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如何办理小吃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如何办理小吃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需要什么证件、手续,
2009-5-18 11:00:04 123 IP:192.168.0.*
办理小吃店营业执照,需办理以下手续:
1、先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所在辖区工商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
2、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
3、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照片2张,房产证明手续2份到所在辖
区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卫生执照,需要如下手续:
1、个体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
2、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经营场所平面图。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及租赁证明复印件。
6、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一览表。
7、餐(饮)具检验报告。(来源:工商局 卫生局)
残阳渐逝,血红冲天。
半是夕阳余光,半是狰狞血雨。
是的,血,到处都是冷腥的鲜血。
整个皇宫之内,血流成河,白玉理石全被洗涮成黑红之色,到处是断壁残肢,尸横一片,到处是厮杀后的痕迹。
“为什么,”
百里冰左手紧捂着胸口,瞪大着眼睛看着对面十米敌对方处,挥手点兵之人。
那是她的未婚夫,她倾尽一生所爱之人。
亦是绝杀她百里一族,将她迫入绝境之人。
她不懂,为何倾尽所有的爱,换来的是百里一族的灭顶之灾。
台下之人仍是一身儒雅白衣,清俊的脸上,就连平日里对她宠溺的笑容都没有变过。
冷逸辰就这样含笑相对,却不肯多说只字片语。
权利,利益,
她虽是寒月帝国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她早已与身为寒月帝国帝皇的外公达成协议,她与冷逸辰成婚后,冷逸辰为帝,她为后,她会做好他的贤内助,她从来不是他成功之路上的绊脚石,他为何要如此对她,
冷逸辰仍是气定神闲的坐在不远处,手中的白羽扇仍旧轻摇着,完全不惧百里冰眼中的怒意,只是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般,仍一派温和之笑,却坚定的吐出一个字,“杀~”
百里冰怒上心头。
手中剑气如虹,眼看便要破势而出,却听到远处传来震天动地,撕心裂肺的愤然吼声,“冷逸辰,我百里一族与你不死不休~”
“噗~”
百里冰同一时刻,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心脏之处传来剧痛。
她突的单腿倒下。
是皇帝外公的声音。百里冰痛苦的闭上眼睛。
果然,冷逸辰在派人围杀她的同时,也对她的皇帝外公与其他族人动手了,看来百里一族今日恐怕难逃灭族之祸了。
她看着惜日对她呵护倍至的爱人,指甲恨得深入掌心,却感觉不到半丝痛意。
血阳残光,打在百里冰的脸上,映红了她的眼,也血洗了她的心。
“冷逸辰,你借我生辰之名,将我百里一族全部聚此,竟是为了灭我全族。
你可知欺我百里者,杀无赦。”明明落在下风,却仍是气度非凡,那轩昂之姿,百分不输男儿。
百里冰冷面肃目,冷冷怒视着冷逸辰。
天色瞬间黯然,黑云密布,邪风四起,所有天地剑气从四面八方汇集于百里冰身上,她的剑力更胜之前。
冷逸辰前密密麻麻的高手执剑相护,可他仍然感觉到了百里冰身上所散发的凛冽剑气。
他笑容未变,眼神却一沉。
第一高手就是第一高手,她的内功,竟让他觉得有毁天灭地之势,难怪她会成为寒月帝国的传奇。
可惜,可惜了……
“大家小心,小心她的剑气,小心……”
百里冰冷笑,全身之气一瞬之间向四面八方激烈旋转,呼啸而众人而去,可是,她的眼睛却紧紧盯着台下那稳坐之人。
她用尽生命去爱的人竟要将她至于死地,竟灭杀她全族,既然如此,哪怕魂飞魄散,她也要拉他一起下地狱。
她百里冰从来就不是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的人。有仇必报,有恩必还一直是她做人的原则,死有什么大不了,她又不是没死过,重要的是要拉着仇人一起死。
十年前身为特警的她在金三角的大毒枭身旁做卧底,后身份暴露,大毒枭欲将她除掉,她便拉着他一起与手榴弹同归于尽了,之后她便穿越到此,这十年,她已经是赚的了。
只是,她眼中闪过寒光,从前有多爱,如今就有多恨。
无形内心越聚越大,四周兵将已有被卷入其中者,武功低的,甚至直接被撕成碎片。
“她拼命了,第一高手要拼命了……”
“保护冷王殿下,保护冷王殿下……”
“不要让她出剑,否则我们全部都要死在这里,快,大家一起围攻,杀了她……”
“杀啊……”
又一口鲜血狂喷而出,百里冰只觉浑身刺痛,生命的气息越来越弱。
毒,是毒。
今早冷逸辰为她亲倒的茶,原来是杯断魂茶。
百里冰一声长啸,听得人悲然魂绝,她瞎了眼,当真是瞎了这双眼,才会爱上这个男人。
随后人剑合一,内力爆向四方,所过之出,血色飞舞,散染一片。
人剑所过之处,全部被夷平,所有生命,全部被秒杀。
血如泉水喷色四方,侥幸活下来的人全部惊呆在当场。
屠杀,这是赤/裸裸的屠杀,以一人之力屠杀二十万大军,这是怎样变态的实力,就连冷逸辰都变得不
淡定了。
她永远都能带给他惊喜,只是今天这惊喜,来得太不是时候。
就在所有人都不知所措,等待被屠杀的时候,百里冰只觉从心口处传来剧痛,随后暴体而亡。
她知道,毒已入心,无力回天,终含恨而终。
“死了,”
过了许久,才有人从她的突然暴体中回过神来。
“哈哈……死了,终于死了……”
“什么寒月第一高手,不过如此……”
“对啊,不过如此……”
冷逸辰冷眼看着这一切,只有他知道,百里冰今日因中了他的散功乱脉之毒,只发挥出了平日里的十分之一的功力,否则以她的实力,只怕……
此刻,冷逸辰的眼神格外的复杂。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冷逸辰,这是为什么,你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轮回中,这执念,久久不散……
范文二:卫生许可证办理
怎样办理北京卫生许可证
[2008-1-1]
一般许可事项程序规定
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决定)
行政许可项目编号:
行政许可项目依据:(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条、1991年3月11日卫生部令第11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行政许可总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活动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三)申请人到北京市卫生局受理大厅窗口咨询、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格式文本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和办理须知。
(四)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北京市卫生局京卫法字[2004]25号《关于统一部分卫生行政许可项目提交材料的通知》规定):
1、行政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图(比例1:100);
3、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
4、法人或负责人资质证明;
5、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卫生管理制度;
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8、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结果和评价报告;
9、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认可书》。
