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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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保密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在对外提供信息、载体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对外提供信息载体保密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商业秘密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公司形成或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和潜在商业价值,经公司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一旦泄露将可能使公司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遭受损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 职责
4.1 公司保密委员会
负责对外提供信息、载体中的保密领导工作。
4.2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对外提供涉密信息、载体的审核与监管工作。
4.3 密源产生单位、部门
是对外提供涉密信息、载体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对外提供涉密信息和载体的定密、标密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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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诚培训网 5 管理内容
5.1 涉密信息、载体秘密保护范围
5.1.1 以下对外提供的涉密信息、载体,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a) 涉及国家安全及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信息、载体;
b) 影响公司规划和决策的信息、载体;
c) 影响公司生产和发展的信息、载体;
d) 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信息、载体;
e) 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信息、载体;
f) 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信息、载体;
g) 影响公司经济利益的信息、载体;
h) 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信息、载体;
i) 影响公司稳定和安全的信息、载体;
j) 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载体;
k) 一经泄漏对公司造成不利后果的其他信息、载体。
5.1.2 对外提供的涉密信息、载体范围具体见附录A:《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涉密范围》。
5.1.3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对外提供涉密信息、载体的秘密范围、密级和保密管理,严格按照《保密管理程序》执行。
5.2 对外提供涉密信息、载体
5.2.1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对外提供涉密信息、载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www.55top.com 好好学习社区
德信诚培训网 5.2.1.1 对外提供信息、载体过程中,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遵循“预防为主、便利工作”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
5.2.1.2 对公司技术资料、学术论文、新闻稿件、宣传材料和对外提供的其它信息、载体等,公司实施保密审查制度。对外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资料都必须填写《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审批表》,履行完所有审批手续后,方可对外提供资料。
5.2.1.3 对外提供各密级信息、载体的审批流程。
a) 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披露国家秘密、油商密???级信息、载体;
b) 对外提供的油商密??级信息、载体,由密源产生单位遵循“谁产生、谁标定、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密、标密,填报《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审批表》,经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签字,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主管领导阅批后,方可对外提供;
c) 对外提供的油商密?级信息,由密源产生单位遵循“谁产生、谁标定、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定密、标密,填报《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审批表》,经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对外提供。
5.2.2 经审批后,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可以许可系统外单位、部门、人员使用涉密信息,但被许可单位、部门、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将其被许可使用的涉密信息再为第三方使用。
5.2.3 共有的涉密信息,非经共有单位、部门及人员同意,不得许可他人使用该信息。国家对商业秘密的提供和使用另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www.55top.com 好好学习社区
德信诚培训网 5.2.4 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销毁和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商业秘密,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5.2.5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限定经管、接触、知悉涉密信息、载体的部门、人员范围,同时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 5.2.6 在同合作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中要有保密条款,对涉密信息、载体的具体内容、使用范围、权利归属、商业秘密的披露及其保密义务,以及合同终结后商业秘密的管理、使用,违约责任等要作出约定。
5.2.7 员工在职期间有依法保守本单位涉密信息、载体的义务;员工离职仍应继续承担保守原单位涉密信息的义务。
5.3 对外提供涉密信息、载体的收回
需要收回的涉密信息、载体,提供单位、部门负有按时收回的责任,保证信息资料、载体按时、完整的收回。
5.4 违规和处罚
5.4.1 下列行为构成侵权:
a) 以盗窃、利诱、胁迫、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涉密信息、载体的;
b)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公司涉密信息、载体的;
c)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
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涉密信息、载体的;
d) 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其获悉的涉密信息、载体系提供者以不正当手段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www.55top.com 好好学习社区
