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结合本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认真贯彻“科学管理,节约能源,防止污染,严格控制,保护环境”的方针,坚持“谁实 施,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 本酒店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总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 按有关规定明确责任, 落实 环境保护措施,并设置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岗位、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相关责 任。 4. 酒店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
1) 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意见,并制定具体目标; 2) 组织建立酒店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体系;
3) 审核酒店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分级责任制,直到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4) 召开酒店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环境保护形式,提出防范要求,审核整改措施计 划,检查督促落实; 5) 对酒店环境保护事故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 酒店安保部的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
1)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和监督,督促有关责任部 门落实措施,防止污染,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2)编制酒店环境保护预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运行情况,负责持续改进;
3)配合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项目各类环境保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 完成隐患整改; 4)制定酒店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6. 酒店安保部负责酒店环境保护检查。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酒店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酒店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4)分 包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 5) 环境保护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7. 事故报告与处 理
1) 环境事故分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破坏事故二类 根据 1987年 9月 10日国家环保总局颁 发《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 社会活动与行为, 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 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 人体健康 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根据其类型 可分为水污染事故、 大气污染事故、 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 农药与有 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 等。
2)事故发生后,酒店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伤亡 或因环境事故引起生态破坏而危及周围人员、 建筑物、 船机设备等安全的, 酒店在采取紧急 措施的同时,必须及时以事故快报表(见附表)的形式书面报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
3)事故发生后,酒店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环境治理,防止事故影响范围扩大,并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做好相关记录。
4)酒店必须组成以总经理为责任人的调查组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当地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 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 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 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 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 酒店须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 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理意见及事故的处理情况、 整改措施一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
8. 考核与处罚
1)酒店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2)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 法规, 违反酒店有关规章制度, 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 按照国家及酒店有关规定给予处 罚。 3)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迟报或给事故调查设置障碍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 分。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一)、为保护和改善矿区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促进 两型三化矿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我矿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适应两型三化矿井建设的发展,合理开发利用煤 炭及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产资源,依靠科学技术推行清洁生产,防治矿区生态破坏及环 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发展洁净煤技术,提供清洁能源,创造清洁良好的工作、生活 环境,促进矿井现代化建设。
(三)、 坚持全面规划、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利用的原则,保护矿区环 境。
(四)、 我矿将环境保护纳入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计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 技术措施,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五)、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 人进行检举和揭发。
(六)、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环保机构和监督管理
(一)、矿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由矿长担任,副主任为机电矿长,委员由矿各有 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矿环境保护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环 保科长担任,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的贯彻执行。
2、组织有关部门审定矿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掌握全矿区环境污染治理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4、做好矿区环境保护的规划与管理,划分责任区,落实到人,切实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开展清洁文明生产,创建优美的环境,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负责落实矿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坚决 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矿区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做好环境保护的年度总结,决定表彰、奖励先进 单位和个人。
(三)、矿环境保护科,对全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基层单位的主要负 责人是本单位管理区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规定的指标完成 情况,作为考核其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
(四)、矿宣传、教育,应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科学、法律知识, 开展舆论监督。
(五) 、 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应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 凡新、改、扩建大中型项目和投资在 5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布局合理、工艺先进、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经省环保主管部
门批准或授权地市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评估,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但必须填 报《山西省小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 位在征得环保部门同意后,只能委托给取得“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进行编制。
(六)、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投资到位,其污染防治设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在投 产或使用前,其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环保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三、防治环境污染
(一) 、 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工作 , 开展“三废”资源化的综合利用活动。 对废气、 废水、 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实行废物资源化。我矿污染源治理工作重点,应放在污水处理后复 用、煤矸石(渣),瓦斯的综合利用上,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达标达到规 定的考核标准,并减少排污量,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
(二) 、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实施清洁生产和污染的全过程控制, 采用无污染、 少污染、节约资源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
(三) 、 建有污染防治设施, 应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拆除、 闲置。
(四)、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矿区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 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及无害化处理。
(五)、 拥有产生噪声、振动或电磁辐射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采 取消声、防振、防干扰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电磁辐射必须符合地方或国家规定的 标准。
(六)、 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 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逐步解决矿区环境污染问 题。
(七)、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和污染治理的开发,提高环境保护 的技术水平,逐步减少污染,杜绝新污染的产生。
(八)、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优先保证急需的 污染治理和必要的监测手段。
四、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应做到统筹规划与设计,合理开发 利用。防止对地下水的破坏,防止矿区废水、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煤矸石自燃,做好固废物填埋、覆盖、绿化。搞好塌陷治理,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二) 、 搞好矿区环境绿化,植树种草,提高成活率和覆盖率。
(三) 、发动职工监督和治理污染,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任何人均有权监 督举报和提出批评意见 。各级领导对检举人负有保护责任。
(四) 、制定矿区建设规划,应当确定保护与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
五、奖励和处罚
(一) 、 从事环境科研、 监测、 负责环境设施的操作及管理人员, 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劳动 保护待遇和岗位津贴。
(二) 、 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 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按其贡献大小 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综合利用、 环境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洁净煤技术、污染防治、生态和设备开发等方面的研究中有发
明创造或重大贡献者。
3、对防治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举报,揭发的有功人员
(三) 、 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失误完不成限制期治理项目、 擅自停用环保设施或发生重大污 染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四) 、 对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的单位和个人, 环保部门要如实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五) 、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重大损失。引起人员伤亡的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 要追究行政、经济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 则
(一) 、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准。
(二)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矿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 、本办法自 2007年 1月 1日起执行。
2、环保设施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全矿环保设施的管理, 发挥环保投资效益, 根据 《山西柳林庄上煤矿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环保实施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环保实施是指为防治环境空气、水体、噪声、固废物、生态环境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 化、控制和综合利用的实施。
三、本办法适用于矿内各部门的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
四、矿属各部门 必须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体系,部门领导要认真 负责,严格考核。
