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于年月 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鉴于年月日乙方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关系,并达成以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解除。
第二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
第三条 乙方离职交接手续完成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遗漏,虽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也需协助甲方解决,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办理完以上的离职交接手续后日内,向乙方结清薪酬、加班工资及其他所有费用(共计:元,大写:),并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账号。乙方需要在离职当月将保险转出,除此之外,经乙
方确认甲方对其不存在任何薪资福利、债务、赔偿或补偿义务,且乙方不再通过任何仲裁和诉讼的方式向甲方主张任
何权利。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五条 乙方在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后,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离职后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双方再在此确认:均了解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均放弃其他权利,任何一方不再因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要求其它费用、赔偿或补
偿。双方无其他争议。
第七条 在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一年内,双方须保证以下为有效通讯方式并能与之联系(否则由于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联系不畅而造成的损失由造成联系不畅一方承担):
甲方办公电话:甲方负责人:
电子邮箱:甲方的住址:
乙方电话(手机):乙方电子邮箱:
乙方的住址:
第八条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达成的合意,不存在任何强制性。
第九条 关于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年月 日
乙方:(签字捺印) 日期:年月 日
范文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 ?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篇一: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 乙方(劳?动者):
? (身?份证号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于年月 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鉴于年月?日乙方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终止劳?动关系,并?达成以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解除。?
?第二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
?第三条 乙?方离职交接?手续完成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遗漏?,虽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也?需协助甲方?解决,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办理完以?上的离职交?接手续后日?内,向乙方?结清薪酬、?加班工资及?其他所有费?用(共计:?
元?,大写:
? ),?并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账号。乙?方需要在离?职当月将保?险转出,除?此之外,经?乙方确认甲?方对其不存?在任何薪资?福利、债务?、赔偿或补?偿义务,且?乙方不再通?过任何仲裁?和诉讼的方?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开户名:? ?
?开户行:
? 开?户账号:
? 第?五条 乙方?在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后,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离职后?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 第六条? 双方再在?此确认:
? 均了?解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均放弃其?他权利,任?何一方不再?因为劳动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要求其它费?用、赔偿或?补偿。双方?无其他争议?。
? 第七条 ?在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一年内?,双方须保?证以下为有?效通讯方式?并能与之联?系(否则由?于任何一方?原因而导致?联系不畅而?造成的损失?由造成联系?不畅一方承?担):
? 甲方?办公电话:?
甲?方负责人:?
?电子邮箱:?
甲?方的住址:? 乙方电话?(手机):?
乙?方电子邮箱?:
? 乙方的住?址:
? 第八条?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在平等基础?上达成的合?意,不存在?任何强制性?。
? 第九条 ?关于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第?十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日期?:
? 年月 日? 乙方:
? (签?字捺印) ?日期:
? 年月 ?日篇二: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 ?方:
? 重庆市大?渡口环境卫?生管理处 ?乙 方:
? (工?种:
?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乙?方于 年 ?月 日申请?自动离职,?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由?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 年? 月 日;?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
?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年月 ?日 年月日?篇三: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
? 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性别:
? ___?_____?_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
?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
?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 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
?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
?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
?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 ?
?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范文三:受人要求解除合同怎么办
(案情) 2007年3月,九江县张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某将一套房屋以20万元卖给王某,5月1日交房,违约则给付违约金3万元,当日并收取了房款。后王某方知,该房早在2006年2月刘某已购买。王某向张某要求退款未果,遂于08年9月起诉,要求:1、解除合同,退还20万元;2、给付违约金3万元;3、赔偿损失9万元(房价上涨的损失)。
(分歧) 就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本案系无权处分,张某构成欺诈,双方的合同无标的物而不能履行,合同应为无效,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解除合同给付违约金是按有效合同来主张;
第二种意见:王某直接起诉要求法院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理由是,如果是法定解除,即王某依据解除权而解除合同,是以通知的方式,在通知到达张某时合同解除。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通过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三种意见:合同有效,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第一、即使张某根本就无房(如合同法第51条的无权处分),此时张某和王某之间合同也应为有效(即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既不是效力待定,也不是无效。这是因为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成立生效,但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除外。这说明合同的效力不受当事人的善意或恶意(欺诈)以及有无处分权未必要。在此应当注意的是,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欺诈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的规定,而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关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规定,是指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的情形,(恶意串通)不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是不是知道该房屋是否已经出卖给了他人,若非如此理解,市场经济将能如何繁荣发展?!