德信诚培训网 获取,仍然披露或者使用该项信息、载体的。
5.4.2 公司在遇到责任人违反公司规定披露、使用、许可他人使用公司涉密载体、信息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时,可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
5.4.3 违反本规定侵犯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害,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司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 流程
暂无
7 相关文件
7.1 相关的公司体系文件
7.1.1 《保密管理程序》
7.2 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依据性文件
7.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8 记录
8.1 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审批表
附录
附录 A 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涉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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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诚培训网 附录 A
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涉密范围
1. 中央、国务院、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下发的所有带密级的文件、电报、传真、函件、资料等
2. 公司各种会议记录、纪要
3.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的计划、安排、内部资料等
4. 群众来信来访的所有信息资料。
5. 全国输油、输气管线、油库分布图。
6. 输油(气)调控系统设计方案
7. 输油(气)生产销售计划和合同
8. 输油(气)生产统计报表资料、台帐
9. 生产技术方案
10. 企业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11. 工程项目预可研、可研、初设、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承包商、招投标等资料
12. 工程项目计划、内部市场、竣工等资料
13. 公司工商登记、年检和各类合同
14. 诉讼案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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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诚培训网 15.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的有关资料。
16. 其他非公开的各类法律文书
17. 物资采办、电子商务有关资料
18. 公司年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19. 公司对外合作项目投资计划安排、重大引进项目的用汇计划、年度投
资计划
20. 列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济技术评价报告 21. 列入国家重点对外合作开发项目、合作对象选择合作方式、谈判方案
策略、底牌、招标投标标底、内部协调方案
22.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方案
23. 国家对石油管道价格税收调整政策、方案等
24. 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预算、核算资料
25. 公司及所属单位有关资金、资产、融资的资料
26. 管道企业污染环境的监测数据和危害程度的有关资料 27. 公司对外环境保护技术合作、技术引进项目的谈判方案、对策 28. 公司内部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和计量纠纷
29. Q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及管理
30. 公司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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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公司劳动组织机构、队伍结构、用工计划及薪酬分配方案 32. 各类人事工资统计表资料
33. 人事调动、干部聘用、业绩考核及人事档案材料 34.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资料
35. 职称及其评定有关资料
36. 公司员工出国有关资料
37.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财务收支问题审计结果、调查结果 38. 涉及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审计调查结果
39. 对有关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
40. 公司重点建设工程重要问题审计结果及资料 41. 监察工作重要部署综合情况、统计资料
42. 群众来信来访中举报、控告的内容及信息,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所有
信息
43. 案件初核、立案调查方案和正在办理的案件信息 44. 案件办理结果、处理意见等
45. 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有关资料
46. 公司职代会有关资料
47. 公司宣传教育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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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信诚培训网 48. 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预计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课题 49. 未申请国家专利的重大发明和国家批准的保密技术
50. 科技攻关项目中可能构成重大发明的阶段性科技成果 51. 公司独有的专项技术
52. 引进技术和科技合作中要求保密的技术成果
53. 未公布的公司重大科技、信息合作交流项目
54. 涉密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密钥的使用和更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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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外提供信息、载体审批表
申请单位
部 门
名称
信息
编号
载体
类型 密级 页数
单位
对外
提供 原因
经 办 人
申请
签 字 保密办主任 单位
审 核 主管领导
部门
签 字
公司主管领导
审 批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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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保密领导小组保密管理办公室职责
********有限公司文件 文件名:保密领导小组保密管理办公室职责 编号:RC-2014-04 起草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批准人
一、保密管理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
成员:
二、保密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保密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履行 下列职责;
