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谈谈法院调解原则的正确适用
谈谈法院调解原则的正确适用 科技信息.高校讲台OSCIENCE&TECHNOLOGYINFORMATION2007年第27期
谈谈法院调解原则的正确适用
白雪峰
(延安大学陕西
刘小淼
延安716000)
【摘要】为正确适用"法院调解"这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笔者试从三个方面阐明了其通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一,正确理解法
院调解的含义;二,严格遵循法院调解诸原则,主要是遵循自愿原则,事实原则,合法原则;三,正确适用法院调解程序,主要是先调查研究有无
调解解决的可能,能否用调解的方法,当事人是否愿意,不可强迫调解;坚持开庭审理;贯彻公开审理原则.
【关键词】适用;调解;原则
法院调解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审理民事案 件,是严肃执法.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正确适用法院调解原则,要注 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正解理解法院调解的含义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 持下,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等问题自愿平 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法院调 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以此区别于诉讼外的调解;也 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以此区别于诉讼中当事人之间的和 解.法院调解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和协议的自动履行,可以预
防纠纷.减少诉讼.
二,严格遵循法院调解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调解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必须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法院调解必须遵循的重要 原则.自愿原则要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是程序意义上的自愿.即用调解 的方法解决纠纷.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当事人拒绝调解或不同 意法院用调解方式结案的,法院不应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要尊重当 事人的意愿.调解无效的,要及时判决,不能久调不决.当事人愿意调 解.也有调解解决的可能的,要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但应说明的足,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法院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不论当事人 态度如何,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都要进行调解.二是实体上的自愿.即 达成调解协议要自愿,调解协议必须是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协商达 成的.从实质上说.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 能是强迫压制的结果.从审判实践来看,调解协议的达成一般有两种 情况,一种是公平性的调解,即当事人各自实现权利或履行义务;一种 是互让互谅性调解.即当事人一方放弃或变更某此诉讼请求+这两种 情况下当事人达成协议都必须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志.如果违背自愿 原则,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采取哄,骗,压制等不正当手段,迫 使一方当事人作出让步,接受调解协议,当事人也可能随时反悔,致使 调解协议无法履行.所以,法院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 第二,要遵循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原则.案件事实是对当事人进 行说服教育.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只有案件事实搞清楚了,才 能分清是非责任;才能有理有据地说服教育当事人:才能正确地适用 法律,政策,正确处理案件.因此,在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通过阅卷, 审查有关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以及必要的调查工作,了解案件事 实,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审判人员结合本案事实,对 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指出当事人双方的行为哪些是法律允许 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同时,要指出当事人双方在纠纷中的责任大 小,并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同时要引导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解决纠
纷,增强团结,切忌不查明案件事实,不了解当事人之间的是非责任, 一
收案就进行调解,形成"和稀泥"或不能有理有据地说服,教育当事 人,造成久调不决的局面.
第三,要遵循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有两层含义.其一,审判人员主 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得违背国家政策.对于 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必须认真审查,违背法律和政策的.法院不应批准. 虽然在调解过程中允许当事人互谅互让.允许当事人放弃或减少诉讼 请求,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但这种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不得违反法律,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 利益和其他人的权益.也就是说.法院调解不是无原则地"和稀泥",必 须坚持合法原则;其二,法院调解依法定程序进行.调解的开始,进行, 调解方式,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的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和送达,都严 格遵循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三,正确适用法院调解程序
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研究决定本案有无调解解 决的可能,是否可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同时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 见,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不能强迫进行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要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组成合议庭或确定独任审判的审判员.需要用普 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由合议庭主持调解,并遵守民事 诉讼法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 人主持调解.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要通过阅卷,开庭审理.了解案件 事实,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责任,在此基础上,审判人员结合本案事实, 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和团结教育,进而根据当事人诉争的焦点 主持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自觉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当然,调解解决案 件也要强调及时,迅速,不能久调不决,也应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 限.
