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常用的相似准则数
常用的相似准则数
1. Re 数(雷诺数)
Re 数以英国工程师雷诺(O.Reynolds)命名,是流体力学中最重要的相似准则数,所有与粘性流动有关的模型实验都必须考虑Re数。
Re 数是惯性力与粘性力之比
2. Fr 数(弗劳德数)
以英国船舶设计师弗劳德(W.Froude)命名。当模拟具有自由液面的液体流动时,如水面船舶运动、明渠流动等, 数是必须考虑的相似准则数。
Fr 数是惯性力与重力之比:
3. Eu数(欧拉数)
以瑞士数学家欧拉(L.Euler)命名。当讨论流场中某点的特征压强或两点间的压强差时常用到 Eu数是压力或压差力与惯性力之比
4. Sr 数(斯特劳哈尔数)
Sr 数以德国物理学家斯特劳哈尔(V.Strouhal)命名,他在研究风吹过金属丝发出鸣叫声时创立此数。在研究不定常流动或脉动流时, Sr 数成为重要的量纲为1的参数。
Sr 数为当地惯性力与迁移惯性力之比
5. Ma数(马赫数)
Ma数以奥地利物理学家马赫(E.Mach)命名。当气体作高速流动时气体压缩性成为重要属性,Ma数用来描述流体压缩性的影响。Ma数为惯性力与压缩力之比
6. Ne数(牛顿数)
数以英国物理学家牛顿(S.I.Newton)命名。 主要用于描述由流体产生的阻力、升力、力矩和(动力机械的)功率等外力行为的影响。 Ne 数为外力与惯性力之比
范文二:换气量的计算准则
房间换气量的计算准则
合理送风量的计算:
在选择换气扇、通风系统产品时,必须综合考虑换气次数和最少新风量两个因素,取两者计算出房间送风量V (m3/h)的最大值作为合理的送风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合理送风量=房间面积(m2)×房间高度(m )×换气次数(n ) 或者合理送风量=最小新风量(m3/人)×人数
根据200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规定:每人每小时不得小于30立方米的新风量。因此用户选择换气扇时必须根据各自家庭的特点来选择,以保证30立方米新风的要求。那是不是越大越好呢?新风量当然是越多越好,但新风量越多,耗能就越多,从经济的角度看是不行的。
换气次数选择原则:表中所列只是一个推荐值,具体选择时要根据房间的实际用途及其他具体情况灵活应
用,例如,对于厨房卫生间易产生异味及水蒸汽的地方,尽量选择较多次数的换气,对于客厅卧室,可以
选择较少次数的换气,同时,换气次数的选择与当地的污染指数,室内的装修情况及周围的
环境有
注:采用全封闭蓄电池时为3~5次/h 。按03年版暖通技术措施P129页要求:公共卫生间:不小于10次/时,住宅:不小于5次/ 时,带空调系统的旅馆卫生间:客房新风量的80~90%
范文三:曲轴计算的几种准则
柴油机曲轴的疲劳强度评定
王民
摘要:柴油机曲轴强度对保障船舶的安全性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柴油机曲轴疲劳强度评定方法,并给出柴油机动力计算中交变弯矩、交变压应力的计算方法。本文探讨了IACS M53计算方法的合理性,指出强度评定中的常见错误并给出改进建议。本文中部分意见已被船级社规范采纳,并用于实际曲轴强度校核。
关键词:曲轴强度评定、疲劳强度、IACS M53 1. 前言
曲轴是影响船舶柴油机可靠性最关键的零部件,柴油机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曲轴的可靠性。由于曲轴无法采用冗余设计,不得不提高自身的可靠性,因此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制订了曲轴强度校核的统一要求(IACS UR M53)。
曲轴在工作时承受缸内的气体力、往复和旋转质量惯性力、扭转力等的作用。施加在连杆轴颈上的径向力使曲轴承受弯曲作用,切向力使曲轴承受扭矩,同时轴系带来的扭转振动、纵向振动、曲轴形状弯曲等都影响曲轴强度。曲轴承受的切向力和径向力都是随时间周期变化的量,曲轴各处的应力也具有周期变化的性质。对曲轴断裂事故进行实际分析证明,大多数断轴事故是疲劳破坏,因此UR M53 采用了疲劳强度评价准则,主要评价曲轴圆根及油孔处的疲劳强度。
本文介绍根据M53及中国船级社规范进行柴油机曲轴强度分析的实用方法,研究实际计算中常见的问题。通过对比几种曲轴疲劳强度计算方法,对船舶规范和M53提出修改建议。由于大型低速机计算相对简单,所以本文以V 型中速机为例。
2. IACS 曲轴疲劳强度评定方法
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 UR M53船舶柴油机曲轴疲劳强度校核准则,来源于国际内燃机学会(CIMAC )的通用计算方法,并被各船级社所采纳,广泛应用于船舶柴油机曲轴设计。
通过曲轴疲劳强度计算,可以计算出曲轴在主轴颈、曲柄销颈、油孔处的名义交变弯曲应力、名义压应力、名义交变扭转应力,然后乘以应力集中系数,并根据最大应变能强度理论,合成为一当量交变应力,然后同材料的疲劳强度值进行比较,M53要求该比值(即合格系数)不小于1.15,以评判曲轴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进行曲轴疲劳强度评价包括三个方面,即循环工作应力、对称循环疲劳强度、评价准则。
2.1 循环工作应力计算模型和柴油机动力计算方法
循环工作应力的计算有很多种方法,如简支梁法、连续梁法、三维有限元法等。M53中采用了简支梁法。即,名义交变弯曲应力的计算基于静定系统,把单位曲柄当作一简支梁考虑,梁的长度为主轴承中心线距离,所受集中力为连杆推力作用在曲柄销,力和弯矩的计算见图1。
M53没有给出明确的柴油机动力计算方法,设计者可以采用通用的设计手册或动力计算软件进行计算。通过动力计算,可根据一个工作循环内不同曲轴角下的气缸气体力曲线或表格,计算出惯性力、活塞合成力、连杆推力。我们可根据柴油机设计手册编制Excel 计算表格,见表1。
图1 V型机曲拐简支梁模型
表格 1柴油机连杆推力计算数据
动力计算的第二步,是以动力计算得出的连杆力为基础,计算出曲柄臂交变径向压力和交变弯矩。M53简支梁模型中力和弯矩的定义,按照图1,某V 型柴油机计算见表格2和3,分别计算出了曲柄臂交变压力和弯矩值以及曲柄销油孔交变弯矩值。
表格 2 曲柄臂交变压力和弯矩计算
表格 3 曲柄销油孔处弯矩
2.2曲柄销主轴颈圆角及油孔处交变合成应力συ的计算
合成应力υ的计算根据VON MISES 准则,假设弯曲应力和扭转应力峰值出现在轴颈圆角和油孔的同一位置同一时刻计算。
轴颈圆角
σ
συ=±σB +σadd 2+3τ2
2?? ??σ19TO ??συ=±σBO ?1+2+ ??34 ?σBO ????
