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追诉时效计算案例 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 运城刑事律师咨询
追诉时效计算案例 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 运城刑事律师咨询
本文整理了刑事案件中追诉时效计算专题的相关内容,如果您遇到刑事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在本站向运城刑事律师咨询。欢迎阅读。
追诉时效计算案例
【案情】
公诉机关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沈安荣。
1995年4月,被告人沈安荣为感谢射阳县实验小学校长王福同意其违规挂靠的盐城市大成建筑总公司参加该校宿舍楼的竞标得以中标,并为结算工程款得到王福的关照,向王福行贿人民币1万元。1998年5月、1999年10月,被告人沈安荣为让射阳县塑料厂厂长张新建、射阳县原种轧花厂厂长陈震同意其违规挂靠的射阳县建筑工程有限总公司参加塑料厂综合楼、原种轧花厂的综合竞标,先后向张新建、陈震行贿人民币共计6万元。
据查,检察机关在对张新建受贿一案侦查过程中,张新建交待了沈安荣向其行贿的事实,检察机关遂对沈安荣进行审查,在此期间,被告人沈安荣又主动交代了向王福行贿的事实。
2005年8月25日,射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沈安荣犯行贿罪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沈安荣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认为是自己主动交代了行贿事实,应作自首论,请求从轻处理。辩护人提出本案已超过追诉时效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沈安荣于1995年4月向王福行贿1万元是事实,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0条规定,已过追诉期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1998年5月、1999年10月先后向张新建、陈震行贿共计6万元亦是事实,由于他们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构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且已过追诉期限,也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
射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安荣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王福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沈安荣的辩护人提出行贿行为发生在1995年,已超过追
有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想要找律师打官司,
法律直通车全搞定~http://www.lawztc.com
诉期,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沈安荣所犯行贿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追诉期限应为10年,而被告人沈安荣在1998年5月、1999年10月实施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的犯罪行为,故其行贿罪的追诉期限应从犯后罪之日(即1999年10月)起计算,其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本身超过追诉期限的事实亦不影响对其行贿罪追诉期限的重新计算,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被告人沈安荣案发前主动交代了向王福行贿的事实,应认定其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及辩护人就此提出的辩护意见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第1款、 390条、第87条第(2)项、第89条、第99条、第67条第1款、42条、第72条第1款、第73条第1、3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沈安荣犯行贿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沈安荣不服,提出上诉。上诉人沈安荣及其辩护人提出如下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1)1995年行贿1万元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期为5年,且1999年沈安荣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已超过追诉期限,对被告人沈安荣的行贿行为不能适用时效中断制度进行追诉。(2)原判决量刑畸重,要求免除处罚。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后认为,上诉人沈安荣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关于沈安荣及其辩护人就本案时效问题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第99条的规定,沈安荣行贿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2)项规定,其追诉期限应当经过十年;沈安荣于1999年10月又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该行为已具备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89条第2款的规定,该行为当然地产生对其行贿罪追诉时效的中断,即其行贿罪的追诉期限应当从1999年10月起重新计算,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消失。故上诉人沈安荣及其辩护人的该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关于沈安荣及其辩护人提出的量刑畸重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原判决对上诉人沈安荣因对张新建行贿被审查时主动交代向王福行贿事实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并已做出从轻处罚,故沈安荣及其辩护人关于原判决量刑畸重,要求免处的请求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沈安荣于1995年4月向王福行贿的犯罪行为的追
有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想要找律师打官司,
法律直通车全搞定~http://www.lawztc.com
诉时效应如何确定,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在五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追诉时效为五年,追诉期截止到2004年10月,所以本案已超过追诉时效。另一种意见认为,该行为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十年,追诉期截止到2009年10月,所以本案未超过追诉时效。
我们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本案未超出追诉时效。理由如下: 1(本案适用的法律和量刑幅度
沈某向王某行贿的时间是1995年4月,案发当时适用于行贿罪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988年1月2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第8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与现行《刑法》第390条对行贿罪的量刑幅度的规定是一致的。根据刑法溯及力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对本案沈某向王某行贿的行为应适用《补充规定》,量刑幅度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本案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包括五年在内 《补充规定》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决定》也载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一些有关条款作相应的补充和修改”。可见《决定》是对《刑法》的补充,《补充规定》又是对《刑法》和《决定》的补充,既然是“补充”,就必须遵循被补充者的基本精神和规定,所以《补充规定》中没有规定的内容仍应适用1979年《刑法》和《决定》中的有关规定,《决定》中没有规定的内容仍应适用1979年《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关于刑期起止是否包括本数的问题,《补充规定》和《决定》均未作规定,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该《刑法》第88条规定“本法所说的以上、以下、以内,都连本数在内”,所以对沈某的量刑幅度“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应当包括五年有期徒刑在内,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
3(本案仍在追诉期内
1979年《刑法》第76条和现行《刑法》第87条对追诉时效均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笔者注:“五年以上”包括五年在内)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即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达五年的就要按十年追诉时效计算。本案对沈某量刑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应按第(2)项的规定确定追诉时效为十年。沈某向王某的行贿时间是1995年4月,但之后沈某又有其他犯罪行为,最后一次犯罪时间是1999年10月,尽管后罪构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按《刑法》第164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
有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想要找律师打官司,
法律直通车全搞定~http://www.lawztc.com
有期徒刑或拘役,已超过追诉时效,但根据“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的规定,因沈某在十年的追诉期内又犯罪,对其向王某行贿的犯罪行为应从1999年10月起计算追诉时效,截止到2009年10月。
综上所述,本案中沈其于1995年4月向王某行贿的犯罪行为未超过追诉时效,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
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各国对追诉时效规定不一,最长的达30年,最短的仅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有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想要找律师打官司,
法律直通车全搞定~http://www.lawztc.com
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走正确的法律程序途径,让专业的律师与您共同拿起正当的法律武器,是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最佳途径。法律直通车为您提供在线法律援助——咨询电话:4008-655-110。
http://www.lawztc.com/xsbh/xingfashishi/zssx/2015/0209/14447.html
有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想要找律师打官司,
法律直通车全搞定~http://www.lawztc.com
范文二:刑事追诉时效的法理分析
21 0 1年 8月
第2 7卷
第 4期
中国石油 大学学报 ( 社会 科学版) Junl f hn nvri f er em( dt no Sca S i cs o ra o C iaU iesyo t lu E io f oil c ne) t P o i e
Au . 0 1 g 2 1
V0 _ 7 No 4 l2 .