五、 矿属各部门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 就成为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同生产设备一 样要有折旧、更新,以提高运转率和处理效果,环保设施的配件、材料、维修和更换设备等 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六、凡有环保设施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台帐,记 录设备运行状况,并按规定定期向矿环保科填报《环保运行情况表》 。
七、 矿环保科对全矿环保设施实行统一监督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提供资 料,不得拒绝或妨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运行。
八、 环保科负责建立健全矿环保设施管理档案, 制定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定期检 查设施的达标率、 运转率和完好率, 指导和帮助解决有关部门在环保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九、 环保设施经验收投入正常运行后, 就不得擅自或无故停止运行, 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拆除、闲置。
十、环保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行,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及时向矿环保科报告实际情况。 在环保设施停止运行 时,要立即停止或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突发性 的严重污染。
十一、 任何单位或个人, 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被检举和揭发 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十二、 凡在环保设施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保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治理效果好的; 积极 研究推广新技术、 新工艺, 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三、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矿要根据情节对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并 处以个人 30—— 200元、单位 500—— 1000元的罚款。
(一) 、擅自停运、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并责令其立即将拆除的设施安装复原、恢复使 用,对维修工作量大和需要更新的设备要限期修复、更新。
(二) 、环保科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的,或者拒报、谎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或者未建立
环保设施运行 记录和台帐的。
(三)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
(四) 、无正当理由,排放的污染物虽经环保设施处理,但未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 准的。
具体罚款,由矿环保科提出意见,经矿环境保护委员会有关领导批准执行。
3、生态环境绿化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一) 、 为了加强我矿的生态环境绿化管理, 促进环境绿化建设, 保护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 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适用于矿生产、生活区域种植与养护树木、花草等环境绿化的规划、建设、 保护和管理。
(三)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美化家园,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每个职工都必须依照有 关规定,履行植树绿化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四) 、 矿成立环境绿化委员会, 统一组织开展和监督管理全矿的环境绿化工作。 办公室设 在环境保护科,负责全矿环境绿化的日常工作。
二、规划与建设
(一) 、全矿环境绿化规划及种植计划,由矿环境绿化办公室编制,并纳入矿总体规划
(二) 、矿区环境绿化规划要从实际出发,以实用、经济、美观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 绿地、居住绿地、防护绿地、生态绿地。
(三) 、环境绿化设计必须与环境保护密切配合,做到普遍绿化,四季常青,绿化覆盖率不 低于 30%。
(四) 、 矿区树木的种植不得影响建筑物的阳光和通风, 树木与建筑物、 构筑物、 地下管线、 架空电线的最小间距应不低于 1米。
(五) 、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 必须有绿化部 门 人员参加审查,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如设计方案需变动,须经 原批准部门审批。
(六) 、 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经公司绿化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合格后方 可办理各项手续。
(七) 、矿年度植树计划的编制,要根据公司绿化办下的绿化指标任务,依照矿区总体规划 拟定本年度绿化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方实施。
(八) 、矿环境绿化办公室要依照公司批准的植树任务,分别落实到各部门及第一责任人, 并指导各部门完成植树任务。
(九) 、矿属各部门要积极组织职工投入到绿化、美化矿区建设中,做到地有草坪、池有花 卉、树木成荫、四季常青。
三、保护与管理
(一) 、 各部门及每个领导、 职工, 要积极参加矿绿化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的义务植树活动, 并按任务量化落实到人。
(二) 、 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损坏矿区树木、 花草和绿化设施。 确因工程建设或其它原因 必须砍伐树木时,需经矿绿化办批准,并根据伐旧补新的原则,按伐一补三的要求,缴纳苗 木购置费或补植新的树木。
(三) 、 健全绿化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矿区绿化、 美化的目标,将植树代管责任制落实到各 部门和个人, 实行部门分片、 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实行包栽、 包浇、 包管、 包成活率的 “ 四 包 ” 制。
(四) 、 绿化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绿化规划制度, 统计资料的管理制度,对矿区所有树木花 草的品种、大小规格和栽种位置,实行档案记录管理。
(五) 、 建一支素质高、作风硬、认真负责的绿化专业队伍,并形成群众性的管理网络。 四、奖励与处罚
(一) 、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理。
1、未经批准砍伐树木,每株罚款 200—— 500元。
2、对新植树木、摇晃或在树上晾晒衣物、牵持绳索、架设电线罚款 50—— 100元。
3、随意践踏草坪或向草坪内乱堆、乱放、乱扔杂物,发现一(处)人罚款 50—— 200元。
4、随意践踏花坛、花池或向花坛、花池内乱扔杂物,发现一(处)人次罚款 50—— 100元。
5、随意在树旁、绿地倾倒污水、垃圾,挖坑取土,堆放物料,罚款 50—— 100元。
6、破坏、盗窃绿化设施罚款 200—— 500元。
7、掐花、摘果,每朵(个)罚款 50—— 100元。
8、抗拒、阻碍绿化管理人员执行绿化管理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罚款 200—— 500元。
9、凡能及时制止损害、破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并能举证行为责任人的,给予相当于 此罚款额 80%的奖励。
(二) 、所罚款项属个人的归个人承担;属单位集体的,按财务制度办理,统一由环保绿化 队收取,上缴财务,作为矿绿化基金,用于奖励对绿化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4、环保工作例会制度
一、环保工作例会由矿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二、环保工作例会,定期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重大问题,随时召开。
三、环保工作例会内容:
(一) 、学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
(二) 、审查批准矿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环境保护责任目标。
(三) 、审查环境污染治理计划的执行和资金的落实情况。
(四) 、听取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形成齐抓共 管的局面,促进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环保科的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并做好汇报和记录工作。
5、环保宣传教育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总公司、矿和科 规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熟悉与掌握环保专业知识。
二、深入了解,了解掌握环保工作动态,及时进行环保宣传报道,促进环保工作。
三、从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入手,使环保宣传教育紧扣主题,贴近实际,富有工作针对性。
四、认真开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环保宣传教育任务。
6、环保资料管理制度
一、环保资料的归纳范围
(一) 、有关环保工作的文件、法律、法规和管理等资料。
(二) 、环保统计的月报、季报及年度汇总报表。
(三) 、矿区大气、水体、噪声等例行环境监测的数据,环境要素摸底调查,污染事故监测 报告等环境监测技术资料。
二、资料管理人员接受归档的资料时,应详细检查其质量和完整性,按项目分类编号登记,
并编制目录和专题卡片等到检索工具, 以便查阅。 凡属归档的资料, 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拒绝归档。
三、凡归档的环保资料,都应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象清晰,监字手续完备。
四、环保资料的保管,注意通风、干燥、防晒、防尘、防鼠、防蛀、防潮、防火及防盗。定 期检查资料的保管现状,对破损或变质的资料要及时修复。
五、 借阅和复制环保资料应展行借阅批复手续, 借阅者应负安全和保密责任, 不得擅自 转借、折叠、剪贴、抽取、拆散,严禁在上面勾画、涂料、添注、加字、改写等。
六、 机构变动时, 环保资料要妥善保管, 经主管机关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 向接受单位移交。 资料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属归档范围的资料,必须全部上交,不得擅自带走。
七、注销的环保资料,必须造具清册。经领导审定属于保密的环保资料,要指定监销人共同 处理,防止失密。
八、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环保资料损毁、丢失、泄密或擅自提供、复制,以及因玩忽失 职造成资料 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7、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所有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对设备的各种技术数据必须详细记录整理。
二、各种设备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多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操作,以防造成设备损坏。
四、所使用设备应严格执行定检制度,做到定期常规检查,定期注油换液、定期清洁保养、 保证设备台台完好、正常运转。
五、对设备卫生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每班必须擦洗一次,周围环境打扫干净。螺栓等紧 固件必须紧固、润滑,保持灵活,便于使用,方便检修。做到经常除绣、防尘、刷漆,从而 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六、实行设备损坏责任追究制,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汇报领导,及时安排检修,保证不影响 正常工作。
8、水质化验管理制度
一、定时进行水质化验分析,填写化验结果,整理数据。
二、每月按时填报水质分析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三、保管好各种化验用器具,严防丢失、破损,更不准私自给人另作它用。
四、化验时,所用化学药品要严格使用,严禁私用。
五、领取的化学药品,要进行妥善放置,专柜储存,专人保管。
六、掌握专业知识,熟悉本行业务,并能够解决一般常见的问题。
七、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每日上、下午一上班各清扫一次,轮流值日。
八、工作时间不准会客,更不准带闲人或带小孩进入化验室 .
9、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操作规程 , 不违章作业。
二、各单位、各工种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必须配带上岗作业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女职工操作设备不准穿高跟鞋,长发必须盘扎整齐或带工作帽。
四、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谁停谁送。挂牌工作,不得预约送电,以防造 成设备及人身事故。
五、浓缩池、循环水池较深,不允许闲人、小孩上去观看游玩,以防儿童落水造成事故。
六、库房及验室严禁烟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以保证物资财产安全。
七、夜间工作不得脱岗, 经常巡视设备运转情况, 如有突发停电应及时关闭设备, 以免造成 事故 。
10、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三、各岗位工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止设备,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待工程技术,维护修理人员会诊排除异常后,方可启动设备。
四、因岗位人员失职造成设备损坏停用,要追究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不管造成事故 大小,必须召开由(组、队)环保科领导参加的事故追查会议,根据责 任大小做出相应的处分,会议要有全过程记录。
六、 因事故造成设施 (备) 停运行 4小时以上或有污染事故的, 要交矿安监站进行事故追查, 由矿安监站做出处理决定。
七、事故造成严重污染的,环保科领导要及时赶往现场, 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事故污染的 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11、矸石场管理制度
一、 公司选择固定的矸石场排矸, 按环保要求要加强管理, 并配备矸石场灾害治理专业队伍 专职人员。
二、 矸石场四周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 安全警戒区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 并应在明显位置 设立永久性危险标记,防止闲散人员擅自入内。
三、自燃严重的矸石、暴雨天气必须封锁安全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接近。
四、未经允许严禁对在用或停用矸石场进行私采乱挖。如需对停用矸石场进行 开发利用, 必须制定环保方案和安全措施,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对不利用的矸石场要进行覆土植被绿化,进行生态治理。
六、每隔三天要进行一次矸石场的隐患排查工作, 做好排查记录, 明确责任人,有情况及时 向环保科反映。
12、污水处理站值班制度
一、值班答员必须 24小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岗位或窜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干净,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当班人员必须负责好栏杆周围的安全,禁止一切闲杂人等靠近,尤其是小孩, 做好巡回 检查。
四、值班期间,不得干私话,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意识。
五、值班人员必须在交接班前后检查好机器是否正常,药剂是否够用,保证药剂 的及时供 应和机器的正常运行。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 并做好详 细记录 。
六、对污水要做到及时处理和排放,保证不外溢,不污染环境。
七、以上规定,一旦有违法者,均按污水处理站的奖罚规定予以处罚。
13、污水处理站药剂管理制度
一、将聚合硫酸铝铁溶液堆放整齐,用完的空桶不得乱扔乱放。
二、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配备溶液,认真计算中氯量,加水不得过多或过少。
三、加完药后,再用清水将桶内残留的药剂搅匀加入,不得浪费。
四、药剂配备好后,要严格检查管道是否外漏,防止井下水不经净化而排出污染环境。
五、 认真检查经净化后的水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如不够清澈, 应检查药剂的添加是否合理、 抽药剂的泵是否正常运行,保证将本职工作做好、完善。
六、发现药剂不足时,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取得联系,保证药剂的及时供应。 由于药剂计划不 能报出,影响到污水处理,予以处罚。
14、污水处理站奖惩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一旦有情况,立即处理汇报。否则,按情节轻重罚款 20— 100元;如有迟到早退者,一经发现罚款 10— 50元。