油孔出口
2.3 曲柄疲劳强度值σDW
曲柄销疲劳强度值,即曲柄销圆角能持久承受的在最高应力点处的交变弯曲应力值,可对全尺度曲
柄进行疲劳试验而测出,或根据公式计算得出。主轴颈也有类似计算公式。
785-σb 1961 -0. 2
σDW =±K ?(0. 42?σb +39. 3) ?(0. 264+1. 073?D P ++
4900σb R X 2.4 合格系数Q
Q =
σDW
συ
曲轴满足疲劳强度要求的衡准是Q ≥ 1.15。需要指出的是,Q 值虽然看似安全系数,但它并不是安全系数,这是因为在M53计算模型的假设中,隐含了部分安全系数,例如计算中假设最大交变弯曲应力和最大扭转应力同时发生,弯曲和扭转应力最大值也集中在同一位置发生。正是由于这些保守的假设,使合成应力计算值偏大,所以M53要求的评价准则合格系数只有1.15。 3. M53计算方法的合理性探讨
在对几种柴油机的曲轴强度评定中,遇到了评估结果不能满足船级社规范和M53的问题。特别是某国际著名柴油机公司的270系列的柴油机,计算结果表明主轴颈、曲柄销、油孔处合格系数分别只有:0.996,1.074,1.232,但该机型已有数百台的安全使用经历,并经多家IACS 权威船级社认可。
该公司认为M53过于保守,通过对曲轴进行了有限元分析和应力集中系数实测后,认为M53考虑了最恶劣的边界条件,且有限元分析和应力实测表明,应力集中系数远小于M53计算值。
循环工作应力的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如简支梁法、连续梁法、三维有限元法等。我们对比了M53和同样采用简支梁模型的著名的Ricardo 柴油机设计咨询公司计算结果,以及柴油机设计公司的有限元计算和应力实测结果,见表5。 3.1 两种简支梁法的区别
表格 4 简支梁法比较
a) 曲柄抗弯截面模数不同,对有重复度的曲拐,Ricardo 考虑最小截面为斜截面,显得更加合理。
但考虑到如果在应力集中系数测试中使用同样的抗弯截面模数作为基准,由于二者应力集中系数不同,可以认为没有实质区别。
b) M53考虑了曲轴弯曲附加应力,并要求制造厂据此制定强制修理拐档差标准。 c) 对于主轴颈,M53中考虑了名义压缩应力,但对曲柄销则没有考虑压缩应力。 上述分析表明,M53计算方法是倾向于安全,所以M53要求的合格系数也比较小。 3.2 实际曲轴应力计算和测量结果比较分析
某4种柴油机计算数据见表5,结果表明M53计算值明显大于Ricardo 和有限元分析值,更明显大于应力测量值,对钢轴最少高20%,对球铁轴高了75%,这是由于M53的应力集中系数计算公式对球铁轴不适用造成的。可见M53隐含有约30%左右的安全系数,所以要求的合格系数只有1.15。其他方法的安全系数通常要达到1.5或以上,基本上可认为是合理的。
表格 5 几种机型应力计算和实测对比
M53引起质疑,理由是曲柄在主轴颈和曲柄销圆根处应同样考虑。但M53作为一种公认的成熟方法,不应该有此明显错误。分析如图2所示曲拐的应力分布云图,可以看出,在主轴颈圆角上部位置
的交变弯曲压应力最大,曲柄销圆角下部位置为交变弯曲拉应力最大点。交变压应力值可能在主轴颈圆角处和交变弯矩产生的压应力同时达到最
图 2 有限元法曲拐应力分布图 大值,所以对主轴颈处采用了二者的合成值。曲柄销
处由于应力方向相反,所以不考虑压应力影响。
综上分析,可以认为M53计算方法本身没有明显的问题,是可行的。某270柴油机通过有限元分析得到的安全系数只有1.3,和常规的安全系数以及Ricardo 选择的1.5倍的安全系数有一定的差距,该机之所以能够安全使用,也和其工作状况、应用船舶种类、材料疲劳强度储备等因素有关。作为高可靠性要求的船用柴油机曲轴计算方法,M53本身偏于安全是合理的。 4. 总结和规范改进建议
4.1 柴油机动力计算是曲轴强度评定的基础和关键
M53没有给出具体的计算曲柄臂交变径向压力和交变弯矩的计算公式,但该计算模型是M53所规定的,是和所提供的应力集中系数计算方法相关联的。这要求正确理解M53中关于力、力臂、截面积等的定义,在强度评定中很多错误发生在这个阶段,常见的错误包括力和力臂取值、弯矩合成、V 型机两个连杆力没有合成等错误。 4.2 交变扭转应力
N 的取值
交变扭转应力,按照M53和船级社规范可取轴系系统最大的扭转应力,但在柴油机设计时,轴系还没有确定,无法获得实际轴系最大扭转应力。而且对不同的轴系布置这个值也不同。所以建议在实际设计中,应尽可能在曲轴评估中采用规范扭振应力许用值或者自己规定尽可能大的扭振许用应力进行计算,并把该许用值提供给船舶设计方。 4.3 疲劳强度值
全尺度曲柄疲劳试验强度值需取得船级社认可,但规范未对实验方法和评判准则进行明确说明,试4.4 有限元法的安全系数选择
当采用有限元计算等其他相对精确的计算方法时,不应使用合格系数作为评判准则。DNV 船级社规范对此有明确规定:对于规范计算方法中包含内建安全系数的,较精确计算方法需使用较大的安全系数;规范计算方法没有内建安全系数的,较精确计算方法可使用较小的安全系数。采用有限元计算面临的问题是,规范采用的内置安全系数不明确,安全系数取值存在困难。IACS 正会同CIMAC 制定有限元法计算安全系数的指导文件。
参考文献:
[1] IACS UR M53, Calculation of crankshafts for I.C. Engines Rev.1, Dec. 2004 [2] DNV, RULE FOR CLASSIFICATION OF SHIP [3] 劳氏船级社,船舶入级规范和规则
范文四:常用的计算规则
土方工程
1、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2、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
30cm 内,废土运距按 30m 计算。
3、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放坡系数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无 明确规定时按表 G1-4、 G1-5 、 G1-6规定计算。
放 坡 系 数 表 G1-4
4、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 G1-5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 G1-5
5、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6、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 开始计算。
7、挖沟槽: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 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 (垛、附墙烟囱等 ) 体积并入沟槽 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8、挖管道沟槽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9、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 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10、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 - 回填土总体积 (或按施工组织 设计计算 )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 土体积。
11、 建筑物沟槽、 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 以下埋设砌筑物 (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 ) 体积计算。
12、管道沟槽回填应扣除管径在 200mm 以上的管道、基础、垫 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体积。
1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14、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 ±30cm 以内挖、 填土方及找平。挖、填土厚度超过 ±30cm 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 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15、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m ,以平方 米计算。
16、 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填土碾压按图示填 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7、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都不计算平整场地。 18、人工开挖地面需分不同厚度按平方米计算。
砌筑工程
1、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 的钢筋混凝土柱、梁 (包括过梁、圈梁、挑梁 ) 、砖平拱、钢筋砖 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内外墙板头、檩头、垫 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 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 0.3m 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 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 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 砖垛、 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 并入墙身体积内 计算。
3、附墙烟囱 (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 ) 按其外形体积计算, 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 0.1m 2以下 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4、 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 分别不同墙厚 并入外墙计算。
5、砖平拱、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 规定时,砖平拱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 100mm ,乘以高度 (门 窗洞口宽小于 1500mm 时, 高度为 240mm , 洞口宽大于 1500mm 时,高度为 365mm) 计算;钢筋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 500mm ,高度按 440mm 计算。
一、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1、标准砖以 240mm×115mm×53mm 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 按下表计算。
标 准 砖 砌 体 计 算 厚 度 表
2、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 计算。
二、基础与墙身 (柱身 ) 的划分
1、基础与墙 (柱 ) 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 ) ,以下为基础,以上 为墙 (柱 ) 身。
2、 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 位于设计室内地面为 ±300mm 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线,超过 ±300mm 时,以设计室内地面 为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 为墙身。
三、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 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基础大放脚 T 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 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遭、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 0.3m 2以内 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但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亦不增加。 附墙垛 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四、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 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五、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 (坡 ) 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 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 200mm ; 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 300mm ,出檐宽度超过 600mm 时, 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面。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 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 100mm 。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 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 围墙定额中, 已综合了柱、 压顶、 砖拱等因素, 不另计算。 围墙以设计长度乘以高度计算。高度以设计室外地坪至顶面:
(1)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
(2)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
(3)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六、框架间砌体,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计算,框架 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七、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 予扣除,其中实砌体部分以立方米另行计算。
八、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 门窗洞口立边、 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 不 另行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 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九、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硅酸盐空心砌块、硅酸钙空心砌 块等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不扣除其本身孔、 空心部分体积。 十、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 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一、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水泥煤渣空心墙,按 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 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砖柱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柱基套用相应基础项 目。
十三、其他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 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 (不包括梯带 ) 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4、厕所蹲台、水槽腿、煤箱、暗沟、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 花池及支撑地楞的砖墩, 房上烟囱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 窗台虎 头砖等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5、检查井及化粪池适用建设场地范围内上下水工程。检查井 定额划分有地下水和无地下水两种, 化粪池按有效容积划分四个 范围分别套用不同子目,其中有效容积 50立方米以内的不分形 状及深浅, 按垫层以上实有外形体积计算。 定额内已包括土方挖、 运、 填, 垫层、 板、 墙、 顶盖、 粉刷及刷热沥青等全部工料在内。 但不包括池顶盖板上的井盖及盖座、 井池内进排水套管、 支架及 钢筋铁件的工料。有效容积 50立方米以上的,分别列项套用相 应定额计算。
6、砖砌地沟按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计算。料石砌地沟按 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7、沟铸铁盖板安装按实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十四、砖烟囱
1、其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 乘以高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 以立方米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 =∑H×C×πD
式中 V 一筒身体积;
H 一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 一每段简壁厚度;
D 一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砖基础与砖筒身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砖基础 以下的混凝土或混凝土底板按相应的定额计算。
3、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 体积计算。
4、 烟囱内衬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 以图示宽度和筒高,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但不扣除连接横 砖及防沉带的体积 ) 后以立方米计算。 (填料所需人工已包括在砌 内衬子目内,填料按不同设计材料按实计算 ) 。
5、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热层套用第七章相应子目。
6、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 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十五、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 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 所占的体积, 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套水塔砌 筑定额。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套相应 的砖墙及其它定额。
十六、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应根据设计规定,以吨计算,套砌 体加固项目。
十七、毛石墙、方整石墙、料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腰线等,按图示尺寸以零星 砌体计算。
十八、毛石墙勾缝,料石墙勾缝,水池墙面开槽勾缝以垂直 投影面积计算。
十九、地下管道敷设,分不同管径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混凝土工程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 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 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 0.3平方 米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2、基础:
(1)混凝土基础与墙或柱的划分,均按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2)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 柱、 梁、 板相应定额计算。 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3)设备基础定额中未包括地脚螺栓的价值。地脚螺栓一般应 包括在成套设备价值内, 如成套设备价值中未包括地脚螺栓的价 值,地脚螺栓应按实际重量计算。
(4)同一横截面有一阶使用了模板的条形基础,均按带形基础 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未使用模板而沿槽浇灌的带形基础按本章混 凝土基础垫层执行; 使用了模板的混凝土垫层按本章相应定额执 行。
(5)杯形基础的颈高大于 1.2m 时 (基础扩大顶面至杯口底面 ) , 按柱的相应定额执行,其杯口部分和基础合并按杯形基础计算。 3、 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计算。 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 内计算。
(5)突出墙面的构造柱全部体积以捣制矩形柱定额执行。
(6)依附柱上的牛腿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依附柱上 的悬臂梁按单梁有关规定计算。
4、 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 梁长按下列 规定确定:
(1)主、次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柱子或主 梁连接时, 次梁长度算至柱侧面或主梁侧面; 伸入墙内的梁头应 计算在梁长度内,梁头有捣制梁垫者,其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2)圈梁与过梁连接时,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其过梁长 度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 50cm 计算。
(3)悬臂梁与柱或圈梁连接时,按悬挑部分计算工程量;独立 的悬臂梁按整个体积计算工程量。
5、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
(1)有梁板系指梁 (包括主,次梁 ) 与板构成一体,其工程量应 按梁、板总和计算,与柱头重合部分体积应扣除。
(2)无梁板系指直接用柱帽支承的板,其体积按板与柱帽之和 计算。
(3)平板系指无柱、梁,直接有墙支承的板。
(4)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界,伸入墙内的板头并 入板内计算。
(5) 挑檐天沟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捣制挑檐天沟与屋面 板连接时,按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连接时,按圈梁外皮为分
界线, 分界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挑檐板不能套用挑檐天沟的定额。 挑檐板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套用遮阳板子目。
(6)现浇框架梁和现浇板连接在一起时按有梁板计算。
6、 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应 扣除门窗洞口及 0.3m 2以外孔洞的面积。剪力墙带暗柱一次浇捣 成型时套用墙子目:剪力墙带明柱 (一侧或两侧突出的柱 ) 一次浇 捣成型时, 应按结构分开计算工程量, 分别套用墙子目和柱子目。 7、 墙净长不大于 4倍墙厚时, 套柱子目; 墙净长大于 4倍墙 厚时,按其形状套用相应墙的子目。
8、后浇墙带、后浇板带(包括主、次梁)混凝土按设计图纸 以立方米计算。
9、依附于梁(包括阳台梁、圈梁、过梁)墙上的混凝土线条 (包括弧形条)按延长米计算(梁宽算至线条内侧)。
10、支架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 或 A 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者, 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 支架基础应按现浇构件的相 应子目计算。
11、栈桥
(1)柱、 连系梁 (包括斜梁) 体积合并、 肋梁与板的体积合并, 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2)栈桥斜梁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板高在 12米内子目 执行。
(3)顶板高度超过 20m, 每增加 2m 仅指柱、连系梁的体积(不 包括有梁板)。