刑事追诉 时效 的法理分析
段 长 征
( 中国石 油大学 公 安处 , 山东 东营 2 76 ) 5 0 1
[ 摘 要]在刑事法律制度 中, 追诉 时效 占有 重要 地位 。传统的刑罚理论如报 应论、 防 预 论、 改造论 都 不能 为追 诉 时效制 度 的合 理 性 提 供 令人 满 意 的解释 。根 据 功利 主 义 的 立场 , 考虑 到 国家司法资源的有限性 , 考虑到时间因素对受害人和犯罪人 的影响 , 追诉时效具有一定的合 理 性 。基 于此 种考 量 , 应对 追诉 时效的期 限予 以合 理 设定 。
[ 关键 词 ]追诉 时效 ; 罚 ; 应 ; 惩 报 功利 [ 中图分 类号 ] 9 53 [ D 1. 文献 标识 码 ] [ A 文章编 号 ]17 — 5 5 2 1 )4 05 — 4 63 59 (0 1 0 - 09 0
一
、
追 诉 时效 的含义 与 各个 国 家的不 同 规定
( )如 最高 刑 为 1年 以上 2年 以下 的 , 5 4年 ;( ) 6 如 最高 刑 为 1年 以下 的 , 2年 。俄罗斯 刑 法典 第 4 8 条规 定 , 果 自犯 罪 人 犯 罪 之 日起 过 了下 列 期 限 , 如 犯 罪人 不 能 被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犯 有 本 法 典 第 1
12条 第 2款 、 1 1 13 18 1 5 1 2 12 17 1 第 3 、4 、5 、6 、8 、9 、9 、 1 9 2 0条所 规 定 的 罪 行 的 ,自犯 罪 之 日起 已 过 1 9 、0
时效 是 指依 照法 律 之 规 定 , 一定 的事 实 状 态 因
一
定 时间 之 经 过 而 引起 一定 的 法 律 后 果 的法 律 制
度 。所 谓追诉 时效 , 是刑 法规 定 的 , 究犯 罪人 刑事 追 责 任 的有效 期 限 ; 此期 限内 , 在 司法机 关有 权 追究犯 罪人 的刑事 责任 ; 过 了此期 限 , 超 司法 机关 就 不能再 追究 刑 事责 任 。时效 早 在 罗 马 帝 国 时代 的《 里亚 儒
法》 中就有所规定 , 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 , 现今世界 各 国刑 法 中几乎 都 有 了时 效 的 规定 , 多 数 国家 同 大
时规 定 了追诉 时效制 度 。法 国刑事 诉 讼 法 第 7 89 、、 条规 定 , 罪 的追 诉 时 效 为 自犯 罪 发 生 时 起 满 1 重 O 年, 轻罪 的公 诉 时效 为 3年 , 违警 罪 的公 诉 时效 为 1
年 ; 2 所犯罪行依照本法典各
条规定 , 以判处 () 可 剥 夺 自由 2年 以下 ,或 者 除 前 款 规 定 的 各 罪 以外 ,
可 以判 处与 剥夺 自由刑无 关 的刑 罚 的 , 自犯 罪 之 日
起已过 3年 ;( ) 3 所犯 罪行依照本法典各条规定 , 可 以判 处剥夺 自由 5年 以下 的 ,自犯罪 之 日起 已过 5年 ;( ) 4 所犯 罪行 依照本 法 典各 条规 定 , 以判 处 可
剥夺 自由 5年 以上 的 ,自犯 罪 之 日起 已过 l 年 。 0 越南 刑 法典第 4 5条规定 , 自犯罪 实施 之 日起 已超 过
年。瑞士刑法典第 7 条规定 , O 追诉权在下列期间内 不行使即行消灭 : 犯终身重惩 自由刑之罪 2 0年 , 其 他重 惩 自由刑之 罪 1 0年 , 其他 刑罚 之 罪 5年 。德 国 刑法典第 7 条规定 , 8 时效期 限如下 : 判处 ( )终身 1 自由刑 的 , 过 3 经 0年 ;( )最 高刑 为 1 2 0年 以上 自
由刑 的 , 过 2 经 0年 ;( )最 高刑 为 5年 以 上 1 3 0年 以下 自由刑 的 , 经过 1 0年 ;( )最 高刑 为 1年 以上 4
下述期限 , 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 1 较轻的罪, () 其法 定 最 高 刑 为 2年 以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其 他 较 轻 的 刑 罚, 经过 5年 ; 2 较轻的罪 , () 其法定最高刑为 2年 以上 ,经过 1 O年 ;( )严 重 的罪 , 3 经过 1 5年 。 中 …
国刑 法第 8 7条 规定 , 犯罪 经过 下列 期 限不 再 追诉 : () 1 法定 最 高刑 为不 满 5年有期 徒刑 的 , 过 5年 ; 经 ( ) 定 最高刑 为 5年 以上不 满 l 2法 O年有 期 徒 刑 的 , 经过 1 0年 ;( )法定 最 高刑为 1 3 0年 以上 有期 徒 刑
5年以下 自由刑的 , 经过 5年 ; 5 ( )其他罪 经过 3 年 。 巴西 刑法 典 第 19条 规 定 ,在 最 后 判 决 之 前 , 0
