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
1.公共物品的含义
所谓公共物品,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和私人物品相对应的,私人物品有两个明显的特征:竞争性和排他性。
2.公共物品的特点
(1)非竞争性。即消费者对某一种公共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该公共物品的消费。
(2)非排他性。
3.公共物品的分类
可以将公共物品分为两大类: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
(1)纯公共物品是具有完全的
非竞争性和完全的非排他性的物品,如国防、治安等,纯公共物品只能由政府提供。
(2)准公共物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如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
4.公共物品和市场失灵
公共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所有消费者需求曲线沿纵向(即价格方向)相加得到的;私人物品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个人需求曲线在水平(即数量)方向相加得到的。
由于纯公共物品存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消费者更愿意采取搭便车行为,导致市场产量远远低于最优
产量。
对于准公共物品来说,如教育、医疗服务等,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来引导资源的配置。
【例题1·多选题】公共物品的特点包括( )。
A.竞争性 B.排他性 C.非竞争性
D.非排他性 E.效用的可分割性
[答疑编号911050109: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
【例题2·多选题】(2007年)
下列关于私人物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必然减少另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
B.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
C.该物品在财产所有权上具有独占性
D.一个人不进行购买就不能消费该物品
E.一个人不进行购买也可以消费该物品
[答疑编号911050110: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CD
【例题3·多选题】下列公共物品中属于准公共物品的是( )。
A.国防 B.治安 C.医疗卫生 D.教育 E.收费公路
[答疑编号91105011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CDE
范文二:市场失灵包括公共物品
市场失灵包括公共物品、外部性、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
总需求=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政府需求+国外需求Y=C+I+G+NX 国内生产总值(GDP)、国民生产总值(GNP)、国民生产净值(NNP)、国民收入(NI)、个人收入(PI)、个人可支配收入(DPI)
GNP=GDP+国外净要素收入
NNP=GNP—折旧等资本消耗
NI,NNP,(间接税-津贴)
PI=NI—公司未分配利润—企业所得税+政府给居民的转移支付+政府向居民支付的利息 DPI=PI—个人所得税
支出法:GDP=C+I+G+(X—M)
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
财政收入包括(税收)(公债)(公共收费)(国有资产收益)
财政政策目标包括(资源的优化配置)(收入的公平分配)(经济的稳定增长)
我国现行税种:
1、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 所得税类:包括营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 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 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 5、 财产、行为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契税。
分税制:
1、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
税。
2、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车船税、契税、筵席税。
3、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增值税(中央政府75%、地方政府25%)、营业税(铁
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和金融、保险企业按提高3%税率缴纳的部分归中央
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归中
央,其余中央与地方共享:2003年起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40%
范文三:矫正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公共失灵
6月17日,美国政府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白皮书,这是奥巴马政府针对本次金融危机采取的又一次重要行动,也是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具里程碑意义的金融改革思路设计方案。不论这个方案最终能否在国会获得批准通过,我们都不得不佩服美国政府的决策效率。几年前,在出现安然公司和世通公司财务造假丑闻时,布什政府也很快拟定出了一个有关公司财务管理的法案。当时恐怕没人会想到,在这个素来以法治和市场纪律著称的市场经济样板体制国家还在酝酿一场更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风暴。那么,本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主要监管倾向和反映出的理念有哪些呢?