1、组织落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工作计划、总结;
2、制定、修定保密制度;
3、参与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定工作;
4、审查、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指导、监督保密设施设备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
5、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6、对本单位各部门保密管理有关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7、组织开展保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8、报告、配合查处泄密事件;
9、管理保密工作档案;
10、承办保密资质申请、延续、事项变更登记等工作; 11、承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范文三:对外合作保密协议
对外合作保密协议
本协议 由以下双方订立:
XXXXXX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地址在 XXXXXXXX
下称 “XXX” ,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 ____________·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 “公司” ,
XXX 和 __________以下合称为 双方 ,单独称为 一方 。
本协议 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一条 – 定义
1.1 关联企业 就任何一方而言,系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该特定一方、或被该特定一方拥有或控制、 或与该特定一方处于同一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主体。在本定义中,对任何一个主体的控制(包括控制、 被控制和处于同一控制之下等相关含义)系指通过合同安排或任何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拥有选举该等 主体的至少半数董事或代表的权力或拥有该等实体至少 50%的表决权。
1.2 保密信息 系指一方(“ 披露方 ” )通过任何载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另一方(“ 接收方 ” )披露的与协 议范围相关的任何专有和 /或保密信息, 条件是披露方应以清晰和明确的方式注明或说明该等信息为保密 信息,若该等信息最初系以口头方式披露,披露方应在口头披露后的三十(30)天内以书面方式确认该 等信息为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 , 包括但不限于配方,模型,汇编,程序,设备,方法,技术和工艺,金 融信息和数据,商业计划,商业策略,市场计划,客户名单,价格表,成本信息,关于雇员的信息,发 明描述, 工艺描述, 技术诀窍描述, 新产品和新产品开放的信息和描述, 可行和技术描述和文件, 样品, 设备,模版,产品和市场分析,研究,和未决或放弃的专利申请等。
特别是对于涉及 XX 的产品外观设计以及核心零部件的保密信息,包括但是不限于,壳体, LCD , Touch Panel ,电池, Label 等, 公司 应当采取特别的保密措施,包括但是不限于:
1) 指定专人保管 XX 的保密信息,纸件文档应当用独立的保险柜存放,电子文档应当在独立的电脑或服 务器上保存。
2) 只有与 XX 合作项目相关人员才可以接触相关保密信息,并且所有接触相关信息的人员都应当记录备 案,包括但是不限于人员 ID 、时间、地点和保密信息内容。
3) 对所有接触保密信息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强调 XX 合作项目相关的保密信息,保密措施以及违反保密 协议的责任。
4) XX 合作项目相关的物料、零件和 /或产品应当设立专门的保存区域,并实施保密性隔离措施。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i)在披露之前接收方已经知晓的信息,或 (ii)并非由于另一方的过错或行为 进入公共领域内的信息,或 (iii)经证实,系由接收方员工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的信息, 或 (iv)另一方从有披露权的任何第三方处合法获取的信息, 或 (v)根据法院命令或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披
露的信息。
该定义同样涵盖本协议的存在。
第二条 – 保密性
2.1接收方应对保密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至少以与处理和防止其自身的保密信息向外披露相同的谨慎 程度,且不得低于合理的谨慎程度对待披露方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 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信息。
2.2接收方应限定仅有必要了解该等保密信息且已被告知该等信息系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的接收方员工, 方可使用和接触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2.3尽管有本协议第 2.1条的规定,双方同意,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接收方可授权其关联公司的员工 为本协议确定之目的接触和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但条件是该等关联公司已经订立了至少与本协议的 规定同样严格的具有约束力的保密义务。
第三条 - 期限
3.1 接收方在本协议项下保护保密信息义务的期限应为自每一保密信息的披露之日起的三(3)年,但在 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为源代码的情况下,接收方的义务期限应为自该等披露之日起的十(10)年,且 无论本协议是否被解除或到期。
3.2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共三年。
第四条 – 使用限制 - 归还
4.1接收方承诺其仅为项目所需使用保密信息。接收方被明确禁止为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披露 方的保密信息。
4.2经披露方随时书面要求,接收方应:(i)向披露方归还披露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含有该等保密信息的 所有文件或媒介, 以及该等信息的所有复制件或摘要, 或 (ii)销毁包含该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媒介, 以及该等信息的所有复制件或摘要,并向披露方提供一份由接收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关于该等销毁的书面 证明。
4.3接收方不得对向其披露的任何软件实施逆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不得删除、套印或涂抹披露方 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任何原件或复制件上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标识、图例说明或其他所有权说明。
第五条 – 所有权 – 知识产权
5.1除非另有明确书面规定,否则一方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应始终为该披露方所有。
5.2除依照项目使用保密信息的限定性权利外,本协议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直接或以默示的方式授予 任何一方使用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
5.3本协议不得被视为对任何一方设置了今后订立任何种类的任何合同安排的义务。
5.4披露方理解,接收方可能在目前或今后内部开发或研究可能与披露方的信息相似的信息,或从第三 方收到可能与披露方的信息相似的信息。因此,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理解做出了以下声明或推 断,即一方将不得 (i)自行开发,或 (ii)委托他人开发与披露方保密信息所拟产品或服务相竞争的产品或 服务,但前提是该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六条 – 担保