二、值班期间, 每隔 1小时,巡视检查设备一次且要有详细记录。 否则扣除当班人员 20元; 如果因没有巡视检查,使井下水逸出而污染环境者,值班人员罚款 100— 300元。
三、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对无人值班的场所,如围栏附近要进行 巡回 检查,以防外来人员或小孩攀越,进行巡回检查,罚款 50— 200元。
四、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罚款 10— 30元。
五、保持室内外文明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否则,罚款 10— 20元;对表现突出 者,奖励 10— 20元。
六、值班期间,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必须采取相应珠措施,且马上报告矿调度和值班领导。 如果由于汇报不及时 ,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者,一律追究其责任。
15、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人员在交接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学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 班。
(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水主要指示合格。
(2)锅炉碱度, PH 值氯根等项指示合格。
(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4)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2、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 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3、没有办理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查阅交班记录,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5、交班人员共同检查软水处理设备,化验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正常并对软水,锅水主要 指示进行化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交接班。
6、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7、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等事故处理完毕后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可交班, 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范文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 O 一一年八月一日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保 护管理的总体水平。 通过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 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在保 护环境的同时不断提升企业形象, 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特制订此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加强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 护生态平衡,美化环境,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树立“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 利、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理念。
第三条:搞好环境保护,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的原则,把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生产建设的过程中,使生产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 同步发展。做到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环境保护三统一。
第四条:全公司职工都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必须遵守本制度, 对污染 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 检举和揭发。 各单位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 责。
第一章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1.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所有员工、外来劳务人员、外来实习及检修 人员。
1.2、职责
1、公司环保给你工作实行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实行各职能部门想协调、各 级行政领导负责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2、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都有保护环境责任和义务, 同时向各自主管领导负责。
3、公司的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 责。
1.3、各级各类人员环保职责
1.3.1总经理环保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第一环保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 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审查和批准大中型环保治理项目。
3、组织制定、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
4、监督、检查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即使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将环保 工作纳入综合考核中。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环境污染事故。
1.3.2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的环保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环保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适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 规、标准,组织评审并标准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2、直接领导安全环保部的工作,及时组织并研究解决环保方面存在问题。
3、重视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管理水平。
4、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工作。
5、总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3.3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环保职责
1、组织编制环保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环保技术长远规划。
2、协助总经理组织环保治理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环保治理 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环保治理技术和环保治理设施。
3、负责审查新产品开发及新建项目中环保方面的技术问题。
1.3.4其他副总经理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环保工作负责。
3、参加设计工作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3.5各个职能部门领导的环保职责
1、职能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的环保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环保负全 责,认真贯彻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执行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
2、组织本部门的环保教育培训计划并考核。
3、组织或主持笨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4、组织建设本部门环保管理有关台帐及档案。
1.3.6各个矿井负责人的环保职责
1、负责矿井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
2、负责组织严格执行矿井环保设施运行操作规程。
3、负责矿井环境保护管理和考核工作,搞好日常生产、设备开庭、检修前 后的环境管理, 严防因执行生产工艺、 技术操作规程不严及停机清洗、 排放不当 造成的环境污染。
4、负责井口生产过程中“三废”排放的管理,组织开展以小型环保治理和 综合利用为课题活动。
5、掌握矿井环保工作情况,负责建立和填报有关报表。
1.3.7兼职环保联络员的环保职责
1、协助本部门领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方面的指示和规定,具体负责本 部门的环保管理工作,并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本部门环保措施计划,检查并统计计划的落实情况。
3、坚持生产现场的日常环保检查,发现和消除环境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对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作记录。
4、参与本部门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上报。
5、负责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每月将污染物排放的统计和环保设施的运行 情况报安全环保部。
6、负责本部门环保事务与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联络工作。
1.3.8班组(科)长的环保职责
1、组织本班(科)人员遵守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环保管理规章 制度,杜绝违章。
2、对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3、 按要求指定人员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落实相关的防范措施。
4、检查工艺指标、设备运行中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负责本班(科)日常的环保管理工作。
1.3.9检修项目负责人环保职责
1、对项目检修过程的环保工作负全责,检修过程若有“三废”排放,必须 按公司环保规章制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2、负责对检修人员作业前的环保教育。
1.3.10员工的环保职责
1、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熟练本岗位(工种)生产操作技能,不断 的提高处理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2、认真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及时报告处理生产异常情况和各种环境 隐患,以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3、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及时消除设备危害环境的现象。
4、积极参与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3.11安全环保部职能人员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环保规章制度。
2、坚持日常环保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参 加公司环保大检查,对环保隐患整改结果及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 3、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台帐及记录的建立和保存。
4、负责制定和修改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5、负责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污染物排放的季报、年报与申报等环保方面 的填报工作。
6、参与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参与调查处理污染事故,负责向当地环境保护 部门报告环境污染事故。
7、经常想部门领导汇报所分管的区域或单位环保状况,掌握其环保管理动 态。
1.3.12其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环保职责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2、工作中力戒违章,将清洁生产思路融入生产、设备管理之中。
3、参与黄精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协助有关人员开展环保治理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
1.4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环保职责
1.4.1安全环保部
1、贯彻执行适用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环保规章制度,协助 公司领导进行环保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化环保管理技术。
2、负责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 资质审查,负责环境影响偶那个家报告的报批工作:参加新建项目“三同时”审 核及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3、 负责清洁生产神横工作, 协助生产技术部搞好清洁生产的试试工作。 , 参 与公司循环经济发展的策划。
4、负责组织编写和修订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制 定公司污染排放控制指标,
5、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有关环保 规章制度情况。
6、负责组织落实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编制并上报环保 治理措施计划,监督实施。
7、负责组织开展污染源调查和污染物流失总量的调查、测算和监督管理工 作,建立环保设施目录台帐和管理台帐。
8、负责组织、监督各单位认真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参与新建、扩建、 改建等项目计划任务书、方案、设计的审查、技术开发项目和科研成果鉴定、引 进装置环保技术方案的确认、新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对环保装置运行情况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的综合检查考核,对基层 单位环保联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0、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环保例会。
11、负责公司环保工作日常管理业务及其与外部的联络工作。
第二章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2.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三废” 治理、 综合利用以及与生产装置连接的环保设施和装 置(以下统称环保设施)的管理。本制度提出了环保设施管理的职责分工、使用 与维护、检查与检修,更新改造、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2.1.1环保设施的范围
1、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的处理设施及设备:
(1)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
(2)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
(3)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
(4)噪音防治设施。
2、综合利用设施:
(1)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的综合利用装置及改装置的废物处理 设施。
(2)回收利用废水、废气、废渣中的有用物质生产产品的装置。
(3)费油、废热、废水回收设施。
3、凡属于以治理污染为主要目的进行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所增加的生产 装置和设备。
2.2、定义
环保设施:指为防止环境污染,处理、综合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的设施、 设备、管道。主要包括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置、处理、精华和综合利用设 施、设备:工业噪音宛然防止设施、设备:环境监测等专用设施、设备、交通工 具、仪器仪表,及其它防止环境污染设施。
环保设施管理:指对环保设施、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运行使用、 维护检修、更新改造、验收、报废处理全过程的管理。