12、其他:
(1)整体楼梯包括楼梯间两端的休息平台、梯井斜梁、楼梯板 及支承梯井斜梁的梯口梁和平台梁,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 除小于 300mm 的楼梯井,伸入墙内的板头、梁头也不增加。当 梯井宽度大于 300mm 时,按整体楼梯混凝土结构净水平投影面 积乘以 1.08系数计算。圆弧形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 除小于 500mm 直径的梯井。
(2)阳台、雨蓬、遮阳板均按伸出墙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伸出墙外的悬臂梁已包括在定额内, 不另计算, 但嵌入墙内 的梁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雨蓬侧面挑起高度超过 200mm 时, 按栏板项目以全高计算。
(3)栏板、扶手按延长米计算,包括伸入墙内部分。楼梯的栏 板和扶手长度,如图集无规定时,按水平长度乘以 1.15系数计 算。
(4)现浇池、槽按实际体积计算。
(5)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如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 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 300mm 计算。架空式现浇室外台阶按整 体楼梯计算。
(6)当预制混凝土板需补缝时,板缝宽度 (指下口宽度 ) 在 150mm 以内者不计算工程量, 板缝宽度超过 150mm 者按平板相 应定额执行。
(7)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 (包括梁接头 ) , 按现浇接 头设计规定断面乘以长度以立方米计算,按二次灌浆定额执行。 二、预制混凝土工程按以下规定计算:
l 、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 方米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 铁件及小于 300mm×300mm 以内 孔洞的面积。 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并按总说明增 加废品损耗率。
2、预制桩按桩全长 (包括桩尖 ) 乘以桩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3、预制桩尖按虚体积 (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 ) 计算。
4、 混凝土与钢杆件结合的构件, 混凝土部分按构件实体积以 立方米计算,钢构件部分按吨计算,分别套相应的定额项目。 5、 露花按外围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不扣除孔洞的面 积。
6、预制柱上的钢牛腿按铁件计算。
7、窗台板、隔板、栏板的混凝土套用小型构件混凝土子目。 三、构筑物混凝土工程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构筑物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 均以图示尺寸扣除 门窗洞口及 0.3m 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以实体积计算。
2、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 并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3、 屋顶水箱工程量包括底、 壁、 现浇顶盖及支撑柱等全部现 浇构件,预制构件另计;砖砌支座套砌筑工程零星砌体定额;抹 灰、刷浆、金属件制安等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4、预制倒锥壳水塔水箱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 计算。
5、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 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并入筒身体 积内计算;柱式塔身,柱、梁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 斜壁板和圈梁等合并计算。
6、贮水 (油 ) 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 梁、池壁不分圆形壁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均按现 浇混凝土部分相应项目计算。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除注明者外均按构件图示尺 寸,以实体积计算,并按总说明增加废品损耗率。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的最大运输距离取 50km 以内,超 过时另行补充。
六、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 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其柱安装按框架柱 体积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体积计算。节点浇注成形的框架,按 连体框架梁、柱体积之和计算。
2、预制钢筋混凝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 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实体积以柱安装计算。
3、 组合屋架安装, 以混凝土部分实体体积计算, 钢杆件部分 不另计算。
4、 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 首层柱以实体积按柱安装计 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每节柱实体积套用柱接柱子目。
5、 漏花空格安装, 执行小型构件安装定额, 其体积按洞口面 积乘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花体积。
6、阳台安装小刀片按洞口垂直投影面积乘以厚度 100mm 套 漏花定额。
七、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1、 钢筋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包括构件座浆、 灌缝、 堵板孔、 塞板缝、 塞梁缝等。 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 算。
2、 柱与柱基灌缝, 按底层柱体积计算; 底层以上柱灌缝按各 层柱体积计算。
3、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定额内。 10m 3空心板 体积包括 0.23m 3预制混凝土块、 2.2个工日。
八、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 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 分别按 设计长度(指钢筋中心线)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含标准图集)已规定钢筋搭接 长度的, 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 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 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电渣压力焊接、锥 螺纹连接以个计算。预制构件钢筋应增加废品损耗率。
3、 坡度大于等于 26°34′ 的斜板屋面, 钢筋制安工日乘以系数 1.25。
4、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 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 后张法预 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 并区别不同 的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 道长度减 0.35m ,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 预应力钢筋增加 0.15m ,两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 0.3m 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 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0.35m 计算。
(5)低合金钢筋或钢绞线采用 JM 、 XM 、 QM 型锚具,孔道长 度在 20m 以内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lm ;孔道长度在 20m 以 上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 1.8m 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 孔道在 20m 以内时, 预应力钢筋 长度增加 1.8m 计算:
(7)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预应力钢丝长度增加 0.35m 计算。
(8)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项目内已包括孔道灌浆,实际孔道长度 和直径与定额不同时,不作调整按定额执行。
(9)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安按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10)钻 (冲 ) 孔桩钢筋笼吊焊、接头按钢筋笼重量以吨计算。 (11)锚杆制作、安装按吨计算。
(12)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制作、吊运就位按重量以吨计算。 (13)钢筋笼 H 型钢焊接,按 H 型钢的重量以吨计算。 5、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以下规定以吨计算: (1)铁件重量不论何种型钢,均按设计尺寸,以吨计算,焊条 重量不计算。
(2)精加工铁件重量按毛件重量计算,不扣除刨光、车丝、钻 眼部分的重量,焊条重量不计算。
(3)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 铁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6、 套筒冷压接头定额适用于直径在 22mm 及以上的钢筋, 设 计要求采用套筒冷压接头时,按个数列项计算。
九、 GBF 高强薄壁管敷设
(1) GBF 高强薄壁管敷设按延长米计算 , 计算钢筋混凝土板工 程量时,应扣除 GBF 管所占体积。
(2) GBF 高强薄壁管实际用材料价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 消耗量不变。
金属构件工程
1、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工艺性 孔眼、切边的重量,焊条、铆钉、螺栓等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 不另行计算。 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连接重量时, 均以其最大 对角线乘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
2、对实腹柱、吊车梁、 H 型钢成型的构件按图示尺寸计算。
3、制动梁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制动粱、制动桁架、制动板重 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系拉杆重量;钢 柱制作工程量包括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
4、轨道制作工程量,只计算轨道本身重量,不包括轨道垫 板、压板、斜垫、拉钩、夹板及连接角钢等附件重量。
5、钢煤斗和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 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圆形以 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煤斗和漏斗 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6、金属结构运输及安装工程量同金属结构制作工程量。 屋面及防水工程