(五)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卫生局窗口受理人员
岗位及职责:
受理人员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
三、审核
审核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审核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审核岗位:市卫生监督所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申请人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通过北京市卫生局的设计审查取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并按要求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由北京市卫生局进行工程验收,向验收合格者制发《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取得《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前(施工阶段)的时限和检验、检测时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按标准审核全部书面材料,并经现场监督检查符合标准的,由监督员当场出具“现场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并于材料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意见,并在《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上签署 “同意”,填写“行政许可事项呈批表”,交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
工作时限:11个工作日
四、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审核人员的意见一并转审定人员,并填写审批流程表。
工作时限:4个工作日
五、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局负责人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在审批流程表上填写审定意见,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和理由,填写在审批流程表上,退受理人员。 时限:4个工作日
六、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
1、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行政许可申请表(变更);
(2)主管部门的任职证明或文件;
(3)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证明复印件;
2、变更地址:凡变更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的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3、变更许可项目:原则上需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但原生产经营条件可满足新项目要求的除外,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理由并提交原卫生许可证副本或正本复印件。
七、核发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许可结果;
2、制发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许可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岗位责任人:市卫生监督所核发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核发。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标准的,将《北京市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不予批准通知书》登记后通知申办人。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
时限:10个工作日
八、监督检查举报: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6530.1396
本单位举报监督单位:6506.6969
范文三:卫生许可证办理
一、建设项目卫生许可审查程序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二、一般行业初次办理《卫生许可证》程序
◆首先进行建设项目卫生许可审查;
◆然后办理卫生许可证(同换发、复核和变更《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三、食品生产企业初次办理《卫生许可证》程序
◆首先进行建设项目卫生许可审查;
◆然后进行食品产品卫生审查办理程序;
◆最后办理卫生许可证(同换发、复核和变更《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四、换发、复核和变更《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一、建设项目卫生许可审查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新、扩、改建项目申办建设项目卫生许可的办理。包括: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
1、 申请
项目单位向市卫生监督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增城市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验收申请书》并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地址、用途、开发商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2)《增城市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验收申请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集体食堂除外)。
(4)建设项目四置图、平面布局图、空调系统图、供水系统图、厨房油烟排放系统图(要求提供蓝图或电脑打印图,各种图的提供按项目而定)。
(5)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饮用水企业)。
2、受理
(1)材料齐全和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
(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卫生监督机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材料不全的,卫生监督机构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限期补充有关材料,逾期不补正,作为未申请处理。
3、审查
(1)材料审查
(2)现场审查
(3)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工作;
(4)根据现场审查情况,需要进行卫生学评价和有潜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认可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
4、认可