除第 10条 的附款 规定 外 ,时效应 根 据剥 夺 自由的 1 最高 刑 以下列 规 定 为准 :( )如 最 高 刑 超 过 1 1 2年
的, 经过 1 5年 ; 4 法定 最高刑 为无期徒刑 、 () 死刑
的, 过2 经 0年 。如 果 2 0年 以后 认 为 必 须 追 诉 的 ,
的 , 0年 ; 2 2 ( )如最高刑为 8年以上 1 以下 的, 2年 1 6年 ;( )如 最 高 刑 为 4年 以 上 8年 以下 的 ,1 3 2
年 ;( )如 最 高刑 为 2年 以 上 4年 以下 的 ,8年 ; 4
[ 收稿 日期 ]2 1 -52 01 - 0 7
须报请最高人 民检察院批准。
另外 , 合 国大 会 16 联 98年 l 1月 2 日通 过 的 6
[ 作者简 介 ]段 长征 ( 99 ) 男, 东淄博 人 ,
16 一 , 山 中国石 油大学( 东) 安处副处长 , 华 公 助理研 究员。
?
6 0?
中国石油大 学学报 ( 社会科 学版)
《 战争 和反人 类 罪不适 用法 定 时效公 约》 , 针对 战 争 罪 、 绝种族 罪 以及某 些 重大违 反公 约行 为 、 灭 不人 道 行为 , 规定 不适 用 时效 。2虽然 公约 表 明 , L 战争 罪 和 反 人类 罪作 为 国际法 上最 重大 的 罪行 ,不受 各 国国
明。在一 般 预 防论 看 来 , 了预 防犯 罪 人 以外 其 他 为 社会 成员 犯 罪 , 即使在 犯罪 发生 多年 以后 , 国家 仍然 要对 这个 犯罪 进行 惩 罚 , 因为 这 样 会 给 潜 在犯 罪 人 发送 一个 强烈 信息 , 明 国家 对 犯 罪 绝 不 姑息 的立 表 场 , 明有罪 必罚 、 法 必 究 的态 度 , 表 违 由此 实 现一 般 预 防 的效 果 。显然 , 在一 般 预防论 看来 , 追诉 时效 不
存在 合理 性 。
内刑事立法上的追诉 时效制度 的约束 , 当无限期 应 进行追诉 , 但如何对待几十年前 的战争犯罪或者不 人 道罪 行 , 然饱 受争 议 , 受 关注 。3 仍 倍 _
那么 , 面对 一个过 去 的犯罪 , 追诉 时效 制度 的道
所谓 个 别 预 防 , 指通 过 对犯 罪 人 适 用 一定 的 是
德正当性及其限度何在?如何合理设 计追诉 时效 制度?
二、 追诉 时效 的刑 罚 目的
刑罚 , 使之不敢再次犯罪。因为犯罪人知道 , 一旦再 次犯罪 , 等待他的将是刑罚 , 害怕再次遭受惩罚的心 理会 激励 一个 受过惩 罚 的犯罪 人 在未来 的 日子里 做
个守 法社会 成 员 。个 别 预 防 论认 为 , 否惩 罚 一 个 是 犯罪 , 取决 于惩 罚 能否 实现个 别 预 防 目的。看起 来 ,
传统的刑罚 目的论可分为报应论 、 预防论和改
造 论 。显然 , 就追 诉 时效制 度 的合理 性而 言 , 三种 刑
罚理论均未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 ) 应论 的观 点 一 报
个别预防论可以为追诉时效提供证 明, 追诉 时效符 合个别预防论 。例如 , 一个人没有因为其 以前 的犯
罪 而受到惩 罚 , 因在 于他 在 犯 罪 后 一 直过 一 种 守 原
法公 民的生活 , 会再 次犯 罪 , 么 , 现在 就 不 应 不 那 他
在报 应 主义看 来 , 罚 的正 当性 根据 在于应 得 , 惩
惩罚是正义 的体 现 , 是犯 罪人得其应得 。康德说 : “ 至假 定 有 一 个 公 民社 会 , 过 它 所 有 成 员 的 同 甚 经
意, 决定解 散 这个社 会 , 并假 定 这些人 是住 在一 个海
受到惩罚 。也就是说 , 一个人在犯罪后长期守法而 不再 犯罪 , 么现在 惩罚 他就 没有
什么 意义 , 那 因为长
期守 法 已经证 明他 已经 是一个 守 法公 民而 无须对 他 进 行 个别 预 防。 而且 , 多 犯 罪 是 在 特定 情 境 下 发 很 生的, 时过 境 迁 之 后 , 时 的 犯 罪 现 在 很 难 再 次 发 当
岛上 , 决定彼此分开散居到世界各地 , 可是 , 如果监
狱 里还有 最后 一个 谋杀 犯 , 也应 该处死 他 以后 , 才执 行他 们解 散 的决定 。应 该这 样做 的原 因是 让每 一个 人 都可 以认识 到 自己言 行 有 应 得 的 报 应 , 也认 识 到
生。比如 , 国内暴乱或者战争情境下的犯罪 , 在和平 时期就不可能再次发生 。而且 , 随着时间的流逝和
年 龄的增 长 , 罪人 不 可能 积 极 从 事 当 年 的犯 罪 行 犯 为 。例如 , 一位 1 的 青 年实 施 强奸 犯 罪 , 在 他 8岁 但 成 为 8 老翁 或 者丧 失 性 犯 罪 能 力 之后 则 不 可 能 0岁 再 重复他 1 时 的行 为 , 么 , 他老 年之 后 , 不 8岁 那 在 就 需要 对 当年 的犯 罪进 行 惩 罚 。 由此 , 间 的确 在 影 时 响着 惩罚 , 追诉 时效 具有 合理 性 。但是 , 时间 的流逝 并 不必然 说 明一个 人 不 再 具 有 人 身危 险性 , 再 具 不 有犯 罪能 力 。例如 , 时过 境迁 之后 , 一个 人 可能丧 失