1、檩木按毛料尺寸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 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 200mm ; 如两端出山墙, 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 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 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 5%计算。檩条托 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2、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 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3、 瓦屋面、 金属压型板 (包括挑檐部分 ) 均按屋面的水平投影 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 不扣除房上烟囱、 风帽底 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及 0.3m 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屋 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亦不增加。 屋面挑出墙外的尺寸, 按设计规 定计算, 如设计无规定时, 彩色水泥瓦按水平尺寸加 70mm 计算。 彩钢夹心板屋面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支架、铝槽、角铝等 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表 A . 7— 1
屋面坡度系数表 A6-1
4、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 (见表 ) 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 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 屋面的女儿墙、 伸缩缝和天窗等处 的弯起部分, 按图示尺寸并入屋面工程量计算, 如图纸无规定时, 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 250mm 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 按 500mm 计算,
5、涂膜屋面的工程量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 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米计算。
6、防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 间壁墙、烟囱及 0.3m 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高度在 500mm 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 并入平面工程量内, 超过 500mm 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2)建筑物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长度按中心线,内墙 按净长,乘以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3)构筑物防水层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 算,但不扣除 0.3m 2以内的孔洞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 层,其上卷高度超过 500mm 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4)变形缝按延长米计算。
(5) JC-103嵌缝剂嵌缝以展开面积计算。
7、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铁皮排水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 明尺寸时,可按折算表计算,咬口和搭接等已计入定额项目中, 不另计算。
(2)铸铁、玻璃钢水落管区别不同直径按图示尺寸延长米 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短管以个计算。
(3)彩板屋脊、天沟、泛水、包角、山头按设计长度以延 长米计算,堵头已包括在定额内。
(4) 阳台 PVC 落水管按组计算。 每组阳台出水口至水落管 中以线斜长按 1m 计算(内含两只 135°弯头, 1只异径三通)。
(5) PVC 阳台排水管以组计算。
(6)屋面检修孔以块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表 A6-2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一、防腐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 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 设备基础等 所占的面积, 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人墙面防腐 工程量之内。
2. 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 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 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 按单层面积乘以系数 2.0计算。
4. 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人工、材料,已计入在定 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5. 硫磺胶泥二次灌缝按实体体积计算。
二、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保温隔热层应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除另有规定者外, 均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2. 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 (不包括胶结材料 ) 净厚度计 算。
3. 屋面、地面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 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体积。屋面架空隔热层按实 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 墙体隔热层,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以图示尺寸的高度及厚 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 积。外墙外保温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
5. 柱包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图 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6. 天棚混凝土板下铺贴保温材料时,按设计实铺厚度以立方 米计算。 天棚板面上铺放保温材料时, 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米 计算。
7. 树脂珍珠岩板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并扣除 0.3m 2以 上孔洞所占的体积。
8. 其它保温隔热:
(1)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 宽及其厚度以立 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2)门洞口侧壁周围的隔热部分, 按图示隔热层尺寸以立方米 计算,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3)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体积并入天棚保温隔 热层工程量内。
(4)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 按筒身内壁并扣除各种孔洞后的面 积以平方米计算。
(5)保温层排气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不扣管件所占长 度,保温层排气孔按不同材料以个计算。
9. 钢结构面 FVC 防腐涂料,工程量按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 定额中金属面油漆系数表规定,并乘以表列系数以吨计算。 模板支撑工程
1、基础
(1)基础与墙、柱的划分,均以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2)有肋式带形基础, 肋高与肋宽之比在 4:1以内的按有肋式 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 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 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3)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 柱、 墙、梁、 板有关规 定计算。
(4)设备基础除块体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 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
(5) 基础侧边弧形增加费按弧形接触面长度计算,每个面计 算一道。
2、柱
(1)有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
(2)无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 计算。
(3)构造柱的柱高有梁时按梁间的高度 (不含梁高 ) , 无梁时按 全高计算。
(4)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内计算。
(5)单面附墙柱并入墙内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 3、梁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的侧面。
(3)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共加 500mm 计算。
(4)现浇挑梁的悬挑部分按单梁计算, 嵌入墙身部分分别按圈 梁、过梁计算。
4、板
(1)有梁板包括主梁、次梁与板,梁板合并计算。
(2)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
(3)平板与圈梁、过梁连接时,板算至梁的侧面。
(4)预制板缝宽度在 60mm 以上时,按现浇平板计算; 60mm 宽以下的板缝已在接头灌缝的子目内考虑,不再列项计算。
5、墙
(1)墙与梁重叠,当墙厚等于梁宽时,墙与梁合并按墙计算; 当墙厚小于梁宽时,墙梁分别计算。
(2)墙与板相交,墙高算至板的底面。
(3)墙净长小于或等于 4倍墙厚时,按柱计算;墙净长大于 4倍墙厚,而小于或等于 7倍墙厚时,按短肢剪力墙计算。
6、其他
(1)带反梁的雨篷按有梁板定额子目计算。
(2)零星混凝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 0.05m 3以内的未列出 定额项目的构件。
(3)现浇挑檐天沟与板 (包括屋面板、楼板 ) 连接时,以外墙为 分界线,与圈梁 (包括其他梁 ) 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 墙外边线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7、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 上为筒身。
二、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 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 除另有规定者外, 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 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 以平 方米计算。
2、设备基础螺栓套留孔,分别不同深度以个计算。