(1)卫生监督机构对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于15个工作日内发出《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2)卫生监督机构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不予批准,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
(二)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
1、申请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由项目单位向市卫生监督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增城市建设项目卫生验收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增城市建设项目卫生验收申请表》。
(2)相关生产设备卫生批件(涉水产品企业)。
(3)开展的主要实验项目及实验室设备清单(食品、饮用水企业)。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方案及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工厂企业)。
(5)卫生监督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卫生学评价书》复印件(进行卫生学评价的项目)。
注:卫生监督机构在办理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过程中,有权向项目单位提出增补有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用A4纸打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
2、验收
(1)自收到申请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卫生监督机构到现场验收;
(2)验收该项目是否按《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中确认的方案建设。
3、认可
(1)卫生监督机构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2)卫生监督机构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需要完善或更正的具体意见;
(3)申请单位按《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完善或更正后,再提出验收申请。
二、一般行业初次办理《卫生许可证》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新开办的饮食单位(酒店、饭店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饮用水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办理过程。
1、申请
申请单位向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增城市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并递交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名称、地址、用途、面积、拟建规模、业主名称、经营者名称、申请许可经营项目和经销食品的种类等。
(2)《增城市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
(3)卫生管理组织名单。
(4)卫生管理制度(不同场所、不同工种均应设立)。
(5)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为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单,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培训证发放日期)。
(6)食品产品和饮用水生产审批提供的材料(见“食品产品审批办理程序”,仅限食品生产厂和饮用水生产单位)。
(7)食品经营单位应提供食品仓库地址及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卫生监督机构在办理《卫生许可证》过程中,有权向申请单位提出增补有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用A4纸打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
2、受理
(1)材料齐全和符合受理条件的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申请通知书》;
(2)不符合要求的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并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材料不全的卫生监督机构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限期补充有关材料,逾期不补正,作为未申请处理。
3、审查
(1)材料审查
(2)现场审查
(3)卫生监督机构自受理之日30日内出具审查报告。
4、发证
(1)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卫生监督机构审查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证的决定;
(2)卫生监督机构于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卫生许可证》;
(3)审查不合格而可进行整改的,卫生监督机构做出限期整改的决定;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或不进行整改的,卫生监督机构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
(4)申请人逾期30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三、食品生产企业卫生审查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的各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洗涤剂、食品用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卫生审查办理。
1、申请
生产单位向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增城市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并递交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生产厂名、厂址、规格、用途等);
(2)《增城市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
(3)配方、工艺流程简图;
(4)生产车间平面图、生产设施分布图;
(5)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产品说明书;
(6)产品包装材料卫生合格证复印件;
(7)各种原料的卫生合格证复印件。
(8)产品执行标准。
(9)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注:卫生监督机构在办理食品产品卫生审查过程中,有权向申请单位提出增补有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用A4纸打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
2、受理
(1)材料齐全和符合受理条件的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
(2)不符合要求的卫生监督机构不予以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