第二,法院调解要坚持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 案件的基本方式,一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迳行判决.对此,民事诉讼有明确规定.法院适用调解方法审理民事案 件必须坚持开庭审理的原则.当然,在开庭进行调解时.可以不要求具 备某种严格的形式,但要具有开庭审理的实质内容,.有人认为:法院 调解只有开庭审理前的调解.不是开庭审理.因而在调解过程中可以 不遵守开庭审理的程序,比如,不告知合议庭的组成,不告知当事人的 诉讼权利,义务等,这种理解和做法都是错误的.所以.法院调解必须 遵守开庭审理的原则
第三.法院调解要贯彻公开审理原则.公开审理不仅仅是一项诉 讼原则,而且是一项宪法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了依法不公 开审理的以外,都必须公开审理.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必须公开 宣判.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要向当事人公开,向社会公开.允许人民旁 听.不能认为只有判决才存在公开审理问题,调解不存在公开审理问 题.调解可能不具有公开开庭审理的严格程序,但只要向当事人公开, 向社会公开,具备公开审理的实质要件,就是公开审理.就贯彻了公开 审理的宪法原则.所以,法院调解要贯彻公开审理原则. 【参考文献】
[1]法律词典[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
[2]民事办案手册[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
[责任编辑:志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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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
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
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就?是行?政审?判不?适?用调解??的原则。?该原?则包?括两?层涵?义,? ?
一是调?解不?能作?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必经?程序?;?
?二是调解?不能?作为?行政?案件?的结?案方?式。?当然??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不可?以在??裁判前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促?使有??错误?的一方当?事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如使?原告?方认??识到自己?的诉?讼请??求错误而?申请?撤诉?,或?使被??告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撤?销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取得?原告?的谅?解并?申请?撤诉?,以?达到?平息??诉讼的目?的。? ?
行政?审判?之所?以确?立不?适用??调解原则?,其?出发??点,在于?行政??权是?国家法定??的权力,?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随意?作转?让、??放弃的处?置,??即没有处?分权?。而?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处?分权?,因?行政?机关??无处分权??,那么就?不存?在调?解的?前提?。同?时,?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在??管理人与?相对?人地?位不?平等?的基??础上形成?的特?殊的?指挥?、命?令和?服从??关系。因??此,双方?当事?人无?法在?产生?争议?之后?,平?等自??愿地去协?商并??达成协议?,而?只有?让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活?动,?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正确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判,?而不??能由争议?双方?互相?协商?、互?相让??步、互相?谅解?来判?断行?政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与??合法。? ?
行政诉?讼立?法之?所以?确立?不适??用调解原?则。?其立?法本?意有?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不适用调?解。?这就?是行?政审?判不?适用?调解?的原?则。?该原?则包?括两?层涵??义, ?
一是调?解不?能作?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必经?程序?;?
二是?调解?不能?作为?行政?案件?的结?案方?式。?当然?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不可?以在?裁判?前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促?使有??错误的一?方当?事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如使?原告?方认?识到?自己?的诉?讼请??求错误而?申请?撤诉?,或?使被?告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撤销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取得?原告?的谅?解并?申请?撤诉?,以?达到?平息?诉讼?的目?的。? ?
行政?审判??之所以确?立不?适用?调解?原则?,其?出发?点,?在于?行政?权是??国家法定?的权?力,?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随意作转?让、?放弃?的处?置,??即没有处?分权?。而?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处?分权?,因?行政?机关??无处分权?,那?么就?不存?在调?解的?前提?。同?时,?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在??管理人与?相对?人地?位不?平等??的基础上?形成?的特?殊的?指挥?、命?令和?服从??关系。因?此,?双方?当事?人无?法在?产生?争议?之后?,平?等自??愿地去协?商并??达成协议?,而?只有?让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活?动,?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正确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判,?而不??能由争议?双方?互相?协商?、互?相让?步、?互相??谅解来判?断行?政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与?合法?。? ?
行政诉?讼立?法之?所以?确立?不适?用调?解原?则。??其立法本?意有?二点?》?实施十?几年?来,?一些?地方??老百姓虽?然有?理,?但“?民告?官”?还是?让公?民?望?而却步,?即使?是鼓?足胆?量告?官,?但是?在诉?讼过?程中?依然?持有?行政?机?关“以?和为?贵”?的心?理和?观点?。因?此,?也就?比较?容易?接受?调解?这种?结?案方式?,这?样既?便于?协调?和搞?好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又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
二、调?解结?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客?观主?观上?原因?,难?免会?出现?违法?行政?、执?法不?严的?现象?,?同时行?政相?对方?也可?能存?在违?法现?象,?行政?相对?人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后,?要求?法院?能公?正作?出裁?决的?同时?对自?己的?错误??或违法之?处有?所?认识,?因此?原告?也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接?受行?政机?关正?确适?当的?处?理。行?政机?关既??可避免败?官司?的结?果,?也乐?意同?原告?协商?解决?,这?时?就可以?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用?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既?达到?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行政?管理?的目?的,?又达?到法?院审?结案?件的?效果?,同?时?又达到?原告?的心?满意?足。?试想?想如?果是?判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这样?就会?引起?行政??机关上诉?或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后?原告?仍不?服而?重新??起诉的现?象发?生。?如果?判决?维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会?引起?原告?上诉?的现?象发?生,?这样?不?仅增加?了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工?作量?,而?且给?行政?相对?人也?带来?了更?多?的麻烦?而费?心费?力。?如原?告叶?道胜?诉郭?家河?乡政?府白?果树?确权?一案?,?经法院?主持?案处?协调?调解?工作?,原?告同?第三?人对?争议?的银?杏树??的权属?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受行?政审?判不?适用?调解??原则的限?制,?不能?直接?依?据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协??议而制作?调解?书,?只有?由郭?家河?乡政?府重?新?依据上??述协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而?原告?撤回?起诉?,该?案才?得以?圆满?解?决,试?1 ?2 ?下一?页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第?2?页想如?果行?政审?判可??以适用调?解结?案,?法院?就可?依据?原告?同第?三人?达成?的一?致协?议作?出调??解书而无?需由?乡政?府依?据双?方协?议重?新作?出的?确权?决定?书。?这样?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同?时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
三、?调解?的结?案方?式可?以更?好地?化解?矛盾?。行?政机?关和?相对?人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者?之间?对立?情绪?比较?大,?同时?,中?国公?民受?
