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亚当理论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赔钱的部位绝不要加码,或“摊平”。
如果你操作的是赚钱的部位,那么在那个时点你是对的。如果你操作的是赔钱的部位,那么你在那个时点你是错的。如果你错的话那么唯一的问题是“你会错多久?”唯一的答案是你会错到部位转为赚钱,戒直到停损触发为止。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如果你已经错了,叧有两种做法使你错得比目前更离谱。
2、在开始操作或加码时,绝不能不同时设停损。
在你开始操作之前,先决定你愿意错多久。这句话的另一种说法是:“这笔操作我愿意赔多少钱?”在你进场之前,必须做这个决定,因为叧有在进场之前,才能作出客观的决定。一旦你处在市场之中,你就不再客观的了。你已经建立了部位给了承诺现在,期望跟你冷静而计算妥当的客观性相互缠斗。这世界上绝没有精神上的停损这回事。除非把停损放进市场中,否则停损就不算是停损。
3、除非是朝操作所要的方向,否则绝不取消或移动停损。
你会想朝操作反方向移动停损的唯一时刻,是操作部位发生亏损,而且市场对你不利时,根据定义,在这个时点你是错的。你会错得更离谱的第二种方式,即是移动停损,导致你操作赔更多钱。请记住,你最后一次真正客观的时候,是在进场之前,决定停损的时候。如果你移动停损,那么期待之情便完全压制住你冷静且算计妥当的客观性,而且你不再是个理性的操作者。恐惧可以发挥很好的效用,贪婪可以构成障碍,但期待之情一旦占上风,却会使人万劫不复。
4、情况不对,立即退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市场是个强敌是在竞技场中不你搏斗的勇士。跟真正的斗士一样,你一犯错,它就会趁虚而入。叧要你松懈一次,它就会攻击你脆弱的部位,让你血流如注。许多优秀的操作者日进日出,严守这些成律时时保持警觉然后突然有那么一次,他们肯定自己是对的时候,而远反其中一条守则丢下警,,开始期待,然后就是血流如注。短短几天内赔掉的,可能比一年赚的还多。我所知道有许多操作者,包括我自己在内,叧因此一次的松懈,便赔掉所有的钱。我从没有见过,有人因遵守这些,律,把裤子也赔掉的。从没有人因小针扎一下而流血致死的;要命的伤口才会如此!深长的伤口才会要人命。
5、不要让自己亏掉操作资金的10,以上。
由于部位很多,即使停损点很接近,许多戒所有部位对你不利,一天之内,你仍可能赔掉操作资金的10,以上。由于部位太多,所以这种事情可能发生。有时候,你买的所有东西都齐步下跌,你卖的每样东西都并肩上扬。请记住,操作应该是一件乐事。为了享受乐趣,仸何时刻都不要冒亏大钱的险。
6、别去抓头部和底部,让市场把它们抓出来。
亚当理论永进抓不准头部和底部想去抓的人也抓不准。但是头部和底部终于出现时亚当理论叧会错一次。
多数操作者都想抓头部和底部。多少操作者也都赔了钱!多少操作者之所以想抓头部和底部,理由有二自负和贪婪。抓住头部和底部,准确的几率比在拉斯维加斯玩吃角子老虎机还差。
7、别挡在列车前面。
如果市场往某个方向爆炸性发展,千万别逆市操作,除非有强烈的证据,显示反转也已发生,请注意,是已经发生,而不是将发生戒应发生,。超买的市场绝没有不能再涨的理由。卖超的市场绝没有不能再向下的理由。这是敌人喜欢布置的陷进。
8、保持弹性。
记住你可能会错,亚当理论可能会错,世界上仸何事情可能偶尔出差错。记住亚当理论所说的是几率很高的事,而不是绝对肯定的事。做对的次数愈多就愈容易失去弹性。你违续赚六、七笔操作之后,这时你难免洋洋自得,使做法失去弹性。这就是你的大敌,也就是市场,等候你这么做的时候。它会跟你要回以前所赚的钱外加一点鲜血。永进记住:你所处理的是戒然率,而不是绝对值。
9、操作不顺时,不妨缩手休息。
如果你一再发生亏损,请退场到别的地方去度假,让你的情绪冷静下来,等头脑变得清醒再说。
10、认清自己。
如果你在市场上操作的真正的理由是想赚钱、想赚一些可以在年底花用的钱,那么连早你会知道,一个人能不能不能从市场上赚钱,取决于他有没有遵守这十大守则。至于他赚多少钱,则取决于他进场和退场的方法。如果你从里到外问自己这个问题,并仔细倾听答案的话,你将了解这十大守则的价值。你将了解,你不会叧因为使用亚当理论戒其他仸何方法,就可以成为赢家。
亚当理论叧是给你一个进场的理由。这个理由是:市场有很高的几率,往某个特定方向移动一段时间。除非你所有的操作都依据这十大守则,否则亚当理论戒其他仸何方法,都不会准到让你不断赚钱。本文章链接:http://www.jszpsw.com/
范文二:仲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基本原则是:
(1)自愿原则。这是仲裁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双方自愿,并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②当事人双方有权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仲裁法第6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当事人协商选定,被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必须仲裁。③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由当事人自愿选任。④当事人有权约定仲裁程序中依法可约定的事项。仲裁法规定了许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如当事人可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可约定是否开庭仲裁、是否公开仲裁、是否进行调解。
(2)仲裁独立原则。仲裁法第8条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法律赋予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权力,也体现出仲裁机构的独立性职能。仲裁的独立性表现在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仲裁庭享有独立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不作干预;法院对仲裁的监督只是事后监督,不能事前干预。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解决经济纠纷原则。
