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古时候大义灭亲的故事
古时候大义灭亲的故事
卫庄公的爱妾有个儿子叫州吁,从小就很受宠爱,可是他不务正业,整天只喜欢舞刀弄枪。而当时,大夫石存也有个儿子名石厚,与州吁臭味相投,两个人关系很好。后来卫庄公死了,公子完继位为卫恒公。此时,石存因年纪老迈又不满州吁的作为,便告老还乡。
一天,卫恒公要到洛邑去见周王,州吁和石厚便借送行杀死了卫恒公,并夺取了王位,可是他们不得人心,于是他们商量找石存帮助,以安抚民心。石存告诉前来求助的儿子说:“你们只要去请陈恒公帮你们在周王面前说说,得到周王的同意就好了。”于是石厚和州吁,带上礼物赶往陈国。这边石存暗中写信密告陈恒公,让他帮捉拿杀君王的凶手。当石厚和州吁来到陈国时就被抓起来了。接着陈王派人去问怎么处置这两个凶手。石存就说:“这小子不忠不孝,留他又有什么用?”于是叫人把他杀了。石存的这种做法得到后人的赞许,后来人们称这种行为是“大义灭亲”。
范文二:古时候的浪漫
和一个人好,便总想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又总想留些他的痕迹于自己的生活中。于是,用他用过的东西,赠他以旧物、体己物作信物……小说中,这样的情节比比皆是。 譬如《红楼梦》。妙玉暗恋宝玉,从什么时候可见端倪?她请众人喝茶,各人有各人的茶杯,轮到宝玉,她拿的是“前番自己常日吃茶的那只绿玉斗”。妙玉出了名的有洁癖,她让宝玉用她的杯子,即是藏在心口不便吐露的“我待你如自己”。 同样是杯子,黛玉也有一只。有一年元宵节,大家围坐着,宝玉提着酒壶一一斟去,斟至黛玉面前,她却不喝,“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上边,宝玉一气饮干”,之后,宝玉再替她斟一杯。这是别人无,独他俩有的亲密。交换痕迹如接吻,无怪乎贾母也要借才子佳人的故事旁敲侧击。 日后,宝玉挨打,让晴雯去潇湘馆送两条旧手帕,黛玉悟出其中深意,“不觉神魂驰荡”――那是沾染着宝玉气息的贴身物,又将拭去带着她气息的眼泪,两人隔空秘密完成一场痕迹的交换。 其实,在此之前,宝黛间大多数行为,都还止步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亲昵。如,小说十九回那只著名的枕头――宝玉在黛玉房中午睡,黛玉“将自己枕的推与”他的那只,与二十一回宝玉就着湘云的洗脸水洗了两把的举动,并无本质的区别。 说起枕头和痕迹,我想起另一只枕头。元初笔记小说《姚月华小传》记载,唐末女诗人姚月华与意中人杨达尺牍往来,一直没有见面。一日,杨达去姚家,与姚父喝酒并装醉,留在姚家休息。“月华私命侍儿送合欢竹钿枕、温凉草文席,皆其香阁中物也。”杨达先是“心荡”而后“怅然若失”――更私密、更隔空,完成一场痕迹的交换,这真是极具中国特色,古时候才有的浪漫。 所以,那些没交换成功的痕迹或终究错过的痕迹,就只能算未遂、心碎的浪漫。 《红楼梦》中,最具悲剧意味的场景,莫过于宝钗拿起袭人为宝玉绣的肚兜,忍不住扎了几针,扎着扎着,她听到宝玉的梦呓,“和尚道士的话哪能信”,“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另一个颇具悲剧意味的场景发生在尤三姐的绣房。柳湘莲赠的剑挂在她的床上,她“每日望着剑,自笑终身有靠”。我想,尤三姐大概千百次抚摸过那剑,剑亦是贴身物件,她指尖所及都曾被柳湘莲碰触过,这是何等欣喜;而终其一生,他们只在这把剑上痕迹重合,最后,这把剑“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又令观者何等悲恸。 我曾疑心,为什么中国古典小说中,头发、指甲的故事特别多,后来才明白这是痕迹交换的极致,即把“我的一部分赠予你”。 比如,晴雯走前,铰了葱管似的指甲递与宝玉,那未必是爱情,更像是一种知己的托付。 又如,北宋柳师尹的《王幼玉记》记载,衡州娼王幼玉与京都青年柳富一见钟情,柳返乡时,答应幼玉一定会回衡州,但直至幼玉相思病逝,也没回去。后来,衡州来人告诉柳,幼玉临终前曾将“头发一缕,手指甲数个”交付婢女,并留言“郎来访我,可以与之”。柳虽很伤心,但终没回去,可见所谓真心和伤心都有限。 依我看,对头发、指甲这类私密物件、极致痕迹的态度,便可一窥你错不错,那人淑不淑。 