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
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2016
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
外协管理制度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
|2015-05-1423:25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工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2.外协工件必须选择至少三家以上的厂商,并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包括厂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交货周期、价格、货款结算方式、货款结算周期等内容)。
3.对于首次合作的外协厂商,必须实地考查,由质检、生产、技术、外协等部门派员组成考查小组,每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工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最为合适用的协作厂商试合作。
5.当确定合作厂商之后,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另定)。
6.厂商送来样品试用,经判定合格后才能继续批量加工或制造。
7.外协人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外协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提供经技术和生产部门确认的加工图纸和资料(如:技术参数、材料的规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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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2016
量、材质要求等。
8.外协人员必须要求外协和外加工厂商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9.外协人员必须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确保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工件如期回厂。
10.外协人员必须经常核价,了解市场动态,捕捉行业信息,及时调整价格;外协、外加工单上必须留存加工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财务和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外协、外加工单进行抽查,若发现外协外加工单价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时,高出部份差价将按10倍由外协人员个人承担。
11(外协与外加工工件数量的出去回来必须要经负责生产的管-理-员或仓管员核实签字,否则财务不得付款。
12(验收人员将检验情况通知外协人员,外协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13.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加工而发生时,外协人员要及时通知外协厂商或外加工厂商。
14.接到外协或外加工任务要立即查库存并制定工作计划。
15.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今后将根据公司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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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2016
情况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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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聪明公司
1. 目的
1.1 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2 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 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 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 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 职责
4.1 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 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
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 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
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 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
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 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
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6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4.2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1.4.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 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
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4.1.4.5 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1.4.6 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4.1.4.7 单位自身安全管理制度。
4.2 分包工程进场管理
4.2.1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通过后,由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通知分包商提
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相应体验表,凡体检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残、童工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体验通过后,项目部先组织需进场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项目部(人事行政部)给体验合格进场人员办理《临时工作证》。
4.2.2 外协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均应佩戴《临时工作证》,必须遵守聪明公司
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本公司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安全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规范作业行为。
4.2.3 外协人员负责人应到项目部(人事行政部)签到,并填写《分包商进
出场登记表》。对于无证人员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
4.2.4 分包商进场时,根据施工工程火灾危险性大小,自行准备2具到8具
ABC干粉灭火器,以为防火应急使用。
4.2.5 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项目还
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外包合同的附件。
4.2.6 分包商必须自觉认真遵守项目部(人事行政部)有关安全施工、文明
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安全管理部汇报工作。
4.2.7 分包商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责。分
包商的专职安全员应佩戴明显标志。
4.2.8 安全员根据有关制度组织分包商负责人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
并及时向分包商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4.2.9 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商是否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
用品、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督。
4.2.10 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事故不断的分包商,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应立即终止合同,限期出场,永不录用。
4.2.11项目部(人事行政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
工责任。凡由分包商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4.3 外协人员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4.3.1 分包工程开工前,外协人员必须填写《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经过相关人员批
准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作业。
4.3.2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预扣分包商施工费用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押金。
如发生死亡事故全额扣留施工押金,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百分之五十。
4.3.3 分包工程开工时,安全员必须检查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监督管理所属人员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4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员要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有违章行为
时,安全员必须即刻制止,阻止其继续作业,责令外协人员停工整改,分包商必须按安全员的要求立即整改,否则立即中止与其进行继续合作。
4.3.5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分包商负责人应在当班报
告安全员,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4.3.6 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已录用的分包商,公司
将中止与其进行继续合作。
4.3.7 分包工程内有危险作业的必须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规定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
可证后,方可施工作业。需要延长工期者,应该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从新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4.4 分包商出场管理
4.4.1 分包工程竣工时,应自觉清理彻底工程遗留垃圾,恢复好现场水电设施正常后,
然后通知安全员到现场验收,方可退出现场。
4.4.2 分包商在分包工程施工中保持安全,无安全事故,在出场时,先退出所有《临
时工作证》,项目部(人事行政部)退还全部押金。如有遗失,每证扣出10元工本费。
5. 附件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
外协人员进出登记表
《外协单位安全协议书》
发放:
拟制: 审核: 批准:
范文三:外协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外协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了满足施工进度~发生了第三方参
与施工工作而发生零星工作~而这些零星工作有外协工作人
员来完成~为加强外协工作人员安全管理特指定本制度。 一、 外协工作单位必须与矿方签订施工协议~外协工
作人员必须与外协单位和矿方签订劳务合同。 二、 外协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
私自到其他工作地点~服从矿方管理人员的安
全监管。
三、 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矿方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遵守矿方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 外协工作人员食宿在矿的服从矿方的安排~不得
私自行动。
五、 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工作地点现场安全~确保
文明施工。
六、 外协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矿方技术人员的指挥。 七、 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外协工作人员要
及时与矿方沟通~并接受矿方有关负责人的安
排。
八、 矿上安排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外协单位的管理工
作~对外协单位的工作施行全程监督。
九、 任何部门和个人在实施零星工程和零星用工管理过程中~不得多开工作量和多结价款~否则~矿上将给予处罚。
范文四:外协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外协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 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 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
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 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外协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工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 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调度室、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外协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项目部在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 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协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并严禁参与其他项目施工。
第十五条 外协单位的行政主管是该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负全责。外协单位的专(兼)职质检员、安全员应有明显标志。外协单位按工作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名单应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组织外协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 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和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外协单位传达上级有关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应监督外协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第十八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同时要求签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协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外协单位对自己的人员、设备
及第三者进行保险。
第二十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保证金。根据事故等级及性质相应扣除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投入带管,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工程危险程度,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投入,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外协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必须根据项目部规定统一穿着工作服装。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应对其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外协单位宿舍级食堂应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办公室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外协单位应在本劳务人员进场后一周内将本单位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信息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由项目部对劳务人员统一发放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严禁外协单位对所承担工程项目进行转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招收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2、体检合格、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签订《劳务人员安全协议书》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范文五: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doc
生产外协人员管理制度
1. 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工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
2. 外协工件必须选择至少三家以上的厂商,并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包括厂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交货周期、价格、货款结算方式、货款结算周期等内容,。
3.对于首次合作的外协厂商,必须实地考查,由质检、生产、技术、外协等部门派员组成考查小组,每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工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最为合适用的协作厂商试合作。。
5. 当确定合作厂商之后,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议内容另定,。
6.厂商送来样品试用,经判定合格后才能继续批量加工才
或制造。
7. 外协人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外协时要工
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提供供经技术和生产部门确认的加工图纸和资料,如,技术参数数、材料的规格、数量、材质要求等。
8. 外协人员必必须要求外协和外加工厂商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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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外协人员必须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进度、质量。确保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工件如期回厂。
业业10. 外协人员必须经常核价,了解市场动态,捕捉行信息,及时调整价格,外协、外加工单上必须留存加工企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财务和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外协、外加工外单进行抽查,若发现外协外加工单价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时,价高出部份差价将按10倍由外协人员个人承担。
11,外协与外加工工件数量的出去回来必须要经负责生产产的管-理-员或仓管员核实签字,否则财务不得付款。
12,验收人员将检验情况通知外协人员,外协人员将验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进,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13.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加工而发生时,现
外协人员要及时通知外协厂商或外加工厂商。时
14.接到外协或外加工工任务要立即查库存并制定工作计划。
15.该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今后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
予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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