第二、支持原告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权基础,即是引用《合同法》第94条第4款的规定。从该条第一项的规定看,即使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该合同也是有效的,是故按照举重明轻原则,在其他情形下(如该条第4项规定的)的合同效力更不会受到影响。因为法律规定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也是只有在有效的合同情况下,才能适用该条的规定的。“如果对方有异议,可以通过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这个是指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的解除权效力已经发生,在对方异议的情况下,法院只是审查该已生效的解除权之行使是否合法而已。如果不合法,法院可以撤销该行为,使该生效的解除权具有溯及力而自始无效。
第三、本案中原告的违约金的性质是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可以支持。但对于“赔偿损失9万元(房价上涨的损失)”的请求不能支持,因为这个不符合可预见性原则(合同法第113条)www.lvshimen.com。
范文四:解除加盟合同不退费怎么办
篇一:解除加盟合同协议书
篇一:合同终止协议
合 同 终 止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月日就 店铺特许加盟授权事宜签订了《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其附件。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提前解除加盟合同依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甲、乙双方同意于年月日提前解除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及其附件,双方权利、义务(但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保密及后续解约环节的约定)自此终止,无其他纠葛;
2、合同解除后,双方未结清款项的结算应在年月日前办
1
理完毕,自此双方财务结算清楚,无纠葛;
3、乙方保证在年月日前归还与特许授权有关的授权证明及相关资料、物品;并保证在 年月日前售卖乙方在加盟期间订购的但未销售完的库存货品,自此之后不再进行任何售卖,一经发现,向甲方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
4、乙方保证在日前撤掉店铺门头和涉及“xx系统”的店铺装修,并同时办理相关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并立即停止使用所有涉及“xx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类似“xx”或“xx”的名称及商标,以及含有xx任何其他名称或标示,或表示乙方是或曾经是被授予的xx加盟方或加盟店的任何其他名称、标示或标记、或类似的色彩及文字。否则,由乙方或本单位承担5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5、双方均不因合同终止而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或损失赔偿等法律责任。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篇二:终止加盟合约协议书5.25
终止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2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
一、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品牌名、商标、店面等与甲方相关的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并不得再以甲方特许加盟连锁店的名义进行经营。
二、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
三、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加盟费共计: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
四、本协议终止双方于2012年1月1日签订的《特许加盟合约协议书》,对双方而言互不违约,双方均无需承担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并在乙方交给甲方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加盟费拾万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后,双方互不负债权债务。
六、乙方对以甲方为名义办理的证照进行注销、变更,并将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加盖工商局印章)交由甲方审核后,同时全部交付给甲方加盟费拾万元后,甲方退回乙方押金伍万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3
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 日期:篇三:加盟协议书范本
*******有限公司
加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
4
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加盟店的选址、经营面积的确定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
3、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4、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6、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
5
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第五条:保证金、加盟金:
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为加盟时,须付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继续追加必要的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须交加盟金 万元
人民币,以保证甲方利益。
第七条:结算方式、价格和条件(见附表1)
1、本合约价格表为基础价目表,仅适用于现金结算客户。现金结算方式,乙方以现金向甲方购买产品。
2、按月结算方式,乙方应于每个月 号之前给甲方结清上月的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
6
作为违约金。同时月结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10%。
3、寄卖结算方式,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展品,乙方发生订单后向甲方订货,并与甲方送货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逾期未结的甲方有权利每月收取合约金额的作为违约金。同时寄卖方式的合约价格为基础价目表中价格上浮20%。
第八条:换货、挂损、检验之规定:
1、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销售的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换货申请,进行产品调换,甚至退货;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如因运输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产品破损,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产品破损不超2%,属正常损耗,甲方不负责任。
2、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
第九条:人员支持问题:
业期间或中途如需甲方派人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业务培训,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及在乙方期间的吃住问题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派人到乙方进行较长时间的管理(3个工作日以上)乙方还须按甲方的工资标准付工资给甲方。
第十条:合约的解除:
7
一、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将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纠正,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约。
1、乙方加盟商事先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2、乙方加盟商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向他人提供甲方的数据文件。
3、乙方严重不履行本合约规定的义务行为。
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投诉的情况。
5、乙方加盟店损害甲方的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及其他加盟店的正常工作及经营。
6、法令、政令要求乙方加盟店终止。第十一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 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 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二条: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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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连带保证人的义务
乙方连带保证人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的法律效力,并愿担负乙方违约时的所有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
篇二: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以不予以退还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不予退还
――――评避风塘公司诉唐某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一、 案情