还是书生和妓女,还是头发,唐《欧阳詹惑太原妓》中写道,太原妓去世前,“剪其云髻,谓侍儿曰:‘所欢应访我,当以发为贶。’”果然,太原妓的“所欢”欧阳詹看到她的头发,“为之恸怨,涉旬而生亦殁”,不枉她一片深情。 回过头来看贾琏,姑娘赠他以头发,被平儿发现后,他说,烧了完事,又“塞于靴掖内”,可见只是一场露水姻缘。 所以,林黛玉误会一针一线费心费力刺就的香囊被宝玉让小厮解了去,发了火,“你明儿再想我的东西,可不能够了!”她以为那是她的痕迹,却被宝玉轻贱。 所以,《聊斋志异》的《公孙九娘》中,莱阳生辜负了公孙九娘所托,九娘再见他时,只用袖子遮着脸,没人知道她是怒还是哭,他们之间的信物、一双罗袜也瞬间灰飞烟灭。而姚月华每每看完杨达的信,便烧了,将纸灰放入酒中,一饮而尽,并将那酒命名为“款中散”。她吞了爱人所有的痕迹。 反之,元曲最旖旎、最惊心动魄的爱情绝唱是《我侬词》――“……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碎,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女主角恨不得与爱人交换所有痕迹。 你不“来访”我便不“与”,你若辜负,我便不托付,“你若无心我便休”。 这是王幼玉,是公孙九娘,是姚月华,是林黛玉,是尤三姐……是古时候的中国女人,是属于她们的浪漫和决绝。 (周娜摘自“和讯财经”)
范文三:古时候的冷饮
因为有空调,有冰箱,没怎么感觉热,夏天就过去了。古代没这些东西,夏天怎么办呢? 古人其实一直很聪明,发明了很多办法避暑。比如很早的时候,有钱人家里就有冰窖,冬天的时候把冰块放里面,夏天的时候取出来用,反季节,不光能避暑,还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找对象想知道对方家底,含蓄点,不用问别的,就问你们家冰窖多大啊?高富帅还是丝马上就现形。 《周礼》上说,周王室为保证夏天有冰块用,还专门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管理“冰政”,这个部门就是一个“冰办”,有八十名“职工”,负责人称“凌人”,专门冬天采冰,夏天给王室用。王室不光自己用,还把冰块赏赐给高级干部,相当于消暑费。这制度一直延续到明清。 除了用冰块降温之外,古人也爱在夏天吃冰镇食品。冰镇怎么做呢?得用冰箱。古代的冰箱叫“鉴”,就是一种大盆,早期是陶的,春秋中后期开始流行青铜的了,就跟咱这冰箱过去流行双开门的,现在又流行三开门的一样。这“鉴”又称“冰鉴”,是一种原始冰箱,用的时候,把盛满饮料或食物的器皿放进去,四周围满冰块,合上盖子,过一会儿,“冷饮”就做好了。 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个人去卖冰棍,那天非常热,就有不少人准备买他的冰棍,结果这个人一看生意好,就地涨价,翻了好几倍,顾客一生气,都不买了,不大一会儿冰全化了。结果这个人为贪心而后悔,像冰棍一样流着泪走了。 你看,咱们唐朝的时候,大街就有卖冰的了。 到了宋朝,就出现了冷饮专卖店。还出现了一种特别好吃的冷饮。诗人杨万里曾经写过:“似赋还咸爽,才凝又欲飘;玉来盘底碎,雪到口边消。”这是什么呢?“冰酪”,就是古代的冰淇淋嘛。 冰酪到了元代,就更像冰淇淋了,蒙古人把果汁、乳品和冰雪混合在一起食用。据说,马可?波罗来中国时,吃到了当时的皇家冷饮“冰酪”。 后来,他把“冰酪”的制作技术带回意大利,被法国人出高价买走,再后来又传到了英国。英国人改造后,制出了我们今天常吃的冰淇淋。 古代大家吃这些冷饮,原料并不完全是冬天储藏的冰,也有在夏天制造的冰。这个怎么造呢?可能我们今天真的很难想象,在没有冰箱没有电的情况下,怎么造冰。 在唐朝末期的时候,人们在生产火药时,开采出大量硝石,无意中发现硝石溶于水时会吸收大量的热,可使水降温到结冰,于是,很快有人利用硝石的这种特性,在夏季制作冰饮料。 用罐盛一定量的水,将糖和一点香料溶在其中;然后,将罐置于盛上水的一个大盘内,不断地在盘中加入硝石,盘子里的水冻上了,罐子里的水结成了冰。尝一口,又凉又甜,直冰到肚子里。
范文四:古时候的浪漫