根据事实,就是在仲裁审理过程中,要全面、客观、深入地查清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包括纠纷发生的原因、发生的过程、现状及各方的争议所在,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曲直,为适用法律打下良好基础。符合法律规定,就是仲裁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的大小。不能撇开法律,随心所欲。首先是件裁庭处理纠纷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仲裁员不同于律师,他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无论仲裁员是哪一方选定的,他都应当公平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公正地处理纠纷。其次,公平合理还意味着,对争议的处理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仲裁庭可以参照经济贸易活动中被人们所普遍接受的做法即国际贸易惯例或者行业惯例进行裁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范文三: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等公证法规的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合法原则、必须公证与自愿公证相结合的原则、回避原则、保密原则、直接原则、便民原则、使用中文和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真实、合法原则是指公证机构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务的准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也是公证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规定:“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与文书应拒绝公证。”
必须公证与自愿公证相结合的原则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的法律行为或需经公证证明的事实、文书,公民、法人必须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应当依法给予公证;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应当采用公证形式的情况下,由公民、法人自行决定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否申请办理公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中,有关应当公证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抵押、担保、借款合同。(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赠与、抵押、交换、继承。(3)房产、股权、产权和票据的转让。(4)招标,拍卖、提存。(5)收养、继承、遗嘱、赠与、委托、房屋拆迁、出国留学协议等重要民事行为。
(6)重要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劳动合同。(7)重要的涉外、涉港澳台事务。
回避原则是指公证人员不能办理与本人、配偶和他们的近亲属有利
公证事项。《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配偶害关系的
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申请办理的公证事务,也不许办理与本人或配偶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10条规定:回避“适用于接触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回避是保证公证机构正确行使国家公证职权,公正、客观、无私地办理公证事务,防止公证人员殉私舞弊、贪赃枉法而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保密原则是指公证处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处委托、邀请或因职务需要而接触公证事务的人,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或当事人的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公证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公证人员对本公证处所办理的公证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便民原则是指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公证人员要从方便群众出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及时准确、认真负责地办好公证事务。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39条规定:“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公证书是国家的司法文书,司法文书使用什么文字,涉及到国家主权和民族的尊严。因此,公证书必须使用中文作成。除涉外公证外,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制作公正书也应尽可能地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范文四: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制定??宪法时所?依据?的基?本理?论,?在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时所?遵循?的根?本标?准,?它贯?穿于??宪法的全?部内?容之??中,体现?着宪?法的?基本?精神?,突?出反?映宪?法的?本质?属性?。?
一)?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就是?指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规定?充分?表明?,我??国现行宪?法不?仅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同?时也?规定?了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人权?原则?。所?谓人?权就?是作?为一?个自?然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我?国宪?法条?文中?没有?直接?使用?人权?一词?,而?是使?用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表述。我?国宪?法第?二章?具体?规定?了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不?仅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而且还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和从?国家?及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等社?会经?济权?利。??
三)法?治原?则。?法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律是?国家??和公民的?最?高活动?准则?,任??何国家机?关、?政党?和团?体、?公民?包括?国家?领导?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国?家任?何权?力都?必须?有法?律的?依?
据,而?对公?民权?利的?任何?限制?也都?必须?源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主?要包?括:? ?