不应该把有血债 的人留给人 民。如果不这样做 , 他 们 将被认 为 是参 予 了这 次 谋 杀 , 对 正 义 的公 开违 是 犯。 康德坚定地认 为, ” 犯罪必须得 到惩 罚 , 即使 个公民社会行将解体 , 也要把关在监狱的杀人犯
一
处 以死刑 , 们 负有 惩 罚 罪 犯 的完 全 义务 。 由此 看 人
来, 报应 主义 与 时 间之 间不 存 在 逻辑 关 系 。因 为 即
使 一个 时隔久 远 的犯 罪 也 应 该 得 到 惩 罚 ; 即使 受 害 人 忘记 了犯 罪或 者受 害人 已经 死 去 , 会 也 必须 给 社
犯 罪 以应 得 的惩罚 。因此 , 不管 惩罚 成本 的大 小 , 不
管 旧罪 还是 新罪 , 只要 罪 犯 应 得惩 罚 , 予 以惩 罚 , 就
哪怕时隔久远 , 罪犯也应为其罪行付 出代价 。看起
来 , 间在惩 罚犯 罪 的过程 中扮 演 的角色 无足 轻重 , 时
性犯罪的能力 , 但可能会拥有从事经济犯罪的能力。 可见 , 个别 预 防论也 不 能为 追 诉 时 效 的合 理 性 提 供
一
个 令人 满 意 的证 明 。
( ) 三 改造论 的观 点
正义的要求压倒一切 , 甚至时隔久远 的历史距离 , 也
要 服从 正义 的要 求 。 由此 , 诉 时效 制 度 是 一个 有 追 违 报应 正义 理念 的制 度 。
( ) 防论 的观 点 二 预
改造论关心的是如何通过改变犯罪人的道
德人
格, 让他 变成好 人 , 并不 关心 改造 是否 对犯 罪人 产生
预 防论认 为 , 惩罚 可 以预 防犯罪 , 种预 防分 为 这
一
预防效果。改造论认为 , 如果犯罪人将来不再犯罪 , 那是 因为 犯罪 人 良心发 现 , 为好 人 , 成 而不 是 因为他
害怕 再次 受 到惩 罚 。显 然 , 关 注 犯 罪 人 的人 格 或 在
般预 防和个 别 预 防。所 谓 一 般 预 防 , 指 通 过对 是
犯罪 人适 用 一定 的刑 罚 , 对社 会 上 的其 他 人 , 主要是 指那 些潜 在 的犯罪 人 产生 的阻 止其犯 罪 的作用 。因
人身危险性这点上 , 改造论与个别预防论持有相 同 立场 。但不同的是 , 改造论关注的是如何改造人格。
改造理论似乎为追诉时效 的合理性提供一个有
力 的说 明。 时间 的流逝 与犯罪 人 的人格 改造 之 问存
为他们知道 , 如果 犯罪 , 会像犯罪人 一样得到惩 将 罚 。一般 预 防理论 没有 为追诉 时效 的合理 性提 供证
第2 7卷
第 4期
段长征 : 刑事追诉 时效 的法理 分析
- l? 6
在 间接 的关 系 。一 个 人 在 年 轻 时 犯 罪 , 年 老 时 则 在 可 能成 为一 个 善人 。此 时 , 果 追 究 他 年 轻 时 的 犯 如 罪 责任 , 已经没 有意 义 。但改 造论 存 在 的问题 在 于 , 时 间 的流逝 并不 必然 改 变一 个人 的人 格 。能否 通 过 惩 罚把 一个 高龄 的犯 罪人 改 造成 为一 个对 社会 更 有 用 的或 者更 好 的公 民 , 目前 尚没有 定论 。
( ) 利 主义 立场 四 功
刀刃上 。正如贝勒斯在《 法律 的原则》 中指 出: 诉 “
讼 时效 法避 免 了 因难 以获得充 分 而可靠 的证据 而产 生 的错 误 成 本 。 正 是 由于这 个原 因 , 们 不得 不 ” 我 在 惩罚 眼前 犯罪 还 是 惩 罚 过 去犯 罪 之 间做 出选 择 , 出于实 际考 虑 , 我们 选择 了惩 罚 眼前犯 罪 , 而对 时 隔 久 远 的犯罪 予 以放弃 。
三、 善 中国追 诉 时效制 度 的建议 完
鉴 于报 应 主义不 能 为追诉 时 效制 度提 供理 论证 成, 则可 以转 向功利 主义 的立 场 。刑法 既 向前 看 , 也
就 中国现行 刑法 中关 于追 诉 时效制 度 的规定 而
言, 仍然存在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
( ) 一 追诉期 限起 算 日的设 定 追 诉 时 效是 一 种 正 义逻 辑 之 外 的制 度 , 该 予 应 以严 格 限制 。最 佳 的限制 途径 就是 严格 设定 追诉 期 限 的起算 日。中国刑 法 第 8 9条 规定 :追 诉 期 限 从 “ 犯 罪之 日起 计算 ; 罪行 为有 连续 或者 继续状 态 的 , 犯 从犯 罪行 为 终 了之 日起计
算 。 ”在 一般 情况 下 , 罪 犯
向后看 , 但主要是 向后看。当惩罚一个罪犯 的时候 ,
首先 对犯 罪 人 的过 去 的 行 为作 出评 价 , 这个 行 为 看 是否 属 于犯 罪 。在 这 个 阶 段 , 关 注 的 完 全是 过 去 所 发生 了什 么 , 即过 去 的行 为 和 行 为 发 生 时 的 心 理状 态 。及 至量 刑 阶段 , 院可 能 要 考 虑 现 在 和将 来 的 法