有一个颇具悲剧意味的场景发生在尤三姐的绣房。柳湘莲赠的剑挂在她的床上,她“每日望着剑,自笑终身有靠”。尤三姐大概千百次抚摸过那剑,剑亦是贴身物件,她指尖所及都曾被柳湘莲碰触过,这是何等欣喜;而终其一生,他们只在这把剑上痕迹重合,最后,这把剑“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又令观者何等悲恸。 我曾疑心,为什么中国古典小说中,头发、指甲的故事特别多,后来才明白这是痕迹交换的极致,即把“我的一部分赠与你”。比如,晴雯走前,铰了葱管似的指甲递与宝玉,那未必是爱情,更像是一种知己的托付。 依我看,对头发、指甲这类私密物件、极致痕迹的态度,便可一窥你错不错,那人淑不淑。回过头来看贾琏,姑娘赠他以头发,被平儿发现后,他说,烧了完事,又“塞于靴掖内”,可见只是一场露水姻缘。 所以,林黛玉误会一针一线费心费力刺就的香囊被宝玉让小厮解了去,发了火,“你明儿再想我的东西,可不能够了!”她以为那是她的痕迹,却被宝玉轻贱。 所以,《聊斋志异》的《公孙九娘》中,莱阳生辜负了公孙九娘所托,九娘再见他时,只用袖子遮着脸,没人知道她是怒还是哭,他们之间的信物、一双罗袜也瞬间灰飞烟灭。而姚月华每每看完杨达的信,便烧了,将纸灰放入酒中,一饮而尽,并将那酒命名为“款中散”。她吞了爱人所有的痕迹。 反之,元曲最旖旎、最惊心动魄的爱情绝唱是《我侬词》――“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女主角恨不得与爱人交换所有痕迹。 你不“来访”我便不“与”,你若辜负,我便不托付,“你若无心我便休”。这是王幼玉,是公孙九娘,是姚月华,是林黛玉,是尤三姐……是古时候的中国女人,是属于她们的浪漫和决绝。
范文五:古时候的生命
读懂母亲是一种成熟,一种朴实而又真切的成熟。
我任性爱发脾气,小时候如此,大了还是如此。小时候的任性是我行我素,大了的任性虽然没有收敛,但我自己明白,任性的背后有了些复杂的情感。
母亲的唠叨会招来我不耐烦的埋怨,母亲小小的过失会引发我时不时的冷嘲热讽甚至是大呼小喝。
有时毫无端由,只因为我心情烦闷,就把一肚子的不快发泄在母亲身上。在母亲面前,哪怕无意间已经看到了母亲茫然的神色,哪怕心里已经隐隐地有了一丝愧疚,但我从不会开口对母亲说“对不起”。对别人,我可以把这三个字运用自如,可是对自己的母亲我竟如此吝啬。我不会把一丝一毫的愧疚流露于母亲,我始终都是高傲的。
外表虽是如此,我的内心却早已被自己的愚蠢折磨的不堪一击。曾看过一篇《秋天的童话》,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用鲜血同枫树交换御寒的大衣、食物、和甘泉。孩子被上了大意,母亲却倒下了。满山绿色的枫叶就在刹那间变成了红色。我想:世界上最朴实而又最具震撼力的红色原来是枫叶的红。文章末尾用了这样一句古语:“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在别人看来或许平凡无华的文字,对于我却触目惊心。我明白了一直隐藏在我高傲背后的对母亲的深深的依恋。最大的遗憾莫过于失去以后才觉得珍惜。这种痛心我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我能预感到。
我自以为已经长大,已经成熟,但一个不能读懂母亲的人,永远都无法超越自己心灵上的幼稚。在另一篇《读懂母亲》的习作里,作者做过这样的比喻: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不能一味的去画一个以别人为圆心的圆,那样最终会迷失自我,永远走不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轨迹;然而我永远也越不出与母亲构成的同心圆,那圆心就是我和母亲之间的默契。我这才明白,努力“创造”与母亲之间距离的人该是多么愚蠢。
母亲太平凡了,我们无须在母亲面前刻意打造自己,以至于我们很多时候忽视了她的存在,我们学会去体谅周遭的人,这种体谅时常是有意识的,却往往忽视了我们原本最该体谅与理解的人。一颗能够读懂母亲的心,才是最具有自我本色、最具有人情味儿的心。
读懂母亲,才意味着一个人的真正成熟。我将用心去体味迈向成熟道路上的艰涩与快乐。
指导老师:王玲玲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古时候大义灭亲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