本协议项下披露的所有保密信息系按“原样”提供,且未就其准确性或性能、特定目的的适用性、或未 侵权作出任何明示、暗示或其他形式的任何担保。
第七条 – 适用法律 – 争议解决
7.1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应受已颁布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7.2若双方未能解决双方之间因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解释(包括涉及本协议的订立、存在、有效性、 履行、违约或终止的任何问题)而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该等争议、分歧或索赔 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 )根据提交仲裁时其有效的仲裁规则(“ 贸仲委仲裁规则 ” ) 在北京作出独家和最终裁决。
仲裁程序应使用中文。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双方通过将争议提交仲裁, 承诺服从仲裁庭作出的任何裁决。 双方特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弃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等裁决提出上诉或复审的权利。双方同 意可对仲裁程序双方以及他们在任何地方的资产执行仲裁裁决,且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均可作出有关 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裁决中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仲裁员在作出裁决时,应考虑在本协议中确定的双方的意图,已颁布及可公开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以及被普遍接受的标准和原则。
第八条 – 一般性规定
8.1披露方应负责确保本协议项下保密信息的披露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的规定。披露方在收到书面 要求后,应将所有有关保密信息再披露的限制告知接收方。
8.2双方同意在一方违反本协议义务或存在违反本协议义务的威胁而另一方没有获得充分的法律救济时, 另一方有权获得适当的公平救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接收方的雇员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给披露 方造成损害的, 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支付不低于 100万美金的违约金 。如披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 违约金数额的,接收方还应向披露方赔偿超过违约金的那部分损失。在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仲裁中, 胜诉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对其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仲裁费、及其它有关费用进行补偿。
8.3不得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出让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授予的任何权利。
8.4本协议取代先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作出的任何讨论或达成的任何书面协议,且构成双方就本协议主 题事宜达成的完整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弃权或修改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并经每一方的授权代表正式签 署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未行使某一权利或延迟行使某一权利不得被视为放弃该等权利。
8.5若本协议的某一条款被某一法院或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其他法庭认定为不可执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款 应保持全面有效。
8.6 :双方之前签订的保密协议在本协议生效后自动失效。
有鉴于此,本协议由双方的下列正式授权负责人签署:
XXXX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印刷体姓名 印刷体姓名
职务 职务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范文四:保密协议(对外合作)
保 密 协 议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乙方为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将对甲方进行调查并获取甲方各类保密信息。
为避免甲方保密信息的泄露,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保守甲方秘密的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各方信守。
第一条 保密信息范围
1.1 在甲、乙双方洽谈合作过程中以及建立合作关系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种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种技术资料、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客户信息、商业模式、公司文件、合同等,无论系口头或书面的信息,只要甲方未曾公开发布,均属保密信息。
1.2 在甲、乙双方洽谈合作过程中以及建立合作关系后遇到的问题,双方为解决问题而研究的解决意见、设想和方案等,双方所订立的所有协议及文件(含通知、电子邮件、电传、电话记录、信函等),亦属保密信息。
第二条 保密责任
2.1 乙方承诺,对前条约定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不向除参与本次合作事宜的中介机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漏。
2.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仅供双方合作事项之用,包括尽职调查以及基于双方的合作事宜而出具相关文件等。
2.3 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的保密资料,不得遗失,亦不能挪做非甲乙双方合作事宜之外的任何其他之用。
2.4 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参与合作项目之工作人员及主管负责人可以知悉外,不能向其他任何未参与甲乙双方合作事宜的人员透露。
2.5 若双方未能达成合作关系,或进行合作后终止了合作关系,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甲方返还其占有或控制的甲方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及其全部副本、复制品等。
2.6 乙方向其委托的参与本次合作事宜的中介机构提供前条约定的保密信息,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向甲方执行调查工作的,须事先与该中介机构签订不低于本协议保密要求的书面保密协议,保证该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严加保密。
2.7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的保密行为承担保证责任。中介机构泄露甲方保密信息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按本协议第5.2条、第5.3条之约定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保密信息的公开和使用