要求 , 例如 , 为了保护公共安全 , 需要考虑罪犯 的人 身危 险性 , 虑预 防犯 罪 , 虑惩罚 的成本 。报 应 主 考 考
义 的惩罚 观认 为 罚 当其 罪 , 此 主 张 多 考 虑 过 去 。 因 功利 主义 的惩 罚 观认 为犯 罪 已经发 生 , 覆水 难 收 , 因 此 主张多 向前 看 , 多考 虑未 来 。显 然 , 在一个 稳 定 的 常态 社会 , 应 主义 的惩罚 立 场更 为合 适 ; 报 在一 个结 构变 迁 的社会 , 利 主义 的立 场则 较为 适宜 。 功 为什 么报 应 主义 不合适 呢? 因为 一个人 永 远生 活在过去是可能 的, 但却是绝对荒谬 的。理性 的人
之 日即为追诉期 限 的起算 日。例 如, 假定 20 00年 1 0月 1 发 生一起 伤害案件 , 0日 如果 国家 给予该犯 罪 以 l 的 追 诉 期 限 , 么 追 诉 期 限 的起 算 日为 5年 那
20 0 0年 l 0月 1 日。对 于 连 续或 继 续犯 罪 , 追 诉 0 其 期 限 的起 算 日是行 为 终 了之 日而不是 犯 罪之 日。连 续犯 是连 续进 行 了 多个 相 同 的犯 罪 行 为 , 成 了 多 构 个犯 罪 , 如连 续杀 了几 个人 , 构成几 个 杀人 罪 。继 就 续犯 是一 种犯 罪 的持 续 状 态 。如 非 法 拘禁 罪 , 人 把 拘禁 起来 , 种拘禁 的行为 就是 持续 行 为 , 这 就是 一 种 持续 犯 。对 于连续 犯 和继 续 犯 而 言 , 由于 犯 罪 行 为 时 间具有 一定 的持 续 性 和连 续 性 , 行 为 终 了之 日 从
应该知道过去, 把握现在 , 计划未来 。在做出现在和 未来 的决 定 时 , 们要 考虑 过 去 , 不 能过分 依 赖 于 我 但 过去。比如 , 我们聘请一个 国家队足球主教练 , 未来 的 目标 是 带 队打进 世 界杯 , 然 一个 主教 练 候 选 人 虽
没有 带 队打进 世界 杯 的经历 —— 这 个关 于过 去 的事 实 只能告 诉我 们候 选 人 曾经 是 个 什 么 样 的教 练 , 但 我们 真正 关 心 的 问题 不 是 他 是 否 带 队打 进 过 世 界 杯 , 是他 在未 来 能 否 带 队打 进 世 界 杯 。没 有 带 队 而 打进世 界 杯 的历史 并 不能必 然 推 出在未 来不 能带 队
打进世 界 杯 的结论 。 改革 开放 以来 , 国一 直 处 在社 会 转 型期
。 当 中
起算追诉期限, 更符合刑罚 目的, 也利于司法操作。
对于 一些 特殊 案件 , 针对 未成 年人 的犯 罪 , 如 其 追诉 期 限的起 算不 应 从 犯 罪 之 日起 计算 , 而应 考虑 未成 年人 的特 殊性 , 从其 年 满 1 8岁之 日起计 算 。如 对儿 童 的性犯 罪不 仅 要 考 虑 合 理 的 追诉 期 限 , 也要 考虑合 理 的追诉 期 限起 算 日。 对 于犯 罪 人故 意 隐 瞒犯 罪事 实 的犯 罪 , 其追 诉 期 限的起 算 日应为 犯罪 事实 的发 现之 日而不是 犯罪 之 日。例 如 , 设一 个 贪 污 犯 故 意 隐 瞒 钱 帐不 符 的 假 事实 , 只有这 个犯 罪事 实 被 发 现 才 能启 动追 诉 时 那 效, 即发现 之 日为追 诉期 限 的起算 日。
今 中国社会 , 们 在处 理相 互之 间关 系 的时候 , 多 人 更 的应是 面 向未 来 , 向前 看 。我 们 若 公 正 地 看 待 一 个 人, 就应 以变化 的 眼光看 待 他 , 而不是 停 留在他 并 不 令 人满 意 的过 去 上 。所 以判 断 评 价 一个 人 , 能 完 不 全依 据 过 去 的他 , 考虑 现 在 的他 。总之 , 要 完全 依 赖 于 过去 , 会让 我 们 的生 活 变 得 一 团糟 。正 是 基 于 这
对于有些犯罪来说 , 即使犯罪人并不采取措施 隐瞒 自己的犯罪 , 在犯罪后过正常人的生活 , 也不能
因此就 予 以适用 追诉 时效 。因为有 的犯罪本 身 就具 有 欺骗 性 和 隐 瞒 性 , 贪 污 贿 赂 犯 罪 和 诈 骗 犯 罪 。 如 假 如 张三 在 4 0岁 时 犯贪 污罪 , 该 罪 非 常 严 重 , 且 罪
种立场 , 对于类似 民营企业家 的“ 原罪 ” 应 明确其 , 责任 , 但可适用追诉时效而不予惩罚。 另外 , 一个 众所 周 知 的原 因 , 我们 调查 和惩 罚 犯 罪要花费很多资源 , 而这种资源是有限的, 国家的能 力也有限 , 因此必须把这些资源利用好 , 好钢要用在
可判处无期徒刑 , 因为张三此后的一路升迁 , 但 在他 6 退休 后 其 罪 行 才 败 露 , 么 是 否 因为 过 了 2 0岁 那 0
年 的追 诉 时 效 , 家 就 不 再 追 究 他 的 刑 事 责 任 呢 ? 国
?