从体系架构说,本改革方案共分为五大部分:(1)金融机构监管;(2)金融市场监管;(3)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4)政府危机处置权;(5)建立国际监管标准促国际合作。分析这五部分的内容,我认为该方案表现出的监管倾向主要有以下五点:
1.组建两个新的监管机构:一是执行跨部门协调职能的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二是成立专门负责对银行进行监管的部门。这两个机构的设立,从架构上弥补了美国现有监管体系的组织缺陷。
2.强化美联储权力,将其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除银行控股公司外,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将统统纳入美联储监管视野。过去,我们在对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模式进行分类时,总是把美国划入极具特色的所谓“伞形功能监管”类别。现在看,如果美国政府的该方案获得国会通过并付诸实施,美国的金融监管类别也会出现新的革命性变化。
3.力图全面堵塞旧体制下的金融监管漏洞,其中有对时常规避监管的各类吸储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化产品提供机构、衍生品场外交易以及金融市场支付、结算、清算系统等机构和活动的监管构想。
4.将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当成金融监管 的中心内容,具体措施包括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建立金融产品提供商的行业标准、惩治金融欺诈、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透明度等等。
5.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金融危机的干预能力,使政府能够独立决策、自主运用相应的反危机政策工具,并设计使财政部在反危机中具于比美联储更高的决策地位。因为在本轮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和民众都已清楚地看到:所谓反危机,终极手段就是拿纳税人的钱填窟窿。所以,反危机的最高权力理所应当由总统和财政部掌控。
上面总结的五个倾向实际上反映了奥巴马政府经济智囊团队对次贷危机生成原因的基本看法。从本金融改革方案所显露的政策动向以及美国一些主流经济学家一年多来发表的观点看,市场失灵似乎是本次金融危机生成的主要原因。但我认为,本次次贷危机之所以会酝酿成全球金融危机和持续的经济衰退,不仅仅是由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以及公共失灵也是不容忽视的助推因素。在许多经济学家的理解中,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这是最常见最流行的概念,而“公共失灵”则似乎有些生疏。但我认为,在本次金融危机生成原因的分析中,如果我们忽略了“公共失灵”,如果我们存在对“公共失灵”的认识盲点,那么,危机生成原因的解释就可能存在缺陷。
我们都知道,政府既是经济的管理者,也是一类极特殊的微观经济主体,它的收入特别是支出行为在许多情况下也具有明显的微观经济特性。因此,在企业、家庭、金融机构、政府及国外部门之上,一定还有个所谓的公共部门,即超越各微观主体活动和利益之上的所谓“公器”,它在各个微观市场参与者之上对整个市场对全社会真正起到监督、调控、平衡、制约的作用。用这样的角度观察,我们可以发现,美联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甚至那些已形成权威公信力的评级机构,它们是社会的“公器”,是具有和应当具备超然地位的公共机制。拿美联储来说,作为中央银行,它只是在约翰?洛克《政府论》中给定的大政府概念下才能被看成是政府的一部分,在中国等国家的体制下它是纯粹的政府机制,在美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下,多年来,美联储事实上也是独立于政府的一种宏观调控机构。例如,美国总统及政府官员在两党政治竞争中走马灯似的换来换去,但艾伦?格林斯潘却可以在美联储主席的位置上稳坐18年之久,而且美联储几乎是在不受政府干预的背景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对美国的所有金融管理机构进行指导等等。事实上,美联储在美国金融体系的运转方面、在金融体系发展方向、效率、稳定等方面都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正因为这一点,当美国成为本轮全球金融危机的策源地时,人们也会不约而同地从美联储政策从格林斯潘个人理念偏好和失误等方面去找原因。除了美联储外,IMF对本次危机也难辞其咎,因为这个以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安全为使命的最权威机构并没有在危机爆发前发出一丁点儿警告,那么多所谓高级经济学家都表现迟钝。说到经济学家,人们总认为他们代表的是最高经济智慧,在美国这个经济学研究总体实力最强,诺奖得主最多的国度里,重要经济学家中对于这次危机居然没有一人发出过预警,这也说明,在不要求文人们一定要“与中央保持一致”的美国,经济学家们原来也存在严重的理论脱离实际倾向!还应该说明一下的是穆迪、标普、惠誉三大评级机构,它们本应当对次贷及其衍生品相关金融活动给出最明确的风险警告,但这家三本为“公器”的服务机构却为了钱“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这是三大评级机构代表在国会证词中表示忏悔时的原话)。对评级机构的监督不力是政府失灵的具体表现,而评级机构掺杂私利动机对金融风险刻意掩盖,这也应当视作一种“公共失灵”。
按照上述分析方法,每个经济社会一旦出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发生的原因不外是三种: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公共失灵。美国的市场失灵源于对市场微观主体不当行为的过度纵容,特别是对华尔街银行家们的过度激励、高杠杆投机、玄虚衍生品创造等不当行为缺少干预和监督。本来,美国作为一个法制最健全的国家应当在微观主体即公司治理层面有一个灵活有效的风险自控机制,但人们在本次次贷危机出现后才发现,在美国,近几十年来公司治理普遍地出现了内部人控制权过大的问题,许多公司的独立董事都缺少专业知识背景因而成了一种职业经理人治理架构下的投票表决机器,不能在抑制公司高管层贪欲和冒险行为上有效发挥制约作用,创造了市场经济样板国家市场失灵的经典案例。在民主国家,政府和政治家都很容易成为舆论的批评对象,因而,在一个新自由主义理念流行的时代,在一个新自由主义流行后的确经历了几十年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的黄金时代后,政府 并不敢对经济进行过多的干预,只是在次贷危机出现后,奥巴马政府才临危受命得以大胆采取种种强烈的干预手段用于救市用于对付曾不可一世的华尔街银行家们。金融改革方案所强调的对金融机构的严厉监管的目的就是矫正以微观治理失效为内容的市场失灵和以不作为为内容的政府失灵。当然,其中对美联储监管权的扩大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督,对以往监管漏洞的弥补,都表明了美国金融改革新方案在矫正公共失灵方面所作的努力。本次金融危机中的政府财政援助,其规模之广、力度之大,在美国历史上绝对空前,20世纪80年代私有化大行其道时被诟病的国有化措施如今又被普遍采用,我们都知道即使是临时国有化,但由于危机持续的周期到底多长现在还不得而知,因此,政府干预甚至政府直接变股东这种现象的持续时间长度现在还没有谁能说得清楚。就像十字路口的红绿灯经常变换一样,的确,全世界重要市场经济体似乎已经从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流行进到了一个更多政府干预的新周期。
范文四: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政府干预-公共管理
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
立,而政府干预的完美无缺同样也仅仅与“理想的政府”相联系。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失败的客观可能,关键是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使得政府干预在匡正和纠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政府失灵,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
西方发达国家及一批后发现代化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历程和政府职能的演化轨迹表明,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
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决策结构,对供求的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决策的效率。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资源要求充分利用经济中的各种信息。而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简单、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败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
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在粮食生产、牲畜养殖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部门更会发生典型的“蛛网波动”。此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理