3.1 乙方有权公开己方之保密信息或向第三方提供,但相关文件中涉及甲方保密信息的,须在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2 乙方可以基于国家规定或司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命令而
向社会公开或者向司法机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甲方的有关保密信息,但在公开或提供前应告知甲方。
3.3 在甲方保密信息合法地向社会公开后,乙方不再就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保密期限
4.1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乙方除可以依法或按本协议之约定公开有关保密信息外,应对其掌握或了解的甲方全部未公开信息长期保密。
4.2 若双方未能建立合作关系,或者进行合作后终止了合作关系,乙方仍有义务对甲方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2 乙方应视违约情形的不同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向第三方提供甲方保密信息的,每次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2)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或者以公开散发、张贴、邮寄等方式公开甲方保密信息的,每次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5.3 若前款约定的违约金少于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则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包括:
(1)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商业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2)甲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打印复印费、通讯费等。
甲方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按乙方或利用甲方保密信息者因此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减少的支出额计算。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6.1 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或双方另行约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生效后, 双方应切实履行,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7.2 对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书面签署补充协议。
7.3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4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栏。)
甲方: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范文五: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篇一:保密法考试答案
2010年学习新《保密法》知识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_______修订通过,自_______起施行。( B )
A、1999年8月5日,2010年4月29日
B、2010年4月29日,2010年10月1日
C、2010年4月30日,2010年10月1日
2、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_______知悉的事项。( C )
A、县处以上领导干部
B、共产党员
C、一定范围的人员
3、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由_______管理。( B )
A、上级机关和上级单位
B、本机关和本单位
C、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4、《新保密法》共有_______。( C )
,、五章三十五条
,、六章四十条
,、六章五十三条
5、《新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_______的义务。( A )
A、国家秘密B、党和国家秘密C、商业秘密、工作秘密
6、《新保密法》的立法依据是( A )。
A、宪法 B、刑法 C、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示
7、_______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_______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_______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A )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简称机关、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简称机关、单位);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简称机关、单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
部门
8、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_______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9、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_______提出具体意见,经_______审核批准。(B ) ,、承办人;定密责任人
,、承办人;本机关、单位负责人
,0、机关、单位应当按照_______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不能确定保密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B)
,、重要程度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C、解密的条件
,1、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_______,机密级不超过_______,秘密级不超过_______。(B )
,、四十年;三十年;二十年
,、三十年;二十年;十年
,、二十年;十五年;十年
D、十五年;十年;五年
,2、国家秘密解密方式包括自动解密和审查解密。在审查解密过程中,机关、单位对一些保密期限即将届满、仍需继续保密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在_______重新确定保密期限。(A )
,、原保密期限届满前,、原保密期限届满后
,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_______。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A )
,、最小范围; ,、最大范围; ,、最合适范围;
,4、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_______批准。( B )
,、本机关、单位的涉密载体管理人
,、机关、单位负责人
,、本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
,5、涉密信息系统按照_______实行分级保护。(C )
,、系统范围大小
,、机关、单位保密程度
,、系统涉密程度
,6、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载体外出,要经_______批准;禁止携带_______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 C )
,、本机关、单位的涉密载体管理人;秘密级
,、本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机密级