上海避风塘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风塘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避风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风塘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5万元(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特许保证金10万元(非定金性质,在唐某违约等情况下避风塘公司有权没收),并按月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广告费等。合同还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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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违约金为30万元,唐某以该特许加盟合同参与设立的公司对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签订后,唐某缴纳了加盟费15万元及保证金3万元。唐某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海通餐饮公司,由海通餐饮公司作为主体经营“避风塘茶楼”加盟店。之后,因唐某长期拖欠特许使用费和特许广告费等,避风塘公司经催讨未果于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解除特许加盟合同;(2)判令唐某支付特许广告费、特许使用费4171.28元、违约金30万元、特许保证金3万元;(3)海通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唐某反诉称:不同意解除合同及承担违约责任;因避风塘公司未履行员工培训、广告制作等合同义务,故延付相应款项;现要求继续履行特许加盟合同,并由避风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唐某认为特许加盟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海通餐饮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见,对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异议。
二、争议焦点及判决结果
1. 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为5年15万元,唐某仅经营一年有余,故应当返还12万元。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是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合
10
同中关于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特许经营加盟费的性质及行业惯例,判决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
2. 特许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双方关于没收保证金的条款无
效,应予以返还。二审法院也认为,特许保证金系用于抵充被特许人的债务,其实质是一种以金钱作为质押物的担保形式,应予以返还。
3. 唐某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约定支付违约金30万元,2倍于特许加盟费,有过高之嫌,判令支付违约金15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合同解除后赔偿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避风塘公司对其所称的品牌、商誉、专有技术等损失,因未能举证,不予认定,改判支付违约金3万元。
三、分析意见
1. 根据2004年12月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14条
第1款规定,“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因此,特许加盟合同中关于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特许经营加盟费的性质,合法有效。本案中,避风塘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授权唐某使用“避风塘”注册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资产并提供相关文件,
11
加盟费的价值已经实现。且本案的特许加盟合同是因为唐某的违约行为而致解除,因此,二审法院判决特许加盟费不予返还。
2. 关于特许保证金,根据特许加盟合同约定,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能扣除或要求双倍返还保证金,因此,一、二审法院均认为,特许保证金应当予以返还。
3. 关于违约金是否应当调整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功能,合同双方在签约时,对于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是有一定认识的,如无特别不当,法院不宜介入对违约金的调整;但如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太多,或者一方依据其强势地位而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的违约金条款,则法院可以予以调整。本案中,避风塘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品牌、商誉、专有技术等实际损失,而法院一般情况下不支持要求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请求,因为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恢复到订立之前的状态,而可得利益只有在合同完全履行时才可能产生,当事人选择了解除合同,就不应得到在合同完全履行情况下所应得的利益。因此,两级法院均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支持唐某的减少违约的请求。
篇三:如何申请解除加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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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加盟合同终止申请
加盟合同终止申请
致 事业部:
本人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地址: 】是店号【 】店名: 的加盟者,因个人原因,现申请终止与 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自愿放弃加盟权,并不再使用 品牌及与 相同或相似的品牌。
本人已了解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与流程,并保证完成以下具体事项:
1、 与 公司结清一切货款、商品借款、设备借款等全部款项;
2、 与直配商品供应商结清全部货款,例如:香烟、报纸等;
3、 退还借用公司、供应商以及增值服务项目的所有设备;
4、 付清房东的租金、水电费和工商税务等费用;
5、 拆除招牌、灯箱等全部 标识物;
6、 以上未提及的其它与 公司相关的事项。
敬请尽快回复并办理费用结算~
申请人:门店盖章:
日 期 :篇二:合同解除通知函
合同解除申请
致霍邱县中通速递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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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司与我于2015年08月22日签订了《网络加盟合同书》,约定:在缴纳合同要求相关押金和加盟费用后,为我提供收件和派件的网络班车便利, 我在合同签订后即按合同规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应履行的义务,但是与贵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派件超出本地送件范围,情况属实并有效汇报。期间,经我与贵司多次沟通,贵司均一直没给明确回应和考虑事情的具体引导,从而造成贵公司对于本人不明的种种意见和误会,既然合作是建立在《网络加盟合同书》条款及信任之上,为了双方的利益和尊重。经慎重考虑我与贵公司已失去实质性的合作初衷,为避免今后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缠。请给予退还押金6000(陆仟)元整和加盟费1000(壹仟)元整,我将按合同中,正常解除合同期之规定,在有效期90天范围内,向贵公司正常提出申请,请给予许可。
申请人:
年月日篇三: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璞字第2012070001
甲方:瑞丽璞玉斋翡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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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了拓展翡翠原石、翡翠工艺品销售市场和向全国传播翡翠赌石文化,甲方特此推出连锁加盟计划。
2、 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店或专卖柜的特许经营权。
3、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甲方加盟店或专柜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甲方连锁加盟之成
员。
4、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和传播翡翠文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 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发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获得用于展示及销售的甲方品牌的货
物。
2、 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甲方销售业务的顺利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
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 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或代表在任何情况下不被视为甲方的的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乙方不
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责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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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期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
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__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与范围
1、 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专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注册商标、品牌logo及
图文展示,乙方以甲方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甲方的产品。