性选择在个别产业、个别市场中可以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但个人的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却可能导致集体性的非理性行为,如当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作为理性的个人自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增加支出购买商品,而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便是集体的非理性选择
——维持乃至加剧通货膨胀;同样,经济萧条时,也会因每个个体的理性选择——减少支出而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维持乃至加剧经济萧条。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计划,利用财政、货币、信贷、汇率、优惠、制裁等政策措施。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特别是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调节政策,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同时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总量平衡。
(二)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
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um)即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就成为纯粹的假设,因此垄断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阿基里斯之题”。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如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价格管制、控制垄断程度等。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百年来的经验教训多有可供我们借鉴之处。这对市场秩序不健全、转轨中的经济体制还带有某些行政垄断痕迹的我国来说,政府对于促进市场发育和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程序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这突出表现在政府应立足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范体系和政策框架,加颁行全国性的反垄断法(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制定出一批地方性的反垄断法规)与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配套,防止可能发生的并遏止已经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垄断。
(三)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
所谓外在效应(externality),按照经济学家贝格、费舍尔等人的看法,
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或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也就是说,外在效应是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消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显然,经济外在效应意味着有些市场主体可以无偿地取得外部经济性(external,economies),而有些当事人蒙受外部不经济性(externaldiseconmies)造成的损失却得不到补偿。前者常见于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freeride)现象,即消费公共教育、公用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等公共产品(publicgoods)而不分担其成本,后者如工厂排放污染物会对附近居民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来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司空见惯的随处抽烟等。这类外在效应和搭便车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当然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通过意识形态信念和道德教育固然能够使之弱化,但作用毕竟有限。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以及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市场机制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
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车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正是因为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它性和非对抗性特征,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的减少,于是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费。这样一方面公共产品的供给固然需要成本,这种费用理应由受益者分摊,但
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策谁来得到它”,即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为其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如前所述的经济外在世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搭便车者”。更严重的是(既然若此,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就不能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大大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
(五)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一般说来(市场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自动
带来社会分配结构的均衡和公正。奉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原则的市场分配机制却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人的自然禀赋、教养素质及其所处社会骤条件的不同,造成其收入水平的差别,产生事实上学的不平等,而竞争规律往往具有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财富越来越集中的“马太效应”,导致收入在贫富之间、发达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市场调节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失业现象更加剧了贫富悬殊,这对经济持续增长是个极大的出协:少数巨富控制经济命脉;潜在的资金外流;众多的贫困者导致社会总消费的不足,从而市场难以发育等等。更严重的是,过度的贫富分化“不仅削弱了社会的内聚力,而且培养了不公正,因而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维系社会的政治纽带。民众??进而可能要求发生激烈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变动”。经济比较落后、收入偏低的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可能会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
(六)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的方式及其目的的实现固然受到市场各种变量(原材料成本、价格、可用的劳动力、供求状况等)的支配,并且这些变量以其特有的规律(即有市场