2.3、职能
公司职责:
公司技术部负责制订环保设施 (设备) 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公司身缠运行
部对环保设施 (设备) 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生产运行部负责环保设施 的使用和运行效果的考核, 同时对环保设施的使用、 维护、 检修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参与环保设施技术改造方案的论证和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选型, 参与竣工验收,参与制订各类环保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
基层单位职责:
遵守国家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管理制度;制订企业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制 度并贯彻执行;环保设施的所属基层单位具体负责其运行、使用、维护、检修。 2.4、管理内容
2.4.1环保设施的基础管理
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 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环保设施投运后,必须与生产主题设施同时运行、同时维护和检修。
需制订环保设施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范、检修维护规程。
需建立环保设施设备档案及台账。
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维护、使用、检修等活动的制度及相应记录。 2.4.2环保设施的使用与维护
设备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环保设施要与生产主体设施同步运行。
严禁闲置不用或任意拆除环保设施, 确因存在问题和缺陷无法继续使用时, 需经环境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停用和闲置, 遇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车的, 停车后 需在 24小时之内按上述要求报告和备案。
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4.3环保设施的检查与检修
操作人员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点检,及时掌握环保设施运行状况,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环保设施的主管部门需定期或不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环境检测 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测, 对存在问题或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环 保设施, 由环保设施主管部门下发 “整改通知书” 掀起整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
在制定设备大、中修计划时,要同事安排环保设施的检修内容和项目,在
大修改造、技改工程中,被损坏的环保设施,要限期修复。
环保设施大修须履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 环保管理部门和设备所在单位参加。
2.4.4环保设施的更新与改造:
环保设施的更新与改造项目报审,按有关规定进行。
环保部门需参加环保设施的选型。
更新改造后的环保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2.4.5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
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由环境检测部 门提供检测报告后,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环保、设备、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章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
3.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来劳务人员、外来实习及检修人员等。 3.2职责
(一) 人力资源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二) 安全环保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3.3环保教育培训的形式
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 特殊环保教育培训。 3.4环境保护教育培训
(一) 凡新来公司工作的员工(包括新学徒、新入厂员工、代培人员)应进行环保 教 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集团公司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
(二) 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环保教育培训。
(三) 环保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公司的生产特点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清洁生产审计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
4、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方面的内容。
5、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容。
6、 特殊人员的环保教育培训:特殊人员包裹环境设施所在岗位的人员、 重 要环境因素所在岗位的操作人员、 环境监测人员、 各单位的环保联络员等。 其教 育培训内容:
(1)本部门(单位)的生产或工作特点。
(2)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的培训。
(3)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及污染试过的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事故案例的分析及以往的事故教育培训。
第四章环境保护统计暂行规定
4.1、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公司所属相关单位的环境保护统计。
4.2、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统计管理工作。
2、计划财务部负责提供季报、年报所需的统计数据。
3、各部门(单位)负责管辖区内环境保护统计工作。
4.3、管理内容
4.3.1总则
1、 环境统计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工作, 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是 企业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单位)都要重视和加强环境统计工作。 2、各部门(单位)向公司和安全环保部提供环境统计资料,安全环保部想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需要的环境统计数据, 不得虚报、 瞒报、 拒报和 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
4.3.2环境统计的基本任务
1、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环境统计资料,向公司领 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公司环境和环境保护各种统计资料, 为制订公司的环境保护规 划、计划,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利用监测、 统计数据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 标准及企业环 保计划,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分析和监督。
3、为公司个单位加强经营管理,节约原材料、综合利用“三废”资源,调 高经济效益等工作,提供环境统计信息。
4、 做好环境统计资料的手机管理和积累工作, 并尽量利用其它专业统计资 料,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
4.2.3环境统计的内容
1、污染源统计;
2、污染治理统计;
3、环保设施统计;
4、建设项目环境统计;
5、环境监测统计;
6、污染事故统计;
7、排污收费和污染赔款统计;
8其他环境统计。
4.4、环境统计工作原则
(一)环境统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的统计规章制度,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全公司应做到“五统一” ,就是统一制度、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 一计量方法,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环境统计人员的配备、工作职责及权限
1、环境统计分公司和部门(单位)两级管理。公司级环境统计部门为安全 环保部,安全环保部设兼职环保统计人员,各部门(单位)的环保统计工作由环 保联络员负责。
2、环境统计人员的职责:
(1) 按照国家及有关统计管理规定, 认真填报统计报表和资料, 准确及时 地完成各项统计任务。
(2)按照统计指标计算方法,收集和提供统计数字,如实填报统计数字, 不得假报和瞒报统计资料。
(3) 妥善保管统计报表、 台账等档案资料。 统计人员要及时将统计情况分 析汇总,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供有关资料。
(4) 环境统计人员及统计负责人要对所报环境统计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 负责。
3、环境统计人员的职权:
(1) 有权要求有关部门 (单位) 和人员认真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统计 制度。对违反统计法规的统计要求,统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2)有权要求部门(单位)提供环境统计所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各部 门应予协助。
(3) 有权监督和检查各部门 (单位) 有关环境统计的各种原始记录、 台账、 报表、及数据处理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环境统计报表
1、环境监测月报
(1)各部门(单位)环保设施运行统计表,环境监测月报的格式、内容、 要求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2)各项指标按公司有关规定的控制指标填报。
(3)报表每月由各部门(单位)报告一次,要求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环保 统计报表报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十日铅完成上月的环境监测月报, 并报主管 领导。
2、环境监测年报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的要求,环境统计每季度填报一次,由安全环保部按 各部门 (单位) 填报的数据及计划财务部提供的数据进行统计, 填报工业企业污 染物排放控制报表及季度报表, 经安全环保部部长审核, 公司环保主管领导审批 后,报地方环保局。
第五章排污费缴纳及环境保护资金申请管理制度
5.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排污费的缴纳及环保资金的申请与使用。
5.2、管理职责
5.2.1排污费的计算和缴纳
1、安全环保部接到地方环境监理支队发来的排污量核定通知书后,根据 公司的实际排污情况认真核对每种排污物的排放浓度与排放量, 如有异议, 应及 时与地方环境监理支队沟通复核。
2、在核定实际排污量后,安全环保部应在 2日内在地方环境监理支队办 理专用的排污费缴纳票证。
3、环保管理人员应在 1个工作日内完善排污费的缴纳手续,并交公司计 划财务部办理转账。
4、排污费属于专项资金,必须以转账的形式交制定的收款部门,不得以 现金支付。
5、计划财务部应于 10个工作日支付排污费。
6、确定忧郁资金紧张不能按时支付,计划财务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安全环 保部, 由安全环保部向地方环境监理支队提出缓交申请, 经批准同意后可以缓交。 7、安全环保部门建立排污费统计台账。
5.2.2环境保护资金的申请
1、由安全环保部向地方、省级、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环境保 护资金的申请。
2、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资源综合利用、环保设施技术改造与增设、节 约资源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高新技术应用等项目均申请环境保护资金。
3、申请环境保护资金所需技术资料,由生产技术部提供。
5.2.3环保资金的使用
1、申请到的环境保护资金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所申请的项目建设上,不 得挪作其他用途;计划财务部负责配套资金的落实,并统一管理与监督。
2、项目建成后,计划财务部要接受环保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
况的监督检查。
3、安全环保部建立环境保护资金的统计台账。
第六章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6.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中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6.2、职责
1、调度室负责生产过程中环保工作的协调管理。
2、安全环保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各部门(单位)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
6.3、管理内容
1、加强现有生产装置的技术管理,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节能、降耗、减 污、增效为宗旨,最大限度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2、各部门(单位)在搞新建、扩建、技改及原材料更换等项目时,一定要 考虑其带来的环境因素,若条件具备将新老污染物一并处理。
3、通过技术改造,不能解决的污染物,必须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和回收利 用,或者以废治废,实行污染物资源化、减量化。鼓励和支持开发废物回收利用 的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
4、对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运输和贮存,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应严格执 行有关法律、 法规及技术规范和规程,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5、各部门(单位)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确保废水、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有毒有害物含量达到公司控制指标。 6、各部门(单位)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 施正常运行; 环保设施确需停运检修, 按照环保设施管理管理规定办理停运手续, 在采取有效措施的条件下,抓紧检修,尽快投运,减少环境污染。
7、在生产异常情况下,如需要临时排放的,要实行排污申报要求,填写排 污申报表, 经质检量中心对其中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 排污申报表经部门 (单位) 领导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情况斟酌,若有紧急情况,可以先 口头申报,协商处理。之后办理申报补办手续。
8、生产技术部加强对卷扬机、电机、泵等设备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 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公司有关规定回收处理。
9、生产技术部负责渣场的管理。各部门(单位)排放的工业废渣,由生产
技术部负责监督, 运往公司制定渣场, 要按照规定的路线, 采取防抛洒、 防遗漏、 防扬散等运输措施,并加强渣场管理,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灰渣二次污染。
第七章固体废弃物控制管理制度
7.1、范围
1、 本 制 度 提 出 对 固 体 废 物 的 分 类 , 管 理 范 围 及 尾 矿 废 渣 、 粉 尘 以 及 锅 炉 渣 的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
2、 本 制 度 适 用 于 荣 达 公 司 各 单 位 。
7.2、 定 义
1、废石:是已采下的不含矿的威严和夹石的统称。
2、尾矿:选矿中分选作业的产品之一,在此作业的产品中,其有用的含量最 低。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宜再进一步分选的矿。
3、 生活垃圾: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 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4、矿山粉尘:在采掘过程中,由于放炮、机械凿动、切割、摩擦、振动而产 生的岩尘、矿尘等固体物质的细微颗粒的总称。
7.3、职责
7.3.1安全环保部的职责: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组织制订、 修订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对固体 废物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7.3.2基层单位职责: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固体废物控制工作。 7.4、管理内容