2、 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不得将该权力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 甲方为了缓解乙方资金压力,保证乙方零风险进入,甲方不收取乙方品牌加盟费和供货费,甲方只收取
乙方品牌保证金__________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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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 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_________元。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
品牌授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连锁加盟店地址
1、甲方允许乙方 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域内开设_________加盟店,加盟店
的具体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乙方自开店一个月内将店
面装修效果图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加盟店一定区域或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片区或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方经营其他同类型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内其他经营者供应本公司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址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在甲方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如果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____________加盟店或专柜,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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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_________________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 加盟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品牌加盟保证金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
汇款后,予以发货。
2、 甲方发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是活动促销商品的价格另行制定。
3、 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或是以传真、邮件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凭发货
清单验收货物,如有差异,应在收货两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 甲方和乙方对每次发货情况单独记账,每月对账一次。
5、 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
输费由甲方承担。
6、甲方供应乙方的货物,自乙方收到货物(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期限为准)第二天开始计算周转日期。原则上每一批货物在乙方负责范围内的周期期限为三十天,周转期满当天由甲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周转期内没有销售的货物调往何处,乙方如果对某些商品有特殊的销售安排,须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审核后另行对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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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换做出安排。
7、乙方在周转期内没有销售的部分货物由甲方做出调配后,所产生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 退换货是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货物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相同比例的货价换置新货。退换货只限
于货物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 乙方收到货物有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以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期限为准)向甲方提出退
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七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得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产品价格
1、 甲方商品实行全国最低零售价限制(零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建议零售价,如有特殊情况须和甲方
协商)。
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品价格体系,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没有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降低商
品价格,由此
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有权调整产品价格,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前将需要调整的商品价格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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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调整后的价格以书面通知中确定的日期生效。
第十一条 返利政策
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年度总销售额,并承诺对乙方以下年销售额奖励机制:
合同生效后年销售额完成50万;按总销售额纯利润的2%给予奖励
合同生效后年销售额完成100万;按总销售额纯利润的5%给予奖励
合同生效后年销售额完成200万;按总销售额纯利润的10%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最高以10%封顶。
2、甲方对乙方执行返利结算,返利方式为销售额的30%作为乙方的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为确保特许体系的一致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
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经营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加盟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 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由此产生的一些责任由乙
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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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
进、推广促销、售后服务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并且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培训。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特许加盟的品牌标志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保证加盟店内完全销售甲方供货产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需事先征得
甲方书面同意。
3、 乙方欲作某些产品的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得甲方同意的资料。
4、 乙方有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力。
5、 乙方独立经营,经营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 乙方仿冒,滥用‘璞玉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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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 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
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璞玉斋翡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 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
所有带有‘璞玉斋’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
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 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
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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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3、 如因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璞玉斋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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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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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解除加盟合同不退费怎么办