,、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绝密级
,、本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绝密级
,7、根据现有规定,机关、单位经批准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外提供_______以下国家秘密,_______国家秘密不得对外提供。( B )
,、绝密级;机密级
,、机密级;绝密级
,、秘密级;机密级
,8、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_______,重要人员的脱密期为_______,一般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_______。( A )
,、,年到,年;,年到,年;,年到,年
,、,年到,年;,年到,年;,年以下
,、3年到4年;2年到3年;,年以下
,、3年到4年;,年到,年;,年到,年
19、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_______,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_______,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B )
,、保密要害部位;重要保密单位
,、保密要害部门;保密要害部位
C、保密监管单位;重要保密单位
D、保密监管单位;保密要害部位
,0、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_______,应当与受委托的机关、单位签订_______,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A )
,、保密审查核发资质证书;保密协议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保密协议
C、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合同
D、保密审查核发资质证书;合同
,1、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_______,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A )
,、停止传输
,、保存
,、删除
,2、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_______;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_______。 ( A )
,、处分;刑事责任
,、警告;行政责任
,、警告;刑事责任
,3、这次保密法修订改_______为_______,不论是否产生泄密实际危害后果,只要发生了列举的,种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 )
,、结果论;事实论
,、行为论;事实论
C、结果论;行为论
24、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_______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C)
A、工商部门
B、税务部门
C、公安机关
25、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_______,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B )
A、保密责任状
B、保密承诺书
C、保密协议书
26、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_______管理。(A)
A、脱密期
B、定期汇报
C、行政监督
27、_______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 B )
A、机密级
B、绝密级
C、秘密级
28、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_______。
( C )
A、查封
B、销毁
C、收缴
29、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确定。( A )
A、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B、安全部门
C、公安部门
30、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_______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C )
A、指派专人通知
B、电话通知
C、书面通知
31、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_______。( B )
A、专门保护
B、分级保护
C、区别保护
32、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_______。( A)
A、自行解密
B、经正式公布解密
C、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公布解密
33、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_______时即视为解密。( C )
A、会议决定
B、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C、正式公布
34、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_______规定。( A)
A、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B、国家安全行政管理部门
C、全国人大常委会
35、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_______,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B)
A、保密责任状
B、保密承诺书
C、保密协议书
二、多项选择题: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_______的方针,既依法管理,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ABC)
A(积极防范、
,、突出重点
,(依法管理
C(D)(确保国家秘密
,(E)、又便利各项工作
,(F)、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我国保密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依据,由_______共同构成。( ABCD )
,、保密法
,、保密行政法规
,、保密规章
,、其他法律中涉及保密管理的法律规范
,、国家秘密是指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的事项。它包括( ABCDEFGH )。
,、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______________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ABCD)
,、外交
,、公安
C、国家安全
D、其他中央有关机关
,、机关、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是指_______,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 AC )
,、机关、单位负责人
,、文件起草人员
,、机关、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_______国家秘密。(ABC ) ,、绝密级
,、机密级
,、秘密级
,、国家秘密载体包含_______等载体。( ABC )
,、纸介质
,、光介质
,、电磁介质
,、机关、单位在定密过程中,对不明确和有争议的事项,由_______确定其密级。( CD) ,、机关、单位定密责任人
,、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机关、单位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_______。(ABC)
,、保密期限
,、解密时间
,、解密条件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_______决定。( AB )
,、原定密机关、单位