7.4.1固体废物类别:
1、矿山固体废物分为可回收利用废物和不可回收利用废物。
2、可回收利用废物:报废设备和备件、废钢材。
3、不可回收利用废物: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物和不可回收利用的有 毒有害废物(含危险废物) 。
4、不可回收利用的无毒无害废物:废石、建筑垃圾、机械、设备、车辆维 修清洗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等。
5、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有害废物(含危险废物)包括尾矿、废电池、废日 光灯管、废电瓶、废硒鼓、废墨盒、废石棉、废油漆桶、废化学品容器等。
6、办公废物及生活垃圾:指办公区、生产现场、食堂和澡堂在办公、生活、 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7.4.2固体废物的管理:
矿山固体废物的管理
1、合理选择和利用原燃材料,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矿山固体 废物的产生, 积极谋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最大化。 废石、 矿渣对采空区的回收填 埋以及用作公路建设的基石。
2、建设工业固体废物专用贮存、处置的场所和设施。
3、固体废物应逐步实现分类收集和处理,其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 置,必须采取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对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定期 检修或更新,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确需关闭、 闲置或者拆除的,须经安全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
6、安全环保部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运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7.4.3有毒有害废物(含危险废物)的管理:
1、对有毒有害废物(含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运输、贮存、 利用、处置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有毒有害废物(含危险废物)须按照废物的特性分类收集、贮存、禁止 混合收集、运输、贮存、处置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
3、直接从事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有毒有害废物(含危险废物) 的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4、 有毒有害废物 (含危险废物) 的种类数量须按规定想当地环保部门申报。
5、 对其他不可回收的有毒有害废物 (含危险废物) , 收集后交由营业资质的 相关方回收处置。
7.4.4办公及生活垃圾管理:
1、各工作场所需设置生活(办公)垃圾桶或垃圾池,集中青岛、堆放。
2、办公及生活垃圾应足部做到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
3、垃圾桶和垃圾池定时清理,并及时运往指定堆场。
4、有关部门负责垃圾桶和垃圾池的日常维护管理。
7.4.5尾矿的管理
1、尾矿不可随意排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立尾矿库,对尾矿进行 集中处理,防止对草原造成危害。
2、尾矿库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①固体悬浮物, 这是尾矿水中最主要的污染物, 在各种类型的选矿厂中都存 在。
②矿石中含有污染环境的重金属离子如贡、镉、砷、铬、铅等,这些元素经 选矿后,仍然存在于尾矿中。
③选矿工艺中添加的药剂分解出组分,如氰、酚以及各种盐、酸根等。 3、对于冬天的尾矿库,应该建立防风网防止尾矿粉尘对草原的污染。 7.4.6粉尘的管理
尾矿库污染物的扩散通常以风和水位载体, 风刮起粉尘污染的滩面和坡面小 则数万平方米,大则上百万平方米;有些尾矿粉尘中含有害、有毒元素,后果更 为严重。粉尘在向外扩散过程中,受风向、风速、地形等的影响。对于这些污染 源,矿山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治。
1、对坝面利用废石块进行铺设覆盖或覆土恢复植被,以免刮风引起尾矿飞 扬造成环境污染,同时可以保土固堤、防止坝体水土流失。
2、在气候干燥多风的地方,可采用洒水和水幕法治理粉尘。
3、用覆盖膜防尘。在尾矿上喷洒一种乳状溶液的覆盖剂,以其特有的胶结 性能,使尾矿表面粘结成一层 2~3mm 的薄膜,防止尾矿被风吹走,这种覆盖剂 无毒,具有溶水性、抗风性,且耐雨和抗寒。
7.4.7锅炉炉灰炉渣的管理
煤燃烧形成的固态物质, 其中从除尘器收集下的称为炉灰, 从炉膛中排出的 称炉渣。
1、锅炉房设置除尘装置,防止灰尘过大对工作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2、运渣过程中要对炉渣炉灰进行密封,防止炉灰被风吹走,对草原造成危 害。
3、设置渣仓,方便炉渣炉灰的储存和处理。
第八章水污染控制管理制度 8.1、范围
1、本制度提出了尾矿库废水储存和排放及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的处理和排 放、井下涌水的利用和排放。
2、本制度适用于荣达公司各单位。
8.2、定义
1、水污染: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 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 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 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 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
2、尾矿水:是指选矿厂处理原矿所排出的废水,尾矿水中含有多种药剂如 不加以处理,则必造成选矿厂周围环境污染。
3、生活污水: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锁排放的污水,包括洗浴废水、厨卫废水、 洗碗水等等一系列生活用过的废水。
4、井下涌水 :是一种在矿井开挖过程中从从岩层中涌出的地下水。
5、油类:指任何类型的油及其炼制品。
8.3、职责
1、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组织贯彻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组织制定、 修订水污染控制管理制度, 对水 污染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基层单位职责:
遵守国家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水污染控制工作。
8.4、管理内容
1、矿山废水类别
1.1生活污水及主要污染物:
主要有生产现场、办公区、食堂、澡堂等生活排水。
1.2尾矿水
主要是选矿厂处理完矿石的废水。
1.3井下涌水
主要是矿井开挖过重中岩层涌出的水。
2、矿山废水排放管理
积极谋求废水资源化途径, 力争废水再生回用最大化, 最大限度的节约水资 源。 优先采用耗水量小, 回用率高的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 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逐步实现废水清污分流, 各类废水根据其性质适用专用容器收集、 贮存后处理排 放。 矿业废水必须经过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禁止直接排放。 必须制定废水处理 设施的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按规程操作操作,确保达标排放。新建、改建、扩建 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废水排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按《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生活污水排放管理
生产现场的生活污水必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大大提倡节约用水, 减少生活、 办公污水的产生及防止水资源浪费。 严禁将生活污水排放在草原上, 在员工中倡 导使用无磷洗涤剂及各种环保洗涤用品。
4、尾矿水排放管理
选矿厂产生的尾矿不仅数量大,颗粒细,且尾矿水中往往含有多种药 剂,必须经过严格的处理达到国家尾矿水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将尾矿妥 善贮存在尾矿库内,尾矿水在库内澄清后回收循环利用,可有效地保护环 境。
5、井下涌水排放管理
未经处理的矿井涌水中部分离子超标并含有大量的粉尘、岩粉等悬浮 物,水质较差若直接排放将污染地表水并下渗污染地下水,造成农作物减 产,人畜饮水、矿井用水水质急剧恶化。矿井下涌水可进行井下施工用水, 多余的井下用水必须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再排放。
第九章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制度
9.1、范围
1、本制度提出矿山废气、烟尘、尾矿砂扬尘、矿井下粉尘、机动车辆 尾气排放及道路扬尘的排放管理以及监测、异常情况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荣达公司各基层单位。
9.2、定义
1、工艺废气:选矿厂对矿石的破碎加工、干筛、干选及矿石的输送过程中 产生的粉尘;浮选车间的浮选药剂的臭味;焙烧车间的二氧化硫、三氧化二砷、 烟尘;混汞作业、氰化法处理金矿石及炼金产生的汞蒸气、氢气、氰化氢、硫化 氢、二氧化碳及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以及坑口废矿石和尾矿尘土飞扬等。 2、尾矿砂扬尘:选矿厂产生的尾矿不仅数量大,并且颗粒细,一旦得 不到妥善处理,风沙经过时,会卷起尾矿砂随着风沙污染环境。
9.3、职责
1、公司环保部门的职责: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修订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制 度,对矿山大气污染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基层单位职责:
遵守国家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大气污染控制工作。 9.4、管理内容
1、废气类别
1.1工艺废气,其主要污染物是浮选车间的浮选药剂的臭味;焙烧车间的 二氧化硫、三氧化二砷、烟尘;混汞作业、氰化法处理金矿石及炼金产生的汞蒸 气、 氢气 、 氰化氢 、 硫化氢、二氧化碳 及 二氧化氮 等有害气体。
1.2化学品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挥发。
1.3原燃料运输、装卸、泄露的粉尘。
1.4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及道路扬尘。
1.5尾矿砂在尾矿库贮存时产生的扬尘。
2、大气污染源的管理
2.1各单位应优先采用能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设 备,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2.2安全环保部门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试试监督管理。
2.3供应部采购负荷清洁生产要求的原材料。
2.4技术部制定废气处理设施的操作规程,作业人员按规程操作,确保 达标排放。
2.5废气排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按公司《环保设施管理制度》规定 执行。
2.6禁止在露天焚烧垃圾、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 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特殊情况下确需焚烧的,需报安全环保部门批准。 2.7必须按照规定对激动车进行定期检定和维修, 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尾 气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
2.8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时,必须采取 密封或者其他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的泄露。
2.9尾矿砂在排放时注意不要形成扬尘。
2.10道路洒水车及时洒水,防止机动车经过形成扬尘,污染环境。
3、大气污染的监测
3.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 环保设施净化效率 监测、突发性事故监测等。
3.2安全环保部门对废气排放情况及其周围可影响地区空气质量进行 定期监测,并按要求填写监测报表,上报相关部门。
3.3对测量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要限期进行整改,安全环保部 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异常情况处理
4.1因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 排放和泄露有毒有害气体或放射性 物质,造成或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 4.2由于生产和设备故障等原因,需紧急处理,短时间排放大气污染物 的,应提前向生产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4.3大气污染防止设施需进行长时间检修,造成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的,必须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十章噪声污染管理制度 10.1、范围
1、本制度提出了降噪管理方面的要求。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生产经营、 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噪声的控制。 10.2、定义
噪声污染:因自然过程或人为活动引起各种不需要的声音, 超过了人类所能 允许的程度,以致危害人畜健康的现象。
10.3、职责
1、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职责: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 修订降噪管理制度; 对降噪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
2、基层单位职责:
遵守国家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降噪管理工作。
10.4、管理内容
1、公司存在的主要噪声源:
各种机电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如发电机、卷扬机、空压机、各种机泵等; 车辆、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其他噪声。
2、噪声的控制措施:
1. 机电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在操作中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声。 尽量减少各种机电设备运转的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按照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要求, 定期做好加注润滑油, 更换易损件, 紧固 各个零部件等工作。
加强各种机电设备的巡检工作, 遇到突发情况时, 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的 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尽可能将噪声源与工作人员相隔离,减少噪声对接受者的影响。
2. 车辆、机械设备噪声的控制措施
严格遵守车辆、机械设备操作规范,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定期对车辆、机械设备的主要不见进行维修和保养,保持其技术性能良好, 使其排放的噪声负荷有关技术标准。
检查车辆、 机械设备的状态时, 注重对其噪声的监测, 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
的车辆、机械设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加强车辆、 机械设备的检查工作, 遇到突发情况时, 及时修理产生异常噪音 的车辆、机械设备,缩短异常噪音的排放时间。
进入管理处区域内的车辆及外部车辆禁止鸣喇叭。
3.矿井施工中噪声的控制措施
工程主管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作业时,负荷国家规定的噪声限值范畴。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时, 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和合理的作业时间安排, 尽 量减少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的影响。
对超过噪声标准的作业, 应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并提前告知相关 部门。
范文四: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为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企业职工和周围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责任人是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全面规划、革新技术、综合利用、科学管理、防治污染”的方针。
3、造成污染的单位必须负责控制污染源,治理、消除污染影响。