(3)材料不全的卫生监督机构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限期补充有关材料,逾期不补正作为未申请处理。
3、审查
(1)材料审查:卫生监督机构对报来的材料,特别是配方、生产工艺流程作详细审查;
(2)现场审查: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现场审查;
(3)卫生监督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提出检验方案;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检验并退回申报材料,发出《不予批准通知书》。
4、检验
(1)卫生监督机构在审查合格并提出检验方案后,应由卫生监督员现场抽取样品,3个工作日内送(或委托抽取样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有资格的卫生监督技术服务机构检验;
(2)卫生监督技术服务机构在检验后将检验报告书送卫生监督机构。
5、审批
(1)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卫生检验报告书后,结合现场审查情况于15个工作日内制出《卫生综合评价书》;
(2)卫生监督机构制出《卫生综合评价书》后,将产品许可情况打印在《卫生许可证》的副证上。
四、换发、复核和变更《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已领《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饮用水供水单位换发或复核《卫生许可证》的办理。
1、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到期前三个月,持证单位向发证的卫生监督机构提出换领
《卫生许可证》的书面申请,填写《增城市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同时递交有关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原卫生许可证号码、许可经营项目、许可证到期时间、许可项目有否变更)。
(2)《增城市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
(3)卫生管理组织名单及卫生管理制度(不同场所、不同工种)。
(4)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10人以下为复印件,10人以上提供名单,名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健康证发放日期、证号、培训证发放日期)。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
(6)原卫生许可证正、副证正本(复印件)。
(7)申报企业关于其生产(经营)场地、流程布局、产品配方、生产工艺及设备、卫生设施、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方面中任何一项变动的应递交变动后的资料。
注:卫生监督机构在换发《卫生许可证》过程中,有权向申请单位提出增补有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用A4纸打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
委托生产的食品产品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增城市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产品)
(3)提供生产方(生产单位)的有关材料:
①“食品产品卫生审查须提供的材料中第4、第9点的材料;
②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生产(加工)合约复印件
(5)按“食品产品卫生审查须提供的材料中第3、第5、第6、第7、第8点要求提供。
注:卫生监督机构在换发《卫生许可证》过程中,有权向申请单位提出增补有关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用A4纸打印,并每张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名)。
2、受理
(1)材料齐全和符合要求的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
(2)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卫生监督机构开具《补正申请通知书》限期补充有关材料,逾期不补充,超出原《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审查
(1)材料审查:卫生监督机构对报来的材料认真、详细审查。
(2)现场审查: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现场审查。
(3)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作出审查报告。
4、换证
(1)审查合格的,卫生监督机构于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换发《卫生许可证》;
(2)审查不合格,但在限期内改善并经复查合格的,给予换发《卫生许可证》。
范文四:办理卫生许可证
办理卫生许可证:
注:2009年,2月底正式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我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根据这部法律,自6月1日起,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并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食品卫生许可证。
一、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 、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生产经营场所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1、生产经营场地应当离污染源(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10米以上;
2、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兼营其他品种的,其场地面积需要另增;
3、饮食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类型。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为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面积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为150座以下。
4 、厨房(包括原料贮存、粗加工、清洗消毒、烹调场所)与餐厅的面积之比不小于1:2,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米;
5、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须设立专用水池;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洁消毒池和专用保洁柜;大中型饭店必须采用洗碗机,小型饭店采用相应的专用设备;餐饮具必须采用物理方法消毒。
6、熟食专间应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的温度应低于25度;小型饭店的熟食专间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中型的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大型的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并设2次更衣室。