3、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不包括圈梁、过梁)、板、墙、 支架、栈桥的支模高度 (即室外设计地坪或板面至上一层板底之 间的高度 ) 以 3.6m 以内为准,高度超过 3. 6m以上部分,另按超 高部分的总接触面积乘以超高米数(含不足 1m )计算支撑超高 增加费工程量,套用相应构件每增加 1m 子目。
4、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 0.3m 2以内的孔洞, 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但突出墙、板面的混凝土模板 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 0.3m 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 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5、 杯形基础的颈高大于 1.2m 时 (基础扩大顶面至杯口底面 ) , 按柱定额执行,其杯口部分和基础合并按杯形基础计算。
6、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 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7、构造柱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 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8、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 挑出墙外的悬臂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雨蓬 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 200mm 以内时,按翻边的外边线长度乘以 突出板面高度,并入雨蓬内计算;雨蓬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 600mm 以内时,翻边按天沟计算;雨蓬翻边突出板面高度在 1200mm 以内时,翻边按栏板计算;雨蓬翻边突出板面高度超过 1200mm 时,翻边按墙计算。
9、楼梯包括楼梯间两端的休息平台,梯井斜梁、楼梯板及 支承梁及斜梁的梯口梁或平台梁, 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 300mm 的楼梯井,楼梯的踏步、踏
步板、 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当梯井宽度大于 300mm 时, 应扣除梯井面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 1.08系数计算。圆弧形楼梯按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小于 500mm 直径的梯井;
10、混凝土台阶,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 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架空式混凝土台阶, 按现浇楼梯 计算。
11、 现浇混凝土明沟以接触面积按电缆沟子目计算; 现浇混 凝土散水按散水坡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混凝土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13、带形桩承台按带形基础定额执行。
14、小立柱、二次浇灌模板按零星构件,以实际接触面积计 算。
15、以下构件按接触面积计算模板:
(1)砼墙按直形墙、 电梯井壁、 短肢剪力墙、圆弧墙, 划分不 分厚度,均分别计算。
(2)挡土墙、 地下室墙是直形的, 按直形墙计; 是圆弧形时按 圆弧墙计;既有直形又有圆弧形时应分别计算。
(3)支架均以接触面积计算 (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 ) 。
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第三章 预制钢筋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立方米计算。
2、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钢筋混凝土构件灌缝模板工程量同构件灌缝工程量以立 方米计算。
四、构筑物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烟囱、 预制倒圆锥形水塔水箱、水塔、 贮水 (油 ) 池的模板 工程量按第三章构筑物工程量计算规则分别计算。
2、现浇大型池槽模板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以接 触面积计算,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3、贮仓底板模板套用贮水 (油 ) 池底板子目
4、栈桥
(1)柱、 连系梁(包括斜梁)接触面积合并、 肋梁与板的面积 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接触面积计算。
(2)栈桥斜桥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板高在 12m 内子 目执行。
(3)板顶高度超过 20m, 每增加 2m 仅指柱、连系梁(不包括 有梁板)。
脚手架工程
一、综合脚手架面积的计算方法:
1、建筑物的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2、单层建筑物的高度,应自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的高度为 准。多跨建筑物如高度不同时,应分别按照不同的高度计算。多 层建筑物层高或单层建筑物高度超过 6m 者,每超过 1m 再计算 一个超高增加层, 超高增加层工程量等于该层建筑面积乘以增加 层层数。超过高度大于 0.6m ,按一个超高增加层计算。
3、内浇外砌建筑物,按综合脚手架费用乘以 0.9计算。大 板、大模板建筑,按综合脚手架费用乘以 0.5计算。
二、檐高 20m 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
1、凡建筑物檐高 20m 以上者,以建筑物檐高与 20m 之差, 除以 3.3m (余数不计) 为超高折算层层数 (除本条第 (5)、 (6)款外 ) , 乘以按本条(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 50%时,应垂直分 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 (或檐高 ) 高的范围与层数 (或檐高 ) 低的范 围分别按本条 (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 50%时,则 按本条 (1)款规定计算超高折算层层数, 以建筑物楼面距离室外设 计地面 20m 及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为折算层面 积,乘以超高折算层层数,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 20m 以下,但层数在 6层以上时,以 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 7~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 20m ,但未达到 23.3m ,则无论层数 多少, 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 (含屋面楼梯间、 机房等) 套用 7~ 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 28m 以上,但未达到 29.9m 时,按 3个 折算超高层乘以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套用 9~12层子目。 三、单项脚手架:
1、凡捣制独立梁 (除圈梁、过梁 ) 柱、墙,按全部砼体积每立方米 计算 13m 2的 3.6m 以内钢管里脚手架;施工高度在 6~10m 时, 应再按 6~10m 范围的砼体积每立方米增加计算 26m 2的单排 9m
内钢管外脚手架;施工高度在 10m 以上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 算。
2、围墙脚手架,按相应的里脚手架定额计算。其高度应以自然 地坪至围墙顶, 如围墙顶上装金属网者, 其高度应算至金属网顶, 长度按围墙的中心线, 以平方米计算。 不扣除围墙门所占的面积, 但独立门柱砌筑用的脚手架也不增加。
3、凡室外单独砌筑砖、石挡土墙和沟道墙,高度超过 1.2m 以上 时,按单面垂直墙面面积套用相应的里脚手架定额。
4、室外单独砌砖、石独立柱、墩及突出屋面的砖烟囱,按外围 周长另加 3.6m 乘以实砌高度计算相应的单排外脚手架费用。
5、砌二砖及二砖以上的砖墙,除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外,另按单 面垂直砖墙面面积增计单排外脚手架。
6、砖、石砌基础,深度超过 1.5m 时 (设计室外地面以下 ) ,应按 相应的里脚手架定额计算脚手架, 其面积为基础底至设计室外地 面的垂直面积。
7、 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同时满足底宽超过 1.2m , (包括 工作面的宽度 ) 深度超过 1.5m ;满堂基础、独立柱基础同时满足 底面积超过 4m 2, 深度超过 1.5m , 均按水平投影面积套用基础满 堂脚手架计算。
8、高颈杯形钢筋混凝土基础,其基础底面至设计室外地面的高 度超过 3m 时,应按基础底周边长度乘高度计算脚手架,套用相 应的单排外脚手架定额。
9、贮水 (油 ) 池及矩形贮仓按外围周长加 3.6m 乘以壁高套用相应 的双排外脚手架定额。
10、砖砌、砼化粪池,深度超过 1.5m 时,按池内净空的水平投 影面积套用基础满堂脚手架计算。其内外池壁脚手架按本条第 6款规定计算。
11、室外管道脚手架,高度从自然地面算至管道下皮 (多层排列 管道时,以最上一层管道下皮为准 ) 。长度按管道的中心线,乘 以垂直高度计算面积。
四、烟囱、水塔脚手架:
1、烟囱、水塔脚手架,区别不同搭设高度,以座计算。
2、烟囱、水塔脚手架以筒壁及塔身根部直径为准。
3、圆形仓及筒仓参照烟囱、水塔脚手架定额。滑升模板施工的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仓,不计算脚手架。
五、其他
1、悬空吊篮脚手架以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高度应以设计室 外地坪至墙顶的高度计算,长度应以墙的外围长度计算。
垂直运输工程
一、一般规则:
1、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
2、烟囱、水塔、筒仓等构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以 “ 座 ” 计算。 二、 1~6层建筑物垂直运输:
凡建筑物层数在 6层及以下,同时檐高在 20m 以下,按 6层及以下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等建筑面积。 三、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 6层以上或檐高在 20m 以上者,均可计取垂 直运输及增加费。檐高在 20m 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 20m 之 差,除以 3.3m (余数不计)为超高折算层层数 (除本条第 (5)、 (6)款外 ) ,乘以按本条(3)款计算的折算层面积,计算工程量。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 50%时,应垂直分 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 (或檐高 ) 高的范围与层数 (或檐高 ) 低的范 围分别按本条 (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 50%时,则 按本条款 (1)款规定计算超高折算层层数, 以建筑物楼面高度 20m 及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为折算层面积, 乘以超高 折算层层数,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 20m 以下,而层数在 6层以上时,以 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 7~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 20m ,但未达到 23.3m ,则无论实际 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套用 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 28m 以上,但未超过 29.9m 时,按 3个 超高折算层和本条(3)款折算层面积相乘,套用 9~12层子目, 余下建筑面积不计。
7、 凡套用了 7~8层子目者, 余下建筑面积还应套用 6层以 内子目。