6 2?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 社会科 学版 )
21 0 1年 8月
有鉴于此 , 笔者认为 , 只有 国家发现了犯罪 , 追诉期
限才 能起 算 , 即追 诉 期 限 的起 算 日应 是 国家 发 现犯
罪之 日。
的 。因此 , 追诉 时 效期 限 的设 定 要 考 虑 犯 罪人 接 受 公正 审判 的权 利 。 ( ) 三 附带 民事诉讼 的 时效
对 于在 犯 罪 事 实被 发 现 之后 , 罪 人 故 意逃 避 犯 国家 司法 制 裁 的犯 罪 , 就 不
受 追 诉 期 限 的 限 制 。 那
根据中国《 民法通则》 的规定 , 民事诉讼也有时 效 限制 , 般是 2年 或者 1年 。毫无 疑 问 , 事犯 罪 一 刑
的追诉 期 限与 民事诉 讼 的时效 期 限是不 一致 的。如
这种逃避 国家司法侦查或审判的行 为, 指为逃避 国
家惩 罚 而潜逃 , 离 开 国籍 国 , 改变 居 住 地 , 改 或 或 或
变 自己的身份等。犯罪人要使 自己得到追诉期限的
保护 , 须过 正 常人 的生活 , 必 不能 逃避 国家 司法 侦查
与 审判 。
( ) 二 关于追诉 期 限
果一个犯罪人应为其犯罪行为同时承担刑事责任和 民事 责任 , 一旦 这个 犯罪 成 为 旧罪 , 虽然 该 罪仍 在刑
事诉 讼 的追诉 期 限 内 , 超过 了民事诉 讼 的时效 , 却 那 么能 否 同时进 行 民事诉 讼 呢? 例 如 , 于投 放 危 险 对 物质 犯罪 或者 环境 破 坏 造 成 的 伤 害 , 由于 有 的伤 害 有潜 伏期 , 害人 不可 能马 上发现 损 害 , 过 了民事 受 在
般来说 , 严重犯罪规定较长的追诉期限, 轻微 犯罪规定较短的追诉期限。对于伤害具有较长持续
一
性 或者 受害人 愤 恨情 感 具 有 较 长 持 续性 的犯 罪 , 可
诉讼时效期限后 , 受害人还能否请求赔偿?笔者认 为 , 此 问题应 根 据 中国 民事诉讼 法 的规定 , 讼 时 对 诉 效期限应从 知道 或者应 当知道权利被 侵害时起计
算 。 因此 , 于过 了刑 事追诉 期 限 的犯 罪 , 对 犯罪 人仍 然应 该 承担 因犯 罪行 为所致 的民事 责任 。 [ 参考 文献 ]
[ ]于志刚. 1 追诉 时效 制度 比较 研 究[ . 京 : M] 北 法律 出版
社 ,9 8 1319 19 :2 —2 .
以规 定 较长 的追诉 期 限 ; 反之 , 以规定 较短 的追诉 可 期限。 追 诉 期 限 的 法 律 设 定 还 应 考 虑 国 家追 诉 的 难 度, 以保 证法 庭 获 得 足 以定 案 的证 据 。 因为 时 间 越
长, 证据的采集难度越大 , 刑事责任也就越发难 以确 定 。 因此 , 然一 些犯 罪 罪行严 重 , 以判 处 无期徒 虽 可 刑或者死刑 , 但考虑到追究 的难度 , 追诉期限可以适 当缩减 。 设 定追诉 期 限还 应考 虑犯 罪人 接受 公正 审判 的
权 利 。法 院的审 判是公 正 的、 中立 的 , 对 时隔久 远 但 犯 罪 的惩 罚 仍 可 能 侵 犯 被 告 人 接 受 公 正 审判 的 权 利 。 由于人 的记 忆 随着 时 间 的 流逝 而 逐 渐 衰 弱 , 即
[ ]赵秉 志, 2 于志 刚. 国际刑 法 中的追诉 时效 制度 [ ] 华 论 J.
东政 法学院学报 ,0 1 2 :01 . 2 0 ( ) 1 —1
[ ]尹林标. 3 前智利 独裁者皮 诺切 特将 出庭 受审 [ . N] 世界 报,0 5 )-4 1 . 2 0 41 ( ) 2
[ ]康德 . 4 法的形 而上 学原理 [ . M] 沈叔平 , 北京 : 译. 商务 印
书馆 ,9 1 17 19 :6 .