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自发形成的市场运行规律,亦即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它通过主体的独立意志、自由选择、平等互利等一系列市场原则表现出来。)调整着他们的行为,自发地实现着某种程度的经济秩序;但是作为经济人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又总是在密切、广泛、复杂、细致的经济联系中进行竞争,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事人自己以及市场本身否具备划分市场主体产权边界和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这就需要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的政府充当仲裁人,设定体现和保障市场原则的“游戏规划”,即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护产权关系的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再进一步地说,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残酷性容易诱发人们铤而走险,产生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对此,市场主体更是无能为力。只有政府运用国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击
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等制度预防经济违法犯罪的发生,并严格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在制定适当的对外政策,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国际环境,开拓本国商品市场和吸引外资,保护本国总体的和长远的经济利益等方面,政府无疑也具有市场所无法承担的而又为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所必需的
功能。
上述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让出了空间,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说;“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问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因此,“现代经济是市场和政府税收、支出和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体”。
二、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governmentfailure)的可能性,用林德布洛姆的话说就是政府‘识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
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预会失灵呢,或者说,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是什么,
(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预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应该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市场运行进行公正无私的调控,公共选择学派把政府官员视作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固然有失之偏颇之处,但现实中的政府的确不总是那么高尚,政府机构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谓“内在效应”(interalities)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金元”政治中有着淋漓尽致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可能性,在实践中,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更时有发生。政府部门这种追求私利的
“内在效应”必然极大地影响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如同外在效应成为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一样,“内在效应”则市政府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与市场机制不同,政府干预首先具有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直接干预的领域往往是那些投资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产品,其供给一般是以非价格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给对象那里直接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
其次,政府干预还具有垄断性。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决定着只有政府才拥有从外部对市场的整体运行进行干预或调控的职能和权力。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预还需要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众多机构或部门构成的,这些机构部门间的职权划分、协调配合、部门观点,都影响着调控体系的运转效率。
(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柏林大学教授阿道夫?瓦格纳早在19世纪就提出:政府就其本性而言,有一种天然的扩张倾向,特别是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共部门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具有一种内在的扩大趋势,它被西方经济学界称为“公共活动递增的瓦格纳定律”。政府的这种内在扩张性与社会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更相契合,极易导致政府干预职能扩展和强化及其机构和人员的增长,由此而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成为政府干预的昂贵成本。
(四)政府干预为寻租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寻租是个人或团体为了争取自身经济利益而对政府决策或政府施加影响,以争取有利于自身的再分配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即不增加任何社会财富和福利),如企业通过合法特别是非法的形式向政府争取优惠特惠,通过寻求政府对现有干预政策的改变而获得政府特许或其他政治庇护,垄断性地使用某种市场紧缺物资等。在这种情况下,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极有可能“受非法提供的金钱或其他报酬引诱,做出有利于提供报酬的人从而损害公众和公众利益的行为”。可见寻租因政府干预成为可能(政府干预因此被称为“租之母腹”),又必然因这种干预的过度且缺乏规范和监督而成为现实。其主要危害在于“不仅使生产经营者提高经济
效率的动力消失,而且还极易导致整个经济的资源大量地耗费于寻租活动,并且通过贿赂和宗派活动增大经济中的交易费用。”从而成为政府干预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五)政府失灵还常源于政府决策的失误。政府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干预,实际上是一个涉及面很广、错综复杂的决策过程(或者说是公共政策的制订和执行过程)。正确的决策必须以充分可靠的信息为依据。但由于这种信息是在无数分散的个体行为者之间发生和传递,政府很难完全占有,加之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增加了政府对信息的全面掌握和分析处理的难度。此种情况很容易导致政府决策的失误,并必然对市场经济的运作产生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正确的决策还需要决策者具备很高的素质。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必须基于对市场运行状况的准确判断,制定调控政策,采取必要手段,这在实践中是有相当难度的。即使判断准确,政策工具选择和搭配适当,于预力度也很难确定。而于预不足与干预过度,均会造成“政府失灵”。而现实中的政府官员很多并不具备上述决策素质和能力,这必然影响政府于预的效率和效果。
正因为政府的干预存在着上述缺陷,所以让政府干预成为替代市场的主导力量,其结果只能导致“政府失灵”,用“失灵的政府”去干预
“失灵的市场”必然是败上加败,使失灵的市场进一步失灵。但客观存在的市场失灵又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守夜人”似的“消极”政府同样无补于市场失灵,同样会造成政府失灵。因此,政府不干预或干预乏力与政府于预过度均在摒弃之列。现实而合理的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应是在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以政府的干预之长弥补市场调节之短,同时又以市场调节之长来克服政府干预之短,从而实现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二无机制最优组合,即经济学家所推崇的“凸性组合”。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弓队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纠补政府失灵。
范文五: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市场失灵、政府失灵
吕湘雯 2011011612 财管112班
任课老师:李刚
题目: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分别是什么意思?
