通在1999至2001年每年约虚增了6.95亿美元的税前利润。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5、借会计准则变化之机,大肆进行巨额冲销 世通最终将收购MCI所形成的商誉确认为301亿美元,并分40年摊销。世通在这5年中的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占其资产总额的比例一直在50%左右徘徊。高额的商誉成为制约世通经营业绩的沉重包袱。为此,世通以会计准则变化为“契机”,利用巨额冲销来消化并购所形成的代价高昂的商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1年7月颁布了142号准则《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不再要求上市公司对商誉以及没有明确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而改为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这一准则的出台,使世通如获至宝。在2001年度财务报告中,世通发出了2002年度业绩将大幅下降的预警,拟在2002年第二季度计提150,200亿美元的商誉减值准备。世通的高层直言不讳地表示,由于142号准则不再要求对商誉及其他没有明确使用期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世通每年可减少13亿美元的摊销费用。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5、借会计准则变化之机,大肆进行巨额冲销
如何计提无形资产特别是商誉的减值准备,是财务会计面临的一大难题。2002年上半年,世通聘请安永(Ernst,Young)根据142号准则的要求对商誉进行评估,拟在第二季度确认一次性商誉减值损失150,200亿美元,估值差异幅度高达50亿美元。会计造假丑闻曝光后,世通聘请美国评估公司(American Appraisal)对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得出的结论是:账面价值超过500亿美元的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已一文不值,拟在查清所有会计造假问题后,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世通公司财务舞弊的五种手段
5、借会计准则变化之机,大肆进行巨额冲销
两个著名的评估机构,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对世通商誉所做的价值评估,形成如此之大的反差,确实令人瞠目。
2003年3月,世通对外宣布,预计第一季度可恢复盈利1亿多美元。这一预计是建立在拟对无形资产(主要是商誉)和固定资产全额或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的。可见,利用会计准则变化之机,对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洗大澡”,大幅降低折旧和摊销,也是世通扭亏为盈的秘笈。
四、问题讨论
问题1、为阻止非法行为发生,世通公司应该采取什么保障程序,
答:世通公司财务报表造假的根源是其企业制度方面的原因,是一系列
相关人员与机构为达到自已的利益,合谋欺骗公众的行为。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拥有高收入、且具有获得股票期权的诱人权利。为了在资本市场获得利益,其高层管理者片面追求高成长率及高股价,甚至不惜铤而走险,与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沆瀣一气,通过做假账来虚夸公司业绩,进而套现获利。为阻止非法行为发生我们认为可从如下方面着手:
四、问题讨论
问题1、为阻止非法行为发生,世通公司应该采取什么保障程序,
答:?加强对高层领导财产约束,建立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措施,防止奖励系统设置不合理,高层收益过多,而片面追求个人利益而粉饰经营业绩。
?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改革,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防止一个人控制全公司所有重大业务。
?加强企业内部文化建设,提倡诚信经营,和谐发展。
?加强对高层管理者进行道德及守法培训 。
?引入有效的外部监督,严格接受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
?聘请公证的、负责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报表审计,明确审计师
的法律责任。
四、问题讨论
问题2、为避免高级经理的非法行为,无罪中层管理者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答:?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屈服于上级的威胁。
?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道德,不与非法行为同流合污。
?遇到非法行为,积极寻求独立顾问或专家的建议和支持,以解决面临的问题。
?将非法行为向上司或更高一级的管理层求助,必要情况下可向
。 行政或司法机关进行违法检举
?对确实无法解决的非法行为,使用最后手段,,辞职,并提交辞呈备忘录。
四、问题讨论
问题3、当他们看到不当的会计行为时,他们是报告上级部门还是马上离开这家公司,
答:当遇到非法会计行为,无罪员工除了将非法行为向上司或更高一级的管理层报告以解决冲突外,还可采取寻求独立顾问或职业会计师的咨询和建议,以采取措施解决面临的问题。在确实无法解决非法会计行为时,才应使用最后手段,,辞职,并提交一份解释辞职原因的信息备忘录。
五、案例警示及启示
警示1: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制度方面的原因,是一系列相关人员与机构为达到自已的利益,合谋欺骗公众的行为。但无论多高明的会计师都不可能将会计报表上的数字变成真金白银。世通对财务账目的随意修
改甚至弥天大谎,对公司的实际经营并没有丝毫促进,反而使得高级管理者更加利令智昏,一心寄希望于资本的运作和欺诈来侥幸过关,全然忘记了商业的根本,最终导致公司首席执行官埃伯斯锒铛入狱,世通破产,公司其他涉案人员亦被裁定有罪,得不偿失。
五、案例警示及启示
启示2:
世通公司的舞弊案件显示了首席执行官、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可信,主要原因是世通公司高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一系列人为了在资本市场获得利益,片面追求公司高成长率及高股价,不惜铤而走险,与会计师事务所沆瀣一气,通过做假账来虚夸公司业绩,合谋欺骗公众,达到自已的利益目标。事发之后,美国SEC对世通公司采取了责令雇用高级咨询师、责令为其官员等提供法律培训以及罚金5亿美金等措施,首席执行官埃伯斯锒铛入狱 ,公司其他涉案人员亦被裁定有罪。这一现象给我国所带来深刻的启示:我国应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师及审计师的法律责任追究,银广厦、郑百文事件后对企业家、会计师、审计师的责任追究太少。过低的违法成本不会有效遏制上市公司与事务所串通舞弊行为,将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
五、案例警示及启示
启示3:
世通公司案例对于投资者个人也有更多的现实意义,我想我们当中肯定有进行股票投资的,在选择某支股票时,就需要顺应国家政策方向和公司行业发展特性(如:不要在美国通信业步入低迷时期买世通公司股票),此外还要对公司基本面、财务数据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掌握,要有识别、判断重要财务指标真伪的能力(如业绩的支持必须来源于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并且具有持续性;同时好的业绩应该有真实的净现金流入,这才是真正实现的业绩)。我国股民经常爆炒具有资产整合、重组或并购题材的公司股票而不顾其真是业
绩,我认为这属于典型的投机行为,操作上只能是快进快出,低吸高抛,如果价值投资迷途于这个方向,搞不好真有可能陷入到世通公司这样的财务欺骗当中,给自己的理财投资带来巨大损失。
六、汇报结束
谢谢大家
2012年11月25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广东科龙财务舞弊与审计失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