,、原定密机关、单位的上级机关
篇二:《保密行政管理》课程感悟
保密专业课程建设思考
以《保密行政管理》课程为例
陆明远 天津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天津大学国家保密学院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的支持,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作为一名专业课程教师,我有幸参与到了保密管理专业的《保密行政管理》课程的设计讲授工作中,在学部马寿峰主任、高宏、李庚等老师的关怀下,通过这一年的工作,逐渐摸索出一些教学心得,在教学中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明确教学目标
制定教学目标是教学的前提,是整个教学活动的“指挥棒”和“标杆”。一门课程,甚至一节课的成与败、得与失,起决定作用的首先是教学目标的确定是否全面、准确、具体、切合实际。确定教学目标的依据是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和学情,三者缺一不可。具体到《保密行政管理》课程,作为第一门与保密管理专业学生见面的专业性课程,在制定教学目标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到“隐”“显”兼顾,“近期”和“远
期”结合,这样制定出的教学目标才具有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和针对性。
为此,课程将教学目标设定为“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与专业研究融合一体,力图通过理论教学,使学生建立保密行政管理领域的知识体系,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使学生了解该领域的相关工作,初步掌握相关基本技能,具备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以及未来从事保密行政管理的管理相关工作的专业素养。”考虑到保密管理专业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其就业、学术深造等方面还缺乏经验基础,因此,课程以“搭建知识体系,训练专业技能”为基本目标,实现为后面专业课程提供对接平台,阐明专业的培养方向,让同学们可以尽早明确社会需求,有的放矢地去学习和储备知识。
二、设计教学内容
《保密行政管理》是整个保密管理专业课程的“入门课”,这使得本课程具备两个特点:首先,不需要先导课程进行知识积累;其次,要为后面的专业课程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这种平台既包括内容上的衔接,更包含着对同学们可成兴趣的培养。这种特点对本课程的内容设计产生了特殊的要求,内容要全面,同时要兼顾培养同学们的专业兴趣,既不能太难,也不能过于肤浅,无法体现专业课程的特殊性。在这种情况下,本课程内容设计上确定了“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基本思路。
在具体内容编排上,本课程采取主题式内容体系,既涵盖了保密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又结合重点内容进行深入剖析,每个主题既独立称为一个部分,也可以互相支持,整合为一个保密行政管理的知识体系。(一)首先掌握国家秘密和保密工作的含义和性质,了解保密行政管理的含义、特点、地位和基本原则;(二)从保密行政管理的外部环境角度,在讲解保密行政管理环境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保密行政管理环境的影响要素以及新时期我国保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三)从保密行政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角度,讲解三部分内容,主要包括保密行政管理的职能、保密行政管理中主要行政行为、保密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
(四)从保密行政管理保障机制角度,讲解保密行政管理的法制建设、保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
通过这种主题式教学内容编排,增强了课程的节奏感,摆脱了以往课程按部就班讲授的传统内容套路,更强调同学们的理解和延伸。课堂上,同学们经常会就某一知识点提出更为深入的问题,而这种问题导向的思考将为后面课程提供更好的基础。
三、丰富教学方式
教学目标是为了什么而授课,内容涉及是讲什么,下面需要明确的则是怎么讲,即教学方式。在经过一个学期的实践后,逐渐明确了要把学生由单一、他主、被动的学习方式转
向为多样化的学习方式,首先教师要把单一、枯燥的教学方式转向为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只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适当运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最大限度地启发学生积极参与数学实践活动的过程,注重问题的探索性,留给学生充分的思维空间,让他们自己去发现、去探索知识,这样才能够引导学生改变单一、枯燥的学习方式。《保密行政管理》在教学方式的设计上,考虑了如下四个方面因素
(一)学生特点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家布鲁姆认为,对教学影响最大的是学生已有的知识。从兄弟院校的专业建设情况来看,保密专业的学生们大多具有一定的工科背景,尤其以计算机、信息管理等专业为主。初入工科的同学们普遍具有较强的数理推断能力,分析问题逻辑比较严谨,但相对的对知识的延伸拓展上有所欠缺。为此,课程按照学生的基础知识,设计了较为量化直观的教学辅助工具,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例如,在谈到保密工作复杂的组织体系时,没有沿用以往简单的文字表述,使同学们容易混淆不同部门的关系,而是采用组织框架图的方式,辅之以图片等资料来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目前的组织体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教学内容
不同的教学内容都有自己的教学特点,教师在教学时就应该选用适当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而不应从头到尾只选用单
一的教学方式。《保密行政管理》课程的主题式内容设计给教学方式的灵活选择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灵活选择教学方式。例如,在第一教学主题中,由于包含的概念较多,更多选择的是课堂教授方式,而第二教学主题中,由于与目前保密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可以选择大量的案例来进行分析。这种“内容+方式”的组合使得课程更加灵活,更有效地实现教学目标。
(三)“教材”特点
保密相关专业的建设历程还比较短,因此,在教材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保密行政管理》还没有相应的专门教材,在这方面,保密学院领导给予我很大的支持,马寿峰教授、李庚老师都亲身参与到课程教材的建设中,不仅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并且结合学科特点设计出更多符合本校特色、区域需求的保密专业内容和教学方式。同时,国家保密局培训中心、天津市保密局的领导、专家也屡次答疑解惑,他们的知识也为本课程的讲义撰写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可以说,是在共同的努力下,使得本课程的资料得到了极大丰富,同时,这也决定了本课程的教学方式能够更加灵活,例如,在理论部分,更多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在实践部分,多媒体资源使得课程内容更具吸引力,能够更加有效地传输知识。
(四)兴趣引导
行为实验科学证明:一个人如果受到正确而充分的激励,能力就可能发挥到80,,90,,甚至更多。因此,对于刚刚踏入保密专业的青年学生们,激发他们的专业兴趣,是专
业课程的重要目标,尤其是第一门专业课。为此,课程采用多种教学方式,既包括传统课堂讲授,也包括案例分析,应用多种多媒体方式,灵活运用保密器材来向学生们全面展示保密工作的基本内容,让同学们了解专业的重要意义、发展前景,更加坚定了他们认真学习的决心。
杜威说过:“我们给了孩子一个怎样的教育,就给了孩子一个怎样的生活。”一门课程的知识,不独一字一句,更由师者一言一行慢慢传递给学生们,口传心授、耳提面命、言传身教,所传授给学生们的不仅是保密工作的具体内容,还包括从事这个专业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这也是天津大学国家保密学院全部教职员工共同的心愿~