4、公司组织生产应最大限度地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三废排放,降低污染影响,搞好技术革新和综合利用,通过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 、漏,把“三废”消灭和减少在生产过程中。
5、建设老产品的扩建、技改项目时,必须实行“以新代老”的原则,新老“三废”要一并解决,增产不增污,不得产生新的污染源。
6、对污染严重,而又有治理方法的项目,厂内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解决,对尚无治理办法或处理效果尚不理想的项目,由经理组织有关部门限期完成。
7、公司各部门应注意节约能源,组织生产要严格执行消耗定额,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生活及工业废水应排入废水处理系统,严禁采用或变相采用渗井坑等办法直接排入地下,以防止污染地下水。
8、公司所排固体废物尽量综合利用,暂时确无利用办法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临时储存时,场所要采取防渗漏、封闭措施。
9、环境保护设施应从有资质的单位制作或购买合格产品。
10、使用噪音大、振动大的设备和产生粉尘的设施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用消音、隔音、吸音和防尘措施,确保操作岗位达到规定限值,厂界符合要求。
11、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项目的设备设施不得随便停用,开停车时必须经过生产技术科批准。
12、环保工作要做到三个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环保工作)五个纳入(把环保工作纳入增产节约,纳入经济责任制,纳入企业管理内容,纳入生产调度管理,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
13、生产车间要因地制宜地在车间、厂房周围植树造林,种植草坪,加强管理,逐年扩大绿化面积,不断改善劳动环境。
14、对批准纳入环保治理的项目,财务、供应等有关部门应在资金、物资和施工力量方面予以充分的保证。
15、厂内生产应达到无泄漏工厂要求,有效减少污染影响。
15.1凡是目前国内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能综合利用的各种“三废”资源和余热,其利用率要达到80%以上。生产过程中可用尾气,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15.2各种工业污染源已进行治理,排放的“三废”符合国家排放制度。污染源治理设施配套率大于95%,环保设施年运行率大于95%;
15.3生产现场的有害物质和粉尘的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制度》,年平均合格率大于85%;
15.4噪声大的生产设备和工艺,采取了消声或隔音装置。生产现场的噪音和厂界噪音己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限值;
15.5厂区绿化率大于15%或可绿化率大于95%。机器、设备、管道整洁,安全附件齐全,生产场所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厂容厂貌整齐、清洁、卫生、马路无堆物、地面无垃圾、卫生无死角。
16、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不论生产规模大小及资金来源一律执行“三同时”规定,确保不增加污染负荷,增效不增污。:
17、凡建设项目项目的厂址选择总体布置“三废”防治措施设置,应有公司生产技术科参与研究,并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方能确定。
18、建设项目要尽量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必须有先进的“三废”治理措施,实行层层把关,凡生产工艺有“三废”三同时没有防治措施的设计,基建部门不得施工,凡是没有同时完成“三废”治理或应有而没有污染治理措施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部门不得验收投产。
19、凡没有“三废"治理或处理“三废”技术不过关的新产品及科研成果,不予以鉴定和推广,更不得用于生产。凡是对环境有不利影响的技改,不得批准立项。
20、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治污染的第一负责人,在环保、污染物治理等方面要切实做到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环保工作。
21、生产部门要根据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本单位、岗位的控制指标,并作为操作规程和生产岗位责任的重要内容,控制情况应记入相应台帐。
22、生产部门要督促车间加强生产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消除跑、冒、滴、漏,不断降低原材料消耗及“三废”排放量,加强异味治理工作,确保厂界无异味。
23、公司环何设施是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的重要部分,不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任意停用、拆迁或损坏。检修要提前环保部门申报,检修方案包括检修时产生的污染物处置方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24、污染治理效果及监测数据应及时公布,不落实持续改进。
25、公司将车间及各班组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
26、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或有条件治理而不积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并经督促检查不听劝告,致使排放的“三废”长期严重污染环境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确定由于其过错造成公司被上级部门处罚的,从其工资中扣出。
27、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28、公司职工或有关部门凡是对公司及社会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的,要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特殊成绩和贡献者要通报表扬,并向区、市推荐。
29、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考核条件,完不成规定的环境任务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
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
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2.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2.5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
4.3事故的简要经过;
4.4已经采取的措施;
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影响。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12、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13、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级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外,还应同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凡属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境保护局。
14、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公司环保科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300-2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300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1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当月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概念
1.1毒害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毒品按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和二级毒害品。
1.2粉尘: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1.3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02)中规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85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1.4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
1.5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
1.6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
2、公司环境治理目标: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2010年实现工业污水外排量为零。
3、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科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设一名专职环保员,各生产车间安全员兼环保员。
公司每个单位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检举、控告。
4、产生工业污水的车间,每月29日前向安全科上报本月环保工作月报;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对环境有污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有关部门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
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施、设备。
7、根据有关标准,为岗位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装备。
8、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8.1禁止向雨排系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剧毒废液、工业废渣;
8.2禁止在厂区内清洗油类、酸液、碱液或剧毒废液贮罐和容器;
8.3罐区排污系统阀门平时要处于常关状态。排污时,严禁错开通往雨排的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池,地面无污油时,再将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关闭,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
8.4蒸汽凝液要排入雨排系统,防止凝液加热排污地沟中的污油等污染物,污地沟中间。
8.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8.6各车间及时清理所辖区域内地沟、地井,防止杂物堵塞地沟、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现象的发生;
8.7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
9、本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应急预案的条例健全应急组织,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应急预案。针对事故演练和实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预案中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完整。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应报区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10、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接到报告的领导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接受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环境事故调查时,应采取积极主动配合的态度,严禁隐瞒、说谎和拒绝调查情况的发生。
11、各单位环保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考核。
“三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我公司生产场所环境无异味,现根据生产现状及工艺条件,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2、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3、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取样分析要采用在线闭路采样。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万分之五以下。
4、企业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5、对散发恶臭污染物等化工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恶臭污染物采取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达到企业厂界外无化工异味的要求。
6、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收处理设施,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
7、企业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厂内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场要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弃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建设,固体废弃物在场内的临时贮存场应设置防止渗漏、密闭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以及污水、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8、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用尾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介质,都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9、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残液或有机溶剂,必须做到本厂分档、循环套用于生产,或者经过加工处理后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10、各废气排放点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净化环境,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我公司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1、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
2、生产过程严格按工艺要求稳定工艺操作,减少无序排放,避免对大气造成污染。
3、加强各物料机泵的维护保养,定期换机械密封,凡是通过检修、更换设备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绝不能带“病”作业。
4、必须认真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加强巡检,发现各阀门、液位计、流量计、控制仪表、工艺管线等有滴漏现象,应及时处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静密封点在0.5‰以下。
5、原料、产品装卸物料完毕后,将连接管中余料放入容器中回收,严禁泄漏到地下。
6、一旦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工作人员应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补救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生产装备符合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要求,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要保持在98%以上。
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环保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监测记录工作,不断促进公司的污染物治理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各项要素进行经常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生产车间和科室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企业执行各项环保法规、制度、全面开展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2、对公司污染物排放点进行不定期采样抽查、监测,落实巡检,具备检测条件的应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公司建立相应台帐。