使在追诉时效内, 久远的时间距离会淡化人的记忆 , 从 而 不利 于被 告人 对 自己进 行 辩 护 , 陈述 一 个 1 如 0
年前 发生 的事情 与 1周 前 发 生 的 事情 , 然是 不 同 显
[ ]贝勒斯. 5 法律 的原 则[ . M] 张文显 , 等译. 北京 : 中国大 百
科 全 书 出版 社 ,9 6 8 . 19 :5
[ 任 编辑 : 责 陈可 阔 ]
T eJ rs r d n ilAn lsso tt t fCrmia mi to s h u ip u e t ay i n S au eo i n lLi t in a a
DUAN Cha g h n n ze g
( eat etfP bcScry C i n e i P t l m, og i S ad n 5 0 1 C i ) Dp r n u l eui , hn U i rt o e o u D n yn h n og2 76 - hn m o i t a v syf re g, a
A sr c : ttt o m tt n l sa m ot t o r i l u t ess m.T a io a te r o e a y u h a e iui b ta t Sa e f i i i s a n i p r n l i c m n s c y t u l ao p y a re n i a j i e rdt n l h o f n t ,s c s r r t n i y p l tb o
ter h oy,p e e t n h o n rf r t n t e r , c n n t p o i e t e tt t f l tt n y tm t a i yn x ln t n . rv n i te r a d e o mai h o o y o y a o rv d h s u e o i ai s s se wi s t f i g e p a a i s a mi o h s o
A crig ote t d rs f ti r ns te ntns o ai a jde sucs n ei uneo m cos nv t sad co n a a it i i d t h s n d o u la a m,h i es f t n ii r ore dt f ec fief tr o i i n i f e n ol u a e l a h n l t a cm
c i n s t tt fl t t n a t ain i .On t e
b sso u h c n i e ain ,t e t mi o au e o mi t n h u d b r mia -sau e o mi i sh s i rto a t l i ao s l y h a i fs c o s rt s h me l t fs t t fl t i ss o l e d o i i t i ao d f e e s n b y e n d rao a l. i
Ke r s t tt fl tt n ;p n t ;rti u in;uii r im y wo d :sau e o mi i s e a y e r t i ao l b o t ti s la a n
范文三:刑事追诉时效的期限
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
刑事追诉时效的期限
刑事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的制度。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追诉时效完成,是刑罚请求权消灭的重要事由之一。
追诉时效的期限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咨询s.yingle.com
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
(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我国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一) 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法律咨询s.yingle.com
(二) 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三) 追诉时效的延长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我国追诉时效延长分为两种情况: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里的“被害人包括受到犯罪侵害的公民个人和法人。控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控告必须是被害人在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并且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而向司法机关所作的告发。如果被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害人在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的情况下报案,则不能适用时效延长的规定。
(四) 追诉时效的中断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表明,我国追诉时效中断是以犯罪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为条件的,但不论新罪的性质和刑罚轻重。根据刑法的这一规定,追诉时效中断后时效起算的时间为“犯后罪之日”。所谓犯后罪之日,即后罪成立之日
心怀法治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在线律师咨询的帮助。
来源:(刑事追诉时效的期限http://s.yingle.com/s/366174.html)
精彩推荐:
新三板挂牌公司董监高人员产生与组成的法律规定http://s.yingle.com/s/375250.html
什么企业适合新三板http://s.yingle.com/s/375249.html
新三板首期指数是什么http://s.yingle.com/s/375248.html
企业上新三板定位价值链案例借鉴http://s.yingle.com/s/375247.html
公司小额交易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http://s.yingle.com/s/375246.html
新三板扩容案例介绍http://s.yingle.com/s/375245.html
暂免征收民族自治地区挂牌公司挂牌费用的公告http://s.yingle.com/s/37524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新三板分层对股市有什么影响http://s.yingle.com/s/375243.html
新三板如何开户http://s.yingle.com/s/375242.html
新三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案例http://s.yingle.com/s/375241.html
新三板挂牌同业竞争案例http://s.yingle.com/s/375240.html
投资者投资新三板需要知道什么http://s.yingle.com/s/375239.html
投资新三板股票有什么好处http://s.yingle.com/s/375238.html
公司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后有什么好处http://s.yingle.com/s/375237.html
新三板定增涉及哪些制度问题http://s.yingle.com/s/375236.html
新三板投资者享有的八大权利http://s.yingle.com/s/375235.html
新三板挂牌公司管理层任职诚信上有何要求http://s.yingle.com/s/375234.html
新三板公司董监高的相关法律规定整合http://s.yingle.com/s/375233.html
新三板原始股http://s.yingle.com/s/375232.html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
http://s.yingle.com/s/375231.html
新三板有什么影响作用http://s.yingle.com/s/375230.html
企业借壳新三板之股权收购案例借鉴http://s.yingle.com/s/375229.html
新三板法律尽调之股权代持问题http://s.yingle.com/s/375228.html
新三板的由来是怎样http://s.yingle.com/s/375227.html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http://s.yingle.com/s/375226.html 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详解http://s.yingle.com/s/375225.html
公司申请挂牌或发行融资,中介机构核查有何要求http://s.yingle.com/s/375224.html 新三板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披露后的审查和处理是怎样的http://s.yingle.com/s/375223.html 新三板企业常见问题汇总http://s.yingle.com/s/375222.html
新三板分层制度解读http://s.yingle.com/s/375221.html
新三板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内容与格式http://s.yingle.com/s/375220.html
2017年中秋国庆新三板休市时间http://s.yingle.com/s/37521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如何判断新三板同业竞争http://s.yingle.com/s/375217.html
新三板挂牌案例同业竞争怎么办http://s.yingle.com/s/375216.html
新三板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http://s.yingle.com/s/375215.html