解除加盟合同不退费怎么办
篇一: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以不予以退还
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费可不予退还
――――评避风塘公司诉唐某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一、 案情
上海避风塘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风塘公司)与唐某订立特许加盟合同,约定:避风塘公司向唐某授予“避风塘茶楼”特许经营权、传授加盟店知识等,期限为5年,唐某应支付加盟费15万元(无论何种情况均不退还),特许保证金10万元(非定金性质,在唐某违约等情况下避风塘公司有权没收),并按月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广告费等。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合同,违约金为30万元,唐某以该特许加盟合同参与设立的公司对唐某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签订后,唐某缴纳了加盟费15万元及保证金3万元。唐某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了海通餐饮公司,由海通餐饮公司作为主体经营“避风塘茶楼”加盟店。之后,因唐某长期拖欠特许使用费和特许广告费等,避风塘公司经催讨未果于提起诉讼,要求:(1)判令解除特许加盟合同;(2)判令唐某支付特许广告费、特许使用费4171.28元、违约金30万元、特许保证金3万元;(3)海通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唐某反诉称:不同意解除合同及承担违约责任;因避风塘公司未履行员工培训、广告制作等合同义务,故延付相应款项;现要求继续履行特许加盟合同,并由避风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唐某认为特许加盟合同中违约金过高,请求法院予以调整。海通餐饮公司同意唐某的意见,对承担连带责任没有异议。
二、争议焦点及判决结果
1. 特许加盟费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为5年15万元,唐某仅经营一年有余,故应当返还12万元。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特许加盟费是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合同中关于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特许经营加盟费的性质及行业惯例,判决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
2. 特许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一审法院认为,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双方关于没收保证金的条款无
效,应予以返还。二审法院也认为,特许保证金系用于抵充被特许人的债务,其实质是一种以金钱作为质押物的担保形式,应予以返还。
3. 唐某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
一审法院认为,约定支付违约金30万元,2倍于特许加盟费,有过高之嫌,判令支付违约金15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合同解除后赔偿的范围不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避风塘公司对其所称的品牌、商誉、专有技术等损失,因未能举证,不予认定,改判支付违约金3万元。
三、分析意见
1. 根据2004年12月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14条
第1款规定,“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因此,特许加盟合同中关于特许加盟费不予退还的条款,符合特许经营加盟费的性质,合法有效。本案中,避风塘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授权唐某使用“避风塘”注册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资产并提供相关文件,加盟费的价值已经实现。且本案的特许加盟合同是因为唐某的违约行为而致解除,因此,二审法院判决特许加盟费不予返还。
2. 关于特许保证金,根据特许加盟合同约定,特许保证金不具有定金性质,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违约时,另一方不能扣除或要求双倍返还保证金,因此,一、二审法院均认为,特许保证金应当予以返还。
3. 关于违约金是否应当调整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适当减少。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功能,合同双方在签约时,对于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是有一定认识的,如无特别不当,法院不宜介入对违约金的调整;
但如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太多,或者一方依据其强势地位而迫使对方接受不公平的违约金条款,则法院可以予以调整。本案中,避风塘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其品牌、商誉、专有技术等实际损失,而法院一般情况下不支持要求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请求,因为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合同恢复到订立之前的状态,而可得利益只有在合同完全履行时才可能产生,当事人选择了解除合同,就不应得到在合同完全履行情况下所应得的利益。因此,两级法院均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而支持唐某的减少违约的请求。
篇二:如何申请解除加盟合同
篇一:加盟合同终止申请
加盟合同终止申请
致 事业部:
本人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地址: 】是店号【 】店名: 的加盟者,因个人原因,现申请终止与 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自愿放弃加盟权,并不再使用 品牌及与 相同或相似的品牌。
本人已了解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与流程,并保证完成以下具体事项:
1、 与 公司结清一切货款、商品借款、设备借款等全部款项;
2、 与直配商品供应商结清全部货款,例如:香烟、报纸等;
3、 退还借用公司、供应商以及增值服务项目的所有设备;
4、 付清房东的租金、水电费和工商税务等费用;
5、 拆除招牌、灯箱等全部 标识物;
6、 以上未提及的其它与 公司相关的事项。
敬请尽快回复并办理费用结算~
申请人:门店盖章:
日 期 :篇二:合同解除通知函
合同解除申请
致霍邱县中通速递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于2015年08月22日签订了《网络加盟合同书》,约定:在缴纳合同要求相关押金和加盟费用后,为我提供收件和派件的网络班车便利, 我在合同签订后即按合同规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应履行的义务,但是与贵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派件超出本地送件范围,情况属实并有效汇报。期间,经我与贵司多次沟通,贵司均一直没给明确回应和考虑事情的具体引导,从而造成贵公司对于本人不明的种种意见和误会,既然合作是建立在《网络加盟合同书》条款及信任之上,为了双方的利益和尊重。经慎重考虑我与贵公司已失去实质性的合作初衷,为避免今后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缠。请给予退还押金6000(陆仟)元整和加盟费1000(壹仟)元整,我将按合同中,正常解除合同期之规定,在有效期90天范围内,向贵公司正常提出申请,请给予许可。
申请人:
年月日篇三:加盟合同
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璞字第2012070001
甲方:瑞丽璞玉斋翡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 为了拓展翡翠原石、翡翠工艺品销售市场和向全国传播翡翠赌石文化,甲方特此推出连锁加盟计划。
2、 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店或专卖柜的特许经营权。
3、 乙方自愿申请加入甲方加盟店或专柜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甲方连锁加盟之成
员。
4、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和传播翡翠文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
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 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发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获得用于展示及销售的甲方品牌的货
物。
2、 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甲方销售业务的顺利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
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 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或代表在任何情况下不被视为甲方的的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乙方不
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责任或
义务性质如何。
第三条 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 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期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
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__年。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与范围
1、 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专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注册商标、品牌logo及
图文展示,乙方以甲方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甲方的产品。
2、 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不得将该权力转让。
第五条 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 甲方为了缓解乙方资金压力,保证乙方零风险进入,甲方不收取乙方品牌加盟费和供货费,甲方只收取