3、生产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按《工业设计卫生制度》执行,由区职业健康监护所每年对全厂尘、毒、噪音进行监测,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在监测牌上登记公布,并建立台帐。
4、环境检测数据要及时公司有关部门,作为年底污染物排放统计的重要依据。
5、生产部门要积极开展工艺改造和技术革新,使“三废”少产生,对生产过程中必须排放的“三废”,做好台帐,尽量开展综合利用,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
6、各部门要合理用水,一水多用,不断地降低新鲜水的消耗,减少污染物(COD)排放量,严禁采用或变相采用渗井坑等方法排放废水,以防止污染地下水源·
7、公司所排废渣要尽量综合利用,暂时无利用办法的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8、加强水排放系统网的管理,做好雨污分流,确保不渗、不漏、不冒及畅通无阻。
9、加强各种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管理,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对有组织排放的化工气体要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等措施加强进行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0、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要采用低噪的,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有关规定限值。
11、环保管理及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强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堤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得弄虚作假。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本企业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的运行,以实现本企业的管理目标,防治危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以保障人体身心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所有项目在生活、生产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各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并与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危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责任书,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3.2公司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
3.3公司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制定管理措施,并进行运行监控。
3.4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
4、程序
4.1对固体废弃物排放的控制
4.1.1 根据固体废弃物是否有毒有害,是否可回收等特性,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4.1.2固体放弃物是否有毒有害的分类:
无毒无害类:炉渣、建筑垃圾(废木材、废钢材、废玻璃、碎砖块、碎砼块、碎石材等)、生活垃圾。
有毒有害类:废化工材料及其包装容器、废塑料桶、废油漆桶、废油桶、废灭火器、废PVC管、废石棉类、废玻璃丝布、废工业棉纱、油手套、废化工涂料、、废化学品类等。复印机废墨盒和废粉、打印机废硒鼓等。
4.1.3对其它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办公室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4.1.4生产扩散剂产生的助滤剂应按指定的规划的固定场所集中堆置,以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原则按统一要求进行无害处理。
4.1.5炉渣可用于铺路或运往保部门指定的规划的固定场所集中堆置。
4.1.6对无毒无害的且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处理;对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送到合法的废品回收站处理。
4.1.7在运输固体废弃物的过程中,不遗洒、不乱放。
4.2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由维修人员及时回收,禁止随处乱扔。
4.3固危险固体废弃物排放的监督与检查
公司每季组织对办公区、罐区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时,同时检查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的运行情况。办公室每月对本项目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予保存。
范文五: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文件编制:环保科
状 态:
批 准:
目 录
第一章 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1 第二章 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制度???????? 3 第三章 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4 第四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 第五章 环境保护与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0 第六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1 第七章 环境保护奖惩制度?????????? 12 第八章 污染源监控制度??????????? 13 第九章 环境保护例会制度?????????? 13 第十章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4 第十一章 交接班制度????????????? 18 第十二章 “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19 第十三章 废旧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为保护环境,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如 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
一、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杜绝采购不符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 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备设施时要索取相关证明与使用说明,并严 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三、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 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五、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 3个月内向有关部门提出 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六、废水、废气排放浓度符合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固废全部综合 利用。
第一章 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 定》制定本制度
一、化工企业必须贯彻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实行 “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以管促治 ” 的方针,坚决做到保护环境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 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化工企业在日常生产指挥中,必须实行生产、环保一起抓,各 位领导要在布置、检查、调度、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布置、检查、调 度、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发生污染事故时,生产部门应负责处理。 三、环境保护检查是搞好文明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检查可以 发现隐患,监督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要坚持领导与职工 相结合,普通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并逐 步制度化、常规化。
四、开展环境保护检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 建立由有关人员参加的环境保护检查组织。
五、环境保护检查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管理和现场环境两部分。 环境保护管理内容主要查:环境保护生产责任制、环境保护管理制 度执行情况和环境保护生产双基工作开展情况;
现场环境保护内容主要查:工艺、设备、储运、环境卫生等方面。 六、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四大法定节日,公司组织环境保 护及现场卫生大检查, 督促作业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环境保护及现场 的卫生管理工作。
七、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定期环境保护卫生检 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或先采取临时、可靠 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报告分管领导;每月要组织不少 于两次的环保检查。
八、作业区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环卫检查,根据 “ 三定四不推 ” (即定 时间、定人员、定措施; 个人不推班组、班组不推作业区、作业区不 推分厂、分厂不推公司)的原则,及时解决。发现自已解决不了的环保 隐患,应及时上报单位领导。
九、岗位操作人员对所用的环境保护装置都要进行逐项检查,并作 好交接班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班组长采取措施,在紧急情 况下有权停止操作。
十、班组长是当班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当班必须认真检查,发现 隐患及时整改或处理,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和 事,应立即制止并作好记录。
十一、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检查,都应该认真填写环境保护检查台
帐。按要求形成环境保护检查总结。
十二、厂容、厂貌要整齐、清洁、卫生,消除脏、乱、差,并予以 保持。地面无堆积物、垃圾、卫生无死角、生产场所做到沟见底、轴见 光、设备见本色。
第二章 环境保护培训教育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明确环保责 任,确保环保培训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环境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自 觉性依据《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培训、环境保护宣传和环保 活动等工作。
2)本制度适用于新入厂员工、实习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外来施工 人员、在职工作人员的环保教育。
3、职责
1)本制度有公司环保科制定。
2)环保科对系统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工作程序
一、环境保护教育必须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二、教育内容: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法纪教育、劳动纪律,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
三、教育对象: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
四、教育形式:三级教育、经常性教育。
1、厂级教育由厂办、总工室、环保部门对新入厂的职工在分配到 具体单位前进行初步环境保护教育。
2、分厂对新职工或换岗职工在分配岗位前由分厂负责进行环保教 育。
3、岗位教育是由工段长、班组长对新职工或换岗职工进行上岗前 环境保护教育。
4、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5、经常性教育:经常性教育要在生产全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不断, 班前布置教育,班中检查,班后总结教育。设备大修停车前、检修前、 开车前应由分厂进行专门环境保护教育, 确保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及法律 法规的落实。
五、各单位要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全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利 用宣传挂图、电视、环保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环 保政策,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体职工对保护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
第三章 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环保设施包括公司范围内的维护系统正常按照指标生产的设备及 相关设备(如消声器、尾吸泵、气浓分析仪器等)各种污染源标识牌等 以及生产区域内取样平台、采样口、护罩。为维护好环保设施,使其能 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环保设施是专用设施,任何人不得变更其使用性质,更不能将 其挪作它用。
二、环保标识、警示标志具有强制性,作业生产中必须认真遵守。
三、检修中环保设施有变更的检修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完整。
四、环保设施由专人定期维护、保养,并有维护保养记录,确保环 保设施完好。
五、技术项目要认真执行 “ 三同时 ” 原则,确保环保设施同技改项目 一并投入使用。
第二节 环保设备管理制度
一、环保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润滑是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缓设备磨损,提高设备 效率,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
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润滑五定:
定人 —— 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应有固定的加油负责人。
定点 —— 按每台设备的润滑图表在规定润滑部位注油, 自动注油的 润滑点要按巡回检查制度检查。
定质 —— 按规定品种牌号经检查合格有效的润滑剂注油,要做到:油品分别存放,严禁混杂;注油工具清洁;油品合格;设备润滑装置无 脏物并三次过滤。
定量 —— 按规定(设备说明书和维护规程)油量注油。
定时 —— 按规定时间及间隔加油、添油、换油。
2、三级过滤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杂质进入润滑部位损坏设备,在油品转 移直至加入设备中必须进行严格过滤,即油筒到油箱,油箱到油壶,油 壶到设备三级必须进行过滤。
3、经常检查润滑部分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升应到指标内。
4、设备润滑装置、润滑工艺条件及选用润滑油及脂必须符合规定, 不得滥用、混用,如需换油必须清洗后方可加入。
5、 油库应干燥清洁, 通风良好, 有完善消防设备并应标 “ 严禁烟火 ”
警示牌。
二、设备管路密封管理制度
1、密封分类和统计范围
(1)动密封:各种机电设备的连续运动(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 合件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
(2)静密封:设备及其附件、附属管线,在运动中两个没有相对 运动的偶合体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
2、泄漏率计算公式
静(动)密封点泄漏率(%) =(动)静密封点的泄漏点数 /静(动) 密封点总数乘以 100%
3、静密封检验标准
(1)设备酸管线的结合部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 无渗迹、无污垢。
(2)仪表电器、变压器电缆头无渗漏。
4、动密封检验标准
(1)各类往复压缩机、曲轴箱允许微渗油。
(2)各种油位器允许有微漏现象,但要经常擦净。
5、水泵填料允许范围,初期每分钟不多于 20滴,末期不多于 40滴。
6、输送介质的泵填料,一般不允许泄漏,最多每分钟 15滴。
7、使用机械密封的各种泵初期不允许泄漏,末期不允许每分钟超 过 5滴。
8、各单位要定期检查所管辖的静、动密封点,建档建卡做到帐实 相符, 管理要求落实到实处, 要做到天天查, 班班查, 做到小漏不过班, 大漏不过天。
9、无泄漏工厂标准:动密封点泄漏率小于等于 2%; 静密封点泄漏 率小于等于 0.5%,并做到经常保持 .