新三板企业同业竞争怎么办http://s.yingle.com/s/375214.html
新三板挂牌中公司社保与公积金缴纳问题http://s.yingle.com/s/375213.html
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哪些http://s.yingle.com/s/375212.html
新三板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http://s.yingle.com/s/375211.html
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相比有何特点http://s.yingle.com/s/375210.html
新三板企业融资渠道有哪些http://s.yingle.com/s/375209.html
新三板出现同业竞争怎么办http://s.yingle.com/s/375208.html
新三板募资新规的主要内容http://s.yingle.com/s/375207.html
新三板公司怎么避税http://s.yingle.com/s/375206.html
企业借壳新三板之增发收购方式案例http://s.yingle.com/s/375205.html
新三板与主板的三大区别http://s.yingle.com/s/375204.html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收费事宜的通知
http://s.yingle.com/s/375203.html
解读新三板收购政策http://s.yingle.com/s/375202.html
新三板公司与中介机构如何合作http://s.yingle.com/s/375201.html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异常情况处理办法http://s.yingle.com/s/375200.html 新三板有什么意义http://s.yingle.com/s/375199.html
新三板法律意见书有哪些内容http://s.yingle.com/s/375198.html
新三板的操作程序是怎样的http://s.yingle.com/s/375197.html
新三板挂牌公司有望迎来私募可转债http://s.yingle.com/s/375196.html
新三板并购,中小股东权益谁来保护http://s.yingle.com/s/375195.html
新三板公司对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有什么要求http://s.yingle.com/s/375194.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新三板公司怎么运用券商评价结果http://s.yingle.com/s/375192.html
新三板公司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内容与格式http://s.yingle.com/s/375191.html
新三板退市机制http://s.yingle.com/s/375190.html
新三板企业如何有效治理http://s.yingle.com/s/375189.html
新三板涉及的法律问题,你知道多少http://s.yingle.com/s/375188.html
新三板企业连续存续两年怎么计算http://s.yingle.com/s/375187.html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单元管理办法(2017最新)http://s.yingle.com/s/375186.html 推进新三板发展意见的主要内容http://s.yingle.com/s/375185.html
新三板企业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http://s.yingle.com/s/375184.html
全国股转系统就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答记者问http://s.yingle.com/s/375183.html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转让实时监控指引http://s.yingle.com/s/375182.html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区别http://s.yingle.com/s/375181.html
新三板怎么实现分层管理http://s.yingle.com/s/375180.html
案例分析之新三板对赌协议http://s.yingle.com/s/375179.html
如何理解新三板融资途径多元化http://s.yingle.com/s/375178.html
新三板融资方式有哪些http://s.yingle.com/s/375177.html
新三板权益披露规则的主要内容http://s.yingle.com/s/375176.html
新三板分层方案出炉三大标准(2017最新)http://s.yingle.com/s/375175.html
已挂牌公司更换主办券商的操作流程http://s.yingle.com/s/375174.html
新三板公司定增特殊条款注意事项http://s.yingle.com/s/375173.html
新三板公司并购有什么好处http://s.yingle.com/s/375172.html
新三板要约收购规则解析http://s.yingle.com/s/375171.html
新三板成功案例关联交易披露http://s.yingle.com/s/375170.html
新三板是什么http://s.yingle.com/s/375169.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支持平台挂牌审查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http://s.yingle.com/s/375168.html
2017年新三板休市安排的通知http://s.yingle.com/s/375167.html
新三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2017最新)http://s.yingle.com/s/375166.html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http://s.yingle.com/s/375165.html 投资者如何看新三板企业资质http://s.yingle.com/s/375164.html
公募产品能否投资新三板http://s.yingle.com/s/375163.html
新三板企业融资方式http://s.yingle.com/s/375162.html
新三板案例分析对赌协议http://s.yingle.com/s/375161.html
案例分析之新三板挂牌为何不成功http://s.yingle.com/s/375160.html
新三板公司设立定增特殊条款注意事项http://s.yingle.com/s/375159.html
如何防范经营者‘卷款跑路’http://s.yingle.com/s/375158.html
新三板挂牌要具备什么条件http://s.yingle.com/s/375157.html
新三板优先股业务指南http://s.yingle.com/s/375156.html
第三方支付是什么http://s.yingle.com/s/375155.html
谨防新三板企业变相保层http://s.yingle.com/s/375154.html
全国股转系统对出现问题的挂牌公司有何处罚措施http://s.yingle.com/s/375153.html 借支付宝行骗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分析http://s.yingle.com/s/375152.html
法律咨询s.yingle.com
范文四:刑事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
找法网北京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beijing
刑事自诉案件的追诉时效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来源:找法网北京律师)
范文五:刑事追诉时效的计算
《刑事追诉时效的计算》
------------------------------------------------------------------------------
作者: 日期:2014-07-18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应理解为犯罪成立之日。
(二)追诉时效的中断
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的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
《刑法》第89条第2款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可见,我国对于自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两罪可以是不同类的犯罪,前后两罪分别按各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追诉时效的延长
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对犯罪分子的追诉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制度。
追诉时效的延长的事由包括以下六种情况:
(1)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犯罪分子逃避侦查审判的;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3)犯罪分子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www.lvshimen.com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追诉时效计算案例追诉时效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