“民?不告?官”?的思?想影?响较?严重?,只?是矛?盾非?常尖?锐,?难以?调和?的情??况下,公?民才?将行?政机?关告?到被?告席?。为?了使?双方?的矛?盾不?再进?一步??恶化,减?少对?立情?绪,?同时?,原?告从?便于?以后?的生?活生?产经?营的?目的??出发,在?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时,?原被?告双?方都?是乐?于接?受的?,这??样既化解?了矛?盾,?又便?于案?件的?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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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谈法院调解原则的适用
谈法院调解原则的适用
( 作者:孙浩 发表时间:2014年11月 )
论文关键词:法院 调解原则 适用
论文摘要:《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法院调解原则又可称为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一、法院调解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法院调解原则又可称为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自愿合法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个鲜明特点~也是一个特有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
能够调解的案件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要求~以说服劝导的方式~促使争议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贯彻自愿合法调解原则~不仅能够简化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讼累和法院的工作负担~还有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促使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增强团结。
二、法院调解原则的适用
适用法院调解原则~解决民事纠纷~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调解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法。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能够调解解决的~应尽量以调解的方式处理。但不适合进行调解的案件~例如~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等~不应调解结案。
2、调解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以外~调解并非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不能为了片面追求用调解方式结案的比例~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同时~调解所达成的协议的内容~也必须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
3、调解作为一种结案方式~应和判决一样~符合法律规定。调解合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人民法院调解必须严格依照民事诉讼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
性规定。另外~调解还应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
4、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无论是按普通程序的~还是按简易程序~无论是在庭上还是庭下~能够调解的~都可以调解。
5、应正确认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调解与判决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具体适用何种方式~除要根据当事人意愿外~还要看社会效果。如当事人不愿再继续调解~或者经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时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
范文四:谈法院调解原则的适用
论文关键词:法院 调解原则 适用
论文摘要:《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判决。规定,法院调解原则又可称为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一、法院调解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判决。规定,法院调解原则又可称为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自愿合法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鲜明特点,特原则。原则的含义是指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能够调解的案件应自愿和合法的要求,以说服劝导的,争议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自愿合法调解原则,能够简化诉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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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减轻当事人讼累和法院的工作负担,还有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当事人自愿义务,团结。
二、法院调解原则的适用
适用法院调解原则,解决民事纠纷,应注意几个问题:
1、调解是法院民事纠纷的方法。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对能够调解解决的,应尽量以调解的。但不适合调解的案件,例如,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适用程序审理的案件等,不应调解结案。
2、调解应当事人的意愿,除法律有规定的以外,调解并非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片面追求用调解结案的比例,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调解。,调解所达成的协议的内容,也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
3、调解结案,应和判决一样,符合法律规定。调解合法包括两层含义:法院调解依照民事诉讼规定的程序;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调解还应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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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解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原则,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是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是按普通程序的,按简易程序,是在庭上庭下,能够调解的,都可以调解。
5、应认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调解与判决解决民事纠纷的,适用何种,除要当事人意愿外,还要看社会。如当事人不愿再调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时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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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
? ? ? ?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
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就?是行政审判?不适用调解?的原则。该?原则包括两?层涵义,
? 一是调?解不能作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必?经程序;
? 二是调?解不能作为?行政案件的?结案方式。?当然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不可?以在裁判前?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促使有?错误的一方?当事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如使原告?方认识到自?己的诉讼请?求错误而申?请撤诉,或?使被告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撤销?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取?得原告的谅?解并申请撤?诉,以达到?平息诉讼的?目的。
? 行政?审判之所以?确立不适用?调解原则,?其出发点,?在于行政权?是国家法定?的权力,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随?意作转让、?放弃的处置?,即没有处?分权。而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处分权?,因行政机?关无处分权?,那么就不?存在调解的?前提。同时?,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在管理人与?相对人地位?不平等的基?础上形成的?特殊的指挥?、命令和服?从关系。因?此,双方当?事人无法在?产生争议之?后,平等自?愿地去协商?并达成协议?,而只有让?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活动,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正确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判,而?不能由争议?双方互相协?商、互相让?步、互相谅?解来判断行?政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与?合法。
? 行政?诉讼立法之?所以确立不?适用调解原?则。其立法?本意有二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就?是行政审行政?