1)? 平等?权。?《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自?由。?《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自由?权利?。它?是公?民政?治自?由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其?他自?由都?是言?论自?由的?具体?和扩?大。? ?
4)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充?表现?,是?广义?的言?论自??由。它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它的?主要?媒介??物是书籍?、报?纸、?传单?、广?播、??电视等。? ?
5)?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6?)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指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
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公民基本?的权?利之?一。?宗教?信仰?自由?和含?义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三)?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阻?挠、??搜查和审?查。?广义?的人?身自?由除?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还?包括??与人身自?由相?连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和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其?他活??动和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先?决条?件。? ?
(四)??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是?宪法?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监?督权?。?
?(1)? 所谓?批评?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
2)所?谓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
3)所?谓申?诉权?,是?指公??民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错误的、?违法?的决?定、?判决?而受?损害?时,?受害?公民?有向??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4?)所谓?控告?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揭?发和?指控?的权?利。? ?
5)? 所谓?检举??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向?有关?机关?揭发?事实?,请?求依?法处?理的??权利。?
6?)公民?的取?得赔?偿权?,《?宪法?》第?41?条第?3?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退休?权、?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获?得物?质保?障权?。?
1?)?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加??劳动并领?取相?当?报酬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存??的基本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
2)休?息权?,是?指劳??动者在享?受劳?动权?的过?程中?,有?为保?护身?体健??康,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而?享有?的休??息和修养?的权?利。?《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修?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退休制?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在?达到?一定?年龄?后,?退出?现职?,并?按照?规定?领取?一?定离休?金、?退休?金,?实行?修养?的一?种制?度。?《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4?)物质?帮助?权,?是指?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受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六)文?化教?育权?利。?我国?公民?享有?的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和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及其?他文?化活?动自?由。?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在各?类学?校和?各种?教育?机构?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权利。《?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七)?婚姻?、家?庭、?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
1?)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益?。《?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2)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宪?法》?第?49?条?第1款、??第4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八)?保护?华侨?和归?侨以??及侨眷的?权益?。《?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
?
范文五: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律伴网,www.lvban365.com,法律服务平台
律伴网,www.lvban365.net,找律师上律伴!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等公证法规的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合法原则、必须公证不自愿公证相结合的原则、回避原则、保密原则、直接原则、便民原则、使用中文和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真实、合法原则是指公证机构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务的准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也是公证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规定:“公证处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不文书应拒绝公证。”
必须公证不自愿公证相结合的原则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用公证形式设立、变更的法律行为戒需经公证证明的事实、文书,公民、法人必须申请办理公证,公证机构应当依法给予公证;法律、法规、规章未规定应当采用公证形式的情况下,由公民、法人自行决定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否申请办理公证。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中,有关应
律伴网,www.lvban365.com,法律服务平台
律伴网,www.lvban365.net,找律师上律伴! 当公证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抵押、担保、借款合同。,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赠不、抵押、交换、继承。,3,房产、股权、产权和票据的转让。,4,招标,拍卖、提存。,5,收养、继承、遗嘱、赠不、委托、房屋拆迁、出国留学协议等重要民事行为。,6,重要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和劳动合同。,7,重要的涉外、涉港澳台事务。
回避原则是指公证人员不能办理不本人、配偶和他们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项。《公证暂行条例》规定:“公证员不许办理本人、配偶戒本人、配偶的近亲属申请办理的公证事务,也不许办理不本人戒配偶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事务。”《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10条规定:回避“适用于接触该公证事项的翻译、鉴定人等有关人员”。回避是保证公证机构正确行使国家公证职权,公正、客观、无私地办理公证事务,防止公证人员殉私舞弊、贪赃枉法而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保密原则是指公证处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处委托、邀请戒因职务需要而接触公证事务的人,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戒当事人的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公证暂行条例》第23条规定:“公证人员对本公证处所办理的公证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便民原则是指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公证人员要从方便群众出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及时准确、认真负责地办好公证事务。
律伴网,www.lvban365.com,法律服务平台
律伴网,www.lvban365.net,找律师上律伴!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39条规定:“制作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在少数民族聚居戒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除涉外公证事项外,可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公证书是国家的司法文书,司法文书使用什么文字,涉及到国家主权和民族的尊严。因此,公证书必须使用中文作成。除涉外公证外,在少数民族聚居戒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制作公正书也应尽可能地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文章来源 律伴网 法律平台: http://www.lvban365.net/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亚当理论的基本原则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