8、地下室及垂直分割后的高层范围外的 1~6层 (20m以内 ) 裙房面积,均套用 6层以内子目。
楼地面工程
1、 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 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面等所占
的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 0.3m2以内 孔洞所占面积。
2、整体面层、找平层均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 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 0.3m2以内的孔洞所 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3、楼地面块料装饰面积按饰面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 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4、楼梯面积 (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 50mm 宽的楼梯 井 )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台阶面层 (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 300mm) 按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
6、非块料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 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块料踢脚线按 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 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 楼梯 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 1.15系数。
7、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 占面积。
8、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9、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 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10、弯头按个计算。
11、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 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 米计算。
墙柱面工程
一、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 、内墙抹灰:
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 扣除踢脚板、挂镜线、 0.3m 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 积, 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 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 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 高度确定如下:
(1) 无墙裙的, 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 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 钉板天棚的内墙面抹灰, 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 棚底面另加 l00mm 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 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二) 、外墙抹灰:
1. 外墙抹灰面积, 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 0.3m 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
和顶面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人外墙面 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栏板、 栏杆、 窗台线、 门窗套、 扶手、 压顶、 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 和大于 0.3m 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3. 窗台线、 门窗套、 挑檐、 腰线、 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 300mm 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 如展开宽度超过 300mm 以上时, 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4.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中心线 的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 2.20系数以平方米计算,套用零星项 目子目;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按 1.10系数计算。
5.雨蓬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6.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 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 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独立柱、 房上烟囱 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二、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面装饰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 洞口和 0.3m 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 亦不增加。附墙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面积工程量内。 2.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 、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 孔洞面积) 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 1.10, 带压顶者乘
系数 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3.柱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高计算。
4. “ 零星项目 ” 按设计图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块料面层等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
2.墙面贴块料、 饰面高度在 300mm 以内者, 按踢脚板定额 执行。
3.柱饰面面积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计算。
4.挂贴大理石、花岗岩中其他零星项目的花岗岩、大理石 是按成品考虑的,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 算。
5.除定额已列有柱帽、柱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 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 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抹灰 0.25工日,块料 0.38工日, 饰面 0.5工日。
6.隔断、隔墙、屏风按净长乘净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 0.3m 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7.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全 玻隔断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8.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计算。
天棚工程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 垛、柱、附墙烟
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 入天棚抹灰工程
量内计算。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 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 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 并人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 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6. 楼梯底面抹灰, 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 (梯井宽超过 200mm 以上者,应扣除超过部分的投影面积)乘以系数 1.30,套用相应 的天棚抹灰定额计算。
7.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人相应天 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 1.30。 8.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 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 其工程量 乘系数 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 1.20。
二、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 墙、检查洞、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三、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 天棚装饰面层, 按主墙间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 除 0.3m 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 的面积。
五、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 计算规则同第二条。
六、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 1.15系数 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八、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九、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十一、石膏装饰计算:
1.石膏装饰角线、平线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
2.石膏灯座花饰工程量以实际面积按个计算。
3.石膏装饰配花,平面外型不规则的按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 算。
门窗工程
1、普通木门、普通木窗框扇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 面积计算。
2、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 窗计算, 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分界 线。