三、环保设备完好制度
1、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仪器仪表、信号联锁和各种安全装置,自动调整装置齐全完善, 灵敏准确。
3、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分的连接螺栓连接坚固、 齐整,符合要求。
4、管 线 、 阀 门 、 支 架 等 安 装 合 理 、 牢 固 、 完 整 , 标 志 分 明 符 合 要 求 。
5、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达到名牌标识和查定能力。
6、 设备润滑良好, 润滑系统畅通, 油质符合要求, 认真做到 “ 五定 ” 、 “ 三级过滤 ” 。
7、防腐保温、防冻设施完整符合要求。
8、无振动、松动、杂音等不正常现象。
9、设备档案、检修及验收记录齐全。
10、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维护保养规程齐全。
11、设备及环境整齐、清洁、无跑、冒、滴、漏。
四、环保、设备技术档案制度
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进厂到报废为止各种事件的真实记录; 要 求准确齐全、及时。
2、单机设备档案内容主要为:
(1)目录
(2)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制造合格证、压力容器质量书、进厂 开箱验收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3)设备履历卡片。
(4)设备结构图、备件图纸。
(5)设备运行记录。
(6)设备润滑卡和润滑记录。
(7)设备历年缺陷、事故情况记录。
(8)本机电器线路图及基础图。
3、除单机电器设备档案外,还应每年整理核实一次公司平面图, 公用工程(供用汽管路图、排水管网图、供电及电讯线路图等)情况。
第四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依据《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内职业 卫生的管理,使广大职工能得到职业卫生健康咨询,制定本制度。 1、分公司要对职工加强职业卫生教育,使职工对职业卫生工作有 充分认识。
2、公司职业卫生专职部门设在卫生室,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 务能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职业卫生管理。
3、职业卫生管理以 “ 预防为主,加强教育 ” 为方针。
4、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预防。
5、分公司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工作环境控制,使职工有一 个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防护,提高职工身体素质。
6、对职工身体有害的作业、厂房、岗位实行隔离措施,对有毒原 料、加工材料进行有效的消毒和防护。
7、公司对散发有毒气体的工艺设备,做好计划检修,加强巡检, 专人负责,杜绝跑、冒、滴、漏切实减少对职工的危害。
第五章 环境保护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于环保检查出的问题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分 厂,限期整改。
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由签发、签收人签字后第二联 交整改分厂。
三、 分厂必须认真按整改单项目、 内容、 限期整改, 并将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以书面材料反馈至环保科,如无法按期整改完毕须说明情况, 具体整改日期并报环保科。
四、对事故隐患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分厂,将严厉追查当事 人的责任。
第六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 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液氨及硫酸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 场人员, 除火速抢救外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负责人接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或环保科,以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 救。
二、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在排除 污染的同时,一定要避免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 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发生事故后,由环保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保卫、工会、安全等 部门牵头调查。
四、事故调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查明原 因,分清责任。
五、 事故处理要坚持 “ 四不放过 ” 的原则, 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整改措 施没落实不放过。
第七章 环境保护奖惩制度
为了杜绝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起 到 “ 奖励先进,鞭策后进 ” 的目的,制定环保奖励制度。
1、发生污染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本着 “ 四不放过 ” 的原则,找出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对一切违犯环保制度、不遵守纪律、不负责造成重大事故者, 必须追究责任。
3、对事故责任人的处分,可根据事故的大小,损失多少,对责任 人及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罚款、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 除等处分。
4、对于玩忽职守,粗心大意造成环保事故的,要加重处罚,决不 姑息。
5、对于防止和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领导 提出,对其进行必要的奖励。
6、各部门必须定期对化验设施、报警器材等,按规定时间由相关 单位校验。
7、公司根据对环保设施、设备按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情况的检 查,进行扣罚。
第八章 污染源监控制度
为加强污染源监测管理,依据《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污染源是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内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的 设备或场所,是企业环境保护重点监控管理部位。
二、污染源安装国家规定的污染源标志,按照污染源的特性。详细 列出潜在因素和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污染源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环保培训,熟悉岗位的污染 源性质、操作规程。
四、污染源在各类环保检查活动中,应列入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 关,做到共同管理控制。
五、 对确定的污染源做到登记建档,全面掌握污染源的状况。
第九章 环境保护例会制度
一、环保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听取环 保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厂、 工段和系统的管理工作的汇报, 总结前段工作, 部署近期环保管理工作。
二、遇特殊情况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决策紧急的重大环保问 题。
三、会议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隐患,研究切实可行 的处理措施和防范措施。
四、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有 事请假。
五、会议要做到:结合实际,内容要充实,记录要齐全,落实要到 位。
第十章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依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危化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场地内,由专人负责管理; 如构 成重大污染源,应及时报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二、危险化学品专用场地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环保的要求, 设置明显标志;储存设备和环保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方式应根据危化品品种特性,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 分离储存。
四、储存危化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环保的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二节 危化品养护管理制度
一、危化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 泄漏。
二、 危化品入库后, 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 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 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三、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节器 整。
第三节 危化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危化品出入库,必须进行 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 包括:商品数量、包装、标志等,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商品性 质未弄清前不准入库。
三、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 采取防火措施;机动车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 理。
四、各类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和开箱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五、不得在同一个仓库内搬、倒互为禁忌的物料。
六、在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操作时,应针对危化品的性质,制定应急 救援预案。
七、装卸、搬运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斜和滚动。
八、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 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 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制定相应的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四节 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度
一、拖运危化品时,应对承运方的运输资质进行审查; 向承运人 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以便承 运人在运输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保证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及环境污 染。
二、运输危化品单位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 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
三、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化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危化品 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厂家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 方可使用。
五、装运危险货物的罐应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 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遮阳物、压力表、导除静电等相 应安全装置; 罐外部的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 不发生 “ 跑、冒、滴、漏 ” ,并在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六、通过公路运输危化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
七、危化品在运输中包装应牢固,运输车辆应有防火安全措施。
八、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化品的运输工具。
第五节 废弃危化品管理制度
一、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二、 禁止在危险品储存区域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或渗漏危险 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三、 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 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 应当采取安全环保措施,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安全和环保部门的同意。 五、 因事故或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时 候,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 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六、 企业在转产、停产或解散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 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安全隐患, 并将处置方案交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一章 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者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与交班者一道进行岗位详细检查, 检查时必须认真细致,否则按迟到或者失职处理。
二、 交接班必须一项一项地仔细交接,交接内容如下:
1、生产操作情况;
2、工艺指标波动情况;
3、设备运转状况;
4、电器、仪表运转状况;
5、当班发生问题和处理情况;
6、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
7、上级指标和下班需要继续进行的工作;
8、安全、卫生情况;
9、原始记录、公用工具情况。
三、接班者发现交班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接班者可以不接班,有 权要求交班者将不正常现象调至正常接班,其耽误开车时间或影响产 量,按车间制订的班组考核规定处理。
1、主要工艺指标不在范围之内不接班;
2、出现设备、工艺等事故应该处理好,未处理的不接班;
3、电器仪表、设备、管道运行不正常不接班;
4、公用工具、用具及其它材料不齐全或损坏不接班;
5、岗位卫生不清洁或没有为下班做好生产准备不接班;
6、原始记录不准、不清、不全不接班。
四、遇到设备故障或其它事故处理或由接班者检查出来的问题,原 则上应由交班者处理完再交班,接班者予以协助。
五、接班者不接班而交班者私自下班者,按旷工处理。接班者汇报 后须无条件接班,并处理好交班遗留的问题。
六、接班者没有按正点来接班,交班者必须无条件的继续上班,并 逐级汇报情况,直到有领导安排才可以下班。
七、交班者必须向接班者交接清楚可能存在的设备、工艺等问题, 对事故隐患或已发生的事故不准隐瞒不报。
八、交接完毕,接班者不再提出异议,交接双方签字后,交班者可 离开岗位, 接班者签字接班后, 出现的问题或事故责任应由接班者承担。
第十二章 “三废”排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公司生产环境,依据《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制定 本制度
一、 各单位必须坚持自力更生, 充分挖掘内部潜力, 防治各种污染。
二、 各单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施。
三、现在公司防治“三废”污染,必须首先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 理,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原料、燃 料利用率,使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凡是通过设备大修能 够解决的“三废”和粉尘等污染,要在大修时加以消除。
四、各单位对排放的废气、烟尘、粉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 理,使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排放粉尘的设备必 须采取密闭、 除尘等措施, 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不受危害, 防止污染环境。 五、各单位对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搞好清污分流的前提下 进行有效处理,并做好水平衡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确保污水实现 零排放。
六、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 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十三章 废旧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公司范围内生产、生活环境,对公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 产生的废旧物品实施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生产、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理
各部门将本部门产生的能够进行回收的部分单独存放, 不能回收利 用的部分送入公司指定垃圾箱由行政科定期处理。
二、 废旧物品的收集与处理
1、普通废旧物品各部门产生的能够回收、利用的废旧物资,按类 别分别集中存放; 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送入公司指定垃圾箱,由行政 科定期处理。
2、有毒有害废弃物品
各部门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废油抹布、废旧灯管、废电池、废 触媒等定点存放、登记管理,联系具有资质的部门处理。
3、各部门定期将废物品处理情况上报环保科备案,环保科定期检 查和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废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