乙方品牌保证金__________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
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
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 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_________元。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
品牌授权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连锁加盟店地址
1、甲方允许乙方 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域内开设_________加盟店,加盟店
的具体地址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乙方自开店一个月内将店
面装修效果图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加盟店一定区域或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片区或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方经营其他同类型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内其他经营者供应本公司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址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在甲方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 追加建店
乙方如果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____________加盟店或专柜,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该新加盟店或
专柜为对象的_________________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 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 加盟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品牌加盟保证金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元,汇入甲方账户,甲方确认
汇款后,予以发货。
2、 甲方发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特供商品或是活动促销商品的价格另行制定。
3、 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或是以传真、邮件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凭发货
清单验收货物,如有差异,应在收货两天之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 甲方和乙方对每次发货情况单独记账,每月对账一次。
5、 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
输费由甲方承担。
6、甲方供应乙方的货物,自乙方收到货物(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期限为准)第二天开始计算周转日期。原则上每一批货物在乙方负责范围内的周期期限为三十天,周转期满当天由甲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周转期内没有销售的货物调往何处,乙方如果对某些商品有特殊的销售安排,须提前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审核后另行对商品调换做出安排。
7、乙方在周转期内没有销售的部分货物由甲方做出调配后,所
产生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退换货
1、 退换货是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货物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相同比例的货价换置新货。退换货只限
于货物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 乙方收到货物有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以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期限为准)向甲方提出退
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七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得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产品价格
1、 甲方商品实行全国最低零售价限制(零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建议零售价,如有特殊情况须和甲方
协商)。
2、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品价格体系,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没有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降低商
品价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有权调整产品价格,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前将需要调整的商品价格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
方,调整后的价格以书面通知中确定的日期生效。
第十一条 返利政策
1、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成规定的年度总销售额,并承
诺对乙方以下年销售额奖励机制:
合同生效后年销售额完成50万;按总销售额纯利润的2%给予奖励
合同生效后年销售额完成100万;按总销售额纯利润的5%给予奖励
合同生效后年销售额完成200万;按总销售额纯利润的10%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最高以10%封顶。
2、甲方对乙方执行返利结算,返利方式为销售额的30%作为乙方的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为确保特许体系的一致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转自:wWw.hnBoXu.com 博旭范文网:解除加盟合同不退费怎么办)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
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经营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加盟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 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由此产生的一些责任由乙
方承担。
3、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
进、推广促销、售后服务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
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并且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培训。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特许加盟的品牌标志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保证加盟店内完全销售甲方供货产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需事先征得
甲方书面同意。
3、 乙方欲作某些产品的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得甲方同意的资料。
4、 乙方有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力。
5、 乙方独立经营,经营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 乙方仿冒,滥用‘璞玉斋’商标。
?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 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
加盟。
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
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璞玉斋翡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 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
所有带有‘璞玉斋’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
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 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
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
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3、 如因第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璞玉斋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 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
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篇三:加盟合同终止申请
加盟合同终止申请
致 事业部:
本人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地址: 】是店号【 】店名: 的加盟者,因个人原因,现申请终止与 公司签订的加盟合同,自愿放弃加盟权,并不再使用 品牌及与 相同或相似的品牌。
本人已了解办理合同终止的手续与流程,并保证完成以下具体事项:
1、 与 公司结清一切货款、商品借款、设备借款等全部款项;
2、 与直配商品供应商结清全部货款,例如:香烟、报纸等;
3、 退还借用公司、供应商以及增值服务项目的所有设备;
4、 付清房东的租金、水电费和工商税务等费用;
5、 拆除招牌、灯箱等全部 标识物;
6、 以上未提及的其它与 公司相关的事项。
敬请尽快回复并办理费用结算~
申请人:门店盖章: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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