3、纱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4、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不锈钢门窗(成品)安 装,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塑钢门窗安装,橱窗制作安装,塑料 门窗安装均按设计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5、卷闸门、防火卷帘门安装按洞口高度增加 600mm 乘以门 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
6、防火门楣包箱按展开面积计算。
7、 防火卷帘门电动装置已综合在子目中, 卷闸门电动装置以 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8、防盗门窗安装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防火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10、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硬木刻花玻璃门按门 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1、装饰木门扇按门扇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成品豪华装饰门安装子目均指工厂预制品(含门框及门 扇)工程量按设计门洞面积计算。
13、不锈钢板包门框按框外表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彩板组 角钢门窗附框安装按延长米计算; 无框玻璃门安装按设计门洞口 以平方米计算。
14、电子感应门及旋转门安装按樘计算。
15、不锈钢电动伸缩门按樘计算。电动伸缩门含量不同其伸 缩门及钢轨允许换算。
16、包橱窗框以橱窗洞口面积计算。
17、门窗套及包门框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门扇及木 门扇镶贴饰面板以门扇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18、窗台板、筒子板及门、窗洞口上部装饰按实铺面积以平 方米计算,饰面板设计选用不同时,可另行调整,其含量不变。 19、豪华拉手安装按付计算。
20、金属防盗网制作、安装按阳台、窗户洞口面积以平方米 计算。
21、门窗贴脸按延长米计算。
22、窗帘盒、窗帘轨、钢筋窗帘杆均以延长米计算。
23、门、窗洞口安装玻璃按洞口面积计算。
24、 铝合金踢脚板安装按实铺面积计算。 门锁安装按把计算。 25、玻璃黑板按连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6、玻璃加工:划圆孔、划线按平方米计算,钻孔按个计算。 27、闭门器按套计算。
28、木门窗运输:单层门窗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双层 门窗按洞口面积乘 1.36(包括双层门窗或一玻一纱门窗) 以平方 米计算。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一、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 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二、木材面的工程量分别按附表相应的计算规则计算。
三、金属构件油漆工程量按构件涂刷面积计算。
四、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木地板中木龙 骨、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五、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 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六、木楼梯(不包括底面)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 2.3系数,执行木地板相应子目。
装饰脚手架工程
一、 满堂脚手架:凡天棚高度超过 3.6m 需抹灰或刷油者应 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 积。满堂脚手架高度,单层以设计室外地面至天棚底为准,楼层 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斜天棚或斜屋面板以平均高度计 算)。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操作高度按 5.2m 计算(即基本层高
3.6m ) 。 每层室内天棚高度超过 5.2m 在 0.6m 以上时, 按增加一 层计算,在 0.6m 以内时则舍去不计。
例如:建筑物室内天棚高 9.2m ,其增加层为:
(9.2-5.2) ÷1.2=3(增加层)余 40cm ,则按 3个增加层计 算,余 40cm 舍去不计。
二、悬空脚手架:凡室内净高超过 3.6m 的屋(楼)面板下的 勾缝,刷(喷)浆,套用悬空脚手架费用。如不能搭设悬空脚手 架者则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取 0.5计算。
三、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 扣除门窗孔洞的面积。 但已计算满堂脚手架者, 不得再计算内墙 抹灰用钢管里脚手架。搭设 3.6m 以上钢管里脚手架时,按 9m 以内钢管里脚手架计算。
四、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乘墙高以平方米计 算。
五、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六、 20m 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 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 20m 以上者,均可计取 外脚手架增加费用, 檐高超过 20m 以上时, 以建筑物檐高与 20m 之差,除以 3.3m (余数不计)为层数(除本条第 5、 6款外), 累计建筑面积计算。
2. 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 50%时, 应垂直分割 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 范围分别按本条 1款规则计算。
3. 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 50%时, 则按 本条 1款规定计算层数,乘以建筑物檐高 20m 以上实际层数建 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 20m 以下时,层数在 6层以上时,以 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 7— 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 20m ,但未达到 23.3m ,则无论层数多 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套用 7— 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 28m 以上,但未达到 29.9m 时,按 3个 折算超高层计算建筑面积,套用 9— 12层子目。
装饰垂直运输
一、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的一般规则:
建筑物按建筑面积计算。包含计算建筑面积范围和层高 2.2m 设备管道层等面积。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
凡建筑物层数在 6层及其以下或檐高在 20m 以下时,按 6层 及其以下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等建筑面积。 三、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 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 20m 以上者,均可计取 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檐高超过 20m 以上时, 以建筑物檐高与 20m
之差,除以 3.3m (余数不计)为层数(除本条第 5、 6款外), 累计建筑面积计算。
2. 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 50%时, 应垂直分割 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 范围分别按本条 1款规则计算。
3. 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 50%时, 则按 本条 1款规定计算层数,乘以建筑物檐高 20m 以上实际层数建 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 20m 以下时,层数在 6层以上时,以 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 7— 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 20m ,但未达到 23.3m ,则无论层数多 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套用 7— 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 28m 以上,但未达到 29.9m 时,按 3个 折算超高层计算建筑面积,套用 9— 12层子目。
四、凡套用了 7— 8层子目者,余下建筑面积还应套用 6层以 内子目。
五、 地下室及垂直分割后的高层范围外的 1~6层 (20m 以内) 裙房面积,应套用 6层以内子目。
范文五:机械零件的计算准则
在设计时对零件进行计算所依据的准则,无疑地是与零件的失效形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概括地讲,大体有以下准则:
(一)强度准则
强度准则就是指零件中的应力不得超过允许的限度。即:
σ≤σlim
其中:σlim为材料的极限应力,对于脆性材料:σlim=σB(强度极限),对于塑性材料:σlim=σS(屈服极限)。
考虑到各种偶然性或难以精确分析的影响,上式右边要除以设计安全系数(简称安全系数),即:
σ≤σlim/S 即 σ≤[σ]
式中:安全系数S为大于1的数,S过大,虽安全但浪费材料;S过小,虽节省材料但趋危险,故S的选取应适当。[σ]称为许用应力。
(二)刚度准则
零件在载荷作用下产生的弹性变形量y,小于或等于机器工作性能所允许的极限值[y](许用变形量),就叫做满足了刚度要求,或符合刚度计算准则。其表达式为:
y≤[y]
弹性变形量y可按各种变形量的理论或实验方法来确定,而许用变形量[y]则应随不同的使用场合,根据理论或经验来确定其合理的数值。
(三)寿命准则
由于影响寿命的主要因素——腐蚀、磨损和疲劳是三个不同范畴的问题,所以它们各自发展过程的规律也就不同。迄今为止,还没有提出使用有效的腐蚀寿命计算方法,因而也无法列出腐蚀的计算准则。关于磨损的计算方法,由于其类型众多,产生的机理还未完全搞清,影响因素也很复杂,所以尚无通行的能够进行定量计算的方法。关于疲劳寿命,通常是求出使用寿命时的疲劳极限来作为计算的依据。
(四)振动稳定性准则
机器中存在着很多周期性变化的激振源。例如:齿轮的啮合,滚动轴承中的振动,滑动轴承中的油膜振荡,弹性轴的偏心转动等。如果某一零件本身的固有频率与上述激振源的频率重合或成整数倍关系时,这些零件就会发生共振,以致使零件破坏或机器工作关系失常等。所谓振动稳定性,就是说在设计时要使机器中受激振作用的各零件的固有频率与激振源的频率错开。例如,令f代表零件的固有频率,fp代表激振源的频率,则通常应保证如下的条件:
0.85f>fp? 或 1.15f
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可改变零件及系统的刚性,改变支承位置,增加或减少辅助支承等办法来改变f值。
把激振源与零件隔离,使激振的周期性改变的能量不传递到零件上去;或采用阻尼以减小受激振动零件的振幅,都会改善零件的振动稳定性。
(五)可靠性准则
如有一大批某种零件,其件数为N0在一定的工作条件下进行试验。如在t时间后仍有N件在正常地工作,则此零件在该工作环境条件下工作t时间的可靠度R可表示为:R=N/N0
如果试验时间不断延长,则N将不断地减小,故可靠度也将改变。这就是说,零件的可靠度是一个时间的函数。若在时间t到t+dt的间隔中,又有dN件零件发生破坏,则在此dt时间间隔内破坏的比
式中f(t)称为失效率,负号表示dN的增大将使N减小。分离变量并积分,得:
即:
零件或部件的失效率λ=f(t)与时间t的关系如右图所示。
早期失效阶段,失效率由很高的数值急剧地下降到某一稳定的数值。引起这一阶段失效率特别高的原因是零、部件存在的初始缺陷。正常使用阶段如果发生失效,一般是由偶然的原因引起的,故其发生是随机性的,失效率则表现为一常数。损坏阶段主要是由于长期的使用而使零件发生磨损、疲劳裂纹扩展等原因,使失效率急剧地增加。
表征失效率的另一个指标是两次失效间的平均工作时间MTBF,用符号m表示,和λ的关系为:m=1/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