答:一、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立的概念,是指能为绝大多数人共同消费或享用的产品或服务,例如公园、公共厕所、公用电话亭等由政府以及其他公共部门出资建造以用来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与建造。一般来说,几种重要的公共产品包括国防、秩序、环保、科技、教育、文化几个方面,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一般来说,公共产品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混合品):
1.纯公共产品指那些为整个社会共同消费的产品,并且能同时表现为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即(1)边际成本为零,如增加一个电视观众并不会导致发射成本的增加;(2)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如国防、外交、立法、司法和政府的公安、环保、工商行政管理以及从事行政管理的各部门所提供的公共产品不会因该时期增加或减少了一些人口享受而变化。它在消费上没有竞争性,属于利益共享的产品。此外,纯公共产品还具有非分割性,它的消费是在保持其完整性的前提下,由众多的消费者共同享用的。
2.准公共产品则指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属性的产品。
在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具有纯粹的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的属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或多或少地同时具有这两种产品性质的产品和服务,通常称之为混合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也就是说,准公共产品不能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否则其就成为纯公共产品。同样混合产品也不能同时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否则其就成为私人产品。如公园就是具有非竞争性的同时也具有排他性的体现;如不收费的桥梁,只要不产生拥挤,则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具有非竞争和非排他的属性;如公有的草场具有非竞争性的同时也具有排他性。
二、私人产品是指那些具有效用上的可分割性,消费上的竞争性和受益上的排他性的产品。所谓效用上的可分割性,是指产品可以分割为许多能够买卖的单位,而且其效用只能对为其付款的人提供。
在生产产品方面,竞争性意味着市场应该提供这种产品,因为只要允许市场以某种价格提供竞争性产品,就可以确保人们在作出生产和使用产品的决策时,适当地考虑成本和收益。将竞争性产品留给市场,就可以提高经济效率。排他性意味着市场愿意提供这种产品。总之,对私人产品来说,市场应该并且愿意提供这种产品。
私人产品按其性质也可以分成纯私人产品和俱乐部产品。
1、纯私人产品是指完全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特点的产品,
由于这类产品只适宜市场供给,所以所称为市场产品。
2、俱乐部产品是指虽然具有私人产品的基本特点,但却不十分强烈,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征,然其受益范围较小或有特定的规定,如通常的一些会员制的运动俱乐部、读书社、行业协会等。总的来说,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是具有对立性质的两种产品。
三、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划分为“无效率”、 “不公平”和“不稳定”三大类,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这个词汇一方面用于无效率状况特别重大时,或非市场机构较有效率且创造财富的能力比私人创造财富能力更高时。另一方面,市场失灵也通常被用于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市场失灵的二个主要原因为:(1)成本或利润价格的传达不适切,进而影响个体经济市场决策机制;(2)次佳的市场结构。
而市场失灵会导致的结果有:⑴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⑵外部负效应问题;⑶竞争失败和市场垄断的形成;⑷失业问题;⑸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⑹公共产品供给不足;⑺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这些问题的出现会导致市场失衡,需要政府这一只无形的手来进行调节。
四、所谓政府失灵,是指国家行动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当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不恰当的人,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得不
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理论上所说的那样“有效”。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
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一样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它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一般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2.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且效率低下;3.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负效应。同市场失灵一样,政府失灵是客观存在的,政府失灵是随着经济发展所伴生的一种客观经济现象,只要政府存在,政府失灵就不可能消除。
而想要尽可能的减少政府失灵的作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突出表现在由微观的直接干预过渡到宏观的间接调控,以服务导向代替传统的政府中心主义是目前来看最好的选择。1.实行间接管理为主的方式。在市场机制条件下,政府应遵循市场通行的利益原则,利用政权和所有权所派生的各种手段,采取以经济利益机制为主的间接管理。2.真正实现
服务型政府的职能。就是做到确立政府的一切管理行为都要从服务市场、服务社会出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服务型政府真正实现了政府服务观念的转变,采取以民为本,一切为民着想的管理方式,将政府的服务职能真正成为了政府行为的一个指导原则。
综合以上四个方面来研究,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政府扮演了不可或缺的地位,市场的稳定运行需要政府进行操控,而政府失灵则会使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转受到巨大的影响。同样,政府的正常运作少不了对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运用和划分。要建造服务型政府,则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多建立公共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对国防、秩序、环保、科技、教育、文化几个方面的全面发展,落实对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基础化建设,同时在现有政府职能的不足方面进行深化改革,使政府公共职能变得高效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