7、必须设置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小型饭店设1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中型的设3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大型的设6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
8 、设有与经营场所相对应的仓库,仓库必须通风、并设有防潮、防霉、防毒、防害等防污染的设施;
9 、经现场审核基本符合上述卫生要求。
三、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场所基本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2、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
3、卫生制度健全、应当提供的资料齐全;
4、星级饭店(宾馆)应当设有或者落实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内应当配备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四、承诺时限:
1、受理后,30天内作出同意、限期整改或者批准、不批准的审查决定;
2、批准后10天内到我单位办证窗口注册登记,并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
希望您了解了,^_^
范文五:哈尔滨市小吃店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试行)
哈尔滨市小吃店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小吃店的卫生管理,促进小型餐馆改善卫生状况和条件,规范小吃店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行为,提高食品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以及《黑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标准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区、县(市)所在地镇经营小吃店的单位进行审批,对其他乡镇经营小吃店的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审批。
第三条小吃店是指以经营主食类、炝拌类等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并提供就餐场所的单位,包括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等。
第四条 经营场所基本卫生要求:
(一)小吃店周围环境应当整洁,25米以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场)、动物养殖场、坑式厕所、粪池、污水坑等污染源;
(二)小吃店的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不低于1?3.0(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食品处理区的总面积应不小于8平方米;
(三)小吃店的就餐场所应整洁,墙壁、顶棚、地面应平整、严密无缝,用不易发霉材料制成。就餐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严格分开,就餐桌椅数量应与就餐场所面积相适应,设置供顾客使用的流水洗手
设施,并要设置沙窗、门帘等防止有害昆虫侵入的设施;
(四)食品处理区的设施、布局和流程应能满足加工工艺和卫生要求,宜按照一般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和清洁操作区的顺序布局。无法进行分区操作的,可根据自身特点,在食品处理区分设不同的操作区域,严格流程管理。制作炝拌类小菜的宜设置不低于3平方米的独立隔间。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卫生间;
(五)食品处理区的顶棚应平整、严密无缝,用不透水、不易积垢、不易发霉的材料铺设,采用吊顶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
(六)食品处理区墙壁表面应当全部使用白色瓷砖,不宜使用瓷砖的墙壁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
(七)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防滑、防水、易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缝隙,要有一定坡度,排水设施出口和排气口应有金属隔栅或网罩,达到防蝇、防鼠的要求;
(八)在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生活起居等活动;
(九)食品处理区必须有充足的上水,通畅的下水。水质应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 食品处理区基本设施卫生要求:
(一)食品处理区内最少应设置食品原料清洗池及餐饮具洗消池各一个,每个清洗池不小于500×500×300mm,且有明显标志;
(二)餐用具消毒原则上应采用消毒柜等物理消毒方法,因材质、
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物理消毒方法的,应采用化学消毒方法,同时配备足够用的密闭餐具贮存柜。可以使用集中式消毒餐用具;
(三)食品处理区内使用的炉具应为燃油或燃气灶台,如使用燃煤灶台必须采用外扒灰式;
(四)食品处理区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在产生油烟的上部要设置机械排风或排油烟装置;
(五)食品处理区内要配备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的冷藏冷冻设施,并有明显标志;
(六)食品处理区内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和容器,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同时设置充足的存放食品、餐饮具和工用具的台架。食品容器和工用具应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不透水、易清洗且符合卫生标准的材料制成;
(七)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应配有加盖的废弃物容器;
(八)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在食品暴露上方的照明设施应安装防护罩;
(九)食品处理区内要设置沙窗、门帘,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
第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卫生要求。
第七条 小吃店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各经营环节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必须建立食品库房索证验收记录台帐,食品及原料的采购索证、验收、保管制度,以及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等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当建立的各项卫生制度。食品索证应保存到该批次食品使用完后三个月。
第八条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第九条 本标准中“应”、“应当”的内容表示必须这样做,“不得”的内容表示禁止这样做,“宜”的内容表示已这样做为佳。
第十条 本标准由哈尔滨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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