判?不适用调解?的原则。该?原则包括两?层涵义,
? 一是调?解不能作为?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必?经程序;
? 二是调?解不能作为?行政案件的?结案方式。?当然不适用?调解原则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不可?以在裁判前?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促使有?错误的一方?当事人认识?自己的错误?。如使原告?方认识到自?己的诉讼请?求错误而申?请撤诉,或?使被告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撤销?或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取?得原告的谅?解并申请撤?诉,以达到?平息诉讼的?目的。
? 行政?审判之所以?确立不适用?调解原则,?其出发点,?在于行政权?是国家法定?的权力,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随?意作转让、?放弃的处置?,即没有处?分权。而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处分权?,因行政机?关无处分权?,那么就不?存在调解的?前提。同时?,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在管理人与?相对人地位?不平等的基?础上形成的?特殊的指挥?、命令和服?从关系。因?此,双方当?事人无法在?产生争议之?后,平等自?愿地去协商?并达成协议?,而只有让?人民法院通?过行政审判?活动,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正确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作?出裁判,而?不能由争议?双方互相协?商、互相让?步、互相谅?解来判断行?政处理决定?是否正确与?合法。
? 行政?诉讼立法之?所以确立不?适用调解原?则。其立法?本意有二点?》实施十几?年来,一些?地方老百姓?虽然有理,?但“民告官?”还是让公?民望而却步?,即使是鼓?足胆量告官?,但是在诉?讼过程中依?然持有行政?机关“以和?为贵”的心?理和观点。?因此,也就?比较容易接?受调解这种?结案方式,?这样既便于?协调和搞好?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又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
? 二、调?解结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客?观主观上原?因,难免会?出现违法行?政、执法不?严的现象,?同时行政相?对方也可能?存在违法现?象,行政相?对人作为原?告起诉到法?院后,要求?法院能公正?作出裁决的?同时对自己?的错误或违?法之处有所?认识,因此?原告也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接受?行政机关正?确适当的处?理。行政机?关既可避免?败官司的结?果,也乐意?同原告协商?解决,这时?就可以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用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既达到行?政机关进行?社会行政管?理的目的,?又达到法院?审结案件的?效果,同时?又达到原告?的心满意足?。试想想如?果是判决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或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这样?就会引起行?政机关上诉?或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后?原告仍不服?而重新起诉?的现象发生?。如果判决?维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可能会?引起原告上?诉的现象发?生,这样不?仅增加了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工作量?,而且给行?政相对人也?带来了更多?的麻烦而费?心费力。如?原告叶道胜?诉郭家河乡?政府白果树?确权一案,?经法院主持?案处协调调?解工作,原?告同第三人?对争议的银?杏树的权属?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受?行政审判不?适用调解原?则的限制,?不能直接依?据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协议而制作?调解书,只?有由郭家河?乡政府重新?依据上述协?议作出的处?理决定,而?原告撤回起?诉,该案才?得以圆满解?决,试1 ?2 下一页?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第2页?想如果行政?审判可以适?用调解结案?,法院就可?依据原告同?第三人达成?的一致协议?作出调解书?而无需由乡?政府依据双?方协议重新?作出的确权?决定书。这?样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同?时还减轻了?
? 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 三、调?解的结案方?式可以更好?地化解矛盾?。行政机关?和相对人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二者之间对?立情绪比较?大,同时,?中国公民受?“民不告官?”的思想影?响较严重,?只是矛盾非?常尖锐,难?以调和的情?况下,公民?才将行政机?关告到被告?席。为了使?双方的矛盾?不再进一步?恶化,减少?对立情绪,?同时,原告?从便于以后?的生活生产?经营的目的?出发,在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时?,原被告双?方都是乐于?接受的,这?样既化解了?矛盾,又便?于案件的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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