篇三:保密检查工作规定
保密检查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01-02 15:49 来源:国家保密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保密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党政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
况进行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保密检查应当依法履职、严格标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接受和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保密检查。
第五条 未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对机关、单位的保密检查。
第二章 工作职责、机构、人员
第六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保密检查工作规章制度和标准;
(二)制定全国保密检查工作计划;
(三)组织实施涉及全国范围以及重点领域、重大专
项保密检查;
(四)组织开展保密检查业务培训;
(五)指导全国的保密检查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行政区域保密检查工作制度和规定;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保密检查工作计划;
(三)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保密检查;
(四)组织开展保密检查业务培训;
(五)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保密检查工作。
第八条 市(地)级以上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保密检查工作机构,负责保密检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保密技术检查队伍,市(地)级和县级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保密技术检查人员。
第九条 保密检查人员应当取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者证件。
第三章 检查内容、方式
第十条 保密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
(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八)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
(九)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配备(转 载于:wWw.cnboThwiN.cOM 博 威范文 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使用情况;
(十)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情况;
(十一)涉密会议、活动和涉密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项目管理情况;
(十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十三)保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情况;(十五)保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十六)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内容。
第十一条 保密检查可以采取全面检查、专项检查、自查和抽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对存在严重泄密隐患或者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机关、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专门组织开展保密检查。
第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设施、设备和场所等进行保密检查,应当运用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装备和
手段。用于保密技术检查的装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并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检测通过。
第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保密检查。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应当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和检查目录;组织开展较大范围的保密检查,应当成立保密检查工作领导机构,进行专门部署、动员
和培训,明确工作和纪律要求等。 第十六条 保密检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检查组,配备检查人员,明确检查组长和其他检查人员职责分工。检查组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应当佩带相关证件。
第十七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保密检查,一般应当提前l至2个工作日向受检机关、单位发出书面通知;特殊情况下,可于检查当日口头通知,并由检查人员将书面通知交受检机关、单位。
第十八条 保密检查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取受检机关、单位有关保密工作情况介绍;
(二)根据检查目录和工作要求选定具体检查对象;
(三)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查阅有关保密工作材
料、记录等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四)指出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五)汇总检查情况,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
(六)向受检机关、单位通报检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九条 受检机关、单位应当按照保密检查要求,作出相关工作安排,积极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对检查组指出并要求纠正的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受检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信息擦除工具清除计算机或者存储介质中存储处理信息的,应当主动向检查人员作出说
明,出具本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批准和登记材料。
第二十条 检查中发现泄密隐患的,检查人员可以查阅有关材料、询问人员、记录情况,并向组织检查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有关设施、设备、场所和文件资料,采取责令停止使用或者登记保存等行政处置措施,必要时进行保密技术检测;对登记保存的设备和文件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保持设备中存储信息的原始状态,不得对其进行改写、删除等操作。采取责令停止使用或者登记保存等行政处置措施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受检机关、单位发出行政处置通知书,内容包括泄密隐患具体